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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华归心 · 归心指月 · 0348 19.P0576 维摩经无我疏(十二卷)〖明.传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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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8 19.P0576 维摩经无我疏(十二卷)〖明.传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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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48 19.P0576 维摩经无我疏(十二卷)〖明.传灯著〗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No. 348-A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序

    维摩诘所说经者。盖大乘圆顿教中通方之妙典也。曷以言之。正以如来五时施教。各有专门。如华严则专于顿。阿含则专于小。般若则专于空。法华则专于圆。涅槃则专于常。至若方等。则无所专。无所而不专。已为通方之时。适此经说于方等。得无所专。无所而不专之正。故曰。大乘圆顿通方之妙典也。如宝积长者之赞佛偈云。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此则专于圆。而得兼华严法华般若涅槃之教也。又曰。始坐佛树力降魔。得甘露灭觉道成。以无心意无受行。而悉摧伏诸外道。三转法轮于大千。其轮本来常清净。天人得道此为证。三宝于是现世间。此则专于小。而得摄取于阿含之小教也。又曰。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皆谓世尊同其语。斯则神力不共法。至云佛以一音演说法。或有恐畏或欢喜。或生厌离或断疑。斯则神力不共法。此则正专于方等。而得遍摄圆顿秘密不定大乘诸教矣。故曰。无所专无所而不专也。或送难曰。此经既无所专。无所而不专。岂亦具足偏渐诸小教乎。对曰。非然也。既曰无所专。岂专于小及偏渐。然而又曰无所不专。则是破小以成大。融偏以归圆。会渐以为顿。如须弥摄色。咸成帝青。如意雨珍。悉为宝藏。无所专。无所而不专。其在是乎。此非呓言。入经自见。读是经者。傥一遇此。苟能以是而融会之。则若大若小。若圆若偏。莫不归于此经了义之正辙也。关中师弟。业存成解。陈隋智者。疏已云亡。然而净名玄义。既昭昭而可观。性具法门。又了然而在目。是以不遗先见。而语义具存。第遇关键未开。则聊运钢椎。肯綮不解。则稍进牛刀。将与五百长者而出色。复请释迦善逝以解颐。题之为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意用儒童之不我。以御龟氏之二无。独不委阅者。果以老僧之疏为奚如也。

    皇明天启五年岁次乙丑季春望前五日天台山幽溪沙门传灯下笔于楞严坛东方之不瞬堂

    (佛祖统纪螺溪大师本传云天台教迹远自安史挺乱近从会昌焚毁残碑断简传者无凭师每痛念力网罗之先于金华古藏仅得净名一疏后因吴越王遣使十人往日本国求取教典既回王为建寺螺溪扁曰定慧赐号净光净光将此疏传宝云宝云传四明四明曾作略疏以流行之因知余之教典虽流散海东净名旧疏中国无恙)。

    维摩经无我疏目次卷第一自序佛国品第一卷第二佛国品之二卷第三佛国品之三卷第四方便品第二弟子品第三卷第五弟子品之二卷第六菩萨品第四卷第七问疾品第五不思议品第六卷第八观众生品第七卷第九佛道品第八卷第十入不二法门品第九卷第十一香积佛品第十菩萨行品第十一卷第十二见阿閦佛品第十二法供养品第十三嘱累品第十四

    维摩经无我疏目次(终)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一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将释此经。先定序品有无。次方入经疏解。夫经之有品。则义趣不紊。品之有序。则理绪可抽。矧通别二序。群帙攸同。若法华之先敷六瑞。金光之预梦金鼓。故得一期宣演。大纲可提。则序品之设。诸经之所同尚者也。独此经之初。即冠以佛国一品。而入经敷演五事之后。长者献盖。而神用叵测。伽陀赞颂。而杂糅翩翩。岂非通别二序烂然可别。今不安者。要非集经之罔立。疑是翻译之脱讹。盖品之名第。或自唱如梵网。或结集置如大品。或译人添如罗什。今欲义增。复虑获罪。将欲已之。似于疏释有乖义门。故于经文。仍其旧贵。而于疏解。乃义立之。即四明大师尝亦有云。净名经以佛国因果为正宗。既无序品。诸师乃将佛国半品而为序分。是则古人亦约义分之。准常科为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为二。始于如是等五事。通序也。次于尔时毗耶离城有长者子名曰宝积。讫偈赞稽首如空无所依。别序也。止此方次以正宗佛国品。即宝积白佛愿闻得佛国土清净。如是则不惟见序分正宗二义了然。即佛国品题。宜冠此文如指诸掌。

    ○次入经疏解。准常为二。初释经题。二释经文。释题为二。初释译人。二释经题。常途则先释经题。次释译人。今此异者。以其旧注先标译人后释经题。今既仍存旧注。是故然也。初释译人。

    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肇公曰。鸠摩罗什。此云童寿。龟兹国人。东晋时。后秦姚氏据长安。尊为国师。弘始年间。秦主敕僧[(丰*力)/石]等八百沙门。资受什旨。于草堂寺。翻译经论。凡九十八部。合四百二十一卷。僧睿僧肇道常等笔受。此当其一。

    ○二释经题为二。初列旧注二。初释初题二。初标。

    什公曰。维摩诘。秦言净名。即五百童子之一也。从妙喜国。来游此境。所应既周。将还本土。欲显其淳德以泽群生。显迹悟时。要必有由。故命同志诣佛而独不行。独不行。则知其有疾也。何以知之。同志五百共遵大道。至于进德修善。动静必俱。今净国之会。业之大者。而不同举。明其有疾。有疾故有问疾之会。问疾之会。由净国之集。净国之集。由净名方便。然则此经始终所由。良有在也。若自说而观。则众圣齐功。自本而寻。则功由净名。源其所由。故曰维摩诘所说也。

    肇公曰。经者常也。古今虽殊。觉道不改。群邪不能沮。众圣不能异。故曰常也。

    肇公曰。微远幽深。二乘不能测。不可思议也。纵任无碍。尘累不能拘。解脱也。此经自始于净土。终于法供养。其中所明虽殊。然其不思议解脱一也。故总以为名焉。上以人名经。此以法名经。以法名经。所以标榜旨归。以人名经。所以因人弘道者也。

    ○二伸今疏二。初总标五重。

    昔天台智者大师释此经题。尝用五重玄义。谓人法为名。真性解脱为体。佛国因果为宗。权实折摄为用。生酥为教相。

    ○二各释五重五。初释名二。初释初题。

    今约教义以伸明之。初人法为名者。维摩诘。人也。所说经。法也。若依次题。则以单法为名。然初题人法中。人有能说所说之殊。若据经文。以佛为能说人。则维摩诘为所说人。今既题为维摩诘所说经。则人非指佛。虽末后归宗于佛。今且从题。以维摩为能说人也。所说经为法者。则真性解脱。佛国因果。权实折摄。皆所说法。盖一经所说。莫非体宗力用三法故也。然法因人说。证法名人。故以人从法。法既有三。人岂乏之。故约法名人。真性解脱。乃维摩所证法身之体也。佛国因果。乃维摩能证般若之宗也。权实折摄。乃维摩从体所起解脱之用也。法既不纵不横。人亦绝思绝议。离人无法。离法无人。人法合标。故称维摩诘所说经。经字二训。曰常曰法。旧注但存一义。故以常释经。若补足之。应曰又经者法也。三世诸佛虽异。轨之成道无差。既以之而自行。复以之而觉人。故曰经也。

    ○二释次题上以人法合名。此以单法受称。不可思议者。待偏教圆教因位。及小乘之可思议而说也。夫系缚于三界之樊笼。沉酣于五道之昏妄者。凡夫也。而二乘已能解之脱之。萧然于万累之表。然而声闻小行。如獐独跳。曾是后群之不顾。缘觉部党。犹鹿恋众。徒然於邑以何为。此能解脱于有。未解脱于空。解脱于己。未解脱于人。可思议者也。是以二乘于三界之有。竟破之以归空。涅槃之无。竟执之以成有。惟三界破之以归空。故于一切众生。乃至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与之长揖。视若路人。此之所以为小乘也。惟涅槃执之以为有。故于空无相无作眼智明觉。与之胶固。甘之如醍醐。此之所以为空宗也。至于游戏神通。净佛国土。入泥入水。化度众生。枯朽其心。一无所用。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如焦芽败种不成法器。如来折之厥辞若此。尚何所堪蹈大人迹。行大人事乎。故曰。龙象蹴踏非驴所堪。弗以大海内于牛迹。凡此弹呵。皆为此辈人设也。若菩萨乘。其则不然。既能自利。复能利人。故证于空。而于空不住。回此空心以向于有。破性破相。遍习遍学。知病识药。应病与药。令得服行。先以神通骇动。后以智辩宣敡。然能解脱于空。未能解脱于中。或能深入于但中。未能深入于圆中。虽御牛车名为大乘。非大白牛车最上一乘。若夫三藏菩萨。伏见思而不断。历缘假而度生。此正净名所谓以毒器贮乎甘露。尚未阶乎解脱。乌足以言思议不思议哉。盖解脱有三。曰真性。圆净。方便净。竖以明之。历乎三修。则方便净许二乘而得证。圆净许菩萨而得入。真性惟诸佛而证知。既经历别以修成。皆以心言而可到。乃可思议之解脱也。具而言之。乃圆顿上乘所明。初心一心中具。观行一念中修。果位一心中证。即本有真谛泯一切法者。圆净解脱也。本有俗谛具一切法者。方便净解脱也。本有中谛统一切法者。真性解脱也。此性也。非修也。三谛也。非三观也。故修也者。称性照了者也。照了真谛。圆净解脱。泯一切法。名之曰空。照了俗谛。方便净解脱。立一切法。名之曰假。照了中谛。性净解脱。统一切法。名之曰中。三谛既于一心中具。三观亦于一心中修。三种解脱。乃于一心中证。故直圆净非圆净。圆净必具方便真性。直方便非方便。方便必具圆净真性。直真性非真性。真性必具方便圆净。虽然一念圆修。以破惑浅深故。而所证不无次第。故空观破见思而圆净成。假观破尘沙而方便成。中观破无明而真性成。第证虽次第。而理非次第。是以观亦无有次第。但因虽圆顿。让果方融。故约因言。犹可思议。如不思议品室容广座。芥纳须弥。海入毛孔不娆鱼鳖。断取世界掷置他方。使人不觉不知。演日为劫。促劫为日。而了无延促之殊。皆果地圣人之事。似非初心境界。矧维摩乃金粟如来。既与五百长者。从妙喜国以偕来。求厥本迹。谅亦位齐。题云不思议解脱。其在是乎。然而举果正为显因。显因正为趣果。因有深浅。意在初心。如曰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其所汲引。寄言勤矣。圆名字人。可不慕诸。但其间宗趣。是不可不知。何也。盖题称解脱。乃三德之一偏。三谛言之。义居于假。古人所谓不思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法者。性具三千。百界千如。即空假中也。所谓真空不空非但空。圆中圆满非但中。是故四门之初门。即是不可思议假是也。而此三千。一千属生佛假名。一千属生佛正报。一千属生佛依报。居于一性。故即之弥分。派之弥合。融通无碍。各各具遍具含。乃真如不变之体。各具随缘之用。既不变而随缘。乃随缘而不变。是故果上能正中现依。依中现正。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一为无量。无量为一。于一毫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盖本乎此。即题称不思议解脱。亦本乎此。

    第二真性解脱为体者。三解脱义。已如前说。但释名是总。总三法故。今明体为别。别三法故。体章既别在法身。故独标真性为体。于谛观证三。又别在三谛。三谛之内。又别在中道。虽在一性。而一必具三。所谓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具般若解脱。是也。譬如一主二臣。虽能统摄。而主体尊贵。自在称王。又独在于真性法身也。

    第三佛国因果为宗者。前之真性。方在理体。虽生佛不二。而众生所具。全未涉修。是以欲证此体。以起无方大用。要在净佛国土因果之宗。佛国清净。果也。净土之行。因也。故宝积长者为众启请。愿闻得佛土清净。惟愿世尊说诸菩萨净土之行。盖微此因果。莫能证此真性解脱故也。是则前之真性属乎法身。今之因果属乎般若。般若有三。实相般若。义当乎中。观照般若。义当乎空。文字般若。义当乎假。如曰。譬如有人。欲于空地。造立宫室。随意无碍。若于虚空。终不能成。岂非空有而等照真俗以俱融而为一经之宗要乎。

    第四权实折摄为用者。夫至人利物。以权实为之本。折摄为之用。然而摄为本心。折非本心。故曰。四摄法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解脱所摄众生。来生其国。第摄之不行。必先之折。如释迦之示现娑婆。先之以折也。弥陀之誓取清泰。后之以摄也。法说苦集灭道。先之以折也。法说琼林玉沼。示之以摄也。示以小乘法门修之得道。先之以摄也。焦芽败种不成法器。后之以折也。凡此法门。不能枚举。皆至人依权实之本。施折摄之用。故或惠施之所不能摄。反从而乞取之。惠施所以汲其喜。乞取所以破其悭也。或爱语之所不能摄。反从而呵叱之。爱语所以与其进。呵叱所以与其退也。或利行之所不能摄。反从而逆夺之。利行所以顺其情。逆夺所以乖其志也。或同事之所不能摄。反从而不同之。同之所以引其进。不同所以使其退也。然而或以实摄。或以权折。或以实折。或以权摄。若逢场作戏。倚调赓歌。𡟎形胡语可也。妍质汉言可也。阳春白雪可也。下里巴歌可也。菩萨称为游戏神通者。实似乎此。

    第五生酥为教相者。五味相生。文出涅槃。大师用判如来五时施教。一从牛出乳。喻佛初说华严。二从乳出酪。喻佛顿后施渐。十二年中说四阿含经。三从酪出生酥。喻佛说阿含之后。八年之内。四教并谈。四从生酥出熟酥。喻佛方等之后。二十二年。说般若经。五从熟酥出醍醐。喻佛般若之后。八年之内。说法华经。并一日半夜。说涅槃经。此经说在方等。如诸大弟子被净名弹呵。皆追叙往事。故知的在方等。大师判此时为对半说满之时。然于其间。或有说纯圆之经。或有对别对通说圆之经。而此经正当对半说通别圆满字之教。虽亦有对通对别之义。而正在对半说圆也。然而其中。说圆之义。至为圆极。如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如来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等义。岂有圆顿更过于此。故虽通判教相属于生酥。乃置毒生酥。酥即杀人之教故也。初释经题竟。

    ○二释经文。准常为三。初释序分。二释正宗分。三释流通分。初序分品题者。若准常途。如法华之先标序品。次标方便。以彼例此。安得无之。是知非经文之无。乃译者之略也。是故今之所释。依经虽标为佛国。义释须序其通别。至于次品。方释佛国之义也。文分为三。初依译标品。

    维摩诘所说经佛国品第一

    次约义释序。即准法华标序品第一同也。文句云。序者次也。由也。述也。此经亦然。如是等五事。冠于经首。次序也。献盖偈赞起发之端。由序也。若问答释疑。已入正宗。与法华异。然亦无非正说弄引。叙述也。具此三义。故称序品也。品者。梵语称为䟦渠。此称为品。品是类义。此中文句。义类相从。节之以为䟦渠。故称序品第一。

    ○三正释经文二。初通序。二别序。通序为六。初所闻法体。二能持人。三闻持和合。四说教主。五所依处。六闻持伴。天台大师云。此之六事。亦名印定序。三世诸佛。经初皆安如是故。亦名通序。与诸经同故。亦名经后序。结集者所置故。亦名经前序。遗嘱令安故。亦名破邪序。对破外道阿沤故。亦名证信序。令闻者不疑故。总此六说。是四悉檀意也。初所闻法体。

    天台大师曰。光明旧解。如名不异。是曰无非。阿难所传文句。似泻水分瓶。与佛一种。故不异称如。文下之理。允当无谬。故无非曰是。略而言之。文如理是。肇师注净名。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则所言之理会。顺则师资之道成。经无丰约。非信不传。故建言如是也。真谛三藏云。如是决定也。数决定理决定。佛说此经。有若干文句。若多成增谤。若少成减谤。阿难传之如潟水。不多不少。故数决定。佛说无相之理不有不无。若有堕增。若无堕减。阿难传之无增无减。故理决定。龙树解。如是者。信顺之辞也。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此之四解。各据一悉檀。旧注语总不显文诠何等理为如。何理为文所诠为是。既不显了。只是世界悉檀意。肇师据信。是为人意。三藏文理决定。为对治意。龙树信顺如是。为第一义。大师云。合作通别二释。通释者。佛如法相而说。阿难如闻相而传。故言如也。佛如法相而解。阿难如海相而受。故言是也。别释者。外曰阿沤称吉。文乖其理。故非如。理异其文。故非是。不可见阿沤在初而中后皆吉也。文如其理故言如。理如其文故言是。此破外道之邪。立三藏之正。故称如是也。又三藏经初云。如是二谛各异故非如。理浅故非是。摩诃衍二谛相即故言如。理深故言是。此破三藏之异。立通教之同。故称如是也。又三人同闻而各异。故非如。证入优劣。故非是。唯菩萨所闻者为如。菩萨所悟者为是。此破通教之浅。立别教之深。故称如是也。又离边明中之文。则非如。出二谛之外有中道。则非是。文字性离。即是于如。一切法即佛法。名之为是。此破别教之离。立圆教之即。故称如是也。此经既是方等。通被根性不同。作种种说无咎。观心解者。观与境冥故为如。境即正观故为是。经言。作此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即其义也。或问曰。佛经义解。古今通式。法门观解。虚尚多骈。不如已之。对曰。天台净名疏。元有此问。今引宗镜录所存问答。为君阐之。知余所宗。非虚谬也。彼疏问云。那忽处处对法门约观心。作如此等说。佛意未必如此也。答曰。若言经中无对法门解释义者。此经佛道品。普现色身菩萨。问维摩诘言。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等。悉为是谁。大士偈答言。智度菩萨母等。净名既是在家菩萨。何容无有父母妻子家宅。而不依事答。悉约内行法门答者。当知诸佛菩萨。不起道法。现凡夫事。虽现凡事。皆内表道法也。如佛般涅槃处在双树。四枯四荣。岂可直作树木之解。且如来诚说。皆表半满枯荣。今在毗耶庵罗树园。欲说不思议解脱法门。不舍道法。现迹同凡。住毗耶离。岂不表极地所住法门也。华严经明十城十园。岂止是世间城园也。此经下文菩萨行品云。诸佛威仪。有所进止。无非佛事。何得俱作事解。都不寻思诸佛菩萨不思议教。善权秘密表发之事。又法华经云。欲说是经。应入如来室。着如来衣。坐如来座。如来室者。乃是大慈悲心。如来衣者。即是柔和忍辱。如来座者。即是一切法空。问曰华严顿教大乘。可得约行明诸法门。此方等经及小乘教。何得亦约观行明义。答曰。此经既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若不约观行。岂称斯文。若不以毗耶离庵罗树园对诸法门。则不得约观心解释。何得于众生心行中求诸佛解脱。若不于心行求解脱者。云何得住不思议解脱。若不住不思议解脱。云何于一毛孔见诸佛土。变现自在。如不思议品所明也。复云何得如法华经明身根清净。一切十方国土。皆于身中现。又岂得如华严经颂说。无量诸世界。悉从心缘起。无量诸佛国。皆于毛孔现也。如前问言小乘不得约观心解释者。何故声闻经中。佛为牧牛人说十一法。皆一一内合比丘观心。如是等例。岂非方等及三藏经对诸法门观心明义也。故知了义教不了义教。皆是了义。以惟一心故。又疏问云。玄义处处多明观心。已恐不可。入文复尔。将不坏乱经教耶。答。说经本为入道。若怀道之贤。触处观行。岂有寻求涅槃圣典而不观行者乎。但巧说得宜。非止不损文义。兼得观慧分明。分别法门。非观何逮。岂有坏乱之咎乎。

    什公曰。若不言闻。则是我自有法。我自有法。则情有所执。情有所执。则斗乱必兴。若言闻则我无法。我无法则无所执。得失是非。归于所闻。我既无执。彼亦无竞。无执无竞。诤何由生。此经称我闻也。

    真谛曰。我是器义。一散心名覆器。无闻慧故。二忘心名漏器。虽得而失。无思慧故。三倒心名秽器。非而谓是。无修慧故。阿难无此三过。惟是好善之器。亲承有在。故言我闻。

    释论云。耳根不坏。声在可闻处。作心谛听。因缘和合。故称闻。阿难与听众述佛遗旨。亲承不谬。故言我闻。天台大师释我有四义。谓我我。我无我。无我我。我无我而不二。配四根性人。闻亦四义。谓闻闻。闻不闻。不闻闻。不闻不闻。配四根性人。有四种阿难。谓欢喜阿难。贤阿难。典藏阿难。海阿难。为四种缘。立四种名(典藏出阿含经。余三出正法念经)。

    欢喜阿难是我我。用闻闻。亲承丈六身佛。持三藏法。故言我我闻闻。贤阿难是我无我。用闻不闻。亲承丈六尊特合身佛。持通教法。故言我无我闻不闻。典藏阿难是无我我。用不闻闻。亲承尊特身佛。持别教法。故言无我我不闻闻。海阿难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亲承法身佛。持圆教法。故言我无我而不二。用不闻不闻。此经虽属圆顿。亦通三乘说听。一音各解。故须分别。

    观解者。若作攀上厌下观。是为我我闻闻。若作析体二种从假入空观。是我无我闻不闻。若作从空出假观。是无我我不闻闻。若作中道观。是真我不闻不闻。此经以佛国因果为宗。惟是后之一种也。

    肇师云。法王启运嘉会之时也。真谛云。高时慢心不行。下时耽荒五欲。皆是若过若不及。不堪闻法。惟有平时。不耽不慢。即是一时也。大师云。众生感佛。佛慈赴机。机应合一之时。亦是发真见谛之时。法眼明朗照世之时。佛眼照中之时。而言一者。若前思后觉。斯亦非一。思觉妄断豁悟之时。故言一时也。

    观解者。从假入空。与真一时。从空入假。与机一时。中道正观。与法性一时。故云一时。

    佛者。真谛云。佛有三义。一切智。异外道。慈悲异二乘。平等异小菩萨。余人无此。释论明。佛是第九号。佛名为觉。觉世间出世间常非常数非数等。朗然大悟。故名为佛。大师云。佛者依一切智。有丈六佛。依道种智。有丈六尊特佛。依一切种智。有法身佛。三佛不得一异。非一异而一异尔。

    观解者。空观觉知诸法一相。假观觉知诸法种种相。中观觉知诸法无一异相亦一异相。

    释此为二。初以住释在。天台大师云。在者。暂时曰在。久停名住。一往语耳。故今以住释在。住者。佛是能住。毗离耶庵罗树园是所住。真谛明住法有八。一住大千界内。二住依止处。毗离耶庵罗树园也。三住五分法身寿命现在也。四住威仪利物也。五天住。住禅定。六梵住。住四等慈悲。七圣住。住三三昧。八大处住。住第一义也。释论四住。摄八法。天住梵住摄其天住定住。圣住摄其五分命住。佛住摄其大处住。又有迹住。毗耶离城。摄其界内依止威仪三住。大师云。丈六身佛。住真谛也。丈六尊特合身佛。双住真中也。尊特身佛。双住俗中也。法身佛。住中道也。私谓。此经佛住。初明诸住。住凡圣同居土也。次住真谛。住方便有余土也。次双住真中。住实报土也。次法身住中道。住常寂光土也。如下经明。舍利弗言。我见此土丘陵坑坎。荆棘沙砾。土石诸山。秽恶充满。凡圣同居也。即螺髻梵王所见。如自在天宫。亦同居土耳。次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世界若干百千珍宝严饰。举此一节。则上之二土。皆可论也。

    观解者。世俗智住俗。即住同居。空观住真。即住方便。假观住俗。即住实报。中观住第一义。即住寂光。次正释住处。毗耶离。亦名维耶离。鞞舍隶。吠舍离。此云广严。西域记云。吠舍厘国。旧讹毗舍离。什师言。毗言稻田之所宜。离耶言广严。其地平正庄严。净名略疏云。此云广博严净。其国宽平。名为广博。城邑华丽。故名严净。有师翻为好稻。出好粳粮。胜于余国故也。有言好道。国有道砥直。有言好道。其国人民好乐正道。自敦仁义。不须君主。五百长者共行道法。率土人民。莫不归悦。庵罗树园者。此因树以名园。谓毗耶离城有此名园。五百长者建立精舍。请佛安居。常转法轮。园中多有此树故也。翻译名义集云。正云庵没罗。或庵罗婆利。肇云奈也。其果似桃而非桃。又翻为难分别。昔耆婆之母。名为庵摩罗女。生此树中。即湿生人类也。

    观解者。观此心俗谛。具足诸法。能生长法身嘉苗。即毗义也。观此心中谛。性量周遍法界。即广义也。观此心真谛。性体清净无染。即净义也。观此即真即俗即中。举一即三。言三即一。难可分别。即庵摩罗义也。

    ○六闻持伴四。初得果声闻众。二菩萨众。三杂众。四修因声闻众。若依大小列分先后者。应先菩萨。今不然者。古师云。逐形迹亲疏。声闻形出俗网。迹近如来。证经为亲。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异。迹非侍奉。证经为疏。故后列也。菩萨形不检节。迹无定处。既不同俗。复异于僧。处季孟之间。故居中仲也。此约事说也。若约义者。声闻欣涅槃。天人着生死。各有所偏。菩萨不欣不着。居中求宗。故在两间。释论意亦尔。今初列得果声闻众。

    释论明。与者共义。举七一解共。谓一时。一处。一戒。一心。一见。一道。一解脱也。大者。亦言多。亦言胜。器量尊重。为天王等大人所敬。故言大。升出九十五种道外。故言胜。遍知内外经书。故言多。大师云。今明有大道故。有大用故。有大知故。故言大。胜者道胜。用胜。知胜。故言胜。多者道多。用多。知多。故言多。道即性念处。大于一切智外道。用即共念处。胜神通外道。知即缘念处。多四韦陀外道也。若约教释者。大人所敬。是三藏中释耳。大者。大力罗汉所敬也。多者。遍知生灭即无生灭法。胜者。胜三藏四门也。此通教释也。又大者。体法大力罗汉所敬也。多者。恒沙佛法皆知也。胜者。胜二乘人。此别教释也。又大者。诸大菩萨所敬也。多者。法界不可量悉知也。胜者。胜诸菩萨也。此圆教释也。正以迹虽声闻。心同菩萨。闻教大小。随行浅深。初无定在也。

    观解者。空观为大。假观为多。中观为胜。又直就中观。心性广博。犹若虚空。故名大。双遮二边。入寂灭海。故名胜。双照二谛。多所含容。一心一切心。故名多也。

    比丘者。肇师云。秦言净命乞食。破烦恼。能持戒。怖魔等。天竺一名。该此四义。秦无以翻。故存本称。什师云。始出妻子家。应以乞食自资清净活命。终出三界家。必须破烦恼持戒自守。具此二义。天魔怖其出境也。释论云。怖魔。破恶。乞士。魔乐生死。其既出家。复化余人。俱离三界。乖于魔意。魔用力制。翻被五缚。但愁惧而已。故名怖魔。出家人必破身口七恶。故言破恶。夫在家三种如法。一田。二商。三仕。用养身命。出家人佛不许此。惟乞食自济。身安道存。福利檀越。三义相成。即比丘义也。大师云。如上所说。皆三藏教意。若历缘求真。名乞士。破障理之惑。名破恶。修此行。怖四魔。即通教义。若历三谛求理。名乞士。除通别惑。名破恶。怖八魔十魔。即别义。若即生死求实相味。名乞士。达烦恼即菩提。名破恶。魔界即佛界者。是圆教义。

    观解者。观一念心净若虚空。不为二边桎梏所破。平等大慧。无住无著。即名出家。以中观自资。活法身慧命。名为乞士。观五住烦恼即是菩提。是名破恶。一切诸边颠倒无非中道。即是怖魔。

    众者。天竺云僧伽。此翻和合众。一人不名和合。四人已上。乃名和合。事和无别众。法和无别理。佛常与若干人俱。法华与万八千人俱。余经多云千二百五十人俱。今经云与八千人俱。释论明四种僧。不依净命名破戒僧。不解法律名愚痴僧。五方便名惭愧僧。若法忍去名真实僧。此中非三种。但是真实僧。若依四教者。此僧历遍阿含方等三味二味座。作同闻人。今正是受如来净名弹呵。得耻小慕大。获生酥益。中证信僧也。

    观解者。初学中观入相似观。既未发真。惭第一义天。愧诸圣人。即是有羞僧。观慧若发。即真实僧。若异此者。即前两僧。不依观行。名破戒僧。不解观相。名愚痴僧。又观数者。根尘相对一念心起。必落一界。界不孤起。必连具数而发。即十界。十界互具成百法界。界界十如是。即具千数。复以圆教八正道修之。即成八千人众。若准诸经。举大数后。即列众首。今不列者。头角弟子。皆具出于弟子品中。故不繁列也。又无叹德者。示受弹呵。故且避之。

    ○次列菩萨众五。初明气类。二举大数。三叹众德。四列众名。五结大数。今初明气类。

    菩萨。明气类也。具存应云菩提萨埵摩诃萨埵。什师翻译嫌烦。略去提埵二字。菩提此言道。萨埵此言心。摩诃此言大。此诸人等。求广博大道。又成熟众生。故道心大道心之气类也。此有多种。谓藏通别圆。如释论引迦旃延子明六度齐限满者。三藏教菩萨也。大品明有菩萨发心与萨婆若相应者。通教菩萨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此经得不思议解脱。皆能变身登座。而复受屈被呵者。此别教菩萨也。又若大品明有菩萨发心。即坐道树。成正觉。转法轮。度众生者。此圆教菩萨也。

    观解者。中道观心。双照二谛。名大。通至菩提果。名道。破五住尘劳。名成众生。又观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藏通菩萨也。亦名为假名。别教菩萨也。亦名中道义。圆教菩萨也。

    法华八万。此经三万二千。菩萨化导。有缘即赴。形迹不定。岂拘常数。今举大数。适如是尔。若观解者。观一念心具十法界。法界互融。各各具十。成百法界。又复互融互具。成千法界。复各互具互融。成万法界。每界具假名实法国土。即有三万。余有二千。不妨重观一念具足三千。略假名而惟观实法中之五阴国土二千。若多若少。一一观之。如是下化自心众生。上成无上觉道。是为观心菩萨三万二千也。

    ○三叹众德三。初略叹二德。次广叹二德。三总结二德。初略叹二德又二。初叹自利德四。初为众所尊。

    肇公曰。大士处世。犹日月之升天。有目之士。谁不知识。天台曰。闻名曰知。睹形曰识。此诸菩萨。不独为人天之所知识。凡厥有情。咸受教化。无不闻名睹形。为众人之所尊仰。又示身以为四教大道心成众生之人。俾四教因人无不知识尊仰。

    观解者。若以空观。观生灭无生二种四谛即空。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两教人之所知识。以假观观无量四谛即假。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别教因人之所知识。以中观观无作四谛即中。发菩提心。上求下化。乃为圆教因人之所知识也。

    肇公曰。大智。一切种智也。此智。以六度六通众行为本。诸大士已备此本行。

    灯曰。菩萨以大智为目。以导万行之足。大行为足。以济大智之目。目足相假。能到凉池。若分别者。则三藏菩萨。以析一切空道种大智为本。以导事六度之本行。通教菩萨。以即空一切道种大智。以导理六度之本行。别教菩萨。以但中一切道种一切种大智。以导无量六度之本行。圆教菩萨。以一切种具足二种圆中大智。以导无作六度之本行。如此种种大智本行。皆悉成就。故为众所知识也。

    观解者。三观于一心中修。六度于一行中具。智导于行。行济于智。应无所住以生其六度万行之心。是为大智本行皆悉成就也。

    肇公曰。天泽无私。不润枯木。佛威虽普。不立无根。所建立者。道根必深也。

    灯曰。诸佛慈悲。恒欲度生。惟念化导之不广。见诸菩萨。先修自利之行以利人。深契佛心。常生欢喜。故以威神而冥熏加被。俾其善根早立。共济群生于恶海。是以自度度人。三种威力。缺一不可。三力者。一诸佛威神之力。二修行三昧之力。三行者本有功德之力。前大智本行。即自力也。四教判(云云)。

    观解者。圆修三观。全性以起修。诸佛威神之所建立也。全修而在性。本有功德之力也。

    什公曰。法城。即实相法也。外为护法之城。内有受持之固。

    灯曰。正法者。本觉之妙性也。护法者。始觉之圆修也。凡为菩萨。先有圆修。以为护法之城。然后如来所说正觉本有之性。方能受持而不失。是故受持本觉不失。使一切三惑过非。与夫四魔众恶之不入。真护法也。四教判(云云)。

    ○二叹利他德五。初善能说法。

    肇公曰。狮子吼无畏音也。凡所言说。不畏群邪异学。喻狮子吼。众兽下之。狮子吼曰美妙音也。

    灯曰。狮子乃百兽中王。具大筋力。能伏百兽。故百兽莫不下之。兼以音声猛利。哮吼之时。百兽为之脑裂。狮儿增长威力。通喻四教菩萨。具足智力。以大音声。为众说法。群邪为之降伏。弟子为之利益。然而圆教之人。又其胜也。

    观解。以圆顿观观最下惑。三障为之销除。三智为之成就。

    肇公曰。行满天下。称无不普。

    灯曰。菩萨既有召德之名。必有称名之实。名随德广。德共名高。十方世界。无思不服。或以一人随机。而有四教之名。或以万德利人。而有三乘之实。

    观解者。观假名一千即空假中。而有召实之名。观实法国土二千即空假中。而有称名之实。即名闻十方也。

    肇公曰。真友不待请。譬慈母之赴婴儿也。

    灯曰。不请而友。菩萨之恒心也。请而后友。菩萨之妙应也。先有不请而友之心。故其友也速。后有请而后友之应。故其友也诚。不观之月乎。光明等照。固不待请而友之矣。水澄月现。此请而后友也。故经曰。佛身充满于法界。普现一切群生前。随缘赴感靡不周。而恒处此菩提座。此不请而友。请而后友之诚证也。四教菩萨。比说可知。

    观解者。法性本然。无乎不在。不请而友也。妙观观之。厥理斯显。请而后友也。

    什公曰。非直显明三宝宣通经法之谓也。谓能积善累功。自致成佛。成佛则有法。有法则有僧。不绝之功。事在来劫。今言不绝。则必能也。又于其中间自行化人。我既化人。人亦化物。物我俱成。三宝弥隆。众生无尽。故三宝亦无尽也。

    灯曰。三宝为照世光明。必绍之隆之。宝幢常住世间。使众生正信不断。乃行菩萨道者之正务也。然有多种。四教果头。法报应三身为佛宝。所说三藏十二部经为法宝。等觉已还。下至三乘圣贤。为僧宝。此别相三宝也。佛灭度后。范金刻木为佛宝。黄卷赤轴为法宝。剃发染衣为僧宝。此住持三宝也。众生本有佛性当处照明。为佛宝。清净无染为法宝。处事事和。处理理和。为僧宝。此一体三宝也。若始终相从而说。由有一体三宝。故有别相三宝。复由别相三宝。故有住持三宝。此从本向末而说也。若从末向本。则由有住持三宝。方悟一体三宝。由悟一体三宝。然后修成而有别相三宝。是则佛灭度后。全藉住持三宝之假。以修一体之真。然后将来得成别相三宝之实。岂非住持三宝在所当弘乎。

    观解。以一心三观。观一体三宝。空观破见思惑。是绍隆一体佛宝。假观破尘沙惑。是绍隆一体僧宝。中观破无明惑。是绍隆一体法宝。

    什公曰。魔。四魔。得无生忍。烦恼永断。故降欲魔。得法身则更不得身。故降身魔。无身则无死。则降死魔。无三魔。则波旬不得其便。故降天魔也。如舍利弗与外道议论。七昼夜然后乃胜。斯其类也。

    灯曰。有界内四魔。界外四魔。若界内四魔。则藏通两教圣人皆能降之。若界外方便土中四魔。惟别教圣人。乃能降之。若界外实报土四魔。惟圆教菩萨与佛。方能降之。此经具足四教。应明三种四魔。若分别难易者。前之三教。降之较难。惟今圆教。降之最易。以魔之所依者烦恼生死。此经明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非惟降之最易。兼且化而用之。故文殊问维摩诘言。此室何以空无侍者。维摩答云。一切众魔。及诸外道。皆吾侍也。

    观解者。空观达见思烦恼分段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界内四魔。制诸外道。假观达尘沙烦恼。界外变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方便土四魔。制诸外道。中观达界外根本无明变易生死。即是菩提涅槃。能降实报土四魔。制诸外道也。

    ○次广叹二德。初叹自利德五。初断诸烦恼。

    肇公曰。盖。五盖。缠。十缠。亦有无量缠。身口意三业悉清净。则盖不能累也。

    灯曰。五盖者。贪欲。嗔恚。愚痴。睡眠。掉悔。因是五法盖覆真性故名五盖。十缠者。一忿恚。二隐覆自罪。三意识昏迷。四五情暗暝。五嬉游。六三业躁动。七屏处起罪不自羞。八露处起罪不羞他。九财不能惠施。十他荣心生热恼。此之盖缠。约粗迹而言。但在欲界五趣。细而言之。上通三界。又细分法相。通二种三界。悉为四教止观法门之所治故。是则三惑悉皆清净。方得名为清净永离。

    观解者。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种三界贪嗔掉悔三盖。修一心三观。能破二种三界睡眠愚痴二盖。又修一心三止。能伏二种三界嬉游三业躁动。及七八九十六种之缠。修一心三观。能破二种三界忿恚。及二三四种之缠。

    肇公曰。此解脱七住所得。得此解脱。则于诸法通达无碍。故心常安住。

    灯曰。此无碍解脱。若一往约法相判。应如肇师。此但知有别教位次耳。以别七住但破见思。故于诸法通达无碍。若齐破惑。则下可约于通教第七已办地。已破见思。得空解脱。上可约于圆教七信位人。已破见思。得空无碍解脱。若但约圆位判。则七信准上破见思已得空解脱。于有无碍。八九十信。破尘沙惑。得假解脱。于空无碍。初住去。破无明惑。得中道解脱。于空有二边一切无碍。菩萨之人。心常安住三种解脱。于自利化他。法皆无碍也。

    观解者。修圆顿空观。伏破见思。心常安住空无碍解脱。修圆顿假观。伏破尘沙。心常安住假无碍解脱。修圆顿中观。心常安住中道无碍解脱。

    肇公曰。念。正念。定。正定。总持。谓持善不失。持恶不生。无所漏忘。谓之持。持有二种。有心相应持。不相应持。辩才。七辩也。此四是菩萨之要用。故常不断。

    灯曰。正念正定。略举八正之二。具足应云见。思惟。语。业。精进。定。念。命。无不皆正。又念定者。定具足也。总持者。慧具足也。辩才又定慧二门之所生也。三者器度圆满。方可以出俗利生也。此之三法。四教菩萨皆可言之。惟观其进解修观破惑证真之何如尔。

    观解者。圆修三止。可以得其念定。圆修三观。可以得其总持。二者既备。辩才虽不求而自得也。

    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及方便力无不具足。

    什公曰。上言道念不断。然后具行六度。六度具足。则自事已毕。自事已毕。则方便度人。度人之广。莫若神通。神通已具。乃化众生。如是次第。如后净国中说也。

    灯曰。菩萨度人之法。略言六度。广则有十。六如余经所说。十如华严所说。因开合不同。故广略有异。不可以六为少以十为多也。如方便及智两波罗蜜。乃从般若开出。愿力两波罗蜜。乃从禅度开出。今文云及方便力者。举方便力。以及收二度也。故略言其六。已收其十。然有事六度。理六度。无量六度。无作六度。今经具足四教。亦举一以全收也。正明菩萨渡人。如海导师。必得已完坚固之舟。可以济多人于恶海。恶海者。三界之内。皆罗刹鬼国也。其罗刹食人之法有六。一悭吝为罗刹因。非布施而莫度。及至愚痴为罗刹因。非智慧而莫度。苟未自度而欲度人。自他俱溺。其理必然。故菩萨之欲度人。先以六舟航而度六此岸。从此达彼岸。只一彼岸。以因望果。故伙言其六。已到彼岸。不生住着。恒来此岸。方便度人。谓之此岸彼岸。及以中流。三皆不住。方名大菩萨也。盖前六度。谓之具度。更以方便权谋。方能度生。故又有方便波罗蜜也。乘夙愿力。誓愿度生。故又有愿波罗蜜也。自利利人。力皆具足。故又有力波罗蜜也。须以智力以济之。故又有智波罗蜜也。

    观解者。修一心三止观时。于一念中所具依正。悉皆能舍。即施度也。三惑恶觉悉能防止。即戒度也。达烦恼生死。即菩提涅槃。不为二边所辱。即忍度也。念念照了。不为三惑所杂。心心趣入。即精进也。三止止其动。而无三种分别。即禅度也三观照其昏。而无三种睡眠。即智度也。具足巧度。能度在缠一念十界众生。即方便度也。发弘誓愿。不度不休。即愿度也。三观若成。具大力用。能破恶生善。即力度也。如此进修。能竖大智慧光明幢。即智度也。

    什公曰。有识以来。未尝见法。于今始得。能信能受。忍不恐怖。安住不动。故名为忍。

    灯曰。逮。及也。至也。至无所得。证理圆极。入法性流者。若有一法可得。皆不足以为真证。故心经曰。以无所得故。心无挂碍。惟无所得。而法尔证得法忍故。又曰。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忍盖菩提之异名也。依仁王经说而有五忍。一伏忍。别在十信。圆在五品。二信忍。别在十住。圆在七信。三柔顺忍。别在行向。圆在八九十信。四无生忍。别在十地。圆在初住。五寂灭忍。别在妙觉。当圆二行。圆至妙觉。今诸菩萨不起法忍。于五忍摄属何忍。于诸位摄属何位。据下叹位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则前之四忍。俱已证得。以后望前。得无生法忍无疑矣。

    观解者。圆修三种止观。圆伏五住烦恼。即伏忍。信一切诸法。即信忍。住此忍辱之地。心不卒暴。即柔顺忍。达念念无生灭相可得。即无生忍。此心微妙。不见有五住烦恼。二种生死可得。即寂灭忍。

    ○二叹利他德十九。初转不退轮。

    肇公曰。无生之道。无有得而失者。不退也。流演圆通。无系于一人。轮也。诸佛既转此轮。诸大士亦能随顺而转之。

    灯曰。轮有转义。北有车乘之轮。南有水硙之轮。又有汲井之轮。皆互有高下。喻生死之轮。六道互有高下。此轮皆有退转。有凡夫之自转。不必佛菩萨为之转也。惟化度众生。使之出三界而不退。故诸佛菩萨。以己所证不退菩提之轮。而转入他心。故凡说法。谓之转大法轮也。但不退之位有三。一位不退。二行不退。三念不退。约四教分别。不生三恶道。为位不退。不生边地。诸根完具。不受女身。即行不退。常识宿命。即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三藏义也。若六心已前。轻毛菩萨。信根未立。其位犹退。七心已上。从初地至六地。不退为凡夫二乘。名位不退。虽正使已尽。而未能遍修万行。其行犹退。至七地名行不退。而犹起二乘念。故有念退。至八地道观双流。入法流水。名念不退。此名阿鞞䟦致。乃三乘共地之义耳。地师云。十住是证不退。十行十回向是行不退。十地是念不退。此是别教义。若华严初住。得如来一身无量身。具三不退。此圆教不退。此经具四教不退。而正意在圆。

    观解者。修一心空观。一空一切空。能阶位不退。修一心假观。一假一切假。能阶行不退。修一心中观。一中一切中。能阶念不退。

    肇公曰。诸法殊相无不解。群生异相无不知也。

    灯曰。善解法相。犹良医之识药也。知众生根。犹良医之知病也。苟识药而不知病。犹富商之张药肆。药虽多。而奚以为。苟知病而不识药。犹贫医之熟方脉。病虽知。亦奚以为。惟富商与贫医合业。以富药而济贫医。以贫医而行富药。既病无不知。而药无不授。即下文所谓为大医王。善疗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两文相济。然后可称大菩萨也。

    观解者。知空观者。真空不空非但空。此空本具一切法。知假观者。不思议假非偏假。此假本具一切空。知中观者。圆中圆满非但中。此中本具二边法。若如此者。空不惟破。乃即破而即立。假不惟立。乃即立而即破。中不惟非破而非立。乃即破而即立。是名善解法相。知众生根者。知一念心具十种法界。有生乐欲善根益。以十界性相差别观之。知十法界众生有生善善根益。以或止或观。随便宜观之。知十法界众生有破恶善根益。以止对治浮病而安之。以观对治沉病而起之。知十法界众生有入理益。以十法界道观。双遮双照而统御之。

    什公曰。梵本云众不能盖。众不能盖。明其超出。今言盖众。其言亦同也。菩萨自有四无所畏。非佛无畏也。恐畏之生。生于不足。无不足。故无所畏。能说而不能行。亦所以畏也。今能说而能行。故无畏。唯能说而又能行。故名无畏也。

    灯曰。菩萨四无所畏者。准智论。一总持无所畏。二知根无所畏。三决疑无所畏。四答报无所畏。又一切智。漏尽。说障道。说苦尽。皆无所畏。今谓。前云念定总持辩才不断。即总持决疑答报无所畏。知众生根。即知根无所畏。第其间法相。亦有四教之殊。准说可知。若此四法为众所盖而不能盖人。则有所畏。既能盖众。故无所畏。或难曰。吾闻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而释氏偏言无畏。何也。对曰。论菩萨岂亡三畏。如畏自心辜负己灵埋没佛性之不得道。即畏天命也。恭敬佛师。如畏君父。即畏大人也。每遵圣教而不敢违。即畏圣人之言也。今言无畏者。直是理直气壮。当仁不让于师。矧于千百人中。踞狮子座。纵无碍辩。契理契机。而有所畏乎。

    观解者。以一心三止观。以观十界三谛。不畏三惑之所盖覆。即盖诸大众。得无所畏也。

    功德智慧以修其心。相好严身。色像第一。

    肇公曰。心以智德为严。形以相好为饰。严心所以进道。饰形所以靡俗。

    灯曰。菩萨须修三法。一修功德以资解脱二修智慧以资般若。三修相好以资法身。故能登圆初发心住时。发一切功德。发一切智慧。发一切境界。如此之发。不前不后。亦不一时。能于百佛世界。现八相成道。进道靡俗。必至于是。则与诸佛分得其真。然而有三藏菩萨之三法。通教菩萨之三法。别教菩萨之三法。今明圆教。望前可知。

    观解者。修空观以资智慧。修假观以资功德。修中观以资色像。难者曰。修空假以资二法可尔。中观以资色像。恐不其然。盖色像外严。事属于假。何以谓之法身。对曰。谓色为假。此属凡情。以色属法。乃凭圣智。故胜鬘赞佛云。如来妙色身。世间无与等。无比不思议。是故今顶礼。又云。如来色无尽。智慧亦复然。一切法常住。是故我皈依。又起信云。如来色性。即是智慧。如是类证。广诸契经。抑色为假。岂是大乘。

    什公曰。色相璎珞饰好已备。故不外饰也。

    灯曰。世间二种庄严。一外。二内。西天贵人。身严璎珞。已僭诸天。此土女人。饰极宝玉。又僭帝胄。然而总不及夙修多福。相好庄严。故轮王十善。相几同佛。第明暗有差。然有界内二种庄严。界外二种庄严。又有劣应佛二种庄严。合身佛二种庄严。破十二品无明。报身佛二种庄严。破四十二品无明。报身佛二种庄严。展转相望。以为世间饰好。惟圆教佛。乃能舍诸饰好。今此菩萨相好严身。或贵分真之饰好。尽舍一切诸严饰尔。

    观解者。圆修空观。破见思惑。舍人天之饰好。圆修假观。破尘沙惑。舍二乘之饰好。圆修中观。破无明惑。舍偏菩萨之饰好。

    肇公曰。名自有高而不远。远而不高。前闻十方。取其远也。今逾须弥。取其高也。高谓高胜也。

    灯曰。名。召体之名。称。称名之实也。菩萨称名之实。竖彻三身之底。故曰高。横亘四德之边。故曰远。逾于须弥者。喻仰之则耸而弥高。望之则秀而弥远。不以高而不远。称既如是。名亦复然。当竖出乎三土。横满沙刹。故四教因人。莫不瞻之仰之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足三千。二千实法。即性体清净。性量周遍。称名之实。高远逾于须弥也。一千假名。同实法清净周遍。即召体之名清净周遍。逾于须弥也。

    肇公曰。七住已上。无生信不可坏也。

    灯曰。肇公判位。多附通教及以别教。今判深信坚固为七住。以别教七住。名不退住。盖入于无生毕竟空界。此与通教第七已办地齐。已破见思。登行不退。今谓。此经菩萨。如下文所叹。近无等等佛自在慧。约圆教等觉释之。亦不为过。盖此深信。大约言之。其所信之理有三。曰空假中。如肇师判。但信空理而已。既非圆空。则其所信之理浅。直须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方得为深。当知此诸菩萨。圆融三谛之理。皆能深证深信。故喻如金刚。能坏于三惑。不为三惑之所坏也。

    观解者。一心三观。彻照三谛。能伏五住。能破三惑。故能深信坚固。喻若金刚也。

    肇公曰。法宝光无不照。泽无不润。润生死也。喻海有神宝。能放光除冥。亦因光而雨甘露。润枯稿也。

    灯曰。法宝普照者。菩提智德之大用。此之大用。能照众生三惑之暗冥。而雨甘露者。涅槃断德之大用也。此之大用。能拔众生二死之枯槁。喻如只一摩尼而有二用。即照幽冥。即雨甘露。即雨甘露而照幽冥。圆教初住。具此体用。别教初地。然后能之。前之二教。无此真实体用也。

    观解者。三种止观。即智明而惑尽。即惑尽而智明。如珠照明雨宝。俱体俱用也。

    肇公曰。殊类异音。既善其言。而复超胜。

    灯曰。四教菩萨说法言音也。大论云。迦陵在㲉。声逾众鸟。喻圆初心居说法品。称理宣演。已胜偏乘。况深位乎。

    观解。言者心之声。音者言之响。形端则影直。声和则响顺。以上上观。观下下惑。一音普说。群情等悦。即于众言音微妙第一也。

    深入缘起。断诸邪见。有无二边。无复余习。

    肇公曰。深入。谓智深解也。解法从缘起。则邪见无由生。有无二见。群迷多惑。大士久尽。故无余习也。

    灯曰。缘起之义。有世出世间。世间者。六道之法。莫不从十二因缘之所生。能解乎此。则外道邪见无由生。出世间者。藏通二教则以空观为因。真谛为缘。能生三乘涅槃之法。能解乎此。则世间有见无由生。别教以假观为因。俗谛为缘。能生菩萨之法。能入乎此。则二乘空见无由生。圆教以中观为因。中谛为缘。能生佛界之法。能入乎此。则二边但中之见无由生。又若通以世间因缘。为所观事境。圆教菩萨。以三种止观而深入之。则一切邪见。断尽无有余也。苟不然者。无足以称深入矣。

    什公曰。上明一切时无畏。此明一切说法无畏。上师子吼。明德音远振。此明能说实法。众咸敬顺。犹师子吼。威摄群兽也。

    灯曰。藏教菩萨。虽能说谛缘度析空之法。不畏邪外。望通即空。而犹有所畏。通于三藏。虽无所畏。望于别教菩萨能从空出假及知但中。而犹有所畏。别菩萨。于前二而无所畏。望圆顿人能即空即假圆中圆满非但中。而犹有所畏。惟圆顿人。能说谛缘度三。皆称无作。故演法无畏。犹师子吼也。又能说不能行。作文字法师。望观心人。犹有所畏。今能说能行。故无所畏。又能行不能说。望大法师。犹有所畏。今能行能说。故无所畏犹狮子吼。故大论云。多闻实智慧。是所说应受。又曰。所行如所说。今此菩萨不惟能说。能兼乎修行破惑。证智入真。已入深位。故演法无畏犹狮子吼也。

    观解者。三止名为默。杜视听。绝分别故。故曰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三观名为说。朗智慧。具辩才故。故曰说即般若。智在说故。狮子具足二力。能伏众兽。使降己故。能摧众兽。使众安故。故喻止观而能伏破三种结惑。所谓说时默。默时说。大施门头无壅塞。是以圆修行人。即观而止。即止而观。

    肇公曰。法音雷震。开导群萌。犹春雷动于百草也。

    灯曰。凡雷震具三种益。一能肃物。俾生诫谨。二能致雨。润泽百谷。三能惊蛰。各遂生意。喻圆顿诸菩萨说法之时。戒能肃众。使生敬畏。先以定动。令生渴仰。后以慧拔。俾起根力。

    观解者。一心止观。能防非止恶。即肃物义。寂而常照。即定动义。照而常寂。即慧拔义。

    肇公曰。既得法身。入无为境。心不可以智求。形不可以像取。故曰无量。六住已下。名有量也。

    灯曰。虚空无丈尺。丈尺显虚空。即器观空。空则有量。除器观空。空则无量。喻诸菩萨等觉已先。所证三德。犹有量也。已至等觉。虽不如佛。然而已过十地之量。故三德无有量也。

    观解者。以空假中观三谛理。历别不融。此则有量。空即假中。融即而观。则无有量。

    肇公曰。引导众生。入大乘海。采取法宝。使必获无难。犹海师善导商人。必获夜光也。

    灯曰。此正言集。傍亦兼导。如海导师尚能导众集宝。矧己所集必多于众。然众未必尽得摩尼。而己必得之。菩萨亦然。故萨埵入海。求心摩尼。自益兼人。其济也广。第众生。所求者不一。而摩尼所雨随意。应以人天。应以三乘。应以圆道。莫不满愿而后已。

    观解者。所谓妙心体具。如如意珠。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常智无缘。常境无相。无缘而缘。无非三观。无相而相。三谛宛然。常如是观。是集众法宝如海导师也。

    灯曰。诸法者。十界十如权实之法也。深妙义者。诸法即实相也。又诸法属权。实相属实。权实不同。义则粗浅。权实相即。义则深妙。菩萨以权实相即之智。以达权实相即之法。能具乎此。方能善知众生之根性也。

    善知众生往来所趣。及心所行。

    肇公曰。六趣往来。心行美恶。悉善知也。

    灯曰。六趣往来。果也。心行美恶。因也。若观因知果。见果知因。如曰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此为劝信之言。犹若蓍龟之卜。非善知也。菩萨洞明诸法权实相即。善恶交差。殃掘魔罗虽是恶人。佛性相熟。即便得度。善星比丘虽是善人。恶性相熟。授记地狱。如是了达。方称善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十界。交差互融。虽起恶念。以妙观观之。即成佛境。虽起善念。以缘尘分别而随之。即是众生。

    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十力无畏。十八不共。

    什公曰。诸佛智慧。无有等者。而此与佛等。复次实相法。无有等比。唯佛与等。菩萨邻而未得。故言近也。

    灯曰。法华释签云。净名所叹菩萨。皆是等觉。位邻妙觉。故云近无等等。盖佛名无等。无等中最。故云等等。等觉近之。举彼所近。故云佛自在慧。以此而观。前之所叹。皆等觉德。其可以通别七住已上功德而拟之乎。

    观解者。观本具菩萨法界与本具佛法界相邻。故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又观己法界即佛法界。故云近无等等佛自在慧。

    关闭一切诸恶趣门。而生五道以现其身。

    肇公曰。法身无生而无不生。无生故恶趣门闭。无不生故现身五道也。

    灯曰。恶趣之门。五道启而不关。二乘关而不启。菩萨无恶道因故亦关。具慈悲心故亦启。关者永断于修恶。启者繁兴乎性恶。性恶之恶。本自无染。故虽现恶而非恶。故诸菩萨。于恶道之门。恒关而恒启。恒启而恒关。

    观解者。观修恶即性恶。无修恶可得。名关闭一切诸恶趣门。以三止观。治诸修恶。而为性恶。生五道以现其身。惟其如此。故能果地以现其身也。

    为大医王。善疗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

    肇公曰。法药善疗。谕医王也。

    灯曰。前善解法相。名为识药。知众生根。名为知病。既能识药而又能知病。然后应病而与法药。令其服之行之。妙宗所谓诸法因缘须究本末。见思重数。如尘若沙。以大悲心。遍观遍学。名为知病。诸法诸门。破性破相。一一对治。无不谙练。是名识药。随惑浅深。知机生熟。神通骇动。智辩宣扬。四悉当宜各令获益。如是授药。方肯服行。

    观解者。法华玄义云。修从假入空时。先观正因缘法。此法内外亲疏隔别。必须殷勤欣悦无斁。此即世间悉檀。起初观也。若欲观假入空。须识为人便宜。若宜修观。即用择精进喜三觉分起之。若宜修止。则用除舍定三觉分起之。念随两处。是为随宜善心则发。若有浮沉之病。须用对治悉檀。若心沈时。念择进喜治之。若心浮时。念舍除定治之。若善用为人。善根则厚。若善用对治。烦恼则薄。于七觉中。随依一觉。恍然如失。即依此觉分研修。能发真明。见第一义。是为用四悉檀。起从假入空观。成一切智。发慧眼也。若从空入假观。巧用四悉檀。取道种智法眼亦如是。若修中道第一义观。巧用四悉檀。取一切种智佛眼亦如是。若一心三观。巧用亦如是。是为观心为大医王。善治众病。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也。

    ○三总结二德三。初叹自利德二。初正报庄严。

    灯曰。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此身庄严也。虽是菩萨。亦具三身。今此庄严。是叹报身。诸佛究竟。菩萨分得。法华所谓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种好。用庄严法身。天人所戴仰。龙神咸恭敬。能庄严即报。身所庄严即法身。天人戴仰等即应身也。

    观解者。以一心妙观。照一境三谛。能照即报身。所照即法身。境观契合。能起应用。即应身。

    肇公曰。群生无量。所好不同。故修无量净土。以应彼所好也。

    灯曰。一切佛土。有横竖二义。横而言之。则凡圣同居。有种种差别。略如西方极乐国土。东方药师国土。有凡夫圣人同处其间。其土清净。种种庄严是也。竖而言之。有四不同。一凡圣同居净土。为伏惑断惑人所居。二方便有余净土。为已断见思二教果人。两教因人所居。三实报庄严净土。为别圆破无明惑菩萨所居。四常寂光净土。为圆教极果所居。今无量佛土严净。既让极果。则前之三种净土。为此菩萨悉皆严净也。

    观解者。观己一念。具足三千。国土一千。属乎依报。以三观伏乎三惑。即严净同居土。以三观圆破见思。即严净方便土。圆破尘沙无明。即严净报土。三惑究竟。即严净寂光土。

    ○二叹利他德二。初见闻获益。

    灯曰。凡夫之心。用诸妄想。虽有善行。所作皆虚。故功德唐捐。菩萨之心。念念在道。凡有善行。无不皆实。故功无虚弃。故般若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菩萨无住生心。故功不唐捐也。

    观解者。能以圆观观心。任其所作。一切众事。莫非无住生心所在。故功不唐捐。

    如是一切功德皆悉具足。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二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四列众名三十四。初列从观得名三菩萨。

    其名曰等观菩萨。不等观菩萨。等不等观菩萨。

    什公曰。等观。四等众生也。不等。智慧分别诸法也。等不等者。兼此二也。

    灯曰。等观者。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也。不等观者。虽有佛性。不妨十界差别也。等不等观者。兼舍而兼用也。又等观者。空也。不等者。假也。等不等者。中也。又空者。一空一切空。无假无中而不空等。故三菩萨虽分三人。而共一体。各有三用。

    ○次列从自在得名二菩萨。

    定自在王菩萨。法自在王菩萨。

    若相从而说。由初等观。次入不等。由次等与不等。而入俱等。由此三观。而得自在王定。复由此定。得法自在。盖梵语三昧。此云正定。自在王定者。即二十五有王三昧也。菩萨观二十五有。一一等观。一一不等观。一一等不等观。于一切法而得三昧。故自在称王。即观地狱得离垢三昧。畜生得不退三昧。具在法数。是以菩萨名从实得。称定自在王也。观此法自已得定。则于此一一法中。莫不自在称王。故称法自在王菩萨也。故法华云。破有法王。盖如来先破其有。而后于有自在。今菩萨亦分得之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十界。成界内界外二种二十五有。以三观等观。不等观。等不等观。即修恶而是性恶。于十法界自在称王。得定得法。是为二大菩萨也。

    ○三列从相得名二菩萨。

    法相则以诸法而为相。诸法有真相俗相中相。此之三相。以无相为相。是名实相。悟此实相。以入圆位。邻于如来。究竟实相。故名法相菩萨。于此实相。生权实智光。是故复名光相菩萨。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诸法。而此诸法。即空假中。约所观即法相。约能观即光相也。

    ○四列从严得名二菩萨。

    光严者。以三智光明。以严三德法性也。大严者。以大多胜三智。以严三谛理体也。

    ○五列二菩萨从积得名。

    宝积者。以三法宝。积之于内。以待群生之所须也。辨积者。三法宝有之于内。而施之于外。以益群生也。盖菩萨自行。必兼化他。化他必兼自利。但各彰一德。以互受其名耳。

    观解者。观三如来藏。具足一切诸法。名为宝积。以三止观。破其能覆之惑。以大辨才开诸宝藏以施人。

    ○六列四菩萨从手得名。

    宝手菩萨。宝印手菩萨。常举手菩萨。常下手菩萨。

    夫手有提拔之用。所以提拔人。出于火坑。出于淤泥。出于陷阱。复有授受之用。所以授受人衣食。授受人珍宝。授受人经书。均一手也。而有二用。菩萨之宝手。印手。举手。下手。莫非其事。是以或说空法。所以拔众生。出见爱之火坑也。或说假法。所以拔众生。出于空着之淤泥也。或说中道圆融之法。所以拔众生。出无明之陷阱也。既以大悲而拔其苦。复以大慈而与其乐。故既拔其见爱矣。而必与其涅槃之乐。既拔其空着矣。而必与妙用无方之乐。既拔其无明。而必与秘藏之乐。

    观解者。圆观真空。是拔其三惑之苦。圆观妙假。是与其三德之乐。圆观中道。是即拔而即与。即与而即拔也。

    ○七列三菩萨从心得名。

    常惨菩萨。喜根菩萨。喜王菩萨。

    常惨者。从菩萨大悲心。悲愍众生。有九界烦恼生死之苦。欲提拔之。无时而不在。未尝有一念舍离。故名常惨。喜根。喜王。从菩萨大慈心。慈爱众生。具佛果智断之乐。而欲与之。喜其得乐。久已成根。而深固难拔。故名喜根。苟常惨常喜不得其正。则成乎爱见。此则虽惨虽喜。而以定持之。自在称王。故名喜王。然此三人之名。虽受称有异。而菩萨之体。义必相兼。盖常惨以悲心而拔苦。必与其乐。喜根以慈心而与乐。必拔其苦。皆等觉至人。与性乐而拔性苦。金刚云。我灭度一切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是则虽惨不惨。虽喜不喜。是故于此慈悲。无不称王。而得自在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十界。九界为苦。常惨欲拔之。佛界为乐。常喜欲与之。性之苦乐。何须与拔。即拔无拔。即与无与。故常与常拔。常㧞常与。一心三观。自在称王。

    ○八列一菩萨从辨得名。

    菩萨度脱众生。常以八音四辨。随众生具四教机。而为说顿渐偏圆之法。其诸功德。无不具足。惟此菩萨。志在辨才音声。以作佛事。故偏受此名。

    ○九列一菩萨从藏得名。

    此菩萨之名。既与楞严经同。应约彼经菩萨自陈圆通得名之所自释之。经云。虚空藏菩萨白佛言。我于如来定光佛所。得无边身。尔时手执四大宝珠。照明十方微尘佛刹。化成虚空。又于自心。现大圆镜。内放十种微妙宝光。流灌十方。尽虚空际诸幢王刹。来入镜内。涉入我身。身同虚空。不相妨碍。身能善入微尘国土。广行佛事。得大随顺。此大神力。由我谛观四大无依。妄想生灭。虚空无二。佛国本同。于同发明。得无生忍。佛问圆通。我以观察虚空无边。入三摩地。妙力圆明。斯为第一。不相妨碍已上之文。叙所证之体也。身能善入下四句。叙所起之用也。其大体大用如此。非等觉至人近无等等佛自在慧。安能臻此。

    观解者。观心十界具三世间五阴国土。所有四大。全体照明。即四大宝珠等。一心十界。彼彼互融。即又于自心现大圆镜等。其间依正二报。重重无尽。即诸幢王刹。来入镜内等。一一会而观之可知。

    ○十列三菩萨从宝得名。

    执宝炬菩萨。宝勇菩萨。宝见菩萨。

    炬能照明。所以破自他无明之幽暗也。勇以自利兼人。精进勇猛而无懈怠也。见以自见佛性。亦以之见人之性。俾自他皆离苦而得乐也。皆名宝者。莫不妙证一体三宝。世出世间。为无有上也。

    观解者。一心三止观。明如宝炬。能破自他无明之暗也。照明三惑即三佛性。直往而无懈也。三种止观。见自心性即佛性也。

    ○十一列二菩萨从网得名。

    帝网者。天帝释因陀罗网也。网以如意摩尼宝珠为之。表光明普照重重无尽。梵网云。佛教门亦复如是。今明菩萨所悟所证心地法门。性之所具三千之法。一一照明。如因陀网。彼彼互遍。重重无尽也。明网菩萨。亦复如是。

    ○十二列一菩萨从无缘得名。

    无缘观者。中道妙观。观己界佛界皆具中实法性。绝待对。非有无。即以之而发无缘四弘。即以之而修无缘三观。即以之而化度众生。皆归之无缘而已。

    ○十三列一菩萨从慧得名。

    慧积。犹法华之智积也。积。聚也。三智三慧恒积恒聚。而能照明三德。照破三惑。照聚三身。正以三身皆有积聚之义故也。

    观解者。以三观而观三谛。照明三种惑结。故名慧积。

    ○十四列一菩萨从胜得名。

    以出世法宝。胜一切世间使其先获世宝。而后获出世间大宝。即大宝法王也。

    观解者。所观理境。如如意珠。无能胜者。复能胜一切世出世间。能如是观。即成佛道。

    ○十五列一菩萨从天得名。

    天已为尊。天中之王。尊之更尊。天已自在。天中之王。复更自在。菩萨悟第一义天。已为诸法之尊。今为法王之子。可谓世间尊。于一切诸法。大得自在者也。

    观解者。观三谛一心具足。已悟第一义谛中天。然而又能观性具二十五有之众。一一称性微妙。了无惑染生死之相。可谓于法得自在者也。

    ○十六列一菩萨从坏得名。

    菩萨坏魔而有四义。有坏有不坏。有不坏而坏。坏而不坏。坏如释迦成道。降坏魔怨。不坏如首楞三昧经。知魔界如佛界如。若魔界如即佛界如。一如无二如。则佛界无所取。魔界无所舍。此观魔即佛。不必坏魔也。不坏而坏者。亦如首楞三昧。如来说此法时。天魔皆被五缚是也。坏而不坏。如此经所说。持世菩萨为天魔所惑。维摩降之为乞天女。为其说以法乐自娱。复以无尽灯化之。后悉皆受化。竟还其女。使之自便。此即坏而不坏也。今称坏魔。是亦坏而不坏也。

    观解者。观一念九法界即空假中。则坏也。修恶即是性恶。不坏也。无修恶可论。不坏而坏也。坏而不坏。亦在其中。

    ○十七列一菩萨从电得名。

    金刚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电喻诸法无所得。明矣。又云。得者。盖此菩萨。已证入无所得法中。于无可得中。吾故得之。故名电得菩萨也。金刚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是也。

    观解者。观一念诸法。四性推之。了无所得。虽无所得。本有佛界之乐。吾欲得之。本有九界之苦。吾欲拔之。是为观心电得也。

    ○十八列一菩萨从王得名。

    义。观。俱准法自在王菩萨说。

    ○十九列一菩萨从功用得名。

    圆教初住菩萨。已分证清净法身。第是素法身。未有庄严。故须修种种而庄严相好以成报身。报智契法。而后可以垂应。此菩萨勤于功德严身。故偏受其称也。准佛果庄严。皆有相因相业。法华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是也。盖功言其力。德言其用。谓菩萨功德。皆有破恶生善之力用故也。

    观解者。所观之境。即法身德。能观之观。即般若德。观成破惑。即解脱德。勤修观智。即功德相严也。

    ○二十列一菩萨从说法无畏得名。

    义。观。俱准叹德演法无畏犹师子吼中说。

    ○二十一列二菩萨从音得名。

    雷音菩萨。山相击音菩萨。

    雷音者。菩萨说法音声。如娑竭龙王之将降大雨。必先震雷音于大千世界。俾一切众生预知严戒。然后降以大雨。俾三草二木百谷苗稼有所增长。菩萨亦然。将欲降大法雨。必先震以法音。俾三草二木之机。百谷苗稼之众。各遂生长也。山相击音者。夫山体常静。静则不击。不击则无音。故经云。毁誉不动如须弥。论语云。仁者乐山。又曰仁者静。山之不动不击明矣。然而有三因缘。故使山能动。曷为三。一者劫坏之时。有毗岚风。能击须弥。令如微尘。二者大树紧那罗王奏乐之时。大海波涛汹涌。须弥七金。为之坪壒。动则必击。击则有音。三者成道之人。并佛神力。能令大千地皆震动。而有六种。则须弥亦为涌没。菩萨破惑说法。亦复如是。初喻破见思。说真谛法。二喻破尘沙惑。说俗谛法。三喻破无明惑。说中道法。

    观解者。修三种观。于一心中破三种惑。显三谛理。即山相击音也。又前雷音观解者。观一念心具十法界。惑破界显。即雷音霈雨。三草二木等。各得增长也。

    ○二十二列二菩萨从象得名。

    香象菩萨。白香象菩萨。

    涅槃明三兽渡河。谓象马兔。兔浮水面。马得其中。象直到底。喻三乘人证法而有浅深。惟菩萨证穷源彻底。于诸象中而香象为胜。若白香象。又其胜也。喻菩萨中此为最大。而白香象。又菩萨中之摩诃萨也。

    观解者。圆人观三谛理。如香象之穷源到底。而又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乃观中大之又大者也。

    ○二十三列二菩萨从勇于二利得名。

    常精进菩萨。不休息菩萨。

    菩萨勇于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常勤精进而无休息。至于虽成佛道。犹带果以行因。众生不成佛。誓不取泥洹。此二大菩萨之填无作四弘誓愿海之无尽也。

    观解者。圆观性具。观本有佛界有乐之可与。上求佛道也。本有九界苦之可拔。下化众生也。念念进趣而不杂不退。无有已时。即常精进不休息也。

    ○二十四列一菩萨从生得名。

    六道于生而有生。则不得其妙也。二乘于生而不生。亦不得其妙也。惟菩萨于六道之生而无生。于二乘不生而有生。生而无生。无生而生。生化两冥。是故称为妙生焉。

    观解者。空观伏破见思。于生而无生也。假观伏破尘沙。于不生而炽然生也。中观伏破无明。生而无生。无生而生。生化两冥也。

    ○二十五列一菩萨从严得名。

    菩萨以万行因华。庄严报身。以合法身。然后从法报之本而垂应迹。是则华严者。一切等觉菩萨之要事。今此菩萨独得受称。可谓得其纲领者也。

    观解。万行因华者。入假观也。报智者。空观也。二观合而庄严中观。即华严菩萨也。

    ○二十六列一菩萨从观音得名。

    天台大师观音玄义。释观世音菩萨名云。观者。能观之观也。能所圆融。有无兼畅。照穷正性。察其本末。故称观也。世音者。所观境也。境万像流动。隔绝不同。类音殊唱。俱蒙离苦。菩萨弘慈。一时普救。皆能解脱。故曰观世音。此即境智双举。能所合标也。

    观解。应引楞严经菩萨自陈圆通。初于闻中。入流忘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即观世音也。

    ○二十七列一菩萨从得大势得名。

    思益云。我投足之处。震动三千大千世界及魔宫殿。故名大势至。

    观释者。三止为足。投之谛地。动十法界。一切见爱所住之处。皆悉倾动(文句)。

    ○二十八列一菩萨从梵网得名。

    梵网犹帝释殿因陀罗网也。以喻所悟性具法门。犹梵网之珠。体圆莹彻互具。重重无尽也。

    观解。观一念性具三千。体量体德。不可思议也。

    ○二十九列一菩萨从宝杖得名。

    世杖三用。可以扶老。古礼。老则朝廷赐之以杖。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是也。可以荷担。可以策励。论语云。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扣其胫是也。锡杖亦然。为老病故。所荷衣钵故。蒲鞭示耻故。扶老可喻修中。荷负可喻出假。䇿励可喻入空。杖而称宝。正以出世三宝可尊可贵。而名之也。

    观解者。修一心三观而为柱杖。以之出苦。以之兼人。以之觉行圆满。正此谓也。

    ○三十列一菩萨从无胜得名。

    己不能胜人。人能胜于己。下位也。己能胜于下。而未能胜于上。中位也。己能胜于下。而上亦无能胜于己。上位也。今此菩萨。虽示居等觉称有上士。而实证妙觉。称无上士。故名无胜也。

    观解。修空观虽胜凡夫。而不能胜出假。出假虽胜声闻。而不能胜于佛。中观既能胜下。而上亦无有胜也。又一空一切空等。则三观皆可称无胜也。

    ○三十一列一菩萨从严土得名。

    严土者。下文宝积所请。愿闻得佛国土清净。如来之所开示。莫非严土之义。比说可知。

    观解者。性具三千中。有国土一千。六凡国土。同居土也。二乘国土。方便土也。菩萨国土。实报土也。佛国土。寂光土也。迷则俱迷。为三惑所覆。四土皆秽也。悟则俱悟。三观所显。四土皆净也。

    ○三十二列二菩萨从髻得名。

    准璎珞经有六种璎珞。以为菩萨庄严。所谓铁宝璎珞。以严十信位菩萨。铜宝璎珞。以严十住位菩萨。皆习种性也。银宝璎珞。以严十行位菩萨。此性种性也。金宝璎珞。以严十向位菩萨。此道种性也。琉璃宝璎珞。以严十地位菩萨。此圣种性也。摩尼宝璎珞。以严等觉位菩萨。此等觉性也。水晶宝璎珞。以严妙觉位佛。此妙觉性也。身中璎珞。既以六种。头上首饰亦然。是则经言金髻者。位居十回向也。珠髻者。位居等觉也。权虽各严。实则互庄。以诸菩萨皆近无等等佛自在慧故也。

    ○三十三列一菩萨从慈得名。

    弥勒。此翻慈氏。盖此菩萨。常以三慈普覆众生故也。慈义下当委释。

    观解者。法缘慈当空观。生缘慈当假观。无缘慈当中观。以此三观。等观性具十界。即三慈普被众生。

    ○三十四列一菩萨从德得名。

    文殊师利。此称妙德。久证微妙三德故。又称大智。具大智慧故。

    观解者。观一心三谛。即微妙三德。能观即三大智慧也。依经所列。共四十九人。前四十八。则各依一德而受称。若文殊菩萨。则能以一人而敌之。复以一德以总之。以诸德中惟三德为胜。而一切众德。莫不皆以三德而为之总故也。又四十八人。一一亦皆可以一人而敌众人。亦皆可以一德而总诸德。今独以文殊居末。而冠诸众人。称法王子者。盖自舍如来之外。其所宗者在于净名其寂光方丈之室。微三德而莫居。微大智而莫启。且也宾主盘桓之间。惟文殊可以酬对。以故读是经者。当顾名思义。而后有得焉。

    ○三列杂众分九。法华文句云。旧云凡夫众。此中有圣。旧云俗众。此中有道。旧云天众。此中有龙鬼。皆不便。今呼杂众。意则兼矣。初天众三。初梵王。

    复有万梵天王尸弃等。从余四天下。来诣佛所而为听法。

    肇公曰。尸弃。梵王名。秦言顶髻也。

    复有万二千天帝。亦从余四天下来在会坐。

    什公曰。举其从四天下来者。据此四天下以明梵耳。复次天有二种。一者地天。二者虚空天。帝释处须弥顶。即是地天。又为地主。举释则地天斯摄。举梵王则虚空天尽摄。复次帝释得道迹。梵王得不还果。常来听法。众所共知。故序经众所知识。以为会证也。复次一切众生宗事梵天。所宗尚来。则知余人必至矣。

    肇曰。一佛土有百亿四天下。一四天下各有释梵。故言余亦。或从他方佛土来。

    灯曰。法华文句云。阿含中帝释。是阿那含。般若明十方难问般若者皆名释提因。别圆中明释提桓因得首楞严三昧。内证不同。过贤劫二千二十四劫作佛。号无著世尊。又下文螺髻梵王语舍利弗。弗作是念。谓此佛土不净。所以者何。我见此土清净。譬如自在天宫。以此而观。又不啻秪证小乘初二三果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天界。即空即释天。即假即余天。即中即梵天也。

    什公曰。龙有二种。一蛇龙。二虚空龙也。

    灯曰。法华所列有八龙王。一切诸龙。皆有三患。一热风热沙着身。烧皮肉及骨髓。以为苦恼。二恶风暴起吹其宫殿。失宝饰衣等。龙身自现。以为苦恼。三诸龙娱乐时。金翅鸟入宫抟撮始生龙子食之。或啖一切诸龙。怖惧热恼。惟西天雪山顶上阿耨达池之龙。无此三患。是则除无热恼之外。龙皆有难。世人独知龙之威力并其享用寿永。而羡慕之。不知龙之业报受苦盛于人也。然而又有天中之龙。海中之龙。山中之龙。此皆龙中之龙也。又有人中之龙。如赵太祖匡胤。始生甲马营。有圣尼抚养。一日婢子襁褓。忽变为龙。婢惊失手堕地。圣尼咤曰。惊吾儿致晚得天下。人中有龙验矣。然其中间有实报者。有权现者。种种不同。又有即龙身闻法而得道者。如法华文句云。有本住常乐我净。迹居无热恼池者。有本住普现色身三昧。迹现多头者。不一而足。若佛称人中大龙。盖取喻于神变不测耳。菩萨称龙象蹴踏者。盖取喻于堪任大事耳。

    观解者。观真如不变而能随缘。随为佛为九。随缘不变无异真如。此吾心之大龙也。

    什公曰。神受善恶杂报。似人天而非人天也。

    灯曰。神以六道收之。摄入鬼趣。盖神者。鬼之长也。能长其鬼。安得不以鬼趣摄之。但古今之论神天。理多混肴。今以阴阳饮食判之。昼隐夜显。畏阳而喜阴者。鬼也。日出夜息。怖阴而喜阳者。人也。阴阳无间。隐显而不恒者。天也。䬸分段食。素腥杂用者。人也。歆触其气。腥血杂受者。鬼也。饮食天然。畏恶荤腥者。天也。因知世之郊天者。必用牺牲。天如不格。用是奚为。天如有格。要知非天。不过山川岳渎诸鬼神尔。故知古之用牺牲郊天者。亵之甚也。即以三牲而祀乎祖先。实以鬼而亵之也。今之诸神既来法会。莫非乘佛力而增诸威灵。藉法因而长诸功德。矧有示迹神明而位菩萨者。固不可得而思议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即生而佛。即佛而生。即空即假即中。神妙不可测量。心神之妙得矣。

    什公曰。秦言贵人。亦言轻捷。有三种。一在地。二在虚空。三天夜叉也。地夜叉但以财施。故不能升空。天夜叉以车马施。故能飞行。佛转法轮。地夜叉唱。空夜叉闻。空夜叉唱。四天王闻。如是乃至梵天也。

    灯曰。此三夜叉。不独佛转法轮时递递唱报。即世间人初出家时。亦必传唱。此有两意。一吉报。大威德诸天。生欢喜故。二凶报。欲界魔天。生恐怖故。然而吉凶在他。非夜叉也。是则其中亦有权实二道。今云唱报。皆菩萨人之示现者也。

    观解者。修假观即地夜叉。空观即空夜叉。中观即天夜叉。三观观之。义当唱报。三惑波旬皆生恐怖。三德诸天皆住欢喜也。

    什公曰。天乐神也。处地上宝山中。天欲作乐时。此神体上有相出。然后上天也。

    灯曰。乾闼婆。此云嗅香。以香为食。亦云香阴。其身出香。此是天帝俗乐之神。法华具出四种。荆溪云。俗乐者。以俗表真。四干可对四教释出。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常乐我净。即四乾闼婆王也。

    什公曰。秦言不饮酒。因缘出杂宝藏。此是六趣。男丑女端正。有大势力。常与天共斗也。

    灯曰。法华文句云。此云无酒。四天下采华。酝于大海。鱼龙业力其味不变。瞋妒誓断。故言无酒神。亦云不端。弥天安师云质谅。质谅。直信也。此神谄曲。不与名相称。楞严经云。有四种阿修罗类。一卵生。鬼趣摄。二胎生。人趣摄。三化生。天趣摄。四湿生。畜趣摄。是中修罗亦有权实不同。权则示现化其同类。实则由善恶杂糅。謟忌所感。

    观解者。观修恶即性恶。性恶融通。无修恶可论。即是无酒。又观天趣修恶即性恶。不见天趣可得。即是无天。全佛为九即权化。全九为佛即实道。

    灯曰。法华文句云。迦楼罗。此云金翅。翮金色。居四天下大树上。两翅相去三百六十万里。有人言。庄子呼为鹏。鹏行众鸟翼之。亦称为凤皇。今谓凤不践生草。啖竹实。栖乳桐。金翅啖龙。云何是类。迦楼鸟有神力。雄化为天子。雌变为天女。化己住处有宝宫。亦有百味饮食。而报须食龙。胎能啖胎。不能啖三。卵能啖二。湿能啖三。化能啖四。观佛三昧经云。一日山东啖一龙王五百小龙。三方亦尔。周而复始。寿八千岁。临终失势。欲啖龙子。龙母[口*熬]嘇之不得食。即嗔。从金刚山透海穿地轮过。不能过风轮。风弹之。从故孔涌到金刚山。如是七返。还山顶命终。肉裂火起。将烧宝山。难陀雨雨灭之。肉烂。心冲风轮亦七返。堕山上。成如意珠。龙得之即为王。

    观解者。观真如不变。随染缘造九界修恶。即金翅鸟能造业啖龙。观真如不变随净缘。翻修恶为性恶。其体融通。即佛界性善。是为鸟死得如意宝珠。致大富饶。登法王宝位也。

    什公曰。秦言人非人。而头上有角。人见之言人耶非人耶。故因以名之。亦天伎神也。小不及乾闼婆。

    灯曰。法华文句云。天帝法乐神也。居十宝山。身有异相。即往奏乐。佛时说法。诸天弦歌。般遮于瑟而颂法门。旧云。法紧奏四谛。妙紧奏十二因缘。大紧奏六度。持紧奏前三。今言奏四教法门。

    观解者。观音声因缘所生法。即奏三藏法门也。我说即是空。奏通教法门也。亦名为假名。奏别教法门也。亦名中道义。奏圆教法门也。

    肇公曰。摩睺罗伽。大蟒蛇也。此上八部。皆有大神力。能自变形在坐听法也。

    灯曰。或问八部能自变形者。何形乎。曰。人形也。盖十界皆以人形以为之本。惟所庄严。胜劣不同耳。正以心为受道之器。形为盛心之皿。而人道正居于清浊升沉之中。受道者易。得道者多。故佛应迹尘寰。惟于人界。而八部参预。皆现人形。虽诸天胜身亦隐而不现。矧其他乎。若天人则以上而就下。余部者仰胜而隐劣。人能受道。厥胜若兹。得参其类。可不庆诸。可不修诸。

    观解者。观畜道修恶。即人道修恶。修恶即性与佛界通。观于非道通达佛道。此之谓也。

    ○四修因声闻众二初。出家二众。

    肇公曰。尼者。女名也。已上八千比丘。别称得道者也。

    灯曰。此出家二众。非全不得道。或是前之三果。或是内外凡位。故别作一番后列耳。

    观解者。修三种止。惑但伏而未断。如不得道。若修三种观。即破而即断。如前八千。悉已得道也。

    优婆塞优婆夷俱来会座。

    肇公曰。义名信士男信士女。

    灯曰。又翻近事男近事女。谓在家男众。受持三归五戒。堪任近事出家比丘。在家女众。受持三归五戒。堪任近事出家比丘尼也。然而亦有实行权现二种不同。即大菩萨人。以同事化同类。夫何而不可。

    观解者。观一体二宝。防一切非。止一切恶。即善心诚实男。慈悲心为女也。

    ○次别序。亦名发起序。二。初现端。二赞叹。初有六。初大众围绕。二为众说法。三佛现胜身。四长者献盖。五佛示神变。六众叹希有。初大众围绕。

    彼时佛与无量百千之众恭敬围绕。

    庵园会众。有常随同居者。八千比丘是也。有一时云集者。八部与长者子等是也。有居两间乍住而乍来者。诸菩萨众是也。是诸大众。无分圣凡。罔间黑白。同居一变现土。同为一圆顿机。同感一尊特佛。同闻一圆顿法。同获一圆顿益。此一经之大旨也。

    观解者。观一心性具佛界。居于性具九界之中。各各互具。重重无尽。即佛与百千之众恭敬围绕也。

    而为说法者。如灵山之将说法华。先说无量义经以为发起。盖法华明会无量以为一。故无量明开一以为无量。天台大师云。开为合序。如世算法。先乘而后除也。此经亦然。将说圆顿宗旨。故先说法以为发起。经必有之。特译人略尔。以圆顿而发起圆顿。不卜可知。

    观解者。一心三观。观于性具法门。即佛为大众而说妙法也。

    譬如须弥山王显于大海。安处众宝师子之座。蔽于一切诸来大众。

    肇公曰。须弥山。天帝释所住金刚山也。秦言妙高。处大海之中。水上方高三百三十六万里。如来处四部之中。威相超绝。光蔽大众。犹金山之显溟海者也。

    灯曰。佛有三身。曰法报应。法报二身。佛自受用。置而未论。惟论应身。有胜劣不同。胜应如华严千丈。劣应如阿含丈六。此之二应。既全法报而起。乃全应而为法报。如全水以为波。乃全波而即水。不二而二。二而不二者也。又于二应。分常不常。劣应则常。胜应则不常。如华严三七。应则不常。鹿苑八十。厥应则常。故常则不现。不常则现。此理数之必然。无足以语言诤也。又于劣应睹乎胜身。有须现不须现。如华严及与此经等。乃须现者也。若于法华及与金光。如龙女所睹。龙尊所见。以机圆故即劣睹胜。故于言中示妙。而云微妙法身。具相四八。诸佛清净微妙寂灭。今经相好。乃属须现。故曰譬如须弥山王显于大海。安处众宝师子之座。蔽于大众。此与华严须弥山王之身。胡以异乎。惟其身宜须现。是以依报亦宜须现。下文云。于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珍宝严饰。譬如宝庄严佛无量宝庄严土。一切大众叹未曾有。而皆自见坐宝莲华。正以舍利弗小乘之机。不能即劣睹胜。故疑此土以为不净。若螺髻梵王。所谓我见释迦牟尼佛土清净。譬如自在天宫。此以机圆。不须现而能即劣睹胜故也。

    观解者。观心即中是法身。观心即空是报身。观心即假是应身。观假即中是现胜应身。观假即空是现劣应身。观假双即空中。即现丈六合身。

    尔时毗耶离城有长者子。名曰宝积。与五百长者子。俱持七宝盖来诣佛所。头面礼足。各以其盖共供养佛。

    肇公曰。宝积亦法身大士。常与净名俱诣如来共弘道教。而今独与五百人诣佛者。将生问疾之由。启兹典之门也。天竺贵胜行法。各别持七宝盖。即以供养佛。

    ○五佛示神变二。初所变盖体。

    佛之威神。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

    什公曰。现其神变。其旨有二。一者现神变无量。显智慧必深。二者宝积献其所珍。必获可珍之果。来世之所成。必若如此之妙。明因小而果大也。

    ○二盖中所现四。初现世界。

    而此世界广长之相。悉于中现。

    肇公曰。盖以不广而弥八极。土亦不狭而现盖中。

    又此三千大千世界诸须弥山。云山。目真邻陀山。摩诃目真邻陀山。香山。宝山。金山。黑山。铁围山。大铁围山。大海江河川流泉源。

    什公曰。须弥山。秦言妙高山也。凡有十宝山。须弥处其中。余九围之也。别本云。显于大海。山金色。海水清净。相映发也。缘相显发金光。亦复如是。已上现此佛世界。

    及日月星辰天宫龙宫诸尊神宫。悉现于宝盖中。

    又十方诸佛诸佛说法。亦现于宝盖中。

    肇公曰。将显佛土殊好不同。故遍现十方也。诸长者子皆久发道心。而未修净土。欲以来供之情。启发净土之志。故于其盖而现之。

    尔时一切大众。睹佛神力。叹未曾有。合掌礼佛。瞻仰尊颜。目不暂舍。

    什公曰。信乐发中。相现于外。

    灯曰。已上六科。名为别序。亦名发起序。发起一经之由致也。如法华正宗之前。以五事而为发起。一众集。二现瑞。三疑念。四发问。五答问。引事印证。不必全同。发起近由。其义一也。初大众围绕。表此会能扣之机所具者圆也。次为众说法。表此会应机说法所益者大也。三佛现胜身。表此会赴缘之应所示者奇也。四长者献盖。表此会发心之因所寓者广也。五佛示神变。表此会成就之果所感者极也。六众叹希有。表此会闻法之众所获之益深也。余不暇言。惟长者献盖。如来神变。此二因缘。其所表示寓意者远。苟不约圆顿至理而表示之。则使造修者无路。岂不长者献盖。徒劳企仰之情。善逝现通。空示鉴机之用。一经大旨。几乎昧矣。如来宣说云乎哉。庆喜结集云乎哉。流通此土云乎哉。约理表事。释经之不可废明矣。今约二意以伸明之。一约宝盖染用。表自行。二约宝盖净用。表化他。自行二意。一弃盖以供佛。二即惑以成智。化他亦二。一回因以向果。二从体以起用。初染用表自行者。五百长者。表五道众生也。五百宝盖。表五道众生具有五盖也。五盖者。一贪欲盖。二嗔恚盖。三愚痴盖。四睡眠盖。五掉悔盖。五盖既为五道之因。而五道又为五盖之果。而此五法。世所珍尚。以故名宝。五道而言五百者。道道具五。成二十五。约因果合论。成五十。而此因果。其体性融。一复具十。成五百盖。初弃五盖以供佛者。论五百长者。皆菩萨人。本无五盖。即使有之。又何必弃。第现化道。摄其同类。苟不示以弃除。则一切众生。五道轮回。何由止息。是以舍其玩好。以供养佛。回悲由之所重。以表福田之所轻。冀佛施以大智慧神通力。有以变之化之。俾即事以成理。即轻以为重。成无上大菩提也。故下偈云。今奉世尊此微盖。于中现我三千界。诸天龙神所居宫。乾闼婆等及夜叉。悉见世间诸所有。十力哀现是化变。众睹希有皆叹佛。今我稽首三界尊。二即惑以成智者。五盖属烦恼道摄。五百长者。久证烦恼即菩提之道。为度众生。故现身为毗耶离长者之子。具此五盖。始既悟烦恼即菩提。以成菩萨道。今则从菩萨道以现五盖相。人独知菩萨之为盖。不知长者盖即非盖而盖即菩提。是以用此宝盖以供养佛。冀佛以大智慧神通力。有以变之化之。庶即此烦恼以成无上菩提。故下偈(云云)。故经云。一切众生即菩提相。一切众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又云不断烦恼。而入涅槃。是为宴坐。又云贪恚痴四颠倒五盖为如来种。化他二意中。初回因以向果者。菩萨化他。修三慈之因也。此以盖有覆被之用。法华张设幰盖。大师用表慈悲。今长者献盖。亦复如是。所以表此经三十慈也。观众生品云。尔时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菩萨云何观于众生。维摩诘语言。譬如幻师等(云云)。文殊师利言。若菩萨作是观者。云何行慈。维摩诘言。菩萨作是观已。自念我当为众生说如斯法。是即真实慈也。又云行寂灭慈无所生故。凡列三十种慈。慈虽三十。束之惟三。中道无缘之慈十四。一真实慈(云云)真谛法缘之慈七。一不热慈。(云云)俗谛生缘之慈九。一菩萨慈(云云)是则开之虽有三十。合之惟有三慈。是以长者献盖。与佛神变。合而言之。义惟三种。一五百长者各献一盖。共为五百。此表生缘慈悲境在于五道。故释论云。慈有三种。众生缘慈。无心攀缘一切众生。而于众生自然现益。如涅槃经云。我实不往。慈善根力。能令众生见如斯事。次以盖供佛。佛座既高。盖必散之于空。如散华供佛。然盖停于空。空无所依。表法缘慈悲。故释论云。法缘慈者。无心观法。而于诸法自然普照。如日照物。无所分别。次佛之威神。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初既奉盖。次乃依空。今则合盖空而为一。遍覆世界。正表中道无缘慈悲。既双照而双遮。复双遮而双照。此慈体遍。普该普覆。故合而为一。遍照三千。释论云。无缘慈者。无心观理。而于平等第一义中。自然安住。即此以为回因向果。即此以为从体起用。何也。盖五百长者之盖。而位在生缘。所谓无心攀缘一切众生。而于众生自然现益。苟不回之以向法缘无缘。不了之者。多堕三藏菩萨。行事六度。涉于爱见。今以之供佛。散之于空。则即此生缘。以为法缘。所谓无心观法。而于诸法自然普照。如日照物。无所分别。如来复现威力。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即此生法二缘慈悲。以为无缘慈悲。所谓无心观理。而于平等第一义中。自然安住。即回因向果义也。从体起用者。即此合三为一之宝盖。为诸佛果证之大体。无缘慈体。法身德也。法缘慈体。般若德也。生缘慈体。解脱德也。合成一盖。正言其体。遍覆三千。正言其用。又云。而此世界广长之相。悉于中现。乃至十方诸佛说法。亦现于宝盖之中。岂非依正重重而互现。生佛彼此而交参。即此而为大体。即此而为大用。妙证性具。可不言而信矣。何为即此而为大用。夫盖以覆被为义。而十界群生。杂居于三界之中。其患热恼而慕清凉。翘伫于炎炎火宅。不啻如三草二木百谷苗稼之望慈云遍覆法雨均沾。若不分而分。则生缘慈盖。其所覆者在于五道。(界内众生而有六道。今言五道者。合修罗于四生故也)法缘慈盖。其所覆者在于声闻缘觉两界。无缘慈盖。其所覆者在于菩萨与佛两界。又此十界所被之机。虽皆寓于五道。实寓于人法界者多。故佛示生。常在于人道也。第此三慈。本是一体。用之虽有专门。实乃举一而即三。言三而即一。以是而言。则献盖一序。所关非细。其中义意。诚为经纬全章。组织始末。释者应提其纲领。撮其纲目。攒聚于此。庶闻是经而思其义。未修其慈者。有所适从焉。今约此开章为八。一明悲田五盖。二明敬田三身。三明惑性相即。四明理性融通。五明慈因三智。六明果德三慈。七明慈体三德。八明慈用三脱。此之八义。体顺四弘。盖菩萨四弘誓愿。依四谛境立。一依苦谛境。立一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今五百长者子。表五道众生。即苦谛境。欲除苦果。莫先断因。五盖即苦因也。能表用盖复顺慈义。故是初愿。二依集谛境。发一誓愿。烦恼无数誓愿断。今五百长者子。知五盖等烦恼其性本空即是菩提。故即以五盖散之于空。供养于佛。佛知其意。即以威神。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大千。能表用盖复顺慈义。故是次愿。三依道谛境。立一誓愿。法门无量誓愿学。四依灭谛境。立一誓愿。佛道无上誓愿成。今回生缘法缘之慈。以向无缘之慈。因地三慈。即道谛也。果德三慈。即灭谛也。能表用盖复顺慈义。故是三四两愿。此之四弘。方是发僧那于始心。下从体起用。正是终大悲于赴难。今顺此义释之为八。初明悲境五盖。(具如摩诃止观二十五方便中。有辨盖相弃盖法。圆修行人。须者往检)夫五道众生。不了之徒。沉湎于五盖之乐。既因之以造业。复因之而轮回。不觉不知。以苦为乐。诸佛菩萨。誓欲拔之。正当悲境。而于其中。有觉悟厌苦者。乃悲苦而仰乐。第乐之至大。莫过于佛。仰而求之。非诚感而不可。诚感之徴。非财施而弗通。今五百长者。代苦众生。以五百宝盖而奉佛。故其所捐财施虽复有赀。而财能通法。则法施无穷。如经所谓若能于食等者。诸法亦等。诸法等者。于食亦等。惟其以此妙感。而仰格于佛。故佛之威神。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夫财施固有限也。而法施则无限也。而于其性又本来融通。无所而不遍。如来称其性。以融之通之。周之遍之。故令诸宝盖合成一盖而遍覆大千。自非性体本妙。而如来曷能作意变之耶。夫宝盖迹也。其性融通本也。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以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又五百宝盖迹也。合成一盖遍覆大千本也。始则从本以为迹。故为五百。今者循迹以返本。故合为一盖。亦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次明敬田三身者。敬田体通。今以佛为敬田。乃田之上上者也。夫佛垂应迹。身与凡同。虽胜轮王。倍之而已。若以长者之一盖。用覆如来之一身。亦以足矣。今奉以五百宝盖。即各现一身。以当一盖。夫谁曰不可。如来则令诸宝盖合成一盖。以此一盖。而用覆一身。岂非循迹以归本。合五百应五道之身。以为一报身乎。夫报智般若也。应迹解脱也。今既合此二修以为一体。即此而谓之法身一性可也。昔也从本以垂迹。今也循迹以归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而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然而非此悲由。而莫能感佛。非此敬田。而莫能应生。悲敬之田玄合。感应之道圆彰。此维摩诘不思议解脱经之所由说也。三明惑性相即者。夫五盖为三惑总体。竖以分之。则此五盖为界内界外二种见思。刀背钝使。而钝必兼利。矧掉悔一盖。足当二种见思。刀面利使。故此五盖。即见思尘沙无明三惑之异名也。横以言之。则此五盖。为界内界外昏动生死之大患。盖贪嗔掉悔三盖。体属于动。愚痴及睡眠二盖。体属于昏。夫阻乎空寂者见思也。障乎化导者尘沙也。翳乎法性者无明也。扰此三法者。动为之患也。蔽此三法者。昏为之病也。五道众生迷之。故为之情。五百长者悟之。故为之智。故维摩诘云。行于非道通达佛道。文殊师利云。六十二见为如来种。所谓若见无为入正位者。不能发三菩提心。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云云)惟其长者。达此五盖。即惑成智。故以五百宝盖供养于佛。冀如来有以明之鉴之。然则三谛之明本也。三惑之暗迹也。迷者执迹以忘本。悟者即迹以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四明理性融通者。如来明察此意。示其理性融通。是故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五百宝盖。表尘沙即是化导。合成一盖。表见思即是空寂。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表无明即是法性。又遍满三千。表即动而静之体。显现一切。表即昏而明之用。夫五盖三惑。真如不变之体也。能随五道。染缘之用也。始既不变以随缘。末则随缘而不变。不变之体本也。随缘五盖迹也。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而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又五百宝盖。随净缘之迹也。合成一盖遍覆大千。不变之本也。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然而自非五百长者。无以悟五迹之惑性相即。非如来。无以现理体之融通。感应之道交。惑性之理一。此维摩诘不思议解脱经之所由说也。五明慈因三智者。三种慈悲属果。果由因克。而因为三智。盖生缘慈悲。体属俗谛。尘沙障乎化导。非假智而不开。法缘慈悲。体属真谛。见思阻乎空寂。非空智不彰。无缘慈悲。体属中谛。无明翳乎法性。非中智而不显。故菩萨欲显三慈。须修三智。是故先修从假入空之智。而破去见思。成法缘慈悲。次修从空入假之智。而破去尘沙。成生缘慈悲。后修从空假入中道之智。破去无明。成无缘慈悲。此犹约历别次第言之也。若圆融三智。则一空一切空。无假无中而不空。则空智不惟破见思显法缘慈悲。亦破尘沙无明。显生缘无缘二种慈悲。(云云)故维摩诘云。如我此病。非真非有。众生之病。亦非真非有。作是观时。于诸众生若起爱见。即应舍离。所以者何。菩萨断除客尘烦恼。而起大悲。爱见悲者。则于生死有疲厌心。若能离此。无有疲厌。在在所生。不为爱见之所覆也。所生无缚。能为说法解缚。如佛所说。若自有缚。能解彼缚。无有是处。若自无缚。能解彼缚。斯有是处。是故菩萨不应起缚。以此而言。则菩萨欲成三慈。必修观智。以破缚着明矣。又曰。是故菩萨不应起缚。何谓缚。何谓解。贪着禅味。是菩萨缚。以方便生。是菩萨解。又无方便慧缚。有方便慧解。无慧方便缚。有慧方便解。自释云。何谓无方便慧缚。谓菩萨以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而自调伏。是名无方便慧缚。今复释其所释曰。此文虽然离为四句。合之但成二义。谓方便与慧。秪由庄严佛土。成就众生。与殖众德本。离之故为四耳。初义缚则俱缚。盖以爱见庄严佛土成就众生。则缚于有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而自调伏。则缚于空也。次义解则俱解。谓不以爱见庄严佛土。则解于有也。于空无相无作法以自调伏。而不疲厌。则解于空也。下义亦然。是则慧即空智法缘慈也。方便即假智生缘慈也。于空于假。二俱无著。而双轮并驰。即中智无缘慈也。乃至云。若住不调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调伏心。是声闻法。是故菩萨不当住于调伏不调伏心。离此二法。是菩萨行。凡二十八种菩萨之行。皆明离二边法。以显中道。无非三种慈悲之观智也。又如菩萨行品。佛告诸菩萨。有尽无尽解脱法门。汝等当学。何谓为尽。谓有为法。何谓无尽。谓无为法。如菩萨者。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何谓不尽有为。谓不离大慈。不舍大悲。深发一切智心。而不忽忘。教化众生。终不厌倦。于四摄法。常念顺行。护持正法。不惜躯命。(云云)云何不住无为。谓修学空。不以空为证。修学无相无作。不以无相无作为证。(云云)夫不尽有为。谓不离大慈。不舍大悲。深发一切智心而不忽忘。此则即不尽有为而恒尽之。乃出假而恒入于空也。不住无为。修学空无相无作。不以空无相无作为证。乃入空而恒出于假也。如是则双遮而恒照。双照而恒遮。莫非修三种慈悲之观智也。即三十二菩萨。各说入不二法门。不二即诸佛所证之果理也。门即所观三谛之理境也。入即三种慈悲之观智也。或有从空而入。或有从假而入。或有从中而入。或有以言遣言而入。或有以无言遣言而入。此即教门。明四门入道。四句之外。各有无言句同。略如法自在菩萨云。生灭为二。法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忍法。是为入不二法门。则以中道而为入不二法门。即中智也。不眴菩萨曰。受不受为二。若法不受。则不可得。以不可得。故无取无舍。无作无行。是为入不二法门。即以真谛而为入不二法门。即空智也。宝印手菩萨曰。乐涅槃不乐世间为二。若不乐涅槃。不厌世间。则无有二。是为入不二法门。即以真俗二谛而为不二法门。即空假并行之智也。是故会而归之。无非观智。回而向之。罔匪慈因。今五百长者子。示迹五道。慈属生缘。既是圆修。假即空中。是故以五百宝盖。散之于空。以供养佛。散之于空。则生缘之假。即法缘之空。以供养佛。则即生法二缘之假空。即无缘之中。乃即事而为理。回因以向果也。夫中空二慈之盖本也。生缘五百之盖迹也。非中空二慈之本。无以垂生缘假盖五百之迹。非假盖生缘五百之迹。无以显中空二慈之本。迷者执迹以忘本。悟者达本而即迹。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六明果德三慈者。前明慈因三智因也。今明果德三慈果也。夫果德三慈。理本具足为因。三惑覆而不显。是故菩萨先修假慈。破去尘沙。而生缘之慈显。次修空慈。破去见思。而法缘之慈显。次修中慈。破去无明。而无缘之慈显。此三慈名出智论。而义。备今经。但与之开合有异耳。智论则合三十慈而为三。此经则开三慈而为三十。一开无缘为十四。一真实慈。如寔观众生故。二寂灭慈。无所生故。三等慈。等三世故。四不二慈。内外不合故。五不坏慈。毕竟尽故。六坚固慈。心无毁故。七清净慈。诸法性净故。八无边慈。如虚空故。九如来慈。得如相故。十佛慈。觉众生故。十一自然慈。无因得故。十二菩提慈。等一味故。十三大悲慈。导以大乘故。十四安乐慈。令得佛乐故。开法缘慈为七。一不热慈。无烦恼故。二无诤慈。无所起故。三阿罗汉慈。破结贼故。四无等慈。断诸爱故。五无厌慈。空无我故。六深心慈。无杂行故。七无诳慈。不虚假故。开生缘慈为九。一菩萨慈。安众生故。二法施慈。无遗惜故。三持戒慈。化毁禁故。四忍辱慈。护彼我故。五精进慈。荷负众生故。六禅定慈。不受味故。七智慧慈。无不知时故。八方便慈。一切示现故。九无隐慈。直心清净故。今如来以神变之力。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五百宝盖。表生缘慈也。合成一盖。表法缘慈也。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表无缘慈也。非无缘法缘二慈之本。无以垂生缘五百之迹。非五百生缘之迹。无以彰无缘法缘之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而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合而同之。则非五百长者三智之因。莫回释迦如来三慈之果。非释迦如来三慈之果。莫摄五百长者三智之因。因与果而交涉。感与应而道交。此维摩诘不思议解脱经之所由说也。七明慈体三德者。夫无缘慈体即法身德。亦以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表之。法缘慈体即般若德。以合成一盖表之。生缘慈体即解脱德。以五百宝盖表之。而此三德。有正报依报。约正报。则佛之三身。约依报。则佛之寂光妙土。亦兼得报土应土。如来正报三身者。观经疏云。法身者(云云)报身者(云云)应身者(云云)。如见阿閦佛品。尔时世尊问维摩诘。汝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如来乎。夫阿閦如来应身也。而维摩了达此应即法即报。故对之曰。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观身。观自己色身即实相法身。如来岂不然乎。故曰观佛亦然。由是推广其义云。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不观色。不观色如。不观色性。不观受想行识。不观识如。不观识性。夫色。应色也。色如。报智也。色性。法身之性也。此又不惟三身而等观。亦乃三身而俱遣。又曰非四大起。同于虚空。乃至云。不可以一切言说分别显示。无非即应身以明法报。至若中间而曰不此岸。不彼岸。不中流。而化众生。则又显言即法报以垂应身。观阿閦鞞佛既然。则观释迦如来与十方诸佛亦然。然而非法报之本。无以垂应身之迹。非应身之迹。无以显法报之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而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依报三德者。诸佛菩萨所居常寂光净土也。常即法身。光即般若。寂即解脱。是三点伊。不纵不横。若并别纵横。即乖法体。如维摩诘所居方丈之室。约义而言。则三德具足。如方丈一室。即表法身常德。念今文殊大众当来。即以神力空其室内除去所有。表般若光德。能容三万二千人。及三万二千师子座。表解脱寂德。故此寂光丈室。如人入薝卜林。唯闻薝卜。不嗅余香。若入此室。但闻诸佛功德之香。不乐声闻辟支佛香也。又此室常现八未曾有法。正以方丈之室即常寂光土故也。又约释迦现居国土明之。舍利弗与大众所见秽邦。应土也。螺髻梵王所见。并如来按足指之所示。现报土也。二土所依之体。及以能现之理。常寂光土也。是以宝盖之中。所现三千大千世界并十方诸佛说法。皆于中现。正以依正交参生佛不二圆融无碍俱不思议。然而非法身般若之本。无以垂解脱应身之迹。非解脱应身之迹。无以彰法身般若之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达迹以得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八明慈用三脱者。夫慈果之体。在乎三德。而慈体之用。在乎三脱。如经明不思议解脱。毛容大海。芥纳须弥。如斯大用。而题为不思议解脱。果体之用。在乎解脱明矣。但解脱有三。曰性净解脱。为法身之用。曰圆净解脱。为般若之用。曰方便净解脱。为解脱之用。若以当体明体用者。则性净为体。余二为用。故释题五重。以真性为体。今约三德。既以法身为体。则般若解脱皆为其用。若以宝盖表之。盖有帡幪义。表性净解脱。盖有除烦热义。表方便净解脱。盖有致清凉义。表圆净解脱。此正表也。若余义者。五百长者。各献宝盖。感之之道也。世尊受之。合成一盖。遍覆大千。应之之道也。此可表感应不思议。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大千。悬处于空。不上不下。此可表神通不思议。四面悬铃。出和雅音。此可表说法不思议。合为一盖。而为之主。本是五百。以为之宾。此可表眷属不思议。大千众生蒙帡幪。除热恼。获清凉益。此可表利益不思议。一期表报。佛化周足矣。问曰。此与法华迹门十妙如何同异。答曰。不同而同。同而不同。不同者。彼明十妙。此明八不思议。故不同也。同者。立名虽则有异。约义略亦相齐。如此中第三明惑性相即。第四明理性融通。可当玄文第一境妙。此中第五明慈因三智。可当玄文第二智妙。此中第一明悲境五盖。第二明敬田三身。可当玄文第三行妙。此中第五明慈因三智。第六明果体三慈。可当玄文第四位妙。此中第七明慈体三德。可当玄文第五三法妙。此中第八明慈体三用。可当玄文第六感应妙。第七神通妙。第八说法妙。第九眷属妙。第十利益妙。同而不同者。彼明法华开权显实。故立十门。以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各各具足相待绝待二妙。此经方是方等。为实施权。弹偏斥小。叹大褒圆。为法华作弄引之时。不惟法相分满不同。亦乃义理显密小别。然而妙即不思议。不思议即妙。亦不同而同也。今先明感应不可思议者。夫用者应也。应非感不赴。感者机也。机非应不关。如五百长者。各献宝盖。感也。佛以神力。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大千。应也。非五百宝盖之感而不关。非如来神力令诸宝盖合成一盖而不应。感应道交。故得一期化法圆彰。若约当文。则以五百长者子以为感。然五百长者。不过为之发起。通而言之。则庵摩罗园众。菩萨三万二千。比丘八千人俱。与夫他方所来菩萨得益而去。并三千大千世界。宝盖中现天龙八部。皆为能感之机。虽其中间不无十界差别。观其或种或熟或脱。莫非佛界以为缘起。若论其应。则有乎二。一释迦。二维摩。以释迦现通。维摩亦现通。释迦说法。维摩亦说法。然而始则庵摩遣人而问疾。末则毗耶匡众以归园。虽其间砧椎互扣。宾主盘桓。既归宗而有在。则惟以释迦而为之主。为之应也。玄文所谓如一月不降。百水不升。而随河长短。任器规矩。无前无后。一时普现。此是不思议妙感妙应也。若约差别说者。则十界之身普应。而法华普门品。开为三十二种应身。若曰应以佛身。则今释迦牟尼佛是也。应以菩萨身。则今文殊等诸大菩萨是也。应以声闻缘觉身。则今须菩提等尊者是也。应以天龙八部等身。则今螺髻梵王与室中天女是也。应以天魔身。则如经说十方无量阿僧祗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教化众生。现作魔王是也。应以婆罗门等身。则如经说或有人从乞手足耳鼻等。如此乞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而往试之。令其坚固是也。应以长者居士等身。则今维摩居士与五百长者子是也。如是应现。不一而足。然而非佛菩萨法报之本。无以示五道等众机之迹。非五道等众机之迹。无以显佛菩萨法报之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以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又非佛菩萨界法报之本。无以垂十界应身之迹。非十界应身之迹。无以显佛菩萨法报之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而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第二明神通不可思议者。玄文云。上辨机感。而妙理难显。应须神通骇动。现于瑞相。密表乎理。世人以蜘蛛挂则喜事来。鳱鹊鸣则行人至。小尚有徴。大岂无瑞。以近表远。亦应如是。缨珞云。神名天心。通名慧性。天心者。天然之性也。慧性者。通达无碍也。地持云。神谓难测知。通谓无壅碍。言异而义同也。然有六种。谓天眼。天耳。他心。宿命。身如意。无漏。如是六种。犹为统总。若约法相差别为言。则又有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依中现正。正中现依等。如五百长者子献五百宝盖。无量也。合成一盖。一也。令诸宝盖合成一盖。无量以为一也。虽合为一盖而不坏五百之数。一为无量也。五百宝盖各有现量。小也。遍覆大千。大也。合成一盖。小中现大也。虽是一盖而不妨五百差别。大中现小也。宝盖。依报也。现诸如来说法之相。正报也。诸佛说法于盖中现。依中现正也。佛身清净。盖现身中。正中现依也。此为一经神通根本。下文所说不思议解脱种种神通。皆从此中流出。今别出其相。凡有多种。如方丈一室。能容三万二千师子之座。其座高八万四千由旬。而三万二千菩萨。声闻。天龙。八部。各坐其座。即自变形为四万二千由旬。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能容受此高广之座。于毗耶离城。无所妨碍。又于阎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诸天龙王鬼神宫殿。亦不迫迮。维摩诘言。唯舍利弗。诸佛菩萨有解脱名不思议。若菩萨住是解脱者。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须弥山王本相如故。而四天王忉利诸天。不觉不知己之所入。唯应度者乃见须弥入芥子中。是名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并前方丈容座。皆是小中现大。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娆鱼鳖鼋鼍水性之属。而彼大海。本相如故。此为正中现依。亦为依中现正。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断取三千大千世界。如陶家轮。着右掌上。掷过恒沙世界之外。其中众生不觉不知己之所往。又复还置本处。都不使人有往来想。而此世界。本相如故。此为去取自在。又舍利弗。或有众生乐久住世而可度者。菩萨即演七日以为一劫。令彼众生谓之一劫。或有不乐久住而可度者。菩萨即促一劫以为七日。令彼众生谓之七日。此为能延能促。又舍利弗。住不思议解脱菩萨。以一切佛土严饰之事。集在一国。示于众生。此为能聚能集。又菩萨以一佛土众生。置之右掌。飞到十方。遍示一切。而不动本处。此为动而不动。不动而动。又舍利弗。十方众生。供养诸佛之具。菩萨于一毛孔皆令得见。此为能具能现。又舍利弗。十方世界所有诸风。菩萨悉能吸着口中。而无所损坏。诸树木亦不推折。此为即动而安。又十方世界劫尽烧时。以一切火。内于腹中。火事如故。而不为害。此为即危而安。又于下方过恒河沙等诸佛世界。取一佛土。举着上方过恒河沙无数世界。如持针锋举一枣叶。而无所娆。此为去取称性。而施设无迹。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能以神通现作佛身。乃至转轮王身。此正应十界等身也。十方世界所有众生声。上中下音。皆能变之令作佛声。演出无常苦空无我之音。及十方诸佛。所说种种之法。皆于其中。普令得闻。前之种种。皆形之神通。此为声之神通。种种变化不可思议也。又如欲致香饭以饭大众。于是维摩诘。不起于座。居众会前。化作菩萨。相好光明。威德殊胜。蔽于众会。而告之曰。汝往上方世界分。度四十二恒河沙佛土。有国名众香。佛号香积。与诸菩萨方共坐食。汝往到彼。如我辞曰。维摩诘稽首世尊足下。致敬无量。问讯起居。少病少恼。气力安不。愿得世尊所食之余。当于娑婆世界。施作佛事。令此乐小法者得弘大道。亦使如来名声普闻。时化菩萨。即于会前。升于上方。礼彼佛足。具述致敬借饭之辞。彼化菩萨。既受钵饭。与彼九百万菩萨。至维摩舍。维摩诘即化作九百万师子之座。诸菩萨皆坐其上。与诸大众同食香饭。(云云)此为即远而近。即小而大。即少而多。即粗而妙之神变也。又欲与文殊同往佛所。即以神力持诸大众。并师子座。置于右掌。往诣佛所。又以右手断取妙喜世界。置于此土等。皆不思议之神变也。或问曰。此经神变。所说何多。答曰。此经说在方等。正弹偏斥小叹大褒圆之时。而声闻于昔阿含已得道果。但念空无相无作。而于菩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不生一念好乐之心。是以此经发起即以宝盖现通为事。开章即以净佛国土为请。正欲违其宿心。斥其小行。令其耻小慕大。得生酥益。以作法华开权显实之弄引。故神通净土。偏其多也。是以是时大迦叶。闻菩萨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叹未曾有。谓舍利弗。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现众色像。非彼所见。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其谁不发阿耨多罗三菩提心。我等何为永绝其根。于此大乘。已如败种。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震三千大千世界。此正方等弹偏斥小。叹大褒圆。令声闻得耻小慕大之益也。然而非不可思议解脱之本。莫能施种种不思议神通之迹。非不思议神通之迹。无以彰不可思议解脱之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而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三说法不思议者。此门与前神通。有离合两意。离而言之。自有众生因神通形益而得度者。如经明芥子内须弥山。乃云唯应得度者。乃能见之。即其义也。又如现相辟支。不能说法。惟现神通。令人得益。亦其类也。自有众生必因闻法获声闻益而得度者。此如常途。今则合以明之。先既以神通骇动。发其欣乐。今则次以智辩宣敡。逗其所宜。犹如龙王降雨。必先霭以慈云。震以戒雷。俾三草二木。先获苏息。而翘然颙耸。然后雨以法雨。率土充洽。上中下根。各得增长。佛法亦然。故次神通。而明说法也。余时说法。固无暇论。此经说在方等。得对半说满。弹呵褒叹之正。虽曰说满。而圆顿居多。虽专圆顿。而亦不妨兼通兼别。如三十二菩萨。各说入不二法门。文殊维摩固是圆顿。其余菩萨岂不亦兼通别。又如宝积偈云。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忘。此追赞圆顿之法也。始在佛树力降魔等。此追赞阿含时所说小乘之法也。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等。此则正赞方等时。四教并谈。顿渐秘密不定同举也。大师演华严日譬云。次照平地。影临万水。逐器方圆。随波动静。示一佛土。令净秽不同。示现一身。巨细各异。一音说法。随类各解。恐畏欢喜。厌离断疑。神力不共。故见有净秽闻有褒贬。嗅有薝卜不薝卜。华有着身不着身。慧有若干不若干。此喻正譬方等示土现身神通说法种种不同也。又如佛为宝积说佛国净土之行。总说则众生之类是菩萨佛土。别开则有三心二十行。三心者。一者直心。二者深心。三者大乘心。二十行者。则六度。四无量心。四摄法。方便。三十七品。回向。说除八难。自守戒行。十善。乃至云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论净佛国土之行。四教菩萨皆能修之。三藏菩萨。事六度行。修在阿含。既未破惑。犹落爱见。今在方等正对半说满。则三心二十行。通通别圆。三教菩萨皆能修之。惟此心行。能解即空。则判入通教。能解但中。则判入别教。能解圆中。则判入圆教。又如方便品。维摩诘因以身疾。广为说法。初说身之过患。此亦四教通观之境。至云诸仁者。此可厌患。当乐佛身。所以者何。佛身者即法身也。从无量功德生等。所列种种功德。会而归之。亦通四教。今在方等。既对斥事度。则修通后三。亦可知也。又如诸弟子品。呵舍利弗云。夫宴坐者。不于三界现身意。是为宴坐。以至心不住内外。是为宴坐。此虽以圆呵小。义亦通于通别。若曰于诸见不动。而修道品。不断烦恼。而入涅槃。此则的以圆顿而对呵于小乘也。如是种种。不能枚举。至于呵弥勒云。二十五法是菩提。为光严童子说三十二道场。虽是圆顿。义亦兼乎通别。至于呵持世。而降伏天魔。为诸魔女说无尽灯法门。此则以圆呵偏。以成圆顿。化魔为佛。举此为例。余不繁列也。夫圆法本也。余教迹也。始则为实以施权。终则会权以归实。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以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四明眷属不可思议者。法华玄义明六种眷属。此经亦具有之。今出其相。一理性眷属。经云一切众生皆如。乃至弥勒亦如。是也。二业生眷属。如来先世曾为结佛性缘种。世世成之熟之度之脱之。直于此世。或闻说得道。如常随之众。为法亲内眷属。或未得道。预会俗众。为外眷属。三愿生眷属者。先世结缘虽未断苦。愿生内眷属中。或怨家等因之受道。若得道者。成内眷属。不得者。成外眷属。如余经所说。有调达等缘是也。四神通眷属者。若先世值佛。发真见谛。生犹未尽。或在上界。或在他方。今佛分段作佛。或以愿力。或以通力。来生下界。与他方菩萨来此毗耶离。闻法获益而去。如香积佛国诸来菩萨等是也。五应身眷属者。或同佛究竟法报二身。而起应身。如文殊是龙尊王佛。维摩是金粟如来是也。或等觉菩萨等。从分真法报二身。以起应身。如弥勒等是也。或为熟他。或为自熟。或为本缘。皆名应身眷属。六明法门眷属者。此如普现菩萨。问净名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吏民知识。悉为是谁。奴婢僮仆。象马车乘。皆在何所。净名答云。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法喜以为妻。慈悲心为女。善心诚实男。毕竟空为舍。弟子众尘劳。随意之所转。道品善知识。由是成正觉。此法门眷属也。诸经流类至多。学者可以意得也。此中若论本迹者。应身眷属。则以法报为本。应身为迹。然非本无以垂迹。非迹无以显本。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以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余三则以宿种为本。现行为迹。亦本迹虽殊。不思议一。第五明利益不可思议者。诸佛所为。未尝空过。释论云。佛入王三昧。前放光度前者。后放光度后者。譬如网鱼前获后获。见光闻法。皆不唐捐。今经云。法宝普照。而雨法雨。即身口两益也。宝积长者云。大圣法王众所归。净心观佛靡不欣。各见世尊在其前。斯则神力不共法。此言各随宿根以见佛身有不同也。又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皆谓世尊同其语。斯则神力不共法。此言众生各随宿根闻法不同也。又云。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普得受行获其利。斯则神力不共法。此言见身闻法各随根器而获利益不同也。又云。佛以一音演说法。或有恐畏或欢喜。或生厌离或断疑。此则神力不共法。此言所获之益种种差别也。或有欢喜。即世界悉檀。得欢喜益。或有恐畏。即为人悉檀。拳拳秪畏。力行其善。得生善益。或生厌离。即对治悉檀。得对治法。厌离烦恼。获破恶益。或断疑者。断去惑疑。得入第一义谛理益。此之四悉。义关四教。此经对半说满。对藏说通别圆三教。又有于方等时新入藏者。应得小益。须知此经论益。有显密两意。显意者。如说佛国品竟。求声闻三万二千诸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此闻大悟小。得藏通两教之益也。如方便品。维摩诘为诸问疾。如应说法。令无数人。皆发无上道意。此得圆顿发心之益。亦兼前二教之益。又如维摩诘为目犍连说法时。八百居士皆发无上道意。又维摩诘为须菩提说法时。二百天子得法眼净。又维摩诘为罗睺罗说法时。三十二长者子皆发无上道意。又为弥勒菩萨说法时。二百天子得无生忍。又为光严童子说法时。五百天人皆发无上道意。又为魔女说法时。令万二千天女发无上道意。又为善德长者说法时。令城中一最下乞人发无上道意。又文殊将众入净名室闻法睹变时。其中八千天子。皆发无上道意。又说是入不二法门品时。五千菩萨。皆入不二法门。得无生忍。又香积品。说娑婆十事善法等时。百千天人。皆发无上道意。十千菩萨。得无生法忍。乃至佛说此经已。一切大众皆大欢喜。总得欢喜益也。密意者。傍为弹偏斥小。令诸小乘闻大不谤。闻斥不嗔。得耻小慕大益。为法华以作开权显实方便。得转酪以为生酥益。若以宝盖三用。会通三益者。发无上道心。入无生忍。此获帡幪益也。菩萨得净佛国土。游戏神通。此获能致清凉益也。得法眼净。不受诸法。漏尽意解。此获除烦热益也。然为欲令众生获开佛知见大益之本。故权令获三乘七方便利益之迹。迷者忘本以执迹。悟者即迹而达本。本迹虽殊。不思议一也。然则非三德不可思议之大体。莫能致三脱不可思议之大用。非三脱不可思议之大用。莫能彰三德不可思议之大体。体与用而俱大。理与事而皆圆。此维摩诘不可思议解脱经之所由说也。

    观解者。观一心性具五道。为五道悲境。誓愿拔之。即生缘慈悲。如五百长者子献以宝盖也。次观之使空。与性具二乘相契。即法缘慈悲。如五百宝盖投之于空也。观此五道与佛性无异。众生如。同弥勒如。即无缘慈悲。如令诸宝盖合成一盖也。此总观也。若别观者。观五道因果本自无性。即是佛性。而佛界因果。亦未尝异乎五道之性。但五道之性。无苦而有苦。此苦可悲。佛界之性。无乐而有乐。此乐可敬。即悲敬一双也。观五道五盖。烦恼生死即是菩提涅槃。即惑性即理性一双也。观一心十界即空假中。修之谓之三因。成之谓之三慈。即因果一双也。观一心即空假中。即是三德。而此三德具足无方大用。即体用一双也。其中感应神通。说法眷属利益。观之可知。又观解者。观一念性具五道。而此五道为生缘慈境。即五百宝盖也。观之即空。即法缘慈境。即以宝盖散之于空也。了此九界即是佛界。性具百界千如。遍历假名实法与夫国土。即令此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二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三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二赞叹二。初经家叙起。

    长者子宝积。即于佛前以偈赞曰。

    什公曰。上以身供养。今以心口供养。上以财养。今以法养。复次众虽见其变。未知变之所由。欲令推宗有在。信乐弥深。故以偈赞也。

    ○二长者说偈二。初总赞三。初赞色心俱胜四。初赞色胜。

    肇公曰。五情百骸。目最为长。瞻颜而作。故先赞目也。天竺有青莲华。其叶修而广。青白分明。有大人目相。故以喻也。

    灯曰。人相十分。面居其七。面相十分。目居其七。则佛有三十二大人相。八十种微妙好。而于青莲华眼。相好居多。故宝积揭其胜而赞之。摄余可知。若具足而言。应如金光之赞佛面犹如净满月等诸偈。此言中之意也。若言外意者。正以长者献盖。意表于慈。而佛之慈悲。主寓于眼。所谓若心中正。则眸子了焉。故赞眼全在赞慈。普门云。慈眼视众生。福聚海无量是也。然有劣应青莲之眼。以至法身青莲之眼。今虽赞一眼。而四眼五眼。意皆周足。

    观解者。观一心十界。有三谛之乐可与。常欲与之。是为观心目净修广如青莲也。

    肇公曰。形长者目。德主者心。故作者标二为颂首也。禅定之海。深广无际。自非如来清净真心。无能度者。

    灯曰。染心此岸。惟禅度之。若味著于禅。禅复为染。故禅定此岸。复须度之。盖世间禅。出世间禅。以至出世间上上禅。传传可以论散论定。故世间根本禅。于欲界散地。虽称为定。于出世四圣。已复为散。况如来上上禅乎。故下文云。何谓为缚。贪着禅味是菩萨缚。金刚云。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是则禅定味海。惟佛圣人乃能度之。

    肇公曰。于无数劫积三净业。故名称无量。

    灯曰。不净之业有三。曰贪嗔痴。此意业之不净也。曰杀盗淫。此身业之不净也。曰妄言绮语恶口两舌。此口业之不净也。若夫净业。则有止行二善。于前三不净业。皆不而去之。所谓不贪不嗔不痴等是也。此净其业也。非净业也。夫净业者。非独不贪嗔痴。兼能廉节仁慈智慧。非独不杀盗淫。兼能放生惠施。净法与人。非独不妄言绮语两舌恶口。兼能诚信实言。善和斗讼。令美人德。此之为净业也。今赞如来之意业清净。则三惑究净。而三智圆证。身业清净。则二死永亡。而三德圆满。口业清净。则五语如弦。八音宏畅。有称名之德者。而后有名称普闻于无量之实。信矣。

    观解者。观一念心本来空寂。意业净也。心尚叵得。何有十界。身业净也。称实宣敡而赞美之。口业净也。

    灯曰。目净修广如青莲。色寂也。心净已度诸禅定。心寂也。久积净业称无量。业寂也。三而不寂者凡夫。自寂而不寂人者二乘。己他兼寂尚居因位者。菩萨。自他俱寂皆到彼岸者。如来。宝积长者谓人之不易下人者首。下之敬仰而不即可者稽。夫以财胜人者。富而已矣。以位胜人者贵而已矣。不以富不以贵而胜人者。道而已矣。以道胜人。而又胜之者。导人以道而已矣。故以富贵下人者。貌服也。以道下人者。心服也。导人以道者。此又服之又服者也。今曰导众以寂故稽首。夫如来既以道而胜已矣。复能导人以道。是故稽首而顶礼焉。

    观解者。观一念心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者。寂也。复以此法。转教余心者。导众以寂也。

    既见大圣以神变。普现十方无量土。其中诸佛演说法。于是一切悉见闻。

    肇公曰。既见合盖之神变。已不可测。于中现十方国。及诸佛演法。于是忍界一切众会悉遥见闻。更为希有也。

    灯曰。上以一偈赞佛功德。略已周足。赞之所不能尽者。秪献盖一缘。己之寓乎意者深。佛之昭格乎己者远。盖所献五百宝盖。佛之威神。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大千。普现十方国土。并诸佛说法。一切大众悉获见闻。则一期化道。四双八只功德。举在其中。是故长者先以此偈而总赞之。下去种种偈赞。莫非敷演其事。观者得之言表。则一部经旨。思过半矣。

    法王法力超群生。常以法财施一切。

    肇公曰。俗王以俗力胜民。故能泽及一国。法王以法力超众。故能道济无疆。诸法殊相。能善分别。自此下至业不亡。尽叹法施也。

    ○二别赞三。初赞顿初说法功德二。初赞内证殊胜。

    能善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已于诸法得自在。是故稽首此法王。

    肇公曰。第一义。谓诸法一相义也。虽分别诸法殊相。而不乖一相。此美法王莫易之道也。夫世王自在于民。法王自在于法。法无定相。随应而辨。为好异者。辨异而不乖同。为好同者。辨同而不乖异。同异殊辨。而俱适法相。故得自在。

    灯曰。宝积意言。群生以财为力。故于财自在。能以财惠施一切。法王以法为力。故于法自在。能以法财普施一切。曷为财。即各以宝盖供养如来是也。曷为法。即佛之威神。令诸宝盖合成一盖。遍覆三千大千世界。一切众会。皆于盖中。普见生佛依正等相是也。然而又非离乎财施别有施法。秪了于财施通达法施。于财等者诸法亦等。是故法王法力超过群生。常以法财普施一切也。然此犹相也。若夫以相表法。则如向之所说。寓悲敬惑理因果体用。皆不思议。关一经之大旨。说法之本怀。真所谓于法自在越诸群生。常以法财普施一切也。善能分别诸法相。涉于有也。于第一义而不动。住于空也。秪分别而不动。秪不动而分别。是则恒涉有而常空。恒常空而涉有。如宝盖之显现一切。何尝有无而殊致乎。总而归之。两言而尽。曰已于诸法得自在。是故稽首此法王。如来所以称为法王者。正以于诸法而得自在故也。此赞内证殊胜也。

    观解者。观一念性具十界即空。即法王法力超群生也。观之即假。即常以法财施一切也。观之即中。双遮二边。即分别不动也。双照二边。即已于诸法得自在也。

    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

    肇公曰。欲言其有。有不自生。欲言其无。缘会即形。会形非谓无。非无非谓有。且有有故有无。无有何所无。有无故有有。无无何所有。然则自有则不有。自无则不无。此法王之正说也。以因缘故诸法生者。有亦不由缘。无亦不由缘。以法非有无。故由因缘生。论曰。法从缘故不有。缘起故不无。无我无造无受者。诸法皆从缘生。无别有真主宰之者。故无我也。夫以有我。故能造善恶。受祸福。法既无我。故无造无受者也。又云。善恶之业亦不亡者。若无造无受者。且不应有为善获福为恶致殃也。然众生心识相传。美恶由起。报应之道。连环相袭。其犹声和响顺。形直影端。此自然之理。无差毫分。复何假常我而生之哉。

    灯曰。此追赞顿初华严时所说之法要也。此偈与中论四句同。论曰。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第一同第四。第二同第一。第三同第二。第四同第三。中论从末向本。故先说缘生。后说中道。此偈从本向末。故先说中道。后说缘生。会而归之。不同而同也。今明此偈。凡为四释。一约不变随缘释。二约理体三谛释。三约修门三观释。四约随机四教释。一约不变随缘释者。说法不有亦不无。真如不变之体也。真如之体。性是中道。设言其有。四性玄无。设言其无。具足众法。此理亘十方而无外。历万古而恒如。如金刚王。常住不坏。故如来于华严顿初等诸经。而常宣说也。以因缘故诸法生者。真如随缘之用也。良由真如不变之体。如君子不器善恶皆能。故华严云。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盖真如之体。虽不变而能随缘。谓能随三观净缘。具造佛法界。能随三惑染缘。具造九法界。故曰。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正以真如不变之体。虽曰随缘具造诸法。乃即随缘而其体不变。惟其不变。故即随缘之用。其体本空。了无能造主宰。亦无所造之业。及无受报之者。故曰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报亦不亡者。真如之体。虽然随缘不变。性体本空。而无我无造无有受者。然而不妨乎差别随缘之用。故随净缘。不亡乎善业之报。而成佛道。随染缘。不亡乎恶业之报。而成九界也。二约理体三谛释者。此中及下文。皆须回华严以同中论次第说。因缘所生法。十界缘起之事境也。我说即是空。十界缘起当体即空。无我无造无受者。真谛境也。亦名为假名。十界缘起。全体即假。善恶之报亦不亡。俗谛境也。亦名中道义。十界缘起。当处全中。说法不有亦不无。中谛境也。秪因缘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举一而即三。言三而即一也。三约修门三观说者。说法不有亦不无。中道妙观也。以因缘故诸法生。三观所观之事境也。无我无造无受者。空观也。亦名为假名。假观也。即因缘生法。而即空即假即中。亦举一而即三。言三而即一也。盖此三法。在所观言之。谓之三谛。在能观言之。谓之三观。只是一法。约修性分。故为谛为观尔。故荆溪大师云。三谛三观三非三。三一一三无所寄。谛观名别体复同。是故能所二非二。四约随机四教释者。因缘所生法者。小乘三藏教也。佛说三藏。在于小始。为外道执诸法从自然生。故说因缘生法破之。即以因缘故诸法生也。夫因缘生法。本为破邪而说。苟不破其因缘。则仍缠缚生死。故立我说即是空之教。以破因缘。则通教得起也。即无我无造无受者也。夫空宗本为出于生死。苟执此空以为究竟。则为焦芽败种。不成法器。故如来以楔出楔。说从空入假之观。以修净佛国土游戏神通菩萨之行。即为别教。故曰亦名为假名。即所受之报亦不亡也。夫初教为破有入空。次教为破空出假。但行二边。未会中道。故说圆教中道以融之通之。使不偏不倚。故曰亦名中道义。即说法不有亦不无也。观解。准三观解说可知。

    ○二赞渐初说法功德三。初赞三宝三。初赞佛宝。

    始在佛树力降魔。得甘露灭觉道成。已无心意无受行。而悉摧伏诸外道。

    肇公曰。道力之所制。岂魔兵之所能敌。自此下至礼法海。叹初成如来功德也。

    什公曰。梵本云寂灭甘露。即实相法也。

    肇公曰。大觉之道寂灭无相。至味和神。谕若甘露。于菩提树先降外魔。然后成甘露寂灭大觉之道。结习内魔。于兹永尽矣。已无心意无受行者。心者何也。染有以生。受者何也。苦乐是行。至人冥真体寂。空虚其怀。虽复万物并照。而心未尝有。苦乐是迳而不为受。物我永寂。岂心受之可得。无心于伏物。而物无不伏。

    灯曰。凡佛示生人间。当具八相成道。一降兜率。二托胎。三出胎。四出家。五降魔。六成道。七转法轮。八入涅槃。此小乘八相也。若大乘八相。加住胎。无降魔。了魔即佛故也。今在小始。故有降魔。仍略去诸相。但出成道降魔转法轮。加摧伏外道。正赞如来初成道体以施道用。能降魔怨而转法轮也。始在佛树。此言三藏果头佛。在木菩提树下。降见思烦恼等四魔。得有余涅槃。成一切智菩提种觉。见思二惑心意而无受行。摧伏界内一切诸外道也。

    观解者。三观圆修。而初伏见思。真谛理显。即始在佛树力降魔等也。

    三转法轮于大千。其轮本来常清净。

    肇公曰。始于鹿苑。为拘邻等。三转四谛法轮于大千世界也。法轮常净犹虚空也。虽复古今不同时移俗易。圣圣相传。道不改矣。

    灯曰。佛为大事出世。华严且称本怀。为收机不尽。乃脱珍着弊。游行鹿苑。于佛一乘。分别说三。则今所转法轮为第一声闻乘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属苦谛境。又属五分烦恼。即集谛境。而此苦集生死即是涅槃。烦恼即是菩提。即示相作证劝修。则一念心中皆具足也。

    肇公曰。初转法轮。拘邻等五人。八万诸天得道。此常清净之明证也。

    肇公曰。觉道既成。佛宝也。法轮既转。法宝也。五人出家得道。僧宝也。于是。言其始也。

    灯曰。三宝之义有四。一相从三宝。二别相三宝。三住持三宝。四一体三宝。今是相从。所谓从佛有法。从法有僧是也。

    观解者。即观一体三宝。能观觉智为佛宝。所观谛理为法宝。谛智和合为僧宝。

    以斯妙法济群生。一受不退常寂然。度老病死大医王。当礼法海德无边。

    肇公曰。九十六种外道。上者亦能断结生无色天。但其道不真。要还堕三途。佛以四谛妙法。济三乘众生。无有既受还堕生死者。故曰一受不退。永毕无为。故常寂然。生老病死。患之重者。济以法药。故为医王长也。法轮渊广难测。法海流润无涯。故德无边矣。

    灯曰。此赞美偈。虽曰赞法。实兼美佛僧。盖以斯及大医王。即当美佛。度老病死。即当美僧。言简而意周矣。

    观解者。观心妙性清净常住。即度老病死也。此之法海。孰有边涯。

    ○三赞渐中说法功德四。初赞佛心平等。

    毁誉不动如须弥。于善不善等以慈。心行平等如虚空。孰闻人宝不敬承。

    肇公曰。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八法之风。不动如来。犹四风之吹须弥也。于善不善等以慈者。截手不戚。捧手不欣。善恶自彼。慈覆不二。夫有心则有封。有封则不普。以圣心无心。故平等虚空也。人宝敬承者。在天为天宝。在人为人宝。宝于天人者。岂天人之所能。故物莫不敬承也。

    灯曰。至人惟道是珍。毁誉善不善自于人。于己无预。故其心不动。犹如须弥。然而若独守乎此。犹小乘也。如来于善不善。则又等之以慈。故其平等之怀。又犹若虚空焉。且将同与之乐。何嗔喜之足萦其怀哉。

    观解者。一心三谛。湛然不动。生佛平等。闻若虚空。于九界不善。观之则拔其苦。于佛界善。照之则与其乐也。

    今奉世尊此微盖。于中现我三千界。诸天龙神所居宫。乾闼婆等及夜叉。悉见世间诸所有。十力哀现是化变。众睹希有皆叹佛。今我稽首三界尊。

    肇公曰。自欣所献小而睹变大也。所奉至微。所见至广。此是如来哀愍之所现也。十力是如来之别称耳。十力备故。即以为名。

    灯曰。此正赞渐中方等将说法时。先现以不思议之神变也。宝盖示现。其所表示虽具四双。然而至要又在后三。即慈果体用。向之所赞成道等慈。即慈果法体也。神变现盖。即从体起用中感应神通。下去四偈。即现身说法眷属利益也。

    大圣法王众所归。净心观佛靡不欣。各见世尊在其前。斯则神力不共法。

    肇公曰。法身圆应。犹一月升天。影现百水也。

    灯曰。此正大师演华严日譬照于平地。示现一身。巨细各异也。论佛之垂应。遍于十界。今既曰各见世尊。则但言佛应。此应对机分乎四种。一对藏教机。应丈六佛。对通教机。应合身佛。对别教机。应报身佛。对圆教机。应法身佛。或一身对多机。或多身对多机。此不必定。但此经说在方等。合具四教佛。如现土既分胜劣。应身岂得无之。然如来但是一身。岂有差别。惟随所见不同耳。

    观解者。观一心即空。见应身佛。即假。见报身佛。即中。见法身佛。

    ○四赞说法微妙三。初一音各得解。

    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皆谓世尊同其语。斯则神力不共法。

    肇公曰。密口一音。殊类异解。

    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各各随所解。普得受行获其利。斯则神力不共法。

    肇公曰。佛以一音说一法。众生各随所好而受解。好施者闻施。好戒者闻戒。各各异受异行。获其异利。上一音异适。此一法异受也。

    佛以一音演说法。或有恐畏或欢喜。或生厌难或断疑。斯则神力不共法。

    肇公曰。众生闻苦报则恐畏。闻妙果则欢喜。闻不净则厌离。闻法相则断疑。不知一音何演而令欢畏异生。此岂二乘所能共也。

    灯曰。三偈皆赞一音说法。所不同者。一随类各得解。一各各随所解。一或有恐畏欢喜等故也。然则得解在于机。所解在于法。恐畏则言其得解所解获益之不同。总而归之于不可思议者。在佛则一音异说。在机则异闻异思异修异益。又总归之。则在于神力不共。故知不共之力。在应不在机。肇公云。不与二乘共。此非知言矣。天台大师判一代圣教。化仪之教四。曰顿渐秘密不定。化法之教四。曰藏通别圆。于方等时。则八教具有。而于此经。亦复具之。何者。于化法。则此经四教具谈。于化仪。则顿渐正其所施。如随类得解。各各随解。各各获益之法。则在于化法四教。与夫化仪顿渐。若夫一音异语神力不共。正言秘密不定二教。惟其中间。或为此人说顿说渐。若彼此互相知。则判为不定。彼此互不相知。则判为秘密。以此而观。则今文三偈。正言如来于此经方等。顿渐交织。偏圆互陈。不思议神力不共之妙。有如此也。

    观解者。以本具佛界。观本具九界。生佛交参。一三相即。一音异解可也。异音一解可也。能解所解。各受各益。即其相也。

    ○三汇赞四。初赞万行功德。

    稽首十力大精进。稽首已得无所畏。稽首住于不思议。稽首住于不共法。

    肇公曰。此下称德而致敬也。

    灯曰。佛有万行功德。具如般若所明。即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三三昧等法。具在法数。须者往检。

    观解者。观一心具足诸法。了无三惑垢染。即为具足十力诸功德也。

    稽首能断诸结缚。稽首已度于彼岸。稽首能度诸世间。稽首永离生死道。

    肇公曰。彼岸。涅槃岸也。彼涅槃岂崖岸之有。以我异于彼。故借谓之耳。

    灯曰。诸结缚。生死之因也。诸世间生死道。结缚之果也。如是因果。皆名此岸。若修六度之行。则能从此岸。到于彼岸也。

    观解者。迷此一心为三惑染。即为此岸。观此一心具三德性。即为彼岸也。

    ○三赞三智微妙三。初假智微妙。

    肇公曰。众生形往来于六趣。心驰骋于是非。悉知之也。

    灯曰。此赞如来具足究竟道种出假智。悉知九界众生死此生彼往来诸相也。

    肇公曰。我染诸法。故诸法缚我。我心无染。则万缚斯解。

    灯曰。此赞如来具足究竟入空智。而于诸法得解脱也。

    ○三赞中智微妙二。初赞双遮智。

    灯曰。此赞如来究竟具足中道双遮智。如莲华于污不染。于净不着。高出空有。赫焕无方也。

    常善入于空寂行。达诸法相无挂碍。

    肇公曰。出入自在。而不乖寂。故常善入。万法幽深。谁识其涘。唯佛无碍。故独称达。

    灯曰。此二句赞如来究竟具足中道双照智。照于空。故曰常善入于空寂行。照于有。故曰达诸法相无挂碍。秪一如来大圆觉体。惑无不尽。理无不圆。智无不究。行无不备。如杂色褁摩尼。光随色现。随假见假。随空见空。随中见中。所谓妙境元无空假中。而亦不离空假中。众生理然。菩萨名然。观然。似然。分然。惟佛与佛。究竟而然。

    肇公曰。圣心无寄。犹空无依。

    灯曰。有小空。有大空。有大大空。极大空。小空则空其有。大空则空其空。大大空则空有二俱空。二俱空则为中。极大空则中亦空。法华所谓究竟涅槃常归于空是也。今于三智而皆空。即极大空。盖不空则有所依。惟其俱空。故曰稽首如空无所依。

    观解者。观一心三谛圆融无碍。是为一心三智。是为莲华出水。是为如空而无所依。

    ○二正宗分十三。初佛国品二。初补释品题。

    肇论曰。名无召体之功。体无当名之实。无名无实。则名实安在。大师云。此真谛意耳。佛事门中。无名无以召体。无实无以当名。是则万法虽多。假实而已。假实虽二。依正备焉。故仁王经并大论明假名五阴国土三种之法。而天台复充而扩之。每法各具一千。合华严十界法华十如。谓之百界千如三千性相。而此三法。莫不举一以全收。虽三而即一。是以如来说诸法不外此三。或但说假名而收实法。或但说五阴而收国土。或但说国土而收五阴。随机宜乐。而法无定在。若此经。五百长者之所启请。则以国土而收五阴与夫假名也。但国土之类而有四差。一六凡国土。天台判为凡圣同居土。二二乘国土。天台判为方便有余土。三菩萨国土。天台判为实报庄严土。四诸佛国土。天台判为常寂光土。今经品题。首称佛国。缘名求实。宜是寂光。第经文所谈。多是应土。约义定判。合是同居。或恐胜能摄劣。而劣不能兼胜。故举佛国以兼下三。况是佛之应土。即应土谓之佛国。义亦无妨。第五百长者既是圆机。而佛国之行。必全性以起修。全修而在性。是则四种国土。该乎性相。后之学者。不可不知。今试为言之。曰有理具四土。有事造四土。于理具中。又有真如不变体中之四土。有随缘染净一念中之四土。初义者。即含生本有心性。自无始际。本然清净。法尔具足十种法界。每界各有假名五阴国土。六凡国土。即凡圣同居土。二乘国土。即方便有余土。菩萨国土。即实报庄严土。诸佛国土。即常寂光土。楞严所谓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十界七大。莫不如是。随缘染净一念中四土者。正以上之所明真如不变之体。而能不变随缘。造心法界。即众生根尘相对一念心起。或圣或凡或染或净。悉皆具足性相三千。莫不全真如不变之体而随缘。即一念当处。即真如而不变。故楞严云。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华严云。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又复应知。真如不变体中所具四土。与随缘一念。以至一色一香所具四土。无二无别。盖真如不变之体。随染缘具造九界时。既不变以随缘。是以即随缘而不变。故真如性中之性具。无法不备。而随缘一念亦性具。无法而不备。真如性中之性体。清净本然。不加造作。而随缘一念。亦清净本然。不加造作。真如性中之性量周遍法界。竖穷横亘。而随缘一念。亦性量周遍法界。竖穷横亘。故教中言。惟心净土。本性弥陀。盖本乎此也。今五百长者。乃请说佛国因果。既是圆机。宜修圆道。如三心九行。皆全性以起修。则全修而在性。全性以起修。则以性中惟心净土。而修事中惟心净土。全修而在性。则以修中惟心净土。而在性中惟心净土。岂不理惟心而事亦惟心。性惟心而修亦惟心。故得因惟心而果亦惟心。以故五百长者。闻佛所说净国因果三心九行。即思即修。即于言下。霍然大悟。皆得无生法忍。以证验修。圆顿可知。然而无生法忍。位在初住。其所证土。在分真实报。亦名分真寂光。实报为能证报身之智。寂光为所证法身之性。大师云。水银和真金。能涂诸色像。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经文乃云直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不谄众生来生其国等。岂非依法报之土。而为众生示现乎应土耶。四土名相。具出天台观经疏。须者往检。

    二正释经文二。初经家叙起。

    尔时长者子宝积说此偈已。白佛言世尊。

    ○二机应扣发二。初长者启请二。初述先已发心。

    是五百长者子。皆已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肇公曰。阿耨多罗。秦言无上。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道莫之上。无上也。其道真正。无法不知。正遍知也。

    ○二请依愿修行二。初愿闻佛果。

    唯愿世尊说诸菩萨净土之行。

    诸长者子先已发心。愿闻佛国因果者。此如华严善财童子参诸知识。皆云我已先发道心。不知菩萨云何修菩萨行之义同。盖凡修行。先须发心。其若不然。则因无所依。而果无所归。然而发心。又先须见道。所谓见道而后发心。发心而后修道。修道而后证果是也。故天台止观明十乘观法。第一观不思议。即见道也。第二真正发菩提心。即发心也。第三善巧安心止观。即修道也。后之七乘。皆修因证果中事。今五百长者。既睹宝盖不思议变。即见道也。已发道心。即发心也。愿闻佛国因果。正为修行请也。发无上道心。即四弘誓愿。大师谓发此道心。厥位有三。一名字位发。肇公所谓发僧那于始心是也。二相似位发。仁王所谓十善菩萨发大心是也。三分真位发。华严所谓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是也。今长者子。或在名字。或在相似。不可定判。以示迹同人。闻品获益。方入无生法忍故也。第所发之心。与所请之行。悟境而起。略有两种不同。有睹正报微妙。竟取佛道而发心者。有睹依报微妙。竟取净土而发心者。今长者子。因睹神变盖中现土。生欣乐心。是故启请佛国因果。然此又有正傍两意。正意为自行。兼摄众生。傍意为化声闻芽焦种败。于净佛国土。不生好乐之心。俾其耻小慕大耳。

    ○二如来许答三。初赞善许说。

    佛言。善哉。乃能为诸菩萨。问于如来净土之行。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于是宝积及五百长者子受教而听。

    ○三正为宣说四。初总标净土之因三。初全标。

    佛言宝积。众生之类。是菩萨佛土。

    佛大医王。对病发药。今对大乘发轸。便与小乘异。盖小乘之果。无身而亦无土。为己而不为人。如宝积长者之所启请。而曰愿闻佛国土清净。则已知佛果身土之不无矣。而如来又适逗其宜。而曰众生之类是菩萨佛土。迹此而观。菩萨何尝为一己而修佛国之因哉。正以菩萨成佛时。法报殊胜。而妙应无方。夫法报殊胜。既谓之自受用身。惟独自明了。余人所不见。即谓之一已。亦复何妨。惟妙应无方。则身大土大。未尝有夫主而无伴者。亦未尝有夫伴而无众与所化众生者。是以菩萨独请于净佛国土。而如来方告之。以众生之类是菩萨佛土。非职此之故欤。虽然。此其中间。又当辨以纯杂之不同。来净秽之殊致。若吾释迦之应于娑婆众生也。言其心。则分乎染净。言其行。则别乎善恶。故于其土。则谓之堪忍。谓之五浊。谓之凡圣同居秽。即其身子梵王二人所见。已自不同。矧其诸乎。若吾弥陀之应于清泰众生也。言其心。则净而非秽。言其行。则善而非恶。故于其土。则谓之极乐。谓之清泰。谓之凡圣同居净。虽品位有不同。入道有差降。然而登阿鞞䟦致。其则一也。是以如来下文释以随所化调伏众生等。及三心九行。皆为摄受众生设也。

    ○二正释二。初徴。二释四。初横约所化众生多少取土广狭释。

    所以者何。菩萨随所化众生。而取佛土。

    ○二竖约所调众生染净不同取土胜劣释。

    随所调伏众生。而取佛土。

    ○三横竖约何国入佛智慧取土胜劣释。

    随诸众生应以何国入佛智慧。而取佛土。

    ○四横竖约何国起菩萨根取土胜劣释。

    随诸众生应以何国起菩萨根。而取佛土。

    释此四文。科为横约竖约者。经义包含。如来于自受用法报土。下应三土。有此横竖二义也。此皆即横而论竖。即竖而论横。一一土中。皆有二义。如初科横义。随所化众生而取佛土。或横在同居。则以因中所化众生多少。以取佛土广狭。同居既然。则方便实报亦然。此横中具竖也。次科竖义。随所调伏众生而取佛土。此则竖约三土论也。盖若以念佛戒善澄浊调伏众生。此则以伏为伏。而取同居净为佛土也。若以空观破见思浊调伏众生。此则以破为伏。而取方便净为佛土也。若以假观及以中观。破尘沙无明调伏众生。亦以破为伏。而取实报净为佛土也。此虽竖论。亦须约横。皆有随所化众生多少。以取三土之广狭也。三四两科。随诸众生应以何国入佛智慧。起菩萨根而取佛土。亦各具横竖二义。约横义言之。则或有于娑婆入佛智慧。起菩萨根而取佛土者。或有于极乐入佛智慧。起菩萨根而取佛土者。约竖义言之。或有于同居入空假中佛智慧。起四教菩萨根而取佛土者。或有于方便入假中佛智。起别圆两教菩萨根而取佛土者。或于实报入中道佛智。起圆教菩萨根而取佛土者。如是种种取土不同。皆为摄取众生也。

    观解者。观一念性具十界。各有三法。一假名。二五阴。三国土。本有佛果国土。即佛国清净。而此佛国具九界国土。即实报方便同居三土。观其即空假中。即是俾本有九界各各复本。即是净土之行。成佛智慧。起菩萨根也。

    所以者何。菩萨取于净国。皆为饶益诸众生故。

    譬如有人欲于空地。造立宫室。随意无碍。

    菩萨如是为成就众生故。愿取佛国。愿取佛国者。非于空也。

    欲于空地造立宫室随意无碍者。此显非惟用空兼用于地。用地。宫室方有所依。用空。建立方无有碍也。若于虚空终不能成者。虽用于空而无所碍。不知宫室离地而无所依矣。用于地。所以喻为成就乎众生也。用于空。所以喻修行乎佛智也。般若不云乎。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无所住。所以用于空也。生其心。所以用于地也。如是则空假而并行。有无而兼畅。净佛国土。其在是乎。其在是乎。

    观解者。从假入空。自净烦恼。依空而无所碍也。从空入假。化度众生。依地有所建立也。方空而即假。方假而即空。双遮双照。空地而兼用也。

    ○二别出净土之行二。初三心。二九行。三心为之正。九行谓之助。正助合行。净土之因此立。夫土之美恶。职由心行。所谓心分垢净。见两土之升沉。行开善恶。睹二方之粗妙。然则心行善恶。又职由乎众生。前文立譬。虽空地而兼用。苟无材木。徒空之与地。而亦奚以为。今明三心九行。正构宫室之材木。三心。其犹梁柱也。九行。其犹众材也。二者合营。宫室备矣。上可以奉养乎父母尊长。中可以周旋乎昆弟朋友。下可以赡给乎妻子僮仆。无一人而不获其利。然后可以称世间之大长者也。出世长者之修净土亦然。楞严虽曰同业别报。实同业同报居多。是则净土者。非一人之净土。乃众人之净土。众人之所以得。心净行善者。实由菩萨之所教化而成也。然而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是故己心之不直不深不大乘。而欲不謟具足功德大乘众生来生其国。未之可也。己行之不施不戒等。而欲能舍十善道满愿众生来生其国。亦未之可也。然则众生是菩萨净土者。果也。三心九行自行兼人者。因也。佛国因果。又在是也。今先明三心三。初直心二。初标。二释。

    宝积。当知直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不謟众生。来生其国。

    ○二深心二。初标。二释。

    深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具足功德众生。来生其国。

    ○三大乘心二。初标。二释。

    大乘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大乘众生。来生其国。

    夫因望果成。果由因克。犹影响之相符形声之不忒。此必然之理。不可以毫发易也。若净土之地。平如海掌。无诸坎阜。岂謟曲心之所感乎。七宝合成。了罔寒暑。岂不具功德心之所致乎。坐宝莲华。乘诸宫殿。岂小乘心之所召乎。事释尚然。矧其理也。夫事非理不成。理非事不济。世儒之直亦制以礼。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夫礼者理也。理体乖度。直云乎哉。故今之所谓直者。三智捷观竟造。无诸委曲相也。深者。三谛穷源极底。无功不圆。无德不备也。大乘者。运载荷负。游于四方。直至道场也。是故三藏菩萨。三祗伏惑。制而不断。空智未圆。曲而非直矣。此智诣理不尽不精。浅而非深矣。运载无多。到空彼岸。非大乘矣。通教菩萨。但破见思。犹存习气。心非直矣。但证真谛。诣理未圆。心非深矣。运载出尘。到空彼岸。非大乘矣。别教菩萨。先空次假。次第修中。心非直矣。分证三谛。未臻彼岸。心非深矣。运载荷负。中道而住。非大乘矣。惟今圆教。三智于一心中修。直至道场。于其中间无委曲相。方名直心。三谛于一心中造。理尽渊府。究畅实际。方名为深。理乘得乘。及以随乘。一运一切运。游于四方。直至道场。方名为大乘。以此三心而为之本。然后兼修九行。方得名为心与行而俱善。因与果而兼美。是则众生是菩萨净土者。又三心为之本也。

    观解。三心者。三观于一心中修。直往无前。即是直心。三谛于一境中照。穷边到底。即是深心。四弘于一心中具。运载普广。即是大乘心。

    ○二九行九。初六度。六度义。如法界次第初门。六。初布施二。初标。二释。

    布施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一切能舍众生。来生其国。

    ○二持戒二。初标。二释。

    持戒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行十善道满愿众生。来生其国。

    ○三忍辱二。初标。二释。

    忍辱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三十二相庄严众生。来生其国。

    ○四精进二。初标。二释。

    精进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勤修一切功德众生。来生其国。

    ○五禅定二。初标。二释。

    禅定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摄心不乱众生。来生其国。

    ○六智慧二。初标。二释。

    智慧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正定众生。来生其国。

    六度是菩萨净土者。净土之中。必居一切能舍众生。菩萨自非布施以取净土。则不能摄之矣。净土之中。必居十善道满愿众生。菩萨自非持戒以取净土。则不能摄之矣。净土之中。必居三十二相庄严众生。菩萨自非忍辱以取净土。则不能摄之矣。净土必居勤修一切功行众生。菩萨自非精进以取净土。则不能摄之矣。净土必居摄心不乱众生。菩萨自非禅定以取净土。则不能摄之矣。净土必居正定众生。菩萨自非智慧以取净土。则不能摄之矣。是则众生是菩萨净土者。又六度为之本也观心六度者。观心清净。三惑顿舍。即是布施。关止非恶。一切不入。即是持戒。五住二死侵辱无嗔。即是忍辱。不杂余行。止观不退。即是精进。三止伏惑。心波恬静。即是禅定。三观破恶。慧日朗照。即是智慧。

    ○二四无量心二。初标。二释。

    四无量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成就慈悲喜舍众生。来生其国。

    教乘法数云。大慈无量心能与乐。大悲无量心能拔苦。大喜无量心庆彼乐。大舍无量心冤亲等。亦名四等。

    观心四无量心者。九界之性。即是佛性。而与此乐。即慈无量心。为三惑染。受九界苦。而誓拔此苦。即悲无量心。与乐拔苦。心生欢喜。即喜无量心。虽生欢喜。非关法爱。即舍无量心。

    ○三四摄法二。初标。二释。

    四摄法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解脱所摄众生。来生其国。

    肇公曰。以四等法摄众生。为四摄也。一者惠施。财法二施。随彼所须。二者爱语。以爱心故。和言随彼所适。三者利行。随彼所利。方便利之。四者同事。遇恶同恶而断其恶。遇善同善而进其善。故名同事也。

    观心四摄法者。由观心十界。便五阴国土得显。此之财施。即是法施。即以二施摄也。观此十界即我心性。佛语心为宗。即爱语摄也。观心浮沉。以止观伏之起之。即方便利行摄也。遇昏动之恶。同其恶而破其恶。遇明静之善。同其善而复其善。即同事摄也。

    ○四方便二。初标。二释。

    方便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于一切法方便无碍众生。来生其国。

    肇公曰。方便者。巧便慧也。积小德而获大功。功虽就而不证。处有不乖寂。居无不失化。无为而无所不为。方便无碍也。

    观心方便者。性中具修。修中具性。止中有观。观中有止。药中有病。病中有药。达全性以起修。全修而在性。回止而作观。回观而作止。当观病中而即药。弗使药中而生病。即方便无碍也。

    ○五三十七品二。初标。二释。

    三十七品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念处正勤神足根力觉道众生。来生其国。

    肇公曰。念处。四念处。正勤。四正勤。神足。四神足。根五根。力五力。觉七觉意。道八正道。合三十七。义在他经。

    观心三十七道品者。根尘相对。一念心起。现前可观。即为色阴。观此色阴尘污真心。观色即不净。受心法皆不净。色故而有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平平受。有受即有苦。即观受是苦。身心法皆是苦。受故而有想。想故而有行。观此想行之心。悉皆无常。以无常故。色受法亦皆无常。想故而有识。识之为法。本无有我。而凡夫计著有我。四性推之。我何所在。如是遍观色受想行。亦无有我。是为观心四枯念处也。为彼凡夫堕于四倒。故观四枯。须知一念之心。性本真实。具足四德。是故观心四处。即常乐我净。是为观心四荣念处也。又复观心中道双遮双照。非枯非荣。双照荣枯。即于娑罗双树而般泥洹。是为于一心中观四念处也。果能如是观心。则已生恶令断。未生恶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增长。是为观心四正勤也。如是念念乐欲专念不忘。则此观心有进无退。智慧开朗。是为观心四如意足也。能如此观四种念处。既生正勤。又生四如意足。则真信精进深念禅定智慧悉已成根。能排痴怠等五障。是为观心五根五力也。根力既成。苟于念处观中。忽生昏沉。则以念为主。而择法精进喜三种觉支。善能起之。忽生浮动。则以念为主。轻安定舍三觉支。善能安之。是为观心七觉支也。能具如上道品。则于观门之中。若见若语。若思惟。若业。若命。若精进。若念。若定。无不一一皆归于正。是为观心八正道也。

    ○六回向二。初标。二释。

    回向心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得一切具足功德众生。来生其国。

    回向心有四。一回事向理。如前所修六度等行。苟不回此以向实理。则行成有作。事属缘修。成凡夫浅行三藏事度。故须回向了达。虽弹指散华低头合掌。皆全性起修。体侔法界。故菩萨所修。福不唐捐。一礼一忏。而罪消尘劫。一施一戒。而功等虚空。二回小向大。三回自向他。四回因向果。回此事理相即之行。向于众生大乘及与佛果。所谓不为自求人天福报声闻缘觉乃至权乘诸位菩萨。惟依最上乘发菩提心。愿与法界众生。一时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也。

    观心回向者。一念识心。始既达真如不变以随缘。今乃了随缘而不变。回此随缘不变者。以向不变以随缘。则回小向大。回事向理。回因向果。回己向他。皆在是矣。

    ○七说除八难二。初标。二释。

    说除八难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国土无有三恶八难。

    肇公曰。说除八难之法。故土无八难也。

    观心说除八难者。观九界修恶即是性恶。性恶融通。即是性善。无修恶可论。即说除八难也。

    ○八自守戒行二。初标。二释。

    自守戒行。不讥彼阙。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国土无有犯禁之名。

    自守戒行不讥彼阙者。自守戒行。固为美矣。若讥人之阙。此独行庸夫。无兼人之德也。菩萨志在自行。及以兼人。故自守戒行而不讥彼阙。自守戒行。所以自护也。不讥彼阙。所以护人也。自护则不恃乎己长。护人则不攻乎彼短。如是则菩萨摄物之化道行。自行之功德备矣。上言众生来生其国者。明土净故来净众。今回向下二心。正明土净。有依有正。初言得一切具足功德国土。言依报净。凡净土中一切功德。无不足具也。二三无有三恶八难。无有犯禁之名。言正报净。苟一有此。又不得名净土矣。

    观心自守戒行不讥彼阙者。观现在一心。即空假中。自守戒行。防非止恶矣。不讥过去之阙。未来亦然。

    ○九十善二。初标。二释。

    十善是菩萨净土。菩萨成佛时。命不中夭。大富梵行。所言诚谛。常以软语。眷属不离。善和诤讼。言必饶益。不嫉。不恚。正见众生。来生其国。

    ○十善之报。一一主对可知。

    观心十善者。行者修入住出三昧。调身不低不帛即身三不恶。调息不涩不滑。即语三不恶。调心不沉不浮。即意三不恶。

    ○三总结因行生起二。初约十二行展转生起十二。初直心能发行。

    如是宝积。菩无随其直心。则能发行。

    若照映前文生起次第。应云。随其直心则得深心。随其深心则得大乘心。随大乘心则能发行。今则略去大乘心而不言。且发行又越其伦次而上。或译人之讹脱。亦未可知。若强为之解。则大乘自无其体。以直心深心而为之相。今虽不言大乘。已列二心。则大乘在其中矣。又先发行后得深心者。正以深心是其理性。须先发行而后得之。理之固然。得深心则意调伏者。必入深理。而心意方得调伏。理亦固然也。随意调伏则如说行。此如说行。正是前三心之后。以修六度之行也。

    前文六度行后。更有四无量心。四摄法。三十七品。说除八难。自守戒行。十善六科。今生起结成。皆略去之。而方便又在前列。或是译人失次讹脱。若以意解。则此之六科皆是重出。如如说行。六度行中悉备之矣。惟方便回向。正是行门善巧。故菩萨依三心修六度行时。能如是方便回向。则能成就众生也。

    此一科经。正当结归最初总答众生之类是菩萨净土。是则菩萨欲得果上佛国净土。应修净土之因。如此之因。又在众生之类。欲众生之类。又在自行及以化他。修乎三心九行。心行若成。方能成就众生。能成就众生。方得佛土清净也。

    前第八科。已自结成佛国净土因之与果。九至十二。皆说已成净土后之事。盖言若佛土不得清净。则佛所说法。亦不得清净。如吾世尊五时说法。有刚强浊恶之言。不净苦空之教。正以所化众生不能纯净。故所取国土不得清净。土不净。故说法亦不得清净。夫智慧为能说。教法为所说。由说法不清净。故显智慧亦不清净。智慧为所生。心为能生。所生智慧不清净。故显能生之心亦不清净。心为其主。功德是其所成。由能成之心不清净。故显所成功德亦不清净。功言其力。德言其用。此有二义。一则如上三心九行。皆以心为功德之主。二则总之心不清净。故四十九年。教化众生之力用。不得清净。略如八相成道。有托胎住胎出胎出家降魔入涅槃之相。皆为堪忍众生之所示现。极乐弥陀。则异乎是。是以释迦说法。及以功德。皆不得清净也。此以迹求之也。若以本求之。则又有因疑现土之文在也。

    ○二以心净土净则佛土净总结。

    是故宝积。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净土之行。虽复种种。要以心净而为之主。故上展转结归末云。随智慧净则其心净。是则心净为之本。土净为之末。心净为之因。土净为之果。盖性具国土。本然清净。众生不得其净者。三惑修染以为之污。众行修恶以为之害也。故如来说净土行。始于三心。后以九行。三心修则修染无。九行行则修恶去。修染无。然后其心净。修恶去。然后其功德成。净土之行。究竟指归。其在是欤。或问教门所说惟心净土。与此文心净土净。同异云何。答曰。不同。盖惟心净土。言性不言修。心净土净。言修不言性。第性本因修而说。修须藉性而修。今经佛国因果之宗。既是圆人。禀兹圆教。先悟惟心净土之旨。后为心净土净之修。然后可证真性解脱之果也。

    观解者。天台净名疏云。观心性本净犹如虚空。即是性净之境。境即国也。观智觉悟此心。名之为佛。初观名因。观成名果。若论自行。即是心王无染。若论化他。即是心数解脱。智慧数为大臣。能排诸数上惑。以还心原清净土也。故云。心净即佛土净也。又随四教所明四心。此四种心净。即四种佛国悉净。此四种心。只是一自性清净心。此心若净。一切佛土皆悉净也。

    ○四因疑现土显净二。初承佛兴疑。

    尔时舍利弗承佛威神。作是念。若菩萨心净则佛土净者。我世尊本为菩萨时。意岂不净。而是佛土不净若此。

    肇公曰。土之净秽。固非二乘所能及也。如来将明佛土常净美恶生彼。故以威神发其疑念。以生言端。故言承也。

    ○二佛知释疑四。初如来正告二。初喻说二。初如来问。

    佛知其念。即告之言。于意云何。日月岂不净耶。而盲者不见。

    对曰。不也。世尊。是盲者过。非日月咎。

    ○二法说二。初过归众生。

    舍利弗。众生罪故。不见如来佛国严净。非如来咎。

    舍利弗。我此土净。而汝不见。

    ○二梵王助显三。初梵王见净。

    尔时螺髻梵王语舍利弗。勿作是念。谓此佛土以为不净。所以者何。我见释迦牟尼佛土清净。譬如自在天宫。

    什公曰。佛土清净。阶降不同。或如四王天。乃至如六欲天。或如梵天。乃至如净居。或有过净居天。过净居天者。唯补处菩萨生此国也。称适众心。故现国不同。螺髻所见如自在天宫。复是见其所应见耳。而未尽其净也。下言譬如宝庄严佛国。始是释迦真报应净国。净国即在此世界。如法华经寿量品中云。此净秽同处而不相杂。犹如下一器中有二种食应二种众生。

    灯曰。什公谓净秽同处而不相杂。此诚然也。但言宝庄严土是释迦真报净土。未必尽然。谓之应土可尔。至于或如四天王等。此亦应土众生所见不同尔。

    舍利弗言。我见此土。丘陵坑坎。荆棘沙砾。土石诸山。秽恶充满。

    眼有五用不同。肉眼碍非通。天眼通非碍。慧眼见于空。法眼见于俗。佛眼无所见无所而不见。是则舍利弗已证四果。具足慧眼。应见于空。今见山林土地沙者。仍以未尽果缚肉眼而见之也。

    螺髻梵王言。仁者。心有高下。不依佛慧。故见此土为不净耳。舍利弗。菩萨于一切众生悉皆平等。深心清净。依佛智慧则能见此土清净。

    佛智平等不二。故能净秽一致。众生肉眼差别。故使净秽差殊。是则净秽由人。非关于土。

    ○三神力现净五。初按指现净。

    于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时三千大千世界若干百千珍宝严饰。譬如宝庄严佛无量功德宝庄严土。一切大众。叹未曾有。而皆自见坐宝莲华。

    足指按地。按者寂也。表寂然不动也。与楞严按指义同。一按手指。一按足指。经云汝暂举心尘劳先起。如我按指海印发光。岂非二经皆显其寂然不动而大用现前耶。其中旨归。大要有四。一则示其常情可回。二则显其土体常净。三则示其心净土净之要。四则破其执情定谓净秽有无。此亦佛国因果之大旨。是不可不讲也。

    佛告舍利弗。汝且观是佛土严净。

    舍利弗言。唯然世尊。本所不见。本所不闻。今佛国土严净悉现。

    本所不见不闻者。阿含十二年中。唯闻小法。唯见小通。今所示说。异乎昔时。诚所谓希有难信之法也。

    ○四明了开示三。初法说。

    佛语舍利弗。我佛国土常净若此。为欲度斯下劣人故。示是众恶不净土耳。

    土之净秽。独谓之众生业力善恶所感。既不可。独谓之佛力示现净秽。亦不可。乃自力他力之所共成。如世之狴牢。然非罪恶而不入。非王法而不加之楚也。

    譬如诸天共宝器食。随其福德。饭色有异。

    如是舍利弗。若人心净。便见此土功德庄严。

    肇公曰。始生天者。欲共试知功德多少。要共一宝器中食天馔。至白无白可喻。其福多者。举之向口。饭色不异。若福少者。举之向口。饭色变异。在器色一。在手不同。饭岂有异。异自天耳。佛土不同。方可知也。

    当佛现此国土严净之时。宝积所将五百长者子。皆得无生法忍。八万四千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无生法忍。圆教往判。位在初住。别教往判。位在初地。此经发起正因五百长者子。而佛国因果之所起请。又复因之。以故经家序当机闻品获益。乃云皆得无生法忍。天台判经顿渐偏圆。全以当机得益以为品定。以此而言。则此经判归圆顿宜矣。八万四千人发无上道心者。既让当机得证无生法忍位在前。则后之得益。宜退一位。同仁王十善菩萨发大心。位在圆家七信也。

    ○四佛摄神力二。初正明。

    佛摄神足。于是世界还复如故。

    肇公曰。非分不可以久处。故还彼所应见也。

    ○二获益二。初远尘离垢。

    求声闻乘三万二千诸天及人。知有为法皆悉无常。远尘离垢。得法眼净。

    肇公曰。国土秽而可净。净而复秽。因悟无常。故得法眼净。法眼净。须陀洹道也。始见道迹。故得法眼名。尘垢。八十八结也。

    八千比丘不受诸法。漏尽意解。

    肇公曰。无著之道。于法无受无染。漏尽。九十八结漏既尽。故意得解脱。成阿罗汉也。

    灯曰。夫土体本净。有所见不同者。见道不见道殊。修道不修道异。证果不证果别也。是故诸长者子。闻佛国因果圆顿之道。随见道而修。即于神通变土之间。而变其凡情以证圣果。序经者继此以明获益。而曰得证无生法忍。若夫声闻之机。岂不同闻同见。然而终是小根小行。即不蒙益。必待佛摄神足世界如故。然后知有为法皆悉无常。方证初果四果。行随解进。果逐行成。圆不圆所以分。净不净所以隔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国土一千。本然清净。见不清净者。三惑为之染也。故以三种止观。观此国土即空假中。即以足指按地。宝庄严现。得圆解者。于此即悟无生。迷性具者。于兹且见无常。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四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三释方便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方便品第二

    法华文句。释方便品题。其义有三。初约字训释。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圆。用有差会。三权是矩是方。一实是规是圆。若智诣于矩。则善用偏法。逗会众生。若智诣于规。则善用圆法。逗会众生。譬如偏举指以目偏处。是举偏法以目智。宜用法以释方。将用以释便。若总举指以目圆处。宜用秘以释方。妙以释便也。举偏法释方便。盖随众生欲。非佛本怀。如经令离诸着。出三界苦。是故如来。殷勤称叹方便。此义可释他经。非法华意。又方便者门也。门名能通。通于所通。方便权略。皆是弄引。为真实作门。真实得显。功由方便。从能显得名。故以门释方便。如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此义可释他经。非法华意。又方者秘也。便者妙也。妙达于方。即是真秘。点内衣里无价之珠。与王顶上唯有一珠。无二无别。指客作贱人。是长者子。亦无二无别。如斯之言。是秘是妙。如经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故以秘释方。以妙释便。正是法华之意。故言方便品也。料简云。初番释者。是体外方便。化物之权。随他意语。次释。亦是体外方便。自行化他三权。亦是随自他意语。后释。是同体方便。即是自行权。随自意语。(文)今用此三义。以释此品方便。非前第一种化他之权随他意语。正是第二种自行化他之权。亦是随自他意语。亦兼第三种自行之权。随自意语。如下经云。善于智度通达方便。又云其以方便现身有疾。非以方便权略。而为弄引。为真实作门乎。又如下文。对众说法。指淫怒痴即是解脱。烦恼生死即是菩提涅槃。非妙达于方。即是真秘乎。但与法华不同者。此点内衣无价之珠。与王顶上惟有一珠。无二无别。是正因佛性之珠。在淫怒痴衣里。与佛轮王顶上之珠是同。不与大通智胜佛所。系法华了因之珠同。亦非指二乘客作贱人。是长者子。无二无别。是以此经但云。高原陆地。不生莲华。焦芽败种。不成法器。此之所以与法华异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十界。佛界为实。九界为权。佛界即九界。实即是权。九界即佛界。权即是实。是为同体权实。能如此观。是为妙达于方。即是真秘。是真方便也。

    ○二释经文二。初序人名。

    尔时毗耶离大城中。有长者。名维摩诘。

    法华文句明世间长者。而有十德。一贵姓。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净。八礼备。九上叹。十下归。佛为出世间长者亦然。姓则佛从三世真如实际中生。位乃功成道着。十号无极。富而法财万德。悉皆具满。威则十力雄猛。降魔制外。智即一心三智。无不通达。年而果成正觉。久远若斯。行乃三业随智。运动无失。礼则具佛威仪。心大如海。上为十方种觉。所共称誉。下则七种方便。悉来归依。今维摩居士。既为毗耶离城之大长者。世间十德。悉皆圆备。又为金粟如来之所示现。而出世十德。亦复具足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即诸法实相。即是姓贵。此之理性。与诸佛等。即是位高。此心具足百界千如。即是大富。此妙心性。具足十力。即是威猛。此心即空即假即中。即是智深。此心常住。亘古亘今。即是年耆。此心清净。了无污染。即是行净。此心寂灭。安如大海。即是礼备。此心圆妙。诸佛所赞。即是上叹。心即佛性。九界所宗。即是下归。是为观心长者十德也。

    ○二序功德二。初序内证十德四。初序道体三。初供佛多。

    此三句经文。经家先序维摩居士所证之道体也。前品题方便。乃长者之无方大用。用微体而不立。体微用而不彰。体用俱深。是妙方便。故欲彰其用。先叙其体。其体者何。入圆初住位。圆证三德也。正以圆家初住。名为发心。破一品无明时。能发三种心。谓发一切境界心。发一切智慧心。发一切功德心。境界心即法身。智慧心即般若。功德心即解脱。此三发时。不前不后。亦不一时。故华严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慧即般若。法即法身。应一切即解脱。长者证位既高。自非深植善本。而莫能致。善根既深。自非供养多佛。而莫能植。故叙经者。约三事相从。以明长者之道体。有如此之大也。供佛多者。一以兴供足福。一以闻法足慧。此犹外资也。若夫内证。则深植善本。以足定足慧。故法华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上二句正明道体。下一句正明道用。此亦圆宗大旨。不合而符也。今人则曰。吾求直指人心见性成佛而已。伙言位地。亦奚以为。又曰吾学祖师禅而已。定之与慧。亦奚以为。又曰。吾求心宗而已。供佛闻法。亦奚以为。不知回视此老。为何如品也。

    观解者。能观心性。名为上定。上定即佛也。如此观一念心。即一佛出世。如是时观。百千念心皆契心性。即千百佛出世。即供佛多也。植此善根。诸善根最。即深植善根也。一念照了。名观行即佛。与分真即佛同。即证位高也。

    ○二序道用四。初道用器度。

    辩才无碍。游戏神通。逮诸总持。获无所畏。降魔劳怨。深入法门。

    明了众生心之所趣。又能分别诸根利钝。

    辨才无碍下六句。明道用之器度也。盖菩萨道用。正在说法。故微辨才而不可。辨才无碍。又微神通总持而不就。能如此具足。然后可以获无所畏。降伏劳怨也。然而虽器度逮立。苟微智度之母方便之父。不能广施大用度脱众生。道体道用。二皆成辨。则发僧那于始心时。众生无边誓愿度者。今终大悲于赴难。可以度矣。烦恼无边誓愿断者。今已断矣。法门无量誓愿学者。今已学矣。佛道无上誓愿成者。今已成矣。又能明了众生心之所趣。分别诸根利钝。可以为大医王。知病识药。应病与药。令得服行也。

    久于佛道。心已纯淑。决定大乘。诸有所作能善思量。住佛威仪。心大如海。

    维摩居士之于佛道。有本也迹也。以本言之。则道成极果。已为金粟如来。以迹言之。则现所叙得无生忍。修此佛道。如园林佳果。而有三时。曰种时。熟时。脱时。种时喻初植因。熟时喻得分真。脱时喻获究竟。今叙迹中之本。久于佛道心已纯熟。犹言全熟矣。惟其纯熟佛道。方能决定大乘。否则行位虽于大乘不退。念未必不退也。诸有所作善能思量者。思者心思。量者度量。即鉴机逗根之义。非先谋后作之谓。夫逐境而思量者。凡夫也。杜视听绝分别者。小乘也。以无分别而分别者。诸佛菩萨也。不观之水与镜乎。镜净像生。虽屡照而不疲。水澄月现。纵历览而不乱。下经云分别亦空。永嘉云分别亦非意。皆此谓也。住佛威仪心大如海。当以楞严如我按指海印发光释之。以喻菩萨有大体而有大用可也。什公比以海有五德。法相虽然。于经正义赘矣。

    诸佛咨嗟。弟子释梵世主所敬。

    前释长者末德。上敬下归。义寓乎此。

    观解者。观一心中具足三谛。即是道体。三观能破三惑。能起三脱。即是道用。此之谛观。乃天然性德。则竖穷横遍。即是道量。十方诸佛之所印可。一切众生之所归依。即上敬下服。

    ○二叙外现善权二。初明随缘善权三。初示现长者。

    欲度人故。以善方便。居毗耶离。

    ○二明以道胜人二。初正明四。初以六度摄。

    资财无量。摄诸贫民。奉戒清净。摄诸毁禁。以忍调行。摄诸恚怒。以大精进。摄诸懈怠。一心禅寂。摄诸乱意。以决定慧。摄诸无智。

    人之阶位。上能摄下。胜能摄劣。下之不能摄上。劣之不能摄胜明矣。夫以富贵之高胜摄人者。势服也。非心服也。今菩萨以六度摄人。则贫以财胜。毁禁以戒胜。恚以忍胜。懈以进胜。乱以定胜。愚以智胜。非徒胜人。而能摄之。要当以财以戒乃至以智而惠施于人乃能摄之也。故菩萨见贫穷者。则施之以财帛。毁禁者。则施之以净法。嗔恚者。则施之以欢喜。懈怠者。则施之以精进。乱意者。则施之以禅定。愚痴者。则施之以智慧。是为以六度摄人也。然而世间庸人。固能以财施摄人使归于己矣。终不免天刑国刑史刑者。无后五度以为之制也。所以菩萨以六度摄人。俾人虽归于己。如羚羊之寄宿于丛树间。而黠猎师终难以踪迹求之也。

    虽为白衣。奉持沙门清净律行。虽处居家。不着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现有眷属。常乐远离。虽服宝饰。而以相好严身。虽复饮食。而以禅悦为味。若至博奕戏处。辄以度人。受诸异道。不毁正信。

    文有八段。初以白表摄。二以居家摄。三以妻子摄。四以眷属摄。五以宝玩摄。六以饮食摄。七以博奕摄。八以异道摄。在文可见。

    虽明世典。常乐佛法。一切见敬。为供养中最。执持正法。摄诸长幼。一切治生谐偶。虽获俗利。不以喜悦。游诸四衢。饶益众生。入治政法。救护一切。入讲论处。导以大乘。入诸学堂。诱开童蒙。入诸淫舍。示欲之过。入诸酒肆。能立其志。

    文有十段。一以常乐佛法摄。二以一切见敬摄。三以执持正法摄。四以获诸俗利摄。五以饶益众生摄。六以治政救护摄。七以导以大乘摄。八以诱开童蒙摄。九以示欲之过摄。十以能立其志摄。亦在文可见。

    什公曰。外国有一女人。身体金色。有长者子。名达慕多罗。以千两金。要入竹林。同载而去。文殊施利。于中道变身为白衣。身着宝衣。衣甚严好。女人见之。贪心内发。文殊言。欲得衣者。当发菩提心。女曰何等为菩提心。答曰。汝身是也。问曰。云何是。答曰菩提性空。汝身亦空。以此故是。此女曾于迦叶佛所。宿植善本。广修智慧。闻是说。即得无生法忍。得无生法忍已。将欲示欲之过。还与长者子入竹林。入竹林已。自现身死。膀胀身烂。长者子见已。甚大怖畏。往诣佛所。佛为说法。亦得法忍。示欲之过。有如是利益也。

    灯曰。菩萨化道。不外本迹。然有本中之本。本中之迹。迹中之本。迹中之迹。曾为金粟如来。本中之本也。示得法忍。本中之迹也。即此本中之迹。而是迹中之本。今又示现为维摩居士。岂非从迹中之本以示其迹哉。然而既为白衣矣。又乃奉持沙门清净律行等。以至在长者为长者中尊。岂非姑现摄受众生乎。若迹中之迹。在维摩已深入圆位。又何藉此以为助行哉。

    ○四以尊贵摄十一。初长者中尊。

    若在长者。长者中尊。为说胜法。

    肇公曰。凡人易以威顺。难以理从。故大士每处其尊。以弘风靡之化。长者豪族望重。多以世教自居。不弘出世间胜法。今为说胜法。是以能摄之也。

    若在居士。居士中尊。断其贪着。

    居家守志。白圭无玷。乃可名为居士。又如什公云。外国白衣。多财富乐者。名为居士。所以大士为居士中尊。断其贪着也。

    若在刹利。刹利中尊。教以忍辱。

    什公曰。梵音中含二义。一言忍辱。二言瞋恚。言此人有力势。能大瞋恚。忍受苦痛。刚强难伏。因以为姓也。

    肇公曰。刹利。王种也。秦言田主。劫初人食地味。转食自然粳米。后人情渐伪。各有封殖。遂立有德者处平分田。此王者之始也。故相承为名焉。其尊贵自在。多强暴怒意。不能忍和也。故大士居之而教以忍辱。

    若在婆罗门。婆罗门中尊。除其我慢。

    什公曰。广学问。求邪道。自恃智慧。骄慢自在。名婆罗门。

    肇公曰。婆罗门。秦言外意。其种别有经书。世世相承。以道学为业。或在家。或出家。苦行。多恃己道术。自我慢人。

    若在大臣。大臣中尊。教以正法。

    大臣。即今之宰辅也。若在西天。则宰执辅王以戒善。此方则宰执辅王以纲常。皆人中之正法也。今大士之为大臣。则又于人间正法外。更教以出世间之正法也。

    若在王子。王子中尊。教以忠孝。

    帝王之子。上有君父。是故大士为之复教同类。以忠君孝亲。不失为人子之道。

    若在内官。内官中尊。化正宫女。

    什公曰。非如今内官也。外国法。取历世忠良耆长有德者。用为内官。化正宫女也。

    灯曰。既化正宫女。则如此方汉班彪之女。曹大家之类。以为宫女之内官也。

    若在庶氏。庶民中尊。令兴福力。

    什公曰。昔有一贱人来入城邑。见一人服饰严净。乘大马。执宝盖。唱言不好。乃至再三。彼人怪而问曰。我严净如是。汝何言不好耶。贱人曰。君宿植德本。获此果报。威德被服。人所宗仰。我昔不种福。鄙陋如是。以我比君。犹如禽兽。故自言不好耳。非毁君也。贱人因是感厉。广修福业。形尊悟物。所益已弘。况以道法化人哉。

    若在梵天。梵天中尊。诲以胜慧。

    梵王居色界初禅天。得世间根本定。又得四无量心。有定无慧。不能出界。故大士示生梵天。教以出世胜慧。以上上慧。均下下定也。

    若在帝释。帝释中尊。示现无常。

    什公曰。梵垢薄而着浅。故为现胜慧。释爱重而着深。故为现无常。

    若在护世。护世中尊。护诸众生。

    什公曰。护世。四天王也。诸恶鬼神。残食众生。四王护之。不使令害。

    长者维摩诘。以如是等无量方便。饶益众生。

    肇公曰。法身圆应。其迹无端。故称无量。上略言之耳。

    灯曰。前释品题。用文句三意。已上经文。是初意。即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偏圆。用有差会之义。具在品下。读者须会通之。

    观解者。观性具十界。俾界界现前。以观法观之摄之。即是以世相世道。摄得法门。亦是以尊贵摄也。

    ○二广大善权三。初示身有疾。

    什公曰。上诸方便。以施戒摄人。施戒摄人。则人感其惠。闻其有疾。则问疾者众。问疾者众。则功化弘矣。是以广现方便。然后处疾也。

    灯曰。涅槃经明五行。一圣行。戒定慧为自行因。二梵行。慈悲喜舍为因中化他。三天行。初地已上。证第一义天天然之理。由理成行。四病行。示同九道之身。现为三障之相。五婴儿行。三乘七方便所修之行。又曰。犹有一行。是如来行。虽是一行。而具五行。今大士五行皆备。一行复成。今示有疾。即病行中报障病行也。

    以其疾故。国王大臣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及诸王子。并余官属。无数千人。皆往问疾。

    肇公曰。虽复变应殊方妙迹不一。然此经之起。本于现疾。故经家别序其事。

    ○三因问说法二。初总标。

    其往者。维摩诘因以身疾。广为说法。

    什公曰。欲明履道之身未免斯患。况无德而可保耶。

    肇公曰。同我者易信。异我者难顺。故因其身疾。广明有身之患。

    ○二别明四。初说当厌此身二。初总示身之过患。

    诸仁者。是身无常。无强。无力。无坚。速朽之法。不可信也。

    世人执有四相。而寿者相居多。莫不皆信是身为常。为强。为力。为坚。不知此身四大假合而非坚。非坚则无力。无力则无强。无强则不常。以是观之。则向之所执。乃速朽之法。则寿者之相。殊不可信也。

    ○二别示身之过患二。初示身为苦本。

    为苦为恼。众病所集。诸仁者。如此身。明智者所不怙。

    苦事无央。大数有八。谓生老病死。此之四相。三界之中。人无能免。于其中间。更有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如此八苦常来恼人。则知此身为众病之所聚集。岂有明智而当怙此。是以如来说法。以苦谛居先。老庄立言。亦以大患为首。

    ○二示身之虚伪三。初约十喻求身不可得。

    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从渴爱生。是身如芭蕉。中无有坚。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梦。为虚妄见。是身如影。从业缘现。是身如响。属诸因缘。是身如浮云。须臾变灭。是身如电。念念不住。

    法相有四。谓生住异灭。人多于生住而执着为有。异灭二相。生着处疏。是以经约十喻。以明身空。皆约生住而说。如聚沫等七喻。约住相不可得以明空也。如炎如幻如影三喻。约生相不可得以明空也。

    ○二广释四大性无有我。

    是身无主。为如地。是身无我。为如火。是身无寿。为如风。是身无人。为如水。是身不实。四大为家。是身为空。离我我所。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是身无作。风力所转。

    天台大师净名疏云。是身无我为如地。此正约地种明无我也。今例作两释。一作破外人解。二约内观明义。一破外人者。外人计云。若言身无神我。那得能担轻负重。内人破言。地亦能荷负山岳。可有神我耶。次约内观解者。若毗昙明。众生是假名。地大是实法。成论明。地大亦是假名。四微是实法。今明。虽复假实之殊。同是苦谛下无我行观门所摄。如地是四微所成。若一微是主。三亦是主。若一非主。三亦非主。当知无主。若内地四微所成无主者。外地四微所成。亦无有主也。若内外地无主者。此三事所成。何得有主。若无主。即是无我。故云此身无主为如地也。又请观音经云。地大。地无坚性。地若是有者。为自性有。他性有。共性有。无因性有。四种中随计一性。即是有见。若谓是事实余妄语。实即是刚义。是性是主义也。若检四性不得。此为见地是无。是事实余妄语。实即是刚是性是主。若见地亦有亦无。是事实余妄语。实即是刚是性是主。若见地是非有非无。是事实余妄语。实即是性是主。若于此四句有所计执者。即是性实是刚是主。金刚般若经云。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亦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亦着我人众生寿者也。若不取四句。则是观地无刚性。若无刚实。则无主无我。故说是身无主犹如地也。经云。是身无我为如火。亦作两释。一作破外人解者。外人计有神我。云何知耶。见身能东西驰走。及出音声。故知有神我也。内人破曰。约火一法。破其两计。所以者何。火烧野草。亦能东西自在。亦是我也。又烧着竹木。出诸音声。亦是有神我也。次约内观释者。火为三微所成。无有定性。无性即是无火也。今身为名色所成。身无定性。若身无定性。即无我也。复次此身中诸暖。即是火。若外火无我。内火亦无我也。又请观音经云。火大。火性从因缘生。若从缘生。即无自性。无实即无我。破性及四句。类地可知。经云。是身无寿为如风。亦作破内外观释。破外人者。外人计有寿者。云何知耶。若无受者。何得有出入息相续不断。内人破曰。出入息者但风相。外风无寿者。内风岂是寿者也。次内观解者。风相触击。故轻虚自在。游中无碍。有何寿命。大集云。出入息者。名为寿命。若观此出入息。入无积聚。出无分散。来无经游。去无履涉。如空中风。求不可得。风既非寿。息亦何得是寿也。又请观音经云。风性无碍。今以四句观风。若言有性有生四句可得者。即是碍相。不得入道。若四句观风。风不可得。即是无碍。无碍故。即是入如实之际。观身三事。息非寿。命如风。故说是身无寿为如风。经云。是身无人为如水。此约水种破人。亦作破外人内观解。初明破外人者。外人计有神即是人。云何知耶。若身中无神。何能慈恩润下。曲随物情也。内人破曰。我见水能下润。随器方圆。水无神无人者。而汝能恩润顺物。亦无神无人也。今明内观解者。水为三微所成。无有定性。无性即无水。三事成身。无有定性。无性即无身。无身即无人。故说是身无人为如水也。又解如小儿水中见影。谓言水里有人。入水求人。终不可得。凡夫三事中生身见。谓身是人。深观三事不见身相。即无人也。又如请观音经云。水性不住。以其住者。池沼方圆。碍之即住。非水有住性也。今检人亦如是。随诸法。得人名。无定性。若四句检水。有性有着。即是住义。若检水四句无性无著。即是无住。无住故入如实际。经云。是身不实四大为家。此是总约四大破我说无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计云。若身中无实有神我者。今现见六情依身而住。故知实有神我也。内人破曰。现见六情依四大住。无别我神之所依也。若约内观解者。身名是一。一身不应在四我住。若一大我住。三大应无假名身。若各有者。即有四身。若即若离四句。约四大中检身不得。故知身无有实。若不得身实。即身见破。身见破。即我见十六知见皆破也。经云。是身为空离我我所者。此是第二约空种破说无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计有我所。若无神我。何得有所居国土人物是实所。若见实。当知我亦是实。内人破曰。若尔所是空。我亦应空。如身中空种。空种及一切外空是所。所空故。我亦空也。若约内观解者。即是正约空种破身见也。四大造色。围虚空故。假名为身。离空即无身。若外内空不名身。今约空种检身不可得。即身见破。身见破。即离我我所也。经云。是身无知如草木瓦砾者。此是第三检识种破我。是知说无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计云。若身中无神。那得知四时气序等事也。内人破曰。如草木瓦砾。亦由阴阳气候。逐时转变。似有所知。而非神知者。今身虽有知。如草木瓦砾无神知也。又外人计身内有神。神使知知之。内人破曰。若神使知知。复谁使神。知遂无使。神何须使。若无神使即无知者。无知者即如草木瓦砾也。若约内观。的观识种。所以者何。三事成身。命暖无知。知只是识。若谓识能知者。过去识已灭。灭故不能知。现在识刹那不住。无暂停时。亦不得知。未来识未有。未有之识。岂得有知。三世求识知不可得。离三世无别有知。故说此身无知如草木瓦砾也。经云。是身无作风力所转。次约风动助成破识有作说无我行也。若作破外人解。外人计身内有神我。故能执作施为作一切事。内人破曰。此非神作。身有所作。皆风力转也。若约内观心解。妄念心动。身内依风。得有种种所作。故大集云。有风能上。有风能下。心若念上。风随心牵起。心若念下。风随心牵下。运转所作。皆是风随心转。作一切事。若风道不通。手足不遂。心虽有念。即举动无从。譬如人牵关捩。即影技种种所作。捩绳若断。手无所牵。当知皆是依风之所作也。今观此依风。不自生。亦不他生。若无生即是空。尚不能自有。令三事成身不可得。谁是作也。释曰。夫外计内执我者。皆于地水火风空识六大种中。及身内识暖息三事等起执。今观六大三事内。唯是识之一大。世多坚。执以为实。我今只用于内外三世中推。自然无我无识。内外推者。只如执识实在身内者。且何者是识。若言身分皮肉筋骨等是识者。此是地大。若言精血便利等是识者。此是水大。若言身中暖触是识者。此是火大。若言折旋俯仰言谈抵对是识者。此是风大。除四大外。唯是空大。何者是识。各各既无和合。岂有一砂压无油。合众砂而岂有。似一狗非狮子。聚群狗而亦无。此四大种。现推无体。即是内空。死后各复外四大。一一归空。即是外空。内外俱空。识性无寄。又内推既无。识应在外者。外属他身。自无主宰。及同虚空。有何分别。内外既空。中间奚有。以因内外立中间故。但破内外。中间自虚。若识内外空者。应在三世。何者。因三世以辩识。因识以立三世。若无有识。谁分三世。若无三世。何以明识。以此三识。若不过去。即想未来。过未不缘。即住现在。离三际外。更无有识。故祖师云。一念不生。前后际断。今则念念成三世。念念识不住。念念唯是风。念念无主宰。故金刚经云。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现在不可得。以现在立过去。因过去立未来。现在既不住。过未亦无生。互检互无。彻底空寂。但有微毫起处。皆从识生。今推既无。分别自灭。分别既灭。境界无依。如依水生波。依镜现像。无水则波不起。无镜则像不生。故知非关法有法无。但是识生识灭。如金刚三昧经偈云。法从分别生。还从分别灭。灭是诸分别。是法非生灭。如是洞达。根境豁然。自觉既明。又能利他普照。故经偈云。究竟离虚妄。无染如虚空。清净妙法身。湛然应一切。是以世间粗浮。不于自身仔细明察。妙观不习。智眼全盲。执妄迷真。以空作有。若能善观。即齐诸圣。

    ○三以六义示身过患六。初示身不净。

    人身摩顶至踵。惟有三十六物。谓外相十二。发毛爪齿。眵泪涎唾。屎尿垢汗。内相十二。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内含相十二。肝胆肠胃。脾肾心肺。生脏熟脏。赤白痰癊。大论明五种不净。一生处不净。偈云。是身为臭秽。不从莲华生。二种子不净。偈云。是身种不净。父母邪想生。三自性不净。偈云。四大不净聚。海水洗不洁。四自相不净。偈云。常流出不净。如囊盛秽物。五究竟不净。偈云。谛观于此身。终必归死处。

    是身为虚伪。虽假以澡浴衣食。必归磨灭。

    人身虚伪。毫无真实。苟不假以饮食衣服。澡浴涂拭。与诸已死。无有异也。独不知。饮食徒以增其秽。衣服徒以掩其丑。澡浴徒以洗其垢。涂拭徒以饰其容。然此特虚伪。暂时相依而已。要当必归磨灭。所谓养怨入丘冢。虚受多辛苦也。

    此身四大合成。一大不调。则百一病生。若四大俱不调和。则四百四病俱时而生。

    是身如丘井。为老所逼。

    什公曰。丘井。丘墟枯井也。昔有人有罪于王。其人怖罪逃走。王令醉象逐之。其人怖急。自投枯井。半井得一腐草。以手执之。下有恶龙。吐毒向之。傍有五毒蛇。复欲加害。二鼠啮草。草复将断。大象临其上。复欲取之。其人危苦极大恐怖。上有一树。树上时有蜜滴。落其口中。以着味故而忘怖畏。丘井生死也。醉象无常也。毒龙恶道也。五毒蛇五阴也。腐草命根也。黑白二鼠。白日黑月也。蜜滴五欲乐也。得蜜滴而忘怖畏者。喻众生得五欲蜜滴。不畏苦也。

    昔世尊问诸大比丘。汝等悉悟无常。皆当各陈所见。诸比丘辈。有答一年一月一日一时刹那刹那者。皆不契佛意。末一比丘言。出息虽存。入息难保。佛赞善哉。是真悟无常者。故曰是身无常为要当死。

    是身如毒蛇。如怨贼。如空聚。阴界诸入所共合成。

    什公曰。昔有人得罪于王。王欲密杀。箧盛四毒蛇。使其守护。有五怨贼。拔刀守之。善知识语之令走。其人即去。入空聚落。便于中止。知识复言。此处是恶贼所止。若住此者须臾贼至。丧汝身命。失汝财宝。宜速舍离。可得安隐。其人从教即便舍去。复见大水。缚筏而渡。渡已安隐。无复众患。王喻魔也。箧喻身也。四蛇四大也。五怨贼五阴也。空聚落六入也。恶贼六尘也。河生死也。善知识教令走者。谓佛菩萨教众生离恶魔。弃四大。舍五阴。众生从教。虽舍远三患。而未出诸入聚落。未免怨贼。复教令乘八正筏度生死流。度生死流已。坦然无为。无复众患也。

    肇公曰。六情喻空聚。皆有诚证。喻在他经。是故涅槃经云。观身如四大毒蛇。是身无常。常为无量诸虫之所唼食。是身臭秽。贪欲狱缚。是身可畏。犹如死狗。是身不净。九孔常流。是身如城。血肉筋骨皮褁其上。手足以为却敌楼橹。目为孔窍。头为殿堂。心王处其中。如是身城。诸佛世尊之所弃舍。凡夫愚人常所味着。贪淫瞋恚愚痴罗刹。止住其中。是身不坚。犹如芦苇伊兰水沫芭蕉之树。是身无常。念念不住。犹如电光瀑水幻炎。亦如画水随画随合。是身易坏。犹如河岸临峻大树。是身不久。虎狼鸱枭雕鹫饿狗之所食啖。谁有智者当乐此身。宁以牛迹盛大海水。不可具说是身无常不净臭秽。宁团大地。使如枣等。渐渐转小。如亭历子乃至微尘。不能具说是身过患。是故当舍如弃涕唾也。

    观解者。能观身如此。即是修观也。

    ○二说当乐佛身二。初标。

    诸仁者。此可患厌。当乐佛身。

    夫法界创基。以去取为先。去取二门。以欣厌为要。苟或罔谙乎此。岂不以所当去者而取之。所当取者而去之乎。然而所当去取者。又有本有末。故其所欣厌者。亦有心有身。前示进身种种过患。且言其末。盖虽末依本生。而本又藉乎末养。故观道之士。先能厌其生死色身之末。则能解末以断其本也。至于此文。示其所当欣乐。则本末而兼举。身心而两陈。故建言乃云当乐佛身。非以言其末乎。又曰从无量功德生。非以言其本乎。如是则当合以求之。以其所欣乐之本。以治夫所厌患之本。则其所厌患之末。不必去而自去所欣乐之末。不必求而自得矣。

    ○二释二。初示所生之果。

    所以者何。佛身者即法身也。

    肇公曰。经云。法身者虚空身也。无生而无不生。无形而无不形。超三界之表。绝有心之境。阴入所不能摄。称赞所不能及。寒暑不能为其患。生死无以化其体。故其为物也。微妙无象。不可为有。备应万形。不可为无。弥纶八极。不可为小。细入无间。不可为大。故能入生出死。通洞乎无穷之化。变现殊方。应无端之求。此二乘之所不识。补处之所不睹。况凡夫无目。敢措思于其间哉。聊依经诚言。粗标其玄极耳。然则法身在天而天。在人而人。岂可近舍丈六而远求法身乎。

    灯曰。佛有三身。曰法报应。法身为本有。此生佛之所公共者也。报身为修成。即今文从无量功德生是也。应身为现起。所谓水银和真金。能涂诸色像。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是也。然而法身虽曰公共。其中须分隐显。众生因烦恼生死所覆。是故隐而不显。惟诸佛修无量功德以生。是故显而不覆。岂非报智为能显。法身为所显。故今文示法身。乃指所显而言之也。下文示无量功德。指能显而言之也。而肇公所注。法身为虚空身。约所显言之可也。然而终不能与下章会合。使修者无所适从。又约应身而言之。应万物不可为无。又曰在天而天在人而人。此又混融之旨。非所以寓标本劝修之意也。

    观解者。所观一境三谛名为法身。能观三观一心名为报身。境观契合能起大用名为应身。

    ○二示能生之因三。初总明。

    法华经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今言无量功德。标其定与福也。无量智慧。标其慧也。能严虽复无量。一言定慧与福。无斯而不备矣。

    ○二别明十二。初从五分功德生。

    从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生。

    释签云。佛具五分法身。一无作戒为戒身。二无漏净禅为定身。三无漏智慧为慧身。四三种解脱为解脱身。五无生为解脱知见身。

    观解者。观心之时。邪非不入。即戒身。妄想息灭。即定身。了了分明。即慧身。三惑圆伏。即解脱身。本自不生。亦复不灭。即解脱知见身。

    四无量心。具如初门。一慈无量心。能与佗乐之心。名之为慈。若行者于禅定中。念众生令得乐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慈定。是慈相应。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名慈无量心。二悲无量心。能拔佗苦之心。名之为悲。若行者于禅定中。念受苦众生令得解脱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悲定。是悲相应。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悲无量心也。三喜无量心。庆佗得乐。生欢悦心。名之为喜。若行者于禅定中。念众生令离苦得乐欢喜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喜定。是喜相应。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喜无量心。四舍无量心。若缘于佗无憎无爱之心。名之为舍。行者于禅定中。念憎爱众生令得舍时。心数法中生定。名为舍定。是舍相应。心无瞋无恨无怨无恼。善修得解。广大无量。遍满十方。是为舍无量心也。

    从布施。持戒。忍辱柔和。勤行精进。禅定解脱三昧。多闻智慧诸波罗蜜生。

    肇公曰。禅四禅。定四空定。解脱八解脱。三昧三三昧。此皆禅度之别行也。诸即上六度也。波罗蜜秦言到彼岸。彼岸实相岸也。得无生以后。所修众行。尽与实相合。无复分别也。

    肇公曰。七住以上。则具六通。自非六通运其无方之化。无以成无极之体。

    肇公曰。天眼。宿命智。漏尽通。为三明也。

    止定。观慧。此释由来旧矣。独不知有渐次不定圆顿三种止观。其包括者大。笼罩者远。自非老成宿学。而莫能通。学者宜尽心焉。

    从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生。

    从断一切不善法。集一切善法生。

    从如是无量清净法。生如来身。

    诸仁者。欲得佛身断一切众生病者。当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如是长者维摩诘。为诸问疾者。如应说法。令无数千人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夫万法虽多。性相而已。性相分岐。由乎悟迷。自其法身一性而观。则生佛莫不同。自其迷悟染净而观。则生佛莫不异。得不以其法身之性本同。而染净迷悟之相有异哉。故自其法身而言之。谓之众生即佛可也。佛即众生亦可也。自其染净迷悟而言之。则生佛升沉之相隔。不啻乎霄壤之悬。是则崇事于斯道者。岂可不翻迷以为悟。涤染以为净哉。然而虽则翻迷为悟。非离迷而有悟。乃即迷以成悟。涤染为净。亦非异染而有净。乃即染以为净也。如众生苦果之身。既从无量系缚愚痴之所生。而诸佛法身。则即系缚愚痴。而为功德智慧矣。众生苦报之身。从贪欲散乱愚痴系缚无记之所生。诸佛法身。则即贪欲以为清净等矣。众生苦报之身。从悭吝毁禁嗔恚懈怠散乱愚痴之所生。诸佛法身。则即悭吝以为布施等之所生矣。方其迷而为众生。居六弊此岸也。则以悭吝毁禁等为世间之一大乐境。将谓微此则不足以成世间事。不知乐是苦因。迷为染本。沉生死海。莫此为甚。及其悟。而翻向之迷。而染者以为之净。则萧然于万累之表。解脱于三空之域。又不胜其乐之无央也。故维摩云。淫怒痴即是解脱。无离淫怒痴以求解脱。又曰。六十二见为如来种。眼耳鼻舌身意皆为净土。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凡此经文。皆即迷而悟。即染而净之明证也。读是经者。可不务诸。

    ○三释弟子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弟子品第三

    取义题显。具足应云弟子问疾品。准例下菩萨品。亦应加问疾二字。文无者。译人之略也。论此中问疾。如来应即遣文殊。庶宾主兼美。砧椎相扣。今先遣弟子菩萨者。不惟显维摩才辩殊胜。亦欲彰文殊方堪酬对。若密意者。正以此经说在方等。适当弹偏斥小。叹大褒圆。故叙如来先遣弟子及以菩萨。俾其自叙被呵之辞。彰其辞辩难思。故将叙事与说法。杂糅其间。乃结集经者之巧思也。

    ○二释经文二。初长者心念。

    尔时长者维摩诘。自念寝疾于床。世尊大慈。宁不垂愍。

    ○二如来遣问三。初遣诸弟子十。初遣舍利弗尊者二。初如来敕遣。

    佛知其意。即告舍利弗。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长者示疾毗耶。则即寂而照。如来高座庵园。则即照而寂。又长者心念。则照而常寂。如来知意。则寂而常照。寂照之用。虽递废而递兴。法身体性。则一如无二如。所谓一身一智慧。力无畏亦然。虽不念而将欲。矧念而扣。扣而应乎。是故念而即遣。疾如桴鼓也。

    ○二尊者固辞二。初总辞不堪。

    舍利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什公曰。声闻法中。诸罗汉无漏智慧。胜菩萨世俗智慧。大乘法中。菩萨二事俱胜。今用声闻法。明大小。故先命弟子。舍利弗于弟子中智慧第一。故先命之。知其不堪而命之者。欲令其显维摩诘才辩殊胜。发起众会也。复命余人者。欲令各称其美明兼应辩慧无方也。

    ○二别释所以二。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曾于林中。宴坐树下。

    肇公曰。夫法身之宴坐。形神俱灭。道绝常境。视听之所不及。岂复现身于三界。修意而为定哉。舍利弗犹有世报生身。及世报意根。故以人间为烦扰。而宴坐树下。未能神形无迹。故致斯呵。凡呵之兴。意在多益。岂存彼我以是非为心乎。

    ○二叙其折辞三。初总折。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舍利弗。不必是坐为宴坐也。

    夫舍利弗之所宴坐者。实于三界现身意也。何则。盖三界者。此身所居之处。此心所缘之境也。众生因六尘以起烦恼。因烦恼以召生死。其所由来旧矣。是以欲遏其流。而杜其源者。必先调身不低不昂。调息不涩不滑。调意不浮不沉。入则先粗而后细。出则先细而后粗。此入定之初门。然而圆顿定门。虽藉乎此。不必定乎此。而于三界现身意也。正以圆顿行人。先能悟法身本有一性。苟能守此。则无适而非法身。即宴坐可也。不宴坐亦可也。于三界现身意可也。不于三界现身意亦可也。如维摩之所云。云不现而现。不舍而现。又无适而无非宴坐。而舍利弗徒以此身而为累。释此而为非累。是以受大士之所折也。

    ○二别释六。初示以不现。

    夫宴坐者。不于三界现身意。是为宴坐。

    夫法身之宴坐。以寂光为绳床。当尔之时。竖穷乎三际。横遍乎十方。身即心也。心即身也。身即座也。座即身也。寂生灭之迹。绝去来之踪。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是为真宴坐。舍利弗未悟乎此。徒以形骸为累。心识为烦。必于三界现身意。斯为宴坐。非真宴坐矣。

    不起灭定。而现诸威仪。是为宴坐。

    夫入灭定者。心也。现诸威仪者。身也。凡夫身心浑而为一。是以身为心役。而心为身疲。身心之于三界。不亦劳乎。二乘身心泯之归无。是以心固可同乎死灰。形固可同乎稿木。入定同虚空。泯而无用。古人之入此定者。身心廓然。于一弹指顷。经百千万年可也。八万四千劫可也。在定则身以心资。血脉因之以调。须发因之以长。出定则心不与身合。必现十八神变。自以三昧火而茶毗之。毕归于空无。以入无余界。然后获法性身焉。大乘菩萨。与诸如来。悟心为身本。而身为心迹。本迹虽殊。不思议一。惟不思议一。故从不起灭定之体。而繁兴威仪之用。夫不起灭定。寂也。现诸威仪。从体以起用。则不妨即寂而恒动。会用以归体。不妨即动而恒寂。如是则体用一源。寂动不二。而灭定与威仪未尝异也。

    不舍道法。而现凡夫事。是为宴坐。

    肇公曰。小乘障隔生死。故不能和光。大士美恶齐旨。道俗一观。故终日凡夫终日道法也。净名之有居家。即其事也。

    心不住内。亦不在外。是为宴坐。

    夫真心周遍。内外不居。凡夫决定惑为色身之内。而六用驰骋。必攀缘于六尘之外。所谓聚缘内摇。趣外奔逸是也。为烦恼。为生死。皆职此之故。二乘破烦恼。出生死。必关闭六情。摄外以之内。谓之返妄归真。然而菩萨岂不亦返妄以归真。由能体达非内非外。而内外皆真。故方其冥心法界。而内外不居。乃以虚空为绳床。如是安心。是为真宴坐也。

    于诸见不动。而修行三十七道品。是为宴坐。

    夫六十二见者。外道迷正道以行邪道者也。三十七道品者。如来以正道而破邪道者也。然而道随解进。四机不同。修析空道品。而动破界内诸见得入涅槃者。三藏小乘之解行也。修即空道品。而不动不破界内诸见得入涅槃者。通教三乘共教之解行也。修先空次假后中道品。破而后即。即而后融。得入大涅槃者。别教次第显中之解行也。修即空即假即中道品。达六十二见。全性恶以起修恶。即修恶而是性恶。性恶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善。不动不破。得入无上涅槃者。圆顿教之最胜解行也。今是以圆呵藏。或可以即呵析。方等时教。随机进否。不可以一律而拘。

    不断烦恼。而入涅槃。是为宴坐。

    烦恼为菩提之障。生死为涅槃之缚。此所由来旧矣。是故必断烦恼而证菩提。必超生死而证涅槃。亦所由来旧矣。今维摩所说。则道异常流。乃曰不断烦恼而入涅槃。若曰烦恼性空。而涅槃之性亦空。空不碍空。故不须断烦恼之空。而入涅槃之空。此可以语体空之道也。若曰中道涅槃。如云外月。生死不能障涅槃。菩提不能破生死。菩提涅槃。远在果位。次第修证。历别显中。此可以语行布之道也。今曰不断烦恼而入涅槃。当是真如不变。能随染缘而为修恶烦恼。悟修即性。则随缘烦恼即不变之体。指此不变。名曰涅槃。乃性恶之异名。如是则即烦恼而是涅槃。不必外烦恼而别求涅槃。是为真宴坐也。

    若能如是坐者。佛所印可。

    佛有五印。四印印小乘。生死与涅槃异。一印印大乘。即一实相。今言佛能以诸法实相之印。印诸大乘。即不断烦恼而入涅槃也。

    时我世尊闻说是语。默然而止。不能加报。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观解者。观心即空。纤情不立。即不于三界现身意也。虽然即空。不妨即假。不失四仪轨则。即不起灭定而现威仪也。虽然即假。行诸道法。溯流归元。不妨即假。现凡夫事。此心即空。内外中间求不可得。即心不住内亦不在外也。此心即中。双遮二边。即于诸见不动也。双照二边。即而修行三十七道品也。了达一念心。即修恶而是性恶。即不断烦恼而入涅槃也。

    ○二遣目犍连尊者二。初如来来遣。

    佛告大目犍连。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什公曰。目连婆罗门姓也。名拘律陀。拘律陀树神名也。以求神得故。因以为名。生便有大智慧。故名大犍连。神足第一者也。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目连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二。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入毗耶离大城。于里巷中。为诸居士说法。

    凡转法轮。而有二义。一以己所证法。转入他心。二随机宜乐。方便示人。论目连所证。已破见思。已出分段。具一切智。已证真空。若以此证转入他心。虽不能得大乘之空。岂不以自证小空。转入人心。如法而说。法无众生。离众生垢之法乎。当是随机宜乐。方便示人。即以居士所宜行法。若人乘五戒。若生天十善。若破悭之施。离欲之戒。根本之禅。不知此皆有我人众生寿者等诸相之不忘。不惟不能导以大乘。即世间生死。犹未能脱。乌足以为称机说法乎。

    ○二叙其折辞二。初总折。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目连。为白衣居士说法。不当如仁者所说。

    ○二别释二。初指所说法体。

    如法者。指所诠之法体也。法体清净。湛若虚空。离诸过。不可说。必欲说之。当如法说。所谓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斯言得矣。

    ○二明法离诸过四。初正明诸过二。初约所离明离。

    法无众生。离众生垢故。法无有我。离我垢故。法无寿命。离生死故。法无有人。前后际断故。

    众生我寿命人。谓之四相。此为外道六十二见之本。能无四相。则诸见皆离。夫众生。以五妄想之垢而成。法既离垢。则众生之相本无。我以妄想主宰得名。法既离乎我垢。则我之妄相本无。寿命以一生一死中间住持得名。法既离乎生死。则寿命之相本无。人以前后两际相续得名。法既前后际断。则法之人相本无。此约所离以明离也。

    ○二约能离明离四。初明法无诸相。

    法常寂然。灭诸相故。法离于相。无所缘故。法无名字。言语断故。法无有说。离觉观故。法无形相。如虚空故。法无戏论。毕竟空故。法无我所。离我所故。法无分别。离诸识故。法无有比。无相待故。法不属因。不在缘故。

    法体本自寂湛妙明。如大火𦦨聚。一切诸相所不能到。无能无所。绝诸缘尘。一切名字所不能召。断诸种种语言觉观。虚妄本无。故言说之本玄离。法性本空。故体如虚空。法毕竟空。故无戏论。法性绝待。故无能所。法性非识。故无分别。法性之王。故无比待。妙性天然。故非因缘。此约能离以明离也。

    法同法性。入诸法故。法随于如。无所随故。法住实际。诸边不动故。

    法同法性。犹言法即法性也。入诸法者。入者遍也。犹观经法界身入诸众生心想中之入。此言法性即诸法。诸法即法性也。法随于如无所随故。此言真如法性。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以不变而随缘。即随缘而不变。故法常随于如而不变。不随染净缘之所变也。实际者。中道真常实际也。实际理地。即边而中。本无二边。故不为诸边所动。

    法无动摇。不依六尘故。法无去来。常不住故。

    此明法性常住也。夫有动摇。则有生灭。有生灭动摇者。为缘尘而有分别故也。既不依于六尘。则何动摇之有。去来者。为有所住故。法本不住。则何去来之有。

    法顺空。随无相。应无作。法离好丑。法无增损。法无生灭。法无所归。法过眼耳鼻舌身心。法无高下。法常住不动。法离一切观行。

    一切好丑增损等诸相。皆从虚妄相想中生。法性真实。何有一切虚妄相哉。

    唯大目犍连。法相如是。岂可说乎。

    诸法真实。离诸妄相。无名无字。言语道断。无言无说。离诸觉观。即欲说之。无从置喙也。

    ○三明无说而说二。初法。

    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

    大经云。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既不可说。亦不可思。此以四教所诠之理皆不可说也。又云。有因缘故亦可得说。法华所谓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虽不可说。要当如法而说。法本无说无示。说者亦宜以无说无示以为说示。法本无闻无得。闻者亦宜以无闻无得以为闻得。如是则终日说示。而本无说示。终日闻得。而本无闻得。所谓说时默默时说。大施门中无壅塞是也。

    譬如幻士为幻人说法。当建是意而为说法。

    幻士喻能说人本无说示。幻人喻能听人本无闻得。能建是意。以为说示闻得。则如此说经。莫不契合法性。是为如法说也。

    ○四示说法之要二。初鉴机运悲。

    当了众生根有利钝。善于知见。无所挂碍。以大悲心赞于大乘。

    夫机有利钝。说有进否。大不宜小说。小不宜大说。广不宜略说。略不宜广说。先善于知见之不谬。后运以大悲而不倦。知时知机。或偏或圆。方便善巧毕归大乘。此如来菩萨说法之大机会处也。

    念报佛恩。不断三宝。然后说法。

    佛恩难报。惟说法利生。俾三宝绍隆世间。众生正信不断。可以报之。

    维摩诘说是法时。八百居士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我无此辩。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论居士所说之法。对病而设。即以目连内证小空。而破其所说人天小教。亦无所不可。或进而之于通。之于别。之于圆。亦无所而不可。今约八百居士闻法获益。既发无上正等菩提之心。判归圆顿宜矣。

    观解者。观一念心。同三谛法性。随于真如。不变不迁。住此真常实际。不为二边所动。寂然不动。离四句。绝百非。如是如法而观。即如法而说。是为念报佛恩。绍隆一体三宝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四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五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三遣大迦叶尊者二。初如来来遣。

    佛告大迦叶。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二尊者固辞四。初总辞不堪。

    迦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二。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曾于贫里而行乞。

    ○二叙其折辞二。初总折不等。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大迦叶。有慈悲心。而不能普。舍豪富从贫乞。

    肇公曰。迦叶以。贫人昔不植福。故生贫里。若今不积善。后复弥甚。愍其长苦。多就乞食。净名以其舍富从贫。故讥其不普也。

    灯曰。更有因缘。以迦叶行头陀苦行。惟慕粗粝。以御饥寒。故偏从贫里乞也。若今之所呵。则以前释为正。

    ○二别明平等四。初示以乞方四。初示等心行乞。

    迦叶。住平等法。应次行乞食。

    肇公曰。生死轮转。贵贱无常。或今贫后富。或今富后贫。大而观之。苦乐不异。是以凡住平等之为法。应次第行乞。不宜去富而就贫也。

    灯曰。住平等法者。即下示以不受而受。心行中道。皆所以住平等法也。

    为不食故。应行乞食。为坏和合相故。应取揣食。为不受故。应受彼食。

    夫法性之身。量等虚空。固不须食。色身有待。故须行乞。观身实相。即有待而本无有待。以无待视有待。虽乞食犹不食也。夫以无待视有待。则虽急若缓。虽存若亡。不以贪等为宗矣。

    什公曰。和合相。即揣食。即四种食之一。

    灯曰。揣食固以四大和合而为之相矣。身待此食。乃以外四大之和合。而资内四大之和合也。若观身实相。则本无和合。本无和合。是坏和合义。如是取食。乃以不受以为之受。亦不以贪等为宗也。如是乞食。乃为不受故。而行乞食。不受之受。是为正受。于无可受中。吾故受之。故曰应受彼食。

    ○三示不受之方二。初示总相。

    聚落。即乡村也。说文云。落。居也。人所聚居。故谓村落屯落院落聚落。然又有内聚落。六根是也。外聚落。六尘是也。金光明空品云。是身虚伪。犹如空聚。六入村落。结贼所止。一切自住。各不相知。今云以空聚想。令观内六入犹如空聚也。入于聚落。令观外六尘犹如空聚也。此示不受而受之总相。若下文见色与盲等。方是别示。一一句中。皆兼二义。

    所见色与盲等。所闻声与响等。所嗅香与风等。所食味不分别。受诸触如智证。知诸法如幻相。无自性。无他性。本自不然。今则无灭。

    此别示以空聚相入于聚落也。所见色。即聚落之一尘。与盲等。即空聚相之一根。下去仿此。既见色盲等。闻声响等。嗅香风等。食味不分别。受触智证。知法幻相。则令于六尘诸法。以不受而受。皆归于正受也。何则。盖入聚落乞食之时。必六根遍历于六尘。苟不体达以空聚入于聚落。必起缘尘分别之心。乃以受而为受。皆归于邪受。何足以称真乞士哉。故令当入聚时。要须见色与盲等。夫有目之徒。固于色而起分别矣。盲不见色。何分别哉。然而非曰杜视听。绝见闻。谓之见色与盲等。要当即见闻。而了达乎体虚。了达乎体虚。则眼不入色。而色亦不入乎眼。又能如楞严。所谓了达眼为性见觉明。觉精明见。色为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一一清净本然。周遍法界。尚何缘尘分别之有。而不归于正受者哉。

    肇公曰。得漏尽智无生智。自证成道。举身柔软快乐。而不生着。身受诸触。宜若此也。

    什公曰。指会成拳。故无自性。指亦如是。故无他性。

    生公曰。从他生故。无自性也。既无自性。岂有他性哉。然则本自不然。有何灭乎。故如幻。

    灯曰。亦应云无共性无无因性。文无者略。

    ○四示以受之之方三。初示即邪而正。

    迦叶。若能不舍八邪入八解脱。

    以一食施一切。供养诸佛及众贤圣。然后可食。

    法智尊者云。佛之与魔。相去几何。邪之与正。有何欠剩。正以法无邪正。邪正由心。心邪则诸法皆邪。心正则诸法皆正。故曰以真智观众生。众生皆妙。以妄想观诸佛。佛亦成邪。盖邪正之法。有性焉相焉。苟缘相以求法。则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分涂。苟略相以观性。则邪正不能不以之而合辙。今令不舍八邪以入解脱。即邪相以入正法者。本为饮光先事邪教后入正道。是乃弃邪以归正。犹拨波以求水。非所谓圆顿之至道也。故居士谕之。俾其不舍八邪入八解脱。以邪相入正相。既能以是而入道。复能观食皆法界。了食唯心。则七食皆法界。粒粟纳须弥。以兹法界之食。施于一切饥饿众生。亦以之供养诸佛及诸贤圣。此则自利利他。行愿无尽。果能具如是行。然后可以食人之食。不空受乎施也。

    肇公曰。无阂施者。凡得食。要先作意施一切众生。然后自食。若得法身。则能实充足一切。如后一钵饭也。若未得法身。但作意等施。即是无阂法施。此亦先贤之格言。初学之贻谋也。

    ○二结成功德四。初约所破结成中道功德。

    如是食者。非有烦恼。非离烦恼。

    肇公曰。有烦恼食。凡夫也。离烦恼食。二乘也。若能如上平等而食。则是法身之食。非有烦恼而食。非离烦恼而食也。

    灯曰。能观食为法界。性是中道。故非即烦恼之有边。非离烦恼之空边。

    ○二约所修结成中道功德。

    肇公曰。小乘入定则不食。食则不入定。法身大士终日食。而终日定。故无出入之名也。

    灯曰。法身虽然。而初心岂不然。应亦观食法界。心心中道。能如是观。则虽终日食。终日不食。虽不食而不妨乎食。

    ○三约所住结成中道功德。

    肇公曰。欲言住世间。法身绝常俗。欲言住涅槃。现食同人欲。

    ○四约福田结成中道功德。

    其有施者。无大福。无小福。不为益。不为损。

    以寻常有相言之。则所施之田。而有大小。能受施人。而有损益。今所乞食。乃以中道无相为宗。双非乎二边。正行乎中道。能施之者。苟了乎此。则虽施三宝。福不为大。虽施六道。福不为小。能受之者。有德不为益。无德不为损。以其皆能超之故也。

    是为正入佛道不依声闻。

    佛果以中道为因。既具此因。则正入佛道。声闻法中。不能有此。故曰不依。

    迦叶。若如是食。为不空食人之施也。

    夫乞食之法。为益而不为损。是故不观食空。益于有。非益于涅槃。不观食假。益于涅槃。不益于菩萨道。不观食中。益于二边。不益于佛道。益于有。则沉沦乎生死。益于空假。则耽湎乎偏乘。惟行中道。则非益非损。不益之益。是为大益。故曰不空食人施。

    时我世尊。闻说是语。得未曾有。即于一切菩萨。深起敬心。复作是念。斯有家名。辩才智慧乃能如是。其谁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我从是来。不复劝人以声闻辟支佛行。

    此正结饮光尊者。闻此大法。获耻小慕大。得生酥益也。

    约教释者。如为不食故应行乞食等。以通别圆三义消之。无所不可。如曰受诸触如智证得漏尽智无生智。岂非三教破通惑果位而皆能之。若曰不舍八邪入八解脱。以邪相入正相。非有烦恼非离烦恼。自非圆顿。卒莫能通。

    观心解者。夫眼以色为食。耳以声为食。乃至身以触为食。意以法为食。抟食为体。则五尘俱该。览入内根。则为法尘。观心即空。则见色与盲等。闻声与响等。观心即假。则以一食施一切供养诸佛及众贤圣。然后可食也。观心即中。则非有烦恼。非离烦恼。非入定意。非起定意。非住世间。非住涅槃。无大福。无小福。不为益。不为损也。

    ○四遣须菩提尊者二。初如来来遣。

    佛告须菩提。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肇公曰。须菩提。秦言善吉。诸弟子中。解空第一也。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三。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入其舍从乞食。时维摩诘取我钵盛满饭。

    生公曰。维摩迹在居士。有吝惜之嫌。若未与食而便诘之者。物或谓之然也。故先盛满饭。而不授之。恐须菩根得钵便去。不尽言论势也。

    ○二叙其折辞二。初总折示其平等。

    谓我言。唯须菩提。若能于食等者。诸法亦等。诸法等者。于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

    总示等心观于法界也。盖世间万法。皆以法界圆融不思议真如以为之体。正以真如具不变随缘之能。故随缘所造一切诸法。一一皆真如不变之体。一切依正。无非法界。故曰。刹海法界也。一尘亦法界也。既皆法界。有何一法不即法界。是则刹海法界不大。一尘法界不小。今维摩正示以法界之体。适当善吉乞食。即以食而示其法界。令观食等以等诸法。故曰。于食等者诸法亦等。诸法等者于食亦等。如是行法界之乞。然后可以受法界之食也。此犹总示。下文乃示以法等。然此亦对善吉舍贫从富。心不平等之圣药。譬如还丹九转。以之治荣卫不调之微疴。善吉服之。宜其不惟可以愈病延年。将必因之以成大觉金仙也矣。

    ○二别折示其平等三。初正示平等三。初约即逆而顺示二。初约法而示二。初约三道即三德示。

    若须菩提。不断淫怒痴。亦不与俱。不坏于身。而随一相。不灭痴爱。起于明脱。以五逆相。而得解脱。亦不解不缚。

    不断淫怒痴亦不与俱。不灭痴爱起于明脱。示惑道即般若也。不坏于身而随一相。示苦道即法身也。以五逆相而得解脱。亦不解不缚。示业道即解脱也。总示中云。于食等者于法亦等。于法等者于食亦等之所以然。正在乎此。前不云乎。法界圆融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既全法界而作。有何一法不具诸法。虽然须知有性善焉。性恶焉。修善焉。修恶焉。性善性恶。真如不变之体也。修善修恶。真如随缘之用也。始既不变以随缘。终则随缘而不变。经云淫怒痴。即修染也。身相与夫五逆相。修恶也。惟其能了修染即性染。修恶即性恶。性之染恶与彼性净性善。体本融通。一而无二。但观修恶即是性恶。而修恶之相。任运是道。此正示圆修行人不必断九界淫怒痴之修染。以求佛界般若之性净。故言之若此。而曰亦不与俱者。此又以法夺情也。盖曰。今云不断三毒者。俾即染以观染。犹即波以观水。非曰因其淫怒痴修恶即性而乃恣行三毒以之为道。若然者。乃成三途之道。非所谓菩提之道也。今之学大乘语者。每执此言。而恣行贪欲。请观斯语。无以情为法可也。或问曰。此修性善恶之言。为创自天台。为当亦出佛经。对曰。此原出佛经。惟南岳天台。深得其旨。以此诠于大乘止观并法华玄义圆顿止观之中。洎荆溪四明。又更深详其说。若论契经所说。则华严法华楞严圆觉等经。备明此旨。欲尽其义。请观余所撰性善恶论。则能深达根源。若夫欲知言义了然之所自。此又秉于涅槃之明文了义。故涅槃三十二云。或有佛性。阐提人有。善根人无。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阐提人无。复有佛性。二人俱有。复有佛性。二人俱无。初二句。言修染了因佛性修恶缘因佛性也。盖佛断修染修恶尽。修善满足。故此修染修恶佛性。佛善根人无也。次二句。言修净了因修善缘因佛性也。盖阐提之人。断修净修善尽。修恶满足。故此修净修善佛性。阐提人无也。三二句。言性善性恶正因佛性也。盖佛虽断修染修恶。而性染性恶不断。阐提虽断修净修善尽。而性净性善不断。惟佛不断性染性恶。故至果地。于恶自在。广用性恶法门。化度众生。阐提不断性善。故后时还起修善。对治修恶。故涅槃后分。言阐提成佛义。盖本乎此也。四二句。言复有佛性二人俱无。此言不退性也。此中既然。下亦准此。

    ○二约凡夫与圣人示二。初约谛示。

    非得果。非不得果。非凡夫。非离凡夫法。非圣人。非不圣人。

    虽成就一切法而。离诸法相。

    四谛者。圣人破惑所见真空之理也。所谓凡夫有苦。而不见谛。圣人见苦。而有苦谛。凡夫有集。而不见谛。圣人见集。而有集谛等。然而若有四谛可见。非真见谛矣。若无真谛可见。又非圣人矣。惟不见而又未尝不见。此称圣人。所见之谛既然。能见之人亦尔。非见谛。故非得果。非不见谛。故非凡夫。夫圣人之所以谓之圣者。但去凡夫之情。非离凡夫之法。肇公有云。圣远乎哉触事而真。此亦知言也。非得果。故非圣人。非凡夫。故非不圣人。总而结之。秪虽成就一切法。而离诸法相。

    前总示云。诸法等者于食亦等。正以乞士于一切诸法未能若此平等。故于所乞之食。亦未能等。果能如向之所云云者。则能于食亦等。乃可取食也。

    ○二约即逆而逆示二。初约法而示二。初荡其佛法二见。

    若须菩提。不见佛。不闻法。

    彼外道六师。富兰那迦叶。

    什公曰。迦叶母姓也。富兰那字也。其人起邪见。谓一切法无所有。如虚空不生灭。起断灭见。无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灯曰。此与今之罗道何异。

    什公曰。末伽梨字也。拘赊梨是其母也。其人起见云。众生罪垢。无因无缘也。

    什公曰。删阇夜字也。毗罗胝母名也。其人起见。谓要久经生死。弥历劫数。然后自尽苦际也。

    肇公曰。其人谓道不须求。经生死劫数。苦尽自得。如转缕丸于高山。缕尽自止。

    肇公曰。阿耆多翅舍字也。钦婆罗粗弊衣名也。其人着弊衣。自拔髦。五热炙身。以苦行为道。谓今身并受苦。后身常乐者也。

    什公曰。外道字也。其人应物起见。若人问言有耶。即答言有。问言无耶。答言无也。

    什公曰。尼犍陀字也。若提母名也。其人起见。谓罪福苦乐。尽由前世。要当必偿。今虽行道。不能中断。此六师尽起邪见。裸形苦行。自称一切智。大同而小异耳。凡有三种六师。合十八部。第一自称一切智。第二得五通。第三诵四韦陀经。上所说六师。是第一部也。

    是汝之师。因其出家。彼师所堕。汝亦随堕。

    佛初说法。以佛法为正。以外道为邪者。令人返邪以归正。有所适从也。至于圆修平等。则邪正等观。邪正所以等观者。悟诸法实相无是非是故也。夫观法至于诸法实相无是非是。则一概平等。无佛之可见。法之可闻。亦不见有六师之可舍。邪法之可破矣。寻常内典破外道之言。则以六师着邪之必堕者。今之圆顿。既观平等。则六师既堕而须菩提不妨亦堕。盖未有因等而果不等者。故曰彼师所堕汝亦随堕也。此皆约修恶即性恶。即恶而恶。即邪而邪。不必改移。言似逆而恒顺。道惟大而智融。自非得言表之意者。鲜不惑乱颠倒也。昔维摩座主。将此义问于大珠和尚。珠曰。迷循六根。号为六师。心外求佛。名为外道。有物可施。不名福田。心生受供。堕三恶道。汝若谤于佛者。是不着佛求。毁于法者。是不着法求。不入众数者。是不着僧求。终不得灭度。是智用现前。若如是解者。便得法喜禅悦之乐。又曰。不断声色是随堕。以不明声色。故随处堕。须向声色有出身之路。作么生是声色外一句。答。声不是声。色不是色。故曰不断指掌。当指何掌也。又曰。不受食。是尊贵堕。须知是那边得来这边行履不虚。此位即堕尊贵矣。今谓大珠之言。犹是即逆而顺示。未是即逆而逆示。与夫即逆住逆示。用之作观心释一途可也。约教顿示。未敢承命。

    ○三约即逆住逆示二。初约法而示五。初以邪见正见概其平等。

    若须菩提。入诸邪见。不到彼岸。

    夫六十二见为如来种。则邪见原非此岸。如来原非彼岸。即此而彼。即彼而此。又何必到彼岸以去邪见哉。

    ○二以有难无难概其平等。

    夫地狱难。如来于是而得离垢三昧。畜生难。如来于是而得不退三昧。饿鬼难。如来于是而得心乐三昧。北洲难。如来于是而得热𦦨三昧。盲聋喑哑。世智辨聪。佛前佛后三难。如来于是得日光如幻月光三昧。无想天难。如来于是得虚空三昧。是故八难。弥可住之。又何必得无难然后入三昧哉。

    ○三以烦恼菩提概其平等。

    夫烦恼即菩提。是则烦恼性即菩提性。又何必去烦恼之污浊。以求菩提之清净法哉。

    ○四以正定不定概其平等。

    汝得无诤三昧。一切众生亦得是定。

    众生为著于有。故于根尘万法。能所角立。而对敌遘诤。善吉能解于空。则无对待。故其所得之定名为无诤。于此三昧。所证空平等理。则善吉与众生等。岂独善吉得而众人不得哉。此正约性定生佛等有者而言之也。涅槃云。能观心性。名为上定。此之谓也。

    ○五以福田恶道概其平等。

    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者。堕三恶道。

    不名福田者。无相福田。名不可名。所谓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也。堕三恶道者。得成菩提。证性恶法门。垂形三途。化导众生也。如是之福。名为真福。如是之供。名为真供。

    ○六以波旬佛道概其平等。

    为与众魔共一手。作诸劳侣。汝与众魔及诸尘劳。等无有异。于一切众生。而有怨心。

    此通二义。一以诸法实相夺善吉同波旬释。论云。除诸法实相。余皆魔事。善吉虽证偏空。于中道实相。犹隔二百由旬。故夺之同魔。二以修恶即性与魔同善吉释。修恶既即性恶。性恶融通。任运摄得声闻性善故也。魔能恼人。既于众生。而有怨心。则善吉同魔。亦同其怨。福田恩德。于善吉不必居也。

    ○七以三宝三途概其平等。

    谤诸佛。毁于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

    夫佛者觉也。菩提大道也。佛名为觉。此约实智菩提而言之也。法名不觉。此约真性菩提而言之也。僧名和合。此约方便菩提而言之也。若曰破烦恼证菩提。此权教之论。既有烦恼之可破。复有菩提之可证。是则宜返妄以归真首必翻邪以归正。如来设教。先唱三归。正为乎此。今是圆顿至理。直下即是。乃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既曰烦恼即菩提。岂不得曰菩提即烦恼。又岂不得曰菩提即菩提。烦恼即烦恼若以烦恼即菩提言之。即谓之归于佛。赞于法。入众数。得灭度可也。今以烦恼即烦恼。菩提即菩提。如涅槃经云。烦恼不能障菩提。菩提不能破烦恼。此则法法住位。相相常住不必别返妄以归真。别翻邪以归正。既不归依。即谓之谤于佛毁于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也。若如文殊师利。昔者曾起佛见。被佛贬于铁围两山之间。此可与大珠和尚之语同。又非此中之正意矣。若如文殊师利。一日于祇桓精舍。手执利刃。欲害于佛。佛遥遮之曰。汝无嗔恚。来害于我。文殊答曰。我是贪欲师利。我是嗔恚师利。我是愚痴师利。方与今经。此旨同耳。

    肇公曰。犯重罪者。不得入贤圣众数。终不得灭度。若能备如上恶。乃可取食也。何者。夫舍恶从善。人之常情耳。然则是非经心。犹未免于累。是以等观者。以存善为患。故舍善以求宗。以舍恶为累。故即恶而反本。然则即恶有忘累之功。舍善有无染之勋。故知同善未为得。同恶未为失。净名言意。似在此乎。

    灯曰。肇公等观。其谈虽善。苟不明乎性具。亦恐有言而无旨也。

    时我世尊。闻此茫然。不识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钵欲出其舍。

    ○三慰令弗惧二。初先以言慰。

    维摩诘言。唯须菩提。取钵勿惧。

    ○二示其所以二。初问答二。初问。

    于意云何。如来所作化人。若以是诘。宁有惧不。

    维摩诘言。一切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应有所惧也。

    肇公曰。若于弟子中。解空第一。既知化之无心。亦知法之如化。以此而听。曷为而惧。

    ○二释四。初示言说即法。

    所以者何。一切言说。不离是相。

    一切言说。亦诸法之一也。诸法既如幻。则言说亦如幻。以幻人听幻法。彼此如幻。复何惧耶。

    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故无所惧。

    有智之者。能知如幻。圆觉云。如幻即离。不作方便。则不著文字。着则生惧。不着故无惧也。

    何以故。文字性离。无有文字。是则解脱。

    文字既如幻。则文字之性自离文字。有文字相而生着。则为之系缚。而不得解脱。今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非渐次。非惟显性本真净解脱。而智者知幻。又获圆净与方便净解脱矣。

    此正结成文字即解脱之所以也。

    维摩诘说是法时。二百天子。得法眼净。

    约教释者。此章义理。不独通于四教。亦通理内理外。正以一家所明。一切名言。莫不通于内义外义。大乘小乘。顿渐偏圆。苟不知此。则一切异名别说率多相类。故曰以名寻义。万无一得。以义定名。万无一失。故圆顿止观中。约见证门理四义判之。能使纤毫不滥。如此章平等之义。若判之为四者。第一外道平等见。无论西天。如此方庄周齐物论。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盖以彼之是。即我之是。人惟不肯以己度人。执于有我。决定是我非彼。物论之所以不齐也。故以指喻指之非指。是以我指之是。而喻人指之非。不可也。不知彼之指亦指。安得以其不在我手而遂谓之非指哉。不若就彼而反观之。他若有言。亦将谓我指为非指矣。如此反覆相喻。彼我之间。同于自是。均相非。果且有是乎。果且非是乎。但见无有是者无不是者。而是非于是乎泯矣。喻马非马。亦复如是。如此之说。不过理外一种平等之见而已。尚不与理内真证真空平等同。况门之与理。可同日而语哉。而肇公之解。辄引庄子天地一旨万物一观之言。以为邪正虽殊其性不二之旨。古师谓肇公通宗庄老。信不谬矣。次二乘偏空平等证。即藏通两教。二乘之人。实证真空。忘泯一切。亦谓之平等。此真实证得。与外道邪见迥异也。三别教但中平等门。乃大乘终教。所诠但中。双遮二边。一概平等。理虽如是。非修莫证。故谓之平等门。四秘藏平等理。即圆顿教中所明三德。一是性具。二是修成。虽是性具。全性起修。二虽修成。全修在性。全性起修。故一切修善修恶即是性善性恶。在修而言。虽分邪正。而善恶之修既全在性。则无有邪正善恶之可论也。今维摩诘。乃以理夺事。泯修言性。故其辨才无碍如此。是故观其所言。虽似逆而恒顺。虽似反而实正。苟不明此。徒言平等。全无所以也。

    观解者。达一念心具足诸法即真即俗即中诸法实相。名为诸法平等。能以三种止观观之。名为诸法等者于食亦等。观修恶即性恶。即不断淫怒痴。观之成性。即亦不与俱。并下不灭痴爱起于明脱。即观一念烦恼即菩提也。不坏于身而随一相。观一念苦道即法身也。以五逆相而得解脱亦不解不脱。观一念业道即解脱也。全性恶以起修恶。即不见四谛。全修恶而即性恶。即非不见谛。菩提即烦恼。则非得果非圣人。烦恼即菩提。则非凡夫非离凡夫法非不圣人。十界宛然。则虽成一切法。三千皆空。则而离诸法相。了无能观之智。则不见佛。亦无所观之法。则不闻法。观六十二见为如来种。不必离见而求如来。则汝师所堕。汝亦随堕。亦是入诸邪见不到彼岸。观性具二十五有。成王三昧。即住于八难不得无难。同于烦恼离清净法。观一念十界皆空。即得无诤三昧。亦即一切众生皆得是定。于是悟性恶法门。即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者堕三恶道。为与众魔共一手作诸劳侣等。烦恼即烦恼。菩提即菩提。烦恼不障菩提。菩提不破烦恼。即是谤佛毁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余义观之可知。

    ○五遣满慈尊者二。初如来敕遣。

    佛告富楼那弥多罗尼子。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什公曰。富楼那。秦言满。父名也。弥多罗尼。秦言善知识。亦言慈母名也。诸弟子中说法第一。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富楼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三。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于大林中。在一树下。为诸新学比丘说法。

    什公曰。近毗耶离城有园林。林中有水。水名猕猴池。园林中有僧房。是毗耶离三精舍之一也。富楼那于中为新学说法。

    ○二叙其折辞二。初先呵满慈二。初呵不入定观机。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富楼那。先当入定观此人心然后说法。

    肇公曰。大乘自法身以上。得无碍真心。心智寂然未尝不定。以心常定。故能万事普照。不假推求然后知也。小乘心有限碍。又不能常定。凡所观察。在定则见。出定不见。且声闻定力深者。见众生根。极八万劫耳。定力浅者。身数而已。大士所见。见及无穷。此新学比丘。根在大乘。应闻大道。而为说小法。故诲其入定也。

    ○二呵差机说法六。初呵以小授大。

    宝器。喻大乘根也。此器宜盛醍醐。以秽食授之。喻法不逗机也。

    当知是比丘心之所念。无以琉璃同彼水精。

    琉璃。喻比丘大机。今为说小。是以琉璃贵物。视贱同水精也。

    汝不能知众生根源。无得发起以小乘法。彼自无疮。勿伤之也。

    小乘之人。厌生死如牢狱。视烦恼为冤家。必破烦恼而后证菩提。断生死而后入涅槃。如身有痈疽。必针砭其肌肤腐烂其败肉庶能有瘳。圆顿上根。达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譬如无疮之身。今满慈为说小法。如庸医于无疮之身。而强加以针砭。而伤其本体也。

    欲行大道。莫示小径。无以大海内于牛迹。

    肇公曰。大物当置之大处。曷为回龙象于兔径。注大海于牛迹乎。

    比丘久发大乘。智如日光。今以小乘教之。是视日光等萤火也。

    富楼那。此比丘久发大乘心。中忘此意。如何以小乘法而教导之。我观小乘。智慧微浅。犹如盲人。不能分别一切众生根之利钝。

    ○二后为说法二。初入定加被二。初得识宿命。

    时维摩诘。即入三昧。令此比丘自识宿命。曾于五百佛所。植众德本。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众生根器。皆有宿种。或善或恶。或大或小。藏于识田。久当必发。虽天泽无私。亦必择其强者而先之。今此比丘。宿植德本。又能回向菩提。故大士假以神力。发其神识。令知宿命。所以成大乘根也。

    即时豁然还得本心。于是诸比丘。稽首礼维摩诘足。

    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复退转。

    于三不退中。或位或行或念。盖始虽发心修行。以未断惑故。尚有退转。隔生中忘。今闻说法。复假宿命。乘此断惑。以阶不退。

    我念声闻不观人根。不应说法。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约教释者。一家判大乘之教。曰通别圆。皆形三藏而为小乘。是则此章大乘三教俱通。至如彼自无疮弗伤之也。须约界内界外。论伤不伤。界内则以三藏析色明空。而为拙度。乃以无疮为疮。已伤之矣。惟通教即色而空。非色灭空。名为巧教。乃以空为无疮之体。体之即神。名为弗伤。界外则以别教所诠但中。隔历为三。次修次入。名之为伤。惟圆顿教所诠圆中。即真即俗。烦恼生死为菩提涅槃。名为本自无疮弗伤之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三毒之中必属一毒。名烦恼心。了此修染即是性染。名般若了因。烦恼既即菩提。不须更破烦恼别求菩提。名为本自无疮弗伤之也。又此一念。属报得识阴。乃生死心。了此修恶即是性恶。名解脱缘因。生死既即涅槃。不须更破生死别求涅槃。名为本自无疮弗伤之也。

    ○六遣迦旃延尊者二。初如来来遣。

    佛告摩诃迦旃延。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什公曰。南天竺婆罗门姓也。善解契经。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迦旃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三。初先叙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昔者。佛为诸比丘略说法要。我即于后敷演其义。谓无常义。苦义。空义。无我义。寂灭义。

    如来说法。有二种优陀那。优陀那。此云印。一印印小乘经。而有五义。四义印生死。即无常苦空无我。佛以此印。印定生死。决定无常。不能令常。乃至决定无我。不能令有我。一义印涅槃。即寂灭印。佛以此印。印定涅槃。决定寂灭。无有烦恼生死。此对小乘之人。说世间出世间异也。一印印大乘。说诸法实相。印定生死烦恼决定是常。决定是乐。决定无所有。决定我无我而不二。决定法本不然今则无灭。今迦旃延覆佛所说。正小乘经。然佛说此法。在意而不在义。虽说无常。而在于常等。而迦旃延。不了佛意。虽破凡夫之执常。而又执乎无常。是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故大士于是呵而诲之。

    ○二叙其折辞二。初总呵生灭心行。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迦旃延。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

    佛诸如来。唯是一印。说实相法。所谓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三。今小乘印。不得已而权说之。而意不在小。所谓于一佛乘分别说三。岂非小乘之印乃于一印开出。以袪凡夫执无常为常之情见。情见既除。而实相理显。乃开方便门。示真实相。故知无常苦空之印。元在大而不在小。今迦旃。竟依小乘而说之。是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也。

    ○二别示实相之法五。初示真无常义。

    迦旃延。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无常义。

    如来说诸法无常者。正欲袪凡夫执生灭之无常以为常。是则无常者无生灭之常也。生灭常之情执苟除。则诸法毕竟不生不灭之体现。此如来说无常义。其在于是。其可以生灭心行而说之哉。

    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苦义。

    如来说五受阴是苦者。亦欲袪凡夫执五受阴之苦而为有受用之乐。是则苦义者。示五受阴无凡夫无乐之乐。而不无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之乐。夫苦病既除。则四德之乐体现。岂不凡夫之苦义为圣人之乐义哉。

    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

    诸佛说空法。为度著于有。二乘虽破有。又复著于空。非独有本空。此空亦复空。空有二俱空。是名中道义。中道体亦空。是为毕竟空。于毕竟空中。何尝无诸法。而此诸法空。名诸法实相。如来说于空。是此真空义。

    于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

    我者。如来所证之真我也。无我者。无凡夫之着我也。是则此我即无我。无我乃真我。岂小乘之破我。外道之忘我。可跂及哉。

    法本不然。今则无灭。是寂灭义。

    肇公曰。小乘以三界炽然。故灭之以求无为。夫炽然既形。故灭名以生。大乘观法。本自不然。今何所灭。不然不灭。乃真寂灭也。

    说是法时。彼诸比丘。心得解脱。

    约教者。无常等五印。印定三藏小乘之经。其义可知。唯实相印。可印通别圆三教。若约但空以明大乘。则印属通教。约但中以明大乘。则印属别教。约圆中以明大乘。则印属圆教。随机进解。初无定在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诸法。即真俗中实相。是不生不灭无常义。五阴一千当处即空。了无所起。是苦义。虽具诸法。而具无具相。是诸法究竟无所有。是空义。一心诸法。即假即空。是我无我而不二。是无我义。此心诸法。常自寂灭相。是法本不然今亦无灭。是寂灭义。

    ○七遣那律尊者二。初如来来遣。

    佛告阿那律。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肇公曰。阿那律。秦言如意。刹利种也。弟子中天眼第一。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阿那律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三。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于一处经行。时有梵王。名曰严净。与万梵俱。放净光明。来诣我所。稽首作礼问我言。几何阿那律天眼所见。我即答言。仁者。吾见此释迦牟尼佛土三千大千世界。如观掌中庵摩勒果。

    梵王亦具天眼。闻那律天眼。不知与己为同为异。故兴此问。那律则以己之即异而同者答之。故曰能见大千如观掌果。盖梵王天眼。因禅因福。隔生报得。那律天眼。因修因断。即生所感。故与之异。若彻见大千。此则同也。

    ○二叙其折辞二。初折其两端三。初正质两端。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阿那律。天眼所见。为作相耶。无作相耶。

    假使作相。则与外道五通等。若无作相。即是无为。不应有见。

    作相者。作意而有见也。无作相者。不作意也。作意而有见。同彼外道。作意神通。而亦有天眼通也。不作相者。不须作意也。既不作意。云何而有见耶。作相则堕于有。无。作相则堕于无。既落有无。岂真天眼。此第破那律非真天眼。非无似天眼也。

    ○二示以中道二。初梵王启问。

    彼诸梵。闻其言。得未曾有。即为作礼。而问曰。世孰有真天眼者。

    维摩诘言。有佛世尊。得真天眼。常在三昧。悉见诸佛国。不以二相。

    此文其所破者二。其所示者亦二。所破二者。一者外道作意有见。那律入定有见。二者作相有见。不作相无见。所示二者。一者诸佛常在三昧而见。二者不以二相而见。常在三昧。乃三昧中王。不以二相。乃中道佛性。此之天眼。与佛眼同体而异用。盖诸佛惟是一眼。以有五用故谓之五眼。

    于是严净梵王。及其眷属五百梵天。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礼维摩诘足已。忽然不见。

    约教释者。眼见有五。一肉眼。凡夫所具。能见森罗万象。隔皮肤不见五脏。隔纸瘼不见外物。二天眼。诸天所具。能彻见远近。陶铸无碍。有小大不同。四王彻见己身。忉利彻见小铁围内。以次而上。大小随相不同。至于梵王。则彻见大千。然外道与内教并鬼神等五通。此皆作意而有。与诸天感相不同。三慧眼。两教三乘并别圆破通惑菩萨所具。从真发显。能觉真空。四法眼。出假菩萨。既破通惑。又破尘沙。从俗发显。能照见俗谛之理。知病识药。五佛眼。唯佛能具。破无明惑。照中谛理。又前四人。各具一眼。惟佛一人。具足五眼。肉眼同凡夫见森罗。即碍而无碍。天眼通非碍。不妨于森罗。故曰不以二相见于佛国。慧眼而即俗即中。法眼而即空即中。佛眼照中道。亦双即二边。今那律天眼。因修而得。但是半头。若三藏果佛。则全头而见也。是则凡夫所具。非真肉眼。乃至那律诸天所具。非真天眼。故大士先以作不作折之。然后示以惟佛世尊不以二相见诸佛国也。

    观解者。五眼照属。不外三谛。今观一念即空假中。照真谛。即具慧眼。观俗谛。即具肉眼天眼法眼。照中谛。则具佛眼。

    ○八遣优波离尊者二。初如来敕遣。

    佛告优波离。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优波离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三。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昔者。有二比丘。犯律行。以为耻。不敢问佛。来问我言。唯优波离。我等犯律。诚以为耻。不敢问佛。愿解疑悔。得免斯咎。我即为其如法解说。

    二比丘犯律行以为耻者。天台大师净名疏云。时二比丘。共居兰若。一人他行。一人露卧。淫女采薪。盗行不净。伴比丘来。见而逐之。女人避走。堕坑而死。卧者疑犯淫。逐者疑犯杀。不敢问佛。来白波离。波离为其准律解释。若犯根本。令其学悔。若犯方便。令其忏兰。若本无心。令不须忏。

    ○二叙其折辞七。初诲当直除灭。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优波离。无重增此二比丘罪。当直除灭。勿扰其心。

    犯律之人。心已怀惧。又定其罪。则令悔箭入心坚不可拔。是为反扰其心也。当如下示。罪性本空。所谓众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故曰当直除灭。

    ○二示罪性本空三。初约罪示。

    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

    若以罪为罪。宁无踪迹可寻。苟略罪以观造罪之性。则量等虚空。内外中间。俱不可得。罪即除灭矣。

    如佛所说。心垢故众生垢。心净故众生净。心亦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如其心然。罪垢亦然。

    心为诸法之本。一切垢净因之而生。既知心净生净心垢生垢。岂不得观罪性本空而众罪皆灭除乎。是故结云心然罪然也。

    岂惟罪然。而本净心净。以罪例法。则一切皆然。不知一切皆然。其来有本。其本者何。盖一切诸法。不出于真如之大本也。夫以一切诸法不出真如。则何有一法非真如乎。其罪性如此。可不知其所务而直除灭哉。

    如优波离以心相得解脱时。宁有垢不。我言不也。维摩诘言。一切众生。心相无垢。亦复如是。

    什公曰。心相。谓罗汉亦观众生心心实相得解脱也。今问其成道时。第九解脱道中。观实相时。宁见此中有垢不。

    唯优波离。妄想是垢。无妄想是净。颠倒是垢。无颠倒是净。取我是垢。不取我是净。

    众生由妄想故。生于颠倒。由颠倒故。而著于我。是则妄想颠倒与我皆垢也。能离此三。其心即净。亦无别有他净可得也。

    ○五示其垢本二。初示生灭不住三。初法说。

    优波离。一切法生灭不住。

    一切妄想。皆因缘尘分别之所生。所以缘尘分别者。又皆因不达诸法本空之所致。是故欲其想灭。须当推其根本。了一切诸法生灭不住无法可缘。则缘尘分别绝。妄想颠倒我相除。一切罪相自然灭矣。

    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

    盖一切诸法。依无住本而立。理无住故。事亦无住。无住之法。卒难理会。故立如幻如电二喻以况之。初喻幻法本空是以无住。次喻其去速疾是以无住。待者假借也。如世间之法。此假彼成。能假所就。以有相故。而有假待。今观诸法。如幻如电。生者如斯。逝者如彼。本不相待。非独由有年月岁时暂住可以相待。即一念有六十刹那。一刹那有六十生灭。是则生住异灭。刹那刹那不得停住。诸法如是。何有其相者乎。楞伽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此之谓也。

    ○二示妄见而有。有法。有喻。有合。

    诸法皆妄见。如梦如炎。如水中月。如镜中像。以妄想生。

    诸法皆妄见。法也。如梦等四。喻也。以妄想生。合也。梦中见衣食。不能令饱暖。炎中见河水。不能济热渴。水中见月影。不可以捞摸。镜中诸色像。不可以执捉。诸法亦如是。因妄见所生。无中而谓有。终不可取着。虽取亦不得。以不可得故。知罪性本空。

    其知此者。是名奉律。其知此者。是名善解。

    夫戒以防非止恶得名。独止于身口意不犯非真持律也。盖身三口四意三。末也。善遏其流。当杜其源。源者心也。苟能知罪性空。心无我。不颠倒。离妄想。则其心清净。而无垢染。邪非不起。诸恶自然不作矣。善解律仪。其在是乎。

    于是二比丘言。上智哉。是优波离所不及。持律之上而不能说。我答言。自舍如来。未有声闻及菩萨。能制其乐说之辩。其智慧明达。为若此也。

    时二比丘。疑悔即除。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作是愿言。令一切众生皆得是辩。

    约教释者。优波离为二比丘如律解说。固是三藏中意。然凡是比丘。号名持律。未尝有不禀五篇七聚以为根本。又不可以大士之所呵遽焉弃事而尚理。如大士呵之本意。宜以理而融事。会小以归大。大者。即衍门三教。如通别圆出家二众。则五篇七聚。以为事戒。无生无量无作。以为理戒。菩萨则以梵网十重四十八轻。以为事戒。必事理以双持。大小而兼运。此如来之本意。大士呵示之良摸也。

    观解者。起缘尘分别之心。动身口意三业。于中生苦受乐受平平之受。是名犯戒。然于其中。有轻重之分。篇聚之异。能反究心源。达罪福无生。所谓三际求心心不有。心不有处妄原无。妄心无处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尚无福之可得。何有罪之可科。能如是观。是名善解也。

    ○九遣罗云尊者二。初如来敕遣。

    佛告罗睺罗。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什公曰。阿修罗食月时名罗睺罗。秦言覆障。谓障日月光明也。此尊者六年处于母胎。母胎所障。因以为名。声闻法中。密行第一。因缘说长。具什公注。兹不繁引。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罗睺罗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三。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昔时。毗耶离诸长者子。来诣我所。稽首作礼。问我言。唯罗睺罗。汝佛之子。舍转轮王位。出家为道。其出家者有何等利。我即如法为说出家功德之利。

    佛不出家。当作金轮王王四天下。罗云不出家。当作铁轮王王一天下。

    什公曰。罗云失会。其旨有四。一不见人根。应非其药。二出家功德无量。而说之以限。三即是实相。而以相说之。四出家之法。本为实相及以涅槃。罗云不说其终当必得。故违理乖宗。受屈当时也。

    ○二叙其折辞四。初示出家而无有为之利三。初呵不应说利。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罗睺罗。不应说出家功德之利。

    所以者何。无利无功德。是为出家。

    肇公曰。夫出家之意。妙存无为。无为之道。岂容有功德利乎。

    有为法者。可说有利有功德。

    ○二示有无为之利二。初总示无为无有相之利。

    夫出家者。为无为法。无为法中。无利无功德。

    肇公曰。夫有无为之果。必有无为之因。果因同相。自然之道也。出家者为无为。即无为之因也。无为。无利无功德。当知出家亦然矣。

    ○二别示无为有无相之利二。初先示无为之体。

    罗睺罗。夫出家者。无彼无此。亦无中间。

    肇公曰。伪出家者。恶此生死。尊彼涅槃。故有中间三处之异。真出家者。遣万累。亡彼此。岂有是非三处之殊哉。

    ○二复示无为之用九。初示所破所证。

    离六十二见。处于涅槃。

    有为有利。皆属于邪见。无为无利。乃处于涅槃。

    有为有利。乃愚凡之行。无为无利。是圣智受行。

    出家比丘。名含三义。一怖魔。二破恶。三乞士。魔乐生死。其既出家。复化余人。俱离三界。乖于魔意。魔用力制。翻被五缚。因既怖魔。果必降伏。降魔怨已说法度生。是出家之能事也。余如前说。

    净五眼。得五力。立五根。

    二乘但得慧眼。菩萨乃得法眼。惟佛世尊方具佛眼。是则直至成佛。方名真出家也。信进念定慧。既名为根。复名为力。入道根深而后有力故也。今云净五眼已。后言根力。是则根力可约六即而判。今是究竟即也。

    居家自树。各立封疆。彼此相侵。故有恼乱。出家闲旷。犹若虚空。返照心源。根境无犯。故能不恼于彼。即一切杂恶。亦皆远离。

    肇公曰。日月不期去闇。而闇自除。出家不期摧外。而外自消。

    什公曰。缘会无实。但假名耳。若得其真。即于假不迷。故名超越。

    出淤泥。无系着。无我所。无所受。无扰乱。

    出爱见之淤泥。无三界之系着。既无能受之妄我。故无所受之诸受。若能如是。复何扰乱者哉。

    肇公曰夫扰乱出于多求。忧苦生于不足。出家寡欲。扰乱斯无。道法内充。故怀喜有余。护彼意者。什公所谓能奖顺众生。不乖逆其心也。

    一切众过。莫不皆因散乱而生。能随禅定。则心不散乱。不散乱。则一切众过自远离矣。

    ○四劝诸长者子出家三。初大士以佛世难值劝。

    于是维摩诘。语诸长者子。汝等于正法中宜共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难值。

    ○二长者子以父母不听辞。

    诸长者子言。居士。我闻佛言。父母不听。不得出家。

    ○三大士以发心即出家劝。

    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即是出家。是即具足。

    夫所出之家有三。而所贵乎道者亦三。一家也。二境也。三心也。虽出父母妻子之家。而未出六尘之家。非真出家也。虽出六尘之家。未出心识之家。非真出家也。必三者俱出。方真出家矣。夫身虽出家。而心未出家。非真出家也。心虽出家。而身未出家。亦非真出家也。必身之与心。两者俱出。真出家矣。此约中下之根而言之也。若上根之士。身虽处俗。而心恒出家。即大士所示发无上道心是真出家。此则空有俱出。中道亦忘。无徒切发心之名。而无出尘之行。庶不负大士之圣言也。

    尔时三十二长者子。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约教释者。大士所示出家。无有为之利。有无为之功。四教皆得言之。惟观其进解之何如尔。夫有为者有也。无为者空也。藏通三乘。皆能出有相之家。以入无相之家。虽名出家。非真出家也。别教菩萨。虽能出空有之家。以入中道之家。非真出家也。必圆顿菩萨。二边之家既出。即中道之家亦空。是真出家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空。即出有相之家。观一念心假。即出无相之家。观一念心中双遮二边。即出二边之家。双照空有。即出中道之家。如是观心。是真出家也。

    ○十遣阿难尊者二。初如来敕遣。

    佛告阿难。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二尊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阿难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什公曰。梵云阿难。秦言欢喜。弟子中总持第一。问曰。阿难持佛法藏。即其所闻。足知无病。云何不达。答曰。真实及方便。悉是佛语故。二说皆信。又云。阿难亦共为方便。

    ○二释其所以二。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昔时。世尊身小有疾。当用牛乳。我即持钵。诣大婆罗门家门下立。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阿难。何为晨朝持钵住此。我言。居士。世尊身小有疾。当用牛乳。故来至此。

    生公曰。晨非乞食时。必有所以。是故问之。

    ○二叙其折辞三。初大士诲敕五。初诲如来无病。

    维摩诘言。止止阿难。莫作是言。如来身者。金刚之体。诸恶已断。众善普会。当有何疾。当有何恼。

    什公曰。小乘人。骨金刚。肉非金刚也。大乘中。内外金刚。一切实满。有大势力。无病处故。

    灯曰。如来与菩萨。及二乘力士。体虽不同。皆名金刚。以其至坚固故也。凡人死后。肉烂骨存。悉皆散脱。惟金刚身。乃琐子骨。钩锁连环。提如练锁。终无散脱。

    默往阿难。勿谤如来。莫使异人闻此粗言。无令大威德诸天。及他方净土诸来菩萨。得闻斯语。

    阿难。转轮圣王。以少福故。尚得无病。岂况如来无量福会普胜者哉。

    什公曰。有阿罗汉。名薄拘罗。往昔为卖药师。语夏安居僧言。若有须药。就我取之。众竟无所须。唯一比丘小病。受一诃梨勒果。因是九十劫。生人天中。受无量快乐。但闻病名。而身无微患。于此生年已九十。亦未曾有病。况佛积善无量。病何由生。

    行矣阿难。勿使我等受斯耻也。外道梵志。若闻此语当作是念。何名为师。自疾不能救。而能救诸疾人。可密速去。勿使人闻。

    当知阿难。诸如来身。即是法身。非思欲身。佛为世尊。过于三界。佛身无漏。诸漏已尽。佛身无为。不堕诸数。如此之身。当有何疾。

    有二种三界。一界内三界。是中众生。不能免分段之疾。一界外三界。是中众生。不能免变易之疾。如是三界。佛皆过之。尚无变易之疾。岂有分段之疾。漏与无漏。准说可知。是则佛身者无为之身。岂堕世间分段寿量之数。而云身有疾乎。

    ○二尊者愧误二。初尊者怀惭。

    时我世尊。实怀惭愧。得无近佛而谬听耶。

    即闻空中声曰。阿难。如居士言。但为佛出五浊恶世。现行斯法。度脱众生。行矣阿难。取乳勿惭。

    吴门大祐禅师云。五浊者。楞严云。譬如清水投之沙土。土失留碍。水亡清洁。泪然浑浊。由此五浊。理水亡清。而有五种浊名。一劫浊者。梵语劫波。此云时分。从减劫人寿二万岁时。即入劫浊。四浊增剧。聚在此时。瞋恚增剧。刀兵起。贪欲增剧。饥馑起。愚痴增剧。疾疫起。三灾大起。故烦恼倍隆。诸见转炽。众浊交凑。如水奔昏。二见浊者。身见边见戒取见取邪见五利使。乃至六十二见等也。三烦恼浊者。贪嗔痴慢疑五钝使。乃至百八烦恼等是也。四众生浊者。揽五阴见慢果报。立此假名。五命浊者。刹那生灭。摧年促寿也。详释于圆中钞。须者往检。果报因缘经云。如来无疾。为化婆罗门。自恃智慧。广求邪道。悭贪嫉妒。骄慢佛乘。于是如来善巧方便。假名有疾。权现三圣诱婆罗门。先令菩萨向婆罗门家化一乳牛。腹产二子。心性狼𤟑。好伤人命。佛遣阿难。而往乞乳。婆罗门未谙佛意。见阿难来。嗔心顿起。便语妻言。我今正欲令牛践害阿难。故言尊者尊者。可往牛所。任意自觅。牛见阿难。蹲踞告言。尊者。佛欲我乳。可当𤚼左乳留右乳。𤚼右乳留左乳。何以故。我有二子。以我乳为命尔。牛二子亦复蹲踞。启告尊者。我今甘当受彼水草。此我母乳。尽当奉佛。婆罗门见牛如是。深生敬仰。叹未曾有。即将种种妙宝。及诸眷属。持往佛所。散华供养。求佛悔过。佛与说法。证无生忍。此佛化婆罗门之本意也。约教释者。论四教果头之佛。约法华跨节而言。同是一佛。所有法报之身。皆无有病。今但论所垂之应。说有病无病尔。藏教果头。既是劣应。示王宫生双林灭度。生灭之身。安得无病。即今文诸天所告是也。若通教人所见之身。是为合身。所垂之应。如水之波。已不言病。况别圆法报。而言有病哉。盖所垂之应。即体即用故也。

    观解者。空假二观。未即中道。可言有病。中道妙观。双遮双照。何病之有。然即空假而中道。病即无病。即中道而空假。不妨示现而有病也。

    世尊。维摩诘智慧辨才。为若此也。是故不任诣彼问疾。

    如是五百大弟子。各各向佛。说其本缘。称述维摩诘所言。皆曰不任诣彼问疾。

    佛大弟子。有千二百五十人。示现受折。当不啻此。今举弟子中上。上首既折。余人可知。盖舍利弗智慧第一。乃至阿难多闻第一。此十人夙昔之所长也。维摩弹折。则多舍其所长。而攻其所短。故舍利弗以宴坐弹。目连富那迦旃延三人。以说法弹。迦叶须菩提。以乞食弹。那律以天眼弹。优波离以持律弹。罗云以出家弹。阿难以乞乳弹。夫舍所长。则已失其故。攻所短。则易夺其新。即以小而攻小。尚措口之不暇。矧以大攻小。以顿攻渐。以圆攻偏。能当其锋。故诸弟子。一遭其折。鲜能置喙矣。虽然其中所为。又有深故焉。正以诸大弟子。心耽小行。当声闻像。以出家行为第一。持律行为第二。乞士行为第三。宴坐行为第四。侍师行为第五。说法行为第六。此之六行。方是修因获阿罗汉果。感报六通。乃为之果。经举十人。合为七事。则涅槃之圣行全。弟子事师之道立。弹之斥之开之示之。俾回小以向大。获生酥益。成法华开会之方便。经之深故。其在是乎。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五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六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二遣诸菩萨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菩萨品第四

    菩萨之名。并品题阙略。已如弟子品中说。

    ○二释经文二。初广叙四大菩萨四。初遣弥勒菩萨二。初如来敕遣。

    于是佛告弥勒菩萨。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什公曰。弥勒既绍尊位。又当于此土而成佛。众情所宗。故先命之。弥勒维摩。大小之量未可定也。或云。维摩虽大。或有以而不成佛。或云。弥勒虽大。将有为而故辞行。或此是分身弥勒。非其正体。以此三缘。故有屈致之迹也。

    灯曰。二人之缘。应以契经本迹定之。盖约本言之。则维摩曾为金粟如来。弥勒方居等觉一生补处之位。本之高下可知也。约迹言之。则维摩位居圆教初住法身之位。弥勒方补释迦生身之处。按婆沙论。在藏教中忍位。见思二惑。伏而未断。迹之高下又可知也。又按本文。约无生以破生灭。以下下位。受上上人折。宜矣。

    ○二菩萨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弥勒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三。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为兜率天王。及其眷属。说不退转地之行。

    什公曰。是人中说法也。此天以弥勒将上为天师。豫怀宗敬。故常来听法也。

    什公曰。不退转地。即无生法忍也。

    灯曰。无生忍位。约圆教。始于初住。终于等觉后心。约别教。始于初地。终于后心。约通教。始于见地。终于后心。约藏教。始于下忍。终于世第一三十四心。盖藏教等觉菩萨。已经三阿僧祗劫。修六度行。更住百劫。种相好因。方入中忍。而为补处之尊。为不退转地。

    ○二叙其折辞二。初破其分别之心三。初先问其事。

    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弥勒。世尊授仁者记。一生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生公曰。阿耨多罗。无上也。三藐三者。正遍也。三菩提者。彼语有之。此无名也。实则体极居终智慧也。

    灯曰。菩提有四品。声闻修之。得下智菩提。缘觉修之。得中智菩提。菩萨修之。得上智菩提。佛修之。得上上智菩提。今云当得。是佛菩提。然有四教。今乃示迹。且言藏教佛菩提尔。

    生公曰。一生者。无复无量生余一生也。余一生者。但有妙觉一生在也。

    二正事破斥三。初约生破三。初牒定三位。

    为用何生得受记乎。过去耶。未来耶。现在耶。

    若曰无生。则无有生。既曰一生。生必有世。故立三世以为破本。盖生灭四谛。为三藏教人之所守。且寄道灭二谛言之。道则对治易夺。灭则灭有还无。则三世生灭宛然。此则有生。安得谓之无生耶。

    若过去生。过去生已灭。若未来生。未来生未至。若现在生。现在生无住。

    三藏教拙。有三世之定谓。故禀斯教者。一以生灭为所宗。不知即三世而无三世。岂不即生灭而本无生灭。此大士所以即藏教之生灭者。而破其本无生灭。谓之以通教无生之理以示之可也。以别圆无量无作之理以示之亦可也。

    如佛所说。比丘汝今即时亦生亦老亦灭。

    楞伽云。初生即有灭。不为愚者说。盖刹那九世。一念三千。敌体相破。生即无生。如石火电光空虚熠熠。幻翳若消。狂华自灭。何有其生。而曰受一生记耶。新新生灭。交臂已谢。岂待白首然后为变。亦肇公之知言也。

    ○二约无生破二。初牒定其位。

    无生即是正位。于正位中。亦无受记。亦无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人未得道。生则无量。将当得道。则犹有一生。既得道矣。则无有生。向者大士即以生而破其一生。既无一生。则亦无无量生。既无一生及无量生。则无生之道得矣。生虽无记。无生岂无记乎。不知生尚无记。无生岂有记耶。盖记与不记。皆情谓尔。无生无情谓。安有记耶。故菩萨之无生正位者。彼我情丧。生灭谓忘。当尔之时。吾亦不知孰为生耶。孰为佛耶。孰为得道耶。不得道耶。又孰为记耶。孰为不记耶。故曰于正位中亦无受记云云也。

    ○三约真如破二。初结前生后。

    此一句。可以结前。谓生既无记。无生又无有记。云何弥勒受一生记耶。若生后者。此句正当问起。云何弥勒受一生记耶。为从如得受记等耶。

    ○二正约如破二。初约真如生灭破二。先徴。

    为从如生得受记耶。为从如灭得受记耶。

    前破生灭。已入无生。无生即如也。今更徴破者。前无生。乃破生以入无生之无生。今明如。乃理体本然之无生。体虽不二。宗途有殊。然而又约生灭以为之徴者。归宗有本。以未忘乎一生也。盖既曰受一生记。生必对灭。此亦形待必然。故先寄以言之。

    如以如生得受记者。如无有生。若以如灭得受记者。如无有灭。

    盖曰有记。则有生灭。如无生灭。安有记耶。故凡言有记者。非如也。

    ○二约真如理性破二。初示一切皆如。

    一切众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众圣贤亦如也。至于弥勒亦如也。

    一切众生。约九法界正报以言之也。一切法。约十法界依报以言之也。众圣贤。约三乘圣贤诸位以言之也。盖曰既称真如。则一切皆如。苟有一焉不如。则不得称为真如矣。

    ○二示皆应得记二。初立。

    若弥勒得受记者。一切众生亦应受记。所以者何。夫如者不二不异。

    盖曰若弥勒如一切不如者。则弥勒应受记。一切不受记。既是一切皆如。则弥勒得记。而一切亦当得记。何以故。众生即是佛。不必更返本还元故。瓦砾即是佛。不必分情与无情故。圣贤即是佛。不必开权显实故。斯理灼然世间常住。云何弥勒独称受记耶。正以不二不异。方得名如。故以之结示也。

    ○二释二。初约烦恼即菩提释。

    若弥勒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一切众生皆亦应得。所以者何。一切众生即菩提相。

    凡成佛道。有二种德。一智德。即菩提。约能断烦恼而言也。二断德。即涅槃。约能断生死而言也。此从以修夺性。是故言断。若以性夺修。则烦恼即是菩提。以九界烦恼修染即是性染。性染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净。如全水为波。波还即水。性水澄清。波恬浪静。断而不断。妙在其中。经云一切众生。乃约烦恼修染边说也。

    若弥勒得灭度者。一切众生亦当灭度。所以者何。诸佛知一切众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

    梵语摩诃般涅槃那。汉音大灭度。大即法身。灭即般若。度即解脱。是三点伊。不纵不横。秘密之藏。经云。佛知一切众生毕竟寂灭即涅槃相不复更灭者。正以生死即是涅槃。以九界生死修恶即是性恶。性恶融通。任运摄得佛界性善。如全空为华。华还即空。翳眼若除。狂华自灭。断而不断。妙在其中。经云一切众生。乃约生死修恶边说也。天台大师。用是二义。明圆顿教烦恼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之旨。其论甚博。具净名玄义洎诸大部并指要钞。广明即义。须者往检。

    是故弥勒。无以此法诱诸天子。实无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亦无退者。

    肇公曰。平等之道。实无发心。亦无退者。而以不退之行。诱其发心。示其受记者何耶。

    ○二示无分别之道二。初结前生后。

    弥勒。当令此诸天子舍于分别菩提之见。

    肇公曰。菩提以寂灭为相。生死同相。而诸天卑生死。尊菩提。虽曰胜求。更生尘累。宜开以正路令舍分别。曷为示以道记。增其见乎。

    灯曰。夫如来所说。有有分别之教。小乘三藏是也。有无分别之教。大乘通门是也。此约界内分之若此。又有有分别之教。大乘终别是也。有无分别之教。大乘至圆顿是也。此约界外分之若此。今大士所示。或是以通斥藏。或是以圆呵别。衍门破斥。理数然也。

    ○二示无分别二。初示无分别之本。

    所以者何。菩提者。不可以身得。不可以心得。

    肇公曰。自此下大明菩提义也。道之极者。称曰菩提。秦无言以译之。菩提者。盖是正觉无相之真智乎。其道虚玄。妙绝常境。聪者无以容其听。智者无以运其知。辩者无以措其言。像者无以状其仪。故其为道也。微妙无相。不可为有。用之弥勤。不可为无。故能幽鉴万物而不耀。玄轨超驾而弗夷。大包天地而罔寄。曲济群惑而无私。至能道达殊方。开物成务。玄机必察。无思无虑。然则无知而无不知。无为而无不为者。其唯菩提大觉之道乎。此无名之法。固非名所能名也。不知所以言。故强名曰菩提。斯无为之道。岂可以身心而得乎。

    灯曰。身者生死身也。心者烦恼心也。夫既曰生死即涅槃。则可以身得。烦恼即菩提。则可以心得。今曰不可以身心得。岂不异旨乖宗成拨波求水之见乎。曰。非乖也。将以成圆顿观也。何也。盖其间有情焉法焉。苟以情为法。则有分别心以之而生。反以菩提为烦恼。涅槃为生死。境风竞起。千波累生。苟以法遮情。则无分别智以之而成。斯烦恼菩提而一照。涅槃生死而等观。㗳焉虚籁。镜水澄清。然则即身心之法。而离身心之计。智断惑缚。斯可以言即也。

    ○二示无分别之行二十五。初寂灭行。

    寂灭是菩提。灭诸相故。

    菩提无相。必寂灭诸相分别。乃能得也。

    不观是菩提。离诸缘故。

    菩提离诸尘缘。必绝对待。乃能得也。

    不行是菩提。无忆念故。

    菩提离心缘。必其心识不行。乃能得也。

    菩提永无六十二见邪执。必断诸见。乃能得也。

    离是菩提。离诸妄想故。

    菩提不与妄想和合。必远离妄想。乃能得也。

    菩提本然。不可以愿欲而求。必遮止愿欲。乃能得也。

    不入是菩提。无贪着故。

    菩提无贪着。于六根入无所入。乃能得也。

    菩提与真如相顺。必于如理不逆。乃能得也。

    菩提即是法性。必常住法性。乃能得也。

    菩提即真实理际。其心必时时至于实际。乃能得也。

    不二是菩提。离意法故。

    菩提无能所。必离意根法尘二法。乃能得也。

    菩提平等。犹若虚空。心必平等。乃能得也。

    无为是菩提。无生住灭故。

    菩提常住。体非四相。心必无为。乃能得也。

    知是菩提。了众生心行故。

    菩提体如明镜。照诸众生心行。无不了了。必正遍知。乃能得也。

    不会是菩提。诸入不会故。

    肇公曰。诸入内外六入也。内外俱空。故诸入不会。心必不会。乃能得也。

    不合是菩提。离烦恼习故。

    烦恼即菩提。与烦恼习气本相离故。不与之合。乃能得也。

    无处是菩提。无形色故。

    六处本空。何有形色。必照六空。乃能得也。

    假名是菩提。名字空故。

    菩提之称。原是假名。必了名空。乃能得也。

    如化是菩提。无取舍故。

    菩提如化无心。必不作取舍。乃能得也。

    无乱是菩提。常自静故。

    菩提常自寂静。不以乱意。乃能得也。

    善寂是菩提。性清净故。

    菩提性本清净。必善寂其心。乃能得也。

    无取是菩提。离攀缘故。

    一有攀缘。即与菩提反。必不生取着。乃能得也。

    无异是菩提。诸法等故。

    菩提与诸法性。等无有异。相必无异。乃能得也。

    无比是菩提。无可谕故。

    菩提最上。无有伦匹。心无有上。乃能得也。

    微妙是菩提。诸法难知故。

    一切诸法。皆是实相。非佛妙智。难可测知。必不思议微妙之智。乃可得也。

    菩提之义三。今文说为二十五。若合之。则真性菩提十有一。一寂灭。二顺。三住。四至。五等。六无为。七无乱。八善寂。九无异。十无比。十一微妙。实智菩提十有三。一不观。二不行。三断。四离。五障。六不入。七不二。八不会。九不合。十无处。十一假名。十二如化。十三无取。方便菩提一。即知是菩提也。此二十五行。以无分别智为宗。故中空之智居多。以真性用中道为体。实智用空为体故也。方便假智。才得其一。知是菩提了众生心。乃约用边说故也。夫菩提之道。离分别者如此。而弥勒安得以有分别之心而诱之耶。约教之义。已如前释。

    观解者。秪观一念所发道心是因缘生法即空假中。即此章观心之意。何者。如行者发菩提心。起四弘誓愿时。以能发之心为因。以四谛境为缘。发起道心为所生法。若以三藏生灭观之。即弥勒为诸天人所说不退转地之行也。约三世。推此心毕竟不可得。则即生灭而非生灭也。又约体空体假体中而观之。即二十五菩提行也。

    世尊。维摩诘说是法时。二百天子。得无生法忍。

    ○二遣光严童子二。初如来敕遣。

    佛告光严童子。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二菩萨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光严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说其所以三。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出毗耶离大城。时维摩诘方入城。我即为作礼。而问言。居士。从何所来。答我言。吾从道场来。

    什公曰。以光严心乐道场。故言从道场来。以发悟其心也。光严虽欲得道场。而未知所以得。得必有因。故为广说万行。万行是道场因。而言道场者。是因中说果也。复次佛所坐处。于中成道。故名道场。善心道场亦复如是。广积众善。故佛道得成。是以万善为一切智地。乃真道场也。

    ○二叙其折辞二。初以处所问。

    大士初总答。吾从道场来者。正示理行以为道场也。光严未解。谓必有处。故问何所。此以事为场。非真道场也。

    ○二以理行答二。初正答十八。初以发觉四心示。

    答曰。直心是道场。无虚假故。发行是道场。能办事故。深心是道场。增益功德故。菩提心是道场。无错谬故。

    此之四心。与起信论三心义合。彼云。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故。二者深心。乐集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众生苦故。今第一直心。与论第一名义俱同。第三深心。与论第二名义亦同。第四菩提心。与论第三名异义同。盖拔苦。即发四弘誓大菩提中。第一众生誓度也。况后之三愿。皆为前愿而设。故正当之。第二发行。即论第二深心中。乐集一切诸善行中开出。故经四心。但是论之三心。因得约论文三义释而明之。第一直心是道场无虚假故者。苟不正念真如。安令其心无有虚假。此即圆顿行人。创心发觉。以真如理行为首。与天台十乘观法第一观不思议境同。苟非观万法皆即真如。安令契不思议旨。第二发行是道场能办事故。第三深心是道场乐集一切诸善行故。此之二心。当十乘中第三善巧安心止观并后之诸乘。盖非止观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彻真如底。穷法性边。无足以称深心。增益功德。亦无足能办大事也。第四菩提心是道场无错乱故。即十乘中第二真正发菩提心。苟非依四谛境发四弘誓愿。安令菩提之心无有错乱。是以道场之行。虽列一十八种。其发觉初心。必以理行为之先容。次以四弘为之要制。正修止观为之调御。一切万行为之进趣。然后道场可诣菩提可证也。

    布施是道场。不望报故。

    施苟责报。为有相檀。是人天因。无足以为道场行也。

    持戒是道场。得愿具故。

    大乘之戒。戒相虽多。大而为语。不外三聚净戒。一摄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饶益有情戒。得此三戒。则无愿而不具也。

    忍辱是道场。于诸众生。心无碍故。

    众生辱我。我能忍之。则于诸众生心无有碍。又了人法二空。无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故节节支解时。心无有碍。

    精进是道场。不懈退故。

    行诸五度。精而不杂。进而不退。故无退也。

    禅定是道场。心调柔故。

    心在散乱。则触事粗穬。苟得禅定。一切调柔。

    智慧是道场。现见诸法故。

    诸法有性相本末究竟平等。必具权实二智。乃能见之。

    慈能与十法界众生性德之乐。故称等也。

    悲能拔十法界众生性德之苦。众生沉湎三途。轮回六道。必随类化度。忍于疲苦。

    菩萨见众生离苦得乐。则欢喜悦乐。

    小乘则七周九周行慈以断憎。大乘则等观众生。住一子地。则憎爱等舍。是故虽得法喜悦乐。即此心亦复舍之。

    神通是道场。成就六通故。解脱是道场。能背舍故。

    自有六种神通。身手有力。方能拔众生出于淤泥。自证八种解脱。越诸尘累。方能解众生离于系缚。然后可为道场之行也。

    方便是道场。教化众生故。

    教化众生。有三种方便。如方便品释。一一具足。乃能度人登于道场。

    四摄是道场。摄众生故。

    什公曰。一惠施。惠施有二种施。下人以财施。上人以法施。二爱语。爱语复有二种。于下人则以软言将悦。于上人则以法语慰喻。皆以爱心作爱语也。三利语。利语亦有二种。下人则为设方便令得俗利。上人则为作方便令得法利。四同事。同事亦有二种。同恶人。则诱以善法。同善人。则令增善根。随类而入。事与彼同。故名同事也。

    多闻是道场。如闻行故。

    闻而不行。犹如算沙自困。不闻而行。犹如盲人徒步。多闻实智慧。是所说应受。是故多闻名为道场。

    伏心是道场。正观诸法故。

    多闻如行。虽是道场。然而行必观行成就。能伏烦恼。伏而后断。乃能入于道场。始以制心一处而伏。后能五住圆伏为伏。乃圆人登道场之正行也。

    三十七品是道场。舍有为法故。

    修四念处。能舍有为常乐我净故。修四正勤。能舍有为中已生恶令断。未生恶不生。未生善令生。已生善令增长故。乃至修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能舍世间有为功用。得入道故。

    谛是道场。不诳世间故。

    谛是审实法。故不诳世间。然有四谛。苦集灭道是也。三谛真俗中是也。二谛真俗是也。一谛一实谛是也。无谛无有如上诸谛之相是也。秪论四谛。苦谛决定是苦。不可合乐等。何况后诸谛乎。若对下文缘起。是则此中之意正明四谛。

    缘起是道场。无明乃至老死皆无尽故。

    十二因缘。三世轮转。若连环之无端。故无有尽。又十二缘起。不出三道。然而苦道即法身。惑道即般若。业道即解脱。缘起微妙。曷有尽哉。

    诸烦恼是道场。知如实故。

    知烦恼如实际者。以其即菩提故也。

    众生是道场。知无我故。

    金刚云。众生众生者即非众生。是名众生。了众生空。即是道场。又假五众和合而生。故名众生。一一各归本法。则本无我之可得。

    一切法是道场。知诸法空故。

    众生执诸法有。烦恼之所由生。菩萨达诸法空。道场之所以立。因倒因起。岂有他法哉。

    降魔是道场。不倾动故。

    菩萨了魔界如。佛界如。一如无二如。不为魔法之所倾动。即是降魔。

    三界是道场。无所趣故。

    众生有六趣。三趣于善。三趣于恶。故有三界升沉。菩萨上不趣善。下不趣恶。了达三界犹若空华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故即三界以为道场。

    师子吼是道场。无所畏故。

    菩萨以所行如所说。说圆顿教。所谓以一音而演说。得解随机。故无所畏。

    力无畏不共法是道场。无诸过故。

    十力。四无所畏。十八不共等。皆菩萨万行功德。功故有力。能灭恶。德故有用。能生善。故无诸过。

    三明是道场。无余碍故。

    肇公曰。此即是佛所得也。总名为佛。佛即道也。上以菩萨行为场。今果中以佛为道。众事为场也。降魔兵而不为所动。游三界而不随其趣。演无畏法音而无难。具佛三十二业而无一缺。三明通达而无碍。斯皆大道之所由生也。

    ○十八以一念知一切法示。

    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场。成就一切智故。

    道场因行既备。则成佛坐道场时。究尽诸法实相。十界依正二报。圣凡性相本末。全是佛心。一念而知。自非侈语。

    如是善男子。菩萨若应诸波罗蜜。教化众生。诸有所作。举足下足。当知皆从道场来住于佛法矣。

    结上所说。一切因果之法。无非菩萨寻常之所建立。是则举足下足。作作语默。无非道场。因圆佛果也。

    说是法时。五百天人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约教释者。若彼岸六行等。四教皆得言之。至于发觉四心。必大乘门中之事。若论心之曲直。则界内以藏人为曲。通人为直。界外则以别人为曲。圆人为直。若传传论曲直。则通人犹曲。别人为直。别人犹曲。惟一圆人方名为极直也。

    观解者。妙观中道。契合真如。即是直心。妙观真空。即是深心。乐习一切诸善行。妙观妙假。即是发行能办事。观此心故。发四弘誓。自利利人。即菩萨心无有错谬。余十七科。准观可知。

    ○三遣持世菩萨二。初如来敕遣。

    佛告持世菩萨。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菩萨之名。七众之通称也。若未受菩萨戒。则仍存本名。既受戒已。则皆可称为菩萨。今持世乃出家之菩萨也。故下文云。无以此非法之物要我沙门释子。

    ○二持世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持世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二。初叙其折事六。初魔来礼敬。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住于静室。时魔波旬从万二千天女。状如帝释。鼓乐弦歌。来诣我所。与其眷属。稽首我足。合掌恭敬于一面立。

    什公曰。波旬。秦言杀者。常欲断人慧命。故名杀者。亦名恶中恶。恶有三种。一曰恶。二曰大恶。三曰恶中恶。若以恶加已。还以恶报。是名为恶。若人不侵己。无故加恶。是名大恶。若人来供养恭敬。不念报恩而反害之。是名恶中恶。恶中恶魔王最甚也。诸佛尝欲令诸众生安隐。而反坏乱。故言甚也。

    肇公曰。魔以持世宴静。欲乱其心。若现本形。恐不与言。故变为释相。时持世不以通观。故谓是帝释也。

    而语之言。善来憍尸迦。虽福应有。不当自恣。

    什公曰。憍尸。姓也。字摩伽陀。

    生公曰。以供养而来。故善之也。从女弦歌。是自恣法也。福有而自恣者。复为罪之根也。

    当观五欲无常以求善本。于身命财而修坚法。

    生公曰。五欲者。五情所欲也。夫用为自恣。宝之必深。若觉其无常。然后能以之求善本也。

    肇公曰。坚法。三坚法也。身命财宝也。若忘身命。弃财宝。去封累。而修道者。必获无极之身。无穷之命。无尽之财也。此三天地焚而不烧。劫数终而不尽。故名坚法。以天帝乐着五欲不虑无常。故劝修坚法也。

    即语我言。正士。受是万二千天女。可备扫洒。

    生公曰。因其说法。故可诡以从善。实欲以女乱之。

    我言憍尸迦。无以此非法之物。要我沙门释子。此非我宜。

    魔以曲来。此以直往。虽持世守法以正。不知魔之矫作伪而非真。固当鉴其施之不真以验人之邪正。直以正斥。焉用言诫。自非大士明镜。而持世鲜不为之娆固也。

    ○二叙其折辞十一。初示悟持世。

    所言未讫。时维摩诘来谓我言。非帝释也。是为魔来娆固汝耳。

    即语魔言。是诸女等。可以与我。如我应受。

    肇公曰。以持世未觉。故发其状也。将化其女。故现从其索。我为白衣。应受如此。曷为以与沙门释子乎。

    魔惊即惧。念维摩诘将无恼我。欲隐形去。而不能隐。尽其神力。亦不得去。

    即闻空中声曰。波旬。以女与之。乃可得去。魔以畏故俯仰而与。

    ○五为女说法四。初令发道意。

    尔时维摩诘。语诸女言。魔以汝等与我。今汝皆当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即随所应而为说法。令发道意。

    肇公曰。在魔故从欲教。在我宜从道教也。

    生公曰。既以与我。便属于我。不得不从我教也。

    复言汝等已发道意。有法乐可以自娱。不应复乐五欲乐也。

    什公曰。夫鱼之为性。唯木是依。女人之性。唯乐是欲。初发道意。自厉修善。未能乐也。积德既淳。则欣乐弥深。经难不变。履苦愈笃。内心实爱。外无余欢。令其以此自娱。则厌天乐。自此以下。列万法者。旨取法中之乐。不取法也。

    ○四大士为说十八。初乐三宝。

    答言乐常信佛。乐欲听法。乐供养众。

    入道以归依别相三宝。及住持三宝为之始。否则命无所归。而心无所依。以归依一体三宝为之主。否则本觉无所显。而始觉无所归。二不和合。则大道无所成。是故归依三宝。为法乐之大本也。

    魔女所乐在于五欲。不离五欲。何以离魔。

    乐观五阴如怨贼。乐观四大如毒蛇。乐观内入如空聚。

    欲为宝身。而乐不知五阴如怨贼。四大如毒蛇。六入如空聚。此身不实既如此。如怨如毒又如彼。苟能深观。欲自离。而魔自远也。

    始能归依三宝。又能远离五欲。而观欲本。则具足道意也。此之道意。犹当护之而弗失可也。

    菩萨志在度人。己有进益。当广己益者以益人可也。

    师犹医王也。病良瘥矣。当念报恩。矧病小瘥。犹不可以离医。故宜乐敬师也。

    乐广行施。乐坚持戒。乐忍辱柔和。乐勤集善根。乐禅定不乱。乐离垢明慧。

    前文所示。方是创心。欲到彼岸。须修六度。

    前随护道意。始萌其种。今则令以四种弘誓演之大之。

    乐降伏众魔。乐断诸烦恼。

    魔有多种。今一往且约因果言之。众魔。烦恼所召之果也。烦恼。众魔所造之因也。盖若无烦恼。则无有魔故也。

    断惑降魔。方出生死。成就佛道。必修净佛国土之因。

    乐成就相好故修诸功德。

    佛国清净。方是依土。佛之正报。备诸相好。欲成相果。必修相业。

    上广菩提心。谓之为道。第道必有场。成佛法身是也。初悟清净法身。未有庄严。当以功德万行而庄严之。

    深法。即究竟成佛之法也。此法甚深无量。不可思议。所谓深固幽远。无人能到。初心闻法鲜不生畏。于此不畏。是真乐法者也。

    肇公曰。三脱。空无相无作也。缚以之解。谓以脱。成道所由。谓之门。二乘入此。不尽其极。而中路取证。谓之非时。此大士之所不乐也。

    乐近同学。乐于非同学中心无恚碍。

    什公曰。我学大乘。彼亦如是。是名同学。所习不同名不同学。处同则乐。处异亦夷。其心平等无增减也。

    乐将护恶知识。乐亲近善知识。

    善者亲之。恶者恶之。是独行人。非大乘心也。虽不近恶。犹将之护之。使改恶而迁善。方为菩萨乘也。

    具如上乐。心则欢喜。苟不清净。则喜魔入心。

    乐修无量道品之法。是为菩萨法乐。

    道之为品。惟三十六。而云无量者。该四教以言之也。故别教称无量四谛十二因缘六度道品者。正以菩萨之法法门无量也。

    于是波旬。告诸女言。我欲与汝俱还天宫。

    诸女言。以我等与此居士。有法乐。我等甚乐。不复乐五欲乐也。

    诸女皆有夙根人。一闻法乐。即已甘之。故不从魔复乐五欲也。

    魔言居士。可舍此女。一切所有。施于彼者。是为菩萨。

    维摩诘言。我已舍矣。汝便将去。令一切众生得法愿具足。

    什公曰。居士以女还魔。则魔愿具足。故因发愿。愿令众生得法愿具足。此是维摩愿也。

    肇公曰。因事与愿。菩萨常法也。以女还魔。魔愿具满。故因以生愿。愿一切众生得法愿具足。如魔之愿满。足也。

    灯曰。居士为魔乞女。志存化度。受化既讫。则士无所需。然而虽曰还之。犹属己有。以其心同大士故也。

    ○十女请开示二。初请。

    于是诸女。问维摩诘。我等云何止于魔宫。

    肇公曰。昔在魔宫。以五欲为乐。今在菩萨。以法乐为乐。复还魔天。当何所业耶。

    维摩诘言。诸姊。有法门。名无尽灯。汝等当学。无尽灯者。譬如一灯然百千灯。冥者皆明。明终不尽。

    灯以破暗为义。故曰冥者皆明。始具一灯。一灯相传。传之不尽。故谓之无尽灯。此犹带喻。

    如是诸姊。夫一菩萨。开导百千众生。令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于其道意亦不灭尽。随所说法。而自增益一切善法。是名无尽灯也。

    夫一菩萨。合譬如一灯也。开导百千众生。譬如一灯然百千灯也。于其道意亦不灭尽等。此之所以称无尽灯也。

    汝等虽在魔宫。以是无尽灯。令无数天子天女。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为报佛恩。亦大饶益一切众生。

    前之喻法。所指犹泛。今则结归。的令魔女住于魔宫。以传无尽之灯。用广菩提之心。正以人间易化。而魔类难驯。于是即魔即佛令转魔心。是为真报佛恩饶益众生也。然此法门。有横竖二义。一约横明无尽灯义者。即于当世。彼彼相传。而人人互照。犹今之设无尽灯者。中然一灯。而周悬十镜。光明形影重重互入。一镜之千灯。而遍入众镜。众镜之千灯。而遍入一镜。是故称为无尽灯也。一约竖明无尽灯者。乃世世相传。照照无尽。犹一灯将尽而又传照后灯。后灯之传照无穷。递递之流行不尽。是故名为无尽灯也。

    尔时天女。头面体维摩诘足。随魔还宫。忽然不现。

    世尊。维摩诘有如是自在神力。智慧辩才。故我不任诣彼问疾。

    约教判者。持世菩萨。大小偏圆虽卒难律定。若曰入定知魔而不入不知。三藏菩萨明矣。苟不然者。即是初发意菩萨。不惟不即知魔。亦未能降魔。亦可知也。若大士之为魔说法。及所乐法乐。所传无尽之灯。皆魔界即佛。一如无二如之道。判入圆顿之教无疑。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百界千如。心心实相。法法真常。即横明无尽灯义也。若心流注。入于三世。念念觉了。心心照察。始本相契。明明不穷。即明之又明无尽灯义也。祖师云。刹那九世。一念三千。禅教之旨。何理不臧。此之谓也。

    ○四遣善德长者子二。初如来来遣。

    佛告长者善德。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二长者固辞三。初总辞不堪。

    善德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

    ○二释其所以四。初叙其折事。

    所以者何。忆念我昔自于父舍。设大施会。供养一切沙门婆罗门。及诸外道。贫穷下贱。孤独乞人。期满七日。

    生公曰。婆罗门法。七日祀梵天。行大施。期生彼也。言己承嫡继业于父舍然也。寄之可以致明法施之大矣。

    灯曰。西天风俗。极乐设大施会。国君宰辅长者居士大财富者。莫不上行下效。亦财散则民聚之德化也。

    什公曰。乞人有三种。一沙门。二贵人。三下贱。随其所求皆名乞人也。

    ○二叙其折辞二。初总夺其事。

    时维摩诘。来入会中谓我言。长者子。夫大施会。不当如汝所设。当为法施之会。何用是财施会为。

    什公曰。见其布施。不行随喜而反讥嫌者。施有三种。一财施。二心施。三法施。以财施人。名为财施。慈心等心与人乐。名为心施。说法利人。名为法施。亦菩萨所行众善。皆为饶益众生。饶益众生有二种。一即时饶益。二为未来饶益。因此二者。皆名法施。今欲令善德行法施心施。故去其财施也。

    ○二以顿夺渐二。初问。

    我言居士。何谓法施之会。

    二答二。初总明果上顿施。

    法施会者无前无后。一时供养一切众生。是名法施之会。

    肇公曰。夫以方会人。不可一息期。以财济物。不可一时周。是以会通无隅者。弥纶而不漏。法泽冥被者。不易时而同覆。故能即无疆为一会。而道无不润。处心怀德。而万物自宾。曷为存濡沫之小惠。舍夫江海之大益。置一时之供养。而设前后之俗法乎。

    灯曰。居士之言法施会者。总明成佛果上之大施。第以果必由因。意令善德慕果以修因。故以顿夺渐。以法夺财。以心夺迹。若果至于佛。则财法心三无差别。能以一财施无量人。一法导无量众。一心融无量品。非曰夺其财施之总不行也。

    ○二别明由因起果三。初问。

    ○二示二十二。初起四无量心之因。

    谓以菩提。起于慈心。以救众生。起大悲心。以持正法。起于喜心。以摄智慧。行于舍心。

    四无量心。梵天及以三乘皆能有之。然而或为梵福。或为三种菩提。惟佛世尊。为于佛果菩提。救苦众生。护持正法。摄受智慧。故能行大法施也。

    以摄悭贪。起檀波罗蜜。以化犯戒。起尸罗波罗蜜。以无我法。起羼提波罗蜜。以离身心相。起毗梨耶波罗蜜。以菩提相。起禅波罗蜜。以一切智。起般若波罗蜜。

    三藏菩萨。亦行六度。然而施之度悭。戒之度贪。忍之度辱。进之度懈。禅之度散。智之度痴。为己而未为人。度分段彼岸而未度变易彼岸。不足以成六度法施。故今起佛六度施。以摄悭乃至般若。以一切智。斯能成大法施也。

    教化众生。而起于空。不舍有为法。而起无相。示现受生。而起无作。

    肇公曰。存众生。则乖空义。存空义。则舍众生。善通法相。空虚其怀者。终日化众生。终日不乖空也。

    什公曰。无相则绝有为。故诲令不舍也。

    肇公又曰。作谓造作生死也。为彼受生者。非作生而生也。是以大士受生。常起无作。

    灯曰。小乘入三解脱门。必沈空而滞寂。佛证此体。而起大用。无生而生。生化两冥。无相而相。相即无相。无作而作。作即不作。

    护持正法。须权实二门。内以实道而自行。外以沤和而摄生。既顺理矣。又不逆物。如来正法。斯堪护持也。

    度脱众生。非四摄法而不行。故宜起之。

    以敬事一切。起除慢法。

    或虽敬上而不敬下。则忽慢以之而生。是故菩萨之观众生也。或以佛性而等观。或以悲敬而普视。若常不轻菩萨之为心。则何慢之有。

    人孰无念。贵得其正。一则念一体之三宝。一则念施戒与诸天。无所思而弗正矣。

    什公曰。欲令众和。要由六法。一以慈心起身业。二以慈心起口业。三以慈心起意业。四若得食时。减钵中饭。供养上座一人下座二人。五持戒清净。六漏尽智慧。若行此六法。则众常和顺。无有乖诤。昔有二众共行诤。佛因是说六和敬也。

    净命有二。一外即常行乞食。如舍利之答净目。二内苟于三业一有不善。则不得为净也。

    三乘贤圣岂易亲近。必其心清净而欢喜亲近。乃能亲近也。

    人心之不调伏。厥病有二。所谓爱憎。学道之人。虽己无爱。苟有憎焉。心不调伏矣。

    深心至佛果之心也。必出二种三界之家。方谓之深。乃可造诸宝所之家。

    苟徒有多闻。如盲人闻道。闻而不行。如有目无足。必盲跛相假。斯有至也。

    肇公曰。怨竞生乎众聚。无诤出乎空闲也。

    灯曰。空闲。真阿练若也。小乘以空无相无作为之。大乘以性觉妙明本觉明妙。为真阿练若正修行处。

    小乘宴坐。则无所趣向。定不即慧故也。大乘即定而慧。故以趣向佛慧。起于宴坐也。

    菩萨四弘。以度生为本。然自未得度。而遽焉度人。不惟自溺。兼又溺人。故以烦恼誓断法门誓学。以为济度解缚之正也。

    以具相好及净佛土。起福德业。

    菩萨修行。福德皆为成佛相好及净佛土。否则权乘非圆行也。

    知一切众生心念。如应说法。起于智业。

    肇公曰。大乘万行。分为二业。以智为行标。故别立智业。诸行随从。故总立德业。凡所修立。非一业所成。而众经修相好净土。系以德业。知念说法。系以智业。此盖取其功用之所多。未始相无也。

    知一切法。不取不舍。入一相门。起于慧业。

    肇公曰。决定审理。谓之智。造心分别。谓之慧。上决众生念定诸法相。然后说法。故系之以智。今造心分别法相。令入一门。故系之以慧也。

    灯曰。知一切法不取不舍。中观照中境也。入一相门。证中理也。成佛法门。丈夫慧业。其在是乎。

    ○二十一起一切善业之因。

    断一切烦恼一切障碍一切不善法。起一切善业。

    三善道中。岂无善业。然皆属于三障。不足以为善业。惟断一切烦恼障。一切报障。一切业障。如是而修。方名真善也。

    ○二十二起助佛道法之因。

    以得一切智慧一切善法。起于一切助佛道法。

    肇公曰。一切智慧。即智业也。一切善法。即德业也。助佛道法。大乘诸无漏法也。

    灯曰。一切助佛道法。非福慧庄严之不成。故须以二法起之。

    如是善男子。是为法施之会。若菩萨住是法施会者。为大施主。亦为一切世间福田。

    夫会者。虽物以群分。而必方以类聚。昔则寄事以明事。今亦寄事以明法。事既聚财聚人。故法亦汇法明法。至于汇法明法。已成法会。矧复至于佛果。无前无后。以财以法以心。一时供养一切众生。此其所以称大法会大施主大福田也。

    世尊。维摩诘说是法时。婆罗门众中二百人。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四因益行施二。初先行财施。

    我时心得清净。叹未曾有。稽首礼维摩诘足。即解璎珞价直百千。以上之。不肯取。我言。居士。愿必纳受。随意所与。

    ○二转为法施四。初行不思议施。

    维摩诘。乃受璎珞。分作二分。持一分。施此会中一最下乞人。持一分。奉彼难胜如来。

    此正明等施也。若以福田论胜劣者。则优降天殊。今乃以心等法等而行财等。以表法施之会真为成佛之因。故下文现妙应。以徴乎不虚也。

    一切众会。皆见光明国土难胜如来。又见珠璎在彼佛上。变成四柱宝台。四面严饰。不相障蔽。

    众会见彼如来者。表回难思之因向究竟之果也。又见珠璎在彼佛上等者。表此法施之因必成无上觉道之果也。四柱宝台。乃成佛道时所坐之座必如此也。四面严饰不相障碍者。以表实报无障碍土也。

    时维摩诘。现神变已。又作是言。若施主等心施一最下乞人。犹如如来。福田之相无所分别。等于大悲。不求果报。是则名曰具足法施。

    肇公曰。若能齐尊卑。一行报。以平等悲而为施者。乃具足法施也。

    城中一最下乞人。见是神力。闻其所说。即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最下乞人。悲田也。悲田人未闻平等法时。则以悲为卑。今既闻法。不惟悟施心平等。亦自知敬悲体齐。敬悲既其体齐。宁可使人以等心而施。独不能以己田之等而不发敬田之无上觉心乎。

    约教释者。善德长者子。既预菩萨之流。以设大会。三藏事度可知。若大士以法施之会。行平等慈。而开示之。教属圆顿。亦可知也。

    观解者。余义准前可知。若观法施平等。则观一念心。等于佛心。即为平等法会。以行平等法施。若别观者。观一念心具足十界。则观佛法界。名难胜如来。观地狱法界。为最下乞人。而此生佛。同在一念。皆即真即俗即中。上既不见其佛界之胜。下亦不见其地狱之劣。如是等观。是名观心平等法会也。

    如是诸菩萨。各各向佛说其本缘。称述维摩诘所言。皆曰不任诣彼问疾。

    经叙菩萨。惟略举四人。列其四事者。正显菩萨成佛法门。能具此四。亦以足矣。何以明之。盖成佛宗要。在于实相因果。而弥勒受一生成佛之记。适当其果。而示诲光严童子等三人之法。又适当其因。正以成佛时必坐道场。而降伏魔冤。传无尽灯。然后广行法施。然而非曰坐道场时方为道场。要当在因。一切所为举足下足无非道场。而因果名目此相应也。至于降魔。又须了达魔界即佛。苟魔不即佛。何以无数天子天女。皆能闻法。发无上心。传无尽灯法门乎。然则无尽灯法。魔界既可传之。余之法界独不可乎。此又圆顿法门。无适而不在也。至如平等法会之于法施。又为菩萨大心人之所当行。末以示之。亦以见佛道因果之始终也。又须了知。菩萨之为道。在心而不在迹。苟以迹而求人。则惟以顶天冠而身璎珞具诸庄严者。为菩萨。余非其类矣。今约心而求。则迹殊而本不殊。是故法门有菩萨之菩萨也。有声闻之菩萨也。有长者居士之菩萨也。有善男子善女人之菩萨也。若今文之弥勒受一生记。固菩萨之菩萨也。持世则声闻像之菩萨矣。光严则童子之菩萨矣。善德则长者之菩萨矣。是故以心求人。则菩萨之道广。以迹求人。则菩萨之道窄。若夫菩提。其所称谓虽一。而道随人异。厥品又有其四。曰下智修之。得声闻菩提。中智修之。得缘觉菩提。非此所论。惟上智修之。得菩萨菩提。正弥勒四人所修之法门。而维摩大士乃以上上智修之得佛菩提者。弹之折之。开之示之。或融藏以归通。隔偏以归圆。融渐以归顿。适当方等之时。四门而普开。三根而等被。此又通方之教。理数然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六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七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二遣文殊师利菩萨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

    ○二释经文三。初如来敕遣。

    尔时佛告文殊师利。汝行诣维摩诘问疾。

    肇公曰。文殊师利。秦言妙德。经云。曾已成佛名龙种上尊王。

    ○二菩萨谦辞二。初谦难酬对。

    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彼上人者。难为酬对。

    肇公曰。文殊将适群心。而奉使命。故先叹净名之德。以生众会难遭之想。故叹其人道尊难为酬对。

    灯曰。净名法会广大难思。当宾主之盘桓。必砧椎以相对。匠成法器。岂小缘哉。故微维摩。无足以为主。微文殊。无足以为宾。先众人之无堪。后妙德之难酬。固当奉命致辞。以成一时之嘉会也。

    深达实相。善说法要。辩才无滞。智慧无碍。一切菩萨法式悉知。诸佛秘藏无不得入。降伏众魔。游戏神通。其慧方便。皆已得度。

    深达实相。所证之体深也。善说法要等。所起之用大也。一切菩萨法式尽知行因。出假之智熟也。诸佛秘藏无不得入。所带之果满也。降魔神通。智慧方便。此之三者。莫不到于彼岸。若斯人者。岂易酬对哉。

    ○三菩萨承命二。初正叙承命。

    虽然。当承佛圣旨。诣彼问疾。

    在己虽难酬对。奉旨或可一往。盖奉旨问疾。则佛之威神。必当加被。庶乎有济耳。

    ○二叙其威仪五。初大众念往。

    于是众中。诸菩萨大弟子释梵四天王等。咸作是念。今二大士。文殊师利维摩诘共谈。必说妙法。即时八千菩萨。五百声闻。百千天人。皆欲随从。

    庵罗园众。声闻共有八千。佛常随众。亦有千二百五十人。余不同往者。当有二义。一以五百机熟。宜获此会生酥之益。故皆同往。余未有益。故不往也。二以佛座说法。不可尽空。余众不往。留以侍佛耳。

    于是文殊师利。与诸菩萨大弟子众及诸天人。恭敬围绕。入毗耶离大城。

    尔时长者维摩诘心念。今文殊师利。与大众俱来。即以神力。空其室内。除去所有及诸侍者。唯置一床。以疾而卧。

    生公曰。念以空室。示有虚纳之怀。有去故空。密在用标宗致。

    肇公曰。现疾之兴。事在今也。空室去侍。以生言端。惟置一床。借座之所由也。

    灯曰。室空。表本寂光土也。空室。表应用迹也。物有去留。空无来往。释故迹以来新应。室容广座。乃尘中而现刹。不思议用有本者。如是也。

    文殊师利。既入其舍。见其室空。无诸所有。独寝一床。

    ○五宾主款酬二。初大士美其来仪。

    时维摩诘言。善来文殊师利。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

    此善文殊从体起用。依本垂迹。二相为用之妙也。法身之本。曷有往来。可见之相。不妨从法垂应。依体起用。是则以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也。

    文殊师利言。如是居士。若来已更不来。若去已更不去。所以者何。来者无所从来。去者无所至。所可见者。更不可见。

    来已更不来者。无有来相也。去已更不去者。无有去相也。见相亦然。盖圣人垂迹。如水之波。波有千差。水性恒一。不以千差令水性异。从法起应。全体即法。法无去来。应岂不同。故文殊答之若此也。

    ○初正问其疾二。初先腾己辞。

    且置是事。居士是疾宁可忍不。疗治有损。不至增乎。

    此以疾同世人。如寻常问疾之言。故且泛然问起也。

    致问无量。言佛之问疾于居士者。其问极长也。儒书明病因五行生克。佛法明病因四大增损。言虽似异。理实攸同。近西天外道利马豆。破佛法云。人身不禀地大。但三大而已。病亦三大。此固西天外道之通说。不知四大皆有总别二义。总则俱遍。别则随众生抟聚。以为之身。四大调和。人则无病。一大不调。则百一病生。四大俱不调。则四百四病一时俱生。不调秪是增损耳。

    ○三自伸其问二。初凡致三问。

    居士是疾何所因起。其生久如。当云何灭。

    ○二凡致三答三。初答病之久近。

    维摩诘言。从痴有爱。则我病生。

    肇公曰。答久近也。菩萨何疾。悲彼而生疾耳。群生之疾。痴爱为本。菩萨之疾。大悲为源。夫高由下起。是因非生。所以悲疾之兴。出于痴爱。而痴爱无绪。莫识其源。吾疾久近。与之同根。此明悲疾之始。不必就己言也。

    ○二答病当何灭三。初法说二。初标。

    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若以一切众生得不病者。则我病灭。

    肇公曰。答灭也。大士之病。因彼生耳。彼病既灭。吾复何患。然以群生无边痴爱无际。大悲所被。与之齐量。故前悲无穷。以痴爱为际。后悲无极。与群生俱灭。此因悲所及。以明悲灭之不近也。

    所以者何。菩萨为众生故入生死。有生死。则有病。若众生得离病者。则菩萨无复病。

    肇公曰。夫法身无生。况复有形。既无有形。病何由起。然为彼受生。不得无形。既有形也。不得无患。故随其久近。与之同疾。若彼离病。菩萨则无复病也。

    譬如长者唯有一子。其子得病。父母亦病。若子病愈。父母亦愈。

    菩萨如是。于诸众生。爱之若子。众生病。则菩萨病。众生病愈。菩萨亦愈。

    又言是疾何所因起。菩萨疾者。以大悲起。

    ○三问室空无侍二。初发二问。

    文殊师利言。居士。此室何以空无侍者。

    ○二以二答二。初答室空问二。初正答其问。

    维摩诘言。诸佛国土。亦复皆空。

    维摩室空。本以表寂光妙土。今言诸佛国土。即寂光也。虽是寂光。亦具下之三土。如以金粟自居。即寂光诸菩萨居。即实报。二乘人居。即方便。长者居士同居。即凡圣。今云国土。则四土俱该。空则俱空。今言寂光。乃究竟上品。惟具常乐我净之德。了无三惑二死之相。故言为空。非如小乘。三脱初门之空以无一物者为空也下文借座灯王。乞食香积。一多无碍。小大相容。不思议解脱。皆本乎此。大师所谓真净解脱也。

    ○二因答反问二。初三问答明果德之空三。初一问答以何为空二。初问。

    肇公曰。室中以无物为空。佛土以何为空。将辨毕竟空义也。

    上空。如来能证报智空也。下空。如来所证法身空也。法身之空。含生本具。因无报智。法身不显。是故室空之空。复须维摩报智以空其室空去室有。意在乎此。文殊之问。以何为空。正问乎智。维摩玄会。故以空空答之。

    ○三问答空何用空二。初问。

    文殊问意。法身之理本空。何用报智以空之耶。

    此答存乎两意。一以法身本无分别。若不达空。则堕于分别。故以无分别是空。故宜空之。一以众生堕于分别。不契于空。故成生死烦恼。是故欲证此空。宜以空而契无分别之空理也。

    ○三一问答空可分别二。初问。

    夫智者愚之对。所以愚者。以无分别故也。既以无分别为愚。则智有分别可知矣。第有缘尘不缘尘之异。凡夫背于本觉。堕落缘尘。故分别成识。菩萨照于法身。不落缘尘。故分别成智。故凡夫有分别。与无分别。二皆成愚。菩萨有分别。与无分别。二皆成智。盖菩萨有分别者。寂而常照也。无分别者。照而常寂也。惟其照而常寂。故曰分别亦空。肇公亦云。向之言分别者。分别于无分别耳。若能无心于分别。而分别于无分别者。虽复终日分别。而未尝分别也。故曰分别亦空。但肇公之言虽美。指归之要弗显。不能使人有下手处耳。上诸问答。要知皆就现事以明。如丈室中。室空本虚。虚则无碍。物则成碍矣。喻佛国本空。众生情存则碍。菩萨以智而空其情。即以空空也。文殊又问室空本空。何须更用其空。答以室空则无分别。无分别则空。故宜空之。正以空则一相而无分别。无分别故空。一有物。则缘尘生。故曰以无分别空故空。文殊又问。室若有物。即有分别。岂不空可分别耶。答曰。分别亦空。意谓此属众情。则有物有分别。以理观之。则非但有物皆空。即分别者亦空。故曰分别亦空。此章本寄事以明理。故重辨之。

    ○二三问答明因人之空三。初一问答空当何求二。初问。

    上明果德之空。乃约法报以明境智。不了之徒。将谓室空在于维摩。而初心绝分。邪正迥隔。故文殊问起。冀维摩有以决之。

    答曰当于六十二见中求。

    六十二见。外道心行理外所执之邪解也。二使中属刀面利使。利属分别。功胜刀背钝使。约修言之。属于修染。溯流寻源。属于性染。性染与性净同体。迷而为修。虽染净成异。悟之即性。则染净不二。故知性染。乃佛性之异名也。盖真如之体。性具十界。其体不变。而能随乎染净之缘。随净缘。则能为佛为净为善为正。随染缘。则能为九为染为恶为邪。故华严云。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今言当于六十二见中以求佛果法报境智。即是令观修染即性染。性染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净也。

    ○二一问答见当何求二。初问。

    又问六十二见。当于何求。

    答曰当于诸佛解脱中求。

    肇公曰。舍邪见名解脱。背解脱名邪见。然则邪解相靡。孰为其源。为其源者。一而已矣。故求诸解脱。当本之邪见也。

    灯曰。解脱。真如性中之净分也。邪见。真如性中之染分也。既皆真如。则邪正靡殊。若随染缘。顺流而出。即成乎邪。今云邪见当于诸佛解脱中求。是令溯流归源。舍其异。而求夫同也。

    ○三一问答解脱何求二。初问。

    又问诸佛解脱。当于何求。

    答曰当于一切众生心行中求。

    夫邪见迷也。解脱悟也。皆修也。非性也。末也。非本也。循其流。则千差竞起。不能不以之异。溯其源。则一道平等。不能不以之同。故华严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无法而不造。正以众生心行。一念体具十界性相。无不周足。可以为邪。可以为正。可以为生。可以为佛。故诸佛解脱令于众生心行中求也。是则邪见解脱。皆本于心行。外道逆性求之不善。故成邪见。诸佛顺性以善求之。故成解脱。解脱者何。即前所示国土皆空。以空空。无分别空。皆其事也。一经所明。大体大宗。与夫解脱大用。莫不本诸于此。维摩卧疾。其有由矣。

    观解者。观一念介尔之心。即方丈室也。以中观之智。观此一念。即静而动。即明而昏。即维摩示现有疾也。了达全空。即去室中所有。佛国亦空也。如是以能空观智。空其所观之境。即空空也。了无能所可得。即以无分别空故空。分别亦空也。观此一心性具五阴。一一皆为法界。如帝网珠。重重无尽。互为宾主。或色大我小我在色中等云云。即空空等。当于六十二见中求也。如此之见。与佛法界等。即六十二见当于诸佛解脱中求也。无边刹海。不隔毫端。即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也。

    ○二答无侍问二。初正答。

    又仁所问。何无侍者。一切众魔及诸外道。皆吾侍也。

    夫恭己顺命。给侍所需。谓之侍。反是。则非也。苟以是为是。以反为非。则境有所拣。理存乎伪。是非杂糅于神襟。邪正紏纷于观道。非惟逆者以为逆。即顺者亦反为逆矣。今大士则了魔如佛如。求解脱于诸见之中。乃无邪而不正。无逆而非顺。矧欲界皆魔界。欲境皆魔境。了之诸法实相。则一切皆佛。随之缘尘分别。则一切皆邪。故善达道者。泾渭虽分而不分。薰莸虽辨而不辨可也。

    所以者何。众魔者乐生死。菩萨于生死而不舍。外道者乐诸见。菩萨于诸见而不动。

    肇公曰。魔乐着五欲。不求出世。故系之以生死。异学虽求出世。而执着己道。故系之以邪见。大士观生死同涅槃。故能不舍。观邪见同正见。故能不动。不动不舍。故能即之为侍也。

    观解者。破去见思生死。乃以声闻僧而为侍者也。即烦恼生死。观之为菩提涅槃。乃以众魔外道而为侍者也。

    ○三问此疾相因三。初问所疾何相二。初问。

    文殊师利言。居士所疾。为何等相。

    问疾何相者。欲显众生之疾同无相也。

    维摩诘言。我病无形。不可见。

    此不必言大悲无疾故无形不可见。当直就众生之病。亦本无有形。同大士之病无形之不可见。若单指大士。即无意味矣。

    ○二问此病何合二。初问。

    又问此病。身合耶。心合耶。

    文殊三问。本宜相连。既问所疾何相。必与身心相合。若与身心相合。则四大之中。定属何大。即维摩之三答。亦应相连。今间隔问答。则只须我病无形不可见。一答俱消。下无置喙之地矣。是以问答间隔言之。

    答曰。非身合。身相离故。亦非心合。心如幻故。

    肇公曰。身相离。则非身。心如幻。则非心。身心既无。病与谁合。无合故无病。无病故不可见也。

    ○三问何大之病二。初问。

    又问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于此四大。何大之病。

    什公曰。此将明病所由起。病所由起。不以一事。必由四大假会而生。假会而生。则病无自性。无自性。则同上不可见也。此虽明病所因起。乃明所以无病也。

    ○二答二。初明即大离大。

    答曰。是病非地大。亦不离地大。水火。风大。亦复如是。

    肇公曰。四大本性。自无患也。众缘既会。增损相克。患以之生耳。欲言有病。本性自无。欲言无病。相假而有。故病非地。亦不离地。余大类尔也。

    而众生病。从四大起。以其有病。是故我病。

    众生四大之病。本无而有。我大悲病。故亦因之。

    观解者。观一念心。根尘相对而有。此因缘生法。我说即空。即是病非四大也。亦名为假名。即亦不离四大也。亦名中道。双照空有。即以其众生有病。是故我病也。

    ○四问云何慰喻三。初问。

    尔时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菩萨应云何慰谕有疾菩萨。

    涅槃经明五行。一圣行。二梵行。三天行。此三乃菩萨自行之法也。四病行。五婴儿行。此二乃菩萨利生之法也。今大士示疾。即病行也。然有初后因果之不同。既已示同众生之有病。则不病者。应慰喻有病之人。如如来之遣弟子问疾于维摩。亦慰喻之一方耳。此或是以果人慰果人。或是以果人慰因人。今文殊所问。乃后心慰初心之事。以示处疾之法也。

    ○二答六。初不偏四印示慰喻。

    维摩结言。说身无常。不说厌离于身。说身有苦。不说乐于涅槃。说身无我。而说教导众生。说身空寂。不说毕竟寂灭。

    肇公曰。慰喻之法。应为病者说身无常去其贪着。不应为说厌离令取证也。不观无常不厌离者。凡夫也。观无常而厌离者。二乘也。观无常不厌离者。菩萨也。是以应慰喻初学。令安心处疾以济群生不厌生死不乐涅槃。此大士慰喻之法也。

    什公曰。随其利钝。故说有广略。譬如大树非一斧所倾。根由既深。非一法能除。或有虽闻无常谓言不苦。则为说苦。既闻苦。便谓有苦乐之主。故说无我及空也。

    肇公曰。虽见身苦。而不乐涅槃之乐。虽知无我。不以众生空故阙于教导。虽见身空。不取涅槃毕竟之道。故能安住生死。与众生同疾。是以慰喻之家。宜说其所应行。所不应行不宜说也。

    说悔先罪。而不说入于过去。

    什公曰。今日之事。必由先罪。故教令悔先罪也。既言有先罪。则似罪有常性入于过去。故为说不入过去。去其常想也。

    肇公曰。教有疾菩萨悔既往之罪。往罪虽系人。不言罪有常性。从未来至现在。从现在入过去也。

    以己之疾。愍于彼疾。当识宿世无数劫苦。当念饶益一切众生。

    什公曰。令其推己而悲物也。当念言。我今微疾。苦痛尚尔。况恶趣众生受无量苦也。无尽劫来。受苦无量。未曾为道。为道受苦。必获大利。既以此自喻。又当念饶益众生令得利也。

    肇公曰。当寻宿世受苦无量。今苦须臾。何足致忧。但当力疾救彼苦耳。

    什公曰。外国法。从生至终。所作福业。一一书记。若命终时。傍人为说。令其恃福心不忧畏也。净命。即正念也。自念从生至今。常行正命。必之善趣。吾将何畏也。

    肇公曰。勿为救身疾起邪命也。邪命。谓为命谄饰要利存生也。

    什公曰。虽身逝命终。而意不舍也。

    什公曰。令其因病发弘誓。如是诸病。无能救者。当作法医疗治众病也。

    菩萨应如是慰喻有疾菩萨令其欢喜。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十界。虽观六凡。无常苦空无我寂灭。即六凡。而四圣四德宛然。即不偏四印。以示慰喻也。观此心即常住真心。即不入三世。以示慰喻也。观此心中。罪性本空。即忏悔以示慰喻也。初观一心。三惑浩然。愍后一心。三惑亦尔。念己苦故。以愍他苦。即念己愍彼以示慰喻也。观心即佛。其福至大。依此正命。安而住之。即修福净命以示慰喻也。观此心性常乐我净。精观不退。即弗忧精进以示慰喻也。观此心即佛心。中道遮照。能治昏动之病。即当作医王以示慰喻也。

    ○六问云何调伏二。初问。

    文殊师利言。居士。有疾菩萨。云何调伏其心。

    肇公曰。上问慰喻之宜。今问调心之法。外有善喻。内有善调。则能弥历生死。与群生同疾。辛酸备经而不以为苦。此即净名居疾之所由也。将示初学处疾之道。故生斯问。

    ○二答调伏问中。文有三段。义同缨络经三观。一从假入空观。亦名二谛观。二从空入假观。亦名平等观。二空观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义谛观。心心寂灭。自然流入萨婆若海。天台大师。释其意云。初从假入空观者。假是虚妄。俗谛也。空是审实。真谛也。令欲去俗归真。故言从假入空观。假是入空之诠。先须观假知假虚妄而得会真。故言二谛观。此观若成。即证一切智也。与此经先空人假。次空法假。调伏其心同。今先约从假入空明调伏二。初破人假入空三。初检谁受病者。

    维摩诘言。有疾菩萨。应作是念。今我此病。皆从前世妄想颠倒诸烦恼生。无有实法。谁受病者。

    肇公曰。处疾之法。要先知其病本。病之生也。皆由前世妄想颠倒。妄想颠倒。故烦恼以生。烦恼既生。不得无身。既有身也。不得无患。逆寻其本。虚妄不实。本既不实。谁受病者。此明始行者初习无我观也。

    所以者何。四大合故。假名为身。四大无主。身亦无我。

    肇公曰。释无我义也。四大和合。假名为身耳。四大既无主。身我何由生。譬一沙无油。聚沙亦然也。主我一物异名尔。

    又此病起。皆由着我。是故于我不应生着。

    什公曰。病起有二事。一者由过去着我。广生结业。结业果熟。则受于苦。二者由现在着我心恼。着我心恼。故病增也。

    生公曰。复源此病本空。而有病者。皆由着我起也。若能于我不着。病何有哉。

    ○二破法假入空二。初令当起法想二。初结前生后。

    既知病本。即除我想及众生想。当起法想。

    肇公曰。我想。患之重者。故除我想。而起法想。法想。于空为病。于我为药。卑隆相靡。故假之以治也。

    ○二正明法想二。初明因法起灭。

    应作是念。但以众法合成此身。起唯法起。灭唯法灭。

    肇公曰。释法想也。五阴诸法。假会成身。起唯诸法共起。灭唯诸法共灭。无别有真宰主其起灭者也。既除我想。唯见缘起诸法。故名法想。

    又此法者。各不相知。起时不言我起。灭时不言我灭。

    肇公曰。万物纷纭。聚散谁为。缘合则起。缘散则离。聚散无先期。故法法不相知也。

    ○二当灭法想二。初颠倒应离。

    彼有疾菩萨。为灭法想。当作是念。此法想者。亦是颠倒。颠倒者。即是大患。我应离之。

    肇公曰。法想虽除我。于真犹为倒。未免于患。故应离之。

    什公曰。向以法遣我。自此以下。以空遣法也。

    ○二正明灭法五。初明离法。

    肇公曰。我为万物主。万物为我所。若离我我所。则无法不离。

    云何离我我所。谓离二法。云何离二法。谓不念内外诸法。行于平等。

    肇公曰。有我我所。则二法自生。二法既生。则内外以形。内外既形。则诸法异名。诸法异名。则是非相倾。是非相倾。则众患以成。若能不念内外诸法。行心平等者。则入空行。无法想之患内外法者情尘也。

    ○三二空平等二。初标。

    云何平等。谓我等涅槃等。

    肇公曰。极上穷下。齐以一观。乃应平等也。

    所以者何。我及涅槃。此二皆空。

    肇公曰。即事无不异。即理无不一。

    以何为空。但以名字故空。如此二法。无决定性。

    肇公曰。因背涅槃。故名吾我。以舍吾我。故名涅槃。二法相假。故有名字而生。本其自性。性无决定。故二俱空也。

    得是平等。无有余病。唯有空病。空病亦空。

    什公曰。上明无我无法。而未遣空。未遣空。则空为累。累则是病。故明空病亦空也。

    肇公曰。群生封累深厚。不可顿舍。故阶级渐遣。以至无遣也。上以法除我。以空除法。今以毕竟空。空于空者。乃无患之极耳。

    ○二约从空入假示调伏者。天台大师释缨络第二假观云。从空入假观者。若住于空。与二乘何异。不成佛法。不益众生。是故观空不住于空。而入于假。知病识药。应病授药。令得服行。故名从空入假观。而言平等者。望前称平等。前破假用空。今破空用假。破用既均。故言平等观。此观成时。证道种智也。与今设身有苦。念恶趣众生。起大悲心。我既调伏。亦当调伏一切众生同。今约此释经为九。初令无受而受。

    是有疾菩萨。以无所受。而受诸受。

    什公曰。受谓苦乐舍三受也。若能解受无受。则能为物受生。而忍受三受也。

    未具佛法。亦不灭受而取证也。

    肇公曰。善自调伏者。处有不染有。在空不染空。此无受之至也。以心无受。故无所不受。无所不受。故能永与群生。同受诸受。诸受。谓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也。佛法未具。众生未度。不独灭三受而取证也。

    设身有苦。念恶趣众生。起大悲心。我既调伏。亦当调伏一切众生。

    什公曰。我功德智慧之身。尚苦痛如是。况恶趣众生。受苦无量耶。即起悲心。志拔群苦。要与群生。同其苦乐。

    什公曰。谓妄见者。所见常乐净等法也。所以说言无者。不以有乐净法而以无除之。直为除妄想病耳。无法可除。故能处之。不除其法也。

    ○五令断本教导二。初标起。

    肇公曰。诸法缘生。聚散非己。会而有形。散而无像。法自然耳。于我何患。患之生者。由我妄想。于法自为患耳。法岂使我生妄想乎。然则妄想为病本。法非我患也。故教导之兴。但除病本。不除法也。

    ○二转释四。初转释病本。

    何谓病本。谓有攀缘。从有攀缘。则为病本。

    什公曰。上说菩萨自寻病本。以理处心。故能处病不乱。今明为断众生病故推其病源。然后应其所宜耳。机神微动。动则心有所属。心有所属。名为攀缘。攀缘取相。是妄动之始。病之根也。

    肇公曰。明攀缘之境也。三界外法。无漏无为。其法无相。非是妄想所能攀缘。所能攀缘者。三界而已耳。

    云何断攀缘。以无所得。若无所得。则无攀缘。

    肇公曰。所以攀缘。意存有取。所以有取。意存有得。若能知法虚诳。无取无得者。则攀缘自息矣。

    何谓无所得。谓离二见。何谓二见。谓内见外见。是无所得。

    肇公曰。内有妄想。外有诸法。此二虚假。终已无得。

    ○六发明功过三。初法二。初结成功德。

    文殊师利。是为有疾菩萨调伏其心。为断老病死苦。是菩萨菩提。

    若不如是。己所修治。为无慧利。

    肇公曰。若能善调其心。不怀异想。而永处生死。断彼苦者。是菩萨菩提之道。若不能尔。其所修行。内未足为有慧。外未足为有利也。

    住不调伏。则以生死为冤。住于调伏。则以涅槃为怨。生死之怨溺于有。涅槃之怨沉于空。不住不调伏。亦不住调伏。能胜此怨。乃可为勇也。

    如是兼除老病死者。菩萨之谓也。

    兼除则不专一。专一则行有所偏。

    彼有疾菩萨。应复作是念。如我此病。非真非有。众生病。亦非真非有。

    什公曰。解病非真。故能处之不乱也。云若以病为真有。则病不可除。众生无边。病亦无尽。无尽之病。其性实有。云何可度。即时迷乱。心生退转。若病非真。易可除耳。悲心即生。弘誓兼济也。

    ○八令弗起爱见四。初正明。

    作是观时。于诸众生。若起爱见大悲。即应舍离。

    什公曰。谓未能深入实相。见有众生。心生爱着。因此生悲。名为爱见大悲。爱见大悲。虚妄不净。能令人起疲厌想故应舍离也。

    肇公曰。若自调者。应先观己病及众生病。因缘所成。虚假无实。但以此心而起悲也。若此观未纯。见众生爱之而起悲者。名爱见悲也。此悲虽善。而杂以爱见。有心之境。未免应累。故应舍之。

    所以者何。菩萨断除客尘烦恼。而起大悲。

    肇公曰。心遇外缘。烦恼横起。故名客尘。菩萨之法。要除客尘。而起大悲。若爱见未断。则烦恼弥滋。故应舍之。

    灯曰。小乘教中。以见惑喻客。客义粗故。以思惑喻尘。尘义细故。

    爱见悲者。则于生死有疲厌心。

    若能离此。无有疲厌。在在所生。不为爱见之所覆也。

    什公曰。若能除爱见。即弃舍结业。受法化生。自在无碍也。

    肇公曰。夫有所见。必有所滞。有所爱。必有所憎。此有极之道。安能致无极之用。若能离此。则法身化生。无在不在。生死无穷。不觉为远。何有爱见之覆疲厌之劳乎。

    ○九拣择是非二。初但明其是。

    所生无缚。能为众生。说法解缚。

    肇公曰。爱见自除。法身既立。则所生无缚。亦能解彼缚也。

    如佛所说。若自有缚。能解彼缚。无有是处。若自无缚。能解彼缚。斯有是处。

    ○三约从空假入中道明调伏者。天台大师释缨络中观云。二空为方便者。初观空生死。次观空涅槃。此之二空。为双遮之方便。初观用空。次观用假。此之二用。为双照之方便。心心归趣入萨婆若海。双照二谛也。此观成时。证一切种智。与今慧与方便兼行。即双照用空假之义。后三十一科。明菩萨双非二边。即双遮空假之义。今释为二。初双即空假明调伏为三。初结前生后。

    ○三释明缚解三。初正释二。初先明缚解。

    贪着禅味。是菩萨缚。以方便生。是菩萨解。

    什公曰。贪着禅味有二障。障涅槃及菩萨道。

    肇公曰。三界受生。二乘取证。皆由着禅味。所以为缚。又曰。自既离生。方便为物面受生者。则彼我无缚。所以为解也。

    ○二释明慧便二。初先标二义。

    又无方便慧缚。有方便慧解。无慧方便缚。有慧方便解。

    肇公曰。巧积众德。谓之方便。直达法相。谓之慧。二行俱备。然后为解耳。若无方便而有慧。未免于缚。若无慧而有方便。亦未免于缚。

    ○二释明二义二。初以方便为首释二。初明无方便慧缚。

    何谓无方便慧缚。谓菩萨以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而自调伏。是名无方便慧缚。

    什公曰。观空不取。涉有不着。是名巧方便也。今明六住已还。未能无碍。当其观空。则无所取着。及其出观。净国化人。则生见取相心爱着。拙于涉动。妙于静观。观空慧不取相。虽是方便。而从慧受名。此中但取涉有不着为方便。故言无方便而有慧也七住已上。其心常定。动静不异。故言有方便慧也。

    灯曰。此之二义。若约渐教阶位而言。说如什公所云。若约顿教而说。则圆人初心。皆能两备。如金刚般若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所谓不住六尘。而行布施等。无所住慧也。生心行度。方便也。初心两备。圆行皎然。下释得失中。缚则俱缚。不惟缚于有。亦缚于空。解则俱解。不惟于有得解。即于空亦得其解也。六朝已前。判教相者。但知何通教大乘之即色明空融通之理。今什肇每言六住七住。不知此是如来借别明通之位。与此经所谈通方之教。犹隔一程。今约台教明之。菩萨以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有方便而无慧者。乃三藏教行事六度菩萨。虽伏惑。而未断惑。故涉爱见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而自调伏。无方便慧缚者。事六度菩萨。虽于三资粮四加行位用三解脱伏惑。在下中忍位中。经三僧祗劫。行六度行。百劫种相好因也。

    何谓有方便慧解。谓不以爱见心庄严佛土成就众生。于空无相无作法中。以自调伏。而不疲厌。是名有方便慧解。

    肇公曰。七住已上。二行俱备。游历生死。而不疲厌。所以为解。

    灯曰。此是通教理六度菩萨。以解巧根大。故能知一切事度即理。色即是空。非色灭空。能无住而生心。复知虽断见思不妨随逐生死。而度生行度。是故庄严佛土。三三昧中。双轮而并驾。两翅而高翥。故名有方便慧解也。

    ○二以慧为首释二。初明无慧方便缚。

    何名无慧方便缚。谓菩萨住贪欲瞋恚邪见等诸烦恼。而殖众德本。是名无慧方便缚。

    前方便先而慧后。此慧先而方便后。同是三藏教菩萨根小解拙之行。准上可知。

    何谓有慧方便解。谓离诸贪欲瞋恚邪见等诸烦恼。而殖众德本。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名有慧方便解。

    前方便先而慧后。今方便后而慧先。同是通教菩萨根大解巧之行。亦准上可知。此约界内二教说之如此。若界外二教说之。则前之言失。当在别教。后之言得。当在圆教。或可后之言得。同在后之三教。对前三藏。通名为拙。部属方等。教理宜然。能了天台判教规则。解一千从矣。

    文殊师利。彼有疾菩萨。应如是观诸法。

    既曰有疾菩萨。正应约解行位中明之。若曰位登七住。方名为得。即是无疾菩萨矣。

    ○三重释二。初第一释。

    又复观身无常苦空非我。是名为慧。虽身有疾。常在生死。饶益一切。而不厌倦。是名方便。

    又复观身。身不离病。病不离身。是病是身。非新非故。是名为慧。设身有疾。而不永灭。是名方便。

    肇公曰。新故之名。出于先后。然离身无病。离病无身。众缘所成。谁后谁先。既无先后。则无新故。新故既无。即入实相。故名慧也。既有此慧。而与彼同疾不取涅槃。谓之方便自调。

    灯曰。准今重释。则慧与方便。皆在初心。不必约入位说也。若果入位。方名为得。则后学初心。此经绝分矣。

    ○二约双非空假明调伏二。初双约空有结前生后二。初标。

    文殊师利。有疾菩萨。应如是调伏其心。不住其中。亦复不住不调伏心。

    应如是调伏。则不住有。不住其中。则不住空。下句祗亦不住有耳。不住空有。中道之义则已彰。于前章。即空有明调伏中矣。

    所以者何。若住不调伏心。是愚人法。若住调伏心。是声闻法。

    ○二双非空假正明中道之行。凡夫本即是佛。所多者在于缘尘分别。二乘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滞寂沉空。菩萨亦本即佛。所多者在于根本无明。今明菩萨中道之行。须异凡夫二乘。住调伏。与住不调伏。正行中道。所以破根本无明。是故下明三十一行。皆就中道双非言之。修圆因而证佛果。文为三十一。初以调伏不调伏明中道。

    是故菩萨。不当住于调伏不调伏心。离此二法。是菩萨行。

    住于调伏。则沉于空。住于不调伏。则滞于有。离此二法。则正行中道。故为大乘菩萨法也。

    ○二约离生死涅槃以明中道。

    在于生死。不为污行。住于涅槃。不永灭度。是菩萨行。

    不住不调伏。故在生死不为污。不住调伏。故虽住涅槃不永灭。

    ○三约离凡夫圣贤以明中道。

    非凡夫行。非贤圣行。是菩萨行。

    在于生死不为污。故非凡夫。住于涅槃不永灭。故非贤圣。

    ○四约离垢行净行以明中道。

    非垢行。非净行。是菩萨行。

    非凡夫行。故非垢。非圣贤行。故非净。

    ○五约过魔降魔以明中道。

    虽过魔行。而现降伏魔。是菩萨行。

    凡有魔之可降者。于将过魔界未过魔界之时。而魔来娆之。俾不出境。故菩萨有降魔之事。若已过魔界之行。则魔不能娆。又何有魔之可降。今菩萨虽过魔行。而不妨示现降魔。是则不滞于有。不滞于空。方为中道之行。

    ○六约离时非时以明中道。

    求一切智。无非时求。是菩萨行。

    一切智有二。一二乘一切智。以空为果者也。二佛果一切智。以中道圆满为果者也。二乘匇匇取证。名非时求。

    ○七约离不生不入以明中道。

    虽观诸法不生。而不入正位。是菩萨行。

    诸法理本无生。菩萨顺理恒观。然而无生。未始不生。菩萨观之。生化两冥。故不同二乘观无生而入偏空之正位也。

    ○八约离缘起邪见以明中道。

    虽观十二缘起。而入诸邪见。是菩萨行。

    外道迷诸法因缘所生。而执为自然。能观缘起。则不入邪见矣。然而菩萨悟六十二见为如来种。乃炽然入之。以求诸佛解脱。故曰入诸邪见。夫观缘起而入。岂同邪见者哉。

    ○九约离摄生爱见以明中道。

    虽摄一切众生。而不爱着。是菩萨行。

    菩萨以四摄法。而摄受众生。似近于爱见。然而终不落于爱见。所以成中道之行也。

    ○十约离远离及尽以明中道。

    虽乐远离。而不依身心尽。是菩萨行。

    二乘厌此身心。为生死大累。故修空无相无作远离之行。必远离之。斯为究竟。菩萨岂不异凡夫以修远离。然而身心尽处。而炽然求生以度生。故曰因灭无明。得炽然三菩提灯。

    ○十一约即三界法性以明中道。

    虽行三界。而不坏法性。是菩萨行。

    凡夫行三界。则坏法性。二乘证法性。则不行三界。菩萨异乎是。故行中道之行。

    ○十二约即行空而殖众德以明中道。

    虽行于空。而殖众德本。是菩萨行。

    行于空。从假以入空也。植德本。从空以出假也。方入空而出假。方出假以入空。已能双遮。又复双照。

    ○十三约即无相而度生以明中道。

    虽行无相。而度众生。是菩萨行。

    义与前同。第植德专于己。度生专于人异耳。合而归之。不同而同也。

    ○十四约即无作而受生以明中道。

    虽行无作。而现受身。是菩萨行。

    二乘行无作。则永不受生。菩萨为度众生。故行无作。以尽己生。己生既尽。则正当受生以毕志愿。必不匇匇而入正位也。

    ○十五约即无起而行善行以明中道。

    虽行无起。而起一切善行。是菩萨行。

    若行无起。而心永不起。沉于空矣。今菩萨从无起而起。异二乘。从起而无起。异凡夫。故为菩萨之行。

    ○十六约即行度而知生心数以明中道。

    虽行六波罗蜜。而遍知众生心心数法。是菩萨行。

    什公曰。六度是自行法。自行既足。然后化人。化人乃知众生心。今虽自行。而已能知彼。复次第六度观法无相。不以无相为碍。亦能知众生心也。

    肇公曰。六度无相行也。无相则无知。而方遍知众生心行。

    ○十七约六通不尽漏以明中道。

    虽行六通。而不尽漏。是菩萨行。

    二乘虽得六通必尽诸漏出三界。而不现身度生。菩萨异乎此。故虽行六通。而不尽漏。言不尽者。非若凡夫之不尽。秪示现受生。令不知者谓菩萨实有漏耳。

    ○十八约行四心不生梵天以明中道。

    虽行四无量心。而不贪着生于梵世。是菩萨行。

    有凡夫之四无量心。菩萨之四无量心。如来之四无量心。凡夫四无量心。必报生梵天。今是菩萨之四无量心。报在成佛。故不贪着生于梵世。

    ○十九约行禅等而不随禅以明中道。

    虽行禅定解脱三昧。而不随禅生。是菩萨行。

    什公曰。禅。四禅也。定。四空也。解脱。八解脱也。三昧。空无相无作也。

    灯曰。大小法相。大抵相同。惟观其用心何如耳。是以天台圆教所用名相。不局谛缘度法之所摄属。如大有福人。瓦砾草木。信手持来。无非是宝。与此经所明菩萨之行。甚相符合。苟必离此。方为圆顿。何异但中称为佛性乎。

    ○二十约四念处即即而离以明中道。

    虽行四念处。而不毕竟永离身受心法。是菩萨行。

    凡夫外道。于身受心法。执之以为常乐我净。故如来谓之四倒。二乘又观此四。以为不净无常苦空无我。于此外虽谓之正。于如来亦谓之倒。盖凡外因四荣谓之倒。二乘因四枯谓之倒。惟如来妙观中道。非荣非枯。离乎八倒。于其中间以般涅槃。今云虽行四念处。则异乎荣。而不毕竟。示离身受心法。则异乎枯。非荣非枯。是菩萨行也。

    ○二十一约四正勤不舍身心精进以明中道。

    虽行四正勤。而不舍身心精进。是菩萨行。

    二乘于空无相无作。虽勇于正勤。而于菩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无有一念好乐之心。则犹称懈怠。菩萨异此。故是中道。

    ○二十二约四如意足得自在神通以明中道。

    虽行四如意足。而得自在神通。是菩萨行。

    二乘之修四如意足。固能得小乘之作意神通也。岂若菩萨之修大乘如意足。以得不作意之自在神通乎。

    ○二十三约五根分别众生以明中道。

    虽行五根。而分别众生诸根利钝。是菩萨行。

    二乘之修五根。志在于无分别。故信进念定慧。一归于无分别。苟涉分别。则信不得其真。念不得其一矣。今菩萨妙行中道。故虽五根行离诸缘尘。而于众生妙有法门。能炽然分别。故是中道也。

    ○二十四约五力求佛力以明中道。

    虽行五力。而乐求佛十力。是菩萨行。

    二乘行五根。生五力。惟拔出分段生死。开空无相无作七觉华。结八正果而已。菩萨之行五力。而乐求佛之十力。拔出二种生死。开如来七菩提华。结善逝八正觉果。故是中道行也。

    ○二十五约觉支佛智以明中道。

    虽行七觉分。而分别佛之智慧。是菩萨行。

    二乘行七觉支。不过分别偏空之法。菩萨之七觉支。则异乎是。乃分别佛之中道智慧者也。

    ○二十六约八正道行佛道以明中道。

    虽行八正道。而乐行无量佛道。是菩萨行。

    菩萨亦行八正之道。第其所名之正虽同。而所行之道则不同。正以空不空异竟不竟殊也。

    ○二十七约止观不堕寂灭以明中道。

    虽行止观助道之法。而不毕竟堕于寂灭。是菩萨行。

    制心一处。寂然不动。谓之止。智慧照了。历历不昧。谓之观。二乘亦修止观。以为助道。然而但止见思分别之动。而观见思愚痴之昏。归于寂灭而已。菩萨之修止观。三惑分别之动无不止。三惑愚痴之昏无不观。故不堕于寂灭也。

    ○二十八约诸法不生相好庄严以明中道。

    虽行诸法不生不灭。而以相好庄严其身。是菩萨行。

    行诸法不生不灭者法身也。相好庄严者报身也。法非报不严。报非法不成。法报相资。方成佛道。

    ○二十九约现二乘不舍佛法以明中道。

    虽现声闻辟支佛威仪。而不舍佛法。是菩萨行。

    或菩萨之修持。或应身之所示现。岂以二乘之小而弃之不行。是故形虽比丘。而心恒佛道。所谓以佛道声令一切闻是也。

    ○三十约究竟应身以明中道。

    虽随诸法究竟净相。而随所应为现其身。是菩萨行。

    肇公曰。究竟净相。理无形象。而随彼所应。现若干像也。

    ○三十一约空寂现土以明中道。

    虽观诸佛国土永寂如空。而现种种清净佛土。是菩萨行。

    诸佛国土。本自离染清净。故永寂如空。惟其清净。而性具之土。方炳然发现。故能随机所宜。现种种法。净佛国土也。

    ○三十二约带果行因以明中道。

    虽得佛道转于法轮入于涅槃。而不舍于菩萨之道。是菩萨行。

    成道说法入寂。乃菩萨究竟之大果。菩萨修因所克。毕于是矣。然而众生无尽。僧那亦无有尽。岂即于是而取泥洹。要当带果行因。以行菩萨之道。如观音文殊之为然。否则非菩萨道也。

    说是语时。文殊师利所将大众。其中八千天子。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判教者。此经说在方等。虽曰弹偏斥小叹大褒圆。而正意在斥小处多。是则无慧方便。无方便慧。爱见大悲。正斥三藏事六度菩萨不断惑而度生或断惑而灰智也。若曰弹偏。则不特小。即通别二教皆得言之。即圆教名字位人观行未成。五住未伏。岂能即免无慧方便无方便慧及爱见大悲。是以圆人初心方便及慧二种之行。不可须臾而离。言方便。则不惟度生善巧及六度行。即四威仪中折旋俯仰。无非圆人之方便。而此方便。不可无空慧而统御之。或慧先而方便佐之。或方便先而慧佐之。如是之行。无非中道双遮双照之方便。寄语行者。勤而习之。但大师释缨络三观之后。又明一心中三观。引释论云。三智实在一心中得。秪一观而三观。观于一谛而三谛。故名一心三观。类如一心而有生住灭。如此三相。在一心中。此观成时。证一心三智。亦名一切种智寂灭相种种行类相貌皆知也。寂灭相者。是双亡之力。种种相貌皆知者。双照之力也。中论云。因缘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释论云。三智实在一心中得。即此意也。此观微妙。即一而三。即三而一。一观一切观。一切观一观。非一非一切。如此之观。摄一切观也。须知此品所示观法。而有顿渐二门。文殊维摩初番问答往复明室空之旨。顿观也。三番明调伏其心。渐观也。然而非顿无以融渐。非渐无以开顿。顿渐合行。是今圆观。此又与大师所示。不约而符。或者疑曰。顿观虽圆。宛有三相。今维摩所示。惟是一空。云何相合。答曰。此正圆顿三观。一空一切空之旨。如趣举空观。则非惟但空俗谛。而中真亦空。名大空观。今文所示。正是大空。亦名顿空圆空。自非此空。安令室容广座称不思议。智者解一千从。无劳拟议也。

    观解者。三心即空。一一推检。所具五阴。谁受病者。此其中间。身亦无我。是故于心不应生着。即破人假入空。调伏其心也。又观五阴之中。起惟法起。灭惟法灭。又此法者。各不相知。不言我起我灭。又观此法。亦是颠倒。我应离之。离我我所。不念内外。行于平等。我及涅槃。此二皆空。唯有空病。空病亦空。即破法假入空观调伏其心也。又观此心。虽然即空。亦复即假。诸法宛然。以即假故。不妨于无所受而受诸受。不灭受而取证于空。愍自心沉沦生死。而愍于他。生大悲心。虽除假病而不除法。心心生起。以观教之令断苦。教导断除攀缘。设诸方便而化余心。虽化余心。而不离空慧。即从空出假观调伏其心也。又观此心中道。双即空假。有方便及慧。慧及方便二相辅颊恒不舍离。双非空有。非调伏。非不调伏。非生死。非涅槃。乃至带果行因。一一称性观之。即从空假入中道观调伏其心也。

    ○六释不思议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不思议品第六

    什公曰。法身大士。身心无倦。声闻结业之形。心虽乐法。身有疲厌。故发息止之想。身子于弟子中。年耆体劣。故先发念。不用现其累迹。又以维摩必悬得其心。故直念而不言也。寻下言诸大人当于何坐。似是推己之疲以察众人之体。恐其须故。发念之也。

    肇公曰。床坐独寝。旨现于此。舍利弗。默领玄机。故扣其兴端。净名将辩无求之道。故因而诘之也。

    灯曰。失发千寻之丝。先于微绪。开万华之谷。首于初阳。是以身子所发之念。所缘之事极小。而维摩能鉴之心。所现之迹极大。机教相扣。砧椎相应。大士固不可思议。身子亦不可思议也。

    ○二释经文四。初略寄借座明不思议三。初欲座兴念。

    尔时舍利弗。见此室中无有床座。作是念。斯诸菩萨大弟子众。当于何坐。

    ○二知意呵斥五。初维摩泛问。

    长者维摩诘知其意。语舍利弗言。云何仁者。为法来耶。求床座耶。

    舍利弗言。我为法来。非为床座。

    ○三正事呵斥五。初以为法不贪躯命斥。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贪躯命。何况床座。

    ○二以求法非有三科三界斥。

    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识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无色之求。

    五阴。十八界。十二入。是为三科。欲色无色是为三界。夫有三科。即在三界。苟在三界。不免三科。身子一念床座。则生死之法备矣。

    ○三以求法不着三宝求斥。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着佛求。不着法求。不着众求。

    夫求出三科三界者。要以归依三宝为之始。第三宝为世舟航。渡河虽用筏。到岸不须舟。故不可以不求。又不可以着心而求之可也。身子答云。我为法来。是着法而求。法因佛说。法假僧弘。故相因言之。然以着心求者。是非为真求。而于无求中。我而求之。

    ○四以求法无修四谛求斥二。初以举四谛斥。

    夫求法者。无见苦求。无断集求。无造尽证修道之求。

    所以者何。法无戏论。若言我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是则戏论。非求法也。

    肇公曰。有求则戏论。戏论则非求。所以知真求之无求也。

    ○五以求法无用八义求斥。

    唯舍利弗。法名寂灭。若行生灭。是求生灭。非求法也。法名无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则染着。非求法也。法无行处。若行于法。是则行处。非求法也。法无取舍。若取舍法。是则取舍。非求法也。法无处所。若着处所。是则着处。非求法也。法名无相。若随相识。是则求相。非求法也。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则住法。非求法也。法不可见闻觉知。若行见闻觉知。是则见闻觉知。非求法也。法名无为。若行有为。是求有为。非求法也。

    此科经有八段。一以法身名为寂灭。不可以生灭求斥。乃至法身名无为。不可以有为求斥。一一在文可见。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于一切法。应无所求。

    言应无所求者。乃以无求之心而求。非一向不求。所谓于无可求中吾故求之。是也。

    说是语时。五百天子。于诸法中。得法眼净。

    法眼净。位在圆教八九十信。别在十行。若小乘法眼净。非此中意。

    观解者。观一念识心。具足众德。了无诸相。即法身非有躯命三科。虽即三宝。不应着之。虽即四谛。无四谛相。了不见生灭之相。乃至无见无为。即大士所示义也。

    ○三借座与坐十三。初维摩问何处座好。

    尔时长者维摩诘。问文殊师利言。仁者游于无量千万亿阿僧祗国。何等佛土。有好上妙功德成就师子之座。

    什公曰。自知而问者。欲令众信也。借座彼国。其义有二。一者欲现诸佛严净功德致殊胜之座。令始行菩萨深其志愿也。二者欲因往返之迹使化流一国也。

    文殊师利言居士。东方度三十六恒河沙国。有世界名须弥相。其佛号须弥灯王。今现在彼。佛身长八万四千由旬。其师子座。高八万四千由旬。严饰第一。

    肇公曰。由旬天竺里数名也。上由旬六十里。中由旬五十里。下由旬四十里也。

    于是长者维摩诘现神通力。

    即时彼佛。遣三万二千师子之座高广严净。来入维摩诘室。

    诸菩萨大弟子。释梵四天王等。昔所未见。其室广博。悉皆包容三万二千师子之座。无所妨碍。于毗耶离城及阎浮提四天下。亦不迫迮。悉见如故。

    尔时维摩诘。语文殊师利。就师子座。与诸菩萨上人俱坐。当自立身如彼座像。

    其得神通菩萨。即自变形。为四万二千由旬。坐师子座。

    诸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皆不能升。

    尔时维摩诘语舍利弗。就师子座。舍利弗言。居士。此座高广。吾不能升。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乃可得坐。

    于是新发意菩萨及大弟子。即为须弥灯王如来作礼。便得坐师子座。

    舍利弗言。居士。未曾有也。如是小室。乃容受此高广之座。于毗耶离城。无所妨碍。又于阎浮提聚落城邑。及四天下诸天龙王鬼神宫殿。亦不迫迮。

    ○十三维摩诘示不可思议。

    维摩诘言。唯舍利弗。诸佛菩萨有解脱。名不可思议。

    肇公曰。夫有不思议之迹显于外。必有不思议之德著于内。覆寻其本。权智而已乎。何则。智无幽而不烛。权无德而不修。无幽不烛。故理无不极。无德不修。故功无不就。功就在于不就。故一以成之。理极存于不极。故虚以通之。所以智周万物而无照。权积众德而无功。冥漠无为而无所不为。此不思议之极也。巨细相容。殊形并应。此盖耳目之粗迹。遽足以言乎。然将因末以示本。托粗以表微。故因借座略显其事耳。此经自始于净土。终于法供养。其中所载大乘之道。无非不思议法者也。故嘱累云。此经名不思议解脱法门。当奉持之。此品因现外迹。故别受名耳。解脱者。自在心法也。得此解脱。则凡所作为。内行外应。自在无碍。此非二乘所能议也。七住法身已上。乃得此解脱也。别本云。神足三昧解脱。

    灯曰。肇公第知覆寻不思议之本权智而已。未知权智之所施设者迹也。若覆寻其本。则又有实智在焉。盖诸佛菩萨果上妙用。依实智之体。以起权智之用。正以实智不可思议。致令权智亦不可思议。又权实二智能照之智也。不有所照之境。焉发能照之智。是故智有权实。境亦同之。不有所照之境。安发能照之智。不有能照之智。安显所照之境。是则权实二智之不可思议。又因权实二境之不可思议。故法华云。诸佛智慧甚深无量。此叹实智妙也。又云。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此叹权智妙也。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此叹权实二智俱不可思议。以释妙名也。又云。惟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能究尽者。乃权实二智。所究尽者。乃权实二境。天台大师云。诸法不思议。权境也。实相不思议。实境也。即诸法而实相。乃即权而实。即实相而诸法。乃即实而权。权实实权。俱不可思议。乃诸佛所究尽之境。又云诸法者。即华严能随染缘具造十法界也。每一界各有十如是。故经云。所谓诸法。有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又准仁王经与智论。每一界具假名实法国土。界界三法。法法十如。每一界有三十如是。十界则三百如是。每界互具十界。则成百界。界十如是。故成三千如是。此三千法。又有真妄具造不同。盖始由真如不变之体法尔具足三千性相。能随染净缘。具造十法界。始既即不变而随缘。终则即随缘而不变。言不变者。虽随净缘具造佛界假名实法国土。而真如不变之体。性具十种法界。即性体清净。不染纤毫。与夫性量竖穷横遍者。毫无亏次。即随染缘。具造九界假名实法国土。而真如不变之体。性具十界。即性体清净。毫无染污。与夫性量竖穷横遍者。亦毫无亏欠。惟其在真如随缘不变。故随缘所造。若佛法。若众生法。若心法。莫非不变之体。而彼性具性体性量不阙纤毫。故诸佛菩萨悟中。证此三法。若正报。若依报。若大。若小。若多。若少。无非法界。是故于中。一为无量。无量为一。小中现大。大中现小。于一毛端。现宝王刹。坐微尘里。转大法轮者以此。故法智大师云。良由法界不思议体。作我一念之心。亦复举体作生作佛。作依作正。一尘法界不小。刹海法界不大。惟其如此。故能室容广座。亦容多众。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毛内大海。不娆鱼鳖。以至如来无碍神通。菩萨三十二应。皆本于此。不则何异作意神通。焉称无作妙用耶。或问曰。若如所云。岂肇公不思议权智之说非耶。对曰。肇公之说。非一向不是。盖覆求其迹。原是不思议权智。第肇公。但知其迹。不究其本。又不知权实二智同居一体谓之同体权实。权实所依。在于诸法实相。权实二境。以依同体之境。故有同体之智。是故诸佛菩萨。果地施设。种种不思议权智。此权即实。智即是境。故如来于法华会上。从三昧安详而起。先叹权实二智。次叹权实二境。以明出世间一大事因缘。深有所以也。大师净名疏亦云。今解华严经。明一微尘有大千经卷。观众生一念无明心即是如来心。若见此心。则能以须弥入芥子无相妨也。下诸不思议事。穷劫说不能尽。皆是此意耳。所以然者。此经云。诸佛解脱。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若观众生心行。得诸佛解脱。住此解脱。则能现如是种种不思议事也。所以然者。诸方便教。明二乘得偏真之理解脱。是思议解脱。如得玻璃珠不能雨宝。大乘圆教。明菩萨中道圆真真性解脱。即是不思议解脱。如得如意珠能雨大千宝也。见众生心行真性。得芥子须弥真性。一如无二如。若得芥子真性之小。能容须弥之大。得须弥真性。则须弥之大。不碍芥子之小。举此一意。可以例下诸事。如是解脱。正贯摄此意也。

    ○二广举众事明不思议十二。初须弥内芥四。初牒解脱之本。

    以须弥之高广。内芥子中。无所增减。须弥山王。本相如故。

    而四天王忉利诸天。不觉不知己之所入。唯应度者。乃见须弥入芥子中。

    是名不可思议解脱法门。

    不思议解脱之本。始既性具三法。能不变以随缘。是故终则随缘而不变。在相言之。虽有山芥大小之不同。在性言之。须弥一法界也。芥子亦一法界也。彼此各各相容。犹如因陀罗网。今乃以芥子为主。以须弥为宾。芥子之主。则隐相而现性。须弥之宾。则隐性而现相。性能内相。是故芥子内须弥中。此为小中现大。亦是依中现依。

    又以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不娆鱼鳖鼋鼍水性之属而彼大海。本相如故。诸龙鬼神阿修罗等。不觉不知己之所入。于此众生。亦无所娆。

    释义准前。名为正中现依。楞严云。于一毛端现宝王刹义同。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断取三千大千世界。如陶家轮。着右掌中。掷过恒沙世界之外。其中众生。不觉不知己之所往。又复还置本处。都不使人有往来想。而此世界。本相如故。

    虽因神通之力不可思议。实由性具之法转变自在。

    又舍利弗。或有众生。乐久住世而可度者。菩萨即演七日以为一劫。令彼众生谓之一劫。

    时之延促。皆众生情谓所计。无论证无生忍者。不见有近久之殊。即冥心玄览。实无去来今相之可得。今菩萨为众生乐久住世而得度者。即演日为劫。其若乐久住。存寿者相。如神仙之流。菩萨下文所示。又则促劫为日也。

    或有众生。不乐久住而可度者。菩萨即促一劫以为七日。令彼众生谓之七日。

    前乐久住世而可度。乃菩萨根人。愿于末劫弘经。如南岳思大禅师之为心者也。今不乐久住。乃厌世无常。去无常以趣真常。此有两种。一二乘根性。一菩萨乐生无量寿佛国。乐集一切功德人也。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一切佛土严饰之事。集在一国。示于众生。

    又菩萨以一佛土众生。置之右掌。飞到十方。遍示一切。而不动本处。

    又舍利弗。十方众生。供养诸佛之具。菩萨于一毛孔。皆令得见。

    又十方国土。所有日月星宿。于一毛孔。普使见之。

    又舍利弗。十方世界所有诸风。菩萨悉能吸着口中。而身无损。外诸树木。亦不摧折。

    性风真空。理已如是。菩萨合如来藏。示现神变。固不可得而思议也。

    又十方世界。劫尽烧时。以一切火。内于腹中。火事如故。而不为害。

    又于下方。过恒河沙等诸佛世界。取一佛土。举着上方。过恒河沙无数世界。如持针锋举一枣叶。而无所娆。

    已上皆于依报。明不可思议。下文则于正报。明不可思议。

    ○三广举现身明不可思议三。初神通现身。

    又舍利弗。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能以神通。现作佛身。或现辟支佛身。或现声闻身。或现帝释身。或现梵王身。或现世主身。或现转轮圣王身。

    性具十界。究竟现前。随机所扣。如鉴现形。普门之业。法尔如斯。

    又十方世界所有众声。上中下音。皆能变之。令作佛声。演出无常苦空无我之音。及十方诸佛所说种种之法。皆于其中。普令得闻。

    普门示现。则应以何身得度。即现何身而为说法。今则变一切众音。令作佛声。演出法音。普令得闻。以显解脱不可思议也。

    舍利弗。我今略说菩萨不可思议解脱之力。若广说者。穷劫不尽。

    ○四总明智慧方便之门四。初迦叶赞叹自鄙五。初赞法门希有。

    是时大迦叶。闻说菩萨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叹未曾有。谓舍利弗。譬如有人。于盲者前。现众色像。非彼所见。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不能解了。为若此也。智者闻是。其谁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我等何为永绝其根。于此大乘。已如败种。

    一切声闻。闻是不可思议解脱法门。皆应号泣。声震三千大千世界。

    肇公曰。所乖处重。故假言应号泣耳。二乘忧悲永除。尚无微泣。况震三千乎。

    灯曰。非也。须知。二乘虽断见思无界内忧悲。不无界外见思忧悲。下云结习未尽。华则着身。畏生死故。五欲得便是也。二乘自鄙无分。应是十二年中。小乘执教未忘。谓断见思。已如败种。未知见思若尽种当发现。大士法雨。正启其根。号泣三千。乃发厥萌芽之初也。

    一切菩萨。应大欣庆顶受此法。

    肇公曰。迦叶将明大小之殊抑扬时听。故非分者。宜致绝望之泣。已分者。宜怀顶受之欢也。

    若有菩萨。信解不可思议解脱法门者。一切魔众。无如之何。

    大迦叶说是语时。三万二千天子。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三大士叹显菩萨三。初明菩萨多作魔王。

    尔时维摩诘。语大迦叶。仁者。十方无量阿僧祗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故。教化众生。现作魔王。

    肇公曰。因迦叶云信解不可思议者魔不能娆。而十方亦有信解菩萨为魔所娆者。将明不思议大士所为自在。欲进始学故现为魔王。非魔力之所能也。此亦明不思议。亦成迦叶言意。

    又迦叶。十方无量菩萨。或有人从乞手足耳鼻头目髓脑血肉皮骨。聚落城邑。妻子奴婢。象马车乘。金银琉璃砗磲码瑙珊瑚琥珀真珠珂贝。衣服饮食。如此乞者。多是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以方便力。而往试之。令其坚固。

    什公曰。结业菩萨。于施度将尽而未极。是以不思议菩萨。强从求索。令其无惜心尽具足坚固。亦令众生知其坚固。亦便其自知坚固。

    ○三明菩萨方便本心二。初明有威德力。

    所以者何。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有威德力。故行逼迫。示诸众生。

    ○二叹是为难事二。初法说。

    如是难事。凡夫下劣。无有力势。不能如是逼迫菩萨。

    譬如龙象蹴踏非驴所堪。

    肇公曰。截人手足。离人妻子。强索国财。生其忧悲。虽有目前小苦。而致永劫大安。是由深观人根。轻重相权。见近不及远者。非其所能为也。

    什公曰。众生若有真实定相者。则不思议大士。不应徒行逼试令其受苦。以非真实。易可成就。故行恼逼也。

    是名住不可思议解脱菩萨智方便之门。

    肇公曰。智慧远通。方便近导。异迹所以形。众遮所以成。物无不由。而莫之能测。故权智二门。为不思议之本也。

    约教判不思议解脱法门者。的在圆教登初住菩萨。至于等觉。分破无明。分证三德。邻于妙觉。乃能究竟。亦兼得别教登地菩萨。然别登初地。已同圆教初住。虽曰兼别。实乃纯圆。若如什肇诸公所释。谓七住菩萨能具是力。不知七住是何教位次。若曰圆位。则初住已得。不待至七。若曰别教。七住方尽思惑。始学出假。亦未有此证。据关中释义。多附通理。其所指七住。应是诸大乘经借别明通之位。与已办地齐。虽能游戏神通净佛国土。亦未有如此不思议解脱也。

    观解者。观一念性具三千。即性体性量。一界现起。九界冥伏。一法现起。三千九百九十九法冥伏。或根尘依正。各各现起冥伏。一为主。余为宾。主能摄宾。宾来归主。或小中现大大中现小等。是为不思议解脱法门。于一心中具足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七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八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七释观众生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观众生品第七

    二乘观境。多涉于空。菩萨观境。多涉于有。涉空既招自了之讥。涉有又堕为人之失。惟佛行道。空有从容。如曰。无方便慧缚。有方便慧解。无慧方便缚。有慧方便解。方便岂非涉有。慧岂非涉空。则已备之前章也。文殊复虑滞言之宾未得归一之旨。是故复有是问。维摩所答。则空有而兼到。中道而恒居。盖有生可度。岂忘情于涉有。众喻以观。岂拨智以观空。矧运真实之慈。广破三十之弊。如是则生缘法缘而双济。无缘中道而独翔。菩萨度生之道。过此不知所裁也。

    ○二释经文二。初正明观生四。初明所观众生二。初文殊以云何观众生问。

    尔时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菩萨云何观于众生。

    夫所度众生。境也。菩萨观之。观也。不知菩萨云何观之以行度脱。故有是问。

    ○二维摩以二十九喻答。

    维摩诘言。譬如幻师见所幻人。菩萨观众生。为若此。

    肇公曰。幻师观幻。知其非真。大士观众生。有若此也。

    如智者见水中月。如镜中见其面像。如热时𦦨。如呼声响。如空中云。如水聚沫。如水上泡。如芭蕉坚。如电久住。如第五大。如第六阴。如第七情。如十三入。如十九界。菩萨观众生为若此。如无色界色。如焦谷芽。如须陀洹身见。如阿那含入胎。

    肇公曰。阿那含虽有暂退。必不经生也。

    阿罗汉人。虽有界外三毒。今所云者。已无界内三毒也。

    无生忍位菩萨。已破根本无明。心结永沉。况毁禁粗事乎。

    肇公曰。唯有如来。结习都尽。

    如盲者见色。如入灭尽定出入息。

    肇公曰。心驰动于内。息出入于外。心想既灭。故息无出入也。

    如空中鸟迹。如石女儿。如化人烦恼。如梦所见已寤。如灭度者受身。

    肇公曰。未有入涅槃而复受身者。

    如无烟之火。菩萨观众生为若此。

    所度众生。有也。观之本空如众喻。空也。方即有而空。方即空而有。驾双轮而直运。翥两翅以高飞。菩萨观众生为若此。可谓居其本也。

    ○二明能被四心四。初慈无量心二。初文殊以云何行慈问。

    文殊师利言。若菩萨作是观者。云何行慈。

    问意谓作如是观。乃涉于空。行慈与乐。乃涉于有。此以法缘异于生缘为难。以启维摩不二之宗。

    ○二维摩以为生说斯法答二。初正明二。初总举真实之慈。

    维摩诘言。菩萨作是观已。自念我当为众生说如斯法。是即真实慈也。

    肇公曰。众生本空。不能自觉。故为说斯法。令其自悟耳。岂有我彼哉。若能观众生空。则心行亦空。以此空心。而于空中行慈者。乃名无相真实慈也。

    灯曰。夫慈名与乐。悲名拔苦。然与乐时。已自拔苦。拔苦时已自与乐。盖苦乐二法。体如冰炭。不相为类。众生之苦。过由著有。菩萨观空。已度彼岸。菩萨度生亦观此境。作是观已。自念我当为众生说斯空法。以度有苦。而无为之乐自臻。以己所欲。转以施人。故名真实慈也。

    无明之惑。品数虽多。大都言之。不外乎四。谓生住异灭。楞严云。何况此中生住异灭分剂头数。是也。约惑生起之相。则生相居首。灭相居末。约灭除之相。则生相居首。灭相居末。故五忍以无生忍。居初住首。以寂灭忍。居妙觉末。今一往约末位言之。故言寂灭慈。一往非尽理故。又曰无所生故。然寂之为功。既能寂灭。岂不能寂生。故得云无所生故。此慈属无缘。以顺中道空有俱空。而为体也。

    世上奇男子。胸中抱负不平之气。能为人排难解纷。一饭之惠必酬。睚眦之怨必报。谓之热肠。以其有贪嗔痴烦恼故也。今菩萨之慈。视怨亲于平等。施与拔于法空。虽似排难解纷。然而众生与之有缘而非热。即与之无缘亦非冷。以其无贪嗔痴烦恼故也。此慈属法缘。以顺冤亲。俱空为体也。

    菩萨之慈。体顺四弘。理周法界。众生虽无边。而誓愿度之。已历过去无量恒河沙劫。而其心不休。当经未来恒河沙劫。而其心不息。正住十方无量恒河沙界。而其心无有厌倦。名为行等之慈。顺常住理。等三世故。此慈属无缘。以顺平等为体也。

    人心于法有所诤竞者。为于缘尘心有所起故也。菩萨生心度生。已安止于无住。今之行慈。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谓之无诤慈。又复释之曰。无所起故。此慈属法缘。以顺无诤无起故也。

    行不二慈。内外不合故。

    观生行慈。已分内外。若缘之以生分别。则根尘相合。生死无穷。了之如幻如化。则人己不二。物我皆空。此慈两属。不二属无缘。不合属法缘。

    生死烦恼。一有未尽。则法有可坏。惟其毕竟尽故。是以其慈体不可坏。此慈属法缘。以顺尽相故也。

    中道无缘。坚若金刚。利能摧惑。故心无毁。

    行清净慈。诸法性净故。

    肇公曰。真慈无相。与法性同净也。此慈属无缘也。

    中道无缘。体若虚空。本无边际。

    行阿罗汉慈。破结贼故。

    梵云阿罗汉。此云破贼。此慈属法缘。所谓无心攀缘众生。自然现益。

    菩萨无心。以安众生为心。此慈属生缘。是故云也。

    三慈对人分之。生缘属菩萨。法缘属阿罗汉。今无缘应属如来。体顺中道。故曰得如相故。

    梵云佛陀。此言觉者。然有三觉。一自觉。属法缘。二觉他。属生缘。三觉满。属无缘。今云觉众生故。分属生缘也。

    肇公曰。大乘之道。无师而成。谓之自然。菩萨真慈。亦无因而就。故名自然。此慈属无缘也。

    肇公曰。平等一味无相之道。谓之菩提。无相真慈亦平等一味。可名菩提也。此慈属乎无缘。

    慈近乎爱。爱则与众生等。菩萨修乎法缘。已断诸爱。虽终日等。而不与之等也。此慈属法缘。

    行大悲慈。导以大乘故。

    不先拔苦。所与之乐。终非究竟。是故慈悲。一义异名。导以大乘之乐。以释二死之苦。名大悲慈也。此慈属无缘。以导大乘故也。

    行无厌慈。观空无我故。

    肇公曰。疲厌之情。出于存我。以空无我心而为慈者。与生死相毕。无复疲厌也。此慈属法缘。

    财施有尽。故有遗惜。法施无尽。故无遗惜。此慈生法两属。

    菩萨持戒。不独自止毁禁。兼欲化他毁禁。使人见贤而思齐也。以是与乐。慈莫大焉。此属生缘慈也。

    什公曰。若能行忍。则内不自累。外不伤物。故言护彼我也。亦属生缘慈也。

    行精进慈。荷负众生故。

    人虽有力。若复杂退。则不能有所荷担。故菩萨荷负众生。宜以精进而为其力。此亦属生缘。

    小乘之人。及以凡夫。修得禅定。多生耽味。菩萨得禅。正好依禅行慈。行慈则出俗利生。不爱禅味。此亦属法缘慈摄。

    行智慧慈。无不知时故。

    什公曰。行未满而求果。名不知时。

    灯曰。不特此也。自未度而度人。己得度而不度人。灭度一切众生。实有众生得灭度者。无住而不生心。生心而非无住。皆名不知时也。此亦法缘慈摄。

    行方便慈。一切示现故。

    六度之外。有方便度。慈亦如是。菩萨随机。一切示现。即谓之方便慈。此属生缘慈摄。

    行无隐慈。直心清净故。

    有三无隐。一教无隐。心言直故。二行无隐。无曲迳故。三理无隐。心契实相故。一有所隐。即不名为清净。法缘慈摄。

    凡所造行。杂则不深。今深心慈。深故不杂。此亦法缘慈摄。

    菩萨于一切时中。尚无虚假。矧今行慈。犹以虚假而诳众生。此亦法缘慈摄。

    行安乐慈。令得佛乐故。

    菩萨大慈。恒欲与众生佛智慧乐以证四德。故所行慈。名安乐也。此属无缘慈摄也。

    ○二悲无量心二。初问。

    文殊师利又问。何谓为悲。

    答曰。菩萨所作功德。皆与一切众生共之。

    肇公曰。哀彼长苦。不自计身。所有众德。愿与一切。先人后己。大悲之行也。

    ○三喜无量心二。初问。

    答曰。有所饶益。欢喜无悔。

    肇公曰。自得法利。与众同欢。喜于彼己俱得法悦。谓之为喜。

    ○四舍无量心二。初问。

    答曰。所作福祐。无所希望。

    什公曰。现世不求恩。未来不求报也。

    约教者。菩萨观众生如幻化。而能行慈。通别圆三教。皆得言之。而正意在圆。以真实慈中所开三十慈。关三种慈悲故也。

    观解者。观一念具十法界。虽在于迷。以如幻等二十九喻观之。于不可得中。吾故以真实相慈三十慈。与性德之乐。拔性德之苦。是为观心方便与慧二者并行也。慈既如是。三亦如是而观。

    ○三明所依功德六。初明生死有畏当何所依。二初问。

    文殊师利又问。生死有畏。菩萨当何所依。

    肇公曰。生死为畏。畏莫大之。悲疾大士。何所依恃。而能永处生死。不以畏为畏乎。

    维摩诘言。菩萨于生死畏中。当依如来功德之力。

    悲疾菩萨。于苦海而作慈航。应依二种佛功德力。一依他佛功德力。即十方诸佛。所修功德之力。冥熏加被。使无退转。一依自所修佛功德力。即下问答中所示之法。依而修之。有生善灭恶功德。若据现文所答。惟是自力。亦谓之如来功德。约义言之。必须二种。

    ○二明如来功德当依何住二。初问。

    文殊师利又问。菩萨欲依如来功德之力。当于何住。

    答曰。菩萨欲依如来功德力者。当住度脱一切众生。

    如来功德之力无他。一惟以度脱众生为事。菩萨能住度脱众生。则契合佛心。佛必以功德力而加被之。此一举而两得之矣。

    ○三明欲度众生当何所除二。初问。

    又问。欲度众生。当何所除。

    答曰。欲度众生。除其烦恼。

    未除己之烦恼。而遽焉度人。自他俱溺。其理必然。

    ○四明欲除烦恼当何所行二。初问。

    又问。欲除烦恼。当何所行。

    烦恼者。贪嗔痴慢疑五钝使也。皆从不正念生。是故欲除烦恼。当行正念。

    ○五问云何行于正念二。初问。

    ○六问何法不生何法不灭二。初问。

    又问。何法不生。何法不灭。

    答曰。不善不生。善法不灭。

    上五问答。展转释成。至此不善不生善法不灭。为行菩萨行之要道。盖必不善不生。斯可以自利。善法不灭。斯可以利生。是则举不善。则一切蔽病。在其中矣。举善法。则六度万行。在其中矣。下去六问。一以此答而为根本。

    ○四明善不善根本二。初答明六。初一问答善不善孰为本。

    又问。善不善孰为本。答曰。身为本。

    又问。身孰为本。答曰。欲贪为本。

    什公曰。由欲着情深。故广生结业。亦以爱润。所以受生。是以于诸结中。偏举欲贪也。

    又问。次贪孰为本。答曰。虚妄分别为本。

    贪欲起于缘尘分别。分别美恶。贪欲是生。

    ○四一问答虚妄分别孰为本。

    又问。虚妄分别孰为本。答曰。颠倒想为本。

    见与见缘。并所想相。如虚空华。本无所有。而众生虚妄分别。故谓之为有。空华世界。本无美恶。而众生虚妄分别。谓为美恶。皆名颠倒。譬如狂醉。首尾相换。故谓首为尾。岂非颠倒。

    ○五一问答颠倒想孰为本。

    又问。颠倒想孰为本。答曰。无住为本。

    ○六一问答无住孰为本。

    又问。无住孰为本。答曰。无住则无本。

    文殊师利。从无住本。立一切法。

    肇公曰。心犹水也。静则有照。动则无鉴。痴爱所浊。邪风所扇。涌溢波荡。未始暂住。以此观法。何往不倒。譬如临面涌泉。而责以本状者。未之有也。倒想之兴。本乎不住。义存于此乎。一切法。从众缘会而成体。缘未会。则法无寄。无寄则无住。无住则无法。以无法为本。故能立一切法也。若以心动为本。则有有相生。理极初动。更无本也。若以无法为本。则有因无生。无不因无。故更无本也。无住故想倒。想倒故分别。分别故贪欲。贪欲故有身。既有身也。则善恶并陈。善恶既陈。则万法斯起。自兹以往。言数不能尽也。若善得其本。则众未可除矣。

    灯曰。有妄无住。有真无住。今文正言妄法。以无住为本。肇公释之详矣。若真无住者。如般若以无住为宗。以实相般若为理。观照般若为行。所谓以无住法。住般若波罗蜜中。金刚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皆明此义。应知实相般若。为真如不变之体。虽不变而随缘。是则世间万法。悉从真如之所生。即不变而随缘。即随缘而不变。依无住本。立一切法。此又此经言外之旨也。

    ○二兼明余义二。初天女现身五。初现身散华。

    时维摩诘室。有一天女。见诸天人。闻所说法。便现其身。即以天华。散诸菩萨大弟子上。

    肇公曰。天女即法身大士也。常与净名。共弘大乘不思议道。故现为宅神。同处一室。见大众集。闻所说法。故现身散华。欲以生论也。

    华至诸菩萨。即皆堕落。至大弟子。便着不堕。

    什公曰。天以此未曾有室。室无杂教。故毁贱小乘。显扬大道。所以共为影响。发明胜致也。

    灯曰。天女欲显扬大教是也。若夫毁贱小乘。岂其心哉。须知小乘致毁之本。有二因缘。一以结习未尽。华则着身。一以神力去华。不能令去。华既着身。是一病也。敕之令去。此又病之又病者也。初病为本有之病。后病为因病之病。二病萦怀。所以致毁也。

    一切弟子。神力去华。不能令去。

    肇公曰。将辩大小之殊。故使华若此。

    尔时天问舍利弗。何故去华。答曰。此华不如法。是以去之。

    香华着身。尚非沙弥法。矧比丘乎。是以去之。

    ○五天女说法五。初示华为分别非不如法。

    天曰。勿谓此华为不如法。所以者何。是华无所分别。

    华属无情。无有如法不如法之分别。

    ○二示仁者自生分别故不如法。

    分别之义有二。一凡夫缘尘分别。则堕于有。一二乘缘空分别。则堕于无。凡夫分别堕于有。谓华为如法。以之为玩好。以之为服饰。所以成生死。二乘分别堕于无。谓华为不如法。以之为厌患。以神力而去之。所以成涅槃。皆自生分别。与华何预哉。

    ○三示若无分别是则如法。

    若于佛法出家。有所分别。为不如法。若无所分别。是则如法。

    无所分别是则如法者。初不缘尘分别堕于有。二不缘空分别堕于无。是则如于中实之法。

    ○四指一切菩萨不着为证。

    观诸菩萨华不著者。已断一切分别想故。

    一切之言。义该二种。已如上说。

    ○五指畏生死故五欲得便二。初譬喻。

    譬如人畏时。非人得其便。

    什公曰。如一罗刹。变形为马。有一士夫。乘之不疑。中道马问士夫。马为好不。士夫拔刀示之。问言此刀好不。罗刹知其心正无畏。竟不敢加害。

    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声香味触。得其便也。已离畏者。一切五欲。无能为也。结习未尽。华着身耳。结习尽者。华不着也。

    生死界中。因二种病。一结习。二生死。结习者。通言见思等烦恼耳。非谓宿世曾习何结。今不能忘。如迦叶闻琴不安起舞。通言界外见思结习。屠纬真隆。谬谓迦叶曾司乐部。鄙哉言乎。今人不谙教义。类多如此。结习为因。生死为果。然有二种。一界内结习生死。二界外结习生死。界内则以见思惑为结习。分段为生死。界外则以尘沙无明为结习。变易为生死。三乘人于此二法。畏与得便。各有不同。二乘人畏分段生死。犹如牢狱。虽于界内五欲。不得其便。而于界外净妙五欲。早得其便。然而畏生死者。即二乘所证涅槃之心。不知如此涅槃。正界外之结习。岂非畏生死。正五欲得便之因。以例凡夫不畏生死。界内五欲。亦得其便。如今之凡夫不怖生死。贪着五欲者。是也。故曰。结习未尽。华着身耳。结习尽者。华不着也。

    观解者。一心中道第一义天现前。全性起修。即天女散华也。若观此心。虽即空。而不即假。即华则着身。即空即假即中。不独界内华不着。即界外二种之华。亦不着身。能了修无修相故也。

    ○二因事问答二。初天女彰其辨才六。初一问答明真解脱义二。初且往复泛问四。初问止此久如。

    舍利弗言。天止此室。其已久如。

    肇公曰。止净名大乘之室久近。妙辩若此乎。

    答曰。我止此室。如耆年解脱。

    肇公曰。将明第一无久近之义。故以解脱为论。解脱即三无为也。

    生公曰。舍利弗前问意。虽云止室。而语交在久。于不达者取之。便谓向答是矣。苟答其语。则云如舍利弗解脱来久也。今舍利弗解脱来实久。止室得不久乎。止室既已有久。便不复得同解脱也。是以不得不以久为问焉。

    天曰。耆年解脱。亦何如久。

    肇公曰。逆问其所得。令自悟也。耆年所得无为解脱宁可称久乎。

    ○二正示以解脱二。初身子显小乘解脱二。初以无言示解脱。

    ○二以言语释无言二。初天女问。

    天曰。如何耆旧。大智而默。

    答曰。解脱者。无所言说。故吾于是不知所云。

    天台明四教。各各皆有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四句。总谓之有言句。四句之外。更有无言句。如此中所明解脱。累以言说辩之。即有言句。默然不答。即无言句。然而初不以无言便为是。有言便为非。如天女曰。言说文字。皆解脱相。何尝定以有言为非耶。今时学人。例尚无言。假使预哑羊群。又不知孰为是非也。

    ○二天女示大乘解脱二。初示文字解脱三。初竖义。

    天曰。言说文字。皆解脱相。

    所以者何。解脱者。不内不外。不在两间。文字亦不内不外。不在两间。

    是故舍利弗。无离文字说解脱也。

    世间以空无相无作为解脱者。以其能绝分别故也。以文字为系缚者。以其能起缘尘故也。不知解脱之所以成解脱者。正以无内外两间之相。而反求乎文字语言亦无有内外两间之相也。苟文字果与解脱异。谓一解脱一系缚可也。今也求之。初无两异。如之何谓解脱无文字。文字非解脱乎。

    ○二示诸法解脱三。初天女示以要义。

    所以者何。一切诸法。是解脱相。

    普贤观经云。毗卢遮那。遍一切处。一切诸法。悉是佛法。岂不一切诸法是解脱相。则无离文字说解说相。实矣。

    舍利弗言。不复以离淫怒痴为解脱乎。

    此之疑问。承上章二义而起。一者意谓。夫言者心之表。心者言之体。形曲影凹。其来旧矣。今也解脱必离三毒。岂不体当离而言亦当离。天女谓无离文字说解脱相。此则淫怒痴亦不须离。然则汝虽谓云可。而吾则未之可。苟缘本以寻末。则无离文字同归乎不可。故举此而反质之曰。不复离淫怒痴为解脱乎。二者意谓。诸法者法界之都称。淫怒痴者诸法之三法。举总该别。亦其来旧矣。今云解脱即是诸法。岂不总即是而别亦即是。若如天女谓一切诸法即是解脱。此则淫怒痴亦不须离。汝虽谓之可。而吾则未之可。若览别以归总。皆是解脱。同归于不可。故举此而反质之曰。不复离淫怒痴为解脱乎。

    天曰。佛为增上慢人。说离淫怒痴为解脱耳。若无增上慢者。佛说淫怒痴性即是解脱。

    慢有七。增上慢其尤者也。夫增上法者。圣人所证之道果也。淫怒痴者。众生修恶中之尤恶者也。不知修恶即性恶者。纵之则三毒炽然。夺之则视为仇寇。而增上圣人。自己观之而得道。欲以此道觉斯民也。使人知修恶即性恶。性恶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善。乃示现三毒。化度众生。如华严婆须密女。以贪欲而作佛事。无厌足王。以嗔恚而作佛事。胜热婆罗门。以邪见而作佛事。虽现三毒。而弥欲弥净。弥杀弥慈。弥邪弥正。此增上圣人之法也。今言增上慢者。所谓未得圣人法。谓得圣人法。不能于邪济。以获正济。而偏行邪济。或初闻此经淫怒痴。即是解脱。或闻无行经。贪欲即是道。嗔恚亦复然。如是三法中。具一切佛法。或见华严三大圣人。以三毒而作佛事。谓我已悟圆顿法。已入圣人阶。乃广行贪欲。恣意杀生。入邪见稠林。执拨无断见。自行教人。广行非法。如是之人。乃增上慢人。佛鉴此机难可度脱。即为其严制戒律。令其誓断三毒。明示因果。判其罪福。说贪欲为地狱之深因。嗔恚为饿鬼之捷径。邪见必堕畜生。愚痴定落邪道。是以闻其教者。戒定慧三学以增明。佛法僧三宝而弘演。小机修此而证果。大根悟此而入道。佛为增慢人。说断淫怒痴而为解脱者。以此之不。则佛说淫怒痴即是解脱。前不云乎。不断淫怒痴。亦不与居。明明格言。可不鉴诸。

    ○二一问答明无得无证二。初身子问何得何证。

    舍利弗言。善哉善哉。天女。汝何所得。以何为证。辩乃如是。

    肇公曰。善其所说。非己所及。故问得何道。证何果。辩乃如是乎。

    ○二天女答无得无证二。初竖义。

    天曰。我无得无证。故辩如是。

    肇公曰。夫有碍之道。不能生无碍之辩。无碍之辩。必出于无碍之道。道有得有证者。必有所不得。有所不证。以大乘之道无得无证。故无所不得。无所不证。从此生辩。故无所不辩也。

    所以者何。若有得有证者。则于佛法为增上慢。

    道本天然。元无所得。谓有所得。不契大道。岂非增上慢乎。

    观解者。若但观此心空无相无作。离言说即得。涉言说即不得。小乘解脱也。能观心性。虽复即空无有言说。而亦即假。即言说而本无言说。乃即文字而说解脱。乃至观一念诸法与夫三毒。皆是菩提。是为观心真解脱义也。

    ○三一问答明三乘何所志求二。初身子问。

    舍利弗问天。汝于三乘。为何志求。

    肇公曰。上直云无得无证。未知何乘。故复问也。

    ○二天女答二。初明随机化现。

    天曰。以声闻法化众生故。我为声闻。以因缘法化众生故。我为辟支佛。以大悲法化众生故。我为大乘。

    生公曰。随彼为之。我无定也。

    ○二明惟求佛乘五。初立瞻卜华譬况其所以。

    舍利弗。如人入瞻卜林。唯嗅瞻卜。不嗅余香。

    瞻卜华。其香极盛。虽有诸华之香。皆为所夺。隐而不现。复能变诸华之香。以为瞻卜之香。

    ○二以方丈室合其功德。

    如是。若入此室。但闻佛功德之香。不乐闻声闻辟支佛功德香也。

    净名寂光丈室。三德之香。极为究竟。超胜余乘。复能化余乘。以为佛乘。咸使一切俱修佛乘。不复更修余乘也。

    ○三示大乘机惟乐佛香。

    舍利弗。其有释梵四天王诸天龙鬼神等。入此室者。闻斯上人讲说正法。皆乐佛功德之香。发心而出。

    ○四举十二年但闻佛香。

    舍利弗。吾止此室十有二年。初不闻说声闻辟支佛法。但闻菩萨大慈大悲不可思议诸佛之法。

    肇公曰。上止室久近。欲生论端。故答以解脱。今言实年。以明所闻之不杂也。

    灯曰。或问实年所指。始于何时。对曰。应是佛转法轮时。正当齐阿含初年。今为方等之初。弹偏折小之时也。

    ○五示此丈室八未曾有法三。初总标。

    舍利弗。此室常现八未曾有难得之法。

    ○二别出八。初金色光照。

    何等为八。此室常以金色光照。昼夜无异。不以日月所照为明。是为一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室入者。不为诸垢之所恼也。是为二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室常有释梵四天王及他方菩萨。来会不绝。是为三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室常说六波罗蜜不退转法。是为四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室常作天人第一之乐。弦出无量法化之声。是为五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室有四大藏。众宝积满。周穷济乏。求得无尽。是为六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室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阿閦佛。宝德。宝炎。宝月。宝严。难胜。师子响。一切利成。如是等十方无量诸佛。是上人念时。即皆为来。广说诸佛秘要法藏。说已还去。是为七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室一切诸天严饰宫殿。诸佛净土。皆于中现。是为八未曾有难得之法。

    此八种殊胜功德。再往读之。不无所表。初之二种。表常寂光土之体。金色光。体中照也。不为垢恼。体中寂也。后之六种。表常寂光之用。大乘来会。用能摄众也。常说六度。应机说法也。常奏法乐。使修得常乐果也。宝藏周济。摄物之心普也。诸佛说法。被其究竟也。现诸净土。俾众有依也。一期表报。体周用足矣。

    观解。观根尘相对。一念心起。随世出世间。必属一界。每日之间。起若干念。现若干界。即是随机化现。而此十界。了即空假中。惟一佛乘。无有余乘。即是惟求佛乘。入瞻卜林不嗅余香。如是则二六时中但闻佛法。具足大体大用。寂照双融。亦即十二年中八未曾有难得之法也。

    舍利弗。此室常现八未曾有难得之法。谁有见斯不思议事。而复乐于声闻法乎。

    ○四一问答明诸法无有定相四。初身子问天何不转女成男。

    舍利弗言。汝何以不转女身。

    ○二天女答求女相本不可得二。初法说。

    天曰。我从十二年来。求女人相。了不可得。当何所转。

    维摩示迹。为居士身。故可以天女为侍。迹居毗耶。已十二年。则天女为侍。久近相齐。非曰尔许之年恒求女相。盖以今之所难。反而求之。实无所得也。或问曰。男女二相。果孰为胜劣。答曰。如来之教。凡有二宗。一曰立相宗。则以男身为胜。女身为劣。如法华八岁龙女。变为男子。无垢世界成佛。不以男为胜乎。二曰破相宗。略如此经天女所答。本无男女之相。孰分胜与劣乎。如是论议。皆为如来示生欲界。就世相分别。为男为女。要知佛道之中本无男女之相。如劫初人种。从光音天下。本无生熟二脏。何有水谷二道。既无二道。孰分男女二根。一自贪食地肥。展转粗涩。欲去内滓。二道是生。以例西方安养莲华化生不入胞胎。人皆相好。因知分男女相者。顺鄙秽众生以为之教也。若极乐世界。则破立俱无。

    ○二譬说三。初以幻法变化问于身子。

    譬如幻师化作幻女。若有人问。何以不转女身。是人为正问不。

    ○二以幻法无定答于天女。

    舍利弗言。不也。幻无定相。当何所转。

    ○三以诸法无定合于幻师。

    天曰。一切诸法。亦复如是。无有定相。云何乃问不转女身。

    肇公曰。万物如幻。无有定相。谁好谁丑。而欲转之乎。

    ○三天好变转以问身子六。初问身子何以不转女身。

    即时天女。以神通力。变舍利弗令如天女。天自化身如舍利弗。而问言。何以不转女身。

    ○二答不知何转变为女身。

    舍利弗以天女像而答言。我今不知何转。而变为女身。

    ○三示若能转此女身人亦当转。

    天曰。舍利弗。若能转此女身。则一切女人。亦当能转。

    ○四示佛说诸法非男非女。

    如舍利弗非女而现女身。一切女人亦复如是。虽现女身。而非女也。是故佛说。一切诸法非男非女。

    肇公曰。如舍利弗实非女而今现是女像。众女亦现是女像。实非女也。男女无定相。类已可知矣。

    ○五还摄神变问女何所在。

    即时天女还摄神力。舍利弗身还复如故。天问舍利弗。女身色相今何所在。舍利弗言。女身色相。无在无不在。

    肇公曰。欲言有在。今见无相。欲言无在。向复有相。犹幻化无定。莫知所在也。

    ○六示一切诸法无在无不在。

    天曰。一切诸法。亦复如是。无在无不在。夫无在无不在者。佛所说也。

    夫无在无不在者。万法自然之理也。法在人而不知悟。世有聪明睿智之士。衍为传奇。藉八人而倏忽变为百千万人。贵贱贫富。男女主仆。善善恶恶。离合悲欢。恩怨相酬。吉凶昭应。合古今于旦暮。集楚汉于片场。真令涕泗交流。击节抚掌。调应偶会。曾无执着。此可以取譬无在无不在也。然犹实有人焉。不无情也。未若巧幻之师。幻作男女。无而倏有。有而倏无。无情无念。非色非声。此固无在无不在矣。然而又不如今之天女。神变无方。身子小乘。位居上圣。具神通力。能变化者。而反为其所变。使非男者为男。非女者为女。都无移易。不觉不知。此真无在无不在者也。以况诸法。莫不如斯。不可以情求。但当以理悟也。

    观解。观一心诸法。本无一物可得。即是女相。虽不可得。而性具昭然。即是男相寂而常照。则女无女相。照而常寂。则男无男相。寂寂惺惺。是不妨女变为男。惺惺寂寂。是不妨男变为女。是则一心诸法无在无不在也。

    ○五一问答明无没无生四。初问没此何生。

    舍利弗问天。汝于此没。当生何所。

    身子知天女变化无方。既应生于此。必应生于彼。不知没此丈室当复何生。

    天曰。佛化所生。吾如彼生。

    曰。佛化所生。非没生也。

    天曰。众生犹然。无没生也。

    此章问答。正欲明一切众生与一切诸法。皆无生无没。第小乘未悟者。惟知佛果无没无生。不知佛果所证第证众生之理性耳。是故舍利弗。以果弊因。曰佛化所生。非没生耶。天女直破其执曰。众生犹然。无没生也。

    观解。观心诸法。常住妙明。不动周圆。本无生灭。亦无去来。是为无没无生。

    ○六一问答明大道不可得九。初身子问久如当得大道。

    舍利弗问天。汝久如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身子问意。谓天女虽具妙辨神通。尚居菩萨因位。因必得果。未知久如。是故问之。

    ○二天女答汝还为凡夫我当得道。

    天曰。如舍利弗还为凡夫。我乃当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三身子答我还为凡夫。无有是理。

    舍利弗言。我作凡夫。无有是处。

    ○四天女答我得道果。亦复如是。

    天曰。我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是处所以者何。菩提无住处。是故无有得者。

    凡世间之物。有相而后有住处。有住处而后有所得。菩提既无相。安有住处。而云可得耶。

    ○五身子问诸佛得道皆何谓乎。

    舍利弗言。今诸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已得当得。如恒河沙。皆谓何乎。

    ○六天女答世俗文字有去来今。

    天曰。皆以世俗文字数故。说有三世。非谓菩提有去来今。

    佛法有二种。一真实谛。即菩提是也。竖穷横彻。三世之所不能迁。一世俗谛。即诸法是也。凡夫以世俗眼。见有去来。佛顺凡夫。示现得道。故有去来今。

    ○七天女反问汝得无生道耶。

    天曰。舍利弗。汝得阿罗汉道耶。

    天谓无论菩提大道。即汝所证小果。有得不耶。

    ○八身子答无所得而得。

    ○九天女答诸佛菩萨亦复如是。

    天曰。诸佛菩萨亦复如是。无所得故而得。

    观解。观一念心。即常住真心。以即空故。在无所得。以即假故。亦云可得。空假相即。则无得而得。得而无得。

    尔时维摩诘语舍利弗。是天女。已曾供养九十二亿诸佛。已能游戏菩萨神通。所愿具足。得无生忍。住不退转。以本愿故。随意能现。教化众生。

    无生忍位。别在初地。圆在初住。三种不退。乃念不退也。论此章文势。非观众生品气类所能得收。应齐天女散华来。立为天女问答品可也。盖经之品第是译人安。即失其义次。亦未可知。窃原天女问答。文辞浩汗。义理精微。其间显发。大略有三。一彰维摩所证微妙。一彰方丈所寓深玄。一彰已证辩才无碍。总是此经弹偏斥小叹大褒圆之正宗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八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九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八释佛道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佛道品第八

    佛道者。诸佛果位。所证菩提究竟大道。三惑净尽二死永忘之妙觉也。文殊下问。云何通达佛道。正问此道之因云何修之可以通达也。

    ○二释经文三。初明云何通达佛道二。初文殊问。

    尔时文殊师利问维摩诘言。菩萨云何通达佛道。

    肇公曰。如上所云诸佛之道。以无得为得。此道虚玄。非常行之所通。通之必有以。是故问之。

    ○二维摩答二。初总答。

    维摩诘言。若菩萨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

    有非道。有佛道。非道者。九法界之道也。若以十恶道。而通达三途之道。以十善道。而通达三善之道。以四谛十二因缘。而通达二乘之道。以六度万行。而通达菩萨之道。此皆以非道而通达非道者也。若如此经三心九行等。法华定慧力庄严。华严一心法界如虚空。楞严正修行处。圆觉有大陀罗尼等。此以佛道而通达佛道者也。此之二种。皆为经常之道。圆顿初心。背乎非而修乎是。顺乎经而行乎常。乃十方三世不易之道也。若今之行于非道通达佛道。言虽反而理实正。迹虽逆而本恒顺。如曰行五无间而无恼恚。至于地狱无诸罪垢。尚何道而非佛乎。然亦不得已而故为是道也。苟得其已。则一向于是道。而通达佛道。何必定反经而逆常乎。前不云乎。龙象蹴踏。非驴所堪。岂凡下厮劣之可希冀哉。若夫初心有行非道通达佛道。则又有维摩问章。六十二见为如来种。此为观于非道通达佛道。矿沙精金。又不可以不辨也。

    ○二别答二。初问行于非道。

    又问。云何菩萨行于非道。

    ○二答行于非道十六。初约三恶之果报示三。初地狱道。

    答曰。若菩萨行五无间。而无恼恚。至于地狱。无诸罪垢。

    肇公曰。五逆罪。必由恼恚生。此罪舍身。必入地狱受苦无间也。菩萨示行五逆。而无恼恚。是由不以逆为逆。故能同逆耳。若以逆为逆者孰敢同。又曰罪垢地狱因也。示受其报。实无其因。

    至于畜生。无有无明憍慢等过。

    肇公曰。痴慢偏重。多堕畜生。

    至于饿鬼。而具足功德。

    肇公曰。悭贪无福。多堕饿鬼。

    灯曰。行五无间。至于地狱。至于饿鬼畜生。行于非道也。无恚恼罪垢。无有无明憍慢。而具宝手功德。佛道也。此并以十不善道。而通达佛道者也。

    行色无色界道。不以为胜。

    凡夫不了。生色无色界。恃果报极胜。今虽示生。为化同天。初不以之为胜。此以行十善世禅非道。而通达佛道者也。

    示行贪欲。离诸染着。示行瞋恚。于诸众生无有恚碍。示行愚痴。而以智慧调伏其心。

    前约示行三途果报以明。如调达之示行五逆。生身堕狱。佛遣亲弟庆喜。至狱问安。兄今苦否。答曰吾在地狱。如受三禅之乐。此正行五无间而无恼恚也。今行三途之因。文势略同。义不为重。

    示行悭贪。而舍内外所有。不惜身命。示行毁禁。而安住净戒。乃至小罪。犹怀大惧。示行瞋恚。而常慈忍。示行懈怠。而勤修功德。示行乱意。而常念定。示行愚痴。而通达世间出世间慧。

    示行六蔽。行于非道也。而不乖六度。通达佛道也。

    示行谄伪。而善方便。随诸经义。

    谄伪。邪道也。经义。正道也。虽示行邪。而心随正。正故能通达佛道也。

    示行憍慢。而于众生。犹如桥梁。

    示行憍慢。而形迹虽若高山。度生谦光。则又卑如桥梁。谓菩萨和光同尘。济人利物。有若此也。

    示行诸烦恼。而心常清净。

    烦恼污染。非道也。心常清净。故能通达佛道矣。

    示入于魔。而顺佛智慧。不随他教。

    魔道愚痴。因随他教。与佛智慧顺理反。今言菩萨虽示入于魔之非道。其实顺佛智。而通达佛道也。

    示入声闻。而为众生说未闻法。

    声闻人。但能从佛闻说四谛声。而自了。不能以佛道声令一切闻。今菩萨。迹同本异。故能于此。而通达也。

    示入辟支佛。而成就大悲。教化众生。

    声闻如獐独跳。不顾后群。辟支如鹿於邑。悲亦奚为。是则于声闻虽曰有悲。于菩萨未为悲也。今菩萨虽示行辟支之小悲。实成就菩萨之大悲。故能通达佛道也。

    示入贫穷。而有宝手功德无尽。示入形残。而具诸相好以自庄严。示入下贱。而生佛种性中。具诸功德。示入羸劣丑陋。而得那罗延身。一切众生之所乐见。示入老病。而永断病根。超越死畏。

    贫穷形残下贱等。非道也。而有宝手功德等。佛道也。迹行非道。而本通佛道。菩萨功德固不可得而思议也。

    示有资生。而恒观无常。实无所贪。示有妻妾彩女。而常乐远离五欲淤泥。

    现于讷钝。而成就辩才。总持无失。

    什公曰。如太子慕魄比之也。

    示入邪济。而以正济度诸众生。

    肇公曰。津河可度处。名正济。险难诳处。名邪济。佛道名正济。外道名邪济也。

    现遍入诸道。而断其因缘。

    众生轮回六道。以有十二因缘。为之牵连故也。菩萨先已断此因缘。示现入之。是以能通达佛道也。

    现于涅槃。而不断生死。

    众生背涅槃而顺生死。二乘背生死而顺涅槃。菩萨于是不偏不倚。会于中道。不断生死。所以能入六道。随形化度。现于涅槃。所以如莲华出水。离于淤泥。

    文殊师利。菩萨能如是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

    约教者。此皆别圆地住菩萨。乃能行之。不入藏通菩萨之手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十界。本具佛界。圆满清净。即是佛道。若九界心现起之时。皆名非道。行人不拨非道。而别观佛道。了九界心。无非修恶。而此修恶乃全法界之水。以为九法之波。能观修恶。即是性恶。性恶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善。如全波即水。水外无波。是为观心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也。

    ○二明云何为如来种二。初维摩问。

    于是维摩诘问文殊师利。何等为如来种。

    或问。上问佛道。与今问如来种。同异何如。答曰。同而不同。不同而同。曷为同。佛即如来。如来即佛。岂有二体。是故同也。修性因果。二门各异。故不同也。盖佛道属果。菩萨行于非道。因能通果。今如来种。犹约众生因地以论。一不同也。岂非前答论修今答说性。二不同也。故曰同而不同。言不同而同者。前答菩萨行于非道通达佛道。皆是性恶法门中事。人独知菩萨能行于非道通达佛道。不知此之法门其来有本。正文殊所答。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皆是佛种。惟其如此非道。皆是佛种。是故菩萨。于其果上。证此法门。随机化导。称性行之。而与佛道不相违背。而能通之达之。故曰不同而同也。故予所著性善恶论。约六即以明性恶法门。正在乎此。

    ○二文殊答二。初约有为明种二。初历法明种五。初总指苦道即法身。

    文殊师利言。有身为种。

    身即苦道。有身即有苦故也。迷之则法身为苦道。悟之则苦道即法身。故为如来种。此指正因佛性以为种也。

    无明有爱为种。贪恚痴为种。四颠倒为种。五盖为种。

    此之四法。皆烦恼道摄。迷之则即智明以为痴暗。悟之则即痴暗以为智明。故为如来种。此指了因佛性以为种也。

    前云眼耳鼻舌身意皆为净土。故六入皆为种也。此亦指正因为种也。

    七识处为种。八邪法为种。九恼处为种。

    什公曰。初禅中。除劫初梵王及劫初诸小梵。自后合为一识住。劫初唯有梵王。未有余梵。梵王念欲有余梵。余梵尔时遇会来生。梵王因起邪见。谓是己造。余梵亦自谓从梵王生。虽有精粗。其邪想不异。是名异身一想。第二识住也。二禅形无优劣。而心有若干。除入解脱。种种异念。是名一形异想。是第三识住也。三禅形无精粗。心无异想。所谓一乐想。是第四识住也。并无色前三地。是名七识住地。识住。识得安住也。识念分明。无有恼患。无坏者。是名为住。恶趣则苦痛坏。四禅则无想坏。非想灭定坏。亦彼地心想微昧。念不分明。故识不安住也。问曰。欲界亦恶趣所坏。云何立识住也。答曰。取地坏。不取界坏。欲界恶趣善趣。趣乖地异。苦乐殊致。义不相涉。故不相坏也。

    灯曰。七识虽住。未破烦恼。皆烦恼道。烦恼即菩提。故为如来之种。八邪准常说。亦属烦恼道。九恼处。

    什公曰。爱我怨家。憎我知识。恼我己身。一世则三。三世则九。又义云。九结亦烦恼道摄。

    十不善。恶业道也。迷之即解脱而为缠缚。悟之即缠缚而为解脱。故为如来之种。此指缘因佛性以为种也。

    以要言之。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皆是佛种。

    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皆惑道摄。文殊所示。如来之种。总不外三道。即三佛性。其所说三道。又不外三世十二因缘。盖一切诸法。即三德性。众生无始迷故。以为三道染。此三道染。又散殊为十二因缘。如经文所指有身。六入。七识处为种。即十二支中现在识。名色。六入触。受五支。并未来生缘老死二支。皆苦道也。所指无明。有爱。贪恚痴。四颠倒。五盖。八邪。九恼。六十二见。一切烦恼。即十二支中过去无明支。现在爱取二支。皆惑道也。所指十不善道。即十二支中。过去行支。现在有支二支。皆业道也。所谓迷法身以为苦道。故此法身。因在迷故。而转名为正因佛性。迷般若以为惑道。故此般若。因此迷故。而转名了因佛性。迷解脱以为业道。故此解脱因在迷故。而转名缘因佛性。三因佛性。即如来种也。故大般涅槃经云。十二因缘。名为佛性。天台大师释云。无明爱取。既是烦恼。烦恼即是菩提。菩提通达。无复烦恼。烦恼既无。即究竟净。了因佛性也。行有是业道。即是解脱。解脱自在。缘因佛性也。名色老死是苦道。即法身。法身无苦无乐。是名大乐。不生不死。是常。正因佛性也。故经言无明与爱是二中间。即是中道。无明是过去。爱是现在。若边若中。无非佛性。并是常乐我净。无明不生。亦复不灭。是名不思议不生不灭十二因缘。是故众生。迷此以为三道三识三因佛性。菩萨修之。转为三般若三菩提三大乘。诸佛果上。成就三身三涅槃三宝三德。故文殊菩萨指之。以为如来种也。

    ○二斥无为非种二。初问起。

    问意谓。法有有为无为。种则俱种。非则俱非。何独指有为。而不言无为耶。

    ○二释明二。初单斥无为之过。

    答曰。若见无为入正位者。不能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十二因缘之观有二种。一生起。二还灭。生起观者。所谓无明缘行。行缘识。乃至生缘老死忧悲苦恼。还灭观者。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乃至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灭。菩萨修之。则以寂灭为灭。观三道相无三道性。故能观苦道即法身。烦恼道即般若。业道即解脱。二乘则以绝灭为灭。必破三道。以成无为。一证无为。而即入正位。以灰身灭智而为究竟涅槃。证此涅槃。不复更于三界受身。发菩提心。而化导众生也。

    ○二双譬无为有为三。初重法譬明有为无为功过二。初譬喻。

    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

    如是见无为法入正位者。终不复能生于佛法。烦恼泥中。乃有众生起佛法耳。

    此正喻二乘见无为而入正位。犹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若反喻菩萨见无为而不入正位。则譬如高原陆地能生好坚。是则菩萨得二喻。无地而非可。二乘得一喻。独可取喻于高原陆地不生莲华耳。

    ○二重法譬明有为无为功过二。初譬喻。

    又如殖种于空。终不得生。粪壤之地。乃能滋茂。

    如是入无为正位者。不生佛法。起于我见如须弥山。犹能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生佛法矣。是故当知。一切烦恼。为如来种。

    此亦正喻二乘见无为而入正位。犹如殖种于空终不得生。若反喻菩萨。初在凡夫粪壤。殖菩提种而得滋茂。次则菩提树长。依空婆娑。而荫覆一切。是则菩萨得二喻。无适而非可。二乘得一喻。独可取喻殖种于空终不得生也。

    ○三重法喻独显有为之功二。初譬喻。

    譬如不下巨海。不能得无价宝珠。

    如是不入烦恼大海。则不能得一切智宝。

    肇公曰。二乘既见无为。安住正位。虚心静漠。宴寂恬怡。既无生死之畏。而有无为之乐。淡泊自足。无希无求。孰肯蔽蔽以大乘为心乎。凡夫沉沦五趣。为烦恼所蔽。进无无为之欢。退有生死之畏。兼我心自高。唯胜是慕。故能发迹尘劳。标心无上。树根生死。而敷正觉之华。自非凡夫没命洄渊。游泳尘海者。何能致斯无上之宝乎。是以凡夫有反复之名。二乘有根败之耻也。

    灯曰。烦恼大海。虽具智宝。泛而没命。害莫大焉。自非勇猛丈夫。坚持浮囊。以智方便。没渊深入。智慧大宝。岂即易得。故曰。鱼子庵摩罗。菩萨初发心。三事因中多。及其成果少。成功之难。其不易如此。

    又前肇公之言。固是一说。不知更有一说在于执教滞情耳。夫执教。因滞情而兴。滞情。又因执教而起。其所由来十二年矣。一旦闻维摩之所呵。文殊之所斥。甘心自屈。下意自居。人称愚法。信愚法也。曷以言之。正以二乘根性。自退大习小以来。耽湎五欲。沉沦生死。不惟退大。兼又失小。由是厌三界逼迫。犹如牢狱。慕涅槃闲旷。譬若虚空。即自救之不暇。又何暇以援人。佛初出世。顺此滞情。而设兹拙教。令其知苦以断集慕灭以修道。断十二缘起以为功。证偏空涅槃以为道。先灭心智烦恼劳累之因。后灰色身生死系缚之果。谓无分段生。不复更知有变易生。亦复不知虽证真无生而更有方便生。且复一证无生。而谬当真子之印。妄拟菩萨。果为比儿之称。甘心以化导而让人。坚志以独跳而自习。根本不败。而自谓之败。芽本不焦。而自伤之焦。封化城拙教而不进。守草庵滞情而不归。自非此经弹斥调之停之。复假般若空慧洮之汰之。然后蒙法华佛慧荡之破之开之示之。则是辈愚法。真为毕世愚矣。可胜言哉。

    ○三二乘自鄙无分获弹斥益三。初法说。

    尔时大迦叶叹言。善哉善哉文殊师利。快说此语。诚如所言。尘劳之俦为如来种。我等今者。不复堪任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乃至五无间罪。犹能发意。生于佛法。而今我等。永不能发。

    譬如根败之士。其于五欲。不能复利。

    ○三合法二。初约二乘单合。

    如是声闻诸结断者。于佛法中无所复益。永不志愿。

    ○二约圣凡双合二。初立义。

    是故文殊师利。凡夫于佛法有反复。而声闻无也。

    所以者何。凡夫闻佛法。能起无上道心。不断三宝正使声闻终身闻佛法力无畏等。永不能发无上道意。

    约教判者。理属圆顿可知。若约观解。观现前一心属十二因缘。如因眼见色而生爱心。即无明支。为爱造业。名行支。至心专念。名识支识共色行。名名色支。六处生贪。名六入支。因入求爱。名触支。贪着心。是受支。缠绵不舍。名爱支。求是等法。名取支。如是法生。名有支。次第不断。名生支。次第断故。名老死支。此十二支中。无明爱取三支。属烦恼道。无明即明。即般若了因佛性种子。行有二支。属业道。五无间业道。皆解脱相。即缘因佛性种子。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七支。属苦道。无离生死说涅槃。无苦无乐。名大涅槃。即正因佛性种子。如此三德如来之种。在凡夫一念心中。悉皆具足。

    ○三明法门摄属二。初普现色身菩萨问起。

    尔时会中。有菩萨名普现色身。问维摩诘言。居士。父母妻子。亲戚眷属。吏民知识。悉为是谁。奴婢僮仆。象马车乘。皆何所在。

    此章假普现色身菩萨问起者。以维摩居士之所示现。无非菩萨普现色身三昧边事故也。维摩既以普现色身三昧。现居士身。而居家必有父母妻子。以至象马车乘。岂不一一而示现之。普现色身菩萨。虑不了之徒睹迹而略本。是以启以明之。庶令悟者即迹而得本也。或问曰。菩萨从本垂迹。理固然也。特是依一理本。而示乎众迹。是则事迹虽有若干。理本原无若干。今所答示。似世间有一事迹。而法门有一理本。迹本差殊。理将安在。答曰。夫本者。迹之本。迹者。本之迹。未有本无而迹有本有而迹无者也。盖法界之本。其犹形声。事相之迹。其犹影响。是故世间事相。有一迹。而法界之理。亦必有一本。正以真如之本。性具万法。其体终日不变而随缘。终日随缘而不变。六道众生。从无始际。以染缘感之扣之。故真如之形声。应其影响。为父母。为妻子。故曰真如有一本。世间有一迹。声不和而响不顺。形不直而影不端。自然之理。无足辨者。今净名大士之所示现。乃以净缘扣理法界。故一一称本。以实智为母。权智为父。形直影端。声和响顺。亦自然之理也。或又问曰。今菩萨示为居士。故家缘妻子。事事有之可尔。至于成佛。则无其事迹。而理本诸法。不空无乎。答曰。成佛事迹。有之与无。本无定在。若弥陀成佛。父母妻子虽无暇论。而释迦成佛。其事则有。总而言之。有之则随缘而普应。事事悉本于法门。无之则敛迹以还源。法法皆归于真实。若智度。若方便。若法喜。若慈悲。无不归于法界不思议之大本。何必定言其父母妻子哉。

    ○二维摩居士答出四。初历事明法二。初具足大体十八。初答父母。

    于是维摩诘以偈答曰。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

    智度实智。方便权智也。即法华诸佛智慧。甚深无量。其智慧门。难解难入是也。然此二智。固是生诸佛导师之本。而二智又由权实二理。故法华云。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诸法权理也。实相实理也。因究实理。得生实智。因究权理。得生权智。实由理智和合。方能出生诸佛。故曰。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

    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

    法喜以为妻。慈悲心为女。善心诚实男。

    权实二智。出生导师。能事己毕。证法欢喜。犹君子得淑女以生喜也。女相柔和。心多慈悲。故以慈悲而为女也。男子有贞固之性。能成就家业。故善心诚实以为男也。

    舍舍也。舍众以独栖者也。菩萨以毕竟空寂而为房舍。作休息万行之地。止息之妙。何妙如之。

    弟子众尘劳。随意之所转。

    师畜弟子。所以随吾之所转。俾之服役。俾之进修。俾之得成道果而已。今菩萨。则以八万四千尘劳而为弟子。转生死而依涅槃。转烦恼而依菩提可也。成就总持门波罗蜜门。亦可也。以此而为弟子。何妙如之。

    道品善知识。由是成正觉。

    法华云。善知识者是大因缘。所谓化导令得见佛。今菩萨。以三十七道品。为善知识。即以之为教授可也。同行可也。外护可也。由成正觉。不在兹乎。

    菩萨行道。法须等侣。今以六度万行。而为等侣。真胜友也。

    四摄众妓女。歌咏诵法言。以此为音乐。

    妓女之奏乐。人所悦随。菩萨以四摄法而摄人。使之闻法乐以证涅槃妙果。则乐莫胜焉。而乐莫大焉。

    总持之园苑。无漏法林树。觉意净妙华。解脱智慧果。

    世之园苑。能总持华木。今菩萨。以圆觉大陀罗尼门。而为园苑。总三德于一心。持万法于性具。能使无漏法林之树。根荄穷真如之地。扶疏亘法界之天。开七觉如意之妙华。结八解智慧之上果。情非荡逸。理有攸归。日涉成趣。何乐如之。

    八解之浴池。定水湛然满。布以七净华。浴此无垢人。

    什公曰。水之为用。除垢去热。解脱之性。亦除热去碍也。

    生公曰。止则能鉴。水之义也。既定慧意足。湛然满矣。七净华者。

    什公曰。一戒净。始终净也。身口所作。无有微恶。意不起垢。亦不取相。亦不愿受生。施人无畏。不限众生。二心净。三乘制烦恼心。断结心。乃至三乘漏尽心。名为心净。三见净。见法真性。不起妄想。是名见净。四度疑净。若见未深。当时虽了。后或生疑。若见深疑断。名度疑净。五分别道净。若能见是道宜行。非道宜舍。是名分别道净。六行断知见净。行谓苦难苦易乐难乐易四行也。断谓断诸结也。学地中。尽未能自知所行所断。既得无学尽智无生智。悉自知见所行所断。通达分明。是名行断知见净。七涅槃净也。浴此无垢人者。无垢而浴。为除热取适也。菩萨无结而入八解者。外将为众生。内自娱心也。

    肇公曰。总持强记。万善之苑也。于此苑。树无漏之林。敷七觉之华。结解脱之果。严八解之池。积禅定之水。湛然充满。布七净之华。罗列水上。而后无垢之士。游此林苑。浴此华池。闲宴嬉游。乐之至也。岂等俗苑林水之欢乎。

    象马五通驰。大乘以为车。调御以一心。游于八正路。

    什公曰。驾大乘车。游于十方自在无碍。兼运众生至道场也。一心。梵本云和合道品心。中有三相。一发动。二摄心。三名舍。若发动过则心散。散则摄之。摄之过则没。没则精进。令心发动。若动静得适。则任之令进。容豫处中。是名为舍。舍即调御。调御即和合也。譬如善御。迟则䇿之。疾则制之。舒疾得宜。则放之令去。纵步夷涂。必之所往也。

    肇公曰。五通为象马。大乘为上车。一心为御者。游于八正道也。

    相具以严容。众好饰其姿。

    如来色身。则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菩萨大率相同。惟肉髻顶相。少不如耳。

    惭愧之上服。深心为华鬘。

    众人衣服。所以蔽羞耻御风寒。菩萨虽无风寒之可御。亦有羞耻之当遮。即以所羞惭愧。而为上服。饰莫胜焉。上服严身。华鬘首饰。二者掩映。一不可亏。即以深心信乐。修种种善法以庄严之。世间服饰。无能及矣。

    富有七财宝。教授以滋息。如所说修行。回向为大利。

    什公曰。七宝者。信戒闻舍慧惭愧也。处家则能舍财。出家则能舍五欲及烦恼也。由信善故持戒。持戒则止恶。止恶已。则应进行众善。进行众善。要由多闻。闻法故能舍。能舍则慧生。故五事次第说也。五事为宝。惭愧为守人。守人于财主亦是财。故七事通名财也。世间多财。必出于人。以长滋息。菩萨亦然。即以己宝。而教授于人。俾人人得如说而修行。化功归己。利莫大也。

    四禅为床座。从于净命生。多闻增智慧。以为自觉音。

    床座休息之处。学道四事。皆从净命而得。床座其一也。西国贵胜。眠欲起时。微奏音乐。使之自觉。菩萨亦然。一切禅。以四禅而为根本。异外道根本禅从于邪命生。休息万行。入禅之时。当以多闻所增智慧觉之起之。使不堕于只轮单翼之偏枯。则大道可跻矣。

    甘露法之食。解脱味为浆。

    帝释天宫。有圆生树。树生华。华产甘露。犹人间之百华产蜜。三十三天。游戏园中。共采甘露食之。能获长生不死。佛法中则以涅槃甘露养其慧命。使永永而无断绝。

    什公曰。解脱味有四种。一出家离五欲。二行禅离愦乱烦恼。三智慧离妄想。四涅槃离生死。亦有二种解脱。一解脱烦恼。二解脱于碍也。亦云爱性无厌。名之为渴。爱断则得解脱。解脱止爱渴。故名为浆。四味亦以除爱渴。故为浆也。

    什公曰。心净则无染。无染即为浴。亦名游八解脱也。

    西天贵胜。澡浴之后。则以香水涂身。经久不散。曾于番禺。见暹罗人贡蔷薇露。器五合。价五十金。言宫中澡浴。以涓滴入水。沐浴其身。香气经月不散。此其效也。菩萨则五分法身为香。戒香是其始也。已上皆答其菩萨具足大体。从始洎终。表以成人内外缘足。可为佛法王家美丈夫奇男子。下文乃答示现大用也。

    ○二示现大用十四。初能摧灭烦恼。

    摧灭烦恼贼。勇健无能逾。

    烦恼有三种。一见思。自利时断。二尘沙。利人时断。三无明。觉行圆满时断。利根上智。断此烦恼。势如劈竹。一断一切断也。故曰勇健无过。

    降伏四种魔。胜幡建道场。

    什公曰。外国破敌得胜。则竖立胜幡。道场降魔。亦表其胜相也。

    虽知无起灭。示彼故有生。

    肇公曰。知无起灭。则得法身。无复生分。为彼有生。故无往不见。

    悉现诸国土。如日无不见。

    诸国土者。竖则同居方便实报。升降不同。横则十方净秽有异。

    供养于十方。无量亿如来。诸佛及己身。无有分别想。

    菩萨证无生。与十方诸佛。同一三德。一身一智慧。力无畏亦然。故无分别之想。

    虽知诸佛国。及与众生空。而常修净土。教化于群生。

    诸佛国土。及与群生。如虚空华。本无所有。故一切皆空。此土及生。元是菩提妙净明体。故常修净土化群生。证之成之。

    诸有众生类。形声及威仪。无畏力菩萨。一时能尽现。

    十界众生。形声威仪。一时尽现。以得普现色身三昧故也。

    觉知众魔事。而示随其行。以善方便智。随意皆能见。

    既觉魔已。而后示随。此不为魔转。而能转魔者也。

    或示老病死。成就诸群生。了知如幻化。通达无有碍。

    ○十能示三灾二。初示大三灾二。初略现火灾。

    或现劫尽烧。天地皆洞然。众生有常想。照令知无常。

    众生常想。多以天地不坏。为主见。乃谓此身受命于天。禀质于地。天地常故。人命亦常。故恒起常见。菩萨欲破其想。或非劫烧时。而现为劫烧。大地为之洞然。即须弥至固。而尚为微尘。矧所生众生不无常耶。略示火灾。水风可知。

    无数亿众生。俱来请菩萨。一时到其舍。化令向佛道。

    先现火灾。令知无常。然后机动。来请济度。

    ○三种种化导四。初以技艺化。

    经书禁咒术。工巧诸技艺。尽现行此事。饶益诸群生。

    世间众道法。悉于中出家。因以解人惑。而不堕邪见。

    什公曰。以同习相感。先同而后乖也。出家人有德。为物所宗。故现入出家。修德引物也。

    肇公曰。九十六种皆出家求道。随其出家。欲解其惑。不同其见也。

    或作日月天。梵王世界主。

    什公曰。劫初时未有日月。亦未有众生。幽冥处初不见日月。故为作日月令得照明也。

    或时作地水。或复作风火。

    什公曰。劫初地未成。以神力令六方风来。吹水结而成地。或见人入海船欲没时。为化作地。令得安隐。至须水火风处。皆应其所求也。或化作。或以身作也。食及药中亦如是也。

    ○二示小三灾三。初救疾病灾。

    劫中有疾疫。现作诸药草。若有服之者。除病消众毒。

    什公曰。或令除病。或得升仙。因而化之。使入正道。外国有奇妙药章。或似人形。或似象马形。似象马者。有人乘之。径凌虚而去。或但见闻此药。众病即消也。

    劫中有饥馑。现身作饮食。先救彼饥渴。却以法语人。

    ○三救刀兵灾二。初以慈悲息诤。

    劫中有刀兵。为之起慈悲。化彼诸众生。令住无诤地。

    什公曰。将来世劫尽时。刀兵起。人寿十岁。婆须密从忉利天下。生王家作天子。化众人言。我等祖父寿命极长。以今瞋恚无慈。故致此短寿。是故汝等当行慈心。众人从命。恶心渐薄。此后生子。寿二十岁。如是转续。至弥勒时。八万四千岁也。

    若有大战阵。立之以等力。菩萨现威势。降伏使和安。

    什公曰。两陈相对。助其弱者。使之力等。二力既均。无相胜负。因是彼此得相和安。如宜僚弄丸。尚使解兵。矧菩萨慈力被之。自然释诤矣。

    一切国土中。诸有地狱处。辄往到于彼。勉济其苦恼。一切国土中。畜生相食啖。皆现生于彼。为之作利益。

    什公曰。如过去世时。人无礼义。残害长老。菩萨现猴象及鸟。推敬先辈。令人兽修善咸相和顺。如大智度论说。文略阙饿鬼。具论应有。

    示受于五欲。亦复现行禅。令魔心愦乱。不能得其便。火中生莲华。是可谓希有。在欲而行禅。希有亦如是。

    肇公曰。欲言行禅。复受五欲。欲言受欲。复现得禅。莫测其变。魔罗所以愦乱。自非静乱齐旨。孰能两之。

    灯曰。菩萨示现受欲者。欲以欲钩牵之令入佛道也。惟欲令其入于佛道。是故受欲。而又复行禅。禅者。那伽大定禅也。世之谈口头禅者。无以此借口可也。

    或现作淫女。引诸好色者。先以欲钩牵。后令入佛智。

    欲钩者。菩萨以欲而为香饵。以钩众生之邪思。入于佛智也。盖众生所嗜。惟在于欲。苟先以离欲而剧化之。是拂其性。而拒教矣。是以先顺其欲而钩之。渐以诱之。令终入于佛智而后已也。

    ○十四杂明诸化六。初同事祐众。

    或为邑中主。或作商人导。国师及大臣。以祐利众生。

    诸有贫穷者。现作无尽藏。因以劝导之。令发菩提心。

    我心憍慢者。为现大力士。消伏诸贡高。令住无上道。

    肇公曰。慢心自高。如山峰不停水。菩萨现为力士。服其高心。然后润以法水。

    其有恐惧众。居前而慰安。先施以无畏。后令发道心。

    或现离淫欲。为五通仙人。开导诸群生。令住戒忍慈。

    什公曰。世无贤圣。众生下劣。不入深法。故化以戒忍也。

    见须供事者。现为作僮仆。既悦可其意。乃发以道心。随彼之所须。得入于佛道。以善方便力。皆能给足之。

    如是道无量。所行无有涯。智慧无边际。度脱无数众。

    假令一切佛。于无数亿劫。赞叹其功德。犹尚不能尽。

    谁闻如是法。不发菩提心。除彼不肖人。痴冥无智者。

    如上所说。大体大用。具于一心。称性施设。发僧那于始心。此也。终大悲于赴难。此也。一一现成。毫无造作。凡有心者。皆当必得。故曰谁闻如是法不发菩提心。除彼芽焦种败不成法器。乃与菩提不肖类人。兼世间愚痴暗冥。了无知觉之者。则不能发此心也。此品始于佛道。中于如来种。后于法门摄属。生起三相。宛有次序。盖谓菩萨欲行非道通达佛道。必须具足六十二见为如来种。果得其种。而行佛道。则法门摄属。大体大用。必成就也。若判教者。圆顿可知。至于观心。则又为此章正宗。其间大意。又不可不明。何也。盖诸观法。虽义趣多门。要惟天台所立三种观法。摄无不尽。三种者。荆溪大师止观义例中云。夫三观者。义惟三种。一者从行。唯于万境观一心。万境虽殊。妙观理等。如观阴等。即其意。(文)此如今经菩提大道。当于众生心行中求。行于非道通达佛道等。楞严等经。观阴入处界。即其义也。二约法相。如约四谛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为圆观。(文)此如今经处处皆有。不能具引。三托事相。如王舍耆阇。名从事立。借事为观。以导执情。即如方等普贤。其例可识。(文)此正如今品实智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毕竟空寂舍。总持之园苑等。皆其义也。以此而知。则天台所立观法。甚符佛旨。今若复欲作观解者。如观一念心。具足十法界。九界为权。佛界为实。所观即是诸法实相。能观即是实智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也。又如是之心。无非佛心。即是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也。如此种种。以类而观。离指识月。可以意知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九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九释入不二法门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入不二法门品第九

    不二者。无生法忍也。是以法自在菩萨。首章建言。即云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不二法门。末章叙益。乃云五千菩萨皆入不二法门得无生法忍。此为定论。不可移易者也。二者。世出世间五阴国土。二种实法上。假名之数法也。夫无生妙法。虽具三千。一性融通。本非头数。众生自澄圆觉海。照性初亡。弃海认沤。能所斯立。于实法而妄生称谓。缘称谓而虚建数法。一者数之始。十者数之终。既从兹而创立。十生百。百生千。又缘此而乘除。自此以往。不可胜纪矣。乃今穷源观始。既迷真而逐妄。而循流溯源。必返妄以归真。返妄归真。要从末始。是以归元之宾。首用观法以不之。盖不者。空也。无也。遣也。荡也。二者实法中之头数也。实法头数破。则假名称谓忘。假名称谓忘。则实法情伪破。实法情伪破。则生死烦恼空。菩提涅槃无生之理证矣。然有教焉。行焉。理焉。盖必先禀不二法之教。方修不二法之行。而后证不二法之理。不二之教。则空无遣荡四义俱诠。不二之行。则惟遣荡为功。不二之理。则惟有空无之证。门取能通之义。门随法立。是故亦有教门行门理门焉。或曰。教行二法。能通于理。称门可也。理为所通。曷亦称门。答曰。理虽所通。其性无碍。遍通万法。复可称门。故以理为门也。或难云。二虽不矣。一将奈何。解曰。既曰不二。一与俱忘。子云存一。惑亦甚矣。又难云。二虽不矣。三将奈何。十百千万。又将奈何。解曰。一者数之始。根本既无。末将安附。矧不二者。乃寄头数名谓。以为遣实法。妙观之先容。正意在实法。而不在假名也。故诸菩萨。有约二法而为言端者。如法自在菩萨言。诸仁者。生灭为二。法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不二法门。有以三业为言端者。有以三宝为言端者。如是指数。不一而足。何当定以二乎。或曰。此与荆溪法华本迹十不二门。同异何如。答曰。此虽具教行理三。而正意在行。彼但明理。一不同也。此言不二。乃遣荡之法。纤情而不留。彼言不二。乃融通之理。混同于法界。如曰色心不二。则色即是心。心即是色。则色心诸法。无非实相。二不同也。况彼经部属醍醐。此经部属生酥。纯杂自尔差殊。不可雷同一辙。

    ○二释经文四。初诸菩萨说入不二法门二。初维摩居士问。

    尔时维摩诘。谓众菩萨言。诸仁者。云何菩萨。入不二法门。各随所乐说之。

    什公曰。有无迭用。佛法之常。前品说有。故次说空门。复次从始会以来。唯二人相对。余皆默然。今欲各显其德。故问令尽说。亦云情或不同。发悟有因。令各说悟广释众迷。夫胜会明宗。必以令终为美。今法座将散。欲究其深致。广说不二。乃尽其妙也。

    肇公曰。自经始以来。所明虽殊。然皆大乘无相之道。无相之道。即不可思议解脱法门。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即第一义无二法门。此净名现疾之所建文殊问疾之所立也。凡圣道成。莫不由之。故事为篇端。谈为言首。究其所归。一而已矣。然学者。开心有地。受习不同。或观生灭以反本。或推有无以体真。或寻罪福以得一。或察身口以冥寂。其涂虽殊。其会不异。不异故取众人之所同。以证此经之大旨也。

    ○二三十一菩萨答三十一。初约生灭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会中有菩萨。名法自在。说言。诸仁者。生灭为二。法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不二法门。

    略说有三种生灭。一依报。则春秋代谢。二正报。则死死生生。三妄心。则刹那不住。前之二种。不过枝条。惟妄心一种。是其根本。破其根本。则枝条自枯。夫生灭者。相待所成之法也。法既本来不生。何处待生有灭。不生不灭。无生法忍。不二法门入矣。不观诸空华乎。空本无华。有因翳眚。翳眚元无。华亦何有。求华生处。尚不可得。况有灭乎。是则生死涅槃。皆空中华。能知翳华皆空。则无生法忍。本成现事也。作如是说。是为教门。依此而观。是为行门。观之入理。是为理门。闻教观心。离指见月。不得作前后一异见。是为入不二法门。余三十门。举一例诸。无繁再说也。

    约教者。无生法忍。别在初地。圆在初住。破根本无明。皆能证入。然亦名通。通教菩萨。入已办地。亦名证无生法忍。所不同者。通方破见思惑。别圆俱破无明惑。故不同也。此经说在方等。三教之人。各随所证。判之无妨。

    观解者。观一念心。新新不住。刹那弗停。是为二也。一念三千。刹那九世。初生即有灭。灭时即有生。生灭二法。敌体相破。即生灭。而本无生灭。即法本不生。今亦无灭也。

    ○二约我我所说入不二法门。

    德守菩萨曰。我我所为二。因有我故。便有我所。若无有我。则无我所。是为入不二法门。

    我以主宰为义。举世间人。所执妄心。能于世间而作主宰者。皆物也。然有二种。一者俱生。二者分别。具惟识论中说。我所者。略如楞严七处所徴者是。本无有我者。略如楞严三处破妄心无体。金刚三际求心皆不可得。中论四句推心皆无所有。是则本无我所。所因我立。我心尚无。所将安在。我与我所既无。则无生之理。卓然独立。是为入不二法门也。

    约教判者。俱生分别二种之我。属界内思惑。但破此我。以证无生。位在通已办地可知。若破界外我执。以证中道无生。则位在别圆初地初住也。此经说在方等。带通别二。正说圆教。约此三教。判位无咎。

    观解亦复无他。即以三际四句七处三处。一一推求。则我与我所。俱不可得也。

    ○三约受不受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不眴菩萨曰。受不受为二。若法不受。则不可得。以不可得。故无取无舍。无作无行。是为入不二法门。

    什公曰。不眴有三义。一如天。二爱敬佛身。谛观不眴。三心无尘翳。慧眼常开。

    灯曰。受义有三。从六根相对六尘。一苦受。缘违境生。二乐受。缘顺境生。三平平受。缘非违非顺境生。根尘属色阴。因色而有受。受故想。想故行。行故识。故人之烦恼生死。莫大于受。能无受。则得正受。三昧名为正受者以此。虽然。正受乃待妄受而得。所谓若法为待成。是法还成待。故曰受不受为二。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故曰若法不受。则不可得。有可得。则有取有受。既不可得。则无取无受。有取则有舍。有不受。既无取无受。即不取不受亦无有也。有受则有想。有想则有行之与识。既受与不受。二者俱无。则想行识俱无之矣。故曰无作无行。是为入不二法门也。

    约教判者。有分段五阴。变易五阴。分段五阴忘。则以真空为不二法。无生法忍。通已办地。别七住位。圆七信位。皆能入之。若曰忘变易五阴。然后入不二法门。证无生法忍。必别圆初地住人。乃能得之也。

    观解者。意根对法尘。缘过去五尘逆违境。即生苦受。缘顺境。则生乐受。缘非违非顺境。则生平平之受。因而生后三阴。烦恼浩浩。生死无穷。皆由之以生。若能以空观。照了法尘。其体本空。即不生乎三受。而得正受。复了受尚不可得。何况不受。受与不受。是二俱空。则无取无作无行。是为不二法门。

    ○四约垢净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德顶菩萨曰。垢净为二。见垢实性。则无净相。顺于灭相。是为入不二法门。

    烦恼生死。皆名为垢。去此因果。证入菩提涅槃。方名为净。此偏小权乘之说。圆顿教人。见垢实性。垢之实性。了无污染。何必去烦恼生死之垢。以取菩提涅槃之净哉。能如是观。则顺于寂灭真如之相。是则垢之与净。性本不二。是为入不二法门也。此正圆人。观九界烦恼生死。修染即是性染。性染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性净。当体即是。不必转移。盖真如能随染缘。造于九界。故能观此。顺于灭相也。教属圆顿可知。

    观解者。观根尘相对。起念心时。于九界中。必属一界。此即烦恼心。生死色。名之为垢。了此修染即是性染。为见垢实性。垢之实性。本自清净。是则即染是净。岂离垢性而别有净相可得。作如此观。是顺真如。能随染净缘。寂灭相。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五约是动是念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善宿菩萨曰。是动是念为二。不动则无念。无念即无分别。通达此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有动即有念。有念即有动。是则动念。本是一法。今云二者。特始终粗细为异耳。若觉心初起。心无初相。远离微细念故。尚何动念之有。惟圆明照生所。所立照性忘。始成乎念。照即动也。照性既忘。厥念着矣。是故动则有念。始成乎二。不念则无念。无念即无分别。则不二矣。故曰是为入不二法门。

    约教判者。动之与念。三教皆得言之。若以界内见思为动为念。惟以空观。澄其动念。此在通教可知。若以界外无明。为动为念。论品数多少。以分别圆。至于澄动。约三观次与不次。以分别圆。此亦可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若寂寂久。生昏睡。惺惺多。生妄想。是动之与念为二也。若寂寂时。常自惺惺。惺惺时。常自寂寂。是为不动则无念。无念即无分别。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六约相无相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普眼菩萨曰。一相无相为二。若知一相即是无相。亦不取无相。入于平等。是为入不二法门。

    始则会万法之众相。归心之一相。然虽相归乎一。犹有一之相在。未忘缘也。必须并一而无之。始绝乎相缘。虽云无之。非是离一之外而别有其无。即一心相。体本无相。故曰若知一相。即是无相。既一相即无相。则一相亦不舍。无相亦不取。不舍不取。入于平等。是为入不二法门也。

    约教判者。若以空平等观。空其取舍。通别圆皆得言之。其若用中道妙观。不舍一相之有。不取无相之无。分但不但。以为别圆。其义可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具三千。皆归于一念之一相。其念本空。元无有相。然则即一念而无念。即无念而一念。岂非若知一相即是无相。是则于一念。而亦无所舍。于无念。而亦无所取。以平等观。观平等理。是为观心一相无相入不二法门。

    ○七约声闻菩萨二法入不二法门。

    妙臂菩萨曰。菩萨心。声闻心为二。观心相空如幻化者。无菩萨心。无声闻心。是为入不二法门。

    菩萨六度心。在于利人。声闻四谛心。在于自利。此二心相。其体皆空。如幻如化。俱不可得。可得则二。惟不可得。故为不二法门也。

    判教者。若以真空。空去二心入者。通教体法。入不二法门也。若以中道。空去空有入者。别圆中道之观。分但不但。入不二法门也。

    观解者。观一念具六度行。菩萨心也。具四谛行。声闻心也。观二心相。空如幻化。求声闻心菩萨心。俱不可得。是为观心无此二相入不二法门也。

    ○八约善不善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弗沙菩萨曰。善不善为二。若不起善不善。入无相际。而通达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什公曰。一切有漏善心。及善身口业。无漏乃至涅槃。名为善。一切烦恼所作身口业。名不善也。

    灯曰。若起不善念。则为三界六道轮回生死因。若起善念。则为出三界二乘菩提涅槃果。求佛道者。不惟不起不善念。即善念亦不起。方与大道相应。六祖云。不思善。不思恶。阿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亦知言也。

    约教判者。若以真空。为无相际。双非善不善念。则属通教菩萨不二法门。若以但中圆中。为无相际。双非善不善。空有二边。则属别圆入不二法门。

    观解者。观一念心。虽具九法界性恶。佛法界性善。然而性恶与性善。体本融通。无善恶可论。是为观心入无相际不二法门也。

    ○九约罪垢三法说入不二法门。

    师子菩萨曰。罪福为二。若达罪性。则与福无异。以金刚慧。决了此相。无缚无解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十法界。传传可论罪福。惟菩萨界为罪之渐。佛法界为福之至。是为二也。经云。我心自空。罪福无主。又曰。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此正以九界为性恶。佛界为性善。性恶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佛界性善。故曰若达罪性与福无异。能照了此者。乃以金刚慧。决了此相。无九界之缚佛界之脱差别。是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达罪性与福无异。非圆顿教。莫消此语。

    观解者。观一念性具十界。其体融通。罪福无异。准常说可知。

    ○十约漏无漏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师子意菩萨曰。有漏无漏为二。若得诸法等。则不起漏不漏想。不著于相。亦不住无相。是为入不二法门。

    有漏者。世间有相法也。无漏者。出世间无相法也。若生分别漏与无漏。则不见诸法平等之性。今此菩萨。了法平等。不分别漏与无漏。如是则不住于相。亦不住于无相。是为入不二法门。

    观解者。观心中道。双非二边漏与无漏相与无相。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也。

    ○十一约为无为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净解菩萨曰。有为无为为二。若离一切数。则心如虚空。以清净慧无所碍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凡夫心。有为也。圣人心。无为也。对有为而说无为。则二数法也。有为心无为心。此二数法。悉俱远离。则尔时心如虚空。得清净慧。为与无为。无所碍者。是为入不二法门也。

    判教者。若以真空心。离为与无为。此属通教。若以中道心。双非为与无为。分但不但。判入别圆。

    观解者。观一念心。属六凡法界。即有为心。属二乘法界。即无为心。观佛菩萨界。以中道清净智慧。离此二边无所碍者。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十二约世出世间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那罗延菩萨曰。世间出世间为二。世间性空。即是出世间。于其中不入不出。不溢不散。是为入不二法门。

    世间性空者。世间烦恼生死。即是菩提涅槃。故其性本空。惟其本空。故即是出世间菩提涅槃。是以于其中间。无菩提涅槃可入。亦无生死烦恼可出。于世间亦不溢。于出世间亦不散。是为入不二法门也。

    判教者。世间性。即出世间。色即是空。非色灭空。三教皆得言之。不约修恶即性恶言。即通别也。了达乎此。圆教也。

    观解者。一心具足十界。六界世间也。四界出世间也。十界本居一念。是则世间性空。即出世间。无六凡之可出。亦无四圣之可入。不溢不散。是为观心世出世间入不二法门也。

    ○十三约生死涅槃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善意菩萨曰。生死涅槃为二。若见生死性。则无生死。无缚无解。不然不灭。如是解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弥勒问疾章曰。一切诸法。即寂灭相。不可复灭。寂灭相。即生死性也。既曰不可复灭。则无生死。既无生死。则何生死之可缚。何涅槃之可解乎。

    判教者。见生死性。则无生死。作色即是空解。则属通教。若以但中为空。属别教。以圆中为空。即属圆教。

    观解者。观一念生死色。即寂灭相。不可复灭。则无生死。无生死。则无缚。即生死心。是则无解。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十四约尽不尽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现见菩萨曰。尽不尽为二法。若究竟尽。若不尽。皆是无尽相。无尽相即是空。空则无有尽不尽相。如是入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破烦恼生死尽。为究竟尽。若破未尽。名为不尽。有尽不尽。是为二法。非入不二法门也。惟其了达生死烦恼。不问尽与不尽。皆是无尽空相。既即是空。何有尽不尽二法差别之可得。是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尽不尽相。皆归于空。三教皆得言之。须以空中定其偏圆可也。

    观解者。观一念即空。即尽相也。即假。不尽相也。即中。尽不尽相。皆是无尽相也。是为观心尽不尽相入不二法门。

    ○十五约我无我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普守菩萨曰。我无我为二。我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见我实性者。不复起二。是为入不二法门。

    我之实性。即前经六十二见为如来种。我见之我。此我既为如来种。即八自在我。应名真实之性。此我非我。故不可得。何况对我说非我。有可得哉。是则我与非我。其体不二。故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若我无我。总归于空。谓之不二。此通别教皆得言之。若以八自在我。以为实性。则唯属圆顿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有主宰义。谓之为我。此我本非我。了无我性可得。即如来种八自在我。是则我尚不可得。何况破我无我有可得哉。如是观之。我与无我。其体不二。是为观心我无我不二法门也。

    ○十六约明无明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电天菩萨曰。明无明为二。无明实性即是明。明亦不可取。离一切数。于其中平等无二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无明。众生烦恼黑闇之法也。明。诸佛菩提觉照之法也。此皆约修染修净修恶修善言之。不无明暗之殊愚智之异。故明无明为二也。今自其无明实性。性染性恶观之。修染修恶。虽有差殊。性染性恶。其体不二。不观之水与波乎。水相波相。虽动静有异。波性水性。湿明一也。水波海无非湿性。遍界俱是真明。明亦不可取。取则有二矣。性染性净。一味平等。是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约界内见思与三菩提。论相即。则此义通教有之。约界外无明与三菩提。论相即。惟圆顿教有。别非其分也。

    观解者。根尘相对。一念心起。或贪或嗔或痴。即是无明。以三观智。舍此三毒。即是真明。是为二。了此无明修染。即是性染。性染融通。无法不趣。任运摄得性净真明。观无明实性。即是真明。明亦不取。于其中间。平等无二。是为观心明与无明不二也。

    ○十七约色空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喜见菩萨曰。色色空为二。色即是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如是受想行识。识空为二。识即是空。非识灭空。识性自空。于其中而通达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五阴虽同是众生报得生死之法。分之则色阴属生死。四阴属烦恼。此五受阴中。有般若智明。是故欲成佛道者。能照五阴皆空。即度一切苦厄。此即为二也。又须了达色即是空。非色灭空。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则人之生死色法。烦恼心法。了不可得。即是菩提涅槃。般若智明。不必外五阴而求般若。是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若以六凡幻色。二乘真空相即。非色灭空。此衍教初门以入不二法门也。若以九界幻色。即佛界真空。此衍门终教入不二法门也。若以十界幻色。即十界性染性善真空。非色灭空。此圆顿教色即是空入不二法门也。

    观解者。观一念禅定心。以有念故。污秽真理。即是色阴。领纳在心。即是受阴。心缘此定。即是想阴。行用此理。即是行阴。历历分别。明识相应。即是识阴。若复用观。破此五阴。即是般若真空。乃色色空为二。若能了达此色即空。非色灭空。色性自空。乃至识亦如是。于其中间。而通达者。是为观心色即是空入不二法门。

    ○十八约异种空种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明相菩萨曰。四种异。空种异。为二。四种性即是空种性。如前际后际空故。中际亦空。若能如是知诸种性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楞严经明七大。前五大地水火风空为依报。后见识二大为正报。今不言正报。故但云五大。此五大中。前地水火风有相之物。故云四种异。后空大无相之物。故为空为不异。异与不异。故为二也。今以如来藏中。性色即真空。性空即真色。乃至性风即真空。性空即真风观之。故四种性。即是空种性。此已约横遍十方明不二也。即此横遍。无异竖穷。故如前际后际空故。中际亦空。能知如是诸种性。不生灭。无去来。是为入不二法门也。

    判教者。若但能解世间四种性即是空种。通别意耳。能解如来藏性色真空等义。即圆顿教也。

    观解者。观一念识心。性具十界。五阴国土。各有地水火风四种异并空种异。为二。如此种性。皆如来藏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前际后际中际。念念皆空。即观心观诸种性入不二法门。

    ○十九约眼色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妙意菩萨曰。眼色为二。若知眼性于色不贪不恚不痴。是名寂灭。如是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若知意性于法不贪不恚不痴。是名寂灭。安住其中。是为入不二法门。

    夫根尘为偶。犹阴阳之匹配。夫妇之偕交。育生识子。其来久矣。若劫初人种之未偶。忽然而有之化生。何生生之有哉。六根亦然。能知眼性。则不缘于色。不缘于色。则三毒无所因。识子无所缘矣。故学道者。贵知根性。若止观之引央屈摩罗。所谓彼眼根于诸如来常了了分明见。具足无减修。五根之中。皆如是说。又如楞严。见见之时。见非是见。见犹离见。见不能及。皆明若知眼性于色不贪恚痴。是名寂灭。入不二法门之意也。

    判教者。此固圆顿法门。若约义往判。亦得通通别两教人修。

    观解者。观见即是观心。更说观心赘矣。

    ○二十约布施回向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无尽意菩萨曰。布施回向一切智为二。布施性即是回向一切智性。如是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回向一切智为二。智慧性即是回向一切智性。于其中入一相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此以藏教事六度。回向理六度一切智为二也。向也盖事六度。第六亦属于事。故其智慧。亦须回向一切智。若圆理六度。即布施已。不住色声香味触法。矧智慧乎。今以六度回向智性。既入一相。应同般若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

    判教者。但观其所入一相。为空为中。为但不但。判衍门三教可知。

    观解者。观一念具足六度。已如前说。将此六度。回向一切智。又能了达六度性。即是所向即一切智性。于其中不见有六度心与一切差别。即是观心入一相不二法门。

    ○二十一约空无相无作二法证入不二法门。

    深慧菩萨曰。是空是无相是无作为二。空即无相。无相即无作。若空无相无作。即无心意识。于一解脱门即是三解脱门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人之一心。本来自空。亦本无相无作。此三解脱法亦本自一体。随义之所在。而立异名。人之不得证者。以意识缘尘分别为之不空。为之有相。为之有作耳。是以能得无心意识。即得三解脱。此之脱门。既是一体。则得一而即三。举三而即一。是为入不二法门也。

    判教者。三解脱。四教皆得言之。今正意在衍。第观以空以中。而为通为别为圆不同耳。

    观解者。观一念心。三际四性。一一推检。了不可得。本来自空。亦无相貌。谁造作者。如是观时。心意识不行。空即无相。无相即无作。于一解脱即三解脱。是为观心三脱不不二法门。

    ○二十二约三宝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寂根菩萨曰。佛法众为二。佛即是法。法即是众。是三宝皆无为相。与虚空等。一切法亦尔。能随此行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法者。本觉也。佛者。始觉也。众者。始本和合也。此真三宝也。方其本觉在迷。未有始觉之时。则三宝俱隐而不现。所谓百千万劫。不闻有三宝之名是也。及其了悟本有觉性之后。用始觉智。照了本觉。始本一合。始本俱忘。当尔三宝。一时出现。岂非佛即法耶。法即僧耶。是三宝皆无相。与虚空等。于一心既然。于一切法亦尔。以其无非本觉故也。

    判教者。此义衍门皆得言之。而正意极在圆顿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即性具性体性量。所观即是本觉法宝。能观即是始觉佛宝。始本相契。即是一合僧宝。

    ○二十三约身身灭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心无碍菩萨曰。身身灭为二。身即是身灭。所以者何。见身实相者。不起见身及见灭身。身与灭身。无二无分别。于其中不惊不惧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身与身灭。二乘灰身入无余寂灭涅槃也。一苦一乐。一有一无。故为二也。身即是身灭者。所谓见身实相也。此于苦道能见法身。故不起见身及见身灭。岂不身与身灭无有苦乐之二。亦不于身身灭以起分别。根劣之人。见此实相。鲜不惊惧。惟上根利智之士。悟此法身本有之事。故不惊不惧也。

    判教者。身身灭为二。二乘之见解也。若身身灭不二。衍门初终二教。亦能入之。所谓色即是空。非色灭空是也。若曰见身实相。苦道即法身。乃圆顿根性之悟门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五阴。照了色阴。苦即法身。身与灭身。无二。无分别。是为观心身身灭入不二法门。

    ○二十四约身口意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上善菩萨曰。身口意业为二。是三业皆无作相。身无作相。即口无作相。口无作相。即意无作相。是三业无作相。即一切法无作相。能如是随无作慧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身行住坐卧。执捉步履。口歌咏语言。意思惟卜度。皆有作也。三业本空。即是实相。皆无作也。三业虽三。无相则一。故身无作相。即口无作相等。三业正报也。一切法依报也。依正虽异。无作理同。故三业无作。即一切法无作。能如是随无作而知智慧。是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此义亦通衍门。惟无作相。或空或中。以判偏圆耳。

    ○二十五约罪福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福田菩萨曰。福行罪行不动行为二。三行实性即是空。空则无福行。无罪行。无不动行。于此三行而不起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三种之行。有浅近者。如什公云。福行欲界善行。能得乐报也。罪行十不善道。能得苦报也。无动行。色无色界禅定行也。有圆顿者。了三德性。离三惑染。身口诸业。顺理无作。名为福行。迷三德性。为三惑染。身口诸业。违理有作。名为恶行。能了达此。常在于定无不定时。名不动行。我心自空。罪福无主。动与不动莫非三德。尚何福行罪行不动行。差别之有。是故日用。于此三法。悉皆不起。是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此义亦通三衍。惟作后释。尔乃成圆。

    观解者。观九界念。名为罪行。观佛界念。名为福行。一念空寂。一切俱遮。名不动行。如是三行真实之性。即是空。空则无有三行。于此三行。悉无所起。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二十六约彼我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华严菩萨曰。从我起二为二。见我实相者。不起二法。若不住二法。则无有识。无所识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从我起二者。因有我。则有彼。故成二也。见我实相。则悟真我。真我无我。形待斯泯。故不起二法。彼我立。则有分别事识生起。二法忘。则无有识。故是不二法门。

    判教者。但忘事识。见偏真我。即属通教。见中道真我。而二识忘。即属别圆。

    观解者。观心之时。有能所可得。因我起彼。是为二。照我中道。入绝待忘缘之观。是为观心不二法门。

    ○二十七约有所得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德藏菩萨曰。有所得相为二。若无所得。则无取舍。无取舍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一切诸法。无非实相。迷亦无所舍。悟亦无所取。凡亦无所失。圣亦无所得。是以能悟此者。而于诸法。无取无舍。入不二法门。心经亦云。以无所得故。菩萨得无上菩提。

    判教者。无所得义。如心经解。通收衍教。此与之同。

    观解者。观一念心。无非诸法实相。一一圆成。了无所得。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二十八约明闇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月上菩萨曰。闇与明为二。无闇无明。则无有二。所以者何。如入灭受想定。无闇无明。一切法相。亦复如是。于其中平等入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闇迷时烦恼黑闇。明悟后智慧真明。有迷悟闇明。故为二也。昔本无迷。今亦无悟。无闇无明。胡二之有。故取喻如二乘入灭受想定。六根尽废。心想都灭。虽经昼夜。不觉晦冥之异。岂惟心然。诸法亦然。亦无迷悟闇明之异也。

    判教者。无迷悟闇明之义。三教皆得言之。惟观其不二为空为中。以定偏圆耳。

    观心者。观一念无明心。即是真明。本无明闇之殊悟迷之异。一味平等。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也。

    ○二十九约乐涅槃不乐世间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宝印手菩萨曰。乐涅槃。不乐世间为二。若不乐涅槃。不厌世间。则无有二。所以者何。若有缚。则有解。若本无缚。其谁求解。无缚无解。则无乐厌。是为入不二法门。

    小乘之所以乐涅槃厌世间者。以其见有世间生死之系缚。出世间涅槃之解脱。故于此以生欣厌。是故为二。今大乘菩萨。解生死世间。即是出世涅槃。本自无缚。何用求解。则无欣厌之异。故为入不二法门。

    判教者。生死涅槃。无二之旨。亦有三界内外之殊。若夫约界内二法入不二者。通教也。界外入不二者。分但不但。以为别圆也。

    观解者。观一念生死心。即涅槃心。生死涅槃。无有二相。无缚无解。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三十约正邪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珠顶王菩萨曰。正道邪道为二。住正道者。则不分别是邪是正。离此二者。是为入不二法门。

    邪道者。九十五种心行邪迳。皆名邪道也。正道者。佛所说教。不问人天三乘等教。皆名正道也。又邪正者。无分内外。惟论其心。所谓以妄想观诸佛。佛亦成邪。以正智观众生。众生亦妙。作此说者。虽甄正之功不无。而混融之旨未得。故入直道者。须邪正分别并忘。斯可入也。

    判教者。离邪正之二。通教体色即空。忘缘之观。亦得言之。即藏教入真道者亦能忘之。第观其所忘邪正。与夫所入不二法门。空乎。中乎。往判其教。无不中规也。

    观解者。观根尘对起。念属九界修恶。皆邪道也。念属佛界修善。正道也。是为二。达此修恶。即是性恶。修善。即是性善。性之善恶。体本融通。是则恶即善也。善即恶也。如此观时。则不分别邪正。以入忘缘之观。是为观心入不二法门。

    ○三十一约实不实二法说入不二法门。

    乐实菩萨曰。实不实为二。实见者尚不见实。何况非实。所以者何。非肉眼所见。慧眼乃能见。而此慧眼。无见无不见。是为入不二法门。

    实者。真空也。不实者。幻有也。实见者。已证真空之人也。真空既空。何所可见。故尚不见实。幻有本无。今又证实。何况非实而可得乎。故徴释云。非肉眼所见。慧眼乃能见。而此慧眼。无见无不见。夫无见无不见。岂有二乎。

    判教者。约慧眼所见。通齐已办地。别齐七住。圆齐七信。皆有此义。若夫有佛世尊。得真慧眼。不以二相见实不实。无见无不见。惟在圆顿也。

    观心者。观一念心。具足十界。九界为不实。佛界为实。得诸法实相如实见者。尚不见佛界之实。何况九界非实。以佛界实。即九界非实。九界非实。即佛界实。不以二相观一念心。是为真慧眼。无见无不见。观心不二法门也。

    ○二文殊师利菩萨说入不二法门二。初诸菩萨以入不二法门问。

    如是诸菩萨。各各说已。问文殊师利。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

    ○二文殊师利菩萨以言遣言答。

    文殊师利曰。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

    三十一菩萨。所说入不二法门。已涉言说。以之示人。问答相酬。皆众生心识之可到者。文殊菩萨欲泯情识。故以言而遣之。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然后可为入不二法门也。其中下一识字。是其主意。判教观心。具如次章明之。

    ○三维摩居士说入不二法门三。初文殊以入不二法门问。

    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我等各自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

    ○二维摩居士以无言遣言答。

    ○三文殊菩萨赞叹其美。

    文殊师利叹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

    ○四五千菩萨闻法获益。

    说是入不二法门品时。于此众中。五千菩萨。皆入不二法门。得无生法忍。

    生公曰。文殊虽明无可说。而未明说为无说也。是以维摩默然无言。以表言之不实。言若果实。岂可默哉。

    肇公曰。有言于无言。未若无言于无言。所以默然也。上诸菩萨。措言于法相。文殊有言于无言。净名无言于无言。此三明宗虽同。而迹有浅深。所以言后于无言。知后于无知。信矣。

    灯曰。夫穷源舍掉。末路遗鞭。此道理之必然。众情之同是者也。原夫无生实际。至大廓如。迎之无前。随之罔后。心思所不能到。言说所不能诠。其来旧矣。是以生死万法。以心识为之本。言说为之诠。言说既形。文字竞立。外其道者。既伙言而惑性。循乎道者。或多岐之亡羊。万派千岐。纷纷原路。不有太觉。孰与指归。此三十三大菩萨之所说法门。皆大觉之经常。无生之捷径。或以言而言其道。或以言而遣其言。或以无言而遣其言。夫至于无言遣言。道亦至矣。文殊不云乎。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道至于是。可谓穷源。惟让一默与维摩。维摩所以得专其美矣。然而既曰离诸问答。是则维摩言绪已露其锋。亦不能辞文殊之一拂。但其间所示。虽复殊途。而其所用则成功不异。盖因倒因起。假路还家。道以言传。非言说而无以指其要。言为糟粕。非遣言无以得其醇。遣言犹言。非默然无以会其致。是以会而归之。殊途同辙。岂不以三十三门。门门须用其三。始则各依一门而修之。中则以无言而遣之。末则以默然而会之。无生之门。然后可得而入也。然则文殊菩萨。乃独叹美于维摩者。亦必以默然而始会其极。非以默之可独取。而言之可尽废也。第其间关涉教义。理致精微。句味虽随著于前。悬解试详之于后。庶令慕道之宾。得旨而修造焉。重释此义。其文为四。一明无生义。二明门义。三明不二法义。四明入义。无生之理。其犹天王赐以华屋。故首明之。虽获大宅。要因门入。故次明之。虽得其门。须得入门之法。故第三明之。门名能通。通乎出入。故第四明之。智者因喻得解。知余所说。非繁芿也。

    一明无生义者。仁王经明五忍。一伏忍。二顺忍。三信忍。此在别圆地住之前。置而不论。四无生法忍。位在别圆初地初住。前释虽曰义通三教。今正约圆教。以初住去。至等觉。皆无生法忍位也。五寂灭忍。别圆俱在妙觉。然别教但论破十二品无明。所谓以我家之真因。为汝家之极果。亦且置而不论。惟约圆妙觉位。为寂灭忍也。然此二忍。乃约破生住异灭根本无明。即以所破之惑立名。故初住始。破生相无明。故曰无生。妙觉破灭相无明。故名寂灭。今经明菩萨所证之法。故约无生法忍。为不二法门所入之理。故首章法自在菩萨。说入不二法门。乃云得无生法忍。章末结益。乃云五千菩萨得无生法忍。故知不二法门。所入堂奥。且以菩萨所证无生法忍。以为定体也。

    二明门义者。门者譬喻也。譬如宅第。欲臻堂奥。必因门入。佛之法门。亦复如是。道因门入。故譬之以门。然有教门行门理门。三者不同。已如前说。今正明行门。故曰入不二法门。但门依理立。厥理有四。故能入之门。亦立为四。义虽有四。理则惟三。所谓三谛。一俗谛理。立一切法。设有门而入之。二真谛理。泯一切法。设空门而入之。三中谛理。双照空有二边法。设亦有亦空门而入之。双遮空有二边法。设非空非有门而入之。今品所入之门。即空门也。以云入无生法门故。虽是空门。义亦兼四。如所指二法。即有门也。所入不二法。即空门也。其间亦有空有双忘。如生死涅槃。二俱不立。则双非门也。既有双非。岂无双亦。一往且以空门而为之主。天台大师。每于四句之外。又立无言句。以收忘言之旨。须知无言之旨。亦有等降。不独圆教。前之三教。亦复有之。又不独佛教。西天外道。此土儒道二教。亦复有之。如论语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此孔氏之无言也。道德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多言数穷。不如守中。此李氏之无言也。犊子云。世谛有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此西天外道之无言也。身子云。吾闻解脱之中。无有言说。此小乘三藏教之无言也。三乘同以无言说道。体法入真。此通教之无言也。大集无言童子。此别教之无言也。如来掩室于摩竭。净名杜口于毗耶。此圆顿教之无言也。今人好以无言会道。为最上乘。不可以不知。此故涅槃经云。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四教四门之外。各有无言句信矣。

    三明不二法义者。不二法。即所入之无生也。谓如是之法。乃入不二之门也。今是无生之门。故云不二。涅槃既云生生不可说等。生不生。今经此文既有三十三人。各说所入不二法门。准例余处余经。亦有所说。生生所入不一法门。不生生所入亦二亦不一法门。不生不生所入非二非不二法门。略如前经。有慧方便解。无慧方便缚。有方便慧解。无方便慧缚。慧即不二。方便即不一。自行即入不二。利他即入不一。如是之义。布在诸经。四句收之。罄无不尽。谓不二法门。不一法门。亦不二亦不一法门。非不二非不一法门。学者无得守隅害方可也四明入义者。入者。观法也。准仁王缨络楞严圆觉等经。大智度等论。明文了义。观法有三。一空观。二假观。三中观。此经约义亦有其三。已如前释。今文入义。即空观。以用不义尽不遮之故也。准前不二。既约四句分别。今之入义。亦有其四。一者入观。即缨络从假入空观也。二者出观。即缨络从空出假观也。三者亦入亦出观。四者非入非出观。即缨络从空假入中道观。双照二谛。故是双亦入出。双遮二谛。故是双非入出。以此而观。故知入义。亦有四句也。入字既是能观之观。必有所观之境。即下门字是也。然有事理二境。理境。即不二义。事境。即三十一人所说二法。此三十一法。不外摩诃止观所观十境。一阴入界境。二烦恼境。三病患境。四业相境。五魔事境。六禅定境。七诸见境。八上慢境。九二乘境。十菩萨境。如第一生灭。第二我我所。第三受不受。第四垢净。第五动念。第六一相无相。此皆阴入界境也。第七菩萨心。菩萨境也。声闻心。二乘境也。第八善不善。第九罪福。业相境也。第十有漏无漏。半属阴入境。半属二乘境。第十一有为无为。亦半属阴入。半属二乘。第十二世间出世间。十三生死涅槃。同前两属。第十四尽不尽。第十五我无我。第十六明无明。第十七色空。第十八四种异空种异。此五境半属事境。半属理境。第十九眼色阴入境。第二十布施事境。回向一切智。理境。第二十一空无相无作。二乘境。第二十二三宝。阴入境。兼于理境。第二十三身身灭。阴入兼理境。第二十四三业。业相境。第二十五罪福行同上。不动行。禅定境。第二十六从我起二。阴入境。第二十七有所得。阴入境。第二十八闇明。阴入境。第二十九乐涅槃不乐世间。阴入境。第三十正道邪道。阴入境。第三十一实不实。两属事理阴入界境。十虽不全。要而言之。所观无非事理两境也。何独此中。如圆觉楞严。三观法门。无非阴入界境。然观此文。虽有一二兼乎余境。其实阴入界境居多。盖后之九境。待发方观。不发不观。惟初一境。初心行人。触处现前。故明境居多。已能晓此。则判教观心。皆可知也。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一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十释香积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香积佛品第十

    香积因缘。其所显发。道理至大。而舍利弗心念欲食。其事极小。缘㣲机以发巨弩。因小种而成大树。佛法因缘。固不可得而思议也。

    ○二释经文十五。初乞食香积六。初身子念食。

    于是舍利弗心念。日时欲至。此诸菩萨当于何食。

    什公曰。舍利弗独发念者。其旨有三。一者结业之体。未能无资。二绝意大方。乐法不深。三推已有待。谓众亦然。处弟子之上。宜为众致供也。

    ○二知念呵许二。初呵。

    时维摩诘知其意。而语言。佛说八解脱。仁者受行。岂杂欲食而闻法乎。

    肇公曰。佛说八解脱。乃是无欲之嘉肴。养法身之上膳。仁者亲受。谓无多求。然方杂食想。而欲听法。岂是无举来求之情乎。

    若欲食者。且待须臾。当令汝得未曾有食。

    ○三神力示众八。初现其国土。

    时维摩诘。即入三昧。以神通力。示诸大众。上方界分。过四十二恒河沙佛土。有国名众香。佛号香积。今现在其国。

    三昧。体也。神通。用也。众香国土。体用之中所现色象也。水澄月现。镜净像生。三者相依。大用斯显。

    香气比于十方诸佛世界人天之香。最为第一。

    香臭二气。皆鼻根所对之境。所以不同者。由众生报境差别也。娑婆欲界。惟有秽境。由秽心恶行所感。净土人居。惟有妙境。由净心善行所致。香积又净土中之最净者。故香气最胜。此亦同居净土相耳。

    彼土无有声闻辟支佛名。唯有清净大菩萨众。佛为说法。

    极乐世界。无三恶道名。何况有实。是则犹有二乘。香积国土。无二乘名。同居净中极净土也。

    其界一切。皆以香作楼阁。经行香地。苑囿皆香。

    娑婆土体。纯以土泥瓦石为之。比之净土。其秽可知。

    其食香气。周流十方无量世界。

    时彼佛。与诸菩萨。方共坐食。

    此间身子念食。适当日午食时。彼方坐食。与此界同。故知土是同居。

    有诸天子。皆号香严。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供养彼佛及诸菩萨。

    此土精蓝。不自熟食。而乞自檀那。彼国清众。亦不熟食。而供自诸天。土之清净污秽所以分。报之自然勉然所以别也。

    净秽之报既殊。上下之去又远。而此大众。莫不目见。显净名之神通自在。借大众之见量难思也。

    ○四问谁致食四。初维摩发问。

    时维摩诘问众菩萨言。诸仁者。谁能致彼佛饭。

    以文殊师利威神力故。咸皆默然。

    众会菩萨。具神通者多。苟曰我能。则维摩之功德不显。此经之功德无归。故文殊以神力令众会默然。

    维摩诘言。仁此大众。无乃可耻。

    文殊师利曰。如佛所言。勿轻未学。

    始维摩不即致饭者。亦示所以谦光也。文殊与众默然者。亦示所以推让也。彼此佯为不然。欲共匠成法器耳。

    ○五直径显化四。初化作菩萨。

    于是维摩诘。不起于座。居众会前。化作菩萨。相好光明。威德殊胜。蔽于众会。

    而告之曰。汝往上方界分。度如四十二恒河沙佛土。有国名众香。佛号香积。与诸菩萨。方共坐食。

    汝往到彼。如我辞曰。维摩诘。稽首世尊足下。致敬无量。问讯起居。少病少恼。气力安不。

    香积净土。大众无病。矧佛身乎。今以此为问者。不过且用娑婆问佛之法。以为修敬之辞耳。

    愿得世尊所食之余。当于娑婆世界。施作佛事。令此乐小法者得弘大道。亦使如来名声普闻。

    乞其香饭。施作佛事。有此两意。一化小令大。二显佛名声。

    ○六菩萨承命三。初菩萨去仪。

    时化菩萨。即于会前。升于上方。举众皆见其去。到众香界。礼彼佛足。

    又闻其言。维摩诘稽首世尊足下。致敬无量。问讯起居。少病少恼。气力安不。

    愿得世尊所食之余。欲于娑婆世界。施作佛事。使此乐小法者。得弘大道。亦使如来名声普闻。

    彼诸大士。见化菩萨。叹未曾有。今此上人。从何所来。娑婆世界。为在何许。云何名为乐小法者。即以问佛。

    闻其言异寻常。见其迹现不测。故叹未曾有。而其问辞有三。一问人从何来。二问土在何许。三问何名小法。皆香积未有之事也。

    ○三彼佛答众三。初答第二问。

    佛告之曰。下方度如四十二恒河沙佛土。有世界名娑婆。

    佛号释迦牟尼。今现在于五浊恶世。为乐小法众生。敷演道教。

    ○三答第一问三。初彼佛正答。

    彼有菩萨名维摩诘。住不可思议解脱。为诸菩萨说法。故遣化来称扬我名。并赞此土。令彼菩萨增益功德。

    彼菩萨言。其人何如。乃作是化。德力无畏。神足若斯。

    佛言甚大。一切十方。皆遣化往施作佛事。饶益众生。

    于是香积如来。以众香钵。盛满香饭。与化菩萨。

    ○五菩萨偕来四。初菩萨欲往。

    时彼九百万菩萨俱发声言。我欲诣娑婆世界。供养释迦牟尼佛。并欲见维摩诘等诸菩萨众。

    ○二许可诫饰三。初诫摄身香。

    佛言可往。摄汝身香。无令彼诸众生。起惑着心。

    又当舍汝本形。勿使彼国求菩萨者。而自鄙耻。

    净土佛身高大。菩萨亦然。如法华经净华宿王智佛。告妙音菩萨。汝身四万二千由旬。我身六百八十万由旬。此之可知。

    又汝于彼。莫怀轻贱而作碍想。所以者何。十方国土皆如虚空。又诸佛为欲化诸乐小法者。不尽现其清净土耳。

    众生报土。虽因自感。亦由佛现。如来隐净现秽。化道宜然。无以净而贱秽可也。

    时化菩萨既受钵饭。与彼九百万菩萨。俱承佛威神。及维摩诘力。于彼世界忽然不现。须臾之间。至维摩诘舍。

    时维摩诘。即化作九百万师子之座。严好如前。诸菩萨皆坐其上。

    合前共有九百三万二千。举高八万四千由旬师子座。居丈室中也。

    时化菩萨。以满钵香饭。与维摩诘。

    饭香普薰毗耶离城。及三千大千世界。

    ○八闻香俱来二。初毗耶众集二。初月盖偕众。

    时毗耶离婆罗门居士等。闻是香气。身意快然。叹未曾有。于是长者主月盖。从八万四千人。来入维摩诘舍。

    见其室中菩萨甚多。诸师子座。高广严好。皆大欢喜。礼众菩萨及大弟子。却住一面。

    诸地神虚空神。及欲色界诸天。闻此香气。亦皆来入维摩诘舍。

    ○九维摩命食二。初命食。

    时维摩诘语舍利弗等诸大声闻。仁者。可食如来甘露味饭。

    独命声闻。而不命菩萨者。菩萨可以食。可以无食。可以无食故不念食。故不命之。可以食。是以又同食也。声闻可以食。不可以无食。可以食。是故念食。故特命之。且将诫饰无以限意。菩萨非诫饰类故不在其命。如来甘露味饭者。一以味之甘美。喻若甘露。一以获食此食者。必证甘露之果。夫世之五欲。悉能令人生贪着。造恶业。召生死。惟味之为欲。又其甚之。以其能生人须欲之心故也。今也香积之饭。从大悲所薰。五分法身所生。不生欲而又能令人离欲。将食此饭者。必反尝其尝。还尝循元。内合涅槃。故名甘露味饭。今之行人虽䬸分段。若能反尝其尝。还尝循元。即谓之甘露味饭可也。寄语食者。无事泛尝。

    大悲所熏。无以限意食之使不消也。

    什公曰。熏义有三。一大悲果报。二悲心所念。三以慈眼视之。食此饭。应发大心建大业。是名报恩。报恩名为消也。

    有异声闻。念是饭少。而此大众。人人当食。

    ○十一诫其小智二。初正诫。

    化菩萨曰。勿以声闻小德小智。称量如来无量福慧。四海有竭。此饭无尽。使一切人食。抟若须弥。乃至一劫。犹不能尽。

    所以者何。无尽戒定智慧解脱解脱知见。功德具足者。所食之余。终不可尽。

    世间福德诸天。所受之食。尚不可思议。何况究竟五分法身。功德具足者。可思议哉。

    于是钵饭。悉饱众曾。犹故不儩。

    ○十三受食获益二。初食已安乐。

    其诸菩萨声闻天人食此饭者。身安快乐。譬如一切乐庄严国诸菩萨也。

    极乐国土。若至食时。七宝妙钵。各至其前。满中香饭随意而食。而有四益。一者适可其意。消除饥渴。二者四大调和。无有违反。三者食已即消。无有遗滓。四者不生味着。增人道意。

    又诸毛孔。皆出妙香。亦如众香国土诸树之香。

    ○十四彼此问法六。初此菩萨问法二。初维摩问。

    尔时维摩诘问众香菩萨。香积如来。以何说法。

    彼菩萨曰。我土如来无文字说。但以众香。令诸天人得入律行。菩萨各各坐香树下。闻斯妙香。即获一切德藏三昧。得是三昧者。菩萨所有功德皆悉具足。

    诸佛国土。所作佛事。因倒因起。以六尘为之主。六根六识为之从。又以七大总和融之。楞严以二十五方便。为所入圆通法门者以此。第众生于此诸法。根有利钝。必选利者。可以长修学。可以浅深同说法。以被当机。如佛敕文殊独选耳门。香积国土所作佛事亦然。非无余门可以入道。但彼众生。鼻根最利。故惟以众香。而作佛事。言即入律行者。此指三学之初门也。始入道者。才一闻香。即能止恶防非故也。次云即获一切德藏三昧。此又言闻香即得定之与慧也。此之三昧。乃圆中大定。所谓圆中圆满非但中。此中本具一切法。既称一切功德之藏。则菩萨一切功德。有何一法。而不具足。此如华严破无明惑。登初发心住。发一切境界。此正因理心发也。发一切智慧。此了因智心发也。发一切功德。此缘因行心发也。三心俱发。故谓之一切德藏三昧。

    ○二彼菩萨问法二。初菩萨问。

    彼诸菩萨问维摩诘。今世尊释迦牟尼。以何说法。

    ○二维摩答三。初总指今佛说法。

    维摩诘言。此土众生。刚强难化。故佛为说刚强之语。以调伏之。

    言是地狱。是畜生。是饿鬼。是诸难处。是愚人生处。是身邪行。是身邪行报。是口邪行。是口邪行报。是意邪行。是意邪行报。是杀生。是杀生报。是不与取。是不与取报。是邪淫。是邪淫报。是妄语。是妄语报。是两舌。是两舌报。是恶口。是恶口报。是无义语。是无义语报。是贪嫉。是贪嫉报。是瞋恼。是瞋恼报。是邪见。是邪见报。是悭吝。是悭吝报。是毁戒。是毁戒报。是瞋恚。是瞋恚报。是懈怠。是懈怠报。是乱意。是乱意报。是愚痴。是愚痴报。是结戒。是持戒。是犯戒。是应作。是不应作。是障碍。是不障碍。是得罪。是离罪。是净。是垢。是有漏。是无漏。是邪道。是正道。是有为。是无为。是世间。是涅槃。

    佛所说法常依四种悉檀。一世界悉檀。令人获欢喜益。二为人悉檀。令人获生善益。三对治悉檀。令人获破恶益。四第一义悉檀。令人获入理益。然于其中。又随国土净秽不同。而所用有增减多少。若世界为人二种悉檀。则净秽俱用。如众香国。以香为佛事。即世界悉檀。欢喜义也。令诸天人得入律行。即为人生善义也。闻斯妙香即获一切德藏功德。即入理义也。盖净土根利。不必用刚强之语以说对治之法。故不全用之。若我娑婆。佛所说法。而四悉俱用。独于对治一悉。偏用居多。是以维摩居士历历言之。甚言此土众生刚强浊恶。对治说法。有如此也。

    以难化之人心如猿猴。故以若干种法。制御其心。乃可调伏。

    譬如象马𢤱悷不调。加诸楚毒。乃至彻骨。然后调伏。

    什公曰。马有五种。第一见鞭影。即时调伏。第二得鞭乃伏。第三以利锥刺皮乃伏。第四穿肌乃伏。第五彻骨乃伏。众生利钝。亦有五品。第一但见他无常。其心便悟。第二见知识无常。其心乃悟。第三见兄弟亲戚无常。其心乃悟。第四见父母无常。其心乃悟。第五自身无常。极受苦恼。复加以苦言。然后乃悟也。

    如是刚强难化众生。故以一切苦切之言。乃可入律。

    ○三彼菩萨赞美二。初赞如来。

    彼诸菩萨闻说是已。皆曰未曾有也。如世尊释迦牟尼佛。隐其无量自在之力。乃以贫所乐法。度脱众生。

    什公曰。晦迹潜明。自同贫乞。自同贫乞。则与相接。接则易邻。故为贫所信乐也。

    斯诸菩萨。亦能劳谦。以无量大悲生是佛土。

    ○四维摩显胜二。初总说此土菩萨功德多。

    维摩诘言。此土菩萨。于诸众生大悲坚固。诚如所言。然其一世饶益众生。多于彼国百千劫行。

    什公曰。譬如良医遇疫劫中。医术大行。广施众药。所疗者众。致供无量。菩萨大士。处不净国。亦复如是。众恶弥滋。兼济乃弘。十事法药。广济众病。化广利深。一世超于万劫。

    ○二别释此土菩萨十事胜二。初标。

    所以者何。此娑婆世界。有十事善法。诸余净土。之所无有。

    何等为十。以布施摄贫穷。以净戒摄毁禁。以忍辱摄瞋恚。以精进摄懈怠。以禅定摄乱意。以智慧摄愚痴。说除难法度八难者。以大乘法度乐小乘者。以诸善根济无德者。常以四摄成就众生。是为十。

    什公曰。痴有二种。一者一切法中痴。二者于诸佛深法中不能明了。不净国中。有二种痴。净国中乃说唯有佛法中不了痴。

    灯曰。准例余度。亦有二种。略如贫穷二种。一者贫于资生。二者贫于功德。不净国中。有二种贫。净国中。唯有功德贫。毁禁二种。一者四重毁禁贪。二者六根侵毁六尘贪。不净国中。有二种毁。净国中。唯有六尘毁耳。嗔恚二种。一恶骂捶打嗔。二六尘侵犯嗔。不净国中。有二种嗔。净国惟有六尘侵犯嗔耳。懈怠二种。一事上懈怠。二理上懈怠。不净国中。有二种懈。净国唯有理懈耳。乱意二种。一世间乱意。二出世间乱意。不净国中。具足二种。净国唯有出世乱意耳。苟不了此。则不净国中。须用六度。净国中无有六度。又何以为菩萨度门哉。

    彼菩萨曰。菩萨成就几法。于此世界行无疮疣。生于净土。

    什公曰。深行菩萨。非所疑也。今浅行者。处不净国。恐其行浅功微。未能自拔。譬如少汤投之大水。亦如少力之人入水救溺。未能兼济。则与彼俱沦。故问以何为法。得生净国也。

    ○六维摩诘为说二。初总示八法。

    维摩诘言。菩萨成就八法。于此世界行无疮疣。生于净土。

    何等为八。饶益众生而不望报。代一切众生受诸苦恼。所作功德尽以施之。等心众生谦下无碍。于诸菩萨视之如佛。所未闻经闻之不疑。不与声闻而相违背。不嫉彼供。不高己利。而于其中调伏其心。常省己过。不讼彼短。恒以一心求诸功德。是为八法。

    疮疣者。玉之瑕。身之疵也。菩萨苟有乎此。则行未足净。而净土不得生矣。维摩所说。则示以八行。以去八疵。饶益众生。固菩萨之美行也。苟或望报。则疮疣矣。乃至常省己过。不讼彼短。固菩萨之美行也。苟不恒以一心求诸功德。则疮疣矣。修此八行。去此八病。诚行菩萨行无瑕之美玉。得生净土捷疾之神足也。然而永异渔人之八疵。近乎分别善恶之八诫。一世间诫。一出世间菩萨上上诫。无足同日而语也。

    维摩诘文殊师利。于大众中说是法时。百千天人。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十千菩萨得无生法忍。

    发心有三。一名字。二相似。三分真。既进让十千菩萨无生法忍。分真之发心。退非名字之始发于僧那。当同仁王十善菩萨发大心。长别三界苦轮海也。

    观解者。食有四种。一明相出时。诸天诸仙受食时也。可表空观。二中食。佛菩萨受食时也。可表中观。三夜食。鬼神受食时也。四未明早食。畜生受食时也。可表假观。今舍利弗心念。日时欲至。此诸菩萨当于何食。正中食时。盖声闻已破见思。一切智成。不乏空食。游戏神通。净佛国土。不生好乐。不念假食明矣。惟受斥小叹大之后。实慕回空向中之观。日时欲至。当于何食。是念中观之食。维摩所乞。香积之食。适彼诸菩萨。方共坐食。中道之食明矣。此之中观。从本性第一义天流出。故曰有诸天子。供养彼佛。但乞来之食。虽是中道。圆中非但。中必空假。故彼菩萨。闻斯妙香。即获一切德藏三昧。正以方丈之室。三根普被。四教并谈。有诸凡夫在会须空食者。有诸声闻菩萨在会须假食者。有诸菩萨在会须中食者。无不禅悦为食法喜充满。如闻品获益。有发道心者。有入无生者。此其证也。然有须此禅悦为食者。舍利弗等是也。有但闻法欢喜即获充满者。诸菩萨与香积俱来之众。闻居士菩萨彼此问法。而获利益是也。是则但能于一心中修三种止观。伏断三惑上昏动之病。即是饱䬸香积。顿获禅悦法喜也。

    ○十一释菩萨行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菩萨行品第十一

    菩萨行。即香积菩萨请问法要。如来为说有尽不尽二种法门也。第将启斯要。其发有渐。始必俱归佛所。次则如法问慰。乃至说佛事广多。然后菩萨请法还土。是以未说法要。先历事故也如此。

    ○二释经文三。初先历事故六。初俱归佛所四。初庵园现相三。初园地庄严。

    是时佛说法于庵罗树园。其地忽然广博严事。一切众会。皆作金色。

    肇公曰。至人无常所。理会是邻。如来净名。虽服殊处异。然妙存有在。所以来往兴化。共弘不思议道也。因遣问疾。所明若上。今将诣如来封印兹典。故先现斯瑞。以启群心者也。

    阿难白佛言。世尊。以何因缘。有此瑞应。是处忽然广博严事。一切众会皆作金色也。

    佛告阿难。是维摩诘文殊师利。与诸大众。恭敬围绕。发意欲来。故先为此瑞应。

    ○二丈室来仪二。初维摩偕文殊见佛。

    于是维摩诘语文殊师利。可共见佛。与诸菩萨礼事供养。

    文殊师利言。善哉行矣。今正是时。

    维摩诘即以神力。持诸大众并师子座。置于右掌。

    ○四广众俱往三。初维摩威仪。

    往诣佛所。到已着地。稽首佛足。右绕七匝。一心合掌。在一面立。

    其诸菩萨。即皆避座。稽首佛足。亦绕七匝。于一面立。

    诸大弟子。释梵四天王等。亦皆避座。稽首佛足。在一面立。

    于是世尊。如法慰问诸菩萨已。各令复座。即皆受教。众坐已定。

    ○三佛显难思四。初问身子见不。

    佛语舍利弗。汝见菩萨大士。自在神力之所为乎。

    世尊。我睹其为。不可思议。非意所图。非度所测。

    肇公曰。向与文殊俱入不思议室。因借宝座。睹其神力。兼食香饭。乘掌而还。莫测其变。故自绝于图度。此经大旨所明。不思议道。故往往多显不思议迹也。

    ○四园众闻香五。初庆喜问佛。

    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今所闻香。自昔未有。是为何香。

    佛告阿难。是彼菩萨毛孔之香。

    于是舍利弗语阿难言。我等毛孔。亦出是香。

    曰。是长者维摩诘。从众香国。取佛余饭。于舍食者。一切毛孔。皆香若此。

    ○五明香住久如四。初庆喜启问。

    阿难问维摩诘。是香气住当久如。

    ○四维摩复答二。初明分段势力。

    曰。此饭势力。至于七日。然后乃消。

    什公曰。七日乃消。有二因缘。或有食香饭。饭不时消。心必厌舍。故不令久也。亦云应得道者。饭气时薰。不过七日。必成圣道。如道迹七生七步蛇啮等。势不过七步。事不须久。故不令过七日也。

    灯曰。七日者。欲界分段之大数也。生善灭恶之数。亦不过七。如初果道迹。必获灭善生恶数。亦不过七。如人死之亡七。毒蛇啮人之七步。至于佛设道场。期亦必七。密部咒愿亦必至七。以至人无食七日必死。眼无食七日必盲。皆是数也。香饭虽净国而来。犹属分段。故功勋势力。亦必七日乃消也。

    ○二明入道势力三。初法二。初小乘入道。

    又阿难。若声闻人。未入正位。食此饭者。得入正位然后乃消。已入正位。食此饭者。得心解脱然后乃消。

    什公曰。正位者。见谛十六心也。问曰。食香饭云何得道。答曰。体安心静。发未曾有意。饭尚如此。何况道耶。有此妙果。必有妙因。极大信乐。深信因果。达因果即解缘起。解缘起即见实法。

    若未发大乘意。食此饭者。至发意乃消。已发意食此饭者。得无生忍然后乃消。已得无生忍食此饭者。至一生补处然后乃消。

    以此而观。香饭勋力极大。凡夫圣人。小乘大乘。浅位深位。随其体量。奏绩不同。惟一生补处。欲至佛位。未尝言之。可以见方等法力之不可思议也。

    譬如有药名曰上味。其有服者。身诸毒灭。然后乃消。

    此饭如是。灭除一切诸烦恼毒。然后乃消。

    ○六明佛事广多二。初庆喜略以香饭而为生起。

    阿难白佛言。未曾有也。世尊。如此香饭。能作佛事。

    ○二如来广说诸法而作佛事二。初明诸佛说法不可思议七。初先为印可。

    ○二广为宣说三。初明有诸指示而作佛事二。初明诸法而作佛事二。初正明。

    阿难。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有以诸菩萨而作佛事。有以佛所化人而作佛事。有以菩提树而作佛事。有以佛衣服卧具而作佛事。有以饭食而作佛事。有以园林台观而作佛事。有以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而作佛事。有以佛身而作佛事。有以虚空而作佛事。

    众生应以此缘得入律行。

    ○二明以诸譬喻而作佛事。

    有以梦幻影响。镜中像。水中月。热时𦦨。如是等喻而作佛事。

    ○二明有诸言说而作佛事。

    有以音声语言文字而作佛事。

    ○三明无诸说示而作佛事。

    或有清净佛土。寂寞无言无说。无示无识。无作无为而作佛事。

    如是阿难。诸佛威仪进止。诸所施为。无非佛事。

    阿难。有此四魔八万四千诸烦恼门。而诸众生。为之疲劳。诸佛即以此法而作佛事。

    据此结成法门之先。而言无非佛事。明其所以云有四魔八万四千烦恼。而诸众生为之疲劳。即以此法而作佛事。则知诸佛所设度门。不啻如上所说。乃有八万四千之多。然有诸多八万。若曰八万烦恼。此属集谛境摄。若曰八万尘劳。此属苦谛境摄。若曰八万波罗蜜门。此属灭谛境摄。若曰八万陀罗尼门。此属道谛境摄。又复应知。八万虽多。不外三毒等分四分烦恼。而此烦恼。又不外六根。故楞严云。生死烦恼。菩提涅槃。同是六根。更非他物。是则上文所说。其言虽约。义实该博。以其无非六根六尘。如佛光明。诸菩萨化人。菩提树佛相好及身。此以眼所对色尘。而作佛事者也。饭食。此以舌根所对味尘。而作佛事者也。众香。此以鼻根所对香尘。而作佛事者也。园林台观天衣。此以身根所对触尘。而作佛事者也。音声语言。此以耳根所对声尘。而作佛事者也。文字亦眼色类。寂莫无言无说。此以意根所对法尘。而作佛事者也。至于无示无识无作无为。此则六根俱拂。而六尘尽扫。而作佛事者也。虽不关根尘。而是亦教体。故神宝记云。但有一法当情及无当情者。无非教体。自非深见此理。难可以笔舌既也。又于其中。有正傍不同。如娑婆世界。则正以声音而为佛事。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又有香严童子旋鼻香而入道等者。准望诸土。亦不可以一例推也。

    菩萨入此门者。若见一切净好佛土。不以为喜。不贪不高。若见一切不净佛土。不以为忧。不碍不没。但于诸佛。生清净心。欢喜恭敬未曾有也。诸佛如来功德平等。为教化众生故。而现佛土不同。

    肇公曰。佛无定所。应物而现。在净而净。在秽而秽。美恶自彼。于佛无二。曷为自生忧喜于其间哉。是以豫入此门者。见净不贪。己分不高。睹秽不碍。乖情不没。故能生真净心。知佛平等。而应迹不同。此窥𨵦之徒。非平等信也。自不入佛事门者。孰能不以净秽为心哉。

    ○七显慧平等八。初明慧无若干二。初譬喻。

    阿难。汝见诸佛国土地有若干。而虚空无若干也。

    如是见诸佛色身有若干耳。其无碍慧无若干也。

    诸佛色身。犹如国土。无碍智慧。譬若虚空。身虽多。而慧不应多。土虽诸。而空不应异也。

    阿难。诸佛色身威相种性。戒定智慧解脱。解脱知见。力无所畏。不共之法。大慈大悲。威仪所行。及其寿命。说法教化。成就众生。净佛国土。具诸佛法。悉皆同等。

    ○三明因实建名三。初正遍知。

    什公曰。三藐三菩提。秦言正遍知。今言三藐三佛陀。言正遍觉也。见法无差。故言正。智无不周。故言遍也。出生死梦。故言觉也。

    肇公曰。秦言如来。亦云如去。如法而来。如法而去。古今不改。千圣同辙。

    什公曰。如法知。如法说。故名如也。诸佛以安隐来。此佛亦如是来。彼佛以安隐去。此佛亦如是去也。

    什公曰。佛陀。秦言觉也。凡得道名为觉。觉有二种。一于四谛中觉。二于一切法中觉。觉而不尽。则非真觉。故无觉名也。如佛问舍利弗。三问不答。天女问。默然无言。此未免于睡也。言遍言如言觉。此三名则是体极之称。足以明诸佛同等。异于二乘也。

    阿难。若我广说此三句义。汝以劫寿。不能尽受。

    正使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皆如阿难多闻第一。得念总持。此诸人等。以劫之寿。亦不能受。

    如是阿难。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无有限量。智慧辩才。不可思议。

    阿难白佛言。我从今已往。不敢自谓以为多闻。

    佛告阿难。勿起退意。所以者何。我说汝于声闻中为最多闻。非谓菩萨。

    经明诸佛说法不可思议。而特举三号者。盖言圆极之果。所有名字。一一不虚。究竟成就。盖其所召。悉皆真实。故第一名正遍知。所知法相。既无不正。又无不遍。则所谈法相。无不真实也。第二名为如来。亦名如去。既如法而来。如法而去。古今不改。千圣同辙。则所谈法相。无不明了也。第三名之为觉。于四谛一切法。觉无不尽。则所谈法相。无不审谛也。于此菩提既无限极。是故智慧辩才不可思议。

    ○二明菩萨神通不可思议二。初诫弗限菩萨。

    且止阿难。其有智者。不应限度诸菩萨也。一切海渊。尚可测量。菩萨禅定智慧总持辩才。一切功德。不可量也。

    阿难。汝等舍置菩萨所行。是维摩诘一时所现。神通之力。一切声闻辟支佛。于百千劫。尽力变化。所不能作。

    观解者。观一念心中。具足五阴国土。五阴中。色阴摄得六根。四阴摄得六识。国土摄得六尘。于此实法。了达即空即假即中。即是于一切诸法而作佛事。于其中间。或以说以默。或观诸法寂灭相。不可以言宣。诸法不可示。言辞相寂灭。即是观心以文字语言而作佛事。乃至寂无言说等云云。

    ○二正说行门二。初菩萨赞请二。初悔责赞善。

    尔时众香世界菩萨来者。合掌白佛言。世尊。我等初见此土。生下劣想。今自悔责。舍离是心。所以者何。诸佛方便不可思议。为度众生故。随其所应现佛国异。

    唯然世尊。愿赐少法。还于彼土。当念如来。

    什公曰。彼亦不必专以香为佛事。故请言教法也。亦将欲遍至十方化不净国。故请杂法也。亦以远游异刹。不宜虚反。又以彼诸菩萨必问其上要。故禀异闻也。亦欲令彼菩萨知恩故请。云何令知恩。彼诸菩萨。处清净国。但食香饭。自入律行。常乐则忘其乐。忘其乐则忘其所由。所由者佛。而彼昧之。是不知恩也。若闻下二门。若而后得。乃悟自然得者。因妙而功深也。

    ○二如来说法三。初总告。

    佛告诸菩萨。有尽无尽解脱法门。汝等当学。

    什公曰。尽有二种。一无为尽。二有为尽。有为尽。无常迁灭尽也。无为尽。智慧断令灭尽。也今言尽门。是有为无常尽也。

    ○二别释二。初释名二。初释尽不尽名。

    何谓为尽。谓有为法。何谓无尽。谓无为法。

    如菩萨者。不尽有为。不住无为。

    肇公曰。有为虽伪。舍之则大业不成。无为虽实。住之则慧心不明。是以菩萨不尽有为。故德无不就。不住无为。故道无不覆。至能出生入死遇物斯乘。在净而净。不以为欣。处秽而秽。不以为戚。应彼而动。于我无为。此诸佛平等不思议之道也。夫不思议道。必出于尽不尽门。彼菩萨闻佛事平等不可思议。所以请法。故佛开此二门。示其不思议无碍之道也。言无碍。于二事不碍也。不尽有为。无凡夫碍也。不住无为。无二乘碍也。

    ○二释义二。初约二法开释二。初释不尽有为三。初标。

    ○二释三。初建立根本。

    谓不离大慈。不舍大悲。

    菩萨以大慈与众生之乐。大悲拔众生之苦。以为根本。故建言有之。

    深发一切智心。而不忽忘。

    前言慈悲。徒有心耳。苟不发以四弘誓愿要制慈悲。则与乐无所至。拔苦无所因。故须依大悲心顺苦集二谛境而发二种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拔众生之苦果。烦恼无数誓愿断。拔烦恼之苦因。依大慈。顺道灭二谛境。而发二种誓愿。法门无量誓愿学。与成佛之乐因。佛道无上誓愿成。与成佛之乐果。总谓之发一切智心。故法华为二乘发迹云。曾于大通智胜佛所。令汝发一切智心。而寻废忘。谓之深者。当依圆教无作四谛而发也。然须坚固不可忽忘。如其忽忘。则能令人堕于二乘及流浪生死。当如庆喜云。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可也。然香积菩萨。虽求大道。四弘誓愿。未必全具。以其虽行大道求成佛道。终不能如娑婆众生之无边烦恼之无数。是以如来首勉发之。

    ○三以行填愿十九。初明填初愿行。

    于四摄法。常念顺行。护持正法。不惜躯命。种诸善根。无有疲厌。

    肇公曰。以慈悲为根。发心为心。然后顺四摄化众生。护正法种善根。以此众德。茂其枝条。道树日滋。不尽有为也。下诸行愿。枝叶之流。取其日滋日茂。以成不尽义耳。废舍慈悲。道树不建。众德损耗。自隐涅槃。谓尽有为法也。

    什公曰。谓坚固善心深不可动。乃名根也。如有一人。到舍利弗处求出家。舍利弗观其宿命。八万大劫不种善根。弃而不度。往五百弟子所。尽皆不受。于是到祗桓门下。悲泣懊恼。佛从外还。见而问之。其人具以事答。佛即种种责舍利弗。汝智慧不深。不见人根。妄轻贱人耶。佛即受其人。赞言善来比丘。须𩬊自落。法衣着身。便成沙门。佛为说法。即得阿罗汉。舍利弗问佛。此人何时种泥洹善根。佛言。乃往昔过去无央数劫有佛。名人可。时有一人。入林取薪。虎从林出。欲食其人。其人上树。虎在树下。其人极大恐怖。时佛从空中飞过。其人见已称南无佛。心生信乐。极厌生死深心誓愿。愿离此苦。因此善根。今得解脱。时舍利弗。向佛悔过。举身投地。深自悲叹。佛言。譬如石中有金。愚人不知。弃而不取。金师见之。知其中有金。即以两囊鼓而出之。众生无明石中。有智慧金。今汝智慧不深。弃而弗度。如来深见根本。以禅定智慧囊。鼓而出之也。

    什公曰。万善无常。随意所成。故须方便回向佛道。如瓶沙王被系在狱。狱孔中遥见佛于山上往来。心大欢喜。应生兜率天。在中闻毗沙门天王食香。以饿死故。心甚乐着。我今当往生彼食处。即时于毗沙门楼上化生。小既回向。大亦宜然。

    灯曰。譬如小声回入角呗。其声则大。菩萨所修一切善根。若能以方便慧。回向佛道。功德则大也。

    求法不懈。说法无吝。勤供诸佛。

    于诸荣辱。心无忧喜。不轻未学。敬学如佛。堕烦恼者。令发正念。于远离乐。不以为贵。

    什公曰。出家离欲。及禅定智慧。离诸妄想。悉名远离乐。假以求道。非所贵也。

    什公曰。凡夫见他乐则生嫉。见他苦则心安。自乐则生着。自苦则心动。菩萨则不然。见他乐不嫉。其心随喜。他苦心动。欲令解脱。自乐不着。自苦心安。

    什公曰。禅定有三种。一大乘。二小乘。三凡夫。凡夫禅生高慢我心。小乘禅独善求证。能烧众善。坏无上道根。于菩萨则为恶趣。故视之如地狱也。

    肇公曰。生死虽苦。大道之所由。菩萨好游。故想如园观也。

    什公曰。本无施意。因彼来求。发我施心。则于我为师。故起师想。如月氏王出行游观。有数千乞人。在路侧。举手唱声。各请所须。王问大臣。此是何人。何所陈说。答言。乞人也。王智慧利根。即解其意。语大臣曰。彼等我大师。非乞人也。汝不解其言耳。彼所须者。为我说法。非为乞也。彼言。我等前世亦作国王。不修布施。故受斯报。王今不施。后亦当尔。以此故当知是我大师。

    舍诸所有。具一切智想。

    什公曰。舍诸所有。谓身命及国城妻子。悉能弃舍给施众生。给众生时。了知此施必能具足一切智。明见因果。施而无悔也。

    肇公曰。戒为人护。毁戒则无护。菩萨自己有护。故欲护无护者也。

    什公曰。取其能生法身也。亦云子有所须。则咨之父母。菩萨所须。则求之六度。取其饶益。比之父母也。

    生公曰。助成我者。三十七道品。犹人有眷属相助成者也。

    发行善根。无有齐限。以诸净国严饰之事。成己佛土。

    什公曰。取彼净国相。然后修行称之。故致净国。与彼无异。是名以彼成己也。

    肇公曰。开四门恣求者所取。无碍大施法也。此施相好之所因。

    生死无数劫。意而有勇。

    肇公曰。生死长久。苦毒无量。自非智勇。孰能处生死之际焉。

    闻佛无量德。志而不倦。

    以智慧剑。破烦恼贼。出阴界入。

    什公曰。无相取念也。凡夫行有念智慧。则高慢益甚。是故菩萨求无念智也。

    行少欲知足。而不舍世法。不坏威仪。而能随俗。

    肇公曰。同俗俯仰。不失道仪。天下皆谓我同己。而我独异人。

    起神通慧。引导众生。得念总持。所闻不忘。善别诸根。断众生疑。以乐说辩。演说无碍。净十善道。受人天福。修四无量。开梵天道。

    什公曰。欲使作梵天请转法轮。处尊引物也。亦菩萨自行。自生梵天也。

    天台大师曰。圆顿行人始于五品。终于等觉。常当修行五悔。一忏悔三障。二请转法轮。三请佛住世。四随喜善根。五回向发愿。今文且言三悔。合前后诸文。有回向发愿。悉须具足五悔。故普贤行愿。具四十大愿王。无非菩萨之愿行也。

    得佛音声。身口意善。得佛威仪。

    肇公曰。经云有八种音。亦云有六十种音。密迹经云。佛不思议音应物无量也。

    深修善法。所行转胜。以大乘教成菩萨僧。心无放逸。不失众善。

    行如此法。是名菩萨不尽有为。

    ○二释不住无为三。初徴。

    ○二释十。初不住空无相无作无起。

    谓修学空。不以空为证。

    肇公曰。自此下。皆无为观行也。观无为。必睹恬怕之乐。而能不证涅槃。永处生死。名不住无为也。空无相无作。三乘共行。而造观不同。二乘空观。唯在无我。大乘空观。无法不在。以无法不在故。空法亦空。空法既空。故能不证空。

    修学无相无作。不以无相无作为证。

    肇公曰。二乘无相。唯在尽谛。大乘无相。在一切法。二乘无作。不造生死。大乘无作。万法不造也。

    修学无起。不以无起为证。

    肇公曰。诸法缘会而有。缘散而无。何法先有。待缘而起乎。此空观之别门也。

    ○二不住无常苦无我寂灭。

    观于无常。而不厌善本。

    什公曰。无常则无法不灭。灭而不断。故修善不厌。亦观无常。是泥洹道。泥洹道。则皆善本。今不住无为。故不厌有也。

    观世间苦。而不恶生死。观于无我。而诲人不倦。观于寂灭。而不永寂灭。

    肇公曰。二乘以无常为无常。故厌有为善法。以苦为苦。故恶生死苦。以无我为无我。故怠于诲人。以寂为寂。故欲永寂。菩萨不以无常为无常。故能不厌善本。不以苦为苦。故不恶生死。不以无我为无我。故诲人不倦。不以寂为寂。故不永寂也。

    观于远离。而身心修善。

    什公曰。远离有三。一离人间五欲。二离烦恼。三诸法性空远离。今观性空远离。而不离善也。

    观无所归。而归趣善法。

    肇公曰。诸法始无所来。终无所归。虽知无归。而常归善法也。

    观于无生。而以生法荷负一切。

    肇公曰。虽见无生。而处生荷彼也。

    观于无漏。而不断诸漏。

    肇公曰。凡诸无漏。与有为同。体自无相。皆无为行也。虽见无漏。而与彼同漏。同漏有二。有为入生死实未断漏者。有已尽漏而现不断者。

    观无所行。而以行法教化众生。

    肇公曰。法性无业。何所修行。虽知无行。而教必以行者也。

    观于空无。而不舍大悲。

    肇公曰。诸法之相。唯空唯无。然不以空无舍于大悲也。

    观正法位。而不随小乘。

    肇公曰。正法位者。观无为取证之地也。

    什公曰。谓无生灭取证法也。

    ○十不住观诸法虚妄无牢等。

    观诸法虚妄。无牢无人无主无相。本愿未满。而不虚福德禅定智慧。

    修如此法。是名菩萨不住无为。

    此文所说尽不尽解脱法门。谓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之义。亦不异文殊师利菩萨问疾品中维摩所说。慰喻新学菩萨中。有慧方便。有方便慧。即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以至云虽行于空而殖种德本等。但异其辞。而变其文耳。是则了彼则知此。知此则了彼。更不俟繁释也。

    ○二约二法合释四。初约福德智慧一双释。

    又具福德故。不住无为。具智慧故。不尽有为。

    肇公曰。上直明菩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未释所以不尽所以不住。夫大士之行。行各有以。妙期有在。故复对而明之。夫德之积也。必涉有津。若住无为。则功德不具也。

    什公曰。上一门现一义。今明一门中兼具二义。若不住无。则不尽有。不尽有。则不住无也。

    ○二约大慈本愿一双释。

    大慈悲故。不住无为。满本愿故。不尽有为。

    ○三约集药授药一双释。

    集法药故。不住无为。随授药故。不尽有为。

    肇公曰。采良药必在山险。非华堂之所出。集法药必在险有。非无为法之所出也。又曰。若舍有为。则与群生隔绝。何能随而授药。

    ○四约知病灭病一双释。

    知众生病故。不住无为。灭众生病故。不尽有为。

    肇公曰。习知众病。必知病所。岂住无为之所能乎。又曰。灭众生病。必造有治。岂尽有为之所能乎。

    诸正士。菩萨以修此法。不尽有为。不住无为。是名尽无尽解脱法门。汝等当学。

    ○三兴供赞叹二。初供赞。

    尔时彼诸菩萨。闻说是法。皆大欢喜。以众妙华若干种色若干种香。散遍三千大千世界。供养于佛及此经法并诸菩萨已。稽首佛足。叹未曾有言。释迦牟尼佛。乃能于此善行方便。

    言已。忽然不现。还到彼国。

    香积菩萨。往来威仪。显隐不同。皆菩萨不思议神通之力。原其化迹。各有其故。来时将有自利兼助兴道法之功。是以显来。俾众会而咸睹。归国既敛迹以还元。是以忽然不现。俾众会而寂默也。

    判教者。不尽有为。不住无为。衍同三教。皆得言之。如通人至已办地。证无为之体。即便出假修菩萨行。留习润生。广度众生。岂非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乎。别人至七住。破见思已。即修出假之观。登十行十回向。皆菩萨利生边事。岂非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乎。然分界内界外行布不融不能。及圆顿教人。观行位中。已有说法兼行正行两种六度。矧八信出假。登住圆证。双照空有。有为无为二边皆不尽。双遮空有。则有为无为俱遣。方为行菩萨究竟之法也。

    观解者。观一念心性。即空。即假。即中。即俗故。观有为。行菩萨行也。即空故。观无为。修涅槃道也。即中故。双遮双照二边法。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也。

    杂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一

    卍新续藏第 19 册 No. 0348 维摩经无我疏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二

    天台山幽溪沙门 传灯 着

    ○十二释见阿閦佛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见阿閦佛品第十二

    据经文所说。而有四义。先明观佛方法。次明无没无生。三明没彼生此。第四方明见阿閦佛。将是译人。欲令读者取先义而见阿閦。则见阿閦时。不可以无三十八科法身观门。亦须了如来居无没无生。不妨示现娑婆国土有没有生。亦欲令读者以后言义而见我释尊。以法身以无没生示有没生。既略三文。而独标见阿閦佛。必有是意。而密隐其中也。

    ○二释经文五。初明观佛方法二。初如来问以何等而观。

    尔时世尊。问维摩诘。汝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如来乎。

    肇公曰。向命文殊共来见佛。虽复举目顺俗。而致观不同。如来逆睹其情。将显其来观之旨。以明佛事不可思议。故知而问也。

    ○二维摩答以观佛之法二。初总竖大义。

    维摩诘言。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

    肇公曰。佛者何也。盖穷理尽性大觉之称也。其道虚玄。固已妙绝常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像测。同万物之为。而居不为之域。处言数之内。而止无言之乡。非有而不可为无。非无而不可为有。寂寞虚旷。物莫能测。不知所以名。故强为之觉。其为至也亦以极矣。何则。夫同于得者。得亦得之。同于失者。失亦失之。是以则真者同真。法伪者同伪。如来灵照冥谐。一彼实相。实相之相。即如来相。故经曰。见实相法。为见佛也。净名自观身实相。以为观如来相。至义存于是。

    灯曰。如自观身实相者。先观自清净法身也。观自既然。观佛之身。岂不然乎。故曰亦然。第一切究竟诸佛。与夫分真菩萨。莫不具足三种身。一法身。二报身。三应身。天台大师云。法身者。师轨法性。还以法身为身。此身非色质。亦非心智。非阴入界之所摄持。强指法性为身耳。法性寿者。非报得命根。亦无连持。强指不迁不变名之为寿。此寿非长量。亦非短量。无延无促。强指法界同虚空量。此即非身之身。无寿之寿。不量之量也。报身者。修行所感。法华云。久修业所得。涅槃云。大般涅槃修道得故。如如智照如如境。菩提智慧与法性相应相冥。相应者。如函盖相应。相冥者。如水乳相冥。法身。非身非不身。智既应冥。亦非身非不身。强名此智为报身。法寿。非寿非不寿。智既应冥。亦非寿非不寿。强名非寿为寿。法量。非量非无量。智既应冥。亦非量非无量。强名无量为量也。应身者。应同万物为身也。应同连持为寿也。应同长短为量也。智与体冥。能起大用。如水银和真金。能涂诸色像。功德和法身。处处应现往。能为身非身。能为常寿。为无常寿。能为无量。能为有量。今经虽曰但观法身。乃是即应身。非应身以为法身。何也。盖如来现住庵摩罗园。虽曰犹如须弥山王处于众宝师子之座。乃即劣现胜。而八相之迹宛然。如曰非三际五阴。实即应身。有前际入胎而来。后际入灭而去。中际八十而住。相好之色炳如。智慧心智灼尔。故大士即此而观。一一非之。即是法身。其若离应别观。又何异缘理断九偏观真常净识之教哉。

    ○二别明观法三。初正明观法四十。初以非三际观。

    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

    释迦如来应同众生。有去来今。是以前际从兜率来降神母胎。后际从霜林入灭而去。今则八十一岁。中间正住毗耶庵园。但此应迹随机。所见不同。大机所见。八相难思。若应小乘。八种皆劣。大示出没。如水之波。全法界身。八皆胜妙。小乘生灭。体是无常。如火烧薪。终归灰断。今维摩居士。所见所观。乃大乘圆顿之机。即应身前际来。而不见其来。后际去。而不见其去。今现在住。而不见其住。故小般若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不观色。不观色如。不观色性。不观受想行识。不观识如。不观识性。

    此即应身色心。而观法身也。盖应身具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之色。与夫转八识成四智之心。开之则为五阴。若凡夫肉眼。与菩萨法眼。则观色为色。心为心。名为观色。二乘慧眼。则观色如心如。分真菩萨佛眼。则观色性识性。今居士。乃以究竟佛眼。观如来应身色心。非色。非色如。非色性。即见法身。

    应身之色。既应同凡夫。亦必抟父精母血四大而有身。今以居士佛眼所观。即四大非四大。色相无相。同于虚空。

    六入无积。眼耳鼻舌身心已过。

    应身虽有六入。以即法身。故思六情不积。已过者。言超之也。

    应身虽在三界。已不同众生而有见思之垢。况即是法身。岂为三垢所染。而必在三界哉。

    顺三脱门。具足三明。与无明等。

    此虽应同二乘。顺三脱。具三明。然能证入。无明实性即佛性。以其无明即是法身故也。

    应同众生。玄通一切。万法一心谓之一。一心万法谓之异。即万而一。则不一。即一而万。则不异。应色尚然。即应而法。岂有一异相哉。

    应同众生。宛尔自他。应即法身。自他圆泯。

    应同二乘。则无有相。应同众生。则有取相。观应即法。故双非二边。

    不此岸。不彼岸。不中流。而化众生。

    应同众生。则在此岸也。已成佛道。则在彼岸也。谓在此。而又已登彼岸。谓在彼。而又应同众生。是则不在此。不在彼。而居中流。是三皆应迹也。今观即应即法。故不此不彼亦不中流也。

    观于寂灭。全应即法也。亦不永灭全。法起应也。所谓。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即应身是也。

    不此不彼。不以此。不以彼。

    应同众生。故自不此也。全应即法。故自不彼也。然则方此方彼。实不以此而为此。以彼而为彼也。

    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

    苟可以智知。则应随涅槃。苟可以识识。则应随生死。其实应同涅槃。而不随涅槃。应同生死。而不随生死。今观即应即法。即法即应。岂可以智知。以识识哉。

    应同生死长夜。谓之晦。应同涅槃慧日。谓之明。今观应即法身。尚何晦明之有哉。

    应同娑婆。厥字释迦。名也。名能召体。相好光明。相也。即应而法。名即无名。即法而应。相即无相。

    应同丈夫。雄猛盖世。谓之强。应同善逝。慈柔爱物。谓之弱。然则即应而法。而强弱敦居。

    应同极乐。在净而净也。应同娑婆。在秽而秽也。然则即应而法。则净秽俱非。

    应同娑婆。则在方也。应必异人。则离方也。然则即应而法。法身无在而无不在。无在。故不在方。无不在。故不离方。

    应同生死。有为也。应同涅槃。无为也。然则即应而法。有无谁名。

    应同世间。降生毗蓝。一手指天。一手指地。东西各行七步示也。作师子吼。云天上天下惟我独尊。说也。然则即应而法。本无示说。余可类知也。

    不施不悭。不戒不犯。不忍不恚。不进不怠。不定不乱。不智不愚。不诚不欺。

    应同众生。而有七蔽。以七度门而破之。国城妻子。犹如涕唾。逾城出家。落绀衣皮。生忍法忍。耐饥耐寒。精进六年。形枯骨立。一心在定游戏诸禅。以智慧力。裂愚痴网。不辜己灵。不欺众生。然则即应而法。本无有悭。何必行施。本无有欺。何必以诚。

    ○二十二以来去出入观。

    应示同居。有来有去。应不同凡。出禅入禅。然则即应而法。本无来去。出入之迹。可得而求。

    ○二十三以言语道断观。

    即应而法。即言说无言说。故言语道断。

    ○二十四以福田不福田观。

    始应同凡。故不福田。修成佛道。故成福田。然则即应而法。二者俱离。故非福田。非不福田也。

    ○二十五以应供不应供观。

    非应供养。非不应供养。

    始未福田。不应供也。后成福田。是应供也。然则即应而法。法身。则非应供。非不应供也。

    应同众生。故舍生死烦恼。取菩提涅槃。即应而法。则非取非舍。

    ○二十七以有相无相观。

    应同轮王。故有相也。体若虚空。故无相也。即应而法。又非有相非无相矣。

    ○二十八以同真际等法性观。

    同真际。等法性。不可称。不可量。过诸数量。

    此文则直以应身。同法身真际。不可称量。过诸数量而观也。

    应同众生。或现大身。满虚空中。或现小身。丈六八尺。今观即应而法。本非其大。亦非其小也。

    应同众生。有相好光明之可见。有八音四辨之可闻。今观即应而法。五眼之不能见。五耳之不能闻也。

    应同众生。觉知无异。即应观法。大觉正知。

    应同众生。具诸结缚。即应观法。结缚原离。

    ○三十三以诸智众生观。

    即应之法。虽非三乘等智一切众生所及。然而不等而等。不同而同。亦其惟法身乎。

    ○三十四以诸法分别观。

    应同众生。随机说法。故有分别也。今观即应而法。故于诸法。而无分别也。

    应同众生。得亦得之。失亦失之。即应观法。得而不得。失而不失也。

    应来娑婆。于五浊恶世。得无上菩提示有浊恼也。今观即应而法。尚何浊恼之有。

    应同众生。始成正觉。作之起之。观应即法。即作起而本无作起。

    应同众生。王宫生。而双林灭。又复八相成道。亦为大小四相所迁。则似有生灭。今观应即法。如水之波。波相虽殊。而水之为性。元无生灭也。

    ○三十九以畏忧喜厌观。

    应同众生。有死苦之可畏。有老病之可忧。有出家之可喜。有尘劳之可厌。今观应身即法。则无畏无忧。无喜无厌。

    无已有。无当有。无今有。

    应同众生。已有修因。当有菩提。今有诸位。然则即应即法。实无已当今有之可得也。

    ○四十一以一切言说显示观。

    总而观之。应身世间。虽如上指。而有一切言说显示。今观即应身而是法身。寥如廓如寂如昭如。实不可以一切言说显示之也。

    世尊。如来身为若此。作如是观。

    以斯观者。名为正观。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上观字平声呼。第二观字去声呼。谓能作如上实相法身而观。则观法皆正。不则成邪僻观矣。

    约教判者。若离色而别观法身。乃成别教但中之观。能如上解。即应离应而观。即圆顿观也。释论云。除诸法实相。余皆魔事。岂非显观邪正中已拣偏教乎。

    观解者。观一念心。真如不变随缘。即是全法起应。随缘不变。即是全应即法。如日用根尘相对。一念心起。必属一界。于日用中时时对。数数起。苟能称性一一观之。莫非不变随缘随缘不变。则时时即法而应。念念即应而法。是为观心实相观佛亦然也。

    ○二明无没无生二。初问何没何生。

    尔时舍利弗。问维摩诘。汝于何没。而来生此。

    什公曰。见其神德奇绝。来处必尊。故问其所从也。维摩恐人人存没生。故下反问。以明无没生。亦云。或有谓维摩生分未尽。故问其没生。下答不尽善不长恶。明生分尽也。不直答者。一欲屈声闻。二不欲自显所从之美也。

    ○二答无没无生三。初法二。初以汝得问明二。初问。

    维摩诘言。汝所得法。有没生乎。

    肇公曰。逆问其所得。以证无没生也。所得法。即无为无相法也。

    若诸法无没生相。云何问言汝于何没而来生此。

    声闻与菩萨。所证大小深浅虽异。其所证本有无没生之理一也。汝之所证。既无没生。而何反问于我。

    于意云何。譬如幻师幻作男女。宁没生耶。

    幻师知幻作幻。必不谓其幻实。圣人证幻行幻。岂复存没生见耶。

    ○三合四。初引佛说合二。初问。

    汝岂不闻。佛说诸法如幻相乎。

    若一切法如幻相者。云何问言汝于何没而来生此。

    肇公曰。生犹化存。死犹化往。物无不尔。独𨵃何为。

    舍利弗。没者为虚诞法。坏败之相。生者为虚诳法。相续之相。

    幻理虽一。幻事不同。众生于无没生。而受没生。无非虚诞诳妄坏败相续而已。

    菩萨虽没。不尽善本。虽生。不长诸恶。

    什公曰。凡夫死时。起恶灭善。既生。则众恶增长。菩萨则不然。复次凡夫善本尽。故命终。长颠倒恶心。然后受生。菩萨则不然。法化清净。随意所之。故无此一患。无此一患。则虽迹有去来。而非没生之谓也。上先以性空明无没生。今以法化自在明无没生。求之二门。则没生无寄。而问没生。失之远矣。

    灯曰。论无没无生之义。维摩居士。已示之前文矣。如曰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即继之曰。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则尚何没生之有。而舍利弗。乃佯为不闻。而复兴是问者。将请维摩阐明虽无没生。而不妨示以没生。示以没生。则虽没生而元无没生。是以方当宾主盘桓未竟之顷。而如来遽示以没生之迹。而云于妙喜国没而来生此。然而维摩既曰观身实相观佛亦然。则本迹法应。如水成波波还即水。厥道与如来同。德而齐旨也。

    ○三明示没示生三。初如来示维摩没生。

    是时佛告舍利弗。有国名妙喜。佛号无动。是维摩诘于彼国没。而来生此。

    肇公曰。上答无生。此出生处。应物而唱。未始无益。

    舍利弗言。未曾有也。世尊。是人乃能舍清净土。而来乐此多怒害处。

    ○三维摩示非妄合三。初立日光譬二。初问。

    维摩诘语舍利弗。于意云何。日光出时。与冥合乎。

    答言不也。日光出时。则无众冥。

    ○三明日光用二。初问。

    维摩诘言。夫日何故。行阎浮提。

    答曰。欲以明照。为之除冥。

    维摩诘言。菩萨如是。虽生不净佛土。为化众生。不与愚闇而共合也。但灭众生烦恼闇耳。

    ○四明现妙喜国十四。初大众渴仰欲见。

    是时大众渴仰。欲见妙喜世界。无动如来。及其菩萨声闻之众。

    佛知一切众会所念。告维摩诘言。善男子。为此众会。现妙喜国无动如来。及诸菩萨声闻之众。众皆欲见。

    什公曰。为不修净国及往生者。现其刹也。不遥现而接来者。将显维摩神力故也。即事则情悦而悟深。故举令现此事耳。

    灯曰。今时禅流。多不信别有净土可生。虽有知信。又不愿往生者。翻引净名前文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语。便言心净便是佛土净。不必求生。请观今文。维摩示现。及有十四那由他人发心愿生。为何如品也。

    于是维摩诘心念。吾当不起于座。接妙喜国。铁围山川。溪谷江河。大海泉源。须弥诸山。及日月星宿。天龙鬼神。梵天等宫。并诸菩萨声闻之众。城邑聚落。男女大小。乃至无动如来。及菩提树。诸妙莲华。能于十方。作佛事者。

    肇公曰。屈尊为难。故言乃至。彼菩提树及妙莲华。皆能放光明。于十方作佛事。及华上化佛菩萨。亦于十方作佛事。皆通取来也。

    三道宝阶。从阎浮提。至忉利天。以此宝阶。诸天来下。悉为礼敬无动如来。听受经法。

    肇公曰。欲天报通。足能凌虚。然彼土以宝阶严饰为游戏之路。故同以往反也。

    阎浮提人。亦登其阶。上升忉利。见彼诸天。

    肇公曰。严净之土。福庆所集。人天之报。相殊未几。故同路往反。有交游之欢娱也。

    妙喜世界。成就如是无量功德。上至阿迦尼吒天。下至水际。以右手断取。如陶家轮。入此世界。犹持华鬘示一切众。

    什公曰。梵本云如断泥。今言如陶家轮。明就中央断取。如陶家轮。下不着地。四边相绝也。

    作是念已。入于三昧。现神通力。以其右手。断取妙喜世界。置于此土。

    彼得神通菩萨。及声闻众。并余天人。俱发声言。唯然世尊。谁取我去。愿见救护。

    肇公曰。大通菩萨。逆见变瑞。为众而问。其余天人。未了而问。恐畏未尽。故求救护。

    无动佛言。非我所为。是维摩诘神力所作。

    其余未得神通力者。不觉不知己之所往。

    ○八此彼二土如本无异。

    妙喜世界。虽入此土。而不增减。于是世界。亦不迫隘。如本无异。

    尔时释迦牟尼佛。告诸大众。汝等且观妙喜世界。无动如来。其国严饰。菩萨行净。弟子清白。皆曰唯然已见。

    佛言。若菩萨欲得如是清净佛土。当学无动如来所行之道。

    现此妙喜国时。娑婆世界。十四那由他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释迦牟尼佛。即记之曰。当生彼国。

    时妙喜世界。于此国土。所应饶益。其事讫已。还复本处。举众皆见。

    ○五愿得土获通二。初佛问身子见不。

    佛告舍利弗。汝见此妙喜世界及无动佛不。

    ○二身子愿众得土二。初愿得土得通。

    唯然已见。世尊。愿使一切众生。得清净土。如无动佛。获神通力。如维摩诘。

    ○二显闻持功德二。初显现今善利。

    世尊。我等决得善利。得见是人。亲近供养。

    ○二显现未善利八。初闻经善利。

    其诸众生。若今现在。若佛灭后。闻此经者。亦得善利。

    况复闻已。信解受持。读诵解说。如法修行。

    若有手得是经典者。便为已得法宝之藏。

    若有读诵解释其义。如说修行。则为诸佛之所护念。

    其有供养如是人者。当知则为供养于佛。

    其有书持此经卷者。当知其室则有如来。

    若闻是经。能随喜者。斯人则为趣一切智。

    若能信解此经乃至一四句偈。为他说者。当知此人。即是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记。

    诸经显闻持功德。多出自金口。此品之末。舍利弗钦言闻持功德者。以其声闻智慧上首。闻之全。益之深。感之切也。正以是经之作。多为弹斥小乘。褒叹圆大。而其要者。又在游戏神通。净佛国土。教化众生。而声闻在昔十二年中。于是三者。曾无一念好乐。是以如来。与维摩文殊。特于此经。恢之扬之开之示之。观其当时。虽未全体担荷。其于耻小慕大。获生酥益。亦以深矣。

    观解。亦准前可知。若欲更伸明之。则观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而本无没生。即假故。不妨从妙喜国来生此土。即中故。即没生而非没生。虽非没生。而双照没生。而非没生。至于妙喜国土。则观其本具国土一千。不动如来。则观其一念寂然不动。而持经功德。义极于此。又何胜如之。

    ○第十三释法供养品二。初释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法供养品第十三

    ○二释经文二。初明法之供养二。初天帝发起四。初赞所说经。

    尔时释提桓因。于大众中白佛言。世尊。我虽从佛及文殊师利闻百千经。未曾闻此不可思议自在神通决定实相经典。

    肇公曰。说经将讫。舍利弗已庆美于上。帝释复欣其所遇。而致叹也。此经言虽简约。而义包群典。坐不逾日。而备睹通变。大乘微远之言。神通感应之力。一时所遇。理无不尽。又以会我为妙。故叹未曾有也。

    如我解佛所说义趣。若有众生闻此经法。信解受持。读诵之者。必得是法不疑。

    何况如说修行。斯人则为闭众恶趣。开诸善门。常为诸佛之所护念。降伏外学。摧灭魔怨。修治菩提。安处道场。履践如来所行之迹。

    世尊。若有受持读诵如说修行者。我当与诸眷属供养给事。所在聚落城邑山林旷野。有是经处。我亦与诸眷属听受法故。共到其所。其未信者。当令生信。其已信者。当为作护。

    ○二如来宣说五。初助喜天帝。

    佛言。善哉善哉。天帝。如汝所说吾助尔喜。

    此经广说过去未来现在诸佛不可思议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故天帝。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供养是经者。则为供养去来今佛。

    肇公曰。善其护持之意也。三世菩提不思议道。皆陈在此经。若受持护养。则为供养三世诸佛。故助汝喜。

    ○四校量功德四。初举所校福。

    天帝。正使三千大千世界。如来满中。譬如甘蔗竹苇稻麻藂林。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或以一劫。或减一劫。恭敬尊重。赞叹供养。奉诸所安。至诸佛灭后。以一一全身舍利。起七宝塔。纵广一四天下。高至梵天。表刹庄严。以一切华香璎珞幢幡伎乐微妙第一。若一劫。若减一劫。而供养之。

    天帝。于意云何。其人植福。宁为多不。

    释提桓因言。多矣世尊。彼之福德。若以百千亿劫。说不能尽。

    佛告天帝。当知是善男子善女人。闻是不可思议解脱经典。信解受持。读诵修行。福多于彼。所以者何。诸佛菩提。皆从此生。菩提之相。不可限量。以是因缘。福不可量。

    ○五引古证成四。初所植福田。

    佛告天帝。过去无量阿僧祗劫。时世有佛。号曰乐王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世界名大庄严。佛寿二十小劫。其声闻僧。三十六亿那由他。菩萨僧有十二亿。

    天帝。是时有转轮圣王。名曰宝盖。七宝具足。王四天下。王有千子。端正勇健。能伏怨敌。

    ○三财法供养二。初明财供二。初轮王供养。

    尔时宝盖。与其眷属。供养药王如来。施诸所安。至满五劫。

    过五劫已。告其千子。汝等。亦当如我。以深心供养于佛。于是千子受父王命。供养药王如来。复满五劫。一切施安。

    肇公曰。上以财供养。校受持即法供养也。如来将成法供养义。故引成事。以为证焉。

    ○二明法供养二。初月盖思惟供养殊胜。

    其一王子。名曰月盖。独坐思惟。宁有供养殊过此者。

    什公曰。冀或有大德诸天殊特供养。若有过此。慕欲及之。云虽己所珍。不能上悦圣心。冀所珍之外。有以畅其诚心。故发斯念。更推胜供也。

    ○二空声告以法供养最胜五。初天声告与。

    以佛神力。空中有天曰。善男子。法之供养。胜诸供养。

    什公曰。若财供养。则于佛无用。于众生无益。故非所欣也。如来积劫累功。本为众生。若奉顺经典。如说修行。则称悦圣心。乃真供养也。

    天曰。汝可往问药王如来。当广为汝说法之供养。

    即时月盖王子。行诣药王如来。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诸供养中法供养胜。云何名为法之供养。

    ○五佛明告之二。初示甚深经义十二。初示佛说深经。

    佛言。善男子。法供养者。诸佛所说深经。

    什公曰。三藏及杂藏菩萨藏。五藏经也。上四藏。取中深义说宝相等。故得为深经也。从此至下十方三世诸佛所说。尽是广叹佛所说深经。未明受持修行法供养义也。

    一切世间。难信难受。微妙难见。清净无染。

    肇公曰。深经。谓方等第一义经也。其旨深玄。非有心之所得。微妙无像。非明者之所睹。超绝尘境。无染若空。欲以有心有明而信受见者。不亦难乎。自此下美深经之旨。诸佛所说深经。即佛法身也。夫财养养四体。法养养法身。若能护持斯经。令法身增广者。此供养之上也。

    非但分别思惟之所能得。

    肇公曰。第一义经。微远无相。自非明哲。孰能分别。业之差别。虽由分别。然非分别之所能得。得之者。其唯无分别乎。

    菩萨法藏所摄。陀罗尼印印之。

    肇公曰。菩萨法藏之所摄。固非小乘之理。总持印之所印。固非域中之道。总持所印。所印必真。法藏所摄。所摄必实。既藏以法藏。印以总持。岂是常人所能开发。以明法宝深固难可窥𨵦也。

    生公曰。陀罗尼者。持也。若持实相不失。于诸天人魔梵之中。不复畏有不通之义。譬若以王印为信。关津诸禁莫能呵留。果是印持所印之经。则无有碍。

    善分别义。顺菩提法。众经之上。

    肇公曰。三藏十二部。方等为第一。

    入大慈悲。离众魔事及诸邪见。

    肇公曰。魔。四魔。见。六十二见。

    顺因缘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命。空无相为作无起。

    什公曰。若法定有。则不生灭。若法全无。亦不生灭。不生不灭。则与因缘相违。深经所说。非有非无。非有非无。故顺因缘法也。

    肇公曰。法从因缘生。缘生则无自性。无自性则无主。无主则无我人寿命。惟空无相无作无起。此深经之所顺也。

    生公曰。此则因缘法矣。

    ○九显有大功能四。初能令坐于道场。

    能令众生坐于道场而转法轮。诸天龙神乾闼婆等所共叹誉。

    能令众生入佛法藏。摄诸贤圣一切智慧。说众菩萨所行之道。依于诸法实相之义。明宣无常苦空无我寂灭之法。

    肇公曰。不依实相辨四非常者。非平等教也。依实相。乃曰明也。

    什公曰。小乘法中。五逆罪及犯四重禁。则皆弃而不救。大乘深法。则无不救也。

    诸魔外道及贪著者。能使怖畏。

    肇公曰。毁四禁。犯五逆。小乘法所不能救。众魔外道。贪着豪恣。小乘法所不能灭。能救能灭者。其唯大乘方等深经乎。

    十方三世诸佛所说。若闻如是等经。信解受持读诵。以方便力。为诸众生分别解说。显示分明。守护法故。是名法之供养。

    肇公曰。如是等经。尽诸佛法身也。若闻斯经。能信解护持宣示分别。令大法增广者。名法之供养。成法身也。

    ○二如说修行二。初总示。

    什公曰。上章明奉顺经典真法供养也。如说修行。通举六度也。十二因缘以下。明得无生忍以实智慧随顺实法也。

    灯曰。既曰又于诸法如说修行。则知十方三世诸佛。所示修行法门。莫不本于诸大乘经也。今之末世。大成可笑。讲者既不览教照心。惟逞风力狂慧。及其老也病也倦也。一念无常。操修无本。临岐仓皇而觅路。东西驰走以无门。方事参禅。精力已弊。方事念佛。妄想纷驰。厌契经为无用之物。束之高阁。排讲肄为童蒙之堂。恣其喧哗。良由生来学问无头众源失本。甘心老死。悔亦奚为。至于争趋教外别传。心粗气大。尚轻诸佛。况复众经。参话头而经年不悟。力量不充。拚死力而晓夜劳神。呕心咯血。既无爱养心识之善资。复乏策发神解之妙术。病魔一入。汤药不暇。救死孜孜。谁言出死。以由末世学佛者杂滥。无正师承。不本契经故也。

    ○二别明六。初随缘离邪得果。

    随顺十二因缘。离诸邪见。得无生忍。决定无我。无有众生。

    肇公曰。不悟缘起。故有邪见之迷封我之惑。若如说行。则得明慧。明见十二因缘根源所由。故能断诸邪见。得无生忍。无复吾我众生之想也。见缘如缘。谓之随顺。明白有无。谓之决定。皆智用之别称也。

    而于因缘果报。无违无诤。离诸我所。

    肇公曰。无违无诤。即随顺义也。五受阴身。及家属所有因缘果报。即我所也。若能明见因缘果报之性。顺而无违。则离诸我所也。上直观因缘。知无造所。故离我见。今观因缘果报。知无属者。故离我所见也。

    ○三常能无违四依四。初依义。

    肇公曰。至义非言宣。寻言则失至。且妙理常一。语应无方。而欲以无方之语。定常一之理者。不亦谬哉。是以依义不依语者。见之明也。

    肇公曰。六识。识六尘而已。不能分别是非。分别是非。其惟正智乎。是以行者。依智不依识也。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肇公曰。佛所说经。自有义旨分明。尽然易了者。应依。亦有应时之经。诡言合道。圣意难知。自未了者。不可依也。

    什公曰。佛言。我泥洹后。当依止四法以为大师。所谓四依法也。明此四法可依止可信受也。依于法不依人者。法谓经教也。当依经法。不可以人胜故背法依人也。法有二种。一文字语言。二义法。莫依语也。义亦有二种。一识所知义。二智所知义。识则唯求虚妄五欲。不求实利。智能求实利。弃五欲。故依智所知义。不依识所知义。为求智所知义。故依智也。智所知义。亦有二种。一了义经。二不了义经。不了义经。如佛说杀父母无罪。未分别。是不了义也。若言无明是父。爱是母。生死根本。故名父母。断其本。则生死尽。故言杀之无罪。既分别。是了义经也。复次若佛言。佛是人中第一。涅槃是法中第一。如是等皆名了义也。是故当依了义经。莫依不了义经。

    随顺法相。无所入。无所归。

    肇公曰。法。即下因缘法也。上顺因缘。知法无生。今顺因缘。知法无尽也。法从缘而有。从缘而无。其有。不从未来来。其无。不归入过去去。故曰无入无归也。

    无明毕竟灭故。诸行亦毕竟灭。乃至生毕竟灭故。老死亦毕竟灭。

    什公曰。此即四依中如实法也。上十二因缘。明如说修行随顺因缘故得无生法忍。今明行四依。依十二因缘如实相也。

    作如是观。十二因缘无有尽相。不复起见。是名最上法之供养。

    肇公曰。灭尽义一。既曰毕竟灭。而曰无尽者。何耶。夫灭生于不灭。毕竟常灭。则无不灭。无不灭。则灭无所灭。灭无所灭。即是无尽义也。又曰。上观因缘无生。离常我等诸见。今观因缘无尽。离断灭等诸见。

    佛告天帝。王子月盖。从药王佛。闻如是法。得柔顺忍。

    什公曰。柔谓软钝也。于实相法。未能深入。软智软信。随顺不违。故名柔顺忍也。

    即解宝衣严身之具。以供养佛。

    白佛言世尊。如来灭后。我当行法供养守护正法。愿以威神。加哀建立。令我得降伏魔怨。修菩萨行。

    什公曰。四魔合为三怨。一烦恼。二天魔。三外道也。如来灭后。月盖道力未具。若不加威神。则为魔所坏。不能降伏。故请加威神。

    佛知其深心所念。而记之曰。汝于末后。守护法城。

    天帝。时王子月盖。见法清净。闻佛授记。以信出家。修习善法。精进不久。得五神通。具菩萨道。得陀罗尼无断辩才。

    于佛灭后。以其所得神通总持辩才之力。满十小劫。药王如来。所转法轮。随而分布。

    月盖比丘。以守护法勤行精进。即于此身。化百万亿人。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立不退转。十四那由他人。深发声闻辟支佛心。无量众生。得生天上。

    ○十三结会古今三。初宝盖因果。

    天帝。时王宝盖。岂异人乎。今现得佛。号宝𦦨如来。

    其王千子。即贤劫中千佛是也。从迦罗鸠孙䭾为始得佛。最后如来。号曰楼至。

    如是天帝。当知此要。以法供养。于诸供养为上。为最第一无比。是故天帝。当以法之供养供养于佛。

    判教者。药王如来。为月盖王子所说法之供养。其间如法修行。最要旨归。在于随顺十二因缘还灭之观。天台大师。判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不独局于三乘各自摄属。一一通于四教。秪如十二因缘。即有四种。一思议生灭十二因缘。此可通于藏教三乘人修。二思议不生灭十二因缘。此则通于通教三乘人修。三不思议生灭十二因缘。此则局于别教菩萨人修。四不思议不生灭十二因缘。此则惟在圆顿教佛界人修。今经说在方等。断非藏教。所修之法。是则约义。通于衍门三教。而正意在圆可知。

    观解者。观一念心。具足十二因缘。已如前说。而复观此。摄为三道。观苦道即法身。是为中观。观惑道即般若。是为空观。观业道即解脱。是为假观。

    ○大段正宗分竟。此下入第三流通分。四明大师云。流名下注。通名不雍。令正法之水。从今以注当。圣教筌蹄。不雍于来世。故有第三流通分也。为二。初品题。二经文。今初先列品题。

    维摩诘所说经嘱累品第十四。

    嘱者。付嘱。累则连累。金口吐宣。虽则贵重。谦言下付。有若累焉。弟子则曲躬低头。合掌承命。再三加意。毕世流通。

    ○二释经文三。初如来嘱累三。初直以法付。

    于是佛告弥勒菩萨言。弥勒。我今以是无量亿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付嘱于汝。

    什公曰。不付阿难。以其无有神力不能广宣。故不付也。维摩非此土菩萨。故不嘱也。文殊游无定方故不嘱。嘱弥勒者。以于此成佛故。佛自以神力宣布。欲成弥勒功业故也。

    灯曰。阿难付在后章。使其记忆结集。以传正像末法之中。以遂流通。今之注释。是其功也。

    ○二令广宣流布三。初命无令断绝。

    如是辈经。于佛灭后末世之中。汝等当以神力广宣流布。于𨶒浮提。无令断绝。

    肇公曰。城高则卫生。道尊则魔盛。自非神力。无以制持。故劝以神力也。

    所以者何。未来世中。当有善男子善女人。及天龙鬼神。乾闼婆罗刹等。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乐于大法。若使不闻如是等经。则失善利。

    什公曰。若不闻此经。或坠二乘。则失大乘善利。

    如此辈人。闻是等经。必多信乐。发希有心。当以顶受。随诸众生。所应得利而为广说。

    肇公曰。法之通塞。损益若是。故劝弥勒。顶受广说。

    ○三拣机远恶三。初令当知二相二。初标。

    弥勒当知。菩萨有二相。

    何谓为二。一者好于杂句文饰之事。二者不畏深义。如实能入。若好杂句文饰事者。当知是为新学菩萨。若于如是无染无著甚深经典。无有恐畏。能入其中。闻已心净。受持读诵。如说修行。当知是为久修道行。

    ○二告复有二相二。初标。

    弥勒。复有二法。名新学者。不能决定于甚深法。

    何等为二。一者所未闻深经。闻之惊怖生疑。不能随顺。毁谤不信。而作是言。我初不闻。从何所来。二者若有护持解说如是深经者。不肯亲近供养恭敬。或时于中说其过恶。有此二法。当知是新学菩萨。为自毁伤。不能于深法中调伏其心。

    肇公曰。一毁法。二毁人。

    ○三告复有二法二。初标。

    弥勒。复有二法。菩萨虽信解深法。犹自毁伤。而不能得无生法忍。

    何等为二。一者轻慢新学菩萨。而不教诲。二者虽信解深法。而取相分别。是为二法。

    肇公曰。因其所解。而取相分别。虽曰为解。未合真解。此学者之内患也。

    ○二会众流通四。初弥勒流通五。初遵命远恶。

    弥勒菩萨闻说是已。白佛言。世尊。未曾有也。如佛所说。我当远离如斯之恶。

    肇公曰。一生大士。岂有如斯之恶。闻而后离耶。发斯言者。为未离者耳。

    奉持如来无数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

    若未来世善男子善女人。求大乘者。当令手得如是等经。与其念力。使受持读诵为他广说。

    什公曰。以神通加其念力。令不忘也。问曰。昔时魔常来下坏乱学人。今何因不来答曰。优婆掘恩力故。佛在世时。有外道萨遮尼犍。大聪明。能论议。心大憍慢。知佛法尊妙。意欲出家。问佛言。我若出家。智德名闻。如佛不。佛言。不得。又问得如舍利弗不。佛言。不得。如是一一问五百弟子。乃至问得如罗睺罗不。答言。不得。于是尼犍言。我出家既不得如佛。又不得如弟子。何用出家。又问。后当得不。佛言。后世无诸大人。然后当得。尼犍命终已。佛泥洹后百年。阿育王时生。出家学道。得阿罗汉。有大名声。教化国人。令得阿罗汉者。除度夫不度妇。度妇不度夫。不在数中。但取夫妇俱时得罗汉者。以算子数之。积算满屋。后泥洹时。以算子烧身。不假余物。未泥洹时。尝于林中坐禅。见一饿狗。饥羸将死。常与诸比丘共分食与之。狗遂腹胀欲死。诸比丘。各各绳床围绕守视。诵经说法。狗以善心。视诸比丘。又闻法音。命终已。生第六天。有大威德。与魔王共坐。时狗已臭烂。彼魔心念。何因有此大人与我共坐。观其本缘。乃知是狗。即大瞋恚。是优婆掘比丘。使是臭狗与我共坐。当作方便令其毁辱。时优婆掘林中坐禅。入灭尽定。魔以天上严饰华鬘。系额上已。广说四众将共视之。此比丘于空闲处严饰如是。云何名为清净有德。须臾优婆掘从定起。觉头有华鬘。知是魔为。即指云。汝是魔王。即取死狗。变为华鬘。极大严饰。语魔言。汝以鬘供养。我还以鬘报。汝可着之。便以神力。系鬘着魔王颈。系已还成死狗。膀胀蛆烂。甚大臭恶。魔以神力去之。而不能得。至帝释。帝释不受。自还六天。乃至梵天。皆悉不受。不能为解。语言。汝自还去求彼比丘。魔即至优婆掘所。求解臭鬘。优婆掘即与要誓。汝从今日。乃至法尽。莫复来下坏乱学人。又我虽见佛法身。不见色身。汝今为我变作佛形。若能如是。当解汝鬘。魔即受其誓。便语比丘言。我作佛时。莫向我礼。于大林中。变为佛身。相好具足。放大光明。作诸弟子。皆如舍利弗等。大众围绕。从林间来。优婆掘欢喜踊跃。忘其要誓。即为作礼。魔言。云何违要。而向我礼。优婆掘言。我自作佛意礼耳。于是臭鬘。自然得解。魔言。佛真大慈悲。我种种恼佛。佛不报我。而今比丘。见报如是之甚。比丘言。佛大慈大悲。自能容忍。我小乘之人。不能如是。魔不来因缘。略说也。

    世尊。若后末世。有能受持读诵为他说者。当知是弥勒神力之所建立。

    佛言。善哉善哉。弥勒。如汝所说。佛助尔喜。

    于是一切菩萨合掌白佛。我等亦于如来灭后。十方国土。广宣流布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复当开导诸说法者。令得是经。

    尔时四天王白佛言。世尊。在在处处。城邑聚落。山林旷野。有是经卷读诵解说者。我当率诸官属。为听法故。往诣其所。拥护其人。面百由旬。令无伺求得其便者。

    ○四庆喜流通二。初佛令广宣流布。

    是时佛告阿难。受持是经。广宣流布。

    阿难言。唯。我已受持要者。

    佛言。阿难。是经名为维摩诘所说。亦名不可思议解脱法门。如是受持。

    佛说是经已。长者维摩诘。文殊师利。舍利弗。阿难等。及诸天人阿修罗一切大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此经佛之所说。才得首尾。一一品中间则维摩居士所说居多。是故佛说经名。而云是经名为维摩诘所说。今结经分。特云佛说是经已者。归宗有在。名分不逾也。犹如世道。一以名分为之主。苟非然者。则君臣之大义乖。父子之天性绝也。佛所说经。虽称方外。然于生佛师弟宾主之间。宛有尊崇之名分在。是以虽菩萨弟子嘉宾之话言长。而结集者。必以佛为三界之师主。万派朝宗。统归佛海而已。又不特此也。将一期佛事。化道圆成。非惟闻法者喜。即赞成助扬者亦喜。故维摩文殊舍利弗等。同皆欢喜。而信受奉行也。大论释般若经。欢喜而有三义。一能说人清净。佛无碍智。无有错谬。名为清净。今遇此人。谁不欢喜。二所说法清净。能令众生得证三昧离虚设故。名为清净。闻如是法。岂不欢善。三依法所得果清净。如闻品获益。得无生忍。得如是果。岂不欢喜。判教观心悉如上说。

    夫释经有科。则纲可提。而领可挈。余已举之经前矣。纶文得贯。则旨易忆。而趣易持。余将似之疏后焉。是经三轴。凡十四品。都二万六千三百余言。中间所谈法相。虽然至丰。而说之时节最促。若法华七轴。犹该乎八载。楞严十轴。犹自夏以狙冬。而此经久近。才自旦以至暮耳。其间所说。诚能笼罩五时。恢敡八教。方等通方。信通方也。首叙发起。五百献盖。即事表法。大关慈悲。一经所明。孰能逾此。作通部经纬之首。抽一茧组织之丝。称为由序。实有由也。正宗之初。首说菩萨佛国净土之行。则一经所诠。莫非此旨。弁冒文身。伟哉大观。经家末叙。总称佛说。信哉曾不外乎佛说也。第兴起之由。又必有乎鸿渐。是以维摩托现疾。方便以念如来。迦文鉴胜法当弘。以遣问候。若弟子品。菩萨品。文殊问疾品。皆其事也。始则夸叙昔日谈锋之不可当。辞不堪任。若声闻之十折。若菩萨之四弹。莫不令耻小以慕大。回偏以向圆。虽声闻所修之行。孰非净土之因。菩萨所入之门。孰非佛国之行也。末则赞美此上人者难为酬对。承佛圣旨而往诣。维摩知文殊之将来。则先空室去侍。以生言端。唯置一床。以致借座。才一相见。启齿不凡。维摩则曰。文殊师利不来相而来。不见相而见。文殊则曰。若来已更不来。若去已更不去。来者无所从来。去者无所至。所可见者。更不可见。莫不契以法身无像。感应相交。拂迹玄宗。语默同致者也。观其宾主。竟日盘桓。其间话言。虽复无量。要其所归。经家品第。则义聚者十有其一。曰文殊问疾。曰不思议。曰观众生。曰佛道。曰入不二法门。曰香积佛。曰菩萨行。曰见阿閦佛。若夫法供养嘱累。此则归宗佛后。所明持经功德。嘱累流通之事。非宾主一期之类例也。若求其品中所谈法相。如文殊问疾。则其辞有乎六。一则正问其疾。二则问其病之始末。三则问其室空无侍。四则问其疾之相因。五则问其云何慰喻有疾菩萨。六则问其有疾菩萨云何调伏其心。维摩一一答之如经。此问疾品之大略也。若夫不思议品。其中所谈法相。则有乎四。一则寄借座以明不思议。二则举众事以明不思议。如芥纳须弥。毛含大海等。三则举现种种色身明不思议。四则总结智慧方便之门。此其间。又初则迦叶赞叹自鄙。二则天子闻赞发心。三则大士赞显。多作魔王。多现恶乞。四则明菩萨本心。此不思议品之大略也。若夫观众生品。其间所谈法相。总有其二。一则正明观乎众生。二则兼明余义。正观众生。则有其四。初明所观众生。文殊所问。则曰菩萨云何观乎众生。维摩则以譬如幻师。见所幻人。菩萨观众生。为若此。凡以二十九喻答。文殊则反问。菩萨观生如是。则云何行慈。维摩则以当为众生说如斯法答。即是行真实慈等。凡举三十一种慈。以为慈无量心。继此则备明悲喜舍三无量心。以广能被之心。于是文殊又问。生死有畏。菩萨当何所依。答云。当依如来功德之力。又问功德之力当于何住。答云当住度脱众生。又问欲度众生当何所除。答云除其烦恼。又问欲除烦恼当何所行。答云当行正念。又问云何行于正念。答云当行不生不灭。又问何法不生。何法不灭。答云不善不生。善法不灭。又问善不善孰为本。答曰身为本。身孰为本。曰欲贪为本。欲贪孰为本。曰虚妄分别为本。虚妄分别孰为本。曰颠倒想为本。颠倒想孰为本。曰无住为本。无住孰为本。曰无住则无本。文殊师利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此正明观众生之大略也。继此又兼明余义。初则天女现身散华。有着衣不着衣异。以致弟子去华。而天女为其说法。广如经说。乃至相与酬酢。凡致四番问答。初明真解脱义。二明所得所证。三明三乘何求。四明诸法无有定相。一一广说如经。此观众生品之大略也。若夫佛道品之大要。而有乎二。一文殊问维摩云何通达佛道。一维摩问文殊云何为如来种。维摩总答文殊则曰。若菩萨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若其别答。则以三恶之果示。则以色无色界示。则以三恶之因示。则以六弊示。乃至则以谄伪。以憍慢魔道。以诸烦恼。以二乘。以贫穷。以资生。以讷钝。以邪济。以遍入诸道。以般入涅槃示。末结答云。菩萨如是行于非道是为通达佛道。第二文殊答维摩云何为如来种。则曰有身为种。无明有爱为种。贪恚痴四颠倒为种。以要言之。六十二见及一切烦恼为如来种。曰何谓也。若见无为入正位者。不能复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华。卑湿淤泥乃生此华。如是见无为入正位者。终不复能生佛法。烦恼法中。乃有众生。起佛法耳。乃至二乘自鄙无分。获弹斥益。此佛道品之大略也。若夫普现色身菩萨。问居士言。父母妻子。亲戚眷属。吏民知识。悉为是谁。奴婢僮仆。象马车乘。皆何所在。维摩则以偈答。智度菩萨母。方便以为父。一切众导师。无不由是生。凡数十余偈。以明法门眷属。末偈结云。谁闻如是法。不发菩提心。除彼不肖人痴冥无智者。此虽品中之绪余。是亦佛道之正宗也。若夫入不二法门品。维摩诘谓众菩萨言。诸仁者。云何菩萨入不二法门。各随所乐说之。法自在说。生灭为二。法本不生。今则无灭。得此无生法忍。是为入不二法门。次以我我所二法说。乃至三十一以实不实二法说。如是诸菩萨。各各说已。问文殊师利。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文殊师利言。如我意者。于一切法。无言无说。无示无识。离诸问答。是为入不二法门。于是文殊师利。问维摩诘。我等各自说已。仁者当说。何等是菩萨入不二法门。时维摩诘。默然无言。文殊师利叹曰。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为入不二法门。古德云。三十一菩萨。以言遣法。文殊师利。以言遣言。维摩则以无言遣言。以至无遣。此不二法门之大略也。若夫香积佛品。则文之大段。而有十三。一乞食香积。二彼众问佛。三彼佛答众。四彼佛与饭。五菩萨偕来。六化人授食。七香饭远闻。八维摩命食。九声闻念少。十诫其小智。十一众食不儩。十二受食获益。十三彼此问法。十四闻品获益。此香积佛品之大略也。若夫菩萨行品。则先历事故。然后正说行门。先历事故。其事有六。初俱归佛所。二如法慰问。三佛显难思。四众闻香气。五问香住久如。六明佛事广多。正说行门之初。则香积菩萨。赞请法门以还其国。如来则告以尽不尽解脱法门。何谓为尽。谓有为法。何谓无尽。谓无为法。如是菩萨。不尽有为。不住无为。何谓不尽有为。谓不离大慈大悲。深发一切智心而不忽忘。云何谓菩萨不住无为。谓修学空无相无作。不以空无相无作为证等云云。又云具福德故。不住无为。具智慧故。不尽有为云云。此菩萨行品之大略也。若夫见阿閦佛品。则其文有五。初明观佛法身。首则如来以欲见如来为以何等观而问。维摩则答言。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乃至以三际观乎法身。谓我观如来。前际不来。后际不去。今则不住。次以非五阴观。以非四大观。乃至不可以一切言说分别观。继此则第二明无没无生。第三明示没示生。第四现妙喜国。第五愿得土获通。以至明闻持功德。此见阿閦佛品之大略也。若夫法供养品。大意广明财供不如法供。如宝盖轮王及以千子。相继行施。先以财供。以施药王如来。至满五劫。其子之供。亦满五劫。有一王子。名为月盖。独坐思惟。宁有供养殊过此者。佛以空声而告之曰。法之供养。胜诸供养。往问药王。则告以二种法之供养。一甚深经义。二如说修行。广说云云。此法供养品之大略也。若夫嘱累品。初则如来嘱累。二则会众流通。会众流通而复有四。初弥勒流通。二菩萨流通。三天王拥护。四庆喜流通。继之以众皆欢喜。信受奉行。此嘱累品之大略也。是则维摩一经而有二始。一序始。一正始。此之二始。莫不冠盖全经。弁戴始末。以序始言之。长者献盖。括其表法。正意大义既如此。傍通曲引又如此。观像得意离指见月之宾。览其序。可以见全经之始末矣。以正始言之。则一经所说。何非佛国净土之行。如首标净土之因。其义有四。一随所化众生而取佛土。一随所调伏众生而取佛土。一随诸众生应以何国入佛智慧而取佛土。一随诸众生应以何国起菩萨根以取佛土。则一经所明。岂能外此四义乎。至于别出净土之行。则首明三心。次明九行。则一经所明。岂能外此三心九行乎。又至于净土生起之行。则曰随其直心。则能发行。随其发行。则得深心。乃至第十二。随其心净。则一切功德净。则一经所明。岂能外此十二种次第生起之行乎。是故读是经而能了乎此者。如长山之蛇。击其首尾中间。而互相照映。又如溟渤之水。尝其一滴。而具饮百川。此又不可思议解脱经。文字三昧之不可思议者也。

    净名无我疏成。欢喜踊跃而说偈。

    维摩诘所说经无我疏卷第十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