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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华归心 · 归心指月 · 0237 08.P0414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四卷)〖新罗.表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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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7 08.P0414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四卷)〖新罗.表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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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7 08.P0414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四卷)〖新罗.表员集〗

    卍新续藏第 08 册 No. 0237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一(五科入)

    三门分别。第一释名。第二出体。第三问答分别。

    第一释名者。七九数名。(带数释也)处者居也。谓止居之处。会者遇也。又大计也。(佳苑云四方郡国录一代之事总而计之。名曰会也。)今案无尽法界大众。集会无边法界处中。故名会也。

    第二出体者。法藏师云。若小乘者。色等四尘并能造四大实色为体。若三乘中。初教者。凡小地前。俱以赖耶识为体。地上二义报主亦同赖耶为体。若二智所现。即以唯识智为体。若依终教。但以如来藏真如为体。若一乘以无尽法界通三世间人法理事等诸法为体。(案今正以后也前小三乘等案为眼自出后门中略也)。

    问云何七处。何者九会耶。

    答人中三。天上四(是七处也)第二第七第八。重会普光明殿。为九会。(晋经八会欠第七重会准也)然将欲料简此义。略作三门。一辨教义事相。二长科本分。三辨生起次第。初中二义。先总后别。总者。

    答莲华染净圆融处说。(此义后当别出)。

    答佛初成道。第二七日说。谓即此时中。摄一切九世十世故。是故一时说即一切时说。(此义亦当后别出)。

    答是十佛卢舍那说。谓此佛即摄一切佛故。是故。一说即一切说也。(此义亦当后出之)。

    答为普贤等海会诸菩萨说。以此一海会众即摄一切海会众故。是故为一海会众说即为一切海会众说。(如下文云云)。

    答谓依海印三昧。以此海印三昧即摄一切三昧故。是故。依一三昧即是依一切三昧。(如下文云云)。

    答谓说华严无尽法门海。以此华严一一皆摄一切法门故。说一法即说一切。(如下文云云此义下当别述也)。

    答有二种。一此界说。二十方说。此界之中即有三本。上本。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尘数偈四天下微尘数品。中本。有四十九万八千八百偈一千二百品。(此上二本。隐在龙宫不出。)下本。有十万偈三十八品。旧(常说如此也。更后说[三]十八品。又云三十九品也。准之)又眼普眼经。以须弥山聚笔四大海水墨。书一品修多罗。犹不能穷尽。如是等品。后过尘数。此亦但是大菩萨等。陀罗尼力之所受持亦非贝叶所能书记。以此界所说为总。必摄十方所说为眷属故。是故一部即摄一切部。即摄一切部。今此所有。即是十万偈中。唯有四万五千偈。(晋经三万六千偈)三十九品八十卷。(晋经三十四品六十卷亦是五十卷)流传于此。

    (上来七问答辨其总竟)。

    自下明其别说。第一会。佛在莲华藏庄严世界海摩竭提国菩提场中。与海会菩萨众俱。普贤菩萨。承佛神力。入一切诸佛毗卢舍那如来藏身三昧。(晋经如来净藏三昧)说华藏依果威光正因也。合六品一十一卷。世主妙严品第一。(五卷从第一至第五晋经世间净眼品。)明其序分。(次明正宗)如来现相品第二。(一卷第六)普贤三昧品第三。世界成就品第四。(已上两品共一卷第七)华藏世界品第五。(三卷从第八至第十)毗卢遮那品第六。(一卷第十一晋经此上五品。分名卢舍那佛品。)此五品中。初四品。明毗卢舍那依果。最后一品。明佛往因。即大威光童子也。第二会。佛在普光明殿。与海会菩萨众俱。文殊师利。承佛神力。说如来三业及信位法门。于中六品。(四卷)佛名号品第七。四圣谛品第八。(已上二品[于]一卷第十二。)明觉品第九。菩萨问明品第十。(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十三)净行品第十一。贤首品第十二(已上二品共二卷第十四第十五。)此六品中。初三品。明佛三业。(身语意如次准之)后三品辨信行法。(解行德如次准之又释初行。次愿。后德。)第三会。佛在忉利天宫妙胜殿上。与海会菩萨众俱。法慧菩萨。承佛神力。入菩萨无量方便三昧。说十住等法门。于中。合六品。升须弥顶品第十三。须弥顶上偈赞品第十四。十住品第十五。(已上三品。共一卷。第十六。)梵行品第十六。初发心功德品第十七。(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十七)明法品第十八。(一卷第十八)此六品。初二品。是当会序。(严处集众)后四品中。初三品。明自分。(解行德如次准之)后一是其胜进。趣后方便也。第四会。佛在夜摩天宫宝庄严殿。与海会菩萨众俱。功德林菩萨承佛神力。入菩萨善思惟三昧。(晋经菩萨善伏三昧)说十行法门。于中合四品。(三卷)升夜摩天宫品第十九。夜摩天宫中偈赞品第二十。十行品第二十一。(已上三品共二卷第十九第二十)十无尽藏品第二十二。(一卷第二十一)此四品中。初二品序。(同前会)后二品是当会正宗。(初一品正位。后一品蕴行成就。生起后位。)第五会。佛在兜率天宫一切宝庄严殿。与海会菩萨众俱。金刚幢菩萨。承佛神力。入菩萨智光三昧。(晋经菩萨明智三昧)说十回向法门。于中合三品。(一十二卷)升兜率天宫品第二十三。(一卷第二十二)兜率宫中偈赞品第二十四。十回向品第二十五。(并前品合一十一卷从第二十三至三十三)此三品中。初二品序。(同前)后一品辨其正宗。第六会。佛在他化自在天宫摩尼宝藏殿。与海会菩萨俱。金刚藏菩萨。承佛神力。入大智慧光明三昧。(晋论经菩萨大乘光明三昧)说十地法门。一品六卷。十地品第二十六。(六卷从第三十四至第三十九)第七会。佛重会在普光明殿。与海会菩萨俱。普贤菩萨。承佛神力。入刹那际诸佛三昧。说十定等修生本有因果法门。于中合一十一品。(一十三卷)十定品第二十七。四卷。(从第四十至第四十三晋经欠此品也)十通品第二十八。(晋经十明品)十忍品第二十九。(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四十四)阿僧祇品第三十。寿量品第三十一。(晋经寿命品)菩萨住处品第三十二。(已上三品共一卷。第四十五。)佛不思议法品第三十三。(二卷。第四十六第四十七)如来十身相海品第三十四。随好光明功德品第三十五。(晋经小相光明功德品。已上二品共一卷。第四十八。)此九品。明差别因果。亦是修生因果。(云云)普贤行品第三十六。(一卷第四十五)如来出现品第三十七。(晋经宝王如来性起品。三卷。从第五十至第五十二)此二品。明平等因果。亦名本有因果。(云云)第八会。普光明殿。与海会菩萨众俱。普贤菩萨承佛神力。入佛华庄严三昧。(晋经脱庄严也)普慧菩萨二百句问。普贤菩萨二千句答。说六位行德法门。于中一品。(七卷)谓离世间品第三十八。(七卷从第五十三至第五十九)第九会。佛在室罗筏国逝多林给孤独园大庄严重阁。与海会菩萨众俱。佛自入师子频申三昧。(晋经舍卫国祇恒林中乃至奋迅三昧)说顿渐入法界法门。于中说一品。(二十一卷)入法界品第三十九。(二十一卷从第六十至第八十)。

    问说此经处。为净为秽耶。

    问二俱有过。谓若是秽不现宝池宝树。亦不应言尔时华藏世界六种振动。若是净者。说九会处。何故皆在娑婆人天。

    答慧苑师云。华藏娑婆就相说异。以相从说性无碍圆融也。(虽有此说。无分明也。)法藏师云。有数四句。一染净四句。或染。谓摩竭提国七处九会等覆净相故。或净。谓华藏海。其地金刚等。染相尽故。或俱。谓华藏内娑婆界。染净存泯。隐显无碍。或俱非。谓染净相尽。同一法界。各相形夺。二相尽故。二通局四句。或局。谓此一界。或通。谓该于十方。或俱。谓要具前二。或俱非。谓相尽归性。或局。谓此处摄一切刹。又此处一一尘等。皆摄一切无边刹海。或通。谓此界入一切刹。又此尘等。皆通一切诸刹尘等。或俱。谓摄入俱现。或俱非。谓形夺双泯。三依正四句。或正在依。谓佛在坐等。又佛即刹故。或依在正。谓刹居佛内。又刹即佛身故。或俱或非。(并准思之)。

    问若如上说。则七处九会皆悉杂乱。如忉利天说十住时。既遍虚空。周侧毛道。未知夜摩等处亦说住不。若设尔何失。问二俱有过。谓若彼不说。则说处不遍。若彼亦说。何故经中唯云忉利说十住法夜摩等处说十行等。

    答此说十住。忉利天处既遍十方一切尘道。是故夜摩等处皆有忉利。即于如是遍夜摩等忉利天处。说十住法。是故忉利天不普遍。仍非夜摩。夜摩等处说十行等。皆亦遍于忉利等处。仍非忉利。当知亦尔。若约十住与十行等。全位相摄。则彼此互无。各遍法界。若约诸位相资。则此彼互有。同遍法界。余一一品。一一处。皆亦如是。

    问余佛说处与舍那说。为相见不。

    问二俱有过。谓若相见。即应相遍。若不相见。不成主伴。

    答互为主伴。通有四句。谓主主不相见。伴伴亦尔。各遍法界。彼此互无。故无相见。主之与伴。其必相见。伴主亦尔。共遍法界。此彼互有。故无不见。如舍那为主证处为伴。无有主而不俱伴故。舍那与证处。同遍法界。设于东方。证法东处。彼有舍那。还有东方而来作证。如是一一。遍周法界。一切尘道。无障无碍。思之可见。

    问以何文证。知乎一处即一切处等耶。

    答经云。一一微尘中。佛国海安住。佛云遍护念。弥纶覆一切。又云。一毛孔中无量佛刹。庄严清净。旷然安住。彼一切处。卢舍那佛。于众海中。演说正法。况七处九会处而不该摄十方法界耶。

    问既在摩竭说。彼国众生。有预会不。

    答慧苑师云。设尔何失。

    问二俱有过。若有预者。经何不言耶。若无预者。何须此说耶。

    答此有二义。一为表法。二为应机。言表法者。谓摩竭国。是诸国之上道。第一会为九会之最初。故此说也。言应机者。会中菩萨。除十方新来。余皆随愿。生于此国。斯即应机。何必要列凡俗方是所化之众。(云云后二门如别说记)。

    第一释名者。说者谈说。谓能说者。得陀罗尼。于一字中一刹那。须能持能说一切法门。况一切时中一切字中。经者。贯穿所说。摄持所化。(如常说也)时者。说听究竟之时。谓始成正觉时。一刹那或无量劫。融通无碍。具摄一切。无不皆摄。(云云)。

    第二出体者。慧苑师云。若三乘者。不相应行蕴所摄。若一乘者。理事无碍法界。以为其性。谓一时摄一切。前后际尽。为时体。

    问始成正觉时。未而定说。成道已后。几日说耶。

    答别行十地经云。成道未久第二七日。故知第二七日时也。

    问若尔。何故。菩提流支云。前之五会。是佛成道初七日说。第六会后。是第二七日说耶。

    答法藏师云。此解不可。十地论云。何故不初七日说。思惟行因缘行故。既云思惟。明知非说法。

    问有人说。下文中有鹙子等五百声闻。并后时度。故知是后时说耶。

    答此所判。恐不顺文。第八会者。亦非后时。何得于一部经。前已说半。中说余经。后方更续。岂令佛无陀罗尼力。不能一念说一切法。祇园鹙子。并是九世。相入相即。文云过。去一切劫。安置未来今。未来一劫回置过去世。又云。于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如是等文处处皆有)岂可鹙子等而非此类。

    问于此二七之时。即摄八九会者。是同时耶。有前后耶。

    问以何得知。是如此耶。

    答如印文。读时前后。印纸同时。

    答重亦同时。以无碍故。如灯光相入等。余不动升天等。(准释可知)。

    问若尔。诸时相望。相摄力齐。何要在此。不在余时。

    答此即是余不时说。余又亦不碍表初之说。以不坏相故。又非但此二七之时即摄八九会。亦为摄彼前后各无量劫。无不皆尽。以是不思议时故。亦摄于重重无量念知。如因陀罗网重收摄故。

    问依普耀经。第二七日。于粗野园。为彼五人。三转四谛(此小乘)依密迹力士经。第二七日。鹿园。为于无量大众。转法轮时。有得罗汉辟支菩萨等。(是三乘)依此经。第二七日。于树王下。为海会菩萨。转无尽法轮。(此一乘)何故时同而大小殊耶。

    答上三同时者。约法表本末同时。约人显机感各异。

    问若尔者。何故依法华三七日。四分律六七日。兴起行经七七日。依五分律八七日。智度论五十七日。十二游经一年方说耶。

    答此并末教机异。宜闻各别。故致不同。本教机定。故唯二七。

    问表何义故。定二七日耶。

    答十地论云。时处等校量显示胜故。此法胜故。在于初时及胜处说。岂初二会。及七八九会所说佛果。不如十地。苑云。世亲且依一相故作是说。谓四十心中。十地为胜。六欲天中。他化自在为胜。非谓一切也。藏云。此有三义。一此经初时表本法胜故。二末教亦同。表末不离本故。三显本非末故。末时不定本时定故。

    问上言。如因陀罗网重重无尽。时劫常说此经者。说华严会总天了时。何容有此一部经教。

    答有二义。一义者。为下劣众生。于无尽说中。略取此等。结集流通。故有此部。令其见闻。方便引入无际限中。如观牖隙见无际虚空。当知此中道理亦尔。观此一部。见无边法海。二义者。又复即此一部。是无边劫海之说。以结通文无分齐故。一说即是一切说故。

    问若此多劫常恒说者。何故。如来有涅槃耶。

    答说此经佛。本不涅槃。入法界品中。开旃檀塔。见三世佛无涅槃者。又复以此初时既摄多劫。是故示现涅槃。亦在此中。以摄化威仪之中涅槃。亦是说法摄生与成道说法。无差别故。是故。说法总无休时。复舍那佛。常在华严。恒时说法。无涅槃故。已入大地诸菩萨众。不见如来初说。于一切时处。恒见如来常说纯说。如不思议品。(云云)。

    问智论第二云。不说迦罗时。说三摩耶时。其义云何。

    答一迦罗时。(此云别相时如说或时在众不得闻等)二三摩耶时。(此云破耶见时。不简白黑。一切得闻。)今言二七之时。是后所摄。

    问若尔者。二夜经云初成道夜般涅槃夜。二夜中间。转正梵轮。

    答由此文义故。五台零辨法师云。从初七日。至于极终。常说恒说(云云)。

    一释名者(说经二字义如上说)佛者。慧苑师。(三说)一佛者。具言佛陀(此翻为觉)即圆满大智照用者也。所照是何。谓菩提法。即真俗无二。无障碍法界境也。二若依佛地论第一云。具一切智一切种智。离烦恼障及所知障。于一切法一切种相。能自开觉。亦能开觉一切有情。如睡梦觉。如莲华开。故名为佛。三依此经宗。本始无异之智。照法界法。无有差别。名之为佛。经云。于一切法。成最正觉。谓普照境界。同一法住。始本冥会。境智一如。名之为佛。法藏师云。佛陀此云觉者。觉有二种。一是觉悟义。谓理智照真故。二是觉察义。谓量智鉴俗故。者是假人。即有觉之者。名为觉者。有财释也。

    第二出体者。慧苑师云。依佛地论。五法摄大觉地。谓四智及清净法界。若依此经宗。具摄无边无碍法界一切诸法。乃至三种世间。总摄为体。法藏师云。若依一乘二种十佛。既通三世间。即知用一切理事教义因果人法解行等。总佛为体。若约所依。以海印三昧为体。

    问说此经。佛三身之中。是何等身耶。

    答法藏师云。三说。一有人释云。是化身佛。以菩提树下八相成道。是化身故。不离升天是重化故。以释迦异名名卢舍那。非别报身故。二有释云。说此经佛。是实报身。以是卢舍那法界身故。居莲华藏净土中故。下第八会初叹佛具彼二十一种殊胜功德。是实报也。但以不离化故。该此树下。非是化身。三释。此佛是十佛之身。通三世间。以说十信及三贤等地前所见非实报故。然居华藏。非局化故。国土身等。非前二故。具摄前二。性融通故。具足主伴。如帝网故。是故。唯是同遍法界十佛之身。(后说合于经意元晓师又多同说唯一圆满法身无上如来耳)。

    问何故通三世间依正无碍为能说者也。

    答法藏师云。有二义。一直摄一切三世间尽。以具此三事。方为佛故。三身二身。但是三中智正觉摄。妙净土同生之身。无不皆是此中所摄。二亦正报毛孔依报尘中。各重重具摄三世间等一切诸法。如帝网现。(准思之)。

    问此佛既在如前无尽时处。其佛为是一身。为是多身。

    问二俱有过。谓若是一。何故一切刹中各令现耶。若是多身。何故经云而不分身耶。

    答此卢舍那法界身云无障碍故。常在此处即他处故。远在他方恒住此故。又分圆无碍。即此遍法界身。一一支分。一一毛孔。皆亦有自舍那全身。是故。分处即是圆满也。法界品云。如来一毛孔中。出一切佛刹微尘等化身云。充满一切世界不可思议故。又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因即果。三身即十身。无碍自在。法界身云。于前时处。常说华严。无休无息。又依正无碍。谓此身云。即作一切器世间。经云。或作日月游虚空。或作河池井泉等。一切世界海。如上说国土身等。又潜入无碍。于众生世间。无碍自在。谓此佛身。遍入一切众生界中。如如来藏。虽作众生。而不失自性。又总摄一切众生。悉在如来一毛孔内。一切毛孔亦皆如是。经云。观见如来一毛孔。一切众生悉入中。普贤亦云。一切诸佛及刹土。在我身内无障碍。我于一切毛孔中。现佛境界谛观察。又云。佛身充满诸法界。普贤一切众生前等。(云云)又此一释迦身随应群机。差别多种。或同凡而非圣。如见三尺黑象脚身及树神身等。(此在人天位)或是圣而非凡。以同罗汉圣人身故。或亦凡亦圣。以是父母所生实报身故。四大成故。同凡身也。具五分法身。诸漏尽故是圣。(以表说小乘法故)或非凡非圣。以是大乘三身摄故。非同小乘罗汉圣故。或是化非法报。以具八相在阎浮故。色顶别立彼实报故。如梵网经等说。(此约初教)或是报非法化。即此身具二十一种殊胜功德。如佛地经说。(此约终教)或是法非报化。以色即如故。经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此约顿教。上来约三乘说)或亦法报化。如前三说故。(此约同教)或非法非报化。以是十佛故。通三世间故。具足主伴。如是经下上文说。(此约圆教)是故。此佛身圆融无碍极难思也。

    问慧苑云。说此经者。或佛自说。或菩萨说。或佛菩萨光明中说。或神天等种种类说。何故。今此唯称佛耶。

    答说虽多类。莫不皆承佛力。佛为主故。但标佛也。故智度论云。若不推从佛闻。则诤论起故。

    问大师具有十号。何故。经首唯标佛称。

    答依真实论。佛具十义余。号不尔。谓如真谛三藏七事记中引真实论。佛具十义。谓一觉胜天鼓。二不由他悟。三离二无智。四已过睡眠。五譬如莲华。六自性无染。七具足三义。(一假名佛。谓六神通。二寂静佛。谓或不生。三真实佛。谓即真也)八具足三德。(般若解脱法身)九具三宝性。十自知令他知。(谓自觉觉他也)此中余义。如别章广说。

    第一释名者。六者数名。诸法体状。目之为相。谓总相别相。同相异相。成相坏相。法藏师云。总相者。一含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彼总故。同相者。多义不相违。同成一总故。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各异故。成相者。由此诸义缘起成故。坏相者。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

    第二出体者。懔法师云。通则法界缘起为体。别则总相以中道为体。别相以二谛为体。同相以如如为体。异相以万法为体。成相以缘集为体。坏相以缘起为体。

    问以何意故。辨六相耶。

    答法藏师云。破定报见。以显缘起圆融之法。此理现前。一切惑障一断一切断。行德一成一切成。始终皆齐。因果同时等。(广说如经)。

    问其四句八不等有何差别耶。

    答不自生不他生等四句。及不有不无等四句。并不生等八不十不等。皆悉会事入理。以顺一寂。今此入理圆融彼事。使相即相入。成普贤法。有斯左右耳。

    问何故。唯六。不多不小耶。

    答泛诸缘起法。要有三门。一末依于本。有起不起。(谓论云别依本者。明依总开别。满彼本者。还能成总也)二彼所起末。既带于本。是故。相望有同有异。三彼带本之末。既为本收。是故当体有存有坏。若不具此三。不成缘起。三中各二故。但唯六。

    问缘起法。一切处通。难穷其趣。冀礭陈其相也。

    答法藏师。今且略就缘成舍辨。

    问此但椽等诸缘。何者是舍耶。

    答椽即是舍。何以故。为椽令独能作舍。若离椽。舍即令不成故。若得椽时。即得舍耶。

    问若椽全自独作舍者。未有瓦等。亦应作舍。

    答未有瓦等时。不是椽故不作。非谓是椽而不能作。今言能作者。但论椽能作。不说非椽作。何以故。椽是因缘。由未成舍时无因缘故。非是椽也。若是椽者。其毕令成。若不令作。不名为椽。

    问若椽等诸缘。各出小力作。不令作者有何过失。

    答有断常过。若不令成。但小力者。诸缘各少力。此多个少不成一令舍。故是断也。诸缘并少力。皆无有令执有令舍者无因有。故是常也。又若不令成者。去却一椽时。舍应犹成在。舍既令不成。故知非小力并令成故。

    问无一椽时。岂非舍耶。

    答但是破舍无好舍也。故知好舍令属一椽。既属一椽。故知椽即是舍也。

    问既舍即是椽者。余筏瓦等。应即是椽耶。

    答总并是椽。何以故。却椽即无故。所以然者。若无椽即舍不成。舍不成故。不名筏瓦等。是故。筏瓦等即是椽也。若不即者。舍即不成。筏瓦等并皆不成。今既并成故。故知相即耳。一椽既尔。余椽例然。是故。一切缘起法不成即已。成则相容融。无碍自在。圆极难思。出过情外。法性缘起。一切处准知。

    答椽等诸缘。别于总故。若不别者。总义不成。由无别时即无总故。此义云何。本以别成总。由无别故。总不成也。是故。别者。即以总为别也。

    问若总即别者。应不成总耶。

    答由总即别故。是故得成总。如椽即是舍。故名总相。即是椽故。名别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总别相即。可准思之。

    问若相即者。云何说别。

    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别。若不相即者。总在别外。故非总也。别在总外。故非别也。(思之可解)。

    问若不别者。有何过失耶。

    答有断常过。若无别椽瓦。无别椽瓦故。不成总舍。故是断也。若无别椽瓦等。而有总舍者。无因有舍。故是常也。

    答椽等诸缘。和同作舍。不相违故。皆名舍缘。非作余物故。名同相也。

    答总相唯望一舍说。今此同相约椽等诸缘。虽体各别。成舍力义齐故。名同相也。

    答若不同者。有断常过也。何者。若不同者。椽等诸缘。互相违背。不得作舍。舍不得有。故是断也。若相违不作舍。而执有舍者。无因有舍。故是常也。

    答椽等诸缘。随自形类。相差别故。

    答只由异故。所以同耳。若不异者。椽既丈二。瓦应亦尔。怀本缘法故。即失前齐同成舍义也。今既舍成。同名缘者。当知异也。

    答前别相者。但椽等诸缘。迭互相望。各各异故。

    答有断常失也。何者。若不异者。瓦即同椽。丈二坏本缘法不成舍。故是断也。若坏缘不成舍。而执有舍者。无因有。故是常也。

    答由此诸缘。舍义成故。由成舍故。椽等名缘。若不尔者。二俱不成。今现得成。故知成相耳。

    问现见椽等诸缘。各住自法。本不作舍。何因得有舍义成耶。

    答只由椽等诸缘不作故。舍义得成。所以然。若椽作舍去。即失本椽法故。舍义不得成。今由不作故。椽等诸缘现在前。由此现前故。舍义得成矣。又若不作舍。椽等不名缘。今既得缘名。明知定作舍也。

    答有断常过。何者舍本作椽等诸缘成。今既并不得有舍。故是断也。本以成舍名为椽。今既不作舍。故即无椽亦是断。若不成者。舍无因有。故是常也。又椽不作舍。得椽名者。亦是常也。

    答椽等诸缘。各住自法。本不作故。

    问现见椽等诸缘。作舍成就。何故。乃说本不作耶。

    答只由不作。舍法得成。若作舍者。不住自法者。舍义即不成。何以故。作者失法。舍不成故。今既舍成。明知不作也。

    答有断常二失。若言椽作者。即失椽法。失椽法故。舍即无缘。不得有。故是断也。若失椽法。而有舍者。无椽有。故是常也。

    问约何道理。明六相耶。

    答元晓师云。此中总别二相。标其法界缘起道理。以其别缘。而起总德。同异二相。明其缘起相应道理。(以别无同相不成总故。同无异相不成满故。以有别中有同异相。乃得相应成一总满。)成坏二相。显此缘起。离边道理。(以成故非无。以坏故非有。若但成非坏随增益[是]。唯坏无成。随损减边。今有成坏。故离二边。二边离故。即是中道有成有坏亦非一中。是谓甚深缘起道理)。

    问论云除事事。谓阴界入等何耶。

    答藏师云。此辨定具义。谓约道理说融通。非是阴等事相中辨。故除简之。上言言说解释者。是定故。谓于此中。安此六相之言说。为欲释经文。应知此意。又释此中释六相。非是此处。经文但是论主解释之意。应知。(谓此文出在下经第四大愿初中。经家自说。非是论主率意而作)又此中同相异相者晋经有相无相者。以此前类。名带于总。名有是同。然名互无。名无是异。故不相违。

    问论云如世界成坏者何义耶。

    答晓云。以易显难。如三千界成一世界。即成即坏。易可了知。又说此句举事喻理。谓如世界成时风轮等法。次第聚集。则有世界。世界坏时。山海等物次第散灭。则无世界。十句总别。其义相似。揽别成总。似世界成。不可说无。开散总作别。似世界坏。不可说有。但世界成坏。是事成坏故。成时非坏。坏时非成。六相成坏。是理成坏故。成即是坏。坏即是成。但取小分相似为喻。别藏师云。如百亿四天下令成一裟婆界。略言标显为成。若分别广说。百亿差别。令一娑婆无所依住。故为坏。隋慧远法师云。除事事。谓阴界入等。彼此相望。事别隔碍。不具斯六。所以除之。若摄事相。以从体义。阴界入等一一之中。皆具无量。今且就一色阴之中。同体具有恒沙佛法。谓苦无常空无我等一切佛法。是等诸法。义别别体同。其相缘集。以成一色。色名为总。就此总中。开出诸色。所谓苦色。乃至真实缘起之色。如是无量差别之色。是名为别。苦等法上。皆有色义。名之为同。色义虽同。然彼色苦。异色无常。是名为异。义门虽殊。其体不别。色摄为一。是故□成。成犹□也。然虽□别。义门恒异。得为多。若色目之为坏。坏犹广也。拷实论之。说前四门。辨义应足。为约同异。成前二门。故有六也。此乃大乘之渊[糸*园]。圆通之妙门。(懔法师诸门广述。繁言故略之)藏法师乃为颂曰。

    第一释名者。数者数量也。以一名十等也。一者数名。依一周圆类。以表十也。欲表无尽故。钱者财也。谓开元宝等也。喻者比也。类也。况法相似。是喻义也。

    第二出体者。以无障无碍缘起法界为体。

    问欲显何义。以数钱喻耶。

    答法藏师云。欲表大缘起陀罗尼法故。义相师云。欲示缘起实相陀罗尼法。元晓师云。诠普法义故。此中有二。一者异体。二同体。就初中有二。一相入。二相即。所以有此二门者。以诸缘起皆有二义故。一有力无力义。此望力用。二有体无体义。望此自体。由初义故得相入。由后义故得相即。初中自有全力。所以能摄他。他全无力故。所以能入。他有力自无力。反上可知。不据自体。故非相即。力用交彻。故成相入。又由二力二无力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入。有力无力无力有力无二故。是故常相入。二空有中。由自若有时他必无。故他即自。何以故。由他无性以自作故。二由自若空时他必是有。故自即他。何以故。由自无性用他作故。(一云。若[斗]一缘。余不成起。起不成故缘义则坏。得此一缘。全一切成起。一起成故。缘义方立。是故一缘是能起。多缘及果俱是所起。是即多为一成。多是无体。一能作多一是有体。然此义后更说也)以二有二空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即。有无无有无二故。是故常相即。又以体收用。无别用故。唯是相即。若不尔者。缘起不成。有自性等过。见之可思。于中光明相入。此中有二门。一向上去。二向下来。向上去中。亦有十门。一者一是本数。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无一即十不成故。则一有全力故。摄于十也。仍十非一。辨余九门。亦如是。一一皆有十。准例可知。(义相师云。中门中。向上来。向下去。即门中。向上去。向下来。前后言错。故不用也)向十数中。亦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十中一。谓若无十。则一不成故。则一无全力。归于十也。仍一非十矣。余例然。如是本末二门中。具足十门。余一一钱中。准以思之。(此中数数法者。一者十。二者十中九。乃至十者十中一)此约异门相望说耳。

    问既言一者。何得一中有十耶。

    答大缘起陀罗尼法。若无一即一切不成故。定知如是。此义云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缘成故。是故。一中有十者。是缘成一。若不尔者。自性无缘。不得名一也。是故。一切缘起。皆非自性。何以故。随去一缘。即一切成。是故。一中则具多。方名缘起一耳。

    问若去一缘而不成者。此即无性。无自性者。云何得成一多缘起。

    答由只无性得成一多缘起。何以故。由此缘起。是法界家实德故。普贤境界具德自在无障碍故。华严云菩萨善观缘起法。于一法中解众多。众多法中解一法。是故。当知一中十十中一。相容无碍。仍不相是。一门中既具足十义。故知一门中皆有无尽义。余门亦如是。

    问一门中。摄十尽不尽。

    答尽不尽。何以故。一中十故尽。十中一故不尽。四句护过去。非显德等。准之可解耳。别别诸门中。准例如是。缘起妙理。应如是知。(第一门竟)。

    初异体门中。第二即义者。此中有二门。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来。初门中有十门。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一即十。何以故。若无一。即无十故。由一有体。余皆空故。此一即是十矣。如是向上。乃至第十。皆各如前。准可知耳。言向下者。亦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十即一。何以故。若无十。即无一故。由一无体是余有故。是故。此十即是一矣。如是向下。乃至第一。皆各如前。准可知耳。以此义故。当知一一钱即是多钱耳。

    问若一不即十者。有何过失。

    答若不即。有二失。一不成十钱过。何以故。若一不即十者。多一亦不成十。何以故。一一皆非十故。今既得成十。明知一即是十也。二一不成过。何以故。若一不即十。十即不得成。由十不成故。一义亦不成。何以故。若无十。是谁一故。今既得一。明知一即十。又若不相即。缘起门中。空有二义。即不现前。便成大过。谓自性等。思之可知。

    问若一即十者。应当非是一。若十即一者。应当非是十。

    答只为一即是十故。是故。名为一。何以故。所言一者。非是所谓一缘成无性一。为此一即多者。是名一。若不尔者。不名一。何以故。由无自性故。无缘不成一也。十即一者。准前例取。勿妄执矣。应准知之。

    问上一多义门。为一时俱圆耶。为前后不同耶。

    答即圆即前后。何以故。由此法性缘起。具足逆顺同体。不违德用。自在无障碍故。皆得如是。

    问如上所说去来义。其相云何。

    答自位不动。而恒去来。何以故。去来不动。即一物故。但为生智显理故。说去来等义耳。若废智。一切不可说。如上果分者。即其事也。

    问若由智者。即非先有。云何说言旧来如此。

    答若废智。即不论缘起。由约智故。即说旧来如此。何以故。不成即已。成即离始终故。智及与法。旧来成故。

    问为由智耶。为法如是耶。

    答为由智耶。为法如是耶。何以故。同时具足故。余义准以思之。大段异体门说。

    第二同体门中。亦有二义。一者一中多。多中一。二者一即多。多即一。初门中二。一者一中多。二者多中一。初一中多者。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是本数一中具十。何以故。由此二钱自体是一。复与二作一故。即为二一。乃至与十作一故。一切即为十一。是故。此一之中。即自具有十个一耳。仍一非十也。以未是即门故。初一钱既尔。余二三四已上九门中。皆各如是。准例可知耳。二者多中一。亦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十中一。何以故。由此一与十作一故。即彼初一。在十一之中。以离十一即无初一故。是故。此一即十之中一也。仍十非一矣。余下九八七乃至于一。皆各如是。准例思之。

    问此与前异体。何别耶。

    答前异体者。初一望后异门说也。二者即义中。一即十。十即一。亦有二门。一者一即十。亦有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一即十。何以故。由此十即是初一故。无别自体故。是故。此十即是一也。余九门皆亦如是。准之可知。二者十即一者。亦十门。不同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十即一。何以故。以彼初一即是十故。更无自一故。是故。初一即是十也。余九门准例知之。

    问此同体中。一即十等者。为只摄此十耶。为摄无人尽耶。

    答此并随智而成。须十即十。须无尽即无尽。如是增减。随智取矣。即十如前释。言无尽者。一门中既有十。然此十。复自迭相即入重重成无尽也。然此无尽重重。皆悉摄在初门中也。

    问但摄自一门中无尽重重。皆悉亦摄余异门无尽耶。

    答或俱摄。或但摄自无尽。何以故。若无自一门中无尽。余一切门中无尽。皆悉不成故。是故。初门同体。即摄同异二门中无尽无余。(乃至十重)穷其圆极法界。无不摄尽耳。或但摄自同体一门中无尽。何以故。由余异门如虚空故。不相知故。自具足故。更无可摄。此但随智而取一。不差失也。如此一门。既具足无穷令无尽。及相即相入等。成无尽者。余一一门中。皆悉如是。各无尽无尽成。宜准知之。此且约现事钱中。况彼一乘缘起无尽陀罗尼法。非谓其法只如此也。应可去情如理思之。如夜摩天宫精进林菩萨偈云。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一

    卍新续藏第 08 册 No. 0237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二(六科入)

    第一释名者。懔法师云。更互相由。名之为缘。缘无住着。一多从缘。名之为起。大般若经云。平等不起。故名缘起。

    第二出体者。藏晓二师。以无碍法界为体。懔师云。为二为缘起体。一不自一。缘二故起一。二一为一。一二为二。为缘起体。所言一者。无有无无。一相无相。非一为一。所言二者。非有之有非无之无。非有之有。以破兔角之无。非无之无。以破虚空之有。破有说无。此无非无。破无说有。此有非有。以非有故有而是无。以非无故无而是有。是有是无。名之为二。二无二相。无二而二也。

    答有数师说。一义相师云。缘起者。随性无分别。即是相即相融。显平等义。正顺第一义谛体也。因缘者。随俗差别。即是因缘相望。显无自性义。正俗谛体也。

    二隋慧远师云。因缘之义。亦名缘起。亦名缘集。谓假因托缘。而有诸法。故曰因缘。法起藉缘。故称缘起。法从缘集。故名缘集。分别有三。一是有为。二是无为。三是自体。言有为者。生死之法。体有无常生灭所为。故名有为。从业烦恼因缘而有。故名因缘。言无为者。所谓涅槃。体非生灭。名曰无为。藉道而有。故曰因缘。此之二法。皆从前因。集起后果。是事缘起。言自体者。即前生死涅槃之法。当法自性。皆是缘起。其相云何。如说生死本性即是如来之藏。如来藏中。具足一切恒沙佛法。而此诸法。同一体性。互相缘集。无有一法独守自性。虽是一性。而无不性。无一性故。诸法皆如。无不性故。法界门别。生死既然。涅槃亦尔。同体诸法。互相集成。故曰因缘。亦名缘起及与缘起集。此自体中复有三种。一者有为如来之藏。(随妄为染)二者无为如来之藏。(离妄名净)三者自体。(废缘论实)。

    三懔师云。缘起体无二。开用为四种。一有为缘起。二无为缘起。三自体缘起。四法界缘起。谓有不自有。缘无起有。名有为缘起也。无不自无。缘有起无。名无为缘起也。有为无为为二用。非有为非无为不二。为本体也。不二非自不二。缘起二不二。又自不自自。缘他起自。又体不自体。缘用起体。故名自体缘起也。无二无不二为平等。亦二亦不二为差别。差别不自差别。缘平等起差别。平等不自平等。缘差别平等。平等不平等皆悉平等。名法界缘起。

    答离世间品。一中有无量。无量中有一。无障无碍。总结云。悉是缘起。若有一法非缘起者。非佛法也。又维摩云。深入缘起。断诸耶见。有无二边。无复习故。知不缘起。未勉耶见(云云)。

    四法藏师云。问有何因缘。令此诸法得有如是混融无碍。

    答因缘无量。难可具陈。略提十类。释此无碍。一缘起相由故。二法性融通故。三各唯心现故。四如幻不实故。五大少无定故。六无限因生故。七果德圆极故。八胜通自在故。九三昧大用故。十难思解脱故。初言缘起相由故者。(余后九门别处说云云)曲有三门。一诸缘各异义。(亦名诸缘互异门。即异体也)二互遍相资义(亦名诸缘互应门。即同体也)三俱存无碍义(亦名应异无碍门即双辨同异也)言诸缘合异义者。谓诸缘相望。要须体用各别。不相和杂。方成缘起。若不尔者。诸缘杂乱。失本缘法。缘起不成。此则诸缘。各各守自一也。二互遍相资义者。谓诸此缘。要互相遍。应方成缘起。且如一缘遍应多缘。各与彼多。全为一故。此一则具多个一也。若此一缘不具多一。则资应不遍。不成缘起。此则一一各具一切一也。三俱存无碍义者。谓凡是一缘。要具前二。方成缘起。以要住自一方能遍。应遍多缘。方是一故。是故。唯一多一。自在无碍。此上三门。总明缘起本法。

    问既闻缘起本法名也。未知其义何耶。

    答此上三门中。各有三义。互相依持。初有力无力义。由此得相入也。二互相形夺有体义。由此得相即也。三体用融有无义。由此即入同时自在也。初异门相入者。谓诸缘力用递相依持。互形夺故。各有全力全无力义。缘起方成。如十地论云。不生缘不生。自因生故。若各唯有力。无无力。则有多果过。一一各生故。若各唯无力。无有力。如阙一缘。一切不成。余亦如是。是故。一能持多。一是有力能摄多。多依于一。多是无力潜入一。由一有力。必不得与多有力俱。是故无有一而不摄多也。由多无力。必不得与一无力俱。故无有多而不入一也。如一持多依既尔。多持一依亦然。反上思之。入多者也。如一望多有持依。令力无力常含多在己中。潜己在多中。同时无碍。多望于一。当知亦尔。俱存双泯二句无碍。亦准思之。二异体相即义者。谓诸缘相望。全体形夺。有有体无体义。缘起方成。以若阙一缘。余不成起。起不成故。缘义则坏。得此一缘。全一切成起。一起成故。缘义方立。是故一缘是能起。多缘及果。俱是所起。是即多为一成。多是无体。一能作多。一是有体。(别章云由自若有时他必无故。他即是自何[以]。由他无性以自作故。由自若空时他必有故自即是他。何以故。由自无性用他作故。又别章云。多缘无性。为一所成。是故。多即一一无性为多。故成多有一空。又疏下文云。有一即有一切。却一即却一切。此即一切是空义故。泯自即他。以一是有义。有义故。摄他即自反。上来即一是空义故。亦泯自即他。多是有义故。摄他即自来。上来四处说文。有同有异。准思之。)由一有体。必不得与多有体俱。多无体。必不得与一无体俱。(一云由一有体能摄多。由多无性潜同一故)是故。无有不多之一。无有不一之多。一多既尔。多一亦然。(反上思之)如一望多。有体无体故。能摄他同己。废己同他。同时无碍。多望于一。有无体有体。亦能废己同他。摄他同己。亦无鄣碍。亦同他己。亦同己他。非同他己。非同己他。二句无碍圆融自在。思之可见。三体用双融有无义。谓诸缘法。要力交出。全体融合。方成缘起。是故。圆通亦有六句。一以体无不用故。举体全用。即唯用而无体。但有相入。无相即故。二以无不用体故。全用归体。唯体而无用。但有相即。无相入也。三归体之用。不碍其用。全用之体。不失其体。是故。体用不碍双存。即亦入亦即。无有鄣碍。镕融自在。四全用之体体泯。全体之用用三。是则体用交彻。形夺两非即非入。同源圆融一味。五合前四句。同一缘起。无碍俱存。六泯前五句。绝待离言。冥同性海。应可去情。如理思摄。异体门竟。

    第二同体相入义者。谓众缘之中。以于一缘应多缘故。各与彼多。全为其一。是故。此一具多个一。然此多一。虽由本一。应多缘故。有此多一。然与本一体无差别。是故。名为同体门也。又由此一缘应多缘故。有此多一。所应多缘。既相入即。令此多一亦有即入也。先明相入。谓此本一有力能持彼多个一。故本一中容彼多一。多一无力。依本一故。是故。多一入本一中故。是即无不容多之本一。亦无不入本之多一。如本一有力为持。多一无力为依。容入既尔。多一有力为持。本一无力无依。(容入亦尔)是即无不容本一之多一。无不入多一之本一。是即由本一望多一。有持有依有力无力故。故能容能入。无有障碍。多一望本一。有依有持无力有力故。能入能容。亦无障碍。俱存双泯。二句无碍。亦准思之。

    答前异体者。初一望后九。异门相入耳。今此同体一中。自具十。非望前后异门说也。(同体入门竟)二同体相即义者。谓前一缘所具多一。亦有体无体义故。亦相即。以多一无体。由本成多即一也。由本一有体能作一。全一摄多。(如一多有多空既尔多有一空亦尔)别章云。多一无性为本一成多一。举体即是本一。为有体摄多一。多一无体融同本一故。无不摄多之本一。亦无不即本之多一。如本一有体多一无体。摄即既尔。多一有体本一无体。摄即亦然。是故。亦无不摄本一之多。亦无不即多之本一。是即本一望多一。有有体无体故。能摄他同己。废己同他。无有障碍。多一望本一。亦体无体摄即可知。亦摄不摄。亦即无即。非摄不摄。非即不即。二句无碍。思之可见。(同体相即竟)三体用俱融。即入无碍者。亦六句无碍。准前思之。(同体门竟)。

    第三同异圆俗义者。以此二门同一缘起不相离故。若无异体。即诸缘杂乱。非缘起故。若无同体。缘不相资。亦非缘起故。要由不杂。方有相资。是故。若非同体。无相异故。若非异体。无同体故。是故。通辨亦有四句。一或举体全异。具入即俱。二或全体是同。亦具入即俱。以法融通。亦全摄故。三或俱。以同异无碍双现故。四或俱非。以相夺俱尽故。双非也。又以前诸门。总令为一大缘起故。致令多种义门同时具足也。由住一遍应故。有广狭自在也。由就体就用故。有相即相入也。由一摄多时为显。全一入多为隐。(多摄亦尔)又就用相入为显。全就体相即为隐。(即显入隐亦尔)又异门相入为显。全同体为隐。(同显异隐亦尔)又由以异门摄同体中相入义故现微细门也。由异体相入带同体相入故。有重重无尽帝网门也。

    别章云。异体相容。具微细义。异体相是具隐显义。同相入故。有一多无碍。同体相即故。有广狭无碍。又由异体摄同故。有帝网无碍义。(上二行注也)由此大缘起法。即无碍法界法门故。有托事显法门也。由此融通自在。令依此法上所辨时亦随法无碍自在。故有十世门也。由此法门同一缘起相带起故。随有一门。同一缘起相带起故随有一门必具一切。故主伴门。(上来总是缘起相由门竟)。

    第一释名者。义海究深。超过情表。不可思议。故名为玄。推榄显意。故名为探。有深所以。故名为义。

    第二出体者。以无碍法界为体。慧苑师云。二种体事。一纯净无漏。是德相所依体事。二通漏无漏。是业用所依体事。谓色心时处身方教义行位。举十法。通辨前二(云云)。

    问既言超情。岂得可知耶。

    答法藏师云。略举十门。摄其纲要。谓一同时具足相应门。二广狭自在无碍门。三一多相容不同门。四诸法相即自在门。五隐密显了俱成门。六微细相容安立门。七因陀罗网法界门。八托事显法生解门。九十世隔法异成门。十主伴圆明具德门。然此十门。同一缘起。无碍圆融。随有一门。即具一切。应可思之。就初门中。有十义具足。一教义具足。二理事。三境智。四行位。五因异。六依正。七体用。八人法。九逆顺。十应感。具足此上十法。同时相应。成一缘起。无有前后如终等别。随一各具余一切义。参而不杂。成缘起际。慧苑师云。此门为总。后九是别。

    二广狭无碍者。以分即无分。无分即分。无碍自在也。如一微尘。普周法界。而不坏本位也。是故。或唯广无碍际。或分限历然。或即广即狭。或俱广狭泯。或具前四。以是解境故。或绝前四。以是行境故。(下皆准此)。

    三一多相容门者。则此一法舒已。遍入一切法中。即摄一切。令入己内。舒摄同时。既无障碍。此经偈云。以一佛土满十方。十方入一亦无余。世界本相亦不坏。无比功德故能尔。(慧苑师云。一多相望六句。谓一中有一。多中有多。一中有多。多中有一。一中有多。一多中有一多余大少等准之)。

    四诸法相即门者。谓此一事。废己同他。举体全是彼一切法。而恒摄他同己。全彼一切法。即是己体。一多相即。混无障碍。经云。初发心菩萨即是佛故。由此缘起。妙理始终。皆齐得如。即得终穷。终方原始。又云。在于一地。普摄一切诸地功德也。是故。得一即得一切。又云。知一即多。多即一故也。十信终心即作佛者者。即其事也。如同体一门中即摄一切无尽者。

    为一时俱现耶。为前后也。

    答于一门中。一时炳然。现一切者。属微细门摄。隐映互现重重。属因陀罗摄者。余义即因即异即多即少即有即无即始即终。如是自在具足一切无尽法门。仍随举为首。余即为伴。道理一不差失。旧来如是。

    问若一门中即具足一切者。余门何用。

    答余门如虚空。何以故。同体一门中。并摄一切。无不尽故。

    问此同体中所摄一切者。但应自门中一切。岂可摄余门中一切耶。

    答既摄自一切。后摄余一一门中。无余一切。何以故。法界缘起无一一切。并不成故。此但论法界家实德故。不可说其边量。此经偈云。不可言说诸劫中。演说一切不可说。不可说劫犹可尽。说不可说不可尽。又偈云。一切众生心悉可分别知。一切刹尘微尚可算其数。十方虚空界一毛犹可量。菩萨初发心究竟不可测。良由一乘法门得一即得一切故。因果俱齐。无先后别故。地论云。以信地菩萨。乃至与不可思议佛法。为一缘起。以六相总别等义而用括之。明知因果俱时。相容相即。各摄一切。互为主伴。深须思之。此事不疑。又云。初发心时便成正觉。具足慧身。不由他悟。(云云无量)。

    问此等叹因中德耳。岂可即果德耶。

    答此一乘义。因果同体。成一缘起。得此即得彼。由彼此相即故。若果不得者。因即不成因。何以故。不得果故。非因也。

    问处处果分不可说。但说因分者。何故。十信终心。即辨作佛得果法也。

    答令言作佛者。但初从见闻已去。至第二生。即成佛行。终心因位穷满者。于第三生。即得彼究竟自在圆融果矣。由是因体依果成故。但因满者。即没于果海中也。为是证境界故。不可说耳。此如龙女及普庄严童子善财童子兜率天子等。于三生中。即克彼果义等。广如经辨。

    问上云。一念即作佛者。三乘之中。已有此义。与此何别。

    答三乘望理为一念即作佛。今此一乘。一念即得具足一切教义理事因果人法等。皆悉同时。同时(十重)作佛。然此一念与百千劫。无有异也。宜须思之五隐密显了门者。谓一能摄多。则一显多隐。一切摄一。则一隐多显。多显不俱。隐隐不并。隐显显隐。同时无碍。经云。于此方入正受。他方三昧起。眼根入正受。色尘三昧起。如第一钱中十钱名为显了。第二钱望第一钱中。十即为隐密。何以故。见此不见彼故。不相知故。虽不相见。然此成即彼成故。名俱成也。

    六微细相容门者。此上诸义。始终同别。前后逆顺等一切法门。于一念中。炳然同时。齐头显现。无不明了。犹如来箭齐头现了故。经云。菩萨于一念中。从兜率天。降神入胎。乃至流通舍利。皆悉显现。又云。于一尘中。微细国土。庄严清净。旷然安住。(宜如理思)。

    七因陀罗网门者。谓此一一微尘之中。各皆普现无边刹海。刹海之中。复有微尘。彼诸尘内。复有刹海。如是重重不可穷尽。非是心识思量所及。如帝释网天珠明彻互相影复现影而无穷尽。经云。如因陀罗网世界等。又云。于一微尘中。各示那由他无数亿诸佛。于中而说法。(智正觉世间)于一微尘中。现无量佛国须弥金刚围山。世间不迫迮。(器世间)于一微尘中。现有三恶道天人阿修罗。各各受业报。(众生世间)又云。一切佛刹微尘等尔所佛。坐一毛孔。皆有无量菩萨众。各为具说普贤行。无量刹海处一毛。皆坐菩提莲华座。遍满一切诸法界。一切毛孔自在现。又云。如一微尘所示现。一切微尘亦如是(云云)此等并是实义。非变作成。此是如理智中。如量境也。其余变作等者。不入此例。何以故。此是法性实德。法尔如是。非分别情谓境界也。(可去情思之)。

    问上云。于一尘中现无量刹等者。此是一重现而已。何成重耶。

    答此方说华严时。一切尘中亦如是。彼微尘中。说华严时。亦云一切尘中亦是说如是。展转重重。无尽无尽。

    问若据此文。重重无尽。有何分齐。云何辨其始终等也。

    答随其智取。举一为首。余即为伴。据其首者。即名当中。余即眷属。尽穷法界因陀罗成也。

    问此义与上微细。云何别耶。

    答齐头炳然现者。微细摄重重隐映互现因陀罗摄。此等诸义。并别不同。宜细思之。

    八托事显法门者。谓见此事。即是见于无尽法界。非是托此别有所表。经云。此华盖等从无生法忍所起等。

    问三乘之中。以有此义。与此何别。

    答三乘托异事相。表显异现。今此一乘所托之事相。即是彼所显道理。更无异也。具足一切理事教义。无不摄尽者也。

    九十世隔法门者。此上诸义。遍一切法。复该一切时。谓三世各三。摄为一念。故为十世也。以时无别体。依法以立。法既无碍。时亦如是。经云。过去一切劫。安置未来今。未来劫。回置过去世。又云。无量劫即一念。一念即无量劫等。又云。或以长劫入短劫。短劫入长劫。有佛劫入无佛劫。无佛劫入有佛劫等。(云云)此上诸义。悉于十世。自在显现。成缘起故。得即入也。

    十主伴圆明门者。此圆教法。理无孤起。必主伴随生。经云。此大莲华。有世界海尘数华。以为眷属。又云。大威光太子。(晋经普庄严童子)闻佛说一切法界无垢庄严经。有世界微尘数修多罗。以为眷属。又如一方为主。十方为伴。余方亦尔。是故。主主伴伴各不相见。主伴伴主。圆明具德。然此有二义。一同类。二异类。初同类者。如说十住。十方各有十刹尘数菩萨来证。同名法慧。我我等佛所。亦说十住。大众眷属。名味句身。等无有异。是故当知。一十住经。十方各有十刹尘数修多罗等。以为眷属。如一十住。余一切处所说十住。皆摄尔许尘数眷属。十住既尔。余十行等。一一品会。皆有证法数量。准释可知。二异类者。谓随一方一界为一类机。说一会法。既结通十方等说。故非主经。然亦与主为胜方便。故为眷属。是故。主经必十方尘道同时同说。伴经不尔。随方各别。是故。一一主经。各有尘数眷属。亦古章疏中。说诸藏纯杂具德门。唯心回转善成门。义门无量。不可具陈耳。

    上来所明十门义等者。同一缘起。无碍圆融。随有一门。即具一切。应可思之。如初既尔。余广狭等九门。皆各具前十时。但随门异耳。是故。一一门中。各有百千等。思之可见。(谓如一事法带自十义。具此十门。则为一百。余教义等。亦各准之。故成千门。如教义等望自类十义。及同时十门有此千门。彼同时等亦望自类十门及教义等亦成千门准思可见)。

    第一释名者。普者溥也。谓遍义是普也。法自体义。轨则义。(如常说也)谓一切法相入相是。言相入者。晓云。谓一切世界。入一微尘。一微尘入一切世界。(如一微尘一切亦尔)三世诸劫。入一刹那。一刹那入三世谓劫。(如一刹那。一切亦尔)如诸大少促相入。余一切门相入亦尔。如说相是亦尔。谓一切法及一切门。一是一切。是一如是广荡。名为普法。

    第二出体者。以无碍法界为体。

    问以何因缘故。令此诸法得有如是混融无碍。

    答法藏师云。因缘无量难可具。提十类。释此无碍。一大少无定故。二各唯心现故。三如幻不实故。四无限因生故。五胜通自在故。六三昧大用故。七难思解说故。八果德圆极故。九缘起相由故。十法性融通故。元晓师云。略而言之。有十种因。一者。一与一切。互为镜影。如帝网故。二者。一与一切。更互缘集。如钱数故。三者。皆唯是识。如梦境故。四者。皆非实有。如幻事故。五者同相异。通一切故。六者。至大至少。齐一量故。七者。法性缘起。离性故。八者。一心法体。非一异故。九者。无碍法界。无边无中故。十者。法界法尔。无障无碍故。上来二师。各有十门。虽繁广述。今取藏师初门晓公第六。示其纲要。法藏师云。谓大非定大。故能入少。少非定少。故能容大。十经品云。金刚围山数无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知至大有少相。菩萨因此初发心。解云。此中明大非大故有少相也。

    问世界入微尘。须弥入芥时。既有大少之形。而不增少。不减大。如何得相容耶。

    答空理义云。世俗虚假。胜义本空。迷虚假以碍心。小大由隔。悟幻化而通意。何不相容。况乎大少悬着由迷执有。达空胜义。何碍不通。(此清辨宗也)应理义云。略有八释。一执有所执。大小悬殊。知所执空。何少何大。二不达依他。谓真大少。体之虚伪。何理不通。三事成大少。或不能容。圆成融通。何不相纳。四执法有用。大少乃乖。知法因缘。同虚岂融。五迷心执境。实境谁容。悟境皆识。何谁不得。六法真有相。大小不容。无相为真。何大何小。七未契真如。愚心杳隔。知真达伪。智洞能通。八下位庸心不能通含。上人威力何事不能。(此护法宗也)元晓师云。一南方说言。既称不思议。唯圣境界。二乘不测。凡岂能解。故且置而不释耳。二此主师云。大无大相故。大得入少。少无小相故。小得容大。三师云。大不自大。由少故大。少不自小。由大故小。由小故大。大名少大。由大故少。少名大小。以少是大少。故得容大。大是少大。故得入少。则破第二师立义。言既无大相。是即无大。谁大入小耶。小无小相。是即无少。谁容大耶。若言有无相之大无相之小故得容入者。今重考之。无相之大。犹有大而无大耶。若言有大。即犹有相。如其无相。即无有大。无相有大。不应理故。四破第三师义。言所言小大。为大于大小耶。为不大于大小耶。若言不大者。即不名小大。以小大同于大小故。若言大者。即不得入大小于小大。以大少少于少大故。若言虽大少。少于少大。大于大少。而以不入入故得入者。以入不入。故不能入。以不入入异于入不入故。如大小异于少大故。大少于少大。以不入入故。得入少大。于大少以入不入故。不得入。若言以不入入故小大亦入大小者。以不大大故。小大亦是大少。若此不许。彼亦不许。若皆许者。大少杂乱。是故。当知第三师义。亦不得成相入义也。既不相入。何得相是。故今便明相入相是。相入之由。非一众多。今且出一。所谓至大至小。齐一量故。所有大小。皆得相入。如华严经言。欲知至大有小相。菩萨因此初发心。是义云何。言至大者。所谓无外。如其外。非至大故。至小亦尔。所谓无内。设有内者。非至小故。无外之大。所谓大虚。无内之小。所谓邻虚。无内故亦无外。外与内。必相待故。是即至小。齐于至大。大虚无外故。亦无内。是即至大同于至小。故云至大有小相也。若能知如是大少同量。即于一切大小。皆得无所障碍。即是不可思识解脱。故言因是初发心也。何者。须弥虽大。而犹小于无外。芥子虽小。而犹大于无内。当知大虚无外。入芥子而无遗。同于至小故。邻虚无内。含须弥而有余。同于至大故。况乎高座入于方丈。须弥入于芥子。芥子虽小。而犹巨于大虚。须弥虽大。而犹细于极微。今将细极微之须弥。入宽大虚之芥子。如是相入。有何所难。但以芥子虽巨大虚。而不增其细量。须弥虽细极微。而不成其高形。由是道理不可思议耳。是谓大少相入之由。相是之缘。亦出一种。所谓同相异相不相离故。何谓异相。诸法自相各异故。言同相者。所谓诸法一相智门。谓一切法皆是有。有自相故。亦皆无。无他相故。同是是同非皆法皆一等。如是同异不相舍离。以异不离同故。一切是一也。同不离异故。一是一切也。由是道理。一与一切。无障无碍。故能以七日作一劫。以一劫作七日。(云云)又说。诸法无所障碍。如维摩云。若须菩提。不见佛。不闻法。彼外道六师。是汝之师。因其出家。彼师所堕。汝亦随堕。乃可取食。汝得无诤三昧。一切众生。亦得是定。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养汝者。随三恶道。为与众魔共一手作诸劳侣。汝与众魔及诸尘劳。等无有异。于一切众生。而有怨心。谤诸佛。毁于法。不入众数。终不得灭度。汝若如是。乃取食。案云。此就同相异相不相离门一与一切更互相是。故作如是无障碍说。非约谛法空无二门。所以然者。对法空门。若告所达。不应闻彼惧故。(余义如别说也。此上诸师义。取舍任情。)。

    第一释名者。菩提胡语。此翻名道。果德圆通。故曰菩提。于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发心也。然此发心。经名为愿。要大菩提令来属己。故为愿。

    第二出体者。懔云。缘起之道。是菩提心体耳。

    问云。何名为发菩提心。

    答远公云。略有三义。一者相发心。二息相发。三者真发。初相发者。行者。深见生死之过涅槃胜利。弃舍生死。趣向涅槃。随相厌求。名相发心。言息相者。行者。深悟诸法平等。知其生死本性寂灭涅槃亦如。生死寂故。无相可厌。涅槃如故。无相可求。返背前相。归心正道。故名为发。言真发者。菩提真性。由来己体。妄想覆心。在之不觉。谓之在外。向外推求。后息妄想。契穷自实。知菩提性由来己体。无异趣求。舍彼异求。归心自实。故名发心。(远公体相如是也)又如起信论。有三种心。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乐修一切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救度一切苦众生故。(如论广说)。

    答先就相发。以明因起。

    问彼相发心。因何而生。

    答由近善友。是故。菩萨先近善友。由近友故。得闻正法。

    答谓闻生死无常大苦涅槃至乐。因闻生信。信生死苦涅槃大乐。因闻生慧。知生死苦涅槃大乐。由信慧故。便发慈悲。信知生死是大苦故。念生未出故。起大悲。信知涅槃是至乐故。念生未得故。起大悲。由慈悲故。起菩提心。悲念众生。于苦未出。欲为济拔。自我不出。无由化他令出生死。是故。发心愿出生死。慈念众生。未得涅槃。欲为授与。自我不得。无由化他令得涅槃。是故。发心愿得涅槃。故由慈悲起菩提心。

    △次就息相。以明因起息相发。是修慧摄。彼依何生。由思慧生。思因何生。由于闻慧。闻慧因何。由闻正法。闻法因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萨先近善友故。得闻正法。闻何等法。谓闻生死涅槃法空。(如大品等)既闻是已。便知生死本性寂灭。涅槃亦如。成就闻慧。依闻起思。思惟生死涅槃法空。依思起修。观诸法空故。舍彼相空。安心如道。名息相发。

    △次明真发因起次第。真发即是证行所摄。彼由何至。由于修慧。修因何生。因思而发。思依何起。依于闻慧。闻由何生。由闻正法。闻法因何。由近善友。是故。菩萨先近善友。由近友故。得闻正法。闻何等法。闻知真实如来藏性是己自体。(如胜鬘经楞伽经说也)既闻是已。便成闻慧。由闻起思。思量真实如来藏性是己自体。因思起修。观察修舍妄。便证自实。以证实故。名真发心。(因起如是)。

    答随义通论该于始终。约位以分别。非无差降。略要有三。广开为六。言要三者。如马鸣说。一信发心。位在种性。此即是前相发心也。二解行发心。位在解行。此即是前息相发也。三者证发。位在地上。此犹前真发心也。言广六者。始从外凡。终至法云。摄以为六。一者外凡。随相趣求。名为相发。二十信位中。真信已成。以信趣顺。名为信发。三习种位中。真解成就。以解趣顺。名为解发。四性种位中。真行成就。以行趣向。名为行发。五解行位中。以观道立。观心趣顺。名为观发。(亦名道发)六初地已上。证行成就。证心趣顺。名为证发。

    懔云。问愿求无常佛是菩提心不。

    答不也。无常到佛地。即颠倒迷本。不知归宗也。又是谤佛。岂开发心耶。

    问作常住果意而求。是发心不。

    答非也。此求断无常而得于常。便不免着。岂成发心耶。

    答常与无常。(乃至)非常非无常。寄言为常。虚坏如此。乃名发心。

    问见生受苦而发心度。是发心不。

    答非也。但观生空寂而起悲也。

    问若不见生。亦不见可度耶。

    答只无众生相。故可度耳。

    答不也。病本无法。亦无可断。但众生妄见为有。今知妄无一相可得。便为还本。寄言为度也。又有四发心。一缘发心。(仰缘菩提。而发心求。名缘心。未位前也)二解发心。(若解一切法。悉是菩提名解发心。十解位也。)三行发心。(行一切行皆合菩提。名行发心。十行十向位也)四体发心。亦名证发心。(证一切法即是菩提自体显发名为体发也。初地以上。至金刚心)又智论五种菩提。一发心菩提。(初住位也)二伏心菩提。(从第二住以上)三明菩提。(从初至七地)四出到菩提。(八地至金刚)五无上菩提。(妙觉地也)。

    问出体门中。缘起之道。其义云何。

    答中道圆通心。是菩提心体。谓不着空。不著有。不着空有二。不着空有不二。乃是圆通无碍。为无上道心耳。

    问若尔者只上地人能发耳也。

    答凡夫学友。中道圆通心。乃名发心。若不尔。非发无等等心也。涅槃经云。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自未得度先度他。是故我礼初发心。(谓同体本性清净心也)华严经云。舍离生死。出三界等。(此谓真心体也)。

    问行愿两门。此心为何耶。

    答大判是愿。然明出到。岂非慧行耶。

    问功德智慧。为是何门。

    答他云一向属功德。今判以慧为体。而发心功德多故。属功德耳。如受持般若。为他解说。实是智慧。而言功德甚多也。

    问此心能伏惑耶。亦能断惑耶。

    答弥勒知识处云。此心能断惑。(乃至)破无明。发真明。(例如金刚定)。

    问此心能动无边生死不耶。

    答此心彻过生死之外。即与生死相违。已能移之。可谓已动。(例如来出已出家动魔宫)。

    答缘者。值苦乐境。他者近师善友。

    答因力者。过去习因。自力者。现在习果。(云云)。

    第一释名者。妙绝虚伪。名之为实。实理本源。名之为际。故曰实际。

    第二出体者。懔云。实际以无住为体。

    问本际先际后际实际。此四名何异。

    答隐时名本际。显时名先后二际。无隐无显。隐显不二。名实际。

    问本际者。但得论隐。亦得通显。又得非隐非显不。

    问隐时。但得为生死作本际。亦得为涅槃作本际。

    答皆得作本。本无二也。

    问生死虚伪依实而起。本义可尔。涅槃未显。若为作本耶。

    答涅槃之性。本隐于生死。今显则显本。故知亦为涅槃作本。

    问为涅槃作本义。则可解。生死虚伪。云何以实为本。

    答生死无源。正依如来藏而起。经云。以如来藏故。说生说死。云死本际。

    问若异体相依。则异非伪本也。若同体相依。则生死之体是异耶。

    答非一非异。如波依水起。水为波本。不可说波异水。

    问生死灭去。而本际自留。即去留不同。云何不异。

    问正以寄患称本。若论法也。何本之有。

    答患依法起。所以生死之法。依实际为本。(本际八问答竟)。

    答生死际灭。本隐今显。但始现之初。故为先际。

    问为当理有先际。为当道理无有耶。

    答道理非隐非显。但据情有。本隐而今显。

    问先际之名。若出自情有。得道非实隐不。

    答虽名随情立。体即实际。

    问先际之名。随情而立。得道先际之心。是情不。

    答凡真伪隐显。皆非理语。

    答若据先际而论。十信为先际。三十心为中际。初地至佛地。皆后际也。若据中际。而辨习种。初发心为先际。从种性至七地。为中际。从八地至佛地。为后际也。若据后际而言。地前并属先际可摄。唯十地是中际。乃至佛地。方是后际也。

    问若尔要须三际。何得但云先后二际耶。

    答二三皆得。亦如前安居后安居。亦可说中安居也。又经中。多明三际。即是三世。先际无始。后际无终。中间可知也。

    问一阐提人。创入恒河。七种众生。是第一人。又言三世诸佛。皆从恒河第一人来。乃至佛果。登涅槃山。今何故不取阐提作先际也。

    答初分净心未现故。没其先际之名。

    问若阐提。净心未现。不得先际者。十信之位。一分义未足。亦应不得名先际也。

    答一分中之分故。得为先际也。(先际九问答竟)。

    答本隐今显。显之穷极。说为后际。

    问为取金刚以后说名为后。为当自体是后。

    答据时始修。生死终尽。至金刚后。故经说。金刚之终为后边身。如来过边。得无边身也。但今明自体终显。名为后际耳。

    问自体无先后。但据生死终尽。得称后显。今何故云自体为后耶。

    答乃可由障尽之后而我躬显然。我体有始现之义。有终显之义故。以自体后显。为后际也。

    问生死尽处。至金刚后。可以称际。自体圆显。以何为际。

    答为是生死边表。则是有际失。有际则有边。岂得称常也。涅槃圆寂。体非彼此。而称彼岸。今云后际。亦复如是。体无前后。而说后际。

    问涅槃彼岸。亦是时生死之此岸。若度生死。到涅槃彼岸。今亦可谓生死灭后称为后际。

    答经云。以如来不般乃名般。所谓非灭度也。正是自体毕竟圆寂彼岸涅槃耳。

    问若是圆寂。何际之有。

    答正以涅槃之乐果。穷极无岸。说之为际。非有际之际也。(后际六问答竟)。

    问实际有为当形虚称实。为当自体是实。

    答自体是实也。非形待也。

    问若不待生死之虚。云何名实。

    答经云。非实非虚。非如非异。此所谓理非形待。而得自实之名。故中论云。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诸法实相中。无待无非待。故知绝待之名。

    问一切众生。一切诸法。皆本之实际。未审实际。体为是一。为有众多。

    答实际之体。非一非二。若一定是一。若二定是二。此非实际也。

    问不定之法是实际者。不定之旨何得云实。

    答亦非不定。亦非定定。正以无定之定。定无所定。名之为实。

    问若答此何有际之可言耶。

    答前已云。本义通。但本唯在本。今实际通本末。同异成依。一切皆实。

    问先际后际与实际何异耶。

    答若二际不二。乃称于实。二际无际。乃名为际。

    问未审前云涅槃是生死际生死是涅槃际。若为是际。

    答有生有灭。是生死义。不生不灭。是涅槃义。夫生灭之源。不生不灭。是其本际也。不生不灭。亦不定处。推其源极。唯息生灭。是不生不灭之际畔矣。然非生灭。非不生灭。生与不生无二乃为本际。无际为际耳。

    答六七正以藏识为实际。更无实际也。

    问三乘教所明之理。亦得是实际不。

    答若局论三乘权教。不得有实际。但得有空耳。

    若此是弄虚之空。非真如理实也。

    问欲穷佛法之大海。尽其源底者。义最深耶。

    问前云生死是涅槃际。此岂深耶。

    答涅槃是生死际。则深而非远。生死是涅槃际。则浅而不近。此之生死。甚深甚深。诸凡二乘。所不能达也。

    问若如此实际不定不定非实也。

    答非空非有。不离空有。亦非中道。不离中道。亦非生死。不离生死。亦非涅槃。不离涅槃。亦非缘起。夫实际者。无在不在也。(实际十四问答竟)。

    问实际与实性实相法性法位无生无相空如空如若为异耶。

    答实际不变实性。性实性不坏诸法名实相。实相无相名法性。法性理分名法位。法位无源名无生。无生无所有名无相。无相无有无无名空。无名空不二不异名如。融一切。不见同异。不见异同也。

    第一释名者。懔师云。如如者。诸法之玄宗。无二之通旨也。如以不异为义。万如一如一如万如。故曰如如。夫万法不异万如。万如不异万法。一如也。万法不异一如。一如不异万法。一如也。一非一。一不异二。二非二二。二不异一。故曰如如也。

    第二出体门。如以不二为体。四绝之外绝。然后寄假名字。目之为无。目之为有。无有异无。无无异有。有无不二。为如之体。有不异无。一如也。无不异有。二如也。二如无二。为如如体。

    问不二者为遣病耶。为显德耶。

    答遣着即自显德。显德即自病已。

    答有无之病。凡夫著有。谓有异无。声闻着无。谓无异有。所以有亦不如。无亦不如。有之与无。悉须遣荡。菩萨如实知有。则无有异无。如实知无。则无有异有也。无有异无。故不著有也。无无异有。故不着无也。不著有无。不异有无。有无不异。故体如如。若假名菩萨。谓二异不二。异二谓如异不如。谓不如异如。斯亦不如。悉须遣荡。若实义菩萨。无二异不二。无不二异二。亦无如异不如。无不如异如。是则如如矣。若复谓假名异实义。谓实义异假名。此亦不如。悉须遣荡。若无假名异实义。无实义异假名。假实无二者。体如如矣。若复谓此如如为理。谓此如如为非理。若理异非理。若非理异理。此故不如。悉须遣荡。无所不遣也。

    问真如法门中道法界缘起理教等诸名何名耶。

    答不变曰真。随缘称如。不二而二。名为法门。二而不二。名为中道。无二不二。名为教。又总此四句虚通无碍为法门。四句无二为中道。四句皆绝为理旨。无四而四为教诠。四不异无四。无四无异四。为如如。此如如皆实相。为法界。此诸句皆无障碍。为缘起。若不二而二。是有是无。是境是智。若二而不二。无有无无二也。无境无智无二也。若无二无无二。理则绝言。何所名哉。若无名而名。何所而非假名乎。若无而亦无有无。亦无无有无。所以无有无而有无。有无而无有无。无障无碍故。境智等一切法。皆亦例此。若谓众生异佛。佛异众生。则不如也。今反此故。曰如如也。七八真俗大小经律内外道俗等。互相贯通。不二不异。悉入如如。

    问不善等法。为如用耶不。

    答法藏师云。二说。一云由违真。非如用。由违真故。不离真如。如起信云。用大者。能成一切世间出世间善因果故。

    问若非如用。应离如体。

    答以违真故。不得离真。如人颠倒带靴为帽。倒即是靴。故不离靴。首带为帽。非靴所用。(云云)。

    问经说如来藏兴造一切世间。犹如伎儿作种种伎雨等。准此染法亦是所造。何言非耶。

    答理实染净俱是所持。而得建立。但以违顺异。故不同也。如观施行三事空。令施福大。等于虚空。若观罪体空。则令罪体空。则令罪体空。则令罪除灭。何以不亦令罪广大。是知罪违于如。入如则灭。善顺于真。入如则广。故不齐也。(此上约始终教说)一云若随缘。通一切法。总是真用具。帝网微细。重重无尽。自在圆融。即相不待会。即性不待随。(此约圆教显耳)。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二

    卍新续藏第 08 册 No. 0237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二科入)

    第一释名者。法藏师云。法有三义。一是持自性义。二是轨则义。三对意义。界亦三义。一是因义。依生圣道故。二是性义。三是分齐义。懔云。自体如实。名之为法。该罗都城。名之为界。

    第二出体者。懔云。以如如为体。慧苑师云。权小二教中。事法以心法及心。并不相应。能所造色。以为其性。小乘教。理法界。以生空所显无为性。权教大乘。理法界。以二空所显不变真如而为其性。实教大乘。理事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镕融法界。而为其性。事事无碍法界。以为无为无二。常蕴为性。(若兼显辨用所依则通有漏五蕴为性)元晓师云。通论法界。不出四句。一有为法界。二者无为法界。三者有为无为法界。四者非有为非无为法界。法藏师云。法界有二。先所入法界义有五门。初四法界。同晓所列。(释义不同有耳)五无障碍法界。二明能入。亦有五门。一净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证得。五圆满(云云)。

    问懔云。凡论体异。滥于虚实。何耶。

    答以四种简体。一者随缘法界。二对缘法界。三忘缘法界。四缘起法界。前三门中。法界体者。法界非境智。随缘说境智。法界非色心。随缘说色心。此随流处有种种味。然种种味。皆非本味。随缘有差别。差别非法界。但有名字下无法。随情而说。情非法界故。第一随缘法界中。无法界体。二对缘者。夫著有之病。说无以治。着无之病。说有以治。着无之病说有以治(常无常等一切例此)所对病。非是法界。能治之药。假名为法。若复执此法。还复成病。病治药去。俱时说净。非但遣治。亦复遣遣。故对缘中。无法界体。三忘缘者。忘缘忘对故。曰忘缘法界也。忘有所得。忘无所得。忘二。忘不二。亦复忘于忘。非但忘名。亦忘法界体。忘法界用。故不立法界体也。夫不立者。亦法界中一故。四缘起法界者。前忘缘既无所依着。今复忘此缘。谓之忘缘。忘缘也然后乃立缘起法界义耳。一切法如如。实相本不生。今亦无灭。无增无减。无有无无。而有而无也。有是无有也。无是有无也。无有无二。是不二二也。无有无无。是二不二也。亦二亦不二也。无二不二也。(常无常等一切例也)今缘起法界中。无体而体。以如如为法界体也。缘起无碍。为法界用也。无体无用。用体体用。如如缘起。缘起如如。

    问境智节中。何故非法界。

    答境之与智。亦出妄语之情。病情无法。

    问断得及遣得节中。亦究竟被除。何名法界。

    答带病须破之。除病不除法。

    问中道节中。忘缘既无病。何故非法界体。

    答若离虚妄。未明缘起法者。非法界体。体必有用。既未论用。亦未明体。

    问既非缘起。不应入缘起法界中。

    答经云。汝应知一切法界。莫舍此无分别法。(此中五节更准镜论也)。

    又缘法界中。开为四种。一者有为缘集法界。二者无为缘起法界。三者自体缘集法界。四者平等缘集法界。若明有则一切有。所谓有生有灭。有因有果。有生死。有涅槃。有中非中。有一相无相。有无所有。夫有待有对。有谓有为法也。不生而生。不灭而灭。灭而非生。生义不成。今只生灭成。故为集也。因果相成。乃至待对相成。为有为缘集无集之集也。若明无则一切无。所谓无生无灭。无因无果。无生死无涅槃。无中无非中。无一相无相。乃至无无所有待无对者。谓无为法也。夫无碍无所有。而历法明无。故多体无。即为无为法也。无无互相成。皆入无二法数。为无为缘集也。若非有为非无为。为不二者。谓之自体。经云。法名自体。又云。自体本来空有不二不尽。若历法明不二。则有众多不二而集。为自体缘起也。有为无为为二用。非有非无。即为有无之本体也。体不从缘造。名为自法。自法本来空也。若见自体无二。不见有为。不见无为。不无无二。谓平等法界。只二成无二。只无二成二。只平等成不平等。只不平等成为平等。缘集法界中。又就平等缘集法界中。复开为三种。一者法界缘集。二者法界无障碍。三者法界解脱。若此平等。无理无教。而理而教。教理故理集也。理教故教集也。理教不二故。法集也。无法无人。而法而人。人法故。法集也。法人故。人集也。人法不二。故行集也。无行异人法。无人法异行。故大乘也。是为大法界缘集也。若无集无散。而集而散。散集集散。乃至生死涅槃。涅槃生死。有无无有。一切无障无碍者。法界无障碍也。若集不可得。散不可得。乃至生死不可得。涅槃不可得。有不可得。二不二。亦二亦无二。无二无无二。亦亦不可得。无障碍不可得。解脱不解脱。亦不可得。如此绝言。只言绝亦不可得。不可得谓法界解脱也。

    问夫法有四种。谓理法。实相法。行法。教法。今云法异者。为是何法。

    答夫法异者。睹总之名。该罗四法也。(谓理法者。无相之空。实相者。诸法皆如。是即诸法相也)。

    问经云。虚空无相出谓界外法界所不摄。以此而言界。得云无有一法出于法界。

    答盖是以相相法为法界以虚空非法相故。言出法界外。亦非体离法界。(此总问答)。

    答摄四种。一色法。二心法。三无作法。四空法。

    问大虚空及三无为。既非生苦。何故摄属有为法。

    答三无为者。正是事无。无必得有。相待之假。斯名世谛。故属有为摄也。

    问若以假故。属有为法。不必有生有灭是有为缘集。

    答若有若无。二边不实。若体常住。有无理灭。离生死灭。而是可尽。又亦可离故。终属生灭法摄也。

    问此二是理空中无生灭。又非相待假。何故。属有为摄。

    答此是无常苦空之空。非常住空。若有无常法。则有此空。无常法灭尽。空亦随尽。金刚心谢。空有俱忘。经然空得空。此空可断。是以终归有灭。故属有为法摄也。

    问正取此可断之法。作有为缘集者。此法终归散灭。无集为有义。

    答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故。即摄成有为缘集也。

    问有为法皆如之。而此人无我空。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问应身生灭。为属有为。为属无为。

    答此是无生之生。无灭之灭。属无为之有为。(有为八问答例一切竟)。

    答不为三相之所为。故名无为。

    问常乐我净。法身般若。皆是妙有。何以故。不为为有乃名为无。

    答体无三相故。名无为。众德而成故。缘集也。

    问既有众义缘集。何谓得称为无相。

    答皆是不生灭相故。名无相故。

    问若揽众法集成。便是假名。若是假名。即是有为。

    答不生之体。体备众义。非假合共成。故非假名也。

    问若体备众义。复以谁为而言缘集。

    答正以众义非一。即是众缘而集也。(无为五问答竟)。

    问自体者。若为有为无为作体。即是为他作体。何故名自体。

    答虽是有为无为依持之本。然本有自实。故名自体。

    问实之体。既非有为。复非无为。为是何法。

    答是中道一实自性清净心。

    问染是有为摄。净是无为摄。今何故非无为而为净耶。若非无为而得名净。亦得名染不。

    答染净不摄故。得名自性。不得名染也。

    问体非染净。不得名染。名染者。体非有无。而得名妙有。亦应不得名妙无耶。

    答非有非无。不可都无。故名妙有。非有非无。不同无无。故名妙无。夫染即是着。不得名染。

    问有为无为为二。自体为一。今废二以显一为二自亦一自一耶。

    答二而不二不一一是乃名一非形二以论一。

    问此一而无二。更有何义。得名缘集。

    答一切诸法。皆是不二故。得名自体缘集。经云。凡夫谓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如此众多。皆归不二法门也。(自体中六问答竟)。

    问法界缘集者。为总前三法即是法界。为三法之外更有法名法界耶。

    答正总前三法。名为法界。然总别之殊。得言更有法界法起也。

    问据法界而言。为犹有前三之别。为平等没三之名。

    答三而常一。一而常三。亦不存三。亦不没三。一三所不易者。法界之法也。

    答实相故名如。论云。法名自体。

    答有二种。一总。二别。总者。该罗都城。名之为界。(如前所说)别者。诸法各有自相分齐。不相和杂。如色之与心法。自有分齐。(常无常等亦尔)。

    问法界若是总者。何故地论云。众生界是总。法界等是别耶。

    答众生与法界。各有总别义。

    答揽一切法。成大众生。名之为总。若言众生是有情。石木等是无情之法。此众生摄法不尽。故别也。

    答不闻有情无情一切法皆是法界摄。名之为总。若言法宝非佛僧义。此法则别也。

    答小乘十八。摄分段法界尽。摄大乘法界不尽。唯有六识界。无七八识。大乘十八。摄法界尽也。

    问诸法界别。各不相成。何故名缘集。

    答揽诸法。总成一大法界。故名缘集。

    问缘集与缘起。若为取异。

    答集成是缘集义。殊能是缘起义。

    答入道种入十地证入等觉果入妙觉入体入法界。(此随分半等入也)别入者。十信入始显于先际。未有修入。名为等入位也。习种入有为界。性种入无为界。道种入自体界。初地已上。入平等法界。满足即是佛。

    答入者证也。得证法相应。名之为入。

    问七识缘智能入。八识真智能入。

    答缘智起不能入。真智乃能入。

    问真智心境不二。若为云入。

    答法是本有。智是今照。照法相应。名之为入。

    答即法之照义是智与法相应照。

    问若尔。只应得道显于法界。不得言入于法界。

    答据观智。言入法界。实亦无入相。经云。一切众生入真实无所入也。据自体。正得言显法界。

    问入义可尔。从佛智慧出。其义云何。

    答缘起而寂名入。寂而缘起名出。据法界圆通。无出入之异也。(平等法界缘集十七问答竟上来法镜论师述之)。

    问晓与藏二师。四乃五法界。同异云何。

    答初有为法界。(二师同云)有二门。一本识。能持诸法种子。名为法界。如论云。无始时来界等。(此约同义)二三世诸法差别边际。名为法界。经云。一切诸佛。知过去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未来一切法界。悉无有余。知现在一切法界。悉无有余故。二无为法界。(二师同云)亦有二。问一性净门。谓在几位。性恒净故。真空一味。无差别故。(此义出智度论等)二离垢门。谓由对治。方显净故。随行浅深。分十种故。如遍满等十种法界。(此义出中边论等)三亦有为亦无为法界者。(法藏云师)亦有二门。一随相门。谓受想行蕴。及五种色。并八无为。此十六法。唯意识所知故。十八界中名法界也。十二处门。亦名法处。(此义出对法论也晓公此为第三门)二无碍门。谓一心法界。含有真如生灭二。通作有为无为所依。于真俗法。无所偏党。于一切门。无所不通。是故。说名无碍。其犹摄水之波非静摄波之水非动。故经云。于无为界。出有为界。而亦不坏无为之性。于有为界。出无为界。而亦不坏有为之性。起信论云。不达一法界。故心不相应。忽然念起。名为无明。(晓公此为第四门。此经宗正在此中。兼有三前不出此故)四非有为非无为者。亦有二门。(自此以后共法藏师述之)一形夺门。谓缘无不理之缘故。非有为。理无不缘之理故。非无为。法体平等。形夺双泯。大品三十九云。须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为是有为。是无为法。佛言。非有为法。非无为法。何以故。离有为法无为法不可。离无为法有为法不可得。须菩提。是有为性无为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此之谓也)二无寄门。谓此法界。离相离性故非。此二由离相故非有为。离性故非无为。又由是真谛故非有为。由非安立故非无为。又非二名言所能至故。是故俱非。解深密经第一云。一切法者。略有二种。所谓有为无为。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非无为。非有为。(乃至广说)五无障碍法界者。亦有二门。一普摄门。谓于上四门。随一即摄余一切故。是故。善财。或睹山海。或见堂宇。皆名入法界。二者圆融门。谓以理融事故。全事无分齐。谓微尘非少。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尘也。以事融理故。全理非无分。谓一多无碍。或云一法界。或云诸法界。性起品云。譬如诸法界。分齐不可得。一切非一切。非见不可取。此明诸也。舍那品云。于此莲华藏世界之内。一一微尘中。见一切法界。此明一即非一也。是故。善财或暂时执手。遂经多劫。或入楼观。普见三千。皆此类也。上来五门十义。总明所入法界。应以总别圆融六相准之。二能入五门。(如前已列)此五。于前所入法界五门之内。有其二门。一随一能入。通五所入。随一所入。遍五能入。二此五能入。如其次第。各入所入。五中之一。此上心境。二义十门。无碍圆融。总为一圆无障碍法界。(亦以六相。准思之。余门云云)慧苑师云。(广列众名云云)。

    问前门众名为为假为实耶。

    答一切皆假法。异自体。离名言故。或此众名。无非是实。能成解行。有实用故。

    问前明事事无碍法界中。何故但依法性融通及三昧等业用以辨。而不得缘起相由显耶。

    答法性融通。以理会事。事是理事。缘起相由。从事会理。理是事理。理事事理。唯是一门。若离法性融通。别说缘起相由。当知。彼是权小等说。何以故。无有缘起离法性故。

    问若不许法性融通分别说缘起相由者。何故。旧云有力无力故有相入义。由有体故有相即义耶。

    答此说正是会归法性。谓因缘生法。有能所生互望推徴。彼此相待。力互有无。举体空有。(云云准之)。

    问依异体相即等者。色心相望。色应缘虑。心应质碍。以相即故。(乃至余法望相皆尔)。

    答皆从无生智起。净法界生。是故自在。还同真性。谓全即他而不失自。

    问一即多者。其一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一若在。不得有多。互相违故。一若不在。谁即多耶。

    答在。何以故。一是多。一多法体镕融。言即不并。故单云一即多。当知已说多即一也。不尔不是法多一故。是故。一是多一故。即多之时。不失一故。云在也。一是多一。更无别一故。云不也。

    问相在义中。此在彼时。此犹在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若不在相义不成彼无此法所以在故。若犹在者。应有二体。在自他故。此在彼既尔。彼在此亦然。

    答在不。所以者何。此一切法。一恒在一。一切恒在一。同时互遍而不失本位。是故。正在他时。不失自故。在也。不失自时。自在他故。不在也。两义同时俱成故。亦在亦不在也。互望在不。各全收尽。翻第三句故。非在非不在也。

    问理事无碍中。无分限理。全在一尘时。随尘少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谓理若同尘少。则理有分限。若不同尘少。应不全在。

    答理事相望。非一非异。非一故理在限。事全理而非理。非异故无限理而全在限。有限事而遍无限。

    问无限理性。全在一尘时。余尘之内。亦在此理不。设尔何失。二俱有过。若余尘亦有。则有多个理性。若言非多总共一理者。显此一中理。应非是全。若一不全。则理可分割。若余尘中无者。则理性应不遍。彼尘应在法性之外。

    答理性自体。非合非散。此尘彼尘。各无自性。即体同理随而融。融相如何。谓一尘即是一切尘故。理全在一尘时。即是全在一切尘中。以一切尘即是一尘故。理在一切时。即是全在一尘之中。是故。在一在多。非合非散。一全多全。皆无障碍。

    (上来八问答显一义后二法界义也)。

    第一释名者。一者无他之义。因无异趣。果无别酬。因果相成。其体不成。名之为一。乘者运载之义。行能运人。所乘故名为乘。又一道一切圣人所游之路。更无别岐。故名一道。道以能通为义。乘以能运为功。乘动而出。出到菩提。道静而通。通入涅槃。若依此义。理非迁动。但道无乘。行有进趣。唯乘乖道。又如经说。即此法界。流转五道。名为众生。返流尽源。说名为佛。若依此意。理非生灭。故能随缘而有运动。正当乘义。行是生灭。无去无来。故无迁动。直当道名。通而言之。理中具有道乘之义。就离相门。本来静故。约离性门。随缘动故。行中亦具道乘二义。依生灭门。无迁动故。依相续门。有迁动故。若依是名。如言取义。是谓智障。诸有所得非乘。是即若理若行。皆无所得。方为圣人所游所乘。圣人所乘。无行非理。圣人所游。无理非行。所以无理无行。方为理行。无道无乘。乃为道乘。当知非释名之为难。得意之不易耳。设使直尔依名辨义。不还破折其名义者。是谓结名。非释名也。(上来元晓师言宜审记知之)。

    第二出体。略说有三。谓性行行果。性有二义。谓常无常性。言性者。如来藏理。具恒沙性德。能与行果而作正因。(如佛性论说)无常常者。有二义。谓性种性及习种性。(如瑜伽论说)行体者。发心已去。等觉以还。所修万行。以为其体。果体者。妙觉地中。三身菩提。以为其体。晓云。且依法门。应作是说。尽理而说。未必然也。何者。若理若事。若染若净。一切诸法。皆是乘体。何处有法而非乘耶。

    问以何得知一切诸法皆是乘体。

    答晓公云。如耆婆医。常作是说。天下所有莫非是药。菩萨亦尔。说一切法莫非菩提。又经云。淫欲即是道。恚痴亦复然。如是三事中。无量诸佛道。若有人分别淫怒痴及道。是人去佛远。犹如天与地。依此等文。故知诸法莫不是道。然此等文。略有数意。一者自性净心。名道谛。一切诸法。无不性空。性空亦是性净菩提。故说诸法莫非菩提。二者戒定慧等。是名为道。戒定慧如。淫怒痴如。唯一如无二无别。故说淫等即是道也。三者无分别智是道。正体无分别智。证真如时。三世诸法。并现一心。无有一法离觉心。故说生死与道合也。四者法界法尔一切诸法更相涉入。如十方三世皆入一尘。一尘亦入十方世界。一念入无量。无量入一念。如是诸佛智慧入贪心。一念贪心入诸佛慧。故说生死与道合。五者依无障碍法界法门。非但一与一切更相涉入。亦乃一法是一切。诸法即是一。故说淫等即是道也。六者至入无自心。一切以心为心。如来无自身。一切身为身。所以然者。长时无间。修无我观。故能得至无自身心。三无数劫集无量福。故能感得一切自心。若存一相为自体者。我执不除。非谓圣人。设有一相不自备者。即药不具。不作医王。良由无所得故。无所不得。乃名圆满无上正等菩提。依此义故。说一切法莫非菩提。如耆婆说。由此圣教及诸道理。当知诸法皆是乘体。

    法藏师云。一乘为二门。一别教。二同教。初中亦二。一是性海果分。是当不可说义。不与教相应。即十佛境界。二缘起因分。即普贤境界也。此二无二。全体遍收。犹水波。思之。普贤门中复作二门。一分相门。二该摄门。初中是别教一乘。别于三乘。如法藏师云。门与三车引子得出。是三乘教。界外露地牛车是一乘也。然此一三差别。略有十说。一权实差别。二权一实。(如常说也)。

    问临门三车。为实为不实耶。

    答实不实。是方便引故非是实。由是方便引子得出。非不实耶。

    △二教义别。临门三车。但有其名。经云。以佛教门出三界苦故。(准之)。

    △三所期别。以彼一乘非是界内。先许三。诸子皆云非本所望故。(云云)。

    △四德量别。三中牛车但云牛。不言余德。露地牛车。铃网众宝而庄严等。白牛肥壮大力。其疾如风。傧从侍卫其数无量。非适一。(准之)。

    △五寄位别。以初二三地。寄在世间。四地至七地。寄出世间。八地已上。寄出出世间。于出世中。四五寄声闻。第六寄缘觉。七地寄菩萨。八地以上寄一乘。

    问若尔。何故梁摄论云。二乘善名出世。不言三乘是出世耶。

    答四五六地。是声闻缘觉。八地以去。为出出世。彼第七是何人也。是故当知。彼云二乘。即大小二乘也。以声闻缘觉俱名小故。二乘名通大。

    △六付属别。如法华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信如来智慧者。为令得佛慧。若不信受者。当余深法中示教利喜。谓余深法者。即是大乘。非即一乘称之为余。然非小乘。是故称深。亦不可说以彼小乘为余法。法华破小乘。岂可叹深耶。

    △七根缘受别者。如此经云。佛子。菩萨摩诃萨。无量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道品善根。未闻此经。虽闻不信受持随顺。是等犹为假名菩萨。解云。此明三乘菩萨根未熟故。虽如是经尔许劫修行。不闻不信此一乘经者。(新经云。设有菩萨。于无量百千亿那由他劫。行六波罗蜜。修习种种菩提分法。若未闻此如来不思议大威德法。或时闻已。不信不解。不顺不入。不得名为真实菩萨。)。

    问璎珞经等。十千劫修十信满。何故。此中无量亿等不信此经。

    答以彼但于行布位中修行等。于此圆融普贤十信摄一切。犹未闻信。由此故知二宗差别。若不尔者。修行既经尔许时劫。不信此经。何名菩萨摩诃萨也。

    问此等不信。是何位菩萨。

    答文无正断。准其劫数。十千已过。僧祇未满。应是三贤位也。

    问更至何位。能信此法。

    答极至此位。必定位信入此一乘法。终无证地而不信此。

    问何故二乘。纵得罗汉。亦未信入。三乘菩萨。不至地上而能信也。

    答以三乘胜故。是近方便故。不同二乘故也。

    问尔许劫行。犹未能信。今诸凡夫云何得信。

    答宿有种性。闻便信受。若不尔者。多劫难入。今时有人多不信者。不足怪也。

    问若彼地前。过彼劫数必信受者。则知地上二宗不别。岂无所信十地耶。

    答于彼教中。具有行布。十地渐次。乃至佛果。养彼根器。务令成就。极迟之者。至此劫数当得信入。如其疾者则不定。(可准)。

    △八难信易信别。如贤首品云。一切世界群生类。鲜有欲求声闻道。求缘觉者转复小。求大乘者甚希有。求大乘者犹为易。能信是法甚为难。解云。以此品正明信位终心。则摄一切位及成佛等事。既超三乘。恐难信受。故对以决之。

    △九约机显理别。如此经第九地初偈云。若有众生下劣。其心厌没者。亦以声闻道。令出于众苦。若复有众生。诸根小明利。乐于因缘法。为说辟支佛。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饶益于众生。为说菩萨道。若有无上心。决定乐大事。为示于佛身。说无尽佛法。(引晋经文。新经准之。)解云。此明一乘法门。主伴具故。云无尽佛法。不同三乘。一相一寂等法也。是故。若入此法。则于信满心。具一切位。同时而得也。

    问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满心即得佛者。何须更说后诸位耶。

    答后说诸位。即是初中一切位也。如初后亦尔。

    问若初即具后。得初即得后。亦可后亦具初故。既不得后不得初。

    答实尔。但以得初时无不得后故。是故。无有未得后而不得初也。

    问若等是初门即一切者。何不信位心即得而说满心等耶。

    答若自别教。则不依位成。今寄三乘终教位相说。以彼教中信满不退方得入位。今即寄彼得位之处。一时得此一切前后诸位相。是故。不于信初心说。以未得不退故。不成位相。但是行故。

    问若尔。应云住位成佛。何名信满。

    答由信成故。是行佛非位佛也。

    问若尔。岂说诸位阶降次第相耶。

    答以此经中。安立诸位。有二善巧。一约相。就分位前后。寄同三乘。引彼便故。是同教也。二约体。就法前后相入。圆融自在。异彼三乘。是别教故。以不移门而恒相即。不坏即为恒前后也。是故。二义融通不相违也。(如后缘摄门说)上来约行作如是说。若约位说。十住以去。(云云断得亦尔)若约实。一切众生无不成佛。(如性起品菩提章说)。

    问此中所现众生成佛。为是约理。为是约事。若是约事。何故下云。皆悉一性以无性故等。若是约理。何故云有发心修行等。

    答此是别教中义。若不约诸宗分别。无由得解。何者。然诸众生。若于人天位看。具足人法二我实物。若小乘教中看此众生。唯是一聚五蕴实法。本来无人。若大乘初教。唯识所现。如幻以有。当相即空。无人无法。若约终教。亦是如来藏缘起。举体即如。具恒沙德。乃是众生。故不增不减经云。众生即法身。法身即众生。众生法身义一名异。解云。此宗约众生即是佛。若约顿教。众生相本来尽理。性本来显迸然自露。更无所得。故不可说即佛等。(如净名杜嘿之意等)若圆教。即一切众生。并悉旧来发心亦竟。修行亦竟。成佛亦竟。更无新成。具足理事因果等十对。(如此经文)。

    问若尔。何故理有众生不即佛耶。

    答汝今就初人天位中人。见彼众生。当相即空。犹亦不得。况复得见圆教中事。是汝见现有众生我不。约彼说此成佛。但今情见。若彼法界圆现。一切众生无不成佛。

    问若尔。何故诸佛更化众生。

    答教化众生。亦有浅深。今即此菩提身中。现众生成佛者。名究竟教化。不同余宗。故下云。如来无极大悲。度脱众生也。

    问既总成佛。何故亦有发心等耶。

    答若成佛门中总成。若修行门总修行。若发心门总发心。

    问佛地果德菩提。遍在菩萨及诸众生身心中。非是菩萨有菩提果耶。

    答以菩萨心既无自性。无自性法即佛菩提。故云离等。

    问若尔。无自性理。即性净菩提。何必要是佛果位法。

    答以佛果大智。内契真源。融同一性。是故。如理普遍众生。众生心中。菩提性与果法。无有差别。则众生身中。有果德菩提。非唯因性。亦诸教不同。若小乘宗。总不辨佛性。若三乘宗。一切众生位中。俱有因性。如涅槃云。佛性是因而非果。若一乘宗。亦具果法。(如此经文)。

    问此菩萨心。不离如来菩提者。似是发菩提心缘菩提为境故云不离。何必即是心之自性。

    答若尔。众生既未发心。未缘菩提为境。不应例观。彼亦有菩提故。不约所缘也。

    △十本末开合别。如大乘同性经云。所有声闻法。辟支佛法。菩萨法。佛法。如是一切诸法。悉皆流入毗卢舍那智藏大海。(此文约本末分异。仍会末归本。明一乘三乘差别耳。)此上十证。足为龟镜。其别教所明。行位因果等相。与彼三乘施设分齐。全别不同。纵无教证。依彼义异。当须分宗。况圣教云披。像兰满目矣。

    二该摄门者。一切三乘等。本来悉是彼一乘法。何以故。三乘望一乘。有二门故。谓不异不一。初不异中亦二。一以三即一故不异。二以一乘则三乘故不异。

    问若初门三则一者。未知彼三若存若坏。若存。云何唯一。若坏。彼三乘机。更依何法而得进修。

    答有四句。一由即一故不待坏。二由即一故不碍存。三由即一故无不坏。四由即一故无可存。由初二义。三乘机得在所依。由后三义。三乘机得入一乘。由四句俱即一故。是故唯一乘。更无余故。二以一乘即三明不异者。隐显四句。反上思之。是故。唯有三乘。更无一。(此如同教中辨)二不一者。此即一之三。与即三之一。是非一门也。是即不坏不一而明不异。又此中不一是上分相门。此中不异是此该摄门也。

    三同教者。于中二。初分诸乘。后融本末。初中有六重。一明一乘中曲有七。初约法相交参。以明一乘。谓如三乘中。亦有说因陀罗等。而主伴不具。亦说华藏而不说十等。或一乘中。亦有三乘法相。谓如十眼中有五眼。十通中有六通等。而义理皆别。此即一乘垂于三乘。三乘参于一。二约摄方便。经云。诸有所住皆为一大事故等。三约所归辨。谓汝等所行是菩萨道等。四就胜界门。则以三中大乘为一乘。以望别教。虽权实有异。同是菩萨所乘。经云。唯此一事实。余二即非真。又云。止息故说二等。此文有二意。一若望上别教。余二者。即大小二乘也。(如前引也)若望同教。即声闻等为二也。五约教事深细。如经云。我在灵山等。六约八义意趣。(依摄论如问答中辨)七约十义方便。(如孔目中说)依诸义即三乘等。并名一乘。以随本宗定故。主伴不具故。是同非别也。二明二乘有三种。一者一乘二乘。名为二乘。(云云)二者大乘小乘。名为二乘。三者声闻缘觉为二。(初约一乘。次约三乘。后约小乘)三者明三乘。亦有三种。一者一乘三乘小乘名而三乘。二者大乘中乘小乘为三乘。三者大乘小乘中。各有三乘。(准之)四或为四乘。(一一乘三乘为四。二一乘三乘小乘人天为四)五或为五乘。六无量乘。(云云)。

    二融本末者。有其二门。一泯权归实门。(即一乘也)二揽实成权门。(即三乘也)初即不坏权而即泯故。三乘即一。而不碍三。后即不异实而即权故。一乘即三。而无碍一。是故。一三融摄。体无二也。

    问若尔。二共齐。如何复说有权实耶。

    答义门别故。权实恒在殊。理遍通故。全体无二何。者谓权起必一向赖于实。是故。揽实不失实实显未必一向藉于权故。泯权权不立。是故。三乘即一。虽具存坏。竟必有尽。一乘即三。虽具隐显。终恒无尽。由此镕融。有其四句。一或唯一乘。(谓别教也)或唯一或唯三乘。(如三乘等。以不知一故)亦一亦三。(如同教)或非一非三。如果海。又别说者。三乘一乘各有二种三乘者。一异时三乘。如深密经。初时唯小。第二时大乘。二同时三乘。如第三时。一乘二者。一破异明一。如法华经。二始同终别。如般若说。三近异远同。如法华说。一乘三者。一存三之一。如深密说。二遮三之一。如法华等。三表体之一。如华严等。上来法藏师述。懔师说如法镜论。(云云)。

    元晓师云。所言乘者。略说有二。谓能乘人及所乘法。谓三乘行人。四种声闻。乃至元性有情。并是能乘人。以皆有佛性故。教理因果。是所乘法。

    问理教及因。共运众生。到萨般若。此事可尔。果理既到究竟之处。云何与共运众生耶。

    答此有数义。一者未来世。有佛果身。冥资众生。令生善心。如是展转。重至佛地。如涅槃经云以。现在世烦恼因缘。能断善根。未来佛性力因缘故。还生善根故。二者当果报佛。现诸应化。化今众生令得增进。如本业经云。自见己身当果。诸佛摩顶说法故。说众生乘于果乘。果乘能运因地众生也。

    问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其义云何。

    答一开示中。含有四种义。一者用三为一前三乘之教。即为一乘教故。二者将三致一。将彼三乘之人。同致一乘果故。三者会三归一。会昔所说三乘因果。还归于本一乘理故。四者破三立一。破彼所执三乘别趣。以立同归一乘义故。

    问用三为一。将三致一。是二未闻。以何为证。

    答法华方便品。佛以无数方便。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此义正是用三为一之证也。又言。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此言正是将三致一之证也。

    问会三因果归本一者。为当三皆非异故归于一实耶。为当唯二非实以归于一实耶。若如后者。何故。经云。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若如前者。云何复言唯是事实。余二即非真。

    答或有说者。三皆非实。如前文说。而言一实二非真实者。三中之一。与无三之一。俱是佛乘通说。是实余二不开别言非实。由是义故。二文不违。或有说者。唯二非实。如后文故。说三乘皆方便者。于一实中如非实。合说为三是非实。如人手内实有一果。方便言三。三非是实。无三果故。考而论之。一果是实。二是方便。有一果故。如智度论云。于一佛乘。开为三分。如人分一斗米。以为三聚。亦得言合三聚归一。亦得言会三聚有异。意不可一会。所以然者。三乘之教。有其二种。一者别教。二者通教。别教三乘三皆非实。皆是方便。以彼教说。三僧祇劫唯修四度。百劫之中修相好业。最后身中修于定慧。菩提树下成无上觉。如是因果。以为佛乘。是故佛乘亦是方便。若论通教所说三乘。佛乘是实。余二非真。以彼教说。于十地中具修六度。万行圆满。到萨波若果。不与三世合。如是因果究竟真实。此为佛乘。岂是方便。是故当知。二文意异。我有方便力开示三乘法者。是显别教所说三乘也。唯是一事实余二即非真者。是对通教所说三乘。其余诸文。皆作是通。

    问若说别教三乘因果。皆是方便故归一者。为归一果。

    答二并亦得。经云。声闻缘觉若智若断。皆是菩萨无生法忍。皆归一。一因故终到一果。彼中说佛乘因果分别佛地。化身小分。望树下佛。教发心修行故。通而言之。应作四句。一以方便因。归真实因。谓菩萨因及二乘因。二以方便果。归真实果。谓于树下成无上觉。三以方便因。归真实果。谓树下佛前菩萨行。四以方便果。归真实因。谓二乘人之无学果。(准之)。

    问会三归一。其义已显。破三立一。云何可知。

    答略而言之。破四种三。一执三教定非方便。二执三人定是别趣。三执三因别感。四执三果别趣。极破此四种所执之相。遣其四种能执之见。立一真实。谓立一教。破三教。立一人故。别破三人。立一因故。别破三因。立一果故。别破三果。立一理性。通破四三。以四一皆同一乘理故。凡如前说一乘人法。法相常住。道理究竟。天魔及外道。所不能破。三世诸佛。所不能易。以是义故。名真实相。

    问非三非一。无人无法。都无所得。如是正观。乃为真实究竟一乘。所以然者。诸有所得。无道无果。无动不出故。故知前非三是一。能乘所乘人法之相。不出四句。是有所得。云何说此为真实相。

    答此说不然。所以然者。若言非三是一不一不出四句故。是所得非究竟者。是则有所得。为非无得。为是亦入四句故。是有所得。亦非正观。若言寄言说无所得。而非如言取于无得。是故无得不入四句者。他亦寄言。假说一乘。而非如言取于一乘。所以一乘亦出四句。是故当知遂言俱非。不亦应是实。

    问若不取言皆为实者。彼三乘教。亦应是实。

    答通义皆许。而有别义。以三言下都无三理。一乘教下不无一理。故三是权。一乘是实。虽不无一。而非有一。是故。亦非有所得也。上来开方便门。示真实相。其如是。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三

    卍新续藏第 08 册 No. 0237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四(五科入)

    第一释名者。言分者分齐。亦分判义。教者教法。谓所诠义随浅深。能诠之教亦有差别。法藏师云。教类有五。此就义分。非约时事。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亦名初教)三终教。(亦名就教)四顿教。五圆教。(亦名至说教。同此之别教)初小乘可知。二始教者。以深密经中第二第三时教同许定性二乘俱不成佛故。故令合之。总为一教。此既未尽大法理。是故立为大乘始教。三终教者。定性二乘无性阐提。悉当成佛。方尽大乘至极之说。立为终教。然上二教。并依化位渐次修成。俱名渐教。故法鼓经中。以空门为始。以不空门为终。故彼经云。迦叶白佛言。诸摩诃衍经。多说空义。佛告迦叶。一切空经是有余说。唯有此经是无上说。非有余说。(此即约空理有余名始教。约如来藏常住无上。名为终教。)四顿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不依位地渐次而说。故立为顿。如思益云。得诸法正性者。不定一地。至于一切地。楞伽云。初地即八地。乃至无所有何次。又云渐者。如掩摩勒果渐熟非顿。顿者。如镜中像顿现非渐。(此之谓也)五圆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满心即摄五位。成正觉等。依普贤法界帝网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圆故。如此经等说。

    第二出体者。通论教体。从浅至深。略有十门。一言诠辨体门。二通摄所诠门。三遍该诸法门。四缘起唯心门。五会缘入实门。六理事无碍门。七事融相摄门。八帝网重重门。九海印炳现门。十主伴圆备门。初中有二。先小乘。(三说云云)后大乘中。有四句。初摄假依实。唯声为体。二分假异实。以名等为性。三假实合辨。亦声亦名等。十地论云。说者以二事说。听者以二事闻。谓音声名字。四假实双泯。非声非名。以即空故。维摩云。文字性离。是即解脱。此上四句。为一教体。是故。空有无碍。名大乘法。谓空不异有。有是幻有。幻有完然举体是空。有不异空。空是真空。真空湛然举体是有。是故。空有无毫差别。二通摄所诠门者。非但能诠。亦通所诠。如瑜伽八十一云。诸契经体。略有二种。一文。二义。(解云。以义依文句得显故)三遍该诸法门者。谓一切诸法悉为教体。谓有为无为法。以无不能全生开觉故。如下文。华鬘宝地香树云阁。法界法门。无非佛事。如胜音菩萨及所坐莲华。即通人法教义行位因果理事。(总能发生胜解行故。并为教体)四缘起唯心门者。此上一切差别教法。无不皆是唯心所现。是故。俱以唯识为体。此上有二义。一本影相对。二说听全摄。初中四句。一唯本无影。(小乘)二亦本亦影。如大乘始教。众生心外佛有微妙色声等(如护法论师等)三唯影无本。如大乘终教。离众生心。佛果无有色声事相功德。(如龙军坚慧师等)四非本非影。如顿教中。非直心外无佛色等。众生心内所现之佛。亦当相空(如龙树等)此前四说。总为一教体。圆融无碍。皆无相妨。(以各圣教从浅至深摄众生故)二说听全摄者。亦有四句。一离心以外。无所化众生。况所说教。(谓诸众生。无别自体揽如来藏。以成于众生。然此如来藏。即是佛智证为自体。离佛心智。无一法可得)二总在众生心中。以离众生心无别佛德故。(谓佛证于众生心中真如成佛)三随一圣教。全唯二心。以前二说不相离故。(谓众生心内佛。为佛心中众生说法。佛心中众生听众生心中佛法。如是全收说听无碍是谓甚深道理)四或彼圣教。俱非二心。以两俱形夺不并现故。双融二位。无不泯故。五会缘入实门者。亦有二义。一以本收末。以诸圣教皆从真流。(如海起潮不失咸味)二会相显性。谓彼一切差别教法。悉从缘起。从缘起故必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是真如。是故。虚相本尽。真性本现。六理事无碍门者。亦有二义。一谓一切教法举体真如。不碍事相历然差别。二真如举体。为一切法。不碍一味湛然平等。前则如波即水。不碍动相。后则如水即波。不失湿体。七事融相摄门者。亦有二义。一相在。二相是。(此二门者如常说也)八帝网重重门者。(如常说也)九海印炳现门者。如前无尽教法。皆是如来海印定中。同时炳然显现。设所化机。亦同缘起。是故。唯以此三昧海。为斯教体(如下文云。一切示现无有余。海印三昧势力故)十主伴圆备门者。谓此普法教不孤起。必主伴随生。(如普庄严童子闻佛说一切法界无垢庄严经有世界微尘一修多罗以为眷属也)。

    问此五教中。所说法相。如何差别耶。

    答初小乘法。有七十五。有识唯六。所说义理。不尽法源。多趣异诤。(如小乘诸部经论说)二始教中。广说法相。少说真性。所立百法。决择分明。故无违诤。所说八识。唯是生灭。法相名数多同小乘。同非究竟位玄之说(如瑜伽杂集等说)三终教中。小说法相。广说真性。以会事从理故。所立八识。通如来藏随缘成立。具生灭不生灭。亦论百法名数不广。又不同小。亦无多门。(如楞伽等经宝性等论说)四顿教中。不说法相。唯辨真性。亦无八识差别之相。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实唯是绝言。呵教劝离。毁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无佛不无佛。无生无不生。(如净名嘿住显不二等。是其意也)五圆教中所说。唯是无尽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即相入。如因陀罗网重重无际。微细相容。主伴无尽。十十法门各称法界。(如华严经说)此上五教。非局分判经论部帙。但随多分。以义而说。(如上所指。通诸经论)。

    问立教差别。可有无量。何故。但五不增减耶。

    答约实以论。立教多端。难以具论。且令准理依教。务会圣说。聊显其五耳。

    问若有多说者。可得闻不。

    答述古今说中。略叙二十家。勒为六门。(多依慧苑师四捃余说)第一立一音教。自有二家。一后魏菩提留支云。如来一代说法。不离一音故。如来一音。同时报万。大小并陈。是故。圣教虽多差别。不离一音也。

    △二东晋罗什三藏云。佛一圆音。平等无二。无思自应。机间自殊。非谓言音本陈大小(安云两师俱依本质教说。若就影像。则非唯一音。随闻者识聚集异故若依无碍法界。则说听圆融。合身相摄。一多无碍)。

    第二立二种教门。自有四家。一晋朝武兵隐士。邓虬立渐顿二教。谓如来一化所说。无出渐顿。华严经等。是其顿教。余名为渐。渐约五时。以显其相。(此中妨难烦言多也)。

    △二隋朝诞法师等。亦立渐顿二教。与前稍异。若约顿机。大不由小。则名为顿。若约渐机。大由小起。则名为渐。教既有凭。义复无失。若渐降法雨。如摩那斯。若顿说大法。如庄严龙。

    △三西秦昙牟谶。立半满二教。(文义全涅槃教义无过)。

    △四唐初江南印法师等。亦立二教。一屈曲教。(谓释迦经。如涅槃等)二平道教。(谓舍那经。如华严经)又此二教。略有四异。一主异。(谓释迦化身。与舍那十身异故)二处异。(谓娑婆木树华藏宝树异故)三众异。(谓地前菩萨二乘凡夫十地菩萨众异故)四说异。(谓局处之说。与通方之说异故。慧苑师云义宽断狭。多所违犯。然今更准之)。

    第三立三种教。亦有四家。一后魏光统律师。立渐顿圆三种教。谓初为根未熟者。先说无常。后方说常。先为说空。后说不空。如是渐次。故名为渐。二为根已熟者。于一法门。具足演说一切佛法。常与无常空不空等。更无由渐。故名为顿。三为于上达分阶佛境者。说于如来无碍解脱究竟果德圆极秘密自在法门。故名为圆。(其门人遵统亦同此说。泛论此说。若渐根生熟俱渐。顿根生熟俱顿。既云未熟名渐。已熟名顿。此则于一渐根。但生熟为异无顿义也又圆机。既是分阶佛境则地前无有堪闻此经故)。

    △二玄奘三藏。依解深密经。立三时法轮教。初为发起声闻乘者。于波罗奈国施鹿林中。创开生死涅槃因果。此即第一四谛法轮。次为发趣菩萨乘者。鹫峰山等十六会中。说诸般若。此则第二无相法轮。后为发趣一切乘者。莲华藏等净秽土中。说深密等。此即第三了义法轮。此如测法师解深密记。若述此说。祇可是渐。不可为判一切佛法。则众生界中。无顿机故。若救言三时约义不据时节者。不说初昔今故。彼经第二云。世尊初于一时。在于波罗痆斯国仙人堕处施鹿林中。唯为发趣声闻乘者。以四谛相。转正法轮。乃至云。世尊在昔第二时中。唯为发趣修大乘者。以隐密相。转正法轮。(又重重云)世尊于今第三时中。普为发起一切乘者。以显了相。转正法轮。

    △三真谛三藏。依金光明经。立转照持三法轮教。谓佛成道。波罗奈鹿野苑中。为声闻众。转四谛法轮。又于成道第七年中。在舍卫国。去祇园五里。智慧江边。为诸菩萨及二乘众。说般若等经。又于成道三十年后。在毗舍离国鬼王法堂。为真常菩萨。说解节等经。(此中妨难同前。且略言也。藏师云。真谛立渐顿二教者。其违谬也测法师唯识疏中。引真谛四教而亦甚谬舛也)。

    △四唐初吉藏法师。立三法轮教。一根本法轮教。即华严经。初成道说故。二枝末法轮教。谓成道五七日后。转四谛法轮故。三摄末归本法轮教。谓法华经。如来成道三十年后说。(此说亦违密迹提谓等经。第二七日说三乘故。是故约时克教皆不可也)。

    第四立四种教门。于中。自有六家。一齐朝大衍法师。立四宗教。一因缘宗。(谓经部教)三不真宗。(谓般若教)四真宗。(谓华严涅槃若论此说者因缘假名。有名滥失。何之教内不说此名)。

    △二陈朝智顗禅师。立四教云。一三藏教。(亦名小乘教法华经云。不得亲近小乘三藏学者)二名通教。(亦名渐教。如大品干慧等十地。通三乘者是)三名别教。(亦名顿教。声闻在坐。如聋如哑)四圆教。(亦名秘密教。此中亦名相滥失。与前同之)。

    △三梁朝光宅寺云法师。立四乘教。彼依法华说。以临门三车为三乘权教。四衢所授大白牛车。为第四实教。以临门三车亦同羊鹿俱不得故。若不尔者。诸子出宅。各应得车。无宜更索。又三中牛若实者。正当元志。何说非本所望。又不应言。初以三车引诱诸子然后但与大车。如来亦尔。初说三乘引道众生。然以大乘而度脱之。(依乘立教。理极成也)。

    △四隋朝笈多三藏。立四教。一四谛教。谓四阿含等。无相教。谓诸部般若。三法相教。(谓楞伽经等)四观行教。(谓华严经。测师引此四教。为真谛述。舛谬失甚。恐无顺也)案此说异。四谛之名大乘亦有。无相之理。楞伽不无。虽有法相。岂存乎相也。何独华严唯明观行耶。

    △五唐新罗元晓法师。亦立四教。一三乘别教。(如四谛教缘起经等)二三乘通教。(如般若教深密经等)三一乘分教。(如璎珞及梵网经等)四一乘满教。(谓华严经普贤教)乘共学。名三乘教。于中。未明法空。名别相教。通说法空。是为通教。不共二乘。名一乘教。于中。未显普法。名随分教。穷明普法。名圆满教。(具显如华严疏中)。

    △六静法寺慧苑师。立为四教。初迷真异执教。(当异生位)二真一分半教。(当二乘人)三真一分满教。(当初心菩萨)四真具分满教。(当识如来藏之根器)如宝性第四云。有四种众生。不识如来藏。如生盲人。一者凡夫。二者声闻。三者辟支佛。四者初心菩萨。谓有全隐全显分隐分显。依此以立四教故也。案此说者。虽依教理。犹非别判渐顿二教。不可必全依耳。

    第五立五种教门中。自有三家。一齐朝护身法师。立五宗教。一因缘宗。二假名宗。三不真宗。(此上三教同衍师说)四真宗。(谓涅槃经说佛性常住故)五法界宗。(谓华严经说法界门故。案此说法者。四五两说。但是部别之。非通宗之故)。

    △二唐初波颇三藏。亦立五教。一四谛教。二无相教。三观行教。(此上三教同笈多说)四安乐教。谓涅槃经说常乐故。五宗护教。谓大集经说守护正法事故。(后之三教。亦但可言一部宗也。)。

    △三至相寺旧德。亦立五教。令正所立也(更准之)。

    第六立六种教门。唯有一家。谓耆阇法师云。教有六种。一因缘宗。二假名宗。(此二同衍说)三不真宗。(谓通说诸法如幻故)四真宗。(谓说诸法真理)五常宗。(谓说恒沙德义)六圆宗。(谓说法界无碍德用故)案第三第四二宗。但喻法耳。法望于喻。岂二门也。后之二宗。亦无过。

    答此上诸德。当时法将。阶位叵测。并各依教。岂判是非耶。是故。成实论云。佛说内外中间之言。遂即入定时。五百罗汉。各释是言。佛言并非我意。诸人问佛。既不当佛意。将无得罪。佛言虽非我意。各顺正理。堪为圣教。有福无罪。况此诸说。各有少多圣教为证。是故。不可全非弃耳。然其中间。非无可不知。故令略显违顺之相。

    第一释名者。远法师云。十者数分二五。称之为十。行成不退。名之为住。又复自德相应处所。亦名为住。即通诸位。莫不是住。如地持瑜伽中。说十三住别。则习种初入住分。离退之首偏名为住。故地持云。善起之人数退。种性菩萨。决定坚固无有退转。住义不同。一门说十。十名是何。一初发心住。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贵。五方便具足住。(新经具足方便住)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住。(新经无法字)十灌顶住。住分始之。于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初发心住。善修自利利他之道。净治住处。名治地住。修护烦恼。离小乘行。名修行住。圣法中生。种性尊贵住。具足善巧度众生行。名方便具足住。得决定智。于佛法中。虽闻邪说。正见不动。名正心住。虽闻异说。正愿不动。名不退位。所行真实。离过清净。如世童子无欲无染。名童真住。于佛法王所行住处。出生正智。堪住究竟无上菩提。名法王子。行修上顺。佛智现前。名灌顶住。法藏师云。若依圆教。此灌顶满。即成佛果。更无十行等。如下海幢比丘处说。若三乘教。则不如此。但是解相未证真故。得名有三。谓第四八九十从喻为名。第七约离过受称。余并约当体为目。

    第二出体者。法藏师云。有三义。一约所依。即以无量方便三昧为体。论云。此三昧者是法体故。二约本。即以前种性甚深等为体。(新经住处广大)三克性。约所缘。以真俗二体。约能缘。以悲智二行。又真俗境俱融。悲智唯一。此二复圆。俱融法界。无障无碍。具德自在。是其体也(此约圆教辨)。

    问远公云。住有二分。一是修分。二是成分。其义云何。

    答于诸地前方便造修名为修分。德成证实广大不动。名为成分。故经说言。菩萨种性。甚深广大。与法界虚空等。成则证实。分非可言。造修在缘。可以言显。故地持云。种性粗相我已略说。诸余实义。唯佛世尊能决定知。藏师云。住有二分。一果分。圆融不可说。二因分。随说有二分。一约普贤自体行。二约普贤位相。此有二分。一阿含位。如此品说。二证位。如十地说。令此正说阿含位。

    问远公云。修分不同。略有二种。一者同相。二别相。其义云何。

    答于佛所说一切法中。解观成就。名为同相。故经中云。菩萨随所闻法。即自开解。不由他悟。一一住中。所修各别。名为别相。发心住中。相别有三。一发心相。缘佛法僧。及缘众生。起菩提心。二所成相。因前发心。得十力分。(从处非处至乃漏尽)三所学相。十种法。令菩提心转胜坚固。成无上道。如经广说。治地住中。相别有二。一利他。利于诸众生。发十种心。(如经广说)二自利。行学十种法。始从多闻。乃至安住。(亦如经说)修行住中。相别有二。一护烦恼行。于一切法。十种观察。谓苦无常空无我等。二护小乘行。于众生界法界等。十种分别。生贵住中。相别有二。一圣法中出生具足行。如彼经说。圣教中生。修十种法。一信佛不坏。二究竟于法。三寂然定意。四分别众生。五分别佛刹。六分别世界。七分别诸业。八分别果报。九分别生死。十分别涅槃。十中初一。是同教智。第二一句。是自住处毕竟智。第三一句。是真如智。后七是其分别所说智。二上佛法无有厌。是学十种法。谓于三世诸佛法中。能解能修。堪能具足。即以为九。等观诸佛。以为第十。方便具足住中。相别有二。一化众生行。广有十种。谓救众生。饶益安乐一切生等。如经广说。有二一生行修学十种知众生法。备如经说。正心住中。相别有二。一决定信。虽闻异说。于佛法中。正信不动。二决定知。学十种智。观一切法。无相无性。不可修等。不退住中。相别有二。一不退愿。虽闻异说。于佛法中。求心不退。广有十种。备如经说。二不退智。有具十种。知一切法。亦如经说。童真住中。相别有二。一得胜行。于十种法。心得安住。谓身行净。口行净。意行净。随物受生。知众生等。二净佛国土。于一切佛刹。皆悉能知。能动。能转。能观。能诣。能遍至等。法王子住中。相别有二。一化众生行。善解十种化众生法。二求菩提行。于法王处。学十种智。灌顶住中。相别有三。一度众生。堪能修行成种智。能度众生。二得甚深所入境界。一切众生乃至第九法王子菩萨。不能测量。三者所知。广学十智。知一切法。十住位中。旷备法界一切行德。略举斯耳。体相如是。

    答有人释言。菩萨十住。即是十地所行。与彼十地同故。

    问答此十地者。何故。经言。此菩萨种性甚深广大。与法界虚空等。经言种性。明非十地。

    答今正论之。在于习种。以习种离退之始。故说为住。

    问曰。若尔。何故所行与十地同。

    答曰。地法上下同依。依之生信。说为贤首。依之生解。说为十住。依之起行。说为十行。依之以起如实正观。说为回向。依之得证。说为十地。故地经言。譬如一切书字数说。皆初章为本地如是。是一切佛之根本行。是能得一切佛法。是以所学虽是地法。行有习种。

    问此中得十力分等者。今既习种。岂得漏尽耶。

    答法藏师云。分宗可准之。一分是因义。谓由初发心。得成十力果法之因故。(此约始教辨)二分是未圆义。谓由入住不退。始生佛家。得佛体分故。谓于十力。随分而得。(此约终教辨)三分圆无碍故。得分即得圆。但以就普贤门中。辨是因而非果。故。云分也。此中。于漏尽智亦分得者。准教知之。又此十力。小乘中。至佛果始得。三乘中。地上始分得。一乘入位即得故也。

    答经虽不论。准依地经。应在第二七日宣说。

    答法慧菩萨之所宣说。又。

    答法慧菩萨。承佛神力。入菩萨无量方便三昧。

    答十方各千佛世界外。各有千佛世界尘数以同名法慧。相与加被。

    答十方各万佛世界外。有十佛世界尘数菩萨同名法慧。云集作证。(十住之义辨之云尔)。

    第一释名者。十者数名。数分二五。称之为十。修起名行。行别不同。一门说十。十名是何。一欢喜行。二饶益行。三(晋经)无恚恨行。(新经无违逆行)四(晋经)无尽。行(新经无屈挠行)五离痴乱行。六善现行。七无著行。八(晋经)尊重行。(新经难得行)九善法行。十真实行。远公云。喜心行施。亦令他喜。名欢喜行。以持净戒。饶益自他。名饶益行。修忍离瞋。名无恚恨行。(顺违皆忍故。名无违逆也。本业经无瞋恨行也)勤修精进。广摄善法。名无尽行。(勤勇离怯。故名无屈屈者曲也弱也)常修定意。远离愚痴。虚妄分别。名离痴乱行。知法实相。般若现前。名善现行。以无著心。起诸所行。名无著行。成就种种殊胜善根。名尊重行。(深广行愿非易得。故名难得也)成就种种化他善法行。成就第一诚实之语。如说能行。如行能说。名真实行。藏师云。此十中。得名有三。谓第八从德立名。第三第五第七。约离过受称。余并从能而为目。可知。

    第二出体有二。先总后别。初中。藏师三说。一约所依。以菩萨善思惟三昧为体。(晋经善伏三昧)以依此定。证十行体。然后说故。(地论准之)二约本行业不可思议等为性。三统收。约境二谛双融。约行悲智无碍。复心境圆融。无碍法界。具无边德。以为体性。二别辨体性。各如下文处辨。

    问远公云。行体有二。其义云何。

    答一者修分。随缘造习。二者成分。证实平等。广大不动。故经说言。是菩萨业。广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成分即实。难以言论。修分在缘。易以言晓。今依修分。次第辨释。(如下释之)法藏师云。行有二分。一果分圆。性海平等不可说故。此中不论。二因分。约缘随说。有其四重。一唯约此位行。如仁王经及本业经等说。二唯明自体普贤行。如下普贤行品说。此不依位。三以自体行。从位而说。即如此中长行所说。四会摄位相。从于自体圆融之行。(如下偈中说今即后三)。

    欢喜行者。远公云。布施为体。故经说言。行欢喜时。为大施主。悉舍所有。等施众生。但行施时。生喜有二。一生自喜故。经说言。施已无悔。不以烦重而生忧恼。倍复欢喜。我得善利。二生他喜故。经说言。修欢喜时。一切众生。欢喜爱敬。藏师云。有三。一随相亦三。一以无贪善根。二彼俱思。三兼取三业无表假实。通论此三为体。(此约初教)二约性。或以真如为性故。起信论云。知法性体无悭贪。随顺修行檀波罗蜜。(此约终教)三约实。于施门中所摄无尽圆融法界为性。(此约圆教。余义如十胜行广说)。

    饶益行者。远公云。以戒为体。故经说言。持戒清净。于色声等。心无染着。设有诸魔。将诸天女及余乐具。不起恶念。但持戒时。所益有二。一者自益故。经说言。我持净戒。离一切缠忧悲苦恼。成就菩提。二者益他故。经说言。一切众生。未度者度。未解者解。如是一切。藏师云。体性三门。一随相门。谓于思上。假立无表。亦有三事。一思。二无表。三身语表业。故论云。菩萨戒以三业善为体。二约本。亦以真如为性。(准之)三约实。以无尽法界为体。余义(云云)。

    无瞋根行者。远公云。以忍为体。故经说言。常修忍辱。设有无量无数众生。一一各以无数舌无数手。毁辱菩萨。不生瞋恼。藏师云。忍有三种。一耐怨害忍。以无恚善根相应慧数为体。(缘众生为境)二安受苦忍。以精进相应慧数为体。(缘法为境)三法思胜解忍。以定慧二数为体。(缘无法为境)以正智入观境智同如故。又通论。四法为体。初无瞋。次勤。后慧并思。(余门准之)若修忍方便者。庄严论云。由三思五想即能忍受。三思者。一思。他毁我。是我自业。若报即重自造苦。不由于他。二思。彼我俱行苦。以彼无知。于苦加苦。我今有智。云何复尔。三思。声闻自利。尚不以苦加人。菩萨利他。岂得以苦加物。五想者。一修本亲想。一切众生。久来无非亲属故。二修法想。打骂者不可得故。三修无常想。众生性是死法。尚不应瞋。况加害故。四修苦想。众生不离三苦。止应令离。不应加故。五修摄取想。本愿令乐。不令苦故。又智论云。若彼毁害。俱思对治法。不应起瞋。如遭风雨。但求遮法。而不瞋之。

    无尽行者。远公云。精进为体。故经说言。勤修精进。最胜第一大精进等。藏师云。以勤思二法为体。(余门云云)。

    离痴乱行者。二师共以定为体。故经说云。第一正念。未曾散乱。于一切行一切法中。皆无痴乱。

    善现行者。远公云。智慧为体。于中分别。有其二种。一顺空行。成就寂静身口意业。知一切法皆无所有。故经说言。知一切众生无性为性。一切诸法无为为体。一切佛刹无相为相。究竟三世。皆悉无性。如是一切。二随有行。故彼经说云。亦复不舍菩提之心。不舍教化一切众生。增长悲慈。如是一切。藏师云。以别境中慧法为体。又唯识论。生空慧。法空慧。俱空慧。瑜伽加行正体后得(准之)。

    无著行者。远公云。大方便慧。发起胜行。以之为体。故彼经说。以无著心。起诸所行。无著心者。是方便智。于有不染。于空不住。故能起行。所起诸行。是发起殊胜行也。藏师云。以后得智悲为体。

    尊重行者。远公云。以一切种成就善根为体。故经说言。菩萨成就尊重善根。不坏善根。最胜善根。不可思议。无尽无退。无比寂静。乃至一切佛法善根。于中分别。略有二种。一报行成。先修令就。发起胜旷。二集众行。趣向菩提。藏师云。以大愿为行体。然是后得智。又以信形欲胜解三法为性(云云)。

    善法行者。远公云。以一切种化众生行为体。故经说言。为天人等一切众生。作清凉池。具一切种陀罗尼门。无碍辩才。种种音声。种种身等。藏师云以后得智大悲无边智能为体(如摄论说)。

    真实行者。远公云。以所修习诸佛如来一切种德为体。故经说言。学三世诸佛真实语。入三世诸佛性。与三世诸佛善根等。具佛十力四无畏等。如是一切。藏师云。以后得智用为性。兼以大悲等。(体相差别略述如是)。

    答远公云。所为有四。一为厌有为故修诸行。二为求菩提满足佛德故修诸行。三为益众生。欲于现在及未来世救度众生。故修诸行。四为求实际。为证法如。故修诸行。故彼经言。欲知清净平等法故。修行精进实理诸行。皆具此四。但经文中。有说不说。隐现故尔。四中前三为求世法。后一求理所为如是。

    答所依有二。一依世谛修习诸行。二依真谛修习诸行。如欢喜中依于施者受者财物。修行布施。是依世谛。不见施者受者财物若业若果。如是一切。名依真谛。欢喜既然。诸行复尔。

    问此十行位。在何处耶。

    答有人释云。在初地上所行即是十地法也。

    问曰。若此是十地者。何故经言。欲令菩萨种性清净愿种不转行种不断。以偈颂乎。经中既云种性清。明非十地。

    答今正论之。位在性种。以性种中行种建立。故名十行。

    问曰。经中直云。欲令种性清净。云何得知偏在性种。

    答曰。文中虽无此判。准说因缘。过前十住。劣后回向及与十地。明在性种。

    问曰。若此是性种者。何故。所行与十地同。

    答曰。此义前十住中。已广分别。十地之法上下同依。故此所学。虽是地法。不妨成行。在于性种。位分如是。

    答文虽不辨。唯依地经。当应亦在第二七日。

    答在炎摩天宫宝庄严殿。

    答功德林菩萨之所宣说。

    答入菩萨善伏三昧。(新经菩萨善思惟三昧)。

    答十方各过万佛世界尘数界外。各有万佛世界尘数诸佛。同名功德林。相与加被。

    答十方各过十万佛刹尘数界外。各有十万佛刹尘数菩萨。同名功德林。云集作证。(十行义如是)。

    第一释名。回己善法。有所起向。故名回向。回向不同。一门说十。十名是何。一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二不坏回向。三等一切佛回向。(新经等一切诸佛回向)四至一切处回向。五无尽功德藏回向。六(晋经)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新经二处文不同也。本分中云入一切平等善根回向。释文中云随顺坚固善根回向。)七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新经无心字)八如相回向。(新经真如相)九无缚无著解脱回向。十法界无量回向。(新经入法界无量)。

    救护众生离众生相者。远公。就所回以名。菩萨修行六波罗蜜。摄取众生。令离一切烦恼业苦。安住菩提。名救众生。等心救济。不简怨亲善恶等别。名离众生相。回此善根。有所起向。名救众生相回向。

    不坏者。亦就所回以名。如经中说。于佛菩萨及一切法。得不坏信。名为不坏。

    等一切佛回向者。就所觉为名。经言。菩萨学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所作回向。名等一切佛回向。

    至一切处回向者。其所成行益为名。如经中说。菩萨所修一切善根。用心回向力。令此善根至一切处。譬如实际无所不至。名至一切处回向也。

    无尽功德藏回向者。就所回向者为名。经中说。回己所修无尽功德。有所趣向。名无尽功德藏回向。亦得从于所求成以立其名。求佛菩萨无尽功德。能成无尽功德善根。名无尽功德藏回向。

    随顺一切坚固善根回向者。从所成彰名。回己所修施等善根。有所趣向。为佛守护法成一切坚固善根。名随顺一切等也。

    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者。就所益彰名。菩萨增长一切善根。回以等益一切众生。名等心随顺等也。

    如相回向者。就所依彰名。菩萨所成种种善根。同证一切。故曰如相。亦可此就譬况为名。随一切法。以辨真如。如义无边。如经广说。所谓性如。相如。法如等。

    无缚无著解脱回向者。就回向心以立名也。于一切法。心无取执。名缚无著。于法自在。称曰解脱。菩萨不轻一切善法。以无缚无著解脱之心。回彼善法。求普贤行。能具普贤一切种德。名无缚无著解脱回向。

    法界无量回向者。就所求彰名。菩萨修习无尽善根。回之愿求法界差别无量功德。名为法界无量回向。

    藏师云。一周圆数依。则说十回向有三。初约理者。舍相曰回。入理名向。二约利生者。得利不证曰回。大悲随有救生名向。三约菩提者。所修善根不愿三有二乘名回。正趣无上菩提曰向。别名中。初从所回立名。(同远说)二约能回行体为名。(与远异之)三从所学立名。通能所回向。四通能所说立名。(亦同亦异)五从能回行为名。(异)六亦是能回之行。(亦同亦异)七能所立名。(亦同亦别)八所依为名。(同)九亦能所合目。(亦同亦异)十当法立名。(异)。

    第二出体。远云。此十回向。大例有三。一回向众生。所修善根回施众生。愿令出离一切烦恼业苦。二回向菩提。所修善根求一切智。三回向实际。所修善根愿证实际。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回向虽众。要不出此。藏师云。总有三。一约所依以明。智三昧为体。(新经智光三昧)二以本分中大愿为体。三具论有六法为性。一定。二智。三愿。四悲。五所依法界。六并通慧作用不思解脱等为性。(别别辨体了随位显之)。

    问此十中。几事行。几理行耶。

    答法藏师云。有二。先别。后通。别中。前七随事行。后三称理行。前中。初一悲智不住。明行悲本。次四明行相。(于中。初一起行心坚。二约佛辨广三约法显遍四约德显多)下二明行成。(一智行成二悲行成)后三中。一正与理合。显体深广。二明依体起无方大用。三显体用无碍圆明自在。二通论。一一中皆有三种回向。谓以善根。回向众生。回向菩提。回向实际。此各二义。故回向成。且众生二者。一由菩萨善根必依众生成。是众生之分。是故。法尔还向众生。二泛既是菩萨必度生。是救生具故。理须向彼。不尔即同二乘自度。非是菩萨。二菩提二者。一菩萨善根。依大菩提成。从彼流故。是彼分故。法尔归彼二。泛是菩萨意。必为求无上菩提。是故。善法向大菩提。三实际二者。一菩萨善根。缘成无性。依真而成。从彼流故。是真之物。法尔向彼。二泛是菩萨。必为证真背无明故。照二空故。

    答藏师云。此三有多义。略论十种。一约菩提心。有三心故。起信论云。菩提心有三。一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深心。乐修一切诸善行故。三大悲心。救拔一切苦众生故。二约成菩萨三聚戒故。谓律仪离过向实际也。摄善广修向菩提也。摄生大悲向众生也。是故。法集经云。若菩萨。舍于三聚回向之心。菩萨不应共住。三约成二行。实际向护烦恼行。余二护二乘行。四成二利行。向实自利。向众生利他。向菩提通二利。又释。菩提自利。众生利他。实际俱非。五为成三德三身。由因位三行。果成三德。向实际成断德。向菩提成智德。向众生成恩德。三身如次可知。六约成悲智。智中照理。显悲分二。故有三也。七唯约悲。谓何故向菩提。为众生故。何故为生。以彼即真而不知故。八约智。谓见众生染相尽故。即是实际。染相不坏是故为生。授以佛智。故向菩提。九约无碍。谓菩提智证同理性。众生染相即真不异。是故。向一即向三也。十约圆明。谓三法圆融。各摄法界。具德自在。一切法门。相即相入无碍也。

    答远公。随义通论。回向之心无处不有。今此何辨在于解行。过前种性。劣于十地。以此例寻。明在解行。以解行中邻于出道。故修回向随顺趣入。法藏师云。此当解行位终第一僧祇满。依佛性论。至此位满。方名不退之位。瑜伽。此中犹自堕地狱中。有说。此犹属资粮位。以于回向后。别说四善根为加行故。有说。此通二位。以于第十回向之中摄加行故。有说。此总加行。以住心已还属前二善根位。满心已还。属后二善根位故也。上总约初教说。有说。十住初即位不退。况至于此。又三贤菩萨。能游生佛国。况堕恶道。又三贤总为趣圣方便。不分资粮加行近远。(此约终教)顿教。一切行位俱不可说。又准此下文。于此位中。摄一切具普贤行。是故。位满即是因圆。(此约圆教普贤位说)又大回向位有二分。一果分。当不可说。非此所论。二因分。随说有四。一唯约位相。如始终教说。璎珞本业经等辨。二唯约自体。如普贤大回向行不依诸位。三以行体从位门阶差说。如此下文分回向为十门者是。四以位门随行体圆融说。如一一位中摄一切位。第十即至究竟法界因圆满者是。今此文中正辨。后兼摄前二。(亦因摄果分准思)。

    答远云。文中不辨。准依地经。当应亦在第二七日。

    答金刚幢菩萨之所宣说。

    答十方各过百万佛刹尘数世界外。各有百万佛刹尘数诸佛。同名金刚幢。相与加被。(新经十万准思)。

    答十方各过百万佛刹尘数界外。各有百万佛刹尘数菩萨。同名金刚幢。云集作证。回向广。难以具论。今随宗要。辨之略尔。

    第一释名者。十者数名。数分二五。称之为十。地者。虽诸论释不同。且依地论。四义辨释。一生。二成。三住。四持。故彼论言。生成佛智住持名地。远公云。生之与成。望于佛果。始起名生。终满曰成。亦可望佛为因名生。为缘称成。地之一法云何为因。而复称缘。据令因时果全未有。辨可令有。故名为因。据彼当果。果是可有。可有之法。地能令现。目之为缘。亦可地可有证教之别。果有性净方便之果。望性净果。证道为因缘。望方便果。教道为因。证道为缘。故复就地因说缘。所言住者。住者当分为言。德成之所。名之为住。所言持者。通望因果。如以初地望二持地说。乃至望佛地。望诸后地。次第例然。地法不同。一门说十。十名是何。一欢喜地。二离垢地。三发光地。(晋经论经同名明地)四𦦨慧地。(晋经论经同名炎地)五难胜地。六现前地。七远行地。八不动地。九善慧地。十法云地。一论云成就无上自利利他行。初证圣处。多生欢喜故。名欢喜地。法藏师云。有三义。一二利创成故。二真理初证故。三圣住新得故。遂本期心。多生欢喜。远云。经中亦名净心地也。住此地时。于真如中。证心清净。名净心地。又于三宝。得清净信。亦名净心。然此初地。对前凡位。应名圣地。对彼凡夫取我之障。应名无我地。对前信位。应名证地。对后修道。应名见地。如是多义不可并陈。且就利益。名为欢喜。二离能起误心犯戒烦恼垢。清净戒具足故。名离垢地。藏师云。亦有三义。一离烦恼。即因离。谓能起误心等。二离恶业。即果行离。谓犯戒等。三对治离。谓清戒具足也。三随闻思修等照法显现。故名明地。解云。明即所发光也。藏师。亦有三义。一以此地得四地智慧光明相故。如明得定等。故下说云。彼无行无生慧。此名光明。二依此地禅。发起后地慧光明故。大乘光明三昧等。三得三慧照法。故名明地。此约当地加行等释。地论唯就此门。四不忘烦恼薪智火能烧故。名焰地。藏师云。此有二义。一内证之智。焚烧惑薪。故名为𦦨。即前地闻持明为不忘。恃此起慢。名为烦恼。为是所烧。从喻名薪。即是解法慢障。能烧之智。就喻名焰。二就后智起用。故下论云。彼证智法明摩尼宝光中。放阿含光明。故名炎地(远公亦同此说)懔师云。不忘烦恼者。他云应作忘字。谓不忘相也。今解不劳治。论亦作妄字。然有二种。一者妄情。二妄用。何者名妄情。若有若无。皆是妄相。若执为实。谓之不妄。即詺此不妄。为烦恼薪也。若知是妄。则智能断之。今判此解。(可在地前也)二者除妄情而显真实用。尔时见妄异真。见真异妄。便以执真不妄。为烦恼薪。若知非真非妄能真能妄。此真如尔炎缘起之智。能除执真乖妄之惑故。云智火能烧也。(取舍任情)五得出世间智方便善功德。能度难度。(度者至也)故名难胜地。藏云。得出世等释胜义。能度等释难胜。又对前三地。得出世难。故下论言。十平等甚难得故。故云得出世间智也。对前四地。能随世间难故。下论云。又现世间最难得故。故云方便善巧也。即下五地中。十平等心。及五明处等。是后义也。此二相违。难以相到。于此地中。能令相到。故以为难。故云能度难度。(远云得出世等也释其难也能度难度解其胜也)六般若波罗蜜有间大智现前故。名现前地。藏师云。此有二义。一对后彰劣。谓证空实慧。名为般若。七地已上。念念常现。今此未能。故名有间。二对前显胜。自前般若名为大智。此智现故名为现前。此地就后义立名。从前义应名有间地。七善修无相行。功用究竟。能过世间二乘出世间故。名远行地。藏师云。此亦有二义。一此位之中。善修行离有相离无相行。故云善修无相行。此释行字也。二功用究竟等释远也。于中有三义。一有功用行。至穷尽。最为后边。故云究竟。二望前三地。随有之行相同世间。今此望彼。已为悬远。云能过世间也。三望四五六地。修习道品。谛观缘起相。同二乘出世间位。今此过彼故。云能过二乘出世间道。故名远行地。八报行纯熟无间故。云不动地。藏师云。此亦二义。一报行纯熟故。不为功用所动。以由修起名为报行成就。在此无功任运成诸胜行。故云纯熟。下经释名中。无功用地善起先道等也。无相者。不为相所动也。无间者。以无相观常现前故。不为烦恼所动也。下经释名如地不他动故。九无碍力说法成就利他行故。名善慧地。藏师云。此亦二义。一得四十无碍辩。名无碍力。此释慧。二功说益生名说法成利他等。此释善。此义如下文辨。十得大法身具足自在故。名法云地。藏师云。此亦二义。一为法器之身。名曰法身。然能普周法界。故名为大。能受诸佛云雨说法。名具足自在。二为出法之身。名曰法。普遍一切。名之为大。能降注法雨。灭尘生善。故云自在。下释名分中。具广分释。故云法云地。(名义如是)。

    第二出体者。远公。十地之位无有别体。揽行以成。成位位之行开合不定。或总为一。所谓菩萨愿善决定。以愿行主。故偏论之。或分为二。所谓菩萨证教二行。或离为三。同相三道。一证。二助。三是不住。又戒定慧亦得分三。或别为四。谓闻思修证。或说为五。谓闻思修执生。谓知及与证行。又五方便亦得分五。谓观得增上不退尽至。或分为六。谓六决定。又六波罗蜜亦得分六。或说为八。(如彼相续解说经说)或说为十。(信等十行。又十度也)或分为三十七品。复得离为八万四千诸度法门。藏师云。十门。(与远多同)大乘光明三昧为性。亦唯约所证真如为性。(出离真如)又唯约能证之智为性。(法无我智分位)亦如如及智为性又一切有为无为功德为性。(如成唯识论说)又约因果。如海十相。(十相喻地。一海喻佛。)大空况果。尽喻因分。(余门如远公说)懔云二义。一出体体。二出行体。行体复二。一是通体。二是别体。言通体者。以三缘三缘缘智为地体。其体。非一非二。亦非不二。寄言无十为通体。无十而十别体。谓初地证智非二地证智。地地各有证智。言行体。所谓证教二道(云云)。

    答法藏师云。有四对。一约法喻者。或唯就法立名。如欢喜等。或唯约喻。如焰地。或法喻合目。如法云地。二约体用者。如欢喜善慧。约体立名。所余就用为目。三约无他自义者。如离垢不动。约无他立名。所余约自义为称。四约当位相形者。难胜远行。相形为号。所余约常位立名。懔云。喜明炎云。借譬为名。离垢不动。就对治为名。难胜远行。功能为名。现前善慧。就行用为名。又欢喜得乐。离垢离患。(此得离为双)明地内明。炎地外照。(此内外双)难胜就胜。能行现前。无劳易见。(此难易双)远行动极。不动静至。(此动静双)善慧行力。法云法力。(此行法双)。

    问欢喜有三种。一情喜。二定喜。三慧喜。此是何喜耶。

    答合即慧喜也。情中意识所得名喜。五识所得名乐。定等心内悦名喜。喜充遍身为乐。今慧中因名喜。果名乐。缘修则喜乐各体。今真修则喜乐同体。而推常乐之在佛。初心名喜。后心名乐。四心而言。情定之喜。在受心中。今慧喜者。在行心中。恬惔无为。寄言名喜也。八识而言。非六七心中。正是八心喜也。欢喜外。发喜悦内怡。又喜以对五怖之忧。乐以对三苦之总令。忘忧喜待寄言名为喜也。乐双忘绝待之乐。

    问论有三种喜。一心喜。二体喜。三根喜。其义云何耶。

    答藏师云。一心喜者。入观之心。心则适悦故。二体喜者。出观喜受相应故。三根喜者。由前心体喜故。令所依身色相调畅轻安适悦故。

    问前说慧喜非受。何故今说受相应耶。

    答前约入观。今约出观。有何妨。中又约实。非受而似受耳。

    问二地离垢与等觉无始无明之垢何异耶。

    答二地离十恶破戒垢。等觉无无始无明之垢。

    问诸地无不烧惑。何故第四独称焰耶。

    答藏师二说。一就寄位言。此地寄当出世间无漏故。二以三学寄此地。当慧初得故也。

    问懔云。本体通体与行体。何别耶。

    答行位之本。名之为体。体不行区分。名之为行体。

    答论云。令入智慧地故。(处处文非一)。

    问何故一真智之体。通于十地乃至佛地。

    答经云。得十地始终故。论云。初地入即佛尽入。然此之通体。一体一切体。一地一切地。一法门一切法门。一行一切行。一用一切用。故经云。住于一地。普摄一切诸地功德。又海水是一。因十山故有十海名。菩萨十地。同一佛智。十障隔故有十地名。言别体者。地地各有证智。初地不知二地境界。此显照用不同明昧有异也。如空中迹。初迹非后迹。迹喻别体。空喻通体。(云云)言行体者。通而言之。证教二道总为地体。别而言之。证道为体。教道为用。

    答亦得。但论中多明证教以结成故也。

    答别相三道。是位非体。义应(云云如法镜论说)。

    问此尽风喻。与下鸟迹喻。何别。

    答藏师云。此中文意。以言即不言之教。乘彼有即不有之义。是故。难说难闻。况之于说。下文鸟迹处直辨。所诠十地不可宣示。况之于证。有此不同也。此中唯事有三重。一太空喻。以所依平等果分。二尽风喻。以能诠言说之教。三尽风位处喻。以所说十地因分。然此三义。有其四句。一如空虽平等。约风尽游履。非无住处。虽有住处。以空为体。故离相难见。此则约风尽而不无。就空而不有。然此不无。即是不有。故难说难见也。(此约十地因分辨耳)二就平等果分。亦离有无。谓如虚空体净故不无。随风尽有住处故不有也。然就此不无。即是不有。故不可见。三约风尽动作故不无。不能自现相故不有。然就此不无。是不有故。亦不可见。四混前三句。谓净空不有。即是风尽及处不无故。无说无示。不异说示。风尽及处不有。即是净空不无故。虽如幻说示。即是无说无示处。空迹喻与前别者。太空喻果海。(与前同也)迹处喻地体。迹相喻地相。鸟足喻言教。意不同者。前喻地法难说难闻。成嘿不说。今喻地法难说难闻。诫众舍着。许为宣说。此中显义意者。如鸟行空。鸟身过后。迹处不可说。相状亦不可见。然有鸟行。不可言无。非以有鸟行故。令有迹相可取。非以无迹相故总无鸟行。鸟行喻言教。迹相喻地法。寻鸟求迹。迹不可得。寻言求地。地不可得。但约鸟行十。说有十迹。实无十迹之异。约言分十地。实无十地异相。是故十地如虚空中十迹。岂有差别。

    问如空中鸟。已行未行及正行处。但无有迹。岂可十地言下无所诠义。

    答有所行空处故。有所诠义。

    问鸟足空中不能现迹。言下既不能显理。何用斯言。

    答鸟行沙土中。如足现迹。鸟行空中。足现无迹。小乘言教。显如言义。大乘言教。显离言义。若无鸟行。无以得知虚空无迹。故知鸟行能显无迹。非无能诠。所况可知。

    问因分可说。果分可说。果分不可说。何义耶。

    答此二分义。诸说不同。有说。能诠之教为因分。所诠之义为果分。(此说甚疏)有说。地前因行为因分。地上证知为果分。此品岂说地前法耶。故知不然。若约诸地加行等为因。正证为果。亦少分得。有说。十地有二种门。一若约渐增之门。名因分十地。是则可说。有分齐故。如月渐增可说差别。二若就圆满时门。名果分十地。是不可说。无分齐故。如月满时无差别故。此二十地。其体无别。但随分满。假立二分。此之未然。岂可未至法云。则欢喜可说。待十圆满。方不可说。若前能起后为因。后依前起为果。亦少分可然。犹非文处。有说。十地有二种义。一者教所安立。十地法门。在闻者识上。似义显现。名为因分。此表彼离言义故。二者三诠证入十地正行。离诸言教所安立相。说名果分。由彼因分之所表故。是故。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此说少顺文意。犹非正当。今释有二重。一此十地有二分。一就实十地。唯佛所知。佛智所知。名为果分。论云。此智是谁证。偈云佛所知故。又云。智起佛境界故。又如分中不思议佛法。又如鸟迹所依大空为果海等。二随相十地。菩萨所地。菩萨所知。名为因分。是则果分。云玄绝。当不可说。因分随机。是则可说。(此义通一部经中大意)。

    问若尔。菩萨证智。岂可说耶。

    答教说修中满足修等是也。二云十地有二分。一约妙智。正证智如镜故。离相言故。名果分。则不可说。如彼鸟迹同于虚空。不可说也。二约方便寄法。显地差别。如下文。初二三地寄同世间。四五六地同二乘等。又寄禅支道品诸谛缘生。以显地别。令众因此表解地义。故名因分。如空中迹。约鸟说异。名为因分。同空无别。名为果分。一迹通二。故为二分。

    问约鸟约空。迹皆离相。云何有说有不可说。

    答迹虽离相。就鸟就鸟得说得说。所说常离也。迹同虚空。理不可说。所况地智准此可知。(此释局其地)远公云。地位开合不定。或一或二。(乃至说十。亦可品类无量。别章可见)今据一门。且论十种。此十难分。故经与论。十门阶别。其十是何。一者趣地地方便不同。如地持说。菩萨。先于解行地中。依世俗禅。修习一切菩提分法。广兴大愿。转恶趣报。入欢喜地。余方便。如地经说。修十直心。入离垢地。修习十种深念之心。入第三地。起十思量。入第四地。修十平等深净之心。入第五地。修十平等法。入第六地。十方便慧发起胜行。入第七地。总前诸地。以为方便。及修十种无生忍行。入第八地。修十自利利他之行。入第九地。总明方便。为满地分。入第十地。二初住有异。欢喜地中。菩提心生以为初住。第二地中。律仪戒净以为初住。第三地中。修护烦恼。护小乘心。方便摄行。行以为初住。第四地中。十种法智教化成就以为初住。第五地中。成就十种顺如道行。以为初住。第六地中。大悲为首。大悲增上。大悲满足。观世生灭。以为初住。第七地中。修无量种无功用行。以为初住。第八地中。无生忍净及得胜行。以为初住。第九地中。得智成就以为初住。第十地中。三昧满足以为初住。三正住有殊。欢喜地中。修信精进回向善根。以为正住。第二地中。摄善戒净。及摄众生方便之行。以为正住。第三地中。修世八禅以为正住。第四地中。道品行观以为正住。第五地中。修不住道以为正住。第六地中。广观因缘以为正住。第七地中。二行无间以为正住。第八地中。修净佛土及十自在。以为正住。第九地中。善知十一稠林之行。以为正住。第十地中。受佛智职以为正住。四地果有别。欢喜地中。起十大愿。修行十行。以为地满。第二地中。摄生戒成以为地满。第三地中。得四无量五神通等。以为地满。第四地中。离烦恼业。起增上欲。报恩精进。本心界满。以为地满。第五地中。摄德起修。化生随世。以为地满。第六地中。对治惑鄣。修三昧不坏自在。以为地满。第七地中。业净三昧。过地胜行。以为地满。第八地中。大胜之行以为地满。第九地中。智成口成法师自在。以为地满。第十地中。智慧解脱三昧总持神通行等。以为地满。(广如经说)五据修以分。初地修愿。二地修戒。三地习定。四地修习道品之慧。五地修行谛相应慧。六地修习缘起之慧。第七地中。修无量种及功用。第八地中。修净佛土。第九地中。修习说法智行。第十地中。修习微细智行。六就行以别。行谓擅等十波罗蜜。(准之可知)七就报显异。初地多作阎浮提王。二地作转轮圣王。(乃至)十地多作摩醯首罗天王。八寄数彰别。初地得百三昧。知佛神力等。(乃至)十地得十不可说百千佛国土微尘三昧等。九就喻论差。喻别有六。谓胎藏练金山地海珠。胎藏一喻。论家为说。后之五。经家为譬。十对鄣以彰异。鄣有十种。始从凡夫我相。乃至第十于诸法中不得自在鄣。(广如论说)。

    答佛成道已。第二七日。即便宣说。

    答在他化天自在王宫摩尼宝藏殿。

    答入大智慧光明三昧。亦名大乘光明三昧。

    答十方各过十亿佛土微尘数界。有十亿佛土微尘数佛。同名金刚藏。相与加被。

    答十方各过十亿佛土微尘数界。有十亿佛土微尘数菩萨。同名金刚藏。云集作证。(十地之义辨之云尔)。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