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创明受近圆事及苾刍等要行轨式

开阐于调伏,  善闲调伏义;   正住调伏中,  能舍非调伏。   敬礼如是师,  法及于圣众;   我今随所解,  略摄毗奈耶。   懒惰少慧者,  于广文生怖;   虽勤亦不乐,  入斯调伏海。   欲令彼趣入,  不起大疲劳;   结颂作阶梯,  胜人见津路。   可赞财圆满,  能生胜梵宫;   三摩地涅槃,  并由于戒得。   离斯毗奈耶,  众事不能净;   还如极浣衣,  弗濯于清水。   犹如月轮缺,  夜分靡光辉;   于佛教出家,  尸罗亏亦尔。   是故舍懈怠,  当乐戒庄严;   欲了作不作,  当勤闻律教。   苾刍应作意,  求解毗奈耶;   要由先自明,  后当行教授。   能于四众中,  得殷重恭敬;   过未现诸佛,  内藏此人持。   勤求正法中,  及有情利益;   自防于戒蕴,  善护勿令亏。   他人若有犯,  悉皆来请问;   于决了义中,  获得于善巧。   怨处能降伏,  知法与法俱;   常不被他轻,  大众中无畏。   若所在方隅,  有明律教者;   佛言我无虑,  由彼发光辉。   牟尼如是说,  律德不思议;   由此应勤求,  受持于律藏。   苾刍满十夏,  自善护律仪;   于法式明了,  授出家圆具。   戒经及广释,  文义皆精善;   为他作依止,  于彼能教授。   非唯少解义,  浅识事多疑;   要剖析分明,  大师语无乱。   于戒本广释,  若不能解了;   愚痴六十年,  终须仗他住。   当依老者住,  若无依少年;   师少不应礼,  余皆如小作。   凡欲出家者,  随情诣一师;   问难事若无,  须时应摄受。   若作五无间,  及是贼住人,   变化非人形,  外道聋哑类,   若是扇侘等,  及污苾刍尼;   犹如碱卤田,  不生于戒种。   若犯边罪人,  负债兼有病,   现是王臣将,  大贼及是奴,   生处贱阙支,  十指相黏着,   手足皆挛跛,  曲脊鼻匾㔸,   被女担所伤,  及长粗小脑,   并过分龋齿,  瞷眼不分明,   眼大小黄泡,  及以红赤类;   如斯不端正,  皆不许出家。   略说可遮事,  要唯有三种:   谓色形氏族,  由斯污僧众。   色谓赤发等;  形谓恶首面,   又驴等耳头,  及无于耳发,   象马猕猴状,  及鼻唯一目,   无目牛马齿,  或复齿全无;   族谓旃荼罗,  竹师除粪等,   及拐行等类,  斯皆律所遮。   若有净信者,  所说过皆无;   遍身应审观,  问知无障法。   摄取经八日,  存意好瞻相;   若先观察者,  无劳经一日。   先授与三归,  次与五学处,   应着鲜白衣,  立在于僧前。   僧伽既许可,  当依出家法,   先请轨范师,  次授十学处。   既受求寂法,  一切众俗侣,   于彼应赞礼,  由离俗缠故。   破惑众翳除,  着大仙衣故;   为此光晖盛,  犹如日初出。   如三十三天,  圆生枯叶落;   彼受近圆戒,  众罪悉消除。   在中方满十,  苾刍减不许;   边方受具者,  齐五过随意。   东境奔荼跋达那,  此界有树号娑罗;   北山名曰嗢尸罗,  寺名答摩娑畔那;   西界村名窣吐奴;  南边城号摄伐罗;   佛说此内是中方,  于斯界外名边国。   苾刍戒清净,  堪授他近圆;   非是螺贝鸣,  腐烂空中树。   秉法者知律,  余四九清净;   受具可称赞,  诸天应敬礼。   众满界内同,  清净者秉法,   无障羯磨善,  谓近圆五因。   如毗婆沙说,  十种得近圆;   世尊一切智,  是名自觉受。   憍陈如上首,  得定道五人;   贤部诸净心,  彼悉从归得。   法与由使得,  善来成苾刍;   大姓迦摄波,  无由敬师得。   童子邬陀夷,  善能为问答;   称可大师意,  佛言成近圆。   中国满十人;  边方数充五,   或复过于此,  秉须知法人。   又因乔答弥,  大世主请佛;   为说八敬法,  斯名得近圆。   除八余若受,  皆白四羯磨;   依前之所说,  受具并皆听。   才受近圆已,  应告五时差;   冬春雨终长,  量影依人数。   冬四九月半,  乃至正月半;   春四从正半,  乃至五月半;   雨一从五半,  乃至六月半;   终时唯日夜,  六月十六日;   十七旦长时,  乃至九月半;   三月少一日,  此谓五时差。   终时进近圆,  同夏中最小;   长时旦若受,  同夏则为尊。   受具从苾刍,  半月请教授;   近苾刍夏坐,  随意二众中。   不骂于苾刍,  不诘其破戒;   若犯僧残罪,  两众行半月。   尼具虽百年,  苾刍新受戒,   殷勤应致礼,  是名八敬法。   女作男子状,  丈夫为女形,   俗人及黄门,  不应作亲教。   贼及形残等,  虽是善应遮;   授彼近圆时,  众僧皆获罪。   不乐非圆具,  及不了生年;   形貌善观瞻,  睹相猜其岁。   不满二十年,  授与圆具戒;   明智计令满,  应数胎闰月。   如其数胎等,  不满二十年,   应置求寂中,  此非成受具。   或经一二岁,  方忆知年减;   足前年若满,  斯名善近圆。   若人闻白竟,  其耳忽然聋;   此亦名善受,  佛许开无过。   正受近圆时,  男形转为女;   此名为受具,  应置在尼中。   若邬波驮耶,  闻白已形变;   此不名受具,  秉法者无愆。   受戒人在地,  秉法者居空;   二界体既殊,  不名为受具。   轮王养太子,  宗胤得兴隆;   护求寂亦然,  令圣教增长。   如师遣求寂,  有事登高树;   坠堕伤支体,  由斯圣教遮。   是故佛教中,  出家悲作本;   虽七岁亦听,  要解驱乌事。   若出家受具,  无钵便不许;   仙器终须有,  斯为乞食因。   如上座近喜,  求寂饥无钵;   临至于食时,  从他求食器。   借他衣钵等,  与出家受具;   勿如梵志法,  是世尊听许。   若人未受具,  不先说四依;   闻此苦难行,  梵志便归俗。   若秉一羯磨,  一界四人受;   此是僧为僧,  不名为受法。   若二若三人,  同时受圆具;   颜状虽差别,  斯无长幼殊。   随坐而受利,  不应更互礼;   若遣知事时,  随他差即作。   为余放逸者,  作怖等羯磨;   呵已正驱出,  令生厌离心。   若解三藏教,  及有大名称;   能生广大福,  驱遣不应为。   由此邪群鹿,  怖于师子儿;   能生俗净心,  如大师住世。   此住有光显,  犹若大牛王;   于彼行呵责,  能亏于佛教。   四重秽行显,  邪执守愚心;   作所不应为,  世俗咸讥议。   污家生斗诤,  如是破戒人,   大众共鸣稚,  齐心急驱摈。   抱柱即宜截,  门框亦复斩;   劝化应修理,  或可用僧祇。   调弄苾刍像,  由此不应留;   殷勤共驱逐,  不应生斗诤。   已说如死尸,  全无共住义;   众僧共驱摈,  除斯垢秽人。   尼不应为礼,  但可致虔恭;   近事不交言,  乞食时应与。   触妒病生半,  名五半宅家;   为诸不了者,  略言其相状。   若他来抱身,  心贪起淫欲;   智者应当识,  是持抱黄门。   妒谓已男势,  见他交会兴;   病谓因病堕,  或由刀等害。   生者谓生来,  二根皆不现;   半月男半女,  名半等黄门。   若于淫欲法,  不能为扇荼;   二根若俱有,  名二形应识。   邪恶见染心,  应知是邪外;   就彼受其法,  斯名趣外人。   或时自剃发,  窃法着法衣;   妄作苾刍解,  皆名为贼住。   四重及恶见,  身污苾刍尼;   饮酒毁三尊,  是谓求寂过。   十事若有犯,  斯人即须摈;   若舍随所应,  出其治罚罪。   若不犯边罪,  如法舍学处;   还俗复重来,  苾刍欢为受。   无乱心舍戒,  了知人现前;   我舍汝应知,  此名真舍学。   受讫即应说,  四波罗市迦;   智者先告知,  勿令行恶事。   由心不覆藏,  于一人发露;   于边罪极厌,  斯名授学人。   次明杂行法,  是出家要仪;   展转可相教,  勿令尊法灭。   天时将欲晓,  起必在师前;   可嚼净齿木,  应先礼尊像。   次可到师边,  安置于坐物;   巾水土齿木,  寒温须适时。   有时应早起,  详审就师边;   敬重按摩身,  能生殊胜福。   或于初后夜,  师处问疑情;   师当遣安坐,  随疑决三藏。   平明问安等,  礼拜生恭敬;   由彼多恩益,  能亲教是非。   常作难遭想,  于彼起殷心;   善洒扫房中,  行处令清净。   作坛应供养,  香花随有设;   日日敬三宝,  斯为四谛因。   或时礼香殿,  右绕窣睹波;   相近有尊年,  随情行礼拜。   为求坚固体,  役使不牢身;   励己劝他人,  勿随愚堕意。   随时供养已,  读诵后安心;   不但着袈裟,  情喜将为足。   十四十五日,  须知长净时;   和合众应为,  若乖便自作。   宜应自察己,  有过求清净;   乃至小罪中,  常生大怖想。   或可往僧厨,  看其所营办;   希逢妙果食,  察已告尊知。   侍养恒勤敬,  洗钵等皆为;   于尊虽普行,  师知量应受。   不于破戒者,  解劳及礼敬;   受用皆无分,  如烧死尸木。   求寂尚不礼,  有戒之俗人;   何况大苾刍,  礼俗贪淫者。   苾刍得后果,  若小不礼拜;   况余生死内,  旋回痴硬心。   说无学为主,  学人如父财;   勤定读诵人,  随许诚无过。   自余懈怠类,  名为负债财;   破戒者全遮,  受用住处等。   信心营寺宇,  唯安戒行人;   犯重不羞惭,  投足元不许。   若近于厕处,  勿作诸谈说;   读诵浣染等,  斯皆不许为。   小便大便室,  入时须作声;   一二指别处,  大师如是说。   大小便风气,  徐出勿为声;   势至莫强持,  圊中不应语。   若筹及土块,  先持拭下边;   次以二三土,  多水洗令净。   左手以七土,  说此名为净;   两手后用七,  斯皆别别安。   更有一聚土,  将用洗君持;   洗臂腨及足,  此名为外净。   事因舍利子,  异斯招恶作;   两手好用心,  洗令极清净。   意在除臭气,  令身得清净;   如不依此法,  百土欲何为?   不合礼三尊,  亦不受他礼;   余皆不应作,  世尊亲自遮。   若不嚼齿木,  及以食荤辛;   其事并同前,  广如律中说。   若不问二师,  得为其五事:   大小便饮水,  并嚼净齿木,   及于同界中,  四十九寻内,   随情礼制底,  自余皆白师。   谓洗手足等,  辄行势分外;   食啖咸须白,  总别在当时。   礼一拜低头,  合掌当陈告;   白邬波驮耶,  我洗手餐食。   自余但有事,  准此白应为;   若不咨启时,  一一皆招罪。   食时宜用心,  授受须依法;   持衣分别等,  无令事有亏。   乃至十夏来,  不得离依止;   五岁明闲律,  随意许游方。   然于所到处,  还须觅依止;   若无依止者,  不消衣食利。

初部四他胜法

不净行学处

佛说三种罪,  无余不可治;   有余众所除,  余皆别人悔。   四波罗市迦,  极重当恭敬;   若犯一一法,  便成坏苾刍。   从初十二年,  皎如秋水净;   此时无有疱,  十三年过生。   苏阵那为子,  于故二行淫;   及兰若苾刍,  猕猴处犯过。   佛说于学处,  欲令贪等除;   耽淫罪业中,  云何汝当作?   见十种大益,  利乐于多人;   广制众式叉,  如来大悲故。   于三疮门内,  由贪故求入;   波罗市迦蛇,  被螫难治疗。   他逼共行非,  具戒者耽着;   于此情生染,  应知犯他胜。   于烂坏疮门,  或于极小境;   或生支不起,  此并得粗愆。   宁以己生支,  置于毒蛇口;   不安女根内,  苦报受无穷。   若遭黑蛇毒,  唯只一身亡;   若破重禁时,  永劫受辛苦。   行淫相多种,  犯具八支成;   随缘事不同,  智者应详察。   苾刍堪行处,  彼此根无损;   方便入过限,  受乐二心全。   初二方便罪,  吐罗各二殊;   轻重事不同,  皆如广文说。   问因虽答二,  准问以酬言;   如非初二因,  应知非彼摄。

不与取学处

但尼迦苾刍,  自为而作屋;   辄取王家木,  由斯作犯因。   他物作盗心,  移离于本处;   若作属己想,  五磨洒成边。   过五咸同犯,  磨洒准当时;   发意得责心,  触物吐罗罪。   平坦纯色地,  拽去但粗罪;   若剥裂异色,  越过得无余。   若瞋心坏弶,  网等获吐罗;   为福放有情,  便得恶作罪。   竞地有二种,  断处或王家;   他两处得胜,  苾刍获粗罪。   两处胜于他,  彼人方便舍;   波罗市迦火,  烧此苾刍身。   咒术取他财,  末尼等诸物;   苾刍目遥见,  便得根本罪。   为己苗成就,  于他不欲成;   乏水堰田畦,  恐损便决却。   自苗得成实,  他苗实损坏;   应知据子实,  得重或时轻。   要心远众罪,  能益诸有情;   如何作苾刍,  反盗他财物?   被贼偷弟子,  金等夺取时;   不开悟贼徒,  随事招轻重。   为贼说法乞,  半价或全还;   将贼付官人,  便获吐罗罪。   苾刍盗求寂,  慜心为弟子;   将去得吐罗,  破僧罪流类。   至王税界分,  关津合与财;   自负或他持,  盗心行异路。   盗将便得罪,  彼物可称量;   价满五磨洒,  罪必成他胜。   至彼税官处,  云为佛法僧、   或云为父母,  广赞其功德。   听开药直衣,  好物常须畜;   作净过税处,  此非应税限。   布缕宜须截,  或时用泥污;   世尊教作净,  税处可持行。   若借他衣等,  由贪作己财;   若后不还他,  便得吐罗罪。   若上于船上,  所有钵等物;   二人相授与,  谨捉好存心。   汝捉我今舍,  告知彼损坏;   准望其价直,  此必定须还。   他不请而食,  食得恶作罪;   苾刍既如此,  余众同斯说。   或时王贼与,  或是委寄人;   无别物主心,  彼与宜应受。   他财他见施,  知非是大人;   知时不应取,  不知无有过。   若见卑下与,  应可善思量;   于彼取非宜,  由尊不许故。   知事人余人,  将僧伽等物;   与贫病应受,  用已镇思还。   若身死无过,  有命可随缘;   励力须乞求,  应还得财处。   牛羊等重物,  受用村田等;   僧伽有随教,  别人遮不听。   住处与园田,  及卧具等物;   以理常守护,  令其施福增。   此处僧重物,  不应质与他;   不分不合卖,  是律决定说。   于寺高处立,  呼召得闻声;   当于如是处,  安置净人宅。   执作事业时,  与衣食饶益;   若病不能作,  佛遣亦供看。   打拷及髡割,  与圣教相违;   缚害恼群生,  圣贤皆远离。   为福舍田地,  作分数应取;   受用时无过,  斯成古王法。   一切评论处,  佛遣不须言;   苾刍及求寂,  于斯勿措口。   从他正见得,  持与邪见人,   及与破戒人,  名虚堕信施。   受他饮食时,  量腹而应取;   长多名堕施,  净戒者应知。   父母及病人,  为取非成过;   如将与余者,  终须告主知。   于行处等见,  刀子及针等;   应与捡挍人,  问状方还主。   彼物告众已,  众中三日停;   如无认识者,  任充常住用。   以己事换他,  或可为福故;   苾刍受雇作,  此事佛不听。   亲友及己想,  多少随时用;   非盗便无过,  或可语他知。   亲知有三种,  上中下应识;   纯直可相知,  轻浮勿亲友。   于三种相知,  上可该中下;   处中中及下,  下者下应知。   问病方教化,  应为求医药;   是可委寄者,  勿同尼乞油。

断人命学处

苾刍厌不净,  求鹿杖自杀;   为福贪钵等,  由斯大圣遮。   故心非误杀,  自作或使他;   劝赞人死时,  便招他胜罪。   若说杀方便,  见他作随喜,   放火烧林野,  或斩生支节,   若食于人肉,  斯皆得吐罗。   病及看病人,  若愚教法式;   应可问医人,  或余若耆叟;   方授病者药,  异此得轻愆。   若供给病者,  如病状应畜;   余物亦可持,  清净随哀慜。   世尊遣大众,  咸看于病人;   或可依次看,  诸事皆随顺。   不礼于病者,  病亦不礼他;   更互好心看,  并安于坐物。   不于病者前,  赞说死是胜;   病苦闻斯已,  由此乐身亡。   汝能行布施,  护戒无亏失;   深信于三宝,  当趣涅槃宫。   若汝身亡过,  天宫定不遥;   涅槃如掌中,  莫忧形命尽。   苾刍作是言,  便得越法罪;   应云久存寿,  此疾可蠲除。   寿存如法住,  善人应久留;   念念能增长,  广大福德聚。   于有病恼者,  解医宜教示;   善识于时处,  与药勿随宜。   故劝他人死,  不论心善恶;   自杀及卖人,  并获吐罗罪。   钵等生贪意,  起愿令他死;   如彼旃荼罗,  斯人得恶作。   纵笑不应为,  以指相击攊;   往时十七众,  由此一人亡。   制底等作业,  无俗人相助;   重担不擎举,  缘斯杀匠人。   若砖等坼裂,  授他须告知;   不应竟日为,  犹如客作者。   苾刍监作时,  随处当劝化;   宜给晨朝食,  欲使解疲劳。   若是知事人,  贼来听闹乱;   不得故心掷,  石等损众生。   可于十肘外,  抛掷木石等;   谨念于戒学,  勿使损悲心。   监知住处人,  众中老应问;   若夜中说法,  牢防护门等。   寺舍勤防盗,  关钥应观察;   说五种闭门,  为护于住处。   上下二门枢,  关扂锁重锁;   随其现前有,  当直者应为。   但安一二等,  准次须陪直;   如其总不着,  计失尽须还。   苾刍在路行,  同伴染时病;   当如父母想,  敬教可持将。   父老不能行,  恐畏午时到;   子推因致死,  此事不应为。

说上人法学处

俭年诸苾刍,  实无胜上德;   更互虚相赞,  活命佛因遮。   不得言我得,  殊胜增上证;   除于增上慢,  斯便得边罪。   自无上人法,  不能得诸定;   言得圣道分,  将成大涅槃。   言得增上证,  并获于四果;   智谓苦等竟,  见谓见真谛。   说静定四种,  乐独静住故;   此等事我知,  我见诸天等。   我见天龙等,  我共彼言谈;   彼亦共我言,  说时犯边罪。   我闻诸天声,  彼来亲事我;   或药叉等类,  如此悉成边。   若见粪扫鬼,  此但得吐罗;   为是鬼中卑,  是故非边罪。   说得果通智,  脓坏无常想;   自将边罪剑,  不乐强伤身。   说有苾刍见,  谤苏毕舍遮;   意许是自身,  说时但恶作。   说战胜天雨,  生男闻象声;   审观方告知,  异此便粗罪。◎

◎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故泄精学处

若离三疮门,  于自他身分;   故泄其不净,  此必犯僧残。   泄谓在身中,  精移其本处;   创乐便成犯,  不要待精流。   其精欲动时,  摄心居本处;   此时无重过,  但许得轻愆。   如其移本处,  流精尚在身;   故泄出身中,  唯招吐罗罪。   精有五种异,  谓薄稠并赤、   黄色及青色,  最后转轮王。   青轮王长子,  余子并皆黄;   赤色诸大臣,  稠精谓根熟。   根未成女伤,  斯等名为薄;   如前精若泄,  皆并得僧残。   墙瓶等穴处,  故触泄其精;   吐罗罪所伤,  过于大石打。   虽动而不泄,  染心量己根,   于空舞动摇,  或由捉搦泄,   逆风逆流持,  并得吐罗罪;   若顺风流者,  得恶作应知。   若以染污意,  故视己生支;   染心无利益,  常当念除舍。   浴室中摩触,  行路髀相揩;   忽然精自流,  及梦皆无罪。   如是广宣说,  苾刍并众教;   若是求寂等,  悉皆招恶作。   初二部罪因,  各有其轻重;   初重大众悔,  轻便对四人。   二因重四人,  轻便一人悔;   众教要僧伽,  余罪一人得。   不许对犯人,  同罪而发露;   无容垢除垢,  可得令清洁。   从犯众教罪,  若有覆藏心;   还与尔许时,  令行遍住法。   应观心至诚,  于众深恭敬;   当与遍住法,  异此不应为。   若行遍住法,  更被烦恼害;   由彼愚痴盛,  或时重作罪。   此应更与法,  令行本遍住;   如是乃至三,  依律教还与。   此成可愍处,  知由烦恼生;   如若起大惭,  或可情谦下。   虽如是调伏,  于恶不能改;   此作留缰弃,  乃至厌心生。   若生厌离心,  了知其意乐;   意喜宜应授,  僧伽应济出。   意喜水洗濯,  令余垢清净;   此中应出罪,  满二十僧伽。   唯僧伽为主,  僧伽知意乐;   僧伽与其教,  秉法者应行。   众中为羯磨,  处众教其益;   由僧伽教出,  故名为众教。   发露已命终,  或于遍住位;   虽言未出罪,  当生善趣中。   由斯可哀念,  怀悲勿弃舍;   无令自业打,  恶趣苦缠身。   若遍持三藏,  极愧众中尊;   大福德六人,  对一便除罪。   须有至诚心,  殷重无欺诳;   一悔不重犯,  斯名应法人。   除咽已下毛,  及为下灌法;   除病缘而作,  吐罗罪割身。

触女学处

从足至于首,  染心触女人;   无衣便众教,  有隔吐罗罪。   若故意推牵,  从象车等处;   有隔无隔触,  受乐罪同前。   女人来触时,  苾刍生染着;   此则如前说,  牵推隔等同。   本作行淫意,  触着女人身;   便得吐罗罪,  是他胜因故。   此据堪行淫,  余获吐罗罪;   小男黄门等,  傍生皆恶作。

鄙恶语学处

苾刍粗恶语,  全非离欲人;   对女作淫言,  此亦由僧救。   汝身极软滑,  可爱三疮门;   或言非是好,  或道丑形势。   持此物与我,  汝夫是福人;   云何与汝合,  令我受乐味。   言时道叶婆,  便犯众教罪;   叶婆若不说,  但得于吐罗。   若女来求时,  不道粗恶语;   同前理应识,  粗即是淫言。   此中粗恶言,  谓是交会语;   随方无定说,  约处以论愆。   癫狂与心乱,  吃及初犯人;   及以痛恼缠,  斯皆非犯类。

索供养学处

于自身赞叹,  方便说功德;   淫言对女前,  众教刀便割。   殊胜者谓最,  姊妹爱念言;   供养谓供奉,  解时便得罪。   所言尸罗具,  与戒蕴相应;   应知善法者,  定蕴相应故。   与慧蕴相应,  说名为净行;   两两相交会,  可是行淫欲。   苾刍染污心,  假令道一句;   女人若解语,  此亦犯僧残。   若有女人说,  非理淫欲言;   云汝清净人,  我今兴供养。   汝如斯具戒,  常有于善法;   殊胜应供者,  浊劫实难逢。   彼若如是说,  苾刍顺答言;   内有染污心,  便成众教罪。   女人供养者,  得无量果报;   不言淫欲事,  此得吐罗罪。   如是淫欲法,  苾刍说如前;   不道我如前,  亦得吐罗罪。   女人如是说,  除于淫欲字;   不言汝如斯,  吐罗亦如是。   或语无知者,  或除淫恶作;   若不说我言,  女说时同此。   一切染污言,  苾刍皆得罪;   此中染污者,  谓是染着心。   此据堪行欲,  翻此得吐罗;   丈夫扇侘等,  傍生唯恶作。

媒嫁学处

自作若使人,  令女男和合;   持彼僧残剑,  斩伤于自身。   水授财娉等,  略有七种妇;   私通有十数,  此相今当说。   七妇谓水授,  财娉王旗得,   自乐衣食住,  共活及须臾。   以水授彼故,  随事立其名;   若以财取妇,  是谓为财得;   大贼强打取,  说此作王旗;   自许作他妻,  是名自乐住;   为衣食故来,  是名衣食住;   二人财共有,  同为活命缘,   作如是结契,  是名为共活;   暂时非久居,  名曰须臾妇。   七妇若分离,  事有七种别:   初离久生诤,  折草为三种,   或复掷三瓦,  言汝非我妻,   准法而遣出,  或高声唱令。   如是初三妇,  分离令偶合;   一二三如次,  突色讫里多。   四五六如次,  一二三吐罗;   和彼第七时,  便得僧残罪。   此中私通者,  夫死或他行;   此若母护时,  说名为母护。   如是父王父,  王母余亲护;   此中所说亲,  谓是父母族。   父及夫并亡,  此名兄弟护;   若有姊妹者,  姊妹护应知。   婆罗门刹利,  是名为种护;   婆雌俱雌也,  斯则为宗护。   王法护应知,  有禁具法住;   如斯十种护,  差别谓私通。   前所说私通,  及末后四妇;   于斯若偶合,  必定得僧残。   此男何不婚?  此女何不嫁?   苾刍如是语,  即便招恶作。

造小房学处

自为作小房,  秉法观无过;   量等便无犯,  异此得僧残。   于此小房处,  堪作四威仪;   行住坐卧时,  受用令安乐。   长唯许十二,  谓善逝张手;   广唯七张手,  是房量应知。   准佛一张手,  当中人三倍;   合有一肘半,  是正量非余。   据彼处中人,  计长十八肘;   广谓十肘半,  房量如是说。   不净有蛇蝎,  大小蜂蚁等;   有诤谓近道,  好树天王宅。   近河崖井等,  是谓无进趣;   如斯过若除,  合理房应作。   无指授为作,  无诤有势分;   苾刍不净处,  得罪谓吐罗。   一切过咸有,  定得于众教;   众过患悉除,  此舍皆无咎。   最初者或狂,  心乱病苦逼;   设造房无犯,  此是大开缘。

造大寺学处

有主毗诃罗,  本无其量数;   此中言大者,  谓量及珍财。

无根谤学处并假根事

说无根他胜,  欲坏彼净行,   及陈像似事,  此二今当说。   时有莲花色,  净信苾刍尼,   因事往池边,  来礼实力子。   去此处不远,  友地二相随,   取水往池边,  见两鹿交会。   既见是事已,  友地更相告,   苾刍苾刍尼,  汝见行淫不?   告言我已见,  共说宿怨嫌;   像似事相谋,  欲坏实力子。   如是等缘起,  随说有差别;   诸智者应知,  斯成谤他罪。

破僧学处

屏谏及众谏,  乃至第三遮;   欲破一味僧,  便得众教罪。   遮时不作白,  说名为别谏;   告言汝具寿,  莫作不和合。   别谏劝不止,  应秉羯磨谏;   谓用白四法,  并诸助伴人。   和合谓一心,  建立二种破;   随顺破坏法,  十四种应知。   法说为非法,  非法说为法;   调伏说言非,  如是等应识。   评论非言诤,  犯诤及事诤;   此中四种诤,  觉慧者当知。   谓种种言说,  不和众异心;   缘此斗诤生,  说作评论诤。   若人因忿恼,  非法言相说;   由斯斗诤生,  故是非言诤。   有身及语心,  此三各一种;   或二二三种,  略言其六缘。   苾刍与女人,  不知同室宿;   未具至三夜,  此是身相应。   为女五六句,  与彼说法时;   非故心句增,  应知由语罪。   褒杀陀时问,  有过而覆藏;   此名为意罪,  应知得恶作。   有身及有心,  故意害生命;   不与取酒等,  此罪由二得。   五六句说已,  复故心增句;   此名心语二,  妄语亦同然。   故心兴杀害,  并言打彼身;   说名身语心,  造罪由三种。   云何善心中,  苾刍犯其罪?   谓于佛殿上,  除草不令生。   又如作好心,  为供养佛故;   结鬘便得罪,  布列许无愆。   不故违圣言,  及僧伽制令;   此说是无记,  由其无恶心。   故心违越者,  斯皆是不善;   翻此善应知,  谓是傍乘义。   如是无量种,  造作于罪过;   斗诤缘斯起,  谓犯诤应知。   如斯白等事,  说非是善等;   斗诤生諠娆,  是事诤应知。   欲作破僧伽,  无知招恶作;   别谏若不舍,  斯成恶作愆。   白不舍吐罗,  及说初羯磨;   如是说第二,  最后获僧教。

随助破僧学处

于此随转人,  罪恶苾刍众;   别谏等差别,  如是悉同前。

污家学处

若有污家者,  说污二种殊:   一名为杂居,  第二谓受用。   杂居与女人,  作戏掉举等;   受用谓同食,  及采花果类。   谓眼耳意识,  见等三应知;   别谏等差殊,  如前恶作等。

恶性违谏学处

如是恶语人,  获得众教罪;   善言不肯顺,  名恶语应知。   遍学他胜等,  说名为学处;   应受教诲言,  顺于清净法。   已说同法等,  随顺大师教;   别谏等不舍,  轻重等同前。   如斯十三事,  教因僧处得;   九初便得罪,  四由三谏生。

二不定法

略于众教罪,  已说少相应;   不定我当陈,  大师言二法。   苾刍邬陀夷,  与笈多亲密;   由斯事不定,  广制于僧伽。   一苾刍一女,  共坐于屏处;   为淫事或无,  名二不定法。   静谓无余人,  隐密事非一;   墙栅夜帘障,  榛丛为第五。   行住及坐卧,  苾刍依实言;   如净信者陈,  准事应治过。   若于行住等,  若不依实言;   应与求罪性,  白等如前作。   若得治罚法,  不出家近圆;   不共他经行,  及与依止等。   不应一席坐,  至死行治罚;   于罪不决断,  二不定名生。◎

◎第三部舍堕法

畜长衣不分别学处

苾刍十日外,  畜衣不分别;   泥萨祇尘土,  坌污罪人身。   衣已缝刺染,  是名衣已成;   所言畜持衣,  谓摄为己有。   支伐罗成已,  未出羯耻那;   如是等应知,  此中为四句。   毛麻与落麻,  羯播死并绢;   高詀婆及纻,  是谓七种衣。   何谓分别财,  最小之量度;   纵横充一肘,  罪成泥萨祇。   应舍而不舍,  于罪不说悔;   复不为间隔,  堕罪不能除。   三中若作一,  或二非清净;   三事俱作已,  方名无过人。   于此罪未说,  或于钵袋等;   于后若得者,  皆同泥萨祇。   由有财可舍,  复为堕罪伤;   堕落恶趣故,  名波逸底迦。

离三衣宿学处

常共三衣俱,  无缘不别宿;   除众为作法,  异斯便得罪。   一二众多舍,  村外坑堑绕;   墙栅遍皆围,  有一多势分。   势分谓敝园,  及天庙处等;   或差别或一,  名别一势分。   一行相连故,  应知名一舍;   野人下贼等,  如一类同村。   二舍两行别,  如梵志野人;   置立于多门,  是谓众多舍。   此中势分者,  外周宽一寻;   或鸡飞堕处,  齐其舂处等。   宅铺店楼场,  及于外道屋;   船树车园所,  是一多势分。   兄弟不分别,  或复唯一人;   由是一宅故,  说为一势分。   如前说势分,  有多势分生;   由彼别别门,  应知门有共。   如是多宅处,  库等许同然;   诸势分应知,  皆一异差别。   外道若见别,  一异势分殊;   此势分不同,  谓安皮服等。   于乐人等宅,  诸事悉同前;   外安竿鼓等,  及以破竹处。   若树枝相交,  斯为一势分;   影及雨渧处,  于外有一寻。   人衣同势分,  于此着三衣;   苾刍随处眠,  斯皆无有罪。   于天祠等处,  大门同是一;   离衣此处宿,  不被罪中伤。   道行时势分,  齐四十九寻;   坐住卧离衣,  无过一寻内。

月望衣学处

虽得支伐罗,  于余有希望;   得齐于一月,  不分别无犯。   八半至正半,  一月是衣时;   于后谓非时,  于亲等希望。   深摩舍那处,  若有死人衣;   送殡往还衣,  他弃粪扫服。   粪扫兰若处,  弃路蚁虫穿;   及以破碎衣,  复有五种别。   火烧或水浸,  并乳母弃衣;   鼠啮及牛嚼,  应知又五种。   因言衣已竟,  随事释三衣;   次第辩应知,  广陈其作相。   新物及曾用,  是谓二种衣;   苾刍欲作时,  此法今当说。   若新僧伽胝,  两重应截作;   尼师但亦尔,  余衣并随意。   经四月服用,  若作僧伽胝;   此衣应四重,  余衣两重作。   若更增重叠,  欲摘令相离;   摘离者得持,  十日当分别。   大衣条不等,  九条等九阶;   后二十五条,  此各别当说。   三品两长半,  三品半三长;   末后三品衣,  曼荼罗四半。   此中三品者,  是大衣坛隔;   此衣量应说,  上衣三五肘。   下者四肘半,  二内名为中;   七条及五条,  量数皆相似。   又复说五条,  横四五竖二;   贫人难得利,  愍念故开听。   此据应量人,  说斯等肘量;   极长极短者,  衣量可随身。   上中下三衣,  叶量应须识;   狭两指宽四,  二内者名中。   减如斯肘量,  守持不应法。   凡是带毛衣,  不着入村内,   亦不往众内,  食礼窣睹波;   作施主物想,  如是应分别。   不截支伐罗,  不着入村内;   若违招恶作,  有难事随听。   恶骂无信人,  好斗难共住;   被摈将行者,  委寄不应为。   若委寄苾刍,  假令居海外;   亦得作亲友,  应分别长衣。   自国及他方,  知委寄者死;   于余苾刍处,  应为委寄人。   若分别衣时,  不近委寄者;   不对求寂等,  亦非亲委人。   若人请持物,  寄与彼苾刍;   若知彼身亡,  此衣当与众。   于诸衣缘边,  应可为墨点;   令衣无杂乱,  易识不劳心。   苾刍若命过,  可将其六物;   应赏看病者,  余外任僧分。   三衣当割截,  尼师但亦然;   十三资具衣,  略举其名目:   三衣并坐具,  泥婆珊二种,   僧脚崎有两,  拭面身巾二,   及以剃发衣,  并遮疮疥服;   十三药资具,  此并牒名持。   自余诸长衣,  各各应分别;   随所应而作,  苾刍须者持。   内无僧脚崎,  不披于上服;   爱护应受用,  余物亦皆然。   合染者应染,  应缝者可缝;   应持者可持,  作法应分别。   苾刍得新衣,  应为三坏色;   青赤石树皮,  冀除贪染意。   紫矿红蓝郁金香、  朱砂大青及红茜、   黄丹苏方八大色,  苾刍不应将染衣。   叠被高褶婆,  毛緂并毡褥;   及以轻薄物,  此不截应持。   除其有毛者,  彼皆帖叶持;   无令少欲人,  缝刺劳辛苦。   若五条覆身,  得营众作务;   七条于净处,  作业许无遮。   僧伽胝处众,  食及礼制底;   并入城隍等,  此处并应披。   叠被高褶婆,  褥及驼毛帔;   诸重叠衣服,  勿滤于虫水。   卧他毡席等,  衬无用七条;   可叠作四重,  夜中应警睡。   离衣宿余处,  他衣不割截;   假令非染服,  权守亦开听。   无病着一衣,  不许餐饮食:   无衣亦不浴,  有难在随听。   详心遣一人,  借得緂帔等;   均平应受用,  非唯借得人。   自己白色被,  昼卧染遮外;   受用僧祇物,  内外并须遮。   披緂毛向外,  游行不应着;   若怖于蚤虱,  坐卧在随开。   阿利耶你緂,  唯僧伽听畜;   由其出此国,  即以国为名。   僧伽有随教,  合用高褶婆;   自余诸杂緂,  别人皆得畜。   为牢于下服,  佛许系腰绦;   谓遍圆及方,  三种绦应识。   己卧具若新,  他物随好恶;   当须以衣衬,  不许赤身眠。   苾刍有衣服,  不应雇人浣;   若自使好人,  盆内徐徐濯。   不惜打伤衣,  复令染色脱;   速破便废事,  为此大师遮。   若有具尸罗,  好受用衣服;   令其施不断,  增长福恒流。   宽才一肘半,  长中有三肘;   是三衣袋量,  更增便不合。   苾刍得他衣,  旧打成光泽;   水洒令亏色,  方合出家仪。   孙陀利得衣,  好为难陀打;   由斯大师制,  恐生憍逸心。   宽唯自张手,  长可一肘半;   应将赤土染,  缀在僧伽胝。   应可将斯物,  帖在当肩头;   恐汗污大衣,  敬心应受用。   若近衣缘边,  微知将欲破;   应以线缝刺,  无令废守持。   死人身未亏,  勿取其衣服;   不合故伤损,  将为粪扫衣。   苾刍取尸服,  下至虫蚁伤;   七八日曝之,  浣染宜应用。   凡着尸衣人,  不用僧卧具;   乞时住门外,  不得入他家。   若其他命进,  报言尸处人;   必更请殷勤,  入舍并随坐。   若制底畔睇,  周圆离一寻;   不食于鱼肉,  亦不为舍住。   若是僧祇帔,  不染带𦶇持;   逝多林施衣,  由斯不听染。   若是僧伽物,  不犯泥萨祇;   别人衣有犯,  舍时应准式。

使非亲尼浣衣学处

为于衣上见,  有不净遗精;   由斯故起贪,  笈多因得子。   苾刍使非亲,  苾刍尼浣服;   若染及以打,  舍堕罪伤身。   若令尼浣等,  随一罪便伤;   非亲若有疑,  此招于恶作。   手掌若一打,  染汁一揉衣;   苾刍虽善心,  亦亏于学处。

取非亲尼衣学处

若非亲族尼,  苾刍取衣服;   为无怜愍故,  得时招舍堕。   不与亦不取,  换易便无过;   买时依价直,  或可任其情。   苾刍尼有财,  决意持相施;   或听微妙语,  欢情奉法师;   或时见近圆,  持物来相助;   被贼夺时施,  为受皆无犯。

从非亲居士妇乞衣学处

于非亲俗人,  或于俗人妇;   苾刍衣现有,  从乞遂招愆。   乞下衣及线,  便得胜上服;   觅少得全衣,  受取时无过。

过量乞衣学处

苾刍衣失夺,  有人多施衣;   但取上下衣,  不应过量受。   上衣肘十一,  下长至七肘;   此据俗人衣,  名为上下服。   大衣三五肘,  两重为上服;   二五肘下衣,  谓圣教上下。   从彼乞衣时,  若得盈长物;   宜应还本主,  更施受随听。

非亲居士妇共办衣学处

若俗人夫妇,  欲为办衣价;   苾刍从彼觅,  若得罪便伤。   非亲如上说,  若得七种衣;   衣体是坚牢,  说名为净物。   从他乞衣直,  或五乃至十;   迦利沙波拏,  色量如前说。   若求此等衣,  乞时招恶作;   若得泥萨祇,  得多便不犯。   苾刍若无衣,  容仪不端正;   由斯世尊教,  制遣着三衣。

非亲居士妇各办衣学处

衣事并如前,  别与衣价异;   当观缘起处,  有罪及无罪。

王臣送衣价学处

若是灌顶王,  及婆罗门等;   大臣并将帅,  令持衣价来。   见使送衣直,  告言非所应;   我受清净衣,  开悟于使者。   应告执事者,  谓是信心人;   苾刍可求衣,  乃至于六返。   若更得余衣,  受取成清净;   过分从求得,  此招根本罪。   若过于六返,  彼自送衣来;   语言我息心,  当可还衣主。   若彼极殷勤,  礼敬欢授与;   此物应受取,  用时无有过。   居处有四别,  谓敞舍田店:   敞谓瓦作等;  舍即是居家;   田是营田处,  谓稻蔗谷麦;   店谓贮货物,  是诘处应知。   说有六诘门,  待语徐为答;   若作急速语,  便招恶作愆。   彼见苾刍至,  告言仁善来;   或云极善来,  当于此处坐。   或云人食饭,  或时命啖饼;   或饮非时浆,  略言斯六种。   施主使净人,  三是人清净;   随有非人者,  即招于恶作。   苾刍寄衣去,  与彼亲爱人;   使于所寄人,  亲友用无过。   在路知彼死,  即是死人物;   多时无长过,  物如余处辨。

用野蚕丝作敷具学处

若作新蚕褥,  成时犯舍堕;   有二种不同,  囊成及捍作。   作二皆犯罪,  他与用无过;   饶益施主故,  令其福命增。

纯黑羊毛作敷具学处

不用纯黑毛,  而作新卧具;   求觅时难得,  复妨于正修。

过分用毛作敷具学处

且如用羊毛,  四斤为卧褥;   黑二余各一,  是应法无罪。   黑谓性乌毛,  齐项名为白;   在头腹及足,  谓行处应知。   白尨毛若欠,  乃至于半两;   若造此褥讫,  必为罪相知。   黑易余难求,  纯黑亦听作;   若从他处得,  受用当随意。

六年敷具学处

若自作卧褥,  强遣六年持;   六内造时犯,  除僧为秉法。   若苾刍一年,  更造第二褥;   兴功招恶作,  成时得本罪。   如是二三四,  乃至五年终;   若入于六年,  纵造非遮限。

不帖坐具学处

若作新坐具,  以佛一张手;   帖在于新者,  坏色令牢固。   若于张手内,  故心减片许;   还遭本罪杖,  楚痛此人身。   旧者极烂坏,  久故无所堪:   或唯但有新,  不帖时非犯。

担羊毛学处

不自将羊毛,  行过三驿外;   少许为帽等,  密持非是愆。   半村擎恶作,  及半俱卢舍;   俱卢舍若过,  越村便得堕。

使非亲尼擘羊毛学处

非亲苾刍尼,  苾刍令浣等;   持毛彼若洗,  斯便损式叉。   若别令洗等,  或复总皆为;   得罪随所应,  不为但恶作。

捉畜钱宝学处

佛遮苾刍辈,  执捉金银等;   若三衣道粮,  病药当持去。   苾刍应少欲,  少作少营求;   存心乐涅槃,  知量知时受。

出息求利学处

为利作兴生,  财谷等出纳;   觅利金刚杵,  便伤贪者身。   远求及期限,  出利并纳质;   成与不成等,  兴生有四殊。   或往他处求,  庄束船车等;   及觅同行伴,  斯名作远求。   七倍等获利,  方始与他财;   书券证保人,  斯名作期限。   本欲求生利,  两倍等利增;   书券计时徴,  斯名曰生利。   末尼珊瑚等,  真珠物贮收;   明契作要期,  斯名为纳质。   此中利未生,  已招于恶作;   如其生利得,  便招于舍堕。   成者谓已作,  打为庄严具;   不成即金等,  此并如前说。   为三宝所须,  方便欲求利;   应差知事者,  俗法勿相违。   王及诸官属,  施主勿交关;   与时追索难,  或可全不获。   纳质善观望,  筹量可与物;   善人堪委付,  无质与非伤。

卖买学处

无别交易人,  苾刍须自买;   善观当出语,  决价但三酬。   若当有卖买,  元不许求利;   若别有所须,  卖买时无过。   若为三宝事,  要须有卖买;   知事人应作,  勿与俗相违。   若人为设供,  就寺为市易;   当须差降与,  令彼信心增。   油麻谷豆等,  于内有虫出;   安在阴凉处,  任彼自随缘。   虽安在阴处,  生虫尚自存;   置室瓨等中,  密闭无令损。

畜长钵学处

畜钵有二种,  谓铁及与瓦;   若持过十日,  必为罪相中。   若应量及减,  有余应贮畜;   为济近圆人,  不分别无咎。

乞钵学处

得作五种缀,  不合乞余钵;   意遮求妙好,  若买则非愆。   苾刍缀钵璺,  不应用融物;   黑糖锡紫矿,  泥蜡并皆遮。   缀钵有五种,  谓衔鍱钉鍱;   铁钉并铁末,  及为鱼齿缝。   依法而转换,  若得便无罪;   异此乞恶作,  得时泥萨祇。   所得之长钵,  舍在于僧伽;   转取最后者,  应如法持用。   指钩不触食,  受二升米饭,   并容于菜茹,  此名为大钵;   受一升米饭,  并𦵔菜名小;   此两内名中,  是名三种钵。   若钵有璺穴,  补缀可存情;   作具须者持,  置于僧库内。   要有钵方行,  不蒙众秉法;   除为贼恐怖,  又复拟还来。

自乞缕使非亲织学处

若非亲织师,  无价织衣犯;   酬价并亲族,  遣织时非过。

居士妇使非亲织学处

俗人令织匠,  为苾刍织衣;   不应至彼边,  谄心申爱语,   令长刷削打,  将食诱织师;   彼人如为作,  得便招舍堕。   长者谓广大,  刷者令软滑;   削谓除缕结,  打谓打令坚。   乞饼与织师,  五正等饮食;   与其食粮者,  米豆等应知。

夺衣学处

苾刍与他衣,  瞋不应还夺;   哀怜者无过,  意欲益前人。   动身是身业,  言陈成语愆;   于斯两业中,  随一便招罪。   乃至于衣角,  未离身已来;   得恶作应知,  离身便犯舍。

急施衣学处

但是夏中利,  坐夏者应分;   此不通余人,  预分招恶作。   夏无掌衣者,  不合受他衣;   若有难施衣,  金等咸应受。   急施有五种,  谓病为病人;   欲死或为亡,  将行故行施。   随意十日在,  此时当受物;   若过于衣时,  斯便不合畜。   若施主告言,  我当自手施;   受取应为举,  合众罪皆无。   若得随意利,  悉属坐夏人;   亦通无夏者,  同为随意事。

兰若离衣学处

阿兰若有怖,  于自三衣中;   俗舍寄一衣,  为防其难故。   于斯离衣宿,  六夜许无愆;   第七明相生,  须还兰若处。   非前夏安居,  是名为后夏;   此中若有贼,  谓是难应知。   言有疑畏处,  谓师子虎等;   有怖谓䖟等,  恼乱多众毒。

雨浴衣学处

春余一月在,  四半至五半;   若其须雨衣,  此时宜可乞。   去前安居日,  尚有一月在;   此月应守持,  入夏随情用。   可于两月半,  苾刍用雨衣;   早求过后持,  此便招舍堕。   若于随意日,  施得好衣财;   秉白二羯磨,  对众前当受。   众僧既共许,  殷勤各用心;   一日作使成,  物体须牢固。   如法作衣已,  花香好严饰;   置在于众中,  张须知法者。   由张羯耻那,  苾刍获饶益;   谓于十日内,  不须分别持。   虽无僧伽胝,  人间任情去;   别众食展转,  斯皆无过愆。   虽不告苾刍,  得入于村内;   广文具有十,  此略言其五。   谓从八月半,  乃至正月半;   齐斯五月内,  名羯耻那时。   行下意及了,  行遍住兼出;   不满夏及破,  后夏者不应。   嘱信并求寂,  及以授学人;   不受羯耻那,  余利皆须与。   破尸罗行坏,  大众与作遮;   及入非法朋,  于余处坐夏。   如斯等五人,  无利无饶益;   由其不消施,  持戒者应为。

回众物入己学处

若僧现前物,  回之将属己;   他利最难消,  当受泥黎苦。   他施衣金等,  及以诸饮食;   遮斯两种物,  名回换应知。   此众所生利,  回与别僧伽;   恶作必定招,  非根本应识。   或将他众利,  共回与此僧;   若物属此时,  合众皆祇罪。   佛像制底人,  乃至与畜生;   上下楼檐等,  回时皆恶作。

七日药学处

受取对苾刍,  守持酥蜜等;   自取随情食,  齐七日无违。   泥萨祇应舍,  此须善苾刍;   间隔要经宵,  其罪应须说。   第二日还衣,  本主当从乞;   悭心不还者,  强可夺将来。   三中若有一,  更复得余衣;   由其未清净,  受时皆悉犯。   由衣等须舍,  故有舍名生;   复坠堕三涂,  为斯名舍堕。◎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语学处

已说三十事,  舍与堕相应;   九十单堕罪,  随次今当说。   王舍城人众,  及以诸苾刍,   借问罗怙罗,  佛今在何处?   此中有世尊,  报言在彼处;   大师由此事,  为说两伽他。   故作妄语人,  违于一实法;   现世造众恶,  当来受苦报。   宁吞热铁丸,  猛焰极可畏;   不将破戒口,  非法啖人食。   由苾刍妄语,  佛制于学处;   差别有九殊,  乃至于二种。   于无根五法,  波罗市迦等;   戒见轨邪命,  是九种应知。   他胜等五法,  见等三不同;   于斯作异言,  应知妄成八。   戒见轨邪命,  及以见闻疑;   苾刍虚诳时,  斯成有七种。   已说正当说,  不实有三时;   复有见等三,  说妄言有六。   如是一一减,  智者应可思;   说语若他知,  便成二种妄。   何谓五种妄?  他胜等应知;   说上人法时,  名入于他胜。   若于两种谤,  不实诳前人;   根与无根殊,  名入于众教。   若在僧伽前,  法说为非法;   由其对众重,  名入吐罗中。   若褒洒陀时,  问言清净不;   默然而覆过,  是名入恶作。   作此妄言时,  便成四种别;   所余诸妄说,  咸入堕中收。   此五种妄说,  其体重轻异;   不相交杂故,  各陈其入言。   于不见等处,  颠倒说见等;   故心说他解,  堕落罪便伤。

毁呰语学处

虽毁呰傍生,  唤为秃角等;   怀羞情不忍,  何况毁于人!   由斯世尊说,  常饶益众生;   苾刍毁灭言,  便招于堕罪。   苾刍毁呰意,  问婆罗门种;   汝梵志出家,  此便生恶作。   若问刹帝利,  戏心得恶作;   薜舍戍达罗,  若问成根本。   毛木匠织师,  客缝竹作等;   如斯诸种类,  问时便得堕。   汝梵志工巧,  清净应须学;   沙门汝何用?  即招恶作罪。   汝是刹帝利,  牟槊弓射等;   此事应可为,  说时便恶作。   如是戍达罗,  薜舍所作业;   织竹等杂作,  便获根本罪。   汝自业应作,  乞索教读等;   若作如斯语,  同前得恶作。   跛瞎𤼣躄行,  侏儒及聋哑;   毁他如是说,  堕落火便烧。   汝疥癞痈疽,  痒瘙痔呕逆;   作如是等语,  此人便得堕。   汝罪不清净,  有疑悔恶作;   汝有忿恨恼,  得罪亦同前。   苾刍毁呰意,  恶说骂詈等;   与鄙语相应,  堕罪便相害。   如是族工巧,  作业形容病;   罪及烦恼言,  咸名毁灭语。   意欲简前人,  是何者佛护?   答言刹帝利,  如是等无愆。

离间语学处

苾刍离间语,  欲使他分坼;   由为触恼心,  定招于堕罪。   汝剃发贱人,  问言谁语汝?   报云某甲道,  此招于恶作。   于前学处中,  说族工巧等;   应知罪相似,  智者不应为。

发举殄诤羯磨学处

和合众作法,  同心许其事;   若更毁破者,  堕罪遂便伤。   大众共一心,  如法如轨则;   断除四种诤,  评论等应知。   同心共秉法,  于事无犹豫;   若云不善时,  得破羯磨罪。   未作作了想,  或疑而毁破;   斯便得恶作,  异此便无咎。   若作此断事,  作余断事想;   应知了未了,  得罪并同前。   主人秉羯磨,  持欲及见等;   并客来苾刍,  是谓五差别。   若识初中后,  是名为主人;   此中作法人,  谓秉羯磨者。   为他将欲者,  此名持欲人;   现前居众中,  是名为见等。   我爱如是见,  作如此平章;   不识初中后,  应知此名客。   初三若毁破,  俱得于堕罪;   后二若毁时,  并皆招恶作。

与女人说法过五六语学处

为女说法时,  唯齐五六语;   除有智男子,  过时得本愆。   一切色无常,  受想行亦尔;   及识为五语,  明慧者应知。   眼耳鼻及舌,  身意并无常;   此名为六语,  智者应当识。   欲说于五句,  故心言第六;   或可拟说六,  故七咸同罪。   若口吃无过,  及以语匆匆;   智女更问时,  为说便非犯。

与未近圆人同句读诵学处

与未近圆者,  同句而诵法,   随说即招愆,  同诵开无过。

向未近圆人说他粗罪学处

知他犯粗恶,  告未具得罪;   大众与法者,  说时无有过。   何者名粗罪?  谓波罗市迦、   僧伽伐尸沙,  非余事应识。

实得上人法向未近圆人说学处

前人未近圆,  苾刍向彼说,   实得上人法,  得波逸底迦。   若是五种盖,  凡人法共知;   非此名上人、  静虑等境界。

谤回众利物学处

说他与众物,  回将入别人;   若作妄言时,  便遭堕罪割。

轻呵戒学处

半月半月说,  戒经长净时;   若其轻慢言,  定得于本罪。   何须戒经内,  说此小随小,   令人恼悔生?  是名轻慢戒。   厌疑生恼触,  忧热遍烧煎;   能令起悔心,  随说皆招罪。   但是律教中,  所有诸小戒;   苾刍轻慢说,  亦皆成本愆。

坏生种学处

所有种子类,  及以有情村;   根茎节开子,  自他损皆犯。   若从根得生,  此说名根种;   谓是香附子,  姜芋等应知。   茎种从茎出,  插地即便生;   谓菩提石榴,  柳等咸应识。   节种截取节,  入地能生长;   芦荻蔗竹等,  由斯故得名。   裂种杏麻豆,  子谓谷麦等;   有释异种子,  牛粪等生莲。   羊毛生细稊,  是一师别释;   有情虫蚁等,  总摄诸生命。   村者谓树等,  有情之所依;   想疑而损之,  皆招于堕罪。   如是种果等,  称境定招愆;   别种别想疑,  应知亦得罪。   苾刍持五种,  安在臼中舂;   若种损坏时,  五罪一时得。   若不损坏者,  但招五恶作;   置火及投汤,  同前皆本罪。   若作故损意,  青草处游行;   有坏时便堕,  不伤招恶作。   若于青草处,  曳物而伤损;   或汤粥汁等,  浇泻亦同愆。   若以一方便,  斩断于一树;   便招一恶作,  一波逸底迦。   若以二方便,  斩断一树等;   便得两恶作,  一堕罪应知。   随方便多少,  得尔许恶作;   随其事差别,  悉皆招本罪。   叶果未开花,  诸藕诸根等;   莲梢及苹藻,  随坏堕相中。   皴皮及黄叶,  莲花等已开;   若断恶作罪,  佛言轻重异。   若须净齿木,  及皮叶花根;   取时为净言,  不应云斩折。   水藻及浮萍,  地鸡并碱卤;   青苔白醭葛,  牵挽不应为。   何者是净言?  云汝应知是;   解是与净等,  净了皆无过。   作净二五殊,  火刀蔫鸟甲;   堕破并拔出,  捩断擘不中。   营造伐树时,  应从树神乞;   以诸花果食,  设祭可随时。   应为诵正法,  谓三启等经;   宜应具告知,  十善十恶报。   行善招乐果,  异斯生恶趣;   显其功德施,  复说悭贪罪。   欢喜等园中,  天女恒游戏;   长时极乐果,  唯有施能招。   镇怀饥渴火,  不闻浆水名;   轮回诸趣中,  受苦无穷尽。   无始来串习,  数为烦恼逼;   自他无利益,  并由悭所缠。   七日不改变,  复无流血等;   大树宜应截,  有异不应伤。

嫌毁轻贱学处

苾刍作嫌言,  及为粗骂语;   所得轻重罪,  略言其大纲。   大众作白二,  差遣分饭粥;   分房行饼果,  分余杂物人。   羯耻那器具,  藏守支伐罗;   及以分衣人,  并守雨衣者。   毗诃罗波罗,  斯人所遣使;   行器持竿水,  及以驱乌人。   若遣分卧具,  行饼并行利;   众差如是人,  嫌时皆本罪。   如斯十二类,  嫌骂者招本;   余使得轻愆,  善可观其事。

违恼言教学处

违教得本罪,  教谓他问时;   恼谓说异言,  不陈决定语。   他问如是言,  欲恼便余答;   除猎人来问,  恐彼害前生。   我视虚空爪,  实理有情无;   此人方便言,  报彼非成咎。   如其他问时,  恼意默然住;   由斯堕恶趣,  苦逼痛方言。

不举敷具学处

若于露地中,  安僧床座等;   除有人嘱授,  舍去罪随行。   若离于本居,  欲行向界外;   未离床等分,  便招恶作愆。   若弃出行时,  雨沾得恶作;   如有水湿澈,  斯便得堕罪。   说有三种坏,  谓虫风及雨:   表里俱损时,  此说为虫坏;   被风吹反褶,  是名为风坏;   雨湿第二重,  名雨坏应识。   若在于房中,  被虫等损坏;   招恶作等罪,  准说并同前。   初不思而去,  涂中忽尔忆;   自忖由痴等,  当须苦责心。   若遇余苾刍,  见已应相就;   为护卧具故,  殷勤好嘱看。   若彼为领知,  到处不藏举;   波逸底迦箭,  便中不忆人。   俗人来请食,  借座当须与;   求寂等将去,  苾刍不自持。   俗侣诣伽蓝,  设食供僧众;   应与其座席,  宜差守护人。   若是看病人,  病老朽破戒,   又复未圆具,  斯皆勿嘱观。   二人同一座,  小者应收举;   若彼夏相似,  后起者应持。   若听法等时,  上座年衰老;   举安僧座席,  小者应代为。   佛制诸苾刍,  于尊老给侍;   当为依止事,  利益两俱兼。   若有难事至,  墙根及树根;   着座不招愆,  无缘勿断食。   行时支伐罗,  所有其势分;   必无看守者,  卧具准应知。   读诵正法时,  应可升高座;   居处令安隐,  敬重大师言。   应可为高座,  四足安师子;   高下任时宜,  正方应好作。   傍边安蹋道,  前为承足花;   踞坐诵尊言,  读时前置案。   背后安花障,  两畔任悬缯;   上盖准时宜,  置在长廊下。   檐下长悬索,  用拟挂花鬘;   好心来听经,  当前列行坐。   俗家敷宝座,  欲坐者随听;   摄念可应居,  诸行无常想。   当如是作意,  此是施主物;   虽是宝庄严,  坐时无有过。   在药叉龙宫、  天堂皆许坐;   令彼福增长,  此教是牟尼。

不举草敷具学处

若其于寺中,  用众草敷具;   去时无难事,  自举嘱人看。   此亦同前说,  与褥席不殊;   同彼罪应知,  护戒者当识。   舍中不除去,  或弃主人遮;   敷在毗诃罗,  不除招恶作。   习定者经行,  敷长十二肘;   勤修念诵者,  亦十二应知。   地硬用草敷,  不置便生病;   防难为间隔,  无斯致恼缘。

牵他出僧房学处

若瞋他苾刍,  从住处牵出;   其人得堕罪,  仍除有难缘。   设不自手牵,  令他苾刍挽;   二人俱得罪,  谓波逸底迦。   若令求寂等,  牵苾刍出寺;   苾刍招本罪,  求寂得轻愆。

强恼触他学处

若以好恶食,  或冷或热等;   故恼他苾刍,  令食招根本。   若食堂暖舍,  浴室近门傍;   及合道檐前,  此分皆不合。   于座及卧具,  他未有心移;   先住苾刍来,  无令后人去。

故放身坐卧脱脚床学处

若在上房住,  不坐脱脚床;   以版承床足,  坐时无有过。   所言脚脱者,  于孔中抽出;   谓在故房上,  多时朽烂棚。   若无承足物,  或可仰安床;   不畏损他人,  量时应受用。   或时以铁钉,  钉脚不令脱;   任情安逆榍,  或用草绳缠。

用虫水学处

水中有生命,  将浇地树等;   自作若使人,  悉皆招堕罪。   虫水有想疑,  斯还得本罪;   无虫虫想疑,  便招恶作过。   从他借罐绠,  他与用无伤;   澄滤好观瞻,  浊时安黑果。   若水有浊尘,  临之不鉴面;   此可殷勤滤,  清净方无咎。   若井泉知净,  法瓶等致密;   众及于别人,  五水随情用。   滤罗有五种,  谓澡罐君持,   法瓶并水罗,  及以衣角叠。   澄心当好视,  虫若小毛端,   并须依教看,  无劳数观察。   齐几当观水,  如转六牛车;   竹载摩揭陀,  是名观分齐。   若其于水器,  起心疑有虫;   宜应更善观,  无疑方可用。   乃至俱卢舍,  或时一驿路;   彼处决知有,  无罗亦可行。   若即许还来,  半驿去无咎;   商旅有相识,  传罗随意去。   顺流河岸行,  一一俱卢舍,   善观应可饮,  异此即不应。   溯流随取处,  观滤并如常;   陂池水不流,  观于一寻内。   井等取水处,  说佛语伽陀;   随处有天神,  应从彼求乞。   将君持向口,  饮水佛不听;   叶等必其无,  屏处非遮限。   宜应将绢布,  叶系君持口,   及以盖瓶瓨,  异斯招恶作。   瓨等有垢腻,  用意净洗治;   随时可曝干,  为欲令清净。   俗人所作事,  求寂不应为;   求寂之所为,  苾刍有不合。   苾刍望于尼,  事有犯非犯;   皆须善观察,  准教可应行。   于池井等中,  见有饼菜等;   澄滤随情饮,  应知此名净。   俗人施水处,  准法好须观;   虽在非时中,  随情应饮用。   牧牛人等处,  苾刍少乏水;   酪浆及乳等,  洗足亦随情。   盛酒大小行,  此器宜应弃;   若盛油等物,  火炙水梳治。   或令鱼鳖舐,  垢腻尽皆无;   置水此器中,  非时用成净。   女人求水时,  苾刍应可授;   不宜相续注,  勿生痴染心。◎

◎造大寺过限学处

造大毗诃罗,  起基安水窦;   着户扉及扂,  并可置明窗。   若欲起墙壁,  应和草作泥;   垒至横扂边,  二三重勿过。   若于上更着,  即招于堕罪;   砖石及木成,  虽多无有犯。

众不差教授苾刍尼学处

具戒有闻持,  年至二十夏;   言词善圆满,  不曾身污尼;   善说八他胜,  八敬能开演;   具七可应差,  异此便不合。   善解苏呾罗,  毗奈耶母论;   此合教授尼,  除诤能调伏。   除此更有余,  第二略教授;   大众若有教,  上座可传言。   尼众清净不?  又复和合不?   此中无苾刍,  于尼行教授;   姊妹牟尼教,  常须不放逸;   无令戒损失,  此是三涂因。   由尊二十夏,  能调所化生;   于律教善明,  王苾刍应识。

教授至日没学处

被差行教授,  虽可具尸罗;   及明须早归,  无容侵日没。   日没作没想,  或可生犹豫;   仍为教授事,  得堕罪无疑。   未没作没想,  未没起疑心;   被恶作箭中,  当受于大苦。   若尼门不掩,  或可门相近;   或为多教授,  日没并无伤。   尼可作供养,  应随自己能;   尊人当受食,  令其福增长。

谤他为饮食故教授学处

若以嫌嫉意,  轻毁教授人;   由生不善心,  当遭狱火焰。   彼有贪染心,  教尼求饮食;   见实而说者,  此诚无有过。

与非亲尼衣学处

若是非亲尼,  不合与衣服;   由彼心贪觅,  来处不筹量。

与非亲尼作衣学处

于非亲尼处,  不应为作衣;   由作恶形仪,  令俗生讥丑。

与尼同道行学处

苾刍向余处,  共尼同伴行;   贼等多怖时,  共行无有过。   若病无人持,  不应弃于路;   苾刍苾刍女,  展转互相舁。   尼自将路粮,  苾刍得为净;   苾刍持尼净,  此并勿生疑。

与苾刍尼同乘一船学处

苾刍若与尼,  乘船或上下,   于斯便不许,  直渡者无愆。

独与女人屏处坐学处

缘彼邬陀夷,  共女屏处坐;   因招众讥谤,  圣制不应然。

独与尼屏处坐学处

又与笈多尼,  独在屏处坐;   据缘但道一,  余三并堕愆。

知苾刍尼赞叹得食学处

苾刍知彼尼,  赞叹故得食;   除其先有意,  食便招堕罪。   赞叹有二种,  具戒及多闻:   具戒从预流,  乃至阿罗汉;   多闻苏呾罗,  毗奈耶母论;   实有如斯德,  赞食许无愆。   若实无有德,  为利受尼赞;   知而啖食者,  即招其本罪。

展转食学处

苾刍无疹病,  非衣作行时;   足已更生贪,  食时便得罪。   一食不能安,  此说名为病;   但获衣方肘,  是谓施衣时。   僧房制底处,  其地如小席;   扫拭及洒涂,  此名为作务。   若半瑜缮那,  苾刍去还返;   斯名道行事,  更食者无罪。   若得有衣请,  更受无衣者;   受后招恶作,  食时便获本。   先得无衣请,  后有支伐罗;   两处纵俱餐,  此食非遮限。   前得有衣请,  后请亦有衣;   两处食随情,  此皆无有过。   若弃无衣处,  行就有衣家;   开难缘及衣,  非余事应识。   若知于俗舍,  普请尽僧伽;   授事及余人,  至时鸣健稚。   苾刍于自党,  若客新来至;   请处应教示,  默去不应为。

施一食过受学处

外道所居处,  苾刍在彼停;   无病一日餐,  异斯便不合。   无病别日住,  便得恶作罪;   如更受他食,  咽便招本愆。   施主意平等,  或是亲族处:   假令多日食,  斯非是愆咎。

过三钵受食学处

施主非随意,  若得饭麨等;   二三持满钵,  若过招本罪。   大钵若取三,  二大及中一;   两大兼一小,  二中并一大;   二中兼一小,  满钵取持归;   斯皆得本愆,  三小咸无过。   亲族欢怀与,  受多无有过;   受已应持去,  平分与苾刍。

足食学处

苾刍足食竟,  不合更重食;   不作于余法,  咽咽罪随生。   五种珂但尼,  斯非是足限;   正食若足已,  此亦不应餐。   五种蒱膳尼,  米饭麦豆饭,   麨肉及诸饼,  是正食应知。   根茎叶花果,  名五珂但尼;   此据嚼啮义,  五正通含啖。   知是蒱膳尼,  有授者相近;   已作遮止法,  从座舍威仪。   于如是五处,  名足食苾刍;   此中随一无,  则不名为足。   足罢竟去休,  此说名遮足;   若道且言者,  圣说许无愆。   若作余食法,  非侧非背后;   不安在怀中,  非空非置地。   两手极净洗,  然后方受食;   食了不离座,  是未足应知。   执食可蹲踞,  对苾刍应告:   我作余食法,  仁当忆念知。   彼人当取食,  若二若三口;   语言持取去,  随意可应餐。   若彼虽足食,  然未离于座;   应就彼人前,  作法皆如上。   彼人不合食,  应告食人言:   将去任情餐,  名第二余法。   若得非正食,  谓是乳酪类、   薄粥薄麨等,  并非成足食。   若竖匙不住,  此名为薄粥;   指钩不见迹,  谓薄麨应知。   若作足食想,  及以生犹豫;   食便招本罪,  便开地狱门。   若食虽未足,  而为足食心;   及起疑意时,  皆招恶作罪。

劝足食学处

知他足食竟,  不为余食法;   内怀于恶心,  劝食便生罪。   知足食想疑,  殷勤劝彼足;   欲令他犯过,  当来苦自伤。   不应以双足,  蹈于食叶上;   病者便非过,  无病起讥嫌。   苾刍若无病,  连鞋不应食;   病应抽出足,  蹋鞋上非愆。   授食在背侧,  或远或隔障;   及不仰手时,  斯皆不成受。   授者立相近,  当前无障隔;   皆须仰手受,  极可用心请。   指食令安钵,  如其堕叶盘;   此即名为受,  无疑应可食。   微尘有多种,  花果饮食衣;   有触与无触,  净与不净别。   土尘事多种,  有净及不净;   睹色不分明,  此则无劳受。   尘相若分明,  不受不应食;   食污衣须洗,  不洗便生过。   若行盐等竟,  虽小不应起;   及时应可坐,  准次勿相排。   年卑居老上,  知想或生疑;   突色讫里多,  日日恒增长。   持食与他人,  便作希望意;   彼人重授与,  不净不应食。   决舍绝希望,  后从他获得;   此名清净食,  受时无有过。   勿语益送人,  与我如是食;   随行得应啖,  病人非在遮。   苾刍若食了,  可留一大抄;   普施于众生,  不应为简别。   若客至将行,  捡挍人并病;   及以看病者,  随情在前食。   因笼拏开粥,  僧众并随听;   由斯影胜王,  施地佛听受。   因论于食法,  及与药相应;   净地等要门,  随事皆须识。   饭饼及肉鱼,  豆饭并麨等;   斯谓为时药,  养命啖恒须。   蒱萄及芭蕉,  醋果并蘡薁;   枣等乌昙跋,  并曰非时浆。   俗人及求寂,  熟柔当净滤;   酪浆蔗醋浆,  斯等非时饮。   说有七日药,  酥油蜜诸糖,   石蜜及沙糖,  许服皆无过。   又有尽寿药,  谓是根茎等;   如法应守持,  无限常听服。   根鸡舌姜等,  茎谓不死条;   黄姜等可知,  并诸香杂水。   七叶苦爪苗,  果谓胡椒等;   及以三果类,  准病服皆听。   紫矿及阿魏,  黄蜡诸树汁;   油麻灰等五,  复有五种盐。   庵末罗苦木,  七叶尸利沙;   如斯树等皮,  皆名尽寿药。   如是诸药类,  不拟将充食;   但欲排饥渴,  希心趣涅槃。   蒱萄及石榴,  庵婆芭蕉等;   根谓莲藕类,  是时摄应知。   如斯时药等,  展转更相杂;   各从前药势,  服用者无伤。   熊罴及龟鳖,  并江猪等脂;   并随身治病,  非时咸可服。   医言食生肉,  人蛇象不听;   鱼肉若持来,  问净当随食。   门前制底舍,  空露地水堂;   檐下及房中,  并不应煮食。   作净有五种,  生心等轨则;   若为作食厨,  众僧共立净。   住处絣绳墨,  草创立基时,   解法营作人,  兴心应作法:   我今于此处,  立作众净厨;   三心念口言,  谓是生心净。   造寺半已了,  知事对僧前;   我今普告知,  应如是三说。   此处我守持,  将为净食处;   作如是告白,  名为共印持。   若人造寺宇,  房门料乱开;   室相不齐行,  此名牛卧净。   若有僧住处,  苾刍久弃舍;   后至过便无,  斯名废故净。   若僧秉白二,  羯磨众详许;   知法并同心,  名为作法净。   如是五净厨,  苾刍不作法;   停食及煮食,  悉皆成不净。   为净二五殊,  刀火蔫鸟甲;   堕拔截擘坏,  作法者无愆。   火坏五咸净,  余损子皆成;   伤皮有不成,  于中验生性。   当于上座所,  行食者应言:   三钵罗法哆,  是名行食法。   上座当告言:  应平等行与;   须正意而食,  了说愿伽他。   正说福颂时,  苾刍不应食;   若不闻声者,  食时无有过。   正说伽他时,  闻时应谛听;   颂了随情食,  更说非遮限。   有能者应说,  众首或余人;   演法应时机,  当随施主望。   凡是说法人,  应须与伴助;   由非独一己,  令法有光辉。   为众诵经时,  夜无灯不许;   护虫为百目,  或复作笼遮。   所食鱼肉等,  与俗胜人同;   他持施钵中,  应食全无罪。   他为作肉食,  若有见闻疑;   此则不应餐,  为愍众生故。   得虎狼等残,  若有闻疑见;   由彼心不舍,  此皆不合餐。   不许无悲心,  耽味害他命;   准法依三净,  食肉许无愆。   蒜葱等诸药,  为病在随听;   欲令身命存,  斯名善法器。   病者食蒜时,  当护其臭气;   选处应将息,  隐密可应为。   为病服食了,  可洗身令净;   臭气皆除灭,  方入本房中。   若服蒜葱韭,  为令身净故;   停七三二夜,  如次可应知。   巡家行乞食,  料乱有多门;   应将饭等记,  无令路差失。   乞食秉鸣锡,  欲使施人知;   及怖于犬牛,  不许行挝打。   苾刍于俗舍,  若食饼果根;   勿嚼作大声,  或时将汁饮。   自非有要事,  不应相触食;   食时须用心,  勿溅傍边者。   俭时若得食,  施主欢随施;   亦可多将去,  分张与苾刍。   若上座受请,  食半与余人;   为济俭年时,  活诸同梵行。   欲令寿命久,  余人得应食;   若在牟尼教,  一日实难逢。   若于钵缝中,  见有余残食;   应以物擿去,  三洗用无愆。   食罢口应净,  用齿木土等;   净水漱三度,  若过亦随情。   苾刍得食已,  疑有余人触;   应觅未具人,  重受随情食。   有事须行去,  无人持路粮;   自携为换想,  啖时无有过。   若无人可换,  一日不应餐;   他日啖虎拳,  不合过斯食。   三日两虎拳,  已后当随意;   自作宜应食,  希望性命全。   须根地可掘,  欲果树宜升;   苾刍应自取,  除饥得延命。   斯等是遮戒,  为难暂开听;   若是性罪者,  命断不应作。   亲识远方来,  屏处应同食;   室罗末尼罗,  同餐开怖处。   受已莫放器,  左手急坚持;   齐手可应餐,  食时须用意。   如其不盖覆,  置食被乌残;   近㭰处应除,  余者随情食。   僧祇若别人,  酥油沙糖等;   如其误触者,  不应便即弃。   若是四方僧,  或复别人食;   知净宜应受,  异此即不应。   食杂沙糖等,  水洗宜应食;   虽在非时中,  此无不净过。   糖与麨相和,  应将净水投;   苾刍须净滤,  非时饮水听。   苾刍自为己,  于沙糖守持;   随开于五人,  相知更互食。   病断食少食,  热闷及涂中;   于此五人听,  余者皆不合。   胜果卒难逢,  及上饮食等;   苾刍虽足食,  不加法亦餐。   若乞食苾刍,  巡家乞得食;   有人请入舍,  随言使福增。   舍中食余饭,  施主遣将归;   纵触还应食,  俭岁听非过。   寺三时设食,  祭彼护寺神;   时非时药叉,  住彼须应食。   诃利底母儿,  佛遣多祭食;   为护于住处,  令教法光辉。

别众食学处

不餐别众食,  唯除病等缘;   僧中取少多,  或此送无犯。   乃至一匕盐,  或一握草叶;   送向于余处,  亦得表情和。   有人不尽情,  四人名别众;   病作道行时,  事如前已说。   若是乘船去,  至半逾膳那;   或可覆还来,  食皆无有过。   若众多施主,  别别供苾刍;   随彼施主心,  此谓时差别。   诸外道沙门,  彼若施僧食;   悲心应为受,  由彼不信故。   界中别众食,  有苾刍想疑;   得罪若三人,  食便无有过。   有别定属利,  食时与众乖;   此顺施主心,  纵食非成犯。

非时食学处

从过中已后,  至明相未出;   苾刍不应食,  若食罪侵身。   有病在非时,  医人令遣食;   当于隐密处,  无令俗见讥。

食曾触食学处

苾刍触食等,  此则不应餐;   食前食后殊,  说触有两别。   若在食前受,  食后啖便愆;   若食后受持,  夜分过不合。   若手有杂腻,  谓除众难缘;   不触于钥匙,  及以触衣钵。

不受食学处

饮食若不受,  怖罪者不餐;   食咽罪便伤,  除水及齿木。   叶及净齿木,  有汁还须受;   若是生种者,  仍须将火净。   苾刍行乞饭,  有余仍未熟;   宜应自煮食,  受取取应餐。   得鱼肉果等,  先煮已色变;   牛乳等三沸,  更自煮非愆。   他人来设食,  有事便弃去;   应为北洲想,  观时自取食。   以药灌鼻时,  若咽当须受;   若能不咽者,  不受亦无伤。   食有蝇蚁等,  附近不成触;   触处除应食,  鼠鸟受应知。   若手与手受,  或物与手请;   或手与物请,  或物与物受。   若入厌贱国,  远置亦成受;   更有余成受,  谓象马猕猴。

索美食学处

苾刍身无病,  为己不应乞;   生酥并乳酪,  诸肉及以鱼。   为病故乞求,  纵食而非犯;   无病乞恶作,  若食罪便中。   俗舍巡行乞,  执钵默然住;   他问何所须?  欲者随情说。

受用虫水学处

若知水有虫,  受用全不合;   谓外内二种,  洗浴饮应知。   有虫无虫水,  此并如前说;   罗漉须依法,  由是性罪故。

有食家强坐学处

苾刍在食家,  不应屏处坐;   令他生恼意,  仍除难怖缘。

有食家强立学处

若女人丈夫,  欲贪相乐着;   说此名为食,  屏立亦招愆。◎

◎与无衣外道男女食学处

苾刍若自手,  不与外道食;   擘破与随听,  欲令除恶见。   彼槃器在地,  悲心应授与;   为生哀愍想,  不得现虔恭。

观军学处

若观军斗战,  苾刍皆不许;   必有缘须住,  此则在随开。

军中过二宿学处

有缘须往时,  齐两夜应宿;   如其更过宿,  除难便成犯。

动乱兵军学处

军旅象马众,  旗王及兵力;   国主及大臣,  见时便得罪。   军旅谓整装,  兵力谓骁勇;   若立标旗处,  于此号旗王。   人主大臣请,  有障难及怖;   假使住多时,  斯亦非成犯。

打苾刍学处

不以瞋恚意,  故打他苾刍;   违本要期心,  不遵于圣教。   假令将一指,  若打即招愆;   况复手足拳,  杖木等相害。   若将扫帚打,  随有几多茎;   触彼苾刍身,  还招尔许罪。   如是把豆等,  随打罪应知;   若不堕彼身,  准数皆恶作。   若为彼椎噎,  或时因诵咒;   苾刍将物打,  斯等并无愆。

以手拟苾刍学处

若于苾刍处,  努手相拟时;   即便招堕罪,  还如打中说。

覆藏他粗罪学处

知他有粗罪,  元不许覆藏;   若有怖畏时,  纵覆皆无犯。   从波罗市迦,  乃至众教罪,   及此重方便,  覆至晓招愆。

共至俗家不与食学处

不作嫌恨心,  故令他断食;   彼人无有病,  必得罪相中。

触火学处

若不是开缘,  然火皆不许;   及灭火触火,  有难便非过。   皮毛爪洟唾,  掷着火中烧;   熟炭不守持,  触皆招恶作。

与欲已更遮学处

僧伽有事时,  苾刍先与欲;   后时便不许,  堕罪必侵身。

与未近圆人同室宿过二夜学处

未进近圆人,  与之同室宿;   此唯齐二夜,  第三便堕罪。   说有四种室:  一是总覆障、   二总覆多障、  三多覆总障、   四多覆多障。  于此四室中,   苾刍睡卧时,  获罪随轻重。   如是四种舍,  至三明相出;   于中罪轻重,  护戒者应知。   有三种明相,  谓青黄及赤;   青光才现时,  即得根本罪。   若在高阁处,  言声不了知;   及余诸屋中,  共宿成无过。   不应于一床,  二人等同卧;   于褥权开许,  衣等隔中间。   燃明室中卧,  有病在随听;   及以瞻病人,  余人皆不许。   无病昼日睡,  懒堕者便遮;   禅诵若勤修,  片时随意卧。   闇中礼尊者,  不应首至地;   当以虔敬心,  发言称呼睇。   共求寂道行,  同眠应警觉;   若困不能者,  起坐随情睡。   求寂一切时,  殷勤当守护;   犹若轮王子,  斯为佛树芽。

不舍恶见违谏学处

苾刍作邪行,  说欲非障法;   此能为障碍,  由痴无所知。   乃至于三谏,  若其见不舍;   此是罪中极,  宜应速驱摈。

随舍置人学处

知此恶见人,  未为随顺法;   及不舍恶见,  皆不应共住。   不共作读诵,  亦不为亲友;   共受法食者,  得波逸底迦。   为断彼恶见,  或亲或病人;   读诵在随意,  受用便不许。

摄受恶见求寂学处

若是未圆人,  将求圆寂处;   愚痴说欲法,  非障道应驱。   苾刍离恶党,  益物以为心;   共斯无智人,  宿便招堕罪。

着不坏色衣学处

苾刍得新衣,  当须为坏色;   新衣谓是白,  染坏色有三:   青谓污色青,  泥者谓赤石;   树皮花叶等,  染色号袈裟。

捉宝学处。

乍可触瞋蛇,  醦毒难治疗;   不触于珍宝,  及以宝庄严。   末尼真珠等,  珊瑚宝装具;   刀槊诸战仗,  鼓等皆不触。   宝物真珠等,  触穿皆得堕;   若其触未穿,  此便成越法。   鼓乐丝竹等,  刀仗弓箭类;   若成及未成,  触皆招恶作。   若触弹毛弓,  亦得恶作罪;   何况刀槊等,  擎持罪不伤。   像等有舍利,  触时得本罪;   若无身骨者,  触时便恶作。   歌舞吟咏类,  观听皆不许;   谈话并相扑,  斯非寂止缘。   自为歌舞乐,  旋游于制底;   由不护根门,  步步皆招罪。   由斯乱心故,  不许贪声色;   唯求脱三有,  终希趣涅槃。   寺内见遗财,  所谓金银等;   应将草等覆,  护防经八日。   若有主来求,  记验同应与;   若无贮僧库,  藏举勿令亏。   后主来求索,  化彼少智人;   半价或全酬,  更增便不许。

非时浴学处

若非是开缘,  半月内洗浴;   病道行作业,  及以风雨时。   若不洗不安,  是病当开限;   道行及作事,  斯并如前说。   惊飙动衣角,  说此谓风时;   雨滴水沾身,  是雨宜应识;   如其风雨杂,  说此谓相兼;   齐两月半来,  是名为热节。   始从脱衣服,  至水未沾脐;   洗浴得轻愆,  过脐招堕落。   渡河非是犯,  闷绝水浇身;   或可越陂塘,  为难皆无犯。   苾刍行水内,  及以乘船时;   若在大海中,  大小便无犯。   若有女人洗,  王及诸兵众;   并有儜恶人,  远避不应浴。   不应水中戏,  游泳或沉没;   以水相浇掷,  打水作音声。   若其为学浮,  或时须疗病;   当于隐密处,  虽浮亦不遮。

杀傍生学处

苾刍杀傍生,  自作或遣使;   当招极苦处,  恶道火烧然。

故恼苾刍学处

于同梵行所,  不应令悔恨;   作恼心便犯,  异此许无愆。   汝未二十岁,  不成受近圆;   汝邬波驮耶,  破戒众不集。   若以恶作心,  说时便获罪;   若说实事者,  此成无有过。

以指击攊他学处

少智虽一指,  击攊便招过;   如无戏弄意,  示靥许非愆。

水中戏学处

苾刍水中戏,  此彼岸往还;   于此有开遮,  并如前已说。

与女人同室宿学处

若无障隔处,  不共女同房;   若牢关闭门,  此成无有过。   女于善恶言,  解了名及义;   此便生重罪,  余者得轻愆。   全覆全障等,  室相如前说;   要待全身卧,  是谓眠应知。   若其眠睡着,  波逸底迦风;   能于地狱里,  吹火铁床中。   于楼阁有女,  应可去其梯;   成遣苾刍看,  纵卧成无犯。   若于昼日卧,  与上事皆同;   并须结下裙,  异斯招恶作。

恐怖苾刍学处

为尊重佛教,  不恼乱众生;   自作若使人,  不应为恐怖。   或作诸鬼形,  若罗刹等像;   或以声气触,  怖彼罪侵身。   可意人主天,  食香梵志等;   报言来害汝,  便招恶作愆。   欲前人得益,  现极苦令怖;   说于三恶道,  虽怖亦无伤。

藏他衣钵学处

藏他衣钵等,  戏笑不应为;   若作罪侵身,  为益便无过。

他寄衣不问主辄着学处

先与苾刍衣,  不语用得罪;   若是同意者,  虽用理无违。

以众教罪谤清净苾刍学处

若以众教罪,  谤他清净人;   此成烧煮过,  余皆得恶作。

与女人同道行学处

若无男子伴,  共女涉道行;   得波逸底迦,  里数如常说。   行到一一村,  即便招堕罪;   若其村未至,  恶作罪应知。   若于险路处,  女人为引道,   或作防援者,  此皆无有过。

与贼同道行学处

与贼同行去,  即得于堕愆;   若开无犯者,  如前已宣说。   商人偷税道,  此尚名为贼;   何况破村坊,  打道白劫者。

与减年者受近圆学处

若年减二十,  未合与近圆;   由于饥渴等,  不能堪忍故。   若实年不满,  后为此想说;   此不名圆具,  苾刍皆得罪。   若彼有疑心,  不满不满想;   告言年满者,  受时便有过。   于满作满想,  告言我年足;   或可迷而说,  此皆无有犯。   近圆非一事,  随说有多门;   护戒者存心,  理应详审问。

坏生地学处

于地作故心,  自掘教人掘;   损湿招本罪,  皮坏得轻愆。   说有二种地,  生及与不生:   若经水雨沾,  三月名生地;   若其无雨沾,  事须经六月;   此据曾耕坏,  余地不论时。   生者招本罪,  余者得轻愆;   砂石土及泥,  轻重皆须识。   若于地钉橛,  便得根本罪;   拔橛及摇泥,  此皆招恶作。   隤墙及崩岸,  得波逸底迦;   若损破裂者,  此皆成越法。   若作游行心,  崩崖动泥等;   记数损地罪,  不损者无过。   为众修园圃,  净语令掘地;   无虫者许为,  有命皆不合。

过四月索食学处

若有四月请,  苾刍应可受;   除极请更请,  常请及别请。   所言我常请,  谓恒时请食;   于中别请者,  应知施别人。   极请谓殷勤,  更请数数食;   除如是请食,  余食咸招罪。   请与上妙食,  苾刍索粗者;   索时得小罪,  食便无有过。   请与粗鄙食,  更乞上妙者;   索时得小愆,  食时便罪大。   与乳便索肉,  施酪反求酥;   乞小食本愆,  不遮于病者。   或信或富人,  施主有广意;   令彼福增长,  久受亦无过。

遮传教学处

汝于此学处,  告言令遣学;   对诸苾刍前,  鄙贱云愚小。   斯将堕罪剑,  自斩愚痴身;   堕在恶道中,  受苦常烧煮。   愚谓漫思度,  痴谓不了经;   不分明不善,  不解于经律。   作愚痴等言,  口说一一语;   前人若闻解,  得波逸底迦。   问知三藏人,  求解者无犯;   智者言应用,  闇处作灯明。   如其彼妄陈,  此人应反诘;   纵使云愚等,  道实理无伤。

默听评论学处

更互不为忍,  瑕隙共相求;   默然行窃听,  住时便得罪。   他于屏房语,  不作声而听;   了义便招本,  闻声但小愆。   若于檐阁中,  或出或行道;   恶心听得罪,  善意者无愆。

不与欲默然起去学处

若论如法言,  或作单白等;   不语傍人道,  默然而舍去。   勿为别众法,  去可语余人;   由其不嘱授,  独入无边海。

不恭敬学处

于众及别人,  不为恭敬事;   慢众得本罪,  别人招恶作。   大众守寺人,  违言亦得罪;   别人众中老,  并及己尊师。   他有违逆言,  情不欲依顺;   宜应善开示,  此则许无愆。

饮酒学处

诸酒饮若醉,  茅端不滴口;   不饮不与人,  由斯放逸故。   苾刍口有病,  医遣含无犯;   假令命即死,  无容辄吞咽。   诸麹等杂物,  酝酿方得成;   众人共许者,  是名为大酒。   若以皮果花,  汁等用成就;   此名为杂酒,  斯皆能醉人。   或可以糖蜜,  蒲萄等作成;   并在此中收,  为其昏醉故。   如其于酒体,  未成或可坏;   饮时无有过,  由其非醉因。   诸有醋浆类,  及以酪中浆;   水和澄滤饮,  非时亦无过。   诸酒变成醋,  饮皆无有犯;   醋浆盛贮久,  并是醋应知。   黍秫等非制,  说二酒应知;   变坏或未成,  明其非醉性。   酒有色气味,  能醉招大愆;   若不能醉人,  便招三恶作。   如是三二一,  饮时皆得罪;   随招一二三,  不醉非根本。   若皮花果等,  能为醉恼缘;   如其麹等和,  此还招恶作。

非时入聚落不嘱苾刍学处

非时有苾刍,  入村不嘱语;   有缘便罔过,  无事即招愆。   始从过午后,  终至明相初;   此即谓非时,  大师如是说。   苾刍若非时,  生疑入得罪;   时作非时想,  及疑招小愆。

食前食后诣余家学处

苾刍为请首,  向俗家中食;   此人曾不许,  更转向余家。   若于赴请者,  告言随意食;   或主人听去,  向余处非愆。

入王宫学处

王门或宫门,  及以近门处;   明相未出至,  斯皆得本罪。   城门与王门,  及以宫门阃;   去斯门不远,  此名为势分。   未晓到城门,  复为未晓想;   若入过门阃,  便招恶作愆。   若为余想疑,  并皆招恶作;   言宝未藏者,  谓是未举置。

不摄耳听戒作不知语学处

已于别脱经,  半月曾多听;   言我今方了,  戒科咸在斯。   此法在经中,  自觉世尊说;   先当令悔厌,  方遣说其愆。

用骨牙角作针筒学处

角牙骨所成,  针筒不合用;   斯人便自入,  违教罪筒中。   针筒须打破,  其罪应须说;   弃斯憍逸缘,  若留不成悔。   针筒有四种,  鍮铜赤铜铁;   刀子应铁作,  有三品应知:   大者长八指,  小者六余中;   应为乌㭰形,  或似鸡毛曲。   或向余村等,  苾刍虽事急;   针须将一个,  为要拟缝衣。

过量作床学处

苾刍为大众,  作诸床座等;   高善逝八指,  越此不应为。   善逝八指长,  当中人一肘;   长者宜应截,  说罪准常途。

草木绵贮床学处

众僧床卧具,  不应贮杂绵;   故欲恼余人,  罪箭便来射。   蒲台及荻苗,  木绵羊毛等;   斯皆须撤去,  余罪方应说。   云何名为贮?  谓布于床上,   粘着苾刍衣,  令他意不喜。

过量作尼师但那学处

若作尼师但,  大觉三张手;   广便一手半,  过此不应为。   长时应截却,  其罪便须悔;   问言除却未?  方可为蠲愆。

过量作覆疮衣学处

若作覆疮衣,  长佛四张手,   宽须张手二,  越此遂招愆。

过量作雨浴衣学处

如其作雨衣,  长佛六张手,   广应二手半,  异此不应为。

与佛等过量作衣学处

怛他揭多衣,  不合同量作;   长十广有六,  斯名佛衣量。   生在苦毒处,  曾无有少乐;   镇被火烧煮,  斯名训释辞。   若诸犯戒者,  堕于三恶趣;   愚人罪不悔,  由斯堕义成。

第四部别悔法

从非亲尼受食学处

已说于堕罪,  方陈四别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应知。   非亲苾刍尼,  于村乞食处;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别悔愆。

受尼指授食学处

若其于俗舍,  苾刍正餐食;   尼来指授时,  与斯酥酪等。   举众皆须报:  姊妹勿为言;   若不一人遮,  合众皆招罪。   内中外三舍,  三处苾刍餐;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下座。   汝且莫为言,  片时待食了;   或可问中外,  颇有遮尼不?   若不问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时,  外边招恶作。   始从于众首,  皆犯于别悔;   此别别堕愆,  异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无过;   自己财将施,  并由重信心。

学家受食学处

若于学人家,  知众与羯磨;   苾刍饥渴逼,  虽请不应餐。   花华叶等物,  纵受亦无伤;   受床座诵经,  并开非是过。   若于他舍食,  饼惠学家儿;   擘破乃令餐,  勿使空悬望。

阿兰若住处外受食学处

若在阿兰若,  此中多恐怖;   苾刍不应出,  寺外受其餐。   若无观林者,  苾刍出受食;   寺中余处餐,  并悉招其罪。   苾刍犯罪讫,  应还至寺中;   应报诸人言:  我说鄙贱事。

第五部众学法

四种别悔法,  如犯状已陈;   自余众式叉,  次第今当说。   下裙圆整着,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头,  不作多罗叶,   亦不为豆团,  如是应当学。   支伐罗披着,  好圆整应知,   不太高及下,  好披正覆身,   少为言语声,  亦不高远视。   但睹六尺量,  可长于一寻;   是往俗舍像,  如是应当学。   俗家不覆头,  亦不偏抄服,   及不双抄举,  不叉腰抚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仄足,  不作柱身行,   亦不摇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摇头入,  不连手肩排。   未许不辄坐,  坐须善观察;   若重放身时,  此能生大过。   不叠足重踝,  亦不急踡脚;   不得长舒足,  勿使露身形。   下明恭敬食,  不应令钵满;   应留一指许,  并羹次第餐。   行食未当前,  不得预张钵;   钵不安食上,  恭敬可为餐。   团不极小大,  不得预张口;   如其口含食,  不合辄为言。   不以饭覆羹,  亦不菜盖饭;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贪心。   不欱不[口*((甫-、)/寸)]㗱,  不呵不吹气;   不以饭置唇,  不应毁呰食。   不胀鳃啮半,  不舒舌弹舌;   不为窣睹波,  后破方餐啖。   不舐手舐钵,  不振钵振手;   当作钵中想,  系念可应餐。   不为轻慢心,  观他比坐钵;   污手不捉器,  亦不洒余人。   不于俗舍中,  弃其秽恶水;   钵不除残食,  无替钵不安。   不应立洗钵,  不安崩堕处;   逆流不酌水,  是护钵应知。   次明说法事,  己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卧,  无病并不应。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后;   他道己非道,  覆顶等同前。   他乘象马舆,  及着鞋履等,   着冠帽系头,  及以花鬘饰,   持盖仗剑甲,  斯皆是慢仪;   除身带病人,  说法便招罪。   不立大小便,  不于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并招愆。   不上过人树,  唯除有难缘;   式叉羯阑尼,  是悉应当学。

七灭诤法

已于众学法,  略言其大纲;   七灭诤相应,  次第今当说。   所谓评论等,  有随法能除;   方便七种殊,  由人有差别。   应差中正人,  摄敛身语者;   众内当差举,  称理和其诤。   无欲无瞋痴,  并以无恐怖,   及移不可移,  除诤应差此。   评论诤若起,  可将现前除;   及以法现前,  当依大师教。   由现前能除,  故斯名现前;   为少慧念者,  且陈其一隅。   若九人十人,  是大众差遣;   此差五或过,  名为差重差。   凡差重差人,  正直明三箧;   上座不朋一,  能为灭诤人。   若无其五德,  设已差应退;   具德者应差,  令作行筹者。   彼可作二筹,  显法及非法:   法筹应可直,  香滑称人心;   非法筹须曲,  臭涩情不乐;   左手盖而行,  法筹应显露。   僧伽应总集,  从初次第行;   先呈其法筹,  三语殷勤与。   如其取法筹,  数多于非法;   是名为法灭,  诤息理应知。   苾刍毁破时,  便招其堕罪;   非法筹多此,  名非法灭诤。   诤虽非法灭,  毁破得小愆;   斯乃是多人,  毗奈耶灭诤。   已说评论诤,  二法可应除;   子细述其缘,  具如广文说。   次明非言诤,  以其三法灭;   谓将可恶法,  诘他清净人。   谓是现前事,  忆念及不痴;   现前如上陈,  余二今应辩。   应知念调伏,  如友苾刍尼;   谤毁实力子,  大师因此制。   应与实力子,  作忆念调伏;   令在上座前,  如是言应说:   大德僧伽听!  被他妄说我;   我乞忆念法,  僧伽应愍听。   如斯三请已,  应令一苾刍;   秉法为彼人,  作忆念羯磨。   次作不痴法,  如恶羯苾刍;   由彼先癫狂,  今秉不痴事。   致在上座前,  白言我昔日;   被狂乱所恼,  为非不觉知。   他便数数诘,  云我为恶行;   我今乞不痴,  毗奈耶应与。   所言犯罪诤,  由四法能除;   自言及现前,  草掩求其性。   既作于罪已,  或诘或不诘;   当在苾刍前,  合掌除其罪。   言大德存念!  我今犯斯罪。   问言见罪不?  报言我今见。   于后不犯不?  报言我不犯。   彼说奥箄迦,  此答言娑度。   犯他胜等罪,  对众而自陈;   此并是自言,  能令诤消殄。   如哥罗苾刍,  被他言所及;   由衣招诘责,  行向释迦城。   现前能灭诤,  名为现前法;   此亦是现前,  重更言其轨。   今说草掩法,  更相斗诤人;   上座应就之,  正理当教示:   报言法难逢,  何为作二党?   无事为诤竞,  轻慢大师言。   言作如是事,  我汝咸有犯;   陈其后边罪,  应可愿蠲除。   作斯言告时,  如其不违逆;   是名住本性,  此朋应亦然。   彼朋意静息,  不为违戾言;   因此诤能除,  名为草掩息。   自言犯斯罪,  对众便言无;   犹如手苾刍,  说有言非有。   与作求罪性,  苾刍令彼臣;   大圣诲亲言,  良由具悲性。   彼亦上座前,  应可从众乞;   大众宜于此,  作法并同前。   欲殄作事诤,  应须众咸集;   如不作违拒,  是诤息应知。◎

已上两卷明波罗底木叉戒本了。次下一卷明跋窣睹等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下明于十七跋窣睹等,中述其要事(跋窣睹是事)。

若是旃荼罗,  唱令及酒舍;   淫女王宫处,  此五非行境。   外道诸典籍,  习读将为胜;   及数犯罪人,  所食皆成毒。   常应读佛教,  是恶道良医;   开许读外书,  为欲知其过。   一切智言说,  美妙多譬喻;   岂如外道论,  无理言粗浅。   多畜诸器具,  雕饰皆不许;   若画坐床足,  斯皆外道仪。   苾刍身老病,  若乘舆随听;   杖络及皮衣,  斯皆在开限。   无由帝释请,  遂开于浴室;   并勤定诵人,  咸听小食饭。   不注于眼口,  亦不香薰衣;   不画伞皮鞋,  揩爪令光净。   伞盖有二种,  叶作苇竹成;   若至村中时,  不应正持入。   若作于伞柄,  应与伞盖同;   欠呿开口时,  应将衣手掩。   有缘须笑时,  不得露龂齿;   赞咏大师德,  说法时非过。   不得长作声,  宣唱牟尼典;   读诵宜依法,  随处勿相违。   若学赞德声,  应在于屏处;   为宣扬正法,  不应生染心。   苾刍及尼等,  五众许安居;   若至夏罢时,  五众集随意。   苾刍苾刍尼,  一切戒须学;   求寂求寂女,  受十戒应知。   不独在道行,  亦不独渡水;   不故触男子,  不与男同宿;   不为媒嫁事,  不覆藏他罪;   是名为六法,  正学女应知。   金银不应捉,  不除隐处毛;   亦不掘生地,  不断于青草;   不得不受食,  及以残宿食;   是名为六随,  学之经两岁。   上座于日数,  分明须忆知;   授事在众前,  日日当陈告。   可于六时中,  月半减一日;   减日成其月,  至六成一闰。   如其王作闰,  月数有参差;   苾刍应可随,  由王有势力。   洗手洗钵处,  若作曼荼罗;   不似日月形,  及似塔形势。   苾刍涉路去,  若过神庙堂;   入弹指作声,  伽他说佛语。   若至神庙所,  不应为损益;   苾刍若违教,  便招恶作罪。   苾刍等五众,  不供养天神;   自作若使人,  亦得恶作罪。   若有余因缘,  许香花祭食;   不得违时俗,  损益不应为。   事佛之善神,  随情应供养;   于诸大经内,  遣作皆无犯。   于诸有情类,  常拥护行慈;   由有慈悲种,  不生于苦趣。   爱敬天神者,  常好为供养;   世间皆共然,  由贪生死乐。   皆求世间果,  由是祭邪神;   恼害杀众生,  引他归恶趣。   先已归依佛,  转更事天神;   供养获果少,  不知尊敬处。   破戒着袈裟,  欺弄苾刍像;   无惭啖人食,  事同刚火炭。   应写律教等,  流布能生福;   忘念者令忆,  自身兼读持。   苾刍入浴室,  须揩身体时;   应令敬信人,  勿使不信者。   诸有持戒人,  不供破戒者;   不可令师子,  承事于野干。   此是佛法刺,  正教中死尸;   共住及随行,  皆成不应法。   亲教轨范师,  及父母有病;   假令是破戒,  悉可为供给。   父母老贫病,  乞食半相供;   由斯有大恩,  是故应瞻养。   见有阙乏处,  随事皆供给;   乃至涂足油,  洗沐令身净。   苾刍若用砖,  唯得揩踝足;   余身分不许,  若为病皆听。   不三画插梳,  及带于咒线;   应系于左臂,  为治病开听。   如其病除愈,  应安柱孔中;   医人若遣为,  香涂身不犯。   若以香涂身,  不应出房外;   勿令他嫌慢,  增其不信心。   若有净信者,  为福施香泥;   应涂户扇边,  嗅之能益眼。   净信以香泥,  涂摩苾刍足;   为福宜应受,  去时当洗除。   必有妙香花,  苾刍欲得嗅;   意欲令明眼,  不应生爱心。   听持铁钥匙,  为防衣药故;   勿兴烦恼意,  辄捉打众生。   大众及别人,  持印皆听许;   铜铁木矿石,  砖锡等应为。   别人髑髅像,  或刻为白骨;   大众法轮形,  此是作印相。   凡食小香果,  皆须待核成;   欲令其福增,  僧伽果须熟。   不应临水镜,  爱心观面像;   为病念无常,  照时无有过。   不自断生支,  亦不砖石打;   宜将不净观,  洗除淫染心。   洗足盆内高,  其形如象迹;   竹及多罗叶,  二种扇应持。   若欲除蚊子,  五种拂随听;   枝梢劫贝𦶇,  麻毛并破帛。   若须上高梯,  应结裙下缘;   苾刍不擎重,  应觅俗人持。   苾刍之仪式,  皆与俗不同;   用梳等搔头,  是事咸不可。   若发有尘垢,  头痒手揩摩;   或时将故衣,  此等皆无犯。   寺后西北隅,  安置大便室;   及以小行室,  皆须店门扇。   西北角下房,  安大众瓶水;   此据门南向,  余面准应知。   若见诸俗人,  及老苾刍啑;   应云久长寿,  不言便得罪。   大者见小啑,  应告言无病;   小者于尊年,  即须云敬礼。   凡是啖食时,  及便利未洗;   或一衣在道,  或立秽闹处;   或复食虽了,  口犹未澡漱;   斯皆不礼他,  亦不受他礼。   若于旦起时,  齿木未净口;   礼他及受礼,  并皆招恶作。   见行遍住等,  皆不应礼拜;   佛及大苾刍,  唯此二应礼。   于斯圣教内,  有二种畔睇:   一谓以五轮、  二乃搦其腨。   持戒者不应,  毛绳系蛇项;   如其不肯去,  方便好应驱。   应可用软绳,  徐徐系项弃;   宜安险丛处,  勿对于众人。   如是于鼠等,  皆可兴悲念;   系放无令害,  殷勤善用心。   护戒者悲心,  蚤虱常存念;   置故衣毡内,  应安孔隙中。   若其除壁虱,  可安青草中;   随其乐处行,  勿令生苦害。   油器有三种:  大者受一抄,   小半抄余中,  随情可持用。   道行为法语,  或作圣默然;   住息说伽他,  宿处诵三启。   听持三种绳:  长百五十肘,   短百肘余中,  随处应当用。   如其井池浅,  或可水平流;   长短任应持,  或时全不用。   若为苾刍尼,  演说律仪教;   中间应幔障,  异斯便恶作。   不取贼遗物,  应可善观瞻;   多人共委知,  设取无愆过。   苾刍若种树,  拟充僧果园;   守看经五年,  去时须嘱授。   苾刍不咒誓,  若作似妄语,   亦不赌衣等,  博奕匪尸罗。   苾刍见女人,  若有染心起;   或女生染意,  住处舍应行。   若见苾刍尼,  为来听法故;   不可遣其立,  与物令安坐。   应与砖木枮,  及草稕褥子;   唯此令尼坐,  余物并不应。   尼来至寺中,  应与其卧具;   令用中下者,  上物无宜与。   苾刍苾刍尼,  相对不说罪;   由于所犯过,  愧耻难陈说。   苾刍尼有疑,  于罪应为决;   尼须起尊敬,  勿生轻慢心。   尼入僧寺时,  至门应遣问;   报言无过者,  随意令其入。   欲居兰若人,  应先善三藏;   日月星行次,  皆应分别知。   若在兰若住,  应畜油等物;   他索可相供,  令贼欢喜故。   先是工巧人,  调度不应畜;   医及解书者,  针笔等听持。   苾刍住兰若,  应可务精勤;   出家勤最初,  懈怠便招罪。   纵使行精进,  正法亦须求;   离此见不明,  失信乖修习。   若离正教授,  无宜习定门;   能发狂乱心,  损害禅支路。   于其所住房,  香花等芬馥;   床服咸应尔,  异此心难定。   僧家营作木,  不可持烧染;   若是曲烂者,  许用在无伤。   若为他解劳,  应须观轨式;   彼人有伴属,  勘问乃相容。   若见有女人,  水火等漂害;   苾刍应拯济,  由悲故非犯。   若有人来问,  云何活命缘?   苾刍随事教,  勿使违时俗。   若于寺门下,  或在房檐前;   若有女人时,  苾刍不应住。   已于五欲境,  舍之而不爱;   是故常用心,  念住勤修习。   三世诸如来,  独觉声闻众;   皆依此道去,  能至涅槃城。   弟子观师德,  方可请为依;   师于弟子边,  问知应摄受。   两人随有过,  彼此并招愆;   为斯俱用心,  殷勤好相察。   师须戒行全,  瞻病不吝法;   随时常教授,  当求如是师。   弟子亦具戒,  勤策性柔和;   恭敬于师长,  禅诵无违阙。   有缘自行去,  或复见本师,   入外道归俗,  斯皆失依止。   又复随一人,  作舍依止念;   此即名为舍,  进否善须知。   呵责门徒时,  不可便驱逐;   权听寺内住,  若改命归房。   说有五种呵:  不语不教授;   不受其承事,  遮善品舍衣。   呵责及受忏,  皆须准教行;   此二若乖违,  俱招恶作罪。   懒惰无孝心,  粗言亲恶友;   于师不恭敬,  斯人勿忏摩。   若摈于求寂,  随将上下衣,   并与滤水罗,  师须善观察。   若已受近圆,  应与其六物;   必是难容忍,  随去不须留。   若离本依止,  一宿不应行;   仍除满五年,  善明于戒律。   如其向余处,  缘开五日停;   勤求依止师,  若无不得住。   宜于彼师处,  应为洗摩身;   或染或缝衣,  斯为弟子法。   轨范于作业,  知量可应为;   养护起慈悲,  不应令过分。   教读依止师,  报恩俱给侍;   然于二人处,  恭敬有差殊。   若无教读师,  在处住无犯;   无依不应住,  依止倍存心。   虽断烦恼尽,  复善闲三藏;   若未满十夏,  仍须伏依止。   去师两驿半,  半月一度礼;   此半八日礼,  同处日须三。   若于后夏内,  依止师身亡;   宜应自守心,  更互相监察。   若至三月满,  处无依止人;   第二褒洒陀,  不应于此住。   既为随意事,  勿更褒洒陀;   大圣顺时开,  即名为长净。   更互相教示,  随意圣遣为;   常开长净门,  对治众罪业。   寺中有客至,  主等或时多;   十四五参差,  应随主人作。   若处客来多,  旧住人数少;   主应随彼客,  共为褒洒陀。   僧伽不和合,  对一人守持;   若一人亦无,  心念应言说。   如是作守持,  苾刍衣及钵;   并舍为分别,  兼舍请应知。   大众若和合,  得好人共住;   理应许说戒,  心念亦随听。   必若难缘生,  有事开心念;   应知随意事,  准此亦应为。   大众可同心,  应共作随意;   异此应须唤,  同行者为之。   将去随意时,  可有七八日;   应为告白事,  令使众人知。   坛场应秉法,  界中或出外;   一界不别住,  众事悉应为。   二十十或五,  及以四苾刍;   有此四僧伽,  随应秉诸法。   不得以世尊,  添彼僧伽数;   佛宝殊僧宝,  秉法者应知。   出罪须二十,  近圆十人等;   满五应随意,  四为褒洒陀。   若处秉羯磨,  白等如法成;   名住处应知,  异斯非住处。   苾刍不哑默,  口应宣法言;   是外道愚痴,  诱诳诸无识。   苾刍安居了,  三事应随意;   如不作此事,  无难不应行。   虽有见闻疑,  别遇难缘起;   为护于身命,  越海亦须行。   若有王贼等,  乐闻苾刍戒;   难缘应为说,  无难不应为。   贫人有信心,  富人无信敬;   殷勤乐闻戒,  世尊开为说。   苾刍善三藏,  法师及病人;   众中最大者,  咸应放知事。   闻有明三藏,  远从他处来;   鼓乐及幢幡,  应迎两驿半。   大众鸣揵稚,  随力悉应迎;   美食解疲劳,  请次宜应告。   房舍及卧具,  常不在分限;   给净人相供,  不差知众事。   戒学佛所制,  僧制众同为;   乍可乖众言,  无违世尊教。   众意有多途,  虽立还复废;   岂有能回改,  无二大师言。◎   ◎五月十六日,  应作前安居;   六月十六日,  苾刍为后夏。   但有此二日,  合作安居事;   中间但空住,  不许作安居。   苾刍三月内,  不许外游行;   飞禽于夏时,  亦不离巢去。   若至五月初,  逼夏须存意;   可于其住处,  营饰等应为。   既至十五日,  总收于卧具;   差分卧具人,  应须具德者。   于欲瞋痴怖,  众过并皆无;   善知分未分,  此即应差遣。   毗诃罗波罗,  应须告僧制;   冀令安乐住,  勿使有亏违。   诸人乐住者,  不应为斗诤;   于此受筹人,  当须自审察。   单白告大众:  今是十五日;   僧当共受筹,  明作安居事。   从上行筹已,  次可分房舍;   及以床卧具,  皆从大至终。   若近安居时,  当须善观察;   所行乞食境,  无令事有废。   若于所住处,  知有同行人;   具德有多闻,  并淳善和合。   不令烦恼起,  若起即能除;   有此善伴处,  宜应共居止。   病药并乞食,  斯皆易可求;   无多淫女家,  斯名善行处。   当于隐屏处,  蹲踞对苾刍;   口说安居文,  作法应如是。   我施主某甲,  侍人及作者;   我今于此处,  作前夏安居。   或云作后夏,  有破裂修补;   我于此夏居,  余并同前说。   若于此安居,  无法界外宿;   现在无饶益,  来世受泥犁。   若为寺等事,  并诸杂福业;   制底众食缘,  及以出罪等。   尼违八敬法,  为欲除其罪;   或为下三众,  受戒等须看。   若诸俗人辈,  有请唤等缘;   苾刍察时宜,  须时应往赴。   三宝及父母,  师主等有事;   并诸病患缘,  皆请七日去。   一日二日等,  乃至四十夜;   苾刍应可去,  勿令前事阙。   若有如法事,  察知非是虚;   僧伽共许差,  随情可行去。   仍于一夏中,  过半不在外;   为斯但四十,  若过罪便伤。   饮食若有阙,  医药复难求;   全无供侍人,  去时非破夏。   若处有八难,  及淫女黄门,   并恶兽等缘,  行无破夏罪。   若有罪恶人,  闻来破和众;   恐为非乐事,  出去者无伤。   闻彼斗诤人,  知是己亲友;   不往谏得罪,  停无破夏愆。   若共他作契,  向某处安居;   至日不赴期,  苾刍招恶作。   苾刍若守持,  七日或多日;   在外如逢难,  便住者随听。   若无有余缘,  留住经多日;   辄违于本限,  得罪并破夏。   结界有多途,  略言其四种;   任现所须者,  随事今当说。   大齐两驿半,  减此任当时;   四方应置标,  山河树等记。   可于前相中,  乃至于住处;   除村并势分,  结大界应知。   大众尽须集,  一人秉羯磨;   白二无差𣧘,  斯名结界成。   又为不离衣,  依界秉羯磨;   欲令安乐住,  元由老病缘。   虽复离三衣,  界中别处宿;   除其村势分,  随处任游行。   于前大界内,  欲作小坛场;   应为白二结,  先须解大界。   若欲结小界,  置标相同前;   名曰曼荼罗,  于斯任秉法。   先结于小场,  次结于大界;   依如是次第,  结界者应知。   众咸死转根,  或时俱舍戒;   或尽出界外,  明相过不还。   或时为白四,  大众同心舍;   有斯五种别,  舍大界应知。   凡欲结诸界,  标相复须知:   一树应两标,  分半为其界;   或时以一树,  为其四界标;   四分各相当,  五分便不许。   向下两驿半,  向上数亦然;   齐山顶树梢,  或至篱墙上。   种种庄严具,  皆悉在随听;   莹饰大师形,  令施福增长。   不许安耳珰,  及以足鸣钏;   斯为女人饰,  勿累大师形。   欲使众人散,  鼓乐可潜声;   供具悉应收,  无令有亏失。   或时大众集,  諠闹出高声;   不知时至中,  应鸣䗍击鼓。   若分亡人物,  众大卒难为;   十人为一朋,  或至百千数。   各分取大段,  随人更细分;   得分未分时,  若死须分别。   分竟身方死,  物入四方僧;   若未细分时,  当朋人合得。   有请苾刍处,  并唤苾刍尼;   食罢与施时,  持财安众首。   此应为两分,  或随施主心;   饮食可平分,  佛亦咸同此。   苾刍分施物,  等分应与尼;   式叉摩拏尼,  应二分与一。   将欲圆具人,  亦二分与一;   求寂求寂女,  三分一应知。   若有多苾刍,  苾刍尼众少;   应计人头数,  无宜中半分。   若至大会日,  请像入村城;   能令灾横除,  庄严为生福。   遍洒康庄道,  严仪巷陌中;   散花悬妙幡,  雅丽如天苑。   栴檀及龙脑,  沉水香普薰;   随风处处行,  闻者生钦仰。   鸣螺击鼗鼓,  撞钟告四方;   屯聚震鸿音,  听者生随喜。   鼓乐无停息,  高声出云表;   旃旐遍萦罗,  斯名大法会。   大旗有五种,  鲸牛妙翅龙,   师子画幡旗,  咸持以供养。   人众皆陪从,  法俗两相依;   如是胜庄严,  引导如来入。   由佛入村城,  敬心兴供养;   八部天龙等,  能除众毒恶。   因斯获财利,  大众卖应分;   准价上座知,  善观其好恶。   若有所须人,  随情当上价;   还价未了者,  无宜着此衣。   敬持妻子等,  三宝随一施;   不可为作价,  当随施主心。   歌舞伎乐处,  苾刍令作时;   诸有护戒人,  不应言汝戏。   应告言贤首,  汝可好用心;   供养于大师,  勿生于懒堕。   窣都波挂幡,  不应将物钉;   元初兴造日,  安橛在随听。   塔上然灯供,  苾刍不自升;   有缘须上者,  应可令求寂。   余人无可求,  香水洗双足;   苾刍应自上,  供养大师心。   造寺三五层,  香台或五七;   或可随情作,  小寺五三房。   略论处中寺,  于东西两边;   三层各九房,  房中宽丈二。   后面亦三层,  上取三房地;   中拟安尊像,  檐前不废行。   或可此檐前,  从地为重阁;   随安大尊像,  每日设香花。   前面两房地,  从下作门楼;   门在下层间,  小作应牢固。   入门于一角,  阁道上三层;   出上并平头,  四边皆绝壁。   尼寺限三层,  香台随至五;   寺中房轨则,  准苾刍应知。   佛像形亏坏,  尊经字灭磨;   拭却可重修,  令其更增胜。   制底尊仪影,  新坛足不蹈;   必有缘须过,  可诵圣伽他。   苾刍乞食时,  有人无简别;   佛想唤为佛,  持物而相施。   苾刍应问彼,  详审观其意:   汝唤我为佛,  为是两足尊;   汝唤为法者,  为是尽苦法;   汝唤为僧者,  为是真圣众。   既问决知已,  随彼所乐情;   施者应受之,  此皆无有过。   假令唯一尼,  受请向他舍;   行初留一座,  为拟苾刍来。   苾刍应此座,  求寂亦宜居;   不解愿伽他,  苾刍尼为作。   若无执事人,  随缘诣村落;   获利应须寄,  得人方遣持。   上明诸杂缘,  多是生存事;   下论身死后,  焚葬事须知。   苾刍身既死,  告众鸣健稚;   须唤舆尸人,  柴薪用僧物。   香花幡鼓乐,  送至焚尸林;   亲识及门徒,  愍念相随去。   善亲应可烧,  薪火须丰足;   助以旃檀等,  随有灌酥油。   身疮若有虫,  埋时勿令损;   或安于露地,  草叶覆其身。   一一身躯内,  八万种虫居;   随身共死生,  虽烧亦无过。   应持上下衣,  覆尸令好密;   自余衣钵等,  准法可应分。   烧时随处坐,  略诵无常经;   三启用心听,  各须生厌离。   诸行尽无常,  缘生法皆灭;   刹那不暂住,  如露被风惊。   遍观诸世间,  无有长存者;   咸趣无常海,  共被死波漂。   四大坚性等,  此不可迁移;   生者必无常,  死王威力大。   无常不简择,  善恶戒多闻;   一种皆归死,  不论凡与圣。   诸佛及缘觉,  声闻弟子众;   尚舍无常身,  何况诸凡夫。   如斯法诵已,  方说特崎拏;   还归洗手足,  制底行旋绕。   或可连身洗,  更复着余衣;   去时持故衣,  勿损鲜花服。   诸行无常等,  牟尼之所说;   行思归寺中,  当息悭贪想。   所有诸衣物,  应随阿笈摩;   佛子共平分,  作法如常制。   揵稚诵三启,  礼制底行筹;   及为羯磨时,  五时皆得分。   不应众未聚,  辄共分亡物;   上座及行终,  应行其两分。   作斯定记已,  然后共分财;   设后客人来,  不应与其分。   我死方持与,  悭心作此言;   准斯无决情,  死后宜归众。   决情无吝意,  生存现付与;   随心施别人,  此等成依法。   俗死多悕望,  出家不合然;   如为顾恋心,  是日增生死。   若苾刍身死,  自他财杂乱;   宜应将钵等,  置在于僧前。   观知是亡物,  即应如法分;   所有诸宝等,  准教而处分。   苾刍身若死,  还合苾刍分;   当时无苾刍,  尼众应分取。   苾刍尼若死,  苾刍尼合得;   如其尼若无,  苾刍应作主。   俗舍苾刍死,  无僧由俗人;   宜可与先来,  俱来与求者。   两人俱并乞,  斯应与二人;   或随施主情,  与者宜当受。   或时近多寺,  此家苾刍亡;   随其头所指,  合得亡衣钵。   苾刍负他债,  忽尔卒身亡;   应须细问知,  众用亡衣与。   若是知事人,  为众取他物;   应将众物与,  还债善筹量。   凡是知事人,  向他边取物;   宜应告上座,  保券可分明。   送死幡衣等,  持来施苾刍;   受取理无伤,  令其福增长。   若彼情生悔,  还来索此衣;   苾刍应尽还,  勿令忧火迫。   被举共好人,  同居随一死;   亡衣好人得,  举者不应分。   若无持戒人,  被举有人死;   虽举未蒙解,  宜应共分物。   既有明书券,  出物与他人;   为众若身亡,  众应依契索。   合入众与众,  制底亦皆然;   堪王送与王,  仍除刀箭等。   应用此等物,  作刀子及针;   余并现前分,  本物非分限。   若人宣一颂,  依佛所说经;   由法语得财,  此物宜应受。   牟尼有二法,  教及证应知;   教是阿笈摩,  施法应请分。   安居若过半,  便有舍戒人;   此际苾刍亡,  应与其人分。   造佛窣睹波,  苏迷卢等量;   四畔基牢固,  乃至安宝瓶。   轮一二三四,  如次果应知;   凡夫具德人,  瓦头为制底。   若作佛制底,  轮盖无定数;   过千妙高量,  获福乃无边。   独觉麟喻佛,  不过十三槃;   于彼相轮头,  宝瓶不合置。   制底中安佛,  两边二弟子;   余圣次为行,  诸凡应在外。   次明看病事,  更互可应为;   药直若贫无,  僧物宜当与。   若病人来乞,  洗钵盛净水;   应诵佛伽他,  三遍存心咒。   苾刍为受药,  持将与病人;   如其授者无,  自取亦听服。   不应就病人,  教化取衣钵;   假令虽舍施,  大众不应分。   施者及受者,  教化者情贪;   三俱非净心,  此不应受用。   病者若乐欲,  供养于佛僧;   应用好衣等,  守持粗恶服。   若彼贫无物,  教化可应为;   随情施少多,  令其信增长。   乃至一盘花,  或可持瓶水;   应随病人语,  供养使心欢。   若于己财物,  悭心苦难舍;   宜应用心劝,  令彼供三尊。   或可瞻病人,  为舍衣钵等;   令其睹供养,  引生檀施心。   若于资具内,  有爱着须舍;   当于戒德人,  随情施衣钵。   苾刍虽持戒,  爱钵至身死;   还生自钵中,  受恶毒蛇报。   若患痔漏等,  勿使不信人;   造次辄行医,  割除令苦恼。   如其疗痔病,  药咒可应治;   无医为处方,  不以爪甲截。   若无看病人,  无弟子及药;   大众咸供给,  药乃出僧伽。   必是孤独类,  全无供侍人;   合众并应看,  或可为番次。   若患疥癞病,  勿污僧床褥;   宜将厚衣替,  咸用己私财。   檐厅及门屋,  大小便舍中;   不应看病人,  可居安隐处。   造寺主身死,  被禁或他行;   于斯住五年,  虽贫不应弃。   更可于五年,  与近寺同利;   别为长净事,  守护不令亏。   看守满十年,  若心不乐住;   宜将卧具等,  移安近寺中。   宜应好闭门,  随情向余处;   苾刍如乐住,  任意可应居。   他寺所寄物,  他索即应还;   必若有余缘,  受用诚无过。   施主有先心,  施此非余处;   回将与他寺,  宜应强夺来。   若着僧衣服,  及自上价衣;   不应浣染等,  福增无损故。   若于雨雪时,  不应安露地;   无宜着此服,  入不净室中。   若其过初夜,  卧具不应分;   必知长久停,  宵中亦应给。   应随老次第,  与床并坐枮;   当留一所房,  与客苾刍住。   纵在阿兰若,  随老乐应分;   地树及丛林,  准次皆分给。   设居于静林,  亦须留客处;   为护其衣钵,  异此遂招愆。   若在于迮处,  肘地应分卧;   瓶水及齿木,  药杂器皆分。   有意欲他行,  戾须净扫拭;   如其故令坏,  恶作罪侵身。   正值分房际,  不嘱便外出;   更令依次行,  虽啼不应与。   卧具及饮食,  小者共平分;   花果等亦然,  大师法恒尔。   若彼身重病,  不乐出本房;   乃至未差来,  放免其分次。   若见僧房外,  卧具露地安;   应可持令入,  老病令人举。   见大众卧具,  被火烧水漂;   护身当救持,  不应为造次。   先须出己财,  次出于僧法,   后当持佛物,  是次第应知。   先须请容许,  次可相时宜;   方于三藏中,  随情问疑处。   凡为教授者,  随行住坐卧;   于此四仪中,  说法皆非犯。   诸有受学人,  先须起恭敬;   但除寝卧事,  余三不在遮。   教授学人时,  彼愚心未晓;   悲情善开喻,  百遍不应辞。   苾刍举手打,  屋柱树及墙;   斯皆有愆过,  智者不应作。   臂上不安玔,  咒线任情持;   若有所须时,  系臂无令现。   若诵诸明咒,  不得敬余天;   宜应礼三宝,  持外道咒术。   不于覆钵家,  受饮食床座;   亦不往彼舍,  为其说法等。   必有净信心,  敷妙衣布地;   苾刍应为蹈,  念诸行无常。   但畜三衣者,  唯开一洗裙;   若更畜余衣,  便乖杜多行。   若诸麦豆等,  曾经蒸煮来;   虽复尚坚生,  硬种皆非犯。   呕食出咽喉,  吐却净漱口;   仍除先业力,  颈内有双喉。   若有雕彩扇,  为众畜时听;   苾刍所著衣,  不应同一色。   若是乞食人,  随衣着𢂁细;   于花果树下,  不弃大小便。   寺角中阁道,  木作石不为;   重病不礼他,  亦不受他礼。   洗待身干已,  方可着余衣;   或手拂令干,  或用身巾拭。   若得花香物,  屏处随情嗅;   能使眼目明,  令施福增长。   孙陀利打衣,  寄与难陀着;   世尊闻此事,  因斯制打衣。   得他先打衣,  水洒柔方着;   依旧光华者,  便招越法愆。   知是贼所弃,  死肉有残余;   甘蔗等同然,  对众无宜取。   若以头背跨,  持物路中行;   现苦已招讥,  当来更被压。   若有贵价緂,  举置被虫穿;   苦木叶余香,  裹末便不食。   父母殁亡日,  遗言与苾刍;   此物可应收,  宜将供三宝。   身在他界住,  与彼苾刍欲;   此作法不成,  仍招恶作罪。   贵价高摄婆,  他施应须受;   卖却同分取,  割破不应为。   苾刍不见蛇,  被螫便命过;   压时蛇复死,  为此卧观床。   眠时不照床,  即便招恶作;   不应令象马,  鸡雀斗傍观。   若须其偃带,  是善逝所听;   老病及风羸,  随情可应用。   从斯住处去,  或复拟旋归;   卧具嘱方行,  拂拭令清净。   被他嘱授人,  应须为坚守;   若还应即与,  存心为赏持。   八日十五日,  晒曝看卧具;   每半月常然,  异斯招越法。   大小便利室,  及以众器具;   先至宜应用,  不应随大小。   若众家器物,  当其受用时;   应与先借人,  无令废其事。   上妙绳床座,  众许非别人;   倚版为除劳,  僧私皆悉许。   若大过三夏,  开听一座坐;   如未近圆人,  曾不许同席。   若于俗舍内,  别座不可求;   设令亲教师,  许暂同居席。   如有难缘事,  持众卧衣行;   将者可应眠,  无怖还随次。   若恐怖止息,  受用可如常;   烂破孔穿时,  如法应缝补。   必不堪受用,  乃至衬替衣;   裂破作灯心,  或作泥填孔。   如斯受用时,  欲使身安乐;   复令于施主,  恒为福业因。   别寺有定分,  余人辄来食;   计价当酬直,  此不许分疏。   僧祇卧具物,  记志宜须作;   此是某甲施,  书字好分明。   枮上更安枮,  苾刍重叠坐;   黑耳恶作女,  被压向幽关。   求寂有信心,  存情恭敬戒;   常住之卧具,  此亦合同分。   开皮卧具者,  不许在中方;   俗舍坐权开,  用卧元非许。   熊罴皮总许,  若坐并承足;   边方并悉开,  以皮为卧具。   金银真珠等,  希奇宝庄饰;   并将象牙帖,  此名为大床。   苾刍床上坐,  垂足不至地;   此即是高床,  奉戒者应识。   此二大高床,  苾刍不许坐;   俗亦遮非许,  谓受褒洒陀。   必是坚牢座,  两人容共坐;   床亦许三人,  仍须捡新旧。   必欲分财物,  或告或鸣稚;   或可共行筹,  总告僧伽众。   揵稚有五种,  所为事不同;   任用在当时,  无违大师教。   一度敛稚讫,  更不打一稚;   此即是凶缘,  为表亡人事。   作业三过敛,  摋打两下稚;   如增一大稚,  是谓众常法。   急难稚无定,  为欲警众人;   若为警禅思,  应可摇鸣锡。   客人将入寺,  门外洗手足;   若处水难求,  宜将叶拂打。   既入于寺中,  合掌就尊处;   主唱善来已,  答曰极善来。   主人随所有,  斟量为解劳;   并设非时浆,  令彼心欢喜。   无遑濯手足,  即问僧常制;   闻已可随行,  还如佛亲说。   旧住诸苾刍,  所为作制令;   咸依称理教,  勿使恼众人。   不得于如知,  尊极大师处;   苾刍唤名族,  及以具寿等。   小师于大者,  应唤为大德;   大者于小年,  应命为具寿。   既被众处分,  随力净僧坊;   八日十五日,  鸣稚集弟子。   大小便洟唾,  及以吐血等;   謦咳或弹指,  再三令警觉。   勿在生草上,  及于清水中;   好树及净田,  无宜弃不净。   身安无病苦,  不数食槟榔;   为病乃无违,  苾刍应啖食。   非时欲受用,  于诸果味中;   虽不有开遮,  略教宜详悉。   犹如日日中,  供身恒啖食;   还须安眼药,  佛说遣常为。   于寺内净地,  不可辄剃头;   有病在随听,  了时须扫拭。   若于剃发时,  必须依小大;   若已下手剃,  唤起理不应。   须发随先后,  次拔鼻中毛;   手足爪方除,  须知其次第。   苾刍剃发时,  不作牛毛剪;   若有疮病者,  近处剪无伤。   于三隐密处,  不许辄除毛;   若有病时开,  报知同净行。   剪爪如斧刃,  或可剃刀弯;   甲上听除垢,  不合求光饰。   若在兰若处,  发不过两指;   二指便非咎,  城村不合然。   凡剃发了时,  遍身皆净洗;   有事便开许,  但须净五支。   无俗剃发者,  应可在房中;   苾刍若善闲,  为剃时非犯。   晨朝嚼齿木,  或为说法时,   及以食了时,  不作便招罪。   齿木有三殊,  长须十二指;   短便八指量,  此内总名中。   随是何木条,  大如小指许;   嚼头软成絮,  苦涩者为佳。   齿木既嚼了,  刮舌须存意;   铜铁赤铜鍮,  刮錍随乐作。   若住村城内,  四中随一持;   净洗用灰揩,  勿令生垢污。   必其无此者,  用前所嚼木;   擘破两相揩,  刮舌贫人用。   齿木卒难得,  口齿终须净;   三屑随时用,  权开亦无犯。   前身作毒蛇,  今为长者子;   出家因净口,  常须刮舌錍。   既除其舌垢,  置地杀小虫;   由此佛兴悲,  不许随宜弃。   凡是净口时,  齿木洗方弃;   无水揩尘土,  不然招恶作。   蝇于齿木死,  食此守宫亡;   黄㹨啖斯终,  狗餐还命过。   苾刍有三事,  宜于屏处为:   谓是大小便,  及以嚼齿木。   苾刍许皮履,  但唯开一重;   不许作多重,  俗净方听着。   踏时作声响,  纵净不应畜;   为众在随听,  着时无有罪。   若在严寒国,  冰雪满田中;   此时开富罗,  着否皆随意。   师子象马等,  五皮不合持;   并及此诸筋,  不可将连缀。   自余牙爪兽,  豺及猫狸等;   不合用其皮,  由斯能作害。   若在毗诃罗,  总不听着屐;   得安便转室,  并开俗舍中。   芒竹等为鞋,  苾刍不合著;   脚有风血病,  须着在随听。   若是无船处,  凭牛尾渡河;   象马特水牛,  此悉非遮限。   租田合取分,  耕业绝不听;   守看宜用心,  无令损常住。   险途逢难缘,  自亦持将去;   寺中如有贼,  闹乱可应为。   若在牧牛坊,  殷勤好看守;   不应言谷将,  方便遣如常。   求寂等持粮,  身羸须借助;   勿令其手放,  举下并无伤。   若其全困乏,  苾刍应为持;   袋上系长绳,  可令求寂捉。   贼来惊走弃,  或可渡河时;   此即自收来,  食时无有过。   将车载粮食,  险处恐摧辕;   苾刍应共推,  仍须防轼处。   船中谷食满,  触浅过滩涡;   牵拔助舟人,  无宜触其柁。   染衣须静日,  复非阴午时;   好地不应为,  恐污生讥过。   忽尔逢风雨,  尘惊恐污衣;   可移檐宇中,  污处应摩拭。   同法诸苾刍,  见斗宜应解;   彼若不用语,  舍去不须看。   破持戒信持,  俱持取闻者;   同闻信少欲,  少欲有差殊。   此二共斗时,  两言俱可信;   可问极少欲,  二极乃无争。   若因论法相,  斗诤遂便生;   如其恶不除,  应须为舍置。   合礼处相逢,  虽斗应行敬;   大告言无病,  若违俱得罪。   若入浴室时,  令人防守户;   洗浴事未了,  少信勿令前。   若用众杂彩,  绘画在随听;   不得画众生,  仍开剪花叶。   若在僧房壁,  画白骨死尸;   或时为髑髅,  见者令生厌。   大门扇画神,  舒颜喜含笑;   或为药叉像,  执杖为防非。   画大神通事,  华中现佛形;   及画生死轮,  可于门两颊。   画香台户扇,  药叉神执花;   若于僧大厨,  画神擎美食。   库门药叉像,  手持如意袋;   或擎天德瓶,  口泻诸金宝。   若于供侍堂,  画老苾刍像;   应为敷演势,  开导于众生。   温堂并浴室,  画作五天使;   生老病死系,  其事准经为。   若在养病堂,  画作大师像;   躬持大悲手,  亲扶重病人。   若于水堂处,  雕彩画龙蛇;   若于圊厕中,  应作尸林像。   可在檐廊壁,  画佛本生时;   难行施女男,  舍身并忍事。   如斯画轨式,  缘在逝多园;   长者造寺成,  世尊亲为说。   若在檐房处,  不许火烟熏;   必若有余缘,  无烟可持进。   于好砖地上,  不应辄然火;   若有要缘者,  宜可在炉中。

佛及众中尊老者,  国王恩济于兆庶;   亲教轨范二尊人,  此五善教无宜越。   若有苾刍所为事,  世尊不开亦不遮;   清净不与俗相违,  斯事应行勿疑虑。   若是世间起讥议,  苾刍受用不应为;   略教能令弟子安,  亦明佛是一切智。   若毗奈耶苏怛罗,  于其缘起不能忆;   六大都城随意说,  纵令差互并无愆。   室罗伐城娑鸡多,  婆罗痆斯及占波;   薜舍离城与王舍,  此六大城随处说。   长者谓是给孤独,  憍萨罗国胜光王;   女人谓是毗舍佉,  斯等临时任称说。   婆罗痆斯大城内,  国主名为梵授王;   近住女名褒洒陀,  有大长者名相续。   创在婆罗痆斯国,  法轮初转济群迷;   于斯说法度五人,  为报昔时先愿意。   第二五人邻次度,  为说色等空无我;   总观诸蕴若浮泡,  生死轮回因得出。   初由五人着下裙,  高低不等招讥丑;   令如梵天圆整着,  因斯遂制式叉门。   从次牟尼方制戒,  苏阵那等作淫非;   缘起学处免初人,  此是生天涅槃路。   大哉大德六人众,  由斯广制式叉缘;   悉皆明辩冠当时,  所作事业无重犯。   虽为此等制学处,  因斯洗浊破尸罗;   如信度河至春时,  流澍平原灌众泽。   邬波难陀阿湿迦,  阐陀难陀邬陀夷;   补㮈伐苏六难调,  世尊教中为滓秽。   若有要心不犯戒,  斯则名为上智者;   虽犯能悔亦胜流,  长时不悔生恶趣。   诸佛能超德海岸,  所有施作叵称量;   宣说调伏济众生,  于胜善人能引导。   凡夫无始积无明,  轮转恒迷处长夜;   唯佛能将正法手,  殷勤牵使出幽冥。   阿僧企耶割跛时,  常习大悲熏妙智;   善能调御巡生界,  十种大事必须为。   所谓授记当来佛,  留第三分为众生;   舍利目连第一双,  佛应化者皆自度。   结界之事终须作,  现大神变下天宫;   父母获果说业缘,  最后涅槃归命礼。   敬礼结集诸大德,  牟尼隐教能彰着;   宝舟沉没重令浮,  光明普照无边海。   亦礼侍者阿难陀,  闻持善集于经藏;   令诸品类生欣乐,  烦恼系缚得蠲除。   次礼圣者邬波离,  能正宣通调伏藏;   譬如善持明咒者,  能除恶趣毒蛇王。   次礼尊者迦摄波,  善闲摩窒哩迦藏;   于此世间光普照,  皆令隐义尽敷扬。   次于王城五百众,  结集三藏是应人;   重流法雨润生津,  我悉至诚归命礼。   帝释天王为上首,  阿苏罗众咸恭敬;   遍满空中悉云集,  稽首深心赞希有。   尔时王舍大城侧,  天香普馥满山林;   诸天婇女散名花,  流芳下落弥山际。   次复于彼广严城,  猕猴池边重结集;   七百罗汉弘真轨,  冀令法教得增明。   大哉佛日埋光尽,  遗余法宝恐沈辉;   幸蒙众圣结微言,  得使人天重归仰。   牟尼忘倦久轮回,  为求正法于生死;   愿欲济斯无救者,  冀令众苦尽消除。   头目手足咸持施,  骨肉流血济求人;   男女爱如初月轮,  皆随喜舍归圆寂。   大师牟尼所宣说,  乃至正法未灭来;   应除懈怠断愚痴,  至愿要心勤策励。   言论佛教言中胜,  颂陈正法颂中尊;   我毗舍佉罄微心,  结颂令生易方便。   若于圣说有增减,  前后参差乖次第;   愿弘见者共相容,  无目循涂能不失。   我于苾刍调伏教,  略为少颂收广文;   愿得普共诸群生,  因此能成福智业。   五欲淤泥生厌背,  恒持净信作庄严;   生生常得苾刍身,  坚持佛语穷真际。   若希戒品常清净,  无疑正趣涅槃宫;   常于略颂忆修行,  勿虑一生虚命尽。

乃至世间尚煎生死热, 乃至心内恒为染火烧;   大仙等教犹若弶伽流, 常愿久住洗浊无明垢。

在那烂陀, 已翻此颂, 还至都下,   重勘疏条。 所有福因, 愿沾含识,   专希解脱, 早出生津。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